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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论文范文精选

环保论文

环保论文范文第1篇

绿色环保主义设计是一种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种设计形式,体现了减少对地球,环境造成的伤害,是一种环保现实行为,如垃圾问题、空气问题、交通问题、低碳环保等。也以此种设计理念来约束他人,来改变环境,拯救地球。环保主义设计者的所作所为也渐渐地影响着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的发展。

城市生态环境在迅速变化的中国当代艺术社会背景下,艺术也在不断变换自己的方向,它所涉及的范围已渗透了人类生活的各个角落。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否,不仅会影响人们的生活与健康,也会影响艺术的创作与欣赏。艺术的创作,特别是广告艺术设计,更要常常顾及环保问题。在中国的广告设计主题中常将绿色设计融入其中,如:汽车类的广告体现减少碳的排放,还有互动行为艺术的奥美广告公司的设计的主题“流泪的北极熊”,提倡人们对社会环境保护的创意概念,在影视艺术中如《阿凡达》也体现环保概念,凡客诚品利用废弃的凡客的包装重新设计成变形金刚,体现了良好的环保广告艺术设计概念,这些体现绿色环保概念的设计体现了中国当代美术视域下环保主义在广告设计新的创意应用。因此,我认为环保广告艺术设计美学是新世纪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在当代中国美术视域下,将环保设计的商业利益与环境效益统一,是非常有必要的。无论是在环保广告艺术美学研究、艺术设计创作上都要有助于对人类生命整体质量的提高,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天、地、人”的和谐。

人类在征服自然的同时,人们似乎已逐渐忘记人类与自然同在的关系,并不停的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环保主义设计根本上是对自然物的设计保护。最好的设计保护就是要使受到“自然物”重新作为“自身”来存在。而环保艺术设计审美正好体现物作为“自身艺术形态”存在的现象。这正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环保艺术设计保护。如:广告设计中动物的保护,反猎杀、反皮草等设计,通过逆向设计思维的广告艺术手法引发人类对环境问题的深刻反思。

2、中国当代美术视域下环保主义在艺术设计中的表现

在中国当代美术视域下环保主义在艺术设计传播中的一件好的艺术设计作品应该在作品中包含着对自然的感悟力。当代艺术中有很多关于环保题材的作品,自然和谐更加符合时代的潮流,尤其是2010上海世博会永久性场馆所呈现的形态与风格。更充分体现了艺术与环保理念的完美结合。此外,还有很多艺术家在艺术创作中的作品创作材料也都纷纷使用大量的环保材料去替代从前的对自然环境有污染的材料,这也是在艺术中体现环保的一种新的尝试方式。除了材料的选择有区别,对环保艺术设计的主题也需要精心研究,如对保护动物广告设计表现中和其他广告设计有一定的区别:首先,题材选择上主要会偏重与保护动物的内容,动物与人有着紧密的联系,动物是大自然中一条最重要的生物链。而食物链的中断也将导致人类的毁灭,所以人类与动物如同水与舟的关系;其次在艺术表现的材质上,可选择使用特殊材质表现,可以是近似于毛皮的材料,如针等材料体现动物的痛苦万针穿心之痛;另外在色彩上也有考究,如白色的毛皮给人的直接感触是柔软,纯洁,脆弱的。但而当这种纯白色被各种颜料所覆盖,就给人以破坏感,美好与破坏在这种艺术表现形式上得到了结合与碰撞。艺术设计与自然界我认为总是会有一些极其微妙的相关性,因为在广告艺术设计师角度看,它们都有生命、体现灵动和美。

此外我们强调艺术环保主义重要性也体现对我们所处环境的莫大关注,我们身边的,大气、云,动物,这些自然所显露的广阔的美,看到这样的景致,人们需带着一种猎奇的眼光,优秀的广告艺术设计大师在对自然的方面从不会缺乏敏感!漠视环境,他们会对每天清晨呼吸的每一口空气感觉都是新的,从而有对大自然产生新的体验和灵感,而不是熟视无睹,一个艺术家对自然缺乏敏感,缺乏好奇心,缺乏对自然美的领悟,那么这样的艺术家的作品一定是苍白的,就无法体现优秀广告设计师的超强感悟力!

