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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养老保险的需求思考

新农村养老保险的需求思考

户主的民族成分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意愿。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不同民族成分的农民由于民族文化对养老观念的不同,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需求也可能不同。户主的文化程度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意愿。农民的文化程度是反映其文化教育状况的重要指标。由于受教育程度不同,农民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了解途径、关注点以及理解程度必然存在很大差异,其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需求可能也存在差异。婚姻状况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意愿。已婚家庭类型经历一段时间后,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原因,会衍生出再婚、离异、丧偶等其他类型,这些不同类型的婚姻状况的户主对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需求也有可能有差异。

家庭中有无男性后代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意愿。虽然生育文明新风现在已经普及到乡村,男女平权也已经提倡了几十年。但是,农村中仍流行着“养儿防老”、“养儿防病”的传统观念,“重男轻女”的思想仍然存在。所以,家庭中有无男性后代也可能影响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意愿。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意愿。由于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外出务工和从事其他非农产业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民的家庭收入来源越来越多样化。另外,不同行业的转换,也会定引起农民价值观念的冲击与调适,因此,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也可能影响到农民对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投入意愿和需求。家庭收入水平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意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需要农民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费,所以,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水平也会影响其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需求和投入意愿。

户主认可的养老方式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意愿。随着经济结构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传统中国农村子女养老模式也在悄然发生变化,新的养老模式,如购买养老保险养老、居家养老、福利院养老的新模式不断涌现,这些也可能影响到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家庭已经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意愿。随着保险意识的增强和保险业务的扩展,农村居民的保险意识得到了增强,小部分农民已经先行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将来老年生活的保障。由于一定时期内,农户所拥有的货币总量是有限的,已经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也有可能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有一定的影响。家庭养老负担程度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意愿。由于社会转型和生育政策的影响,家庭结构和规模不断趋向小型化,家庭的养老负担程度也有可能不同,也有可能对家庭的养老保险意愿有影响。

政府部门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意愿。考虑到从非政府渠道得来的信息有可能扭曲和失真,政府作为资源分配和信息的权威部门,其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也有可能对影响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意愿。户主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了解程度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意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一个新生事物,虽然政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进行了多方面的宣传和发动,但是由于民族地区大都位于偏僻的山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畅,因此造成农户对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信息失真,也有可能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意愿造成一定的影响。

计量模型和数据来源

(一)计量模型

本研究考察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需求,研究结果只有两种:有和没有,即被解释变量为二分变量。一般回归模型被解释变量的取值范围在负无穷大到正无穷大之间,显然不同于二值被解释变量的取值范围。所以,当被解释变量是二分变量时,无法直接采用一般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建模,通常采用Logistic模型来构建多元回归模型,即将取值在实数范围内的值通过Logit变换转化为目标概率值,然后进行回归分析。

(二)变量说明

模型的被解释变量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需求的概率Pi,当农民有养老保险需求时,Pi=1,反之Pi=0。模型的解释变量包括:户主的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有无男性后代、收入主要来源、家庭年收入水平、家庭的养老负担程度、认可的养老方式、有无购买商业保险、政府有无对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宣传、户主是否对养老保险制度了解。

