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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跨境贸易范文精选

进口跨境贸易

进口跨境贸易范文第1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影响

互联网使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更加便捷、高效,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式也相应发生改变,地域和时空限制得以突破,实现了时空零距离的飞跃。这样在信息的高速流动和再生产过程中,不考虑贸易壁垒的前提下,各种生产要素,如资本、劳务、技术等在国际市场上畅通无阻,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区域和国际的经贸合作水平和层次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国际贸易成本降低效益明显改善。

一、跨境电商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创新

(一)实现了贸易方式的创新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不断应用,丰富了国际市场的商品和服务,使得企业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采购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等,通过这种方式提高了企业的市场效率,使企业能够专注于自己最擅长的商品和服务。这些服务和商品的背后,是大量虚拟企业加入的结果,通过借助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大量的企业通过网络形成了一个有机的完善的体系,使企业能够及时、快速地购买到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等,更好地为国际市场提供更多的优质产品和服务。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使得生产资源和生产要素能够在国际环境中实现更好地分配,对于提高经济福利,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化作用具有重要的帮助。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了信息流、商品流、资金流等的统一,国际市场的买家和卖家能够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信息的有效交流等,破除了商品流动过程中的阻碍和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对于国际贸易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二)实现了贸易的一体化

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了一个规模巨大的贸易市场和平台,大量信息借助网络的形式进行传递,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市场信息的传递成本低下,每个企业都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连接到世界的各个市场中,实现了世界市场的统一。网络的平等性和开放性,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应用提供了重要的条件,使得国际贸易交流和合作越来越密切。跨境电子商务的应用,破除了国际贸易在地理和时间时的制约,从而使国际贸易市场不断地扩大。电子商务所塑造的虚拟市场,使商品和服务的流动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有效的流动,减少了市场由于信息不对称等所造成的扭曲。一体化的市场,使得产品和服务的竞争更加激烈,从而为国际市场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也减少了碎片化市场所带来的价值扭曲。

(三)改变了传统的市场营销方式

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下,国际贸易的市场营销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地球村的形成,市场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对于企业来说,面对的竞争对手也越来越多,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在提高产品品质的基础上,就需要通过多种营销手段来获得客户的认可。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中,企业的营销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少企业逐渐开始探索网络营销方式,并且应用到了企业的销售过程中,这种方式能够帮助客户更好地发现和了解企业的产品,对于提高企业的交易效率和数量具有重要的帮助。网络营销能够给企业带来大量的好处,能够实现精准营销,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等,而且还能够通过客户的反馈,帮助企业不断地改进自己的服务等。

二、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缺乏完善的跨境电商电子支付系统

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工具,例如支付宝、余额宝、贝宝、财富通、99bill-快钱、网银在线、首信易支付、云网、环讯IPS、微信钱包等,虽然在我国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被广泛使用,但在国外应用并不普遍,且世界各国的电子支付方式都各不相同,国内外通用的电子支付工具也不多,导致支付和结汇环节一场繁琐。

(二)改变了政府的监管模式

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国际贸易也走上网络化的道路,使得政府也改变了对国际贸易的监管模式,电子化在国际贸易申领发放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通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出口退税、出口商品配额招标、进出口海关统计、外汇核销等方面的应用,极大地降低了各个环节的时间,提高了监管的效率。我国2006年建成的“贸自通”平台极大地推动了国际贸易的电子商务化,加强了海关、税务局、银行、贸易公司和监管部门之间的联系,促进了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

(三)改变了经营者的管理模式

传统的国际贸易以单向物流为主,效率较低。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实现了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商务流等几个方面的多项物流。电子商务减少了时间和空间对国际贸易的限制,从而极大地改变了贸易双方的管理模式。

(四)降低了国际贸易的门槛

电子商务的发展降低了国际贸易的门槛,促进了中小型企业在国际贸易方向的发展。传统的国际贸易由于受到经营权的限制,除了大型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和跨国企业之外,中小型企业并不能成为国际贸易的经营主体。但是由于电子商务的发展,经营权已经不能限制中小企业从事国际贸易活动。电子商务降低了国际贸易的门槛。中小企业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参与国际贸易活动。在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对国际贸易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

