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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安全政治教案

公众安全政治教案

认知:

1.知道注意公共安全是有公德的表现,是遵守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之一。

2.以正反事例说明注意公共安全的重要性。

情感:

1.深感注意公共安全的重要性。

2.对不注意公共安全的行为表示反感。

行为:

1.注意公共安全,不做危及公共安全的事。

2.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教学建议

教材分析

本课是根据课程标准“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中有关“注意公共安全”的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编写的。一、二年级已初步进行过安全方面的教育,如不玩火,防触电;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提防坏人,不轻信陌生人的话,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跟陌生人走等内容。三至五年级,结合在活动中造成伤害的事例,进一步在此基础上说明注意安全的重要,不仅要注意个人的安全,而且也要注意他人的安全。六年级更进一步把注意公共安全上升到社会公德,注意公共安全不仅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需要,而且与人民的生命财产息息相关。

本课开头安排一个“述说”,从学生最熟悉的“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的问题说起,从而引入本课的主题:要注意公共安全。

教法建议

为了保证公共安全,我国采取了许多措施,以防发生事故。这些措施包括规定禁止在一些地方燃放烟花鞭炮,在有些场所设置公共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公共安全。教材强调指出,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注意公共安全标志,保护这些标志,并按有关要求去做。在课文中,画了一组安全标志图,有施工地点的夜间警示红灯,变压器旁放置的“危险,请勿靠近”的安全标志,汽车加油站的“严禁烟火”的安全标志,山道拐弯处的汽车减速标志等。教学时,教师还可根据本地区的情况补充一些。目的是让学生认识这些标志,注意和保护这些安全标志,并按有关要求去做,就可以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它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安全,而且也关系到他人的安全。这是本课的重点,必须让学生都懂得注意公共安全的重要性。因为只有弄懂公共安全的重要性,学生才可能自觉地注意公共安全。

教学设计示例

第六课为了公众的安全

教学目标

认知:

1.知道注意公共安全是有公德的表现,是遵守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之一。

2.以正反事例说明注意公共安全的重要性。

情感:

1.深感注意公共安全的重要性。

2.对不注意公共安全的行为表示反感。

行为:

1.注意公共安全,不做危及公共安全的事。

2.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教具准备

1.有关课文及练习内容的录像带。

2.有关课文、练习内容及安全标志的幻灯片。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看录像(根据“想一想”栏目编制的录像),启发学生初步感知公共安全的重要。

提问:在录像中你看到的是什么地方?看到了什么?为什么要挂这样的标志呢?

2.小结:设置安全标志是为了提醒人们注意公共安全,确保人们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

二、分析课文

过渡语:注意公共安全十分重要,它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生活的稳定。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识到了这一点。

1.看录像、幻灯片(根据课文第二段内容制成的录像片、幻灯片),认识不注意公共安全的危害,了解公共安全与社会、人民的关系。

(1)看录像。

提问:录像中那个放鞭炮的人为什么被送进医院?这给他个人、家庭及邻居带来了什么危害?

(2)看幻灯。

提问:这名儿童为什么向飞驰的火车投掷石子?这一行为给司机带来了什么困难?

如果没能及时采取措施,会造成什么后果?

小结: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不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只为一时方便、一己之利,或出于好奇心和好玩,就不顾公共安全,不为大家着想,因而不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还给社会增加了负担。可见,注意公共安全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需要,是人民生命财产的保证。

板书: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需要

人民生命财产的保证

(3)讨论:为什么说注意公共安全是遵守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

小结:注意公共安全与社会生活和人民的生命财产紧密相联,也是人们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

板书:社会公德的要求

过渡语:正因为注意公共安全是遵守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与社会和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所以,为了确保大家的安全,我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

2.指导学生注意公共安全。

(1)放幻灯片(课本安全标志图)。

提问:你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些标志?它们的作用是什么?

讨论:有了这些标志就能保证公共安全吗?

小结:设置安全标志是为了提醒人们注意公共安全,但并非有了这些标志就一定能保证公共安全。有的人为了一己之利、一时方便,无视各种规定,结果造成灾祸。因此,要想保证公共安全,就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保护好安全标志。

板书:遵守各项规定

保护安全标志

(2)默读第二段。思考:液化气、煤气、机动车……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可能会出现某些安全隐患,如果发现这些隐患,我们应该怎样做?

板书:发现隐患及时反映

(3)提问:我们少年儿童能为公共安全做些什么?

