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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思考3篇)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思考3篇)

第一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传统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不能再适应时代的潮流,改革迫在眉睫。本文分析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以及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0世纪50年代,我国开始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20世纪70年代,为了有效的保障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我国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但是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现有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依旧建立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之上,在实际的运转中,问题重重。因此,加大对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力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破碎化”的养老保险体系,阻碍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既是资源优化配置的表现,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分为三类: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就会形成不同的员工待遇差距。一般情况下,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待遇要远远优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待遇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待遇,正是这种巨大的待遇差距,严重阻碍了我国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人才的正常流动。

2.养老保险制度的逆向补偿加剧贫富差距,激化社会矛盾。近些年来,我国虽然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但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却呈现二元结构的趋势,再加上人们的攀比心理,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我国设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有效的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巨大的养老待遇差距却加剧了社会矛盾,阻碍了社会的稳定,违背了公平、正义、共享的社会保障制度核心价值理念。

3.构建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大势所趋。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大势所趋。目前,很多发达国家都在致力于建立一个包括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所有劳动者在内的全国性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也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所以,我国在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国情,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分歧,循序渐进,逐步建立一个全国统一性的养老保险制度。

4.不同群体间保障程度的差距。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所以,在公有制的生产资料面前,我国劳动者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此,劳动者也应该平等的享受养老保险的权利。然而,在我国,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劳动者养老保险保障程度的差距。正是这种差距的存在,使人们在就业时,更加注重择业方向而不是劳动所带来的社会财富和个人财富。

5.社会保险法的颁布,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础。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保险水平也应该相应提高。所以,近些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二者的实施。

二、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各地政策差异大,发展不平衡。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全国性统一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所以,该制度在具体的实施中由于政策多样性和随意性而陷入困境。一方面,在参保对象和范围方面,一些地区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是全员参保,而在另外一些地区,只有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才可参保。另外一方面,在社会保险费征缴方面,不同地区缴费的方式、基数、比例也都各不相同,比如:有的地区实行双基数缴费而有的地区实行单基数缴费等。

2.统筹层次低,抗风险能力弱。在我国,大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都是划地而治才形成的,所以,一般而言,市级的统筹都很难建立起来,省级和部级别的统筹就更少。所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程度较低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由于县级统筹收支压力大,所以,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也相对较弱。

3.缴费与待遇脱节,权力义务不对等。目前,我国在事业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金根据工作人员来计算,只要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养老金,就可以享受一定的退休待遇,而与实际缴费、缴费时间等无关。缴费与待遇的脱节,既违背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权利与义务平等的原则,也严重打击了职工参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建议

1.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险制度安排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立法先行。只有确立一定的法律法规,才能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有效进行。目前我国还是依靠行政机关的政策来推动社会保险制度的实践,但是,由于各个地区政策的多元性和随意性,而社会保险制度又缺乏全国性的立法,所以,在我国目前的实践中,社会保险制度还缺乏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想要有效的促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就必须完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社会保障法。

2.全面提高统筹层次。我国事业单养老保险一般只是县级统筹,所以,抗风险能力较差。为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开展,实现省级统筹是十分必要的。这是因为省级统筹不仅可以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资金有效的保障不发达地区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而且还可以通过风险预警制度来进行来实现转移支付,体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互济与共济。除此之外,提高统筹层次可以促进人员的流动,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降低基金分散所带来的风险。

3.建立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所以公民在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同时,也要积极的缴纳养老保险。但是,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与养老金待遇不挂钩,所以导致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失衡。所以,为了有效的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借鉴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办法,逐步实现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和退休待遇的有机统一。

4.实行统一的统筹范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平等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所以,在相同体制的事业单位内部,国家应该明确的规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范围。只有实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全员统筹,把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津补贴、绩效工资作为缴费的基数,同时,不仅将“单基数”缴费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而且使“单基数”缴费与其他的社会保险进行衔接,才能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但是,在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会面临着诸多的问题,比如:各地政策差异大,发展不平衡、统筹层次低,抗风险能力弱等等。所以,我国在推行这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符合历史的发展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切不可盲目推进,只有如此,才能有效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1]高薇.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2,(52):3-25.