1.贸易税收的流失。

电子商务虽然在一定条件下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发展,但是却更加方便了企业的偷税漏税。电子商务由于虚拟化的特点,主要商品的生产地区,经营地区,收入多少和税务主体都不像传统国际贸易那么清晰明白,一目了然。这就造成了监管部门很难收集税收证据,也很难确定各个公司税收管辖区域。这种条件下,监管部门也难以科学有效的工作,贸易公司更是利用各种监管漏洞和法律忙去偷税漏税避税。另一方面,互联网的机密技术的发展应用更增加了监管部门收集税务证据的难度。监管政策和监管手段的相对落后也造成了监管力度的不强力。使得税务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2.电子商务加剧了我国与发发国家的差距

发达国家利用其更加新进的技术手段完善了电子商务贸易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得其国内的电子贸易能够更加健康完善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电子商务的早一步发展,其相关监管的法律法规也得到了更早的制定、应用。在此基础上,其构建的技术和贸易壁垒加剧了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三、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未来发展趋势

(一)规范国际贸易物流体系

国家应开展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计划,建设物流大通道,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发展智慧物流,推动物流产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以降低物流成本推进流通领域的供给侧改革,让运输不再遭遇“囧途”。尽早规划建设尽可能完善的跨境物流体系,并加强海外仓建设。还应简化国与国之间的检验检疫等通关环节,加强管理创新,在通关环节给予更多鼓励和支持。此外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应抱团到国外建立海外仓,避免承担单个建仓的高额成本。加快我国国际性跨境物流大企业的建立。

(二)打造建议稳定供应链

企业应积极与海外知名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了解当地的文化、市场环境、货物的供应流程,寻找受国内消费者所青睐的海外商品,与对方建立良好的供货渠道,并以合适的价格达成协议。

(三)加强跨境电商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

我国要加强跨境电商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全方位、高效发展,打造智慧化全产业链,有利于彻底改变我国传统外贸企业被动环境,企业应积极做好体系完整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建立数字化工厂、实现智能化生产,促进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营销等全产业链体系建设,努力打造有实力的国际性品牌。

(四)完善相关法规、政策

1.国家应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加强对互联网环境的监管,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交易活动。企业和个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是应遵循电子商务法律条款,且应积极提供意见和建议,支持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完善。

2.国家应推进简政放权,创新管理服务。坚持促进发展、规范秩序和保护权益并举,防止措施失当导致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发展中走歪路,丧失发展环境。政府和企业应创新管理理念、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建立与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国家、企业和专业人才之间要尽可能更多地开展相关讨论工作。电子商务的发展改变了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式。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国际贸易方式从传统的进出口贸易变成了互联网贸易。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国际贸易中涉及的部门和贸易管理人员建立信息连接,通过相关信息的交互流通取代传统国际贸易前的准备、谈判、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实现多方远程交易。新兴的电子商务下的国际贸易方式简化了国际贸易的流程,避免了重复输入数据,减少了人工操作造成的的错误,提高了国际贸易容错率,大大降低了国际贸易成本。

参考文献

[1]张环宇.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测度及方式创新[J].商业时代,2013(8).

[2]朱一丹.电子商务在服务贸易中的应用效果及影响研究[J].金融经济:理论版,2013(16).

进口跨境贸易范文第2篇

关键词: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制度改革

一、跨境电子商务概述

(一)跨境电商概念及发展现状。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国境或关境的交易主体,运用互联网及其电子支付系统、跨境物流运输系统进行的进出口贸易活动。在此类活动下,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活动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跨境电子商务最常见的贸易模式为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消费者(B2C)。B2C模式,是一种以网络为载体的零售新方式,它可以提高消费者购买境外产品的效率,提升消费满意度,帮助企业进一步扩大境外市场。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贸易蓬勃发展。据相关数据显示,近四年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的零售进出口总额从2015年的360.2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1,347亿元,增长率高达274%;2017年零售进出口总额达到902.4亿元,同比增长80.6%,其中进口总额达565.9亿元,占比62.7%;2018年零售进出口总额达1,347亿元,同比增长50%,其中785.8亿元的进口总额占比58.3%。