3、中国当代美术视域下环保主义在艺术设计中体现的社会文化关系

在中国当代环保主义设计中促使人们进一步思考保护地球的城市生活方式,通过广告艺术设计手法贴近生活、体现本民族文化特色的艺术,通过新颖时尚的创意手法表现出来后,愈能雅俗共赏,能被更多的受众所接受。因此,我认为优秀的美术创作与艺术设计,它并不是完全的个人的表达,或者个人情感的宣泄,而是有着某种共通性,这样的艺术才有可能持久关系,对自然的感悟力和敏感度代表着一个艺术家或一个人的基本的美学素养,而这在中国当代艺术设计中体现的还是有所较大差距的。

环保论文范文第2篇

1.1环境检测的意义

环境监测是一门新兴的学科,环境为对象,应用物理、生物和化学等手段,综合分析监测样品。监测人员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式,分析这种环境变化是否有一定规律,找出其对低碳环保的影响,从而得出结论。这种监测的特征有:一是以统计学为基础,汇集了自然、社会科学中的精华;二是面向整体社会,为大众服务,监测和分析环境,反映人们的生活环境,如噪声、水、大气等。通过这种方式,为环境规划和评价提供更加准确的数据,为低碳环保奠定良好的基础。

1.2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

1.2.1环境监测部门的力度不够

我国的检测机制,并不完善,有着很多计划经济的特征,无法适应如今的发展,隶属于事业编制型单位,造成环境监测部门内部缺乏动力。

1.2.2内部人员素质不高

监测部门招聘了很多新人,但是缺乏长期有效的培训,在管理上也有一定欠缺。监测部门缺乏创新和能力,这种情况会影响监测部门的整体发展。

1.2.3环境监测部门的工作质量不高

环境监测部门应用的是目标责任制,所以只是完成环保局下发的任务,但是因为技术缺乏创新,设备落后,所以需要加班加点才能完成这些任务。该部门重质不重量,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督技术,导致监测部门的数据分析能力缺失。

1.2.4大型设备的使用率较低

目前,一些大型的环境监测仪器已经被引入到地级市的标准配置中,各级主管和财政部门都应该将资金投入到监测站中,并引入国外的先进设备,如气象色谱等。但是一些地方没有重视地级市的实际情况,导致先进设备的使用率降低,甚至出现闲置状态。

2低碳环保和环境监测之间的关系

低碳环保生活主要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尽量减少对二氧化碳的排放,保持一种低能耗、低能量的一种生活态度,通过这种做法,达到保护环境和环保的目的。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现状,每一名公民都应用加入到低碳环保的工作中来,尽自己的责任,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人们应从生活的小事做起,养成一种低碳环保和时尚的生活习惯,自觉保护环境,履行相关规范。

2.1环境监测是低碳环保生活的基础

在实施环境监测中,需要提前对环境要素进行详细的分析,明确该项目是否符合低碳和环保当中的生态要素、大气环境、水环境,监测人员要掌握这些内容,分析其是否在项目完成后对环境造成影响,能够拥有环境承载力。这些问题主要是环境监测,一旦该地方的水环境符合相关要求,大气的污染物浓度小于质量标准值,其噪声达到相关要求时,才能顺利的建立低碳与环保的生活模式,给人们带来更加美好与优质的生活。

2.2环境监测能够监督低碳与环保工作有很多方法

能够评价环境的体系,环境监测是最基本的方法,所以能够作为较好的对低碳环保情况进行分析。在这个过程中,主要工作就是监测环境有无科学性和可行性,在日常生活中,低碳环保的实施情况能够直接作用环境监测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从而更加有效的对低碳与环保开展监督工作,确保其合理性。这种监督的情况还能对低碳与环保之后的生态环境和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噪声环境进行判断和评价,提供大量准确的数据,证明这种情况。