[2]李雅琳,毕睿琦,徐卫琼.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1,(2):206-208.

[3]高和荣,张爱敏.论中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完善[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151-158.

[4]马蓓蓓,张悦玲,杜淑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对策[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1,25(3):34-37.

[5]唐强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人才资源开发,2012,(8):33-34.

[6]柴晓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5,(2):77-80.

作者:蒋海岩 单位:吉林省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探讨

摘要:养老保险对于企业职工而言,是晚年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在养老保险制度执行过程中,政府十分重视职工养老问题,但由于顶层设计不健全,制定相关制度不够完善,致使很多政府扶持性的政策“雨点”无法落到企业头上,许多职工仍未完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部分企业“欠费”“逃费”和养老金分配不合理等等问题突出,许多已经参保职工发生“断保”的现象屡见不鲜。对此,本文客观分析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而对“断保”危害以及如何解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详细探究,以期引起高度重视,改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的社会问题。

关键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

1引言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已于今年五月一日实施,相关条例的立法层次和权威性得到提高。随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执行力度不断增强,参保企业的数量和职工参保人数实现同步增加。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很多企业进行改革时,不以法律作为依据,缺乏法律的保障;一些企业生产经营不善,不愿意为职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再加上部分职工,缺乏积极要求企业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相关部门监管者的使命没有执行好,导致企业和企业职工参保率不高,期中“漏报”“少投”“断保”的现象频频发生。这一问题存在已久,长此以往,不仅将严重影响社会养老事业的可持续进行,而且会直接损害“断保”职工的切身利益。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势必激化社会矛盾。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问题产生原因

2.1体制改革深入进行,违规政策滋生“断保”

当前,经济体制改革正在不断深入,由于经济结构、所有制结构与转型加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数量飞速增加,受地方保护主义和片面政绩观的影响,不少地方政府纵容私营企业老板不缴或少缴部分职工参保费,以规避大部分人参保;以不纳入社会保障为参与投资的优惠条件。一些大企业也不乏“逃保”和“避保”问题,中小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更广泛存在这类问题。同时,有些职工由于没有意识到接续保险的重要性,自然选择一次性买断工龄、停薪留职,直接造成企业职工“断保”现象进一步加剧。

2.2养老保险支付不可持续的问题突出

目前,个人空账现象严重,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各地一方面降低企业支付比例,另一方面则借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的混账管理,当统筹基金不够时,就向个人账户透支,致使个人账户空账规模迅速扩大,直接造成职工“断保”现象频频发生。

2.3缺乏监督机制,管理手段弱化

难以硬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法律基础性因素,同时制度设计本身的问题或是主因。部门间责任不清,分工不细,管理不到位、不精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形成挪用、违规等问题。目前,社会保险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管理格局尚未形成,收支运行机制透明度不高,不利于社会民众媒体监督。

2.4参保意识淡薄,严重影响参保率

①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为经营状况不佳,因此不愿意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②很多私营企业认为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是一种无效投入,不愿意为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职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但是由于其自身工资水平有限,因此在缴纳养老保险金后,其生活质量就会受到很大影响。③有些企业认为技术管理人员能够为企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而一线工作人员产生的效益比较少,因此,只愿意为技术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④企业职工自身参保意识不强,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金个人8%的那一部分。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现象的危害

社会关系稳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建立起稳定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可以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是,如果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出现“断保”问题,则由于在参保期内其个人不缴纳养老保险金费用,企业也不再计算养老保险金缴纳时间,这样,在企业职工退休后,其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以及水平就会显著降低。由此可见,如果企业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长期处于中断状态,则就会与国家所推行的社会保险政策相违背,同时还会导致企业职工利益受到严重损害,除此以外,这一现象还会为养老保险金的收支平衡带来不利影响,对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十分不利。