(二)跨境电子商务带来的税收困境。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具有无纸化和身份隐匿化特点,给税收体系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在跨境电子商务逐步发展的同时,其所带来的相关税收问题愈发明显。1、课税要素界定受到冲击。从纳税主体的界定来看,跨境电商相比传统的进口贸易商,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要求,也不会留下纸质的发票或凭证。因此,税务机关传统的纳税主体界定方法不再适用。从课税对象的界定来看,对于无形商品的跨境交易,究竟是作为销售货物处理,还是作为销售无形资产处理,目前难以判断。在增值税的征收中,销售货物和无形资产分别适用了不同档次的税率;而在所得税的征收中,销售货物适用经营所得,销售无形资产适用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在居住国和来源国之间的征税权分配是不同的。2、税收征管程序遇到挑战。建立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等环节上的传统税收征管程序,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需求,税收征管程序遇到严峻的挑战。首先,在税务登记环节,由于跨境电商交易的无纸化和身份的隐匿化,税务机关难以获取相关纳税信息,跨境电商则易于隐瞒业务而逃避登记;其次,在纳税申报环节,跨境电商纳税人主观纳税意识薄弱,缺乏纳税申报的自觉性,在进口环节将贸易货物伪装成个人物品,有意逃避纳税义务;最后,在税务检查环节,由于电子票据或凭证易于修改,税务机关无法保证所掌握的信息和证据的真实准确性,税务检查工作难以开展。

二、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分析

(一)新政介绍。2018年后半段,国务院、财政部等机构先后通过并颁布多项有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新政策,从税收制度和税收监管等方面切入,全方位地完善有关税收政策和规范跨境电商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颁布,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入一个权责明晰、有法可依的新阶段。首先,第11条明确了电商经营者具有纳税义务;第14条则要求电商经营者依法出具电子发票等凭证或单据,明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次,第71条明确国家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积极态度;第72条要求相关管理部门推进海关申报、纳税等环节的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9号《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有关事宜的公告》,要求参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平台企业向海关开放与支付相关的原始数据,并提出了零售进口信息化系统原始数据实时获取方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的调整内容为:一是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增速快的商品纳入清单,新增63个税目商品;二是废止2016年公告的两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清单共1,321个税目。商财发[2018]486号《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一是明确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物品监管,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二是明确各参与主体责任,如跨境电商平台的先行赔付责任,境内服务商的如实申报责任等;三是扩大政策适用范围,新设北京等22个新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城市。财关税[2018]49号《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的主要内容为:把进口货品的每次交易额度限值从2,000元人民币上调到5,000元人民币,同时把每年的交易额度限值从20,000元人民币上调到26,000元人民币。消费者用于个人使用的电商进口商品不能够在国内市场进行二次销售,并且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不能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配合线下自提的模式。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针对企业管理、通关管理、税收征管等提出一系列规定。其中在税收征管中,公告明确纳税义务人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消费者(订购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为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

(二)新政存在的问题

1、未对数字化产品跨境交易做征税规定。数字化产品在我国呈现进口贸易数量多于出口贸易数量的现状。目前,我国尚未开展对数字化产品征税的程序,不利于税收效率和公平原则的实现。数字化产品跨境在线交易不仅在政策上缺乏支持,在征管操作层面也同样存在一定的难度。由于在技术手段方面的欠缺,纳税人的真实身份及所在地难以知晓,交易记录及凭证的获取及其真实性难以保证,征税机关对数字化产品跨境在线交易的税收征管几乎是无计可施。2、税制模式存在差异。我国进口商品目前有一般贸易、跨境电商、个人物品三种形式,其税制模式分别为一般征税、新税改和行邮税,此次新政明确规定对通知范围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缴纳行邮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普遍高于行邮税税率,因此在通知范围内跨境电商进口总体税负水平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范围外货物。由此可见,税制模式的不同造成税收负担的差异,违背了税收的公平原则。

三、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改革启示

(一)加快对数字产品征税。加快制定对数字产品统一征收关税和增值税的政策,确保国内外竞争公平且弥补税收损失。对实体商品及数字产品征收统一的关税和增值税,以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由于网络交易虚拟性、隐蔽性的特点,如若实现跨境数字产品征税,则应当制定有效的税收监察措施,提高税务电算化水平。