2.3环境监测始

终贯穿与低碳与环保中在开展环境监测后,要对实施的结果进行评价,应有环境监督部门赋予可行性,然后才能实施这个项目,避免其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从而达到低碳和环保目标和要求。在监测项目和工作投入使用后,在整体实施中,要明确投产与运行情况,结合实际环境进行分析。如果项目在建成之后对环境的影响超出预期,并在投产后的对比中,其现状与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环境等是否有所改变等,那么这些情况都要经过环境监测。在该项目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应综合分析其可行性,确保其是否能够继续运行。所以,针对低碳与环保法来讲,环境监测始终贯穿在其中。在整体低碳与环保的评价体系中,只有良好的实行监测,才能更好的开展低碳与环保的生活方式,并保护环境。

3结语

环保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环境保护是当今时代的一大热点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环境问题是最具有“全球性”的问题,它的产生与经济全球化密切相关,而经济全球化也使全球合作解决环境问题成为必要,并为其提供了可能。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环境合作中存在的南北关系紧张、主权干涉及污染转嫁等问题,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阻碍国际环境合作的发展。但同时也有许多国家都积极的致力于寻求国家间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果。

一、现存问题

现存的环境问题最为严重的方面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出口是以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为代价的,而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环境资源,以低于资源价值的市场价格向发展中国家购买。而发达国家以低价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初级产品,却以高价向发展中国家出售制成品,结果使发展中国家资源消耗得不到补偿和维护,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恶化。

当今的环境问题既是“全球性”的问题,同时也是贸易问题。由于每个国家利益的不同,特别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在经济贸易方面的利益冲突,使得原本对全人类有益的环境保护,变成了各国维护国家利益的工具和保护本国贸易的一种措施。例如发达国家制定的环境标准对出口商具有隐含的歧视性;实行内外有别的双重环保标准;专门针对出口国家或商品制定环境条例;制订超出国际公认标准要求的环保标准。但是为了全球经济的长远发展,各国都应暂时“求同存异”,通过在环保方面进行国际合作,来解决现存的问题,这样无论是对发达国家还是对发展中国家都是一种“双赢”的正确的发展途径。

二、国际合作的方式及途径

事实证明,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能力单独解决国际生态环境问题,并且即使是一个国家内部的生态环境问题,往往也需要他国的支持和援助,因此国际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国际合作。国际合作是集体行动的基础。只有合作,才能克服国家间存在的利益差别及其导致的矛盾,把共同利益放在首位,取得共同的认识,展开协调行动。

下面将分别从经济发展水平的角度来探讨国际合作的具体方式及途径,从经济发展水平的角度看可以通过水平型的国际合作和垂直型的国际合作。

(一)水平型的国际合作(发达与发达国家之间)

1、涵义。水平型的国际合作指的是处在同一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之间的合作,即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在环境方面通过一定的途径进行的合作。以这种方式进行的国际环保合作比较容易达成共识。因为:第一,发达国家无论是经济水平还是工业发展水平都比较接近,这样比较容易制定相对一致的环境标准;第二,“环境问题”最早也是由发达国家提出的,同时对这个问题采取的“态度”也最为“积极”因其经济水平的提高导致生活水平的提高,其对于生活环境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因此环保意识较强;第三,发达国家是环保国际合作的关键,也可以说是重要的基础,因为环保产业实为资本密集型产业,发达国家不管是在环保的技术水平、治理环境的资金筹集和管理运用、还是在环保材料的研究方面其都是具有绝对优势的,还有其拥有大量的环保方面的专家和人才,这也是发展中国家无法比拟的。