4解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问题的对策

4.1加大社会养老保险知识的宣传力度

针对目前存在的对养老保险制度以及缴纳养老保险金政策相关规定和精神问题的不了解和误解,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充分应用电视、广播、报纸、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公开、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通过宣传教育,使企业职工能够意识到缴纳养老保险金是国家为了保障企业职工老年生活,避免老年风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①还应该让企业能够认识到养老保险金制度是国家强制执行的,企业职工具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权利,企业应该在创造收益的同时,为职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义无反顾地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让广大职工对企业充满信任和期待。②企业职工个人要树立养老意识,在职期间依据个人能力状况,为自己的养老问题做好长远规划。积极协同企业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为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打下基础。

4.2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行弹性缴费制度

要逐步改变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一缴费制度,要适应多层次就业人员的基本需求,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要逐步推行弹性缴费制度:①已经连续缴费15年,但是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出现中断缴费的问题,则其在退休时,养老保险金待遇也会相应的减少,为了有效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应该加强政策引导,尽量避免出现中断缴费人员。②一次性买断工龄,或者与企业解除劳务关系的人员,可以在选择发放安置费用以及事业保障金的同时,一次性缴纳全部养老保险费用,这样其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依然能够依法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保障其老年生活。③对于“断保”人员,还应该综合考虑其个人经济收益情况,根据不同标准分档缴纳养老保险金。

4.3妥善解决转移接续和流动就业导致的断保难题

政府应该加强社保转移平台功能,实现跨区域数据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养老保险金完善政策,妥善解决养老保险金转移连接难点,通过整合全社会信息资源,可以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就业三大信息平台,通过这一平台,能够实现信息共享,有利于随时掌握企业经营生产规模、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等信息。根据调查研究,40~49岁年龄段失业人数较多,对此,社保经办机构应该重点关注失业人员,确保其在重新就业后能够立即续缴养老保险金。

4.4强化养老制度、政策管理和法律体系建设

要加快养老保障立法建设,尽快出台“养老保险法”“养老保险增值保值法”“养老保险征缴法”等等系列法律。出台与法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体系,将养老保险制度纳入以法监管的轨道。当前,要强化对企业缴费情况的执法监督和稽核工作。政府应该对企业缴费实际情况加强监督和审查,重点稽核对象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缴纳人数以及缴费工资基数,应该加强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并且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征缴力度。促进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社保机构与税务部门之间的联动作用,确保养老保险金能够及时征缴。

4.5加大经办机构建设力度,提升执行能力强化

基金征缴工作的执行能力,可以考虑用垂直管理替代当前的属地管理体制,不断提升经办结构能力。制度的全覆盖不仅有利于缓解养老保险金的财务压力,为基金提供新的资金来源,更有助于实现“老有所养”的制度目标各级地方政府应该加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力度,推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应该做到以下两点:①综合考虑社会保险部门的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强度,适当增加工作人员数量;②增加社会保险方面的经费投入,促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保障经费的顺利支出。

4.6要完善退休待遇的计发办法

企业职工缴纳越多的养老保险金,则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就能够依法享受更多补贴,为了保障这一原则,不仅需要优化计算指数,而且还应该重点强调养老保险金缴纳年限在养老金计算中的重要作用。在计算基础性养老金时,应该依据企业职工缴纳时间的长短,适当调节计算系数,这样才能强调突出养老保险金缴纳年限的重要作用。

5结语

综上所述,职工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养老保险发生“断保”,关系民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政府要切实加强养老制度、政策管理和法律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保险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该意识到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企业职工应当树立权利和义务对等的理念,在享受社会保险的同时,要依法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缴纳自己应当缴纳的费用,积极配合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为养老保险改革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这样,当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就可以按月从社保经办机构处领取养老金,保障自身利益。

参考文献

[1]钱宽华.解决企业职工的“断保”问题———以江苏省为例探讨问题成因与对策[J].中国社会保障,2011(10):40~41.

[2]汤惠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的探讨[J].江苏商报?建筑界,2013(09):187.

[3]李洪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探讨[J].工业,2014(09):66.