(二)优化行邮税制度。我国目前行邮税实行差异化管理,50元的统一免征额在经济发展、物价飞涨的当下显得有些相形见绌;验放限值为800元或1,000元人民币,与此次跨境电商交易额度提升不相匹配,同时给相关部门带来了较大的舆论压力和工作负担。据此我国应该在此前基础上,视情况而定,对免征额与验放限值适度提高,在完善相关监管政策的同时优化和改进行邮税制度。

(三)建立统一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税制模式。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在实行单一的进口税制,不存在行邮税政策,我国也应当用现行税种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统一个人物品同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许多按行邮税征收的商品存在不利于加强跨境电商的监管。短时间内依托行邮税的局面难以改变,因此若要实现税制的统一,在今后就需要针对跨境电商环境特点,全面剖析当下状况,协调相关法律,寻找更新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以此实现真正的税收公平。

主要参考文献:

[1]杨蔚,刘宪立.税收新政对跨境电商进口零售的影响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22).

[2]陆心渊,田发.新政过渡期的跨境电商税收征管问题探究———以B2C、C2C模式的零售业务为例[J].中国林业经济,2018(4).

[3]刘志安,陈灏.近期主要国家(地区)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调整及其影响[J].商业经济研究,2019(15).

进口跨境贸易范文第3篇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对于健康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面对0年的疫情的爆发,人民的健康意识进一步加强,愿意为健康投资的意愿更加强烈,在国内的市场供给跟不上消费者需求的情况下,进口保健品市场应势迅速发展。我国从8年1月1日起,针对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出台了红利政策,采取新的监管模式,实现在过渡期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有效监管。且在国务院批准下,现阶段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监管模式参照按照个人物品的监管条例进行,表示在海关检验层面对电商有了放宽性政策,国家鼓励跨境电商进口的发展。对跨境电商背景下中国保健品进口市场新态势进行研究,对于进一步促进进口保健品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中国进口保健品市场概况

相对于消费者日益提升的健康要求和保健品市场需求,当前我国国产保健品新产品的推出滞后于需求的增长,无法满足市场的全部需求。在这样的形势下,种类丰富、品质较高的进口营养保健品成为中国消费者的一大选择。8年至9年我国进口保健品数量整体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并且这12年里进口保健品数量的增长速度有5年都超过了25%。可以发现当前中国进口保健品市场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

二、跨境电商背景下中国进口保健品市场发展新态势

我国政府出台《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在政策层面支持和鼓励跨境电商发展。与此同时,在疫情的影响下,中国进口保健品市场的新态势逐步发展,并具有以下特点。

1.进口保健品销售进一步集中于跨境电商

疫情背景下进口保健品的销售模式从传统的线下销售模式转变为高度依赖跨境电商的零售模式。首先,根据调查数据统计显示,我国通过电商平台购物的消费者中,年龄在25~岁之间的占比.7%。同时另一市场调研数据显示,购买保健品的消费者中,年龄在25~岁之间的占比为68%,这两者之间有着高度的重叠。其次,跨境电商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便捷、高效购买进口高品质保健品的平台,上述群体也就成为了通过跨境电商购买进口保健品的主要消费群体。跨境电商也为国外的保健品出口商提供了新的销售渠道和发展模式,在疫情中,万宁中国和Swisse等保健品出口企业在疫情期间实现销售额的迅速提高,线上销售渠道的发展为保健品商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手段。当前跨境电商已取代药店成为仅次于直销的进口保健品第二大销售模式。可以看出,进口保健品销售进一步集中在跨境电商领域。

2.进口保健品种类进一步丰富

进口保健品种类的变化与跨境电商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据新榜调研数据显示,对养生内容感兴趣的90后用户已接近八成,90后已成为各类保健品的消费主体[1]。这个消费者群体对于保健品功能的追求更加多样化,可见在需求驱动下,进口保健品产品迭代的速度也极大影响了跨境保健品进口电商的活力。在疫情期间,万宁中国根据市场的需求,抓住时机,将旗下的健康品类商品扩充至近400个,包括颜值营养、体重管理、维生素矿物质等6大健康品类细化工作。而在我国跨境保健品进口市场获得巨大成功的Swisse则保持每年保持5%的新品率,并在不断引进更多的新产品,进军新的领域,努力将自己打造成为一站式的产品提供者[2]。