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保护安全标志;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3.小结与过渡: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注意公共安全是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需要,与人民的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并且懂得了怎样注意公共安全。

三、联系实际,提高认识,指导行为

1.辨析思考。

(1)幻灯1:“评一评”栏目第一题。

提问:魏华的想法有什么不对?如果你是魏华会怎么做?

小结:为了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保证旅途中人们的安全,火车站的大门口都挂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的标志。人人都应遵守这个规定。

(2)放幻灯2:“评一评”栏目第二题。

袁明家住的胡同里正在换地下管道,在胡同口放着一个“前方施工,请绕行”的牌子。放学后,袁明觉得好玩,便把牌子翻了过去,别人的劝告,他也不听。

提问:袁明做得对吗?为什么?

小结:袁明的做法不对。人人都应该保护安全标志,做到不挪动、不损坏。

板书:不挪动不损坏

(3)看录像(大意:一个中年人过马路不走过街天桥,跨越公路上的护栏,结果造成交通事故)。

提问:这个人的做法造成了什么危害?

小结:这种做法不仅危及个人安全,也妨碍公共的安全。

2.讨论。

注意公共安全十分重要,我们在注意公共安全方面应该怎样做?

小结:我们应该自觉遵守有关公共安全的各项规定,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安全标志,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3.联系实际。

(1)你注意公共安全标志了吗?

(2)你在生活中发现过不安全的隐患吗?发现后你是怎么做的?

四、根据“活动”栏目,布置课后开展“公共安全巡视员”活动

五、总结谈话.提出希望

今天,我们学习了第六课《为了公众的安全》。通过学习,懂得了注意公共安全的重要性,知道了怎样做才算是注意公共安全。希望同学们把所学到的知识印在脑子中,落实到行动中,真正做一个维护公共安全的好少年。

简论虚假广告赔偿责任

论文作者:王德山论文类别:行政法

王德山

近几年因虚假广告所引起纠纷时有发生,但广告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较多,案情比较复杂,对于广告者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及如何承担,本文拟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一、证照审查

根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广告者在广告时,必须依法审查广告主的有效证照,如广告主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等。广告内容不同,广告者应当审查的证照亦将有所不同。广告者未依法审查广告主的有效证照,应当对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践中常常存在一种情况,就是广告主向广告者提供伪造的证照,以致于虚假广告出台。在此情况下,除广告者明知或应当知道证照是伪造的外,广告者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广告主提供伪造的证照,一方面,广告者也是受蒙骗者,另一方面,广告者无论从业务上还是从技术上不可能对每一个广告主提供的证照都———进行真伪鉴定,广告者亦无此法定义务。因此,广告者并无过错,一切责任应由广告主承担。

另一种情况是广告主借用他人证照。借用证照是一种违法行为,但个别广告主为应付广告者的审查,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等证照提供给广告者。在此情况下,被借用单位应视为广告主。如果借用人刊登虚假广告,致使他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出借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借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广告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是借用的,广告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广告虚假

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广告主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广告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广告虚假仍的,明显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系人地址真实性。

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广告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受害人往往依据此条规定要求广告者承担民事责任。

广告法所说的真实名称、地址,作为企业来说,应理解为企业的注册名称和地址。但首先应当明确,法定代表人不等于联系人,联系地址不等于企业注册地址。其次,法律对于广告中的联系人和联系地址并无强制性规定,未要求联系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也不要求必须是企业登记的地址。因此,除企业名称外,广告中的联系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不是企业注册地,不能认为不真实,不能依此规定来要求广告者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受害人要求或者在解决争议时,广告者仍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地址(即广告主的企业注册地),可推定广告者应当知道广告虚假,适用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另外,受害人根据广告中的联系人和联系地址与广告主取得联系,并进行实地考察,经考察后,与广告主签订了合同。在此情况下,广告者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受害人亲自进行实地考察,广告者所的广告已失去了广告的原有作用。受害者与广告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自己的考察和主观判断而非基于广告者的广告。若因此遭受损失的,不能依广告者刊登广告虚假为由而要求者承当民事责任。

应当说明的是,在确定法律责任时,必须分清法律关系。这是决定广告者是否承担责任的根本之所在。针对具体案情查明损失原因,分清法律关系,是决定广告者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只有在此基础上,再查明广告者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大小,判定其责任大小有无。否则,可能造成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