2、达成共识的途径。(1)通过签订多边环境协议与国际贸易来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例如为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使温室气体的排放保持在不会危险的干扰全球气候系统的水平,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制定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但其仅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就具体的减排问题达成协议;1995年在德国的柏林又召开了一次大会,来讨论公约的执行情况;1997年12月4日在日本的京都召开了第三次缔约方大会,经过激烈的谈判,终于在1997年12月11日通过了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注:《京都议定书》的主要缔约方是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2001年美国放弃执行这一议定书)。(2)通过环境无害技术研发方面和环保产业的投资进行合作。欧洲、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环境治理成效、积极性以及治理效果上,绩效明显。欧盟已经决定到2010年将增加占3%GDP的经费用于研究与技术开发,这将使更多的环境技术被用于市场,并使得欧洲可以在绿色产品与绿色工艺上开发一个领先市场。“研究、技术开发和展示”第七个框架计划(2006—2010)也将为环境技术的进一步开发提供机会。欧盟在各项投资中鼓励选用先进的环境技术,并做出相应目标决策,这些措施将进一步拓宽市场、降低成本,并要求委员会、成员国或研究团体、组织、工业、社会共同来完成。2003年8月28日美国将环境、产业界、大学和政府组织联合起来形成美国东北部创新集团(TheNortheastCHPInitiative),使清洁、可靠、能源有效的电力与能源系统贯穿美国东北部。CHP系统能够使用同时产生的电和热,而常规发电系统不能捕获在电力制备过程中产生的热。该项举措将使2010年美国东北部的清洁能源量翻一番。许多发达国家通过制定环境法律法规,如果能够互相交流、互相认可同时结合市场手段以及国际合作,定会在保护世界环境上起到了领头雁的作用。(3)制定和统一环境标准。发达国家制定了各自的环境标准,多而繁杂。日本有“生态标志(Ecomark)制度”、法国有“NF环境”、加拿大实施了“环境选择方案”(ECP)、澳大利亚推行“环境选择制度”。环境标志制度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越来越有影响的一项制度,对环保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但是由于各国制定的环境标准高低不一,同样也给国际贸易带来了困惑和麻烦,所以发达国家应该加强联系和沟通,统一标准,避免不必要的摩擦和冲突。

(二)垂直型的国际合作(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

1、涵义。垂直型的国际合作指的是处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之间的合作,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在环境方面通过一定的途径进行的合作。在环保方面,发达国家拥有丰富的经验与专业知识,而发展中国家缺乏财力资源、专门知识或技术能力。以这种方式进行的国际环保合作可以达到互相补充、互相协助、共同发展的目的。

2、合作的方式。(1)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技术和资金上的合作。发达国家以优惠的、非商业性的条件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援助。发展中国家能够在减缓环境恶化方面做出多大贡献,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发达国家能不能有效地履行有关技术和资金转让的承诺。从发展中国家目前的状况看,急需发达国家提供常规能源开发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与节能技术、洁净煤技术、核能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高效节能低污染交通运输设备及系统技术和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技术。以优惠条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这些技术,是发达国家应尽的义务,而不能把转让技术作为获得商业利润的机会。即使是私人部门的技术,发达国家政府也可先购买再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或者通过减税等手段促使其技术向发展中国家非商业性转让。(2)发达国家应帮助发展中国家培养环境保护和环境研究方面的高级人才。发达国家不但应该在资金和技术上给予发展中国家一定的帮助,而且也应该帮助发展中国家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素质和实际环境管理经验的新型环保人才,这样才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长远发展。发达国家可以通过与发展中国家的大学、研究所建立培养计划和项目来实现这一合作,也可以通过远程教育和举行环境方面的学术论坛作为辅助教学。如清华大学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研究就是一项很好的合作。(3)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环保法律的制定与完善上的合作。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环保产业比较发达,有关法律制度也较成熟。环保产业的立法主要是关于废弃物(污水)处理、回收利用,环境标志,环境税费和投资等方面的规定。这些都给发展中国家起到了样本的作用。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起步比较晚,更不用说在环境保护法律方面的发展,所以在许多环境立法方面发展中国家是效仿发达国家或者直接移植。我国早期的环境法制度主要就是从西方国家移植而来的。例如1982年修改后的《宪法》强化了对环境保护的规定,并适应国际海洋法公约的需要和借鉴西方国家海洋法制定了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所以,发达国家应该充分发挥其优势,指导并帮助发展中国家制定符合自己的环保法律,并规范起环保制度。(4)通过贸易的形式,进行项目合作,尤其是环保方面的合作。CDM的诞生。CDM,就是清洁发展机制,这是《京都议定书》引入的一种灵活的履约机制。其主要内容是: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投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利用由此产生的排放减少量来履行自己在《京都议定书》中减排温室气体的承诺。即发达国家出钱,让发展中国家为其实现自己的温室气体减排指标。由于温室气体是流动的,是世界的,因此发达国家被允许在发展中国家中实现这个指标。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要高很多,对发达国家的一些企业而言,减排甚至意味着企业破产。同时还有一些发达国家同发展中国家在保护森林和生物多样性方面,达成了一些以免除发展中国家债务来换取其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交易。《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一次缔约国大会后,不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及转轨经济国家进行了“共同执行行动”(AU),即由发达国家出资和出技术,在发展中国家进行节能、发展可再生能源、植树造林等削减温室气体的项目,根据公约秘书处今年最新的报告,迄今已实施了近100个项目。