3.进口保健品主要来源国进一步集中

跨境电商使中国消费者能够购买到进口保健品的国家和地区来源进一步扩大,中国这个巨大的市场也极大地吸引着外国保健品品牌的注意,国外保健品品牌纷纷加大了在中国的宣传力度,并加强与中国保健品行业的合作。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消费者对于进口保健品消费的国家偏好进一步趋于集中,9年我国进口保健品主要来源于五个国家,并且这五个国家的总占比达到了61.8%,如表1所示。当前跨境电商的运输模式主要为:邮政包裹模式、国际/国内快递模式、专线物流模式、海外仓储模式。跨境电商进口的运输力求做到在运输时长最短的情况下追求最低的运输成本,对物流有较高的要求,但由于我国物流配送路线的运输效率较低,提高了跨境电商的运输成本[3]。且当前我国的物流上市企业的绩效受到资本结构的影响,物流上市企业的资本结构存在的问题制约了我国跨境物流效率的提升[4],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保健品跨境电商进口的发展。

三、促进中国跨境电商保健品进口市场良好发展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惊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有利于促进跨境保健品电商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对进口保健品,我国实施进口保健品注册或备案制度,首次进口的SKU(单个产品种类)保健品必须提前向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申请注册或备案,经审核符合规定后,向其发放《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此项制度对进入我国的保健品先进行了一次把关,对保健品的有效性、安全性进行了评估和审核,降低消费者购买的风险[5]。

2.加快保健品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国内保健品的产业升级,与进口保健品形成良性竞争关系,使双方在竞争中共同发展。国内保健品行业产品较为单一,也曾发生过信用危机,且保健品行业内同质性较为严重。在中国保健品市场进一步扩大的机会下,中国的保健品厂商要抓准时机,实现产品升级,积极开拓保健品线上销售渠道。与此同时,企业要实施品牌化发展战略,加强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认可,促进中国保健品行业的发展。并紧跟时展的潮流,开发更全面的保健品品类。

3.完善跨境电商的支付、信用体系

便捷的支付手段可以提升跨境清算的效率,为跨境电商发展的提供重要支持。并在跨境电商领域发展快捷支付方式,提高支付成功率,减少支付手续和环节,降低跨境电商支付和成本和风险,推进跨境电商支付体系的完善。良好的信用体系是跨境电商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信用体系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也是跨境贸易发展的基石,只有信用体系得到完善,跨境贸易才可以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

4.完善海关检查监管机制

对进口保健品进行严格、合理的海关检验,是保障进口保健品的安全、确保中国消费者利益的前提。跨境电商在销售进口保健品时应严格按照中国对保健品进口的要求,遵守中国已有的法律法规。相对于传统贸易模式而言,跨境电商碎片化、小额化和高频次的特征,这会给海关的检查、监管带来困难,也可能会使一些不符合要求的进口保健品进入中国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所以进一步完善海关监管机制是确保跨境电商背景下中国保健品进口市场良好发展的关键。

5.构建高效的跨境物流体系

方便高效的物流是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保障,可以通过将智慧物流运用到跨境电商,实现全程科学跟踪检测,促进多方信息的协同和共享[6],加快信息的交流,以方便商家和消费者了解物流信息。与此同时,物流体系的建设也要秉承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绿色供应链的效率,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7]。且在跨境物流体系建设过程当中,可以通过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合理选择仓库位置,培养专业化人才等方案来提高跨境电商物流运输的效率,控制运输成本,来构建高效的物流体系[8]。

6.搭建具有公信力的跨境电商质量信息服务平台

进口保健品由于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良莠不齐的保健品功能、不透明的价格等现象,易造成大量消费者的投诉。跨境电商质量信息服务平台的建立有助于消费者查询进口保健品的原产地、进口批号等信息,以求做到信息的公开透明,做到进口保健品的“源头可溯、去向可追、真伪可辨、窜货可查”[9]等,切实有效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四、总结

进口跨境贸易范文第4篇

从人民币目前在进出口贸易的应用状况分析,其并没有发挥出自身在国际贸易当中的货币性作用,人民币跨境结算问题较为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失衡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失衡是当前人民币跨境结算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1对外贸易支付大于收入