(三)数据来源

作为案例研究的恩施芭蕉侗族乡有18个行政单位,耕地面积3541公顷,总人口64790,主要民族成分为侗族、土家族、苗族、汉族等,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5600人,占总人口的54.96%;乡镇企业总产245万元,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达25022.01万元;财政收入1103万元,支出为1100万元,年人均纯收入为2157元。调查组在芭蕉侗族乡随机选取了3个行政村作为调查样本村,由湖北经济学院的师生利用2011年暑期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入户问卷调查,调查的行政村分别为芭蕉侗族乡的寨湾村、高拱桥村、芭蕉居委会。调查内容涉及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和社会特征等方面,调查小组共发放问卷70份,,收回有效问卷66份,有效率94.29%。在被调查对象中,男性与女性人数相等,各占50%。样本涵盖18~35岁及36~60岁两个年龄段的农民,18~35岁以下的人,占21.2%,36~60岁的人,占78.8%。从民族成分来看,侗族2人,占3%,土家族43人,占65.2%,汉族21人,占31.8%。就被调查者的文化程度而言,小学及小学以下27人,占40.9%,初中25人,占37.9%,高中(职高)13人,占19.7%,大专及大专以上1人,占1.5%,大多数被调查者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婚姻状况来看,已婚61人,占92.4%,再婚1人,占1.5%,离异1人,占1.5%,丧偶3人,占4.5%。有男性后代的家庭有61个,占92.4%。另外,就业方面,被调查者的家庭以外出务工为主要的就业方式,71.2%的被调查家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非农业收入,只有28.8%的家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家庭年收入在2万元以上的比重最大,达到了62.1%,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占13.6%,10000~15000元的占12.1%,15000~20000元的占12.1%。从养老负担程度来看,养老负担非常大的家庭占3%,比较大的占24.2%,一般的占有率3.3%,比较小的占21.2%,非常小的占18.2%。从认可的养老方式来看,被调查者认同“子女养老”方式的有27人,占40.9%,认同“居家养老”的有21人,占31.8%,选择“其他”的有18人,占27.3%。被调查者中有9人,购买了商业保险,占被调查者的13.6%。93.9%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府部门没有组织过关于养老保险知识的讲解。89.4%的被调查者不了解当地的养老保险制度。从被调查者的个人和家庭特征来看,本次调查所选取的农户具有较好的代表性,涉及了民族地区各个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中具有养老保险的需求的有53人,占被调查者总数的80.3%。

实证分析

本文运用SPSS软件对所调查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并在将所有的变量引入Logoistic回归模型,进行回归系数的显著性检验。结果显示:户主的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有无男性后代、认可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负担程度、有无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政府有无对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以及户主是否对养老保险制度了解这11个变量均不显著,可以认为这11个变量没有对被解释变量构成显著影响,将其从模型中剔除,然后采用向后wald法,再一次对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模型通过相关检验,且方程拟合度较好。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家庭年收入水平、户主的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这两个解释变量的系数值在5%水平上显著,说明这两个因素明显影响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需求。

(一)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需求的影响

从系数估计值来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相对于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收入的农户而言,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非农收入使LogitP平均降低1.664个单位,结合发生比可知,家庭收入主要来自于非农收入的农户有养老保险需求的发生比是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收入的农户的0.189倍,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对养老保险需求的作用明显。这主要是因为一般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收入的农户,相对而言,收入较低且不确定风险更大,更倾向于通过购买养老保险来对未来的老年生活提供一份保障,因而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需求更高。

(二)家庭年收入水平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意愿的影响

从系数估计值来看,家庭年收入水平与被解释变量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即家庭年收入水平越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需求相对越弱,且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相对于家庭年收入水平在10000元以下的农户,家庭年收入水平在10000~15000元使LogitP平均降低3.222个单位,结合发生比可知,家庭年收入水平在15000~20000元的农户有养老保险需求的发生比是家庭年收入水平在10000元以下农户的0.04倍;家庭年收入水平在15000~20000元使LogitP平均降低1.511个单位,结合发生比可知,家庭年收入水平在15000~20000元的农户有养老保险需求的发生比是家庭年收入水平在10000元以下农户的0.221倍;家庭年收入水平在20000元以上使LogitP平均降低0.86个单位,结合发生比可知,家庭年收入水平在20000以上的农户有养老保险需求的发生比是家庭年收入水平在10000元以下农户的0.423倍。家庭年收入水平是影响养老保险需求的主要因素。从现实情况来看,通过养老保险可以有效地抵御农村老年生活的不确定性风险,为老年生活提供物质保障,因而越是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低收入家庭,养老保险的投入意愿就越高。五、简要结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推进是一个牵涉广泛、运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对属于多民族杂居地区的恩施市芭蕉侗族乡的研究表明,民族地区农民有强烈的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愿望和需求,且家庭收入水平低,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的农户,其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需求相对较强。所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推进过程中,必须充分调动家庭收入来源为农业以及中高收入家户家庭参保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农村民族地区的发展。

作者:嵇雷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