作者:林琼 单位: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第三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影响

摘要:2015年1月《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正式下发并向社会公布,该文件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参照运行多年、日趋完善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制,全面改革当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化管理要求的养老保险制度,全国近四千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彻底挥别养老的“免缴费”时代。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参加了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目前该所按照集团公司、陕西省的要求稳步开展相关参保工作,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必将影响到该所的发展和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

关键词:改革;养老保险;事业单位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演变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尤其是提出了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坚持统账结合的原则,明确了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方向,也为探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是,这一时期很多省市的机关事业单位仅是将劳动合同制工人、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内,仅有个别地区将机关事业单位的所有在编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体系中。1998年3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明确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统筹全国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业务,改变了原来多部门分块管理的格局,养老保险的管理机制日趋健全和规范。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老有所养,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要求,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009年1月,国务院制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正式下发,按方案要求,确定了重庆、上海、广东等5省市作为试点,率先在本区域的事业单位中逐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试点方案明确将建立起符合社会化管理要求、独立运行、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体系。试点方案实施仅限于开展试点的省市,未进行试点的省市仍执行原有的离退休制度。五个开展试点的地区,普遍出现了“推动难”现象,未有一个省市下发正式文件、出台具体方案、进入实施阶段,一些试点地区甚至还出现了“提前退休潮”。2012年4月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进的方向。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将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改革。2015年1月,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该决定为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具体操作方法,并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节点。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进行基本工资调整的同时,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面“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参照当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要点

2.1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个人和单位共同负担。个人负担基本养老保险费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人负担的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体现个人义务。单位负担基本养老保险费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单位负担部分计入社会统筹,体现社会共担互济。

2.2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计发。“老人”即改革实施前已退休人员(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继续按国家规定的原退休费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新人”即改革实施后参加工作人员(2014年10月1日后工作),与企业职工相同,在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并且到达法定退休的年龄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中人”即改革前已工作且改革后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在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按“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退休时的职务职级等因素发放过渡性养老金。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中人”设立过渡期十年,即2015年至2024年。在设立过渡期内实行新老退休金计发办法对比,通过新老办法对比,采取限高保低的措施,保证“中人”退休金不降低。

2.3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同时建立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类似于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由个人和单位共同负担。按文件规定,个人负担职业年金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单位负担职业年金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

2.4建立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

参照物价变动、通货膨胀、社会平均工资变化等诸多因素,统筹策划、科学调节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形势变化的退休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使所有退休人员共同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影响分析

3.1对单位发展的影响

3.1.1单位人工成本增加

按文件要求,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从2014年10月1日起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其中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2%(基本养老保险8%、职业年金4%),单位缴费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8%(基本养老保险20%、职业年金8%)。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测算,预计人工成本中的社会保险费用将大幅增加,增幅超过20%。

3.1.2人事管理水平提升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该所的养老模式将逐步从单位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进行转变,养老社会化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必须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工作。按社会化管理的要求做好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劳动关系管理、职称职务变动、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基础工作。另一方面必须做好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沟通工作,按文件要求及业务经办流程做好人员参保缴费、缴费基数申报、养老关系转续、参保人员增减变化、退休人员待遇核定与发放等方面的协调工作,确保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3.2对职工切身利益的影响3.2.1养老告别“免缴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职工将按国家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对个人养老而言,将从原来的不缴费,变成每月按个人缴费工资的12%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只有按义务缴费,才能享受养老保险,职工的统筹互济、责任共担意识将得到强化。

3.2.2退休待遇水平不降低

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对于“老人”,在改革中已明确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于“中人”有十年过渡期时间,确保不降低退休待遇。因此,这两部分人的退休待遇将得到保证。对于“新人”按新办法参保,退休待遇与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关联减弱,退休待遇将取决于自己的缴费水平和社保基金的运营收益,只要单位能持续发展、社保基金能保值增值,“新人”的退休待遇也将得到有效保证。

3.2.3疏通了人员流通渠道

改革实施前,企业单位与机关、事业的养老体系不同,这种“双轨制”阻碍了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流动。改革实施后,建立同样的社会化养老保险体系,将克服由于社会保险缺失、流转不畅带来的弊端,有利于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流动。

参考文献

[1]冯本勇.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措施的探索与研究[J].科技展望,2014(18).

[2]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理念、目标与行动方案[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3]郑秉文.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路在何方[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9(5).

作者:谢益聪 单位:西安航天动力试验技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