目前,我国对外贸易实际结算经常会出现进口企业用人民币进行货款支付,但出口企业所获得的支付货款则是美元,这种交易行为上的货币差异,使我国进出口方面的人民币支出极为不对称,虽然近年来我国进出口人民币交易绝对差额在逐渐缩小,但其仍以“亿元”为计算单位,这种情况不利于人民币跨境结算发展。

1.1.2收付失衡带来的外汇储备过多

人民币在进出口贸易上的收复失衡,为我国带来了庞大的外汇储备。目前我国实行出口结汇制和进口用汇审批制,在这种制度下,国内企业可以在不用去外汇管理去申请进口用汇的情况下,利用人民币进行对外支付,导致我国外汇管理当局手中的外汇无法流出。

1.2人民币跨境结算流通性差

人民币跨境结算流通渠道不通畅,使得人民币的跨境流通性过差,这在客观上影响了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发展。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国内限制人民币资本性流通和未形成有效的市场化汇率和利率。其中前者是由于我国对资本项目管制较为严格,人民币的流出途径只能依靠对外贸易,这使得人民币未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展现其影响力。

1.3人民币跨境结算系统不健全

人民币跨境清算系统作为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主要途径,仍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具体表现有:

(1)操作行为上有缺陷

例如各商业银行对人民币跨境流通所采取的清算系统不一致;

(2)安全隐患

例如人民币清算需要SWIFT系统来实现,但此过程必须要通过美国、荷兰所建立起的数据运行中心完成,这使得我国跨境人民币数据毫无保留地呈现给外国,这给我国金融信息的安全性带来隐患。

2提升人民币跨境结算水平的对策

想要改变人民币跨境结算存在的问题,就必须要做好对人民币流通性的拓宽,改善进出口收付失衡情况,为此我们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2.1改善人民币进出口收付失衡情况

改善人民币进出口收付失衡情况的途径主要有以下3方面。

2.1.1扩大货币互换规模

增加人民币的海外存量为此我国需与贸易国之间的货币互换协议,建立相应制度,为人民币进出口贸易流通提供条件。

2.1.2进一步加速汇率市场改革

将一篮子模式更为深入、透彻地应用到进出口贸易当中,提升人民币在市场当中的主导地位。与此同时,还要适当扩大人民币汇率的上下浮动范围,以便将市场机制在人民币汇率中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出来。

2.2拓宽人民币进出口双向流通渠道

在拓宽人民币进出口双向流通渠道策略方面,可以通过以下两方面内容实现。

2.2.1扩大人民币跨境投融资扩大

人民币跨境投融资是实现人民币进出口双向流通的重要途径。为此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上开放“国际板”,以人民币为计价方式,为境内企业、股民提供持有外国股票的机会,增强人民币的国际货币职能发挥。

2.2.2实现利率市场化的改革

从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发展现状来看,想要提升人民币的跨境结算效果,就必须要先实现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够将国内市场产品价格关系理清,从而解决金融产品价格扭曲情况。

2.3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清算系统

为了能够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清算系统,可以在模式上借鉴美元、欧元的跨境清算系统经验,设置专门的独立机构来负责跨境清算工作,同时要确立跨境资金清算的独立性,实现对金融风险的有效隔离。并实现境外资金的清算境内化,建立起以我国金融机构为中心的跨境清算体系,为我国金融业提供更多收益。在此基础上,还要实现对跨境清算系统功能性的进一步提升,加大跨境清算的信息监督与安全保障,建立起以人民币为核心的跨境清算运营模式,提升人民币在进出口当中的地位,为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打好基础。

3结语

进口跨境贸易范文第5篇

【关键词】跨境电商;供应链风险;优化分析

一、引言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贸易模式,其在中国进出口贸易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伴随国内消费水平升级及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消费者对进口商品的需求日益增长,进一步推动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2016年4月,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征税税率、征收范围、单次及年度交易限值等进行了规范,有利于中国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内涵与特征

(一)跨境电子商务及其服务

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级别较高的一种服务模式,是指存在于世界不同国家和区域的交易双方以互联网为媒介,借助邮件物流或快递物流将物品运输出境,进而达到交易目的的过程。跨境电子商务在发展中主要表现出如下特征:市场规模扩大、前景广阔,但有待政府加强监管;进出口物流模式呈现多元化态势,但业内管理规范和水准有待提升;行业发展存在短视,专业人才储备薄弱。

1.中国跨境电子商务概况

目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分类主要有B2B、B2C和C2C等3种模式。在传统的B2B模式中,企业往往依靠线上产品广告及服务信息,加之线下辅助来完成商品成交和运输。本质上,B2B模式与传统贸易形式无异,均为产品和服务端对端的配合协作,进而再传递给商品服务使用者。在B2C模式下,企业直接面向社会广大消费者,主要依靠物流形式来销售产品和服务,这与传统贸易形式中两端均为客体具有明显区分,其中一端转变为了商品服务的直接消费者。在传统的对外贸易中,交易中最大利润份额被流通中介所获得,而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则在环节终端承担着所有利润支出。

2.中国跨境电商进出易规模

2012年~2017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1万亿元快速增至8.1万亿元,交易规模扩大了3.86倍,主要原因在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自2012年起,中国相继在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广州、深圳等7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商试点,由试点城市的发展来辐射所在区域,有力推动了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二)跨境电子商务的特征

与传统贸易模式相比,跨境电子商务在交易形式上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一是交易成本下降。交易双方主要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活动,在不接触中间流通环节的前提下,产品流通和周转费用大为下降;二是交易效率得以提高。在网络交易平台上,买卖双方信息透明、沟通顺畅,完全可以自主选择中意的交易对象开展贸易活动,使交易更加便捷顺畅。从电子商务发展规律来看,其实质就是一个承载着巨大资源的信息库,连接着市场上巨大的资源和客户群体,能够针对不同人群进行个性化定制,包括广告推送、进行海量信息智能检索、实现交易资金支付周转方式多元化等。当前,电子商务已经辐射全球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基于适应性强特征,其在国际市场的发展前景不可限量。

三、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供应链及其风险

(一)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供应链的内涵

传统跨境电商服务供应链是指经济活动中交易双方之间存在的一种关系链,其灵活性较差,供应商和客户只能单纯依靠链状结构来进行联系和沟通,在链状结构存续期间,无论是哪一方出现任何问题都会让供应链整体环境遭到致命打击,进而造成供应链断裂;新型电子商务服务供应链类似于网状结构,这种类似于蛛网的结构使得交易主体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且每一实体单独的经济活动对整体供应链的影响较小,供应链的正常运作不会因为某一方的失误而中断,从而保证了供应链的顺畅运行。

(二)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供应链模型

跨境电子商务主体组成成分复杂多样,涵盖产品和服务各节点的供应者,包括物流等相关服务提供商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只有各主体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才能提供真正让消费者满意的商品和服务,进而完成交易。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供应链中存在多个活动实体和媒介,包含境内外商业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以及相应的国内外物流运输企业等(见图1)。其中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是整个供应链正常运转的关键环节,交易双方可以通过该平台获取自己需求的信息,最终顺利完成交易。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供应链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所有交易活动都体现在供应链的每一节点上,每一主体的活动和周围其他主体的活动都紧密相连、密不可分,每一环节的良好承接促成了整体供应链的良性运行。因此,合理分析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供应链潜在风险十分有必要。

(三)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供应链风险分析

跨境电子商务活动涉及互联网信息、资金支付平台、物流活动等环节,经济主体较为复杂,且会受到不同国家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法律因素和自然因素干扰,因此,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供应链存在程度不同的风险隐患。笔者将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供应链风险划分为自身风险和外在环境风险两大类。

1.自身风险

(1)信用风险

电子商务具有网络特有的虚拟性和开放性特征,这有利于减少因多主体参与交易而产生的信息沟通不畅问题,但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受到参加主体信用良莠不齐风险的影响。在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供应链上活动的各经济实体,其经济活动都是以各自利益为主的,这是由电子商务贸易经济活动的特性所决定的。经济实体参与跨境电子商务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盈利,因此确保交易双方资金往来安全是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重中之重。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电子支付风险主要体现在支付平台上。一方面,跨境电子支付至少涉及境内外端对端两个经济实体的资金账户,且经济主体存在的区域差异还会造成管理规范等方面的差异,这会加大资金风险隐患;另一方面,电子支付平台自身存在局限性,可能会被黑客、不法分子甚至企业利用,成为洗钱和套现的工具,不仅会对资金账户安全造成威胁,还会造成国家税收减少。此外,跨境电子商务在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商品退换货、劣质产品追责等方面也存在一定风险,如跨境电子商务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为相关企业生产的质量不达标产品销售提供“机会”,等等。

(2)跨境物流风险

物流配送传输在跨境电子商务运营中占据重要地位。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商品服务供应商会根据产品特性和自身业务选择境内物流服务商,出境商品则通过海关等方式输至境外,再由他国物流服务商将商品配送到消费者手中。在这个复杂的跨境电商流程运作中,由于牵涉主体众多,各主体内外在风险叠加,这会造成供应链服务风险成倍增长。此外,多主体衔接运送货物会造成物流成本增加,这会使商品或服务最终消费目的的一致性受到较大程度影响。如境外消费者选择跨境采购商品,在注重物品质量的同时,还会注重物流配送的及时性和安全性。因此,物品采购结果不理想会直接影响到卖家的信誉及其日后的经营,进而影响供应链整体运作质量,造成供应链低效。

(3)信息风险

信息在贸易活动中贯穿于产品和服务流通的每一环节,包括产品和服务的确定、资金的支付、产品的输送等。据此,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供应链信息风险主要表现为供应链各主体携带传播信息的不确定性以及网络安全隐患。信息在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供应链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承载着各经济实体的经营活动,势必存在多种不可控的风险因素。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活动的最终目标都是获取利润,在此目标驱使下,出现虚假信息无可避免;企业间信息共享也具有风险,如企业间的信息盗用与抄袭,不仅会给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带来误导,还会对企业信誉造成负面影响;供应链各经济实体因掌握信息技术的水平及利用信息的水平差异较大,或各经济实体信息公开的标准和程度不同,都会造成共享平台上有效资源信息的不完整、不准确,进而导致共享平台信度效度下降。

2.外在环境风险

(1)法律风险

跨境电子商务涉及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不同国家和地区因国家体制或所处发展阶段不同,所设置的法律法规及其监管都会存在较大差异。在此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活动是无法及时得到所涉及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完全保障的,进而产生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法律风险。

(2)政治风险

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基于一国或地区体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制不同,在合理解决突发争端事件方面存在较大政治风险。一般来讲,跨境电子商务活动属于各国家和地区之间在贸易方面的沟通合作,期间的贸易往来都必须遵循通用的国际贸易准则,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些国家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对正常的跨境电子商务活动进行干扰,甚至采取设置贸易壁垒方式破坏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的公平公正性。此外,一国或地区出现不可测政治事件时,也会给跨境电子商务带来风险。(3)自然环境风险全球气候问题导致地球的自然环境质量每况愈下,这会造成自然灾害频发,进而威胁到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供应链的有效运行,这就是所谓的跨境电子商务自然环境风险。

四、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供应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第三方信息平台建设,妥善处置贸易摩擦与纠纷

建立健全第三方信息平台,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参与主体的资质审查、信用评估。供应商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确保所供应的产品优质优量,诚信经营,以良好口碑赢得市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要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实时监管,确保交易双方的合理权益;各国政府要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国际贸易协商与沟通,妥善处理贸易摩擦与纠纷,抛开政治制度差异的成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健康发展

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需要国家政策予以支持。要以高信息化水平为依托,尽快形成一批管理高效的规模化物流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可通过国际间的沟通与协作,统筹利用他国合理资源,包括在跨境电子商务涉及国家建立仓储基地等,努力优化物流配送环节,降低跨境商品运输成本,进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健康发展。

(三)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供应链管理模式

借鉴发达国家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经验,在拓展国际物流供应链之初,必须立足本国经济发展实际,探索适合本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供应链管理模式,首先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然后通过提供质优价美的商品,有效打开各国市场。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加强与各国或地区的合作,共同构建良好的竞争氛围,促使跨境电子商务迈入稳步运行的更高阶段。

(四)做好市场调研,优化客户服务

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文化、消费习惯及法律法规制度等方面始终存在较大差异。要想有效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活动,必须对他国市场进行充分调研。此外,随着跨境电子商务接触人群的日益复杂和范围扩大,企业需要提升个性化定制商品或服务的能力。要在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的前提下,下足功夫,深入挖掘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这将是跨境电子商务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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