三、结论

当然,这些合作是理想化的,能不能达到理想的结果还需要多方的努力。这些合作途径也是可行的,但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所以,应先易后难、先区域合作再全球合作,因为区域的合作易于全球合作,区域之内的问题更为集中也更容易解决,并且成效更快。

1991年6月到1992年8月进行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NAFTA)的谈判中,进行了环境方面的磋商,于1993年9月签订了《北美环境合作协议》(其成员方主要有美国、加拿大、墨西哥)。NAFTA中与环境有关的规定比GATT/WTO中的内容更加完善,据1997年的数据调查显示,该计划的事实有力的推动了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政府间在诸如边境污染、有毒废物越境转移和濒危野生动植物贸易等环境问题上的合作,使北美贸易区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其也可以作为一个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贸易和环境共同发展的协议的例子。超级秘书网

要增强地区作为一个整体在世界环境论坛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环境合作,发展中国家之间有机会协调立场,寻求共同利益。无论是在更大范围内如APEC或WTO讨论环境问题,还是在制定国际环境条约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区域型组织会采取共同的立场,自然会增大该地区说话的分量。

全球的环境合作方面,应该建立一个独立于WTO之外的多边世界环境组织WEO(WorldEnvironmentOrganization),它一方面可以在环境领域进行国际合作、协调各国环境政策、促进环境成本内在化、全面解决环境问题提供组织基础,另一方面可以与WTO一起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关系,使二者和谐发展。进而达到保护世界环境、造福全人类的目的。

当然,国际环境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发达国家在履行“援助资金”问题上的不积极态度;发展中国家自身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矛盾等等,都需要各个国家给予相互的谅解和支持,所以要解决好环境问题还任重而道远,需要世界所有国家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张幼文.多哈发展议程:议题与对策[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2、申进忠.WTO协调环境贸易关系的理论与时实践[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

3、张玉卿.WTO新回合法律问题研究[M].中国商务出版社,2004.

环保论文范文第4篇

作为以环境为基础的一门专业会计,对于环境会计来说,其价值作用体现在诸多方面,具体表现为:

(一)能够为环境成本及效益的预测提供帮助

对于环境会计来说,通常会对相关产品及设备加以重视,进而从全生命周期角度出发,对整体环保活动的财务利益加以分析评估,进一步预测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的整体经济效益。基于整体层面分析,环境会计能够为环境成本及效益的预测提供帮助,从而提升单位或企业的预测能力。

(二)有助于产品质量的提升

环境会计在应用过程中,是遵循一些基本原则的,即为“环保”“、绿色环境”等。以环境会计为基础,相关部分需对环境会计加以应用,从而对产品与环境之间的相关性进行紧密分析,比如分析产品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等。基于整体层面分析,环境会计的融入能够提高企业及事业单位工作的警惕性,进一步使产品的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投资决策

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各行各业的发展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各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引发的一类最为显著的问题便是环境问题。就目前而言,环境保护受到了各大企业的充分重视。环境保护涉及到方方面面。对于环境会计这一专业科学来说,也是由环境保护顺应而生的。基于整体层面分析,相关部门需擅于对环境会计加以利用,从而使投资决策更具合理性及科学性。

二、环保项目财务分析中环境会计的具体应用探究

结合上述分析,认识到环境会计在诸多方面的价值作用。对于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而言,便需要对环境会计这一专业会计加以重视,并将其应用在日常工作当中。下面本人从社工们周期成本的计算出发,结合具体实例,对环保项目财务分析中环境会计的具体应用进行深度探究,具体内容如下:

(一)生命周期成本的计算

对于生命周期成本来说,其计算需要将产品或所涉及的设备的生命周期作为单位,进一步针对全生命周期有关的成本进行实质性计算。如所涉及的生产、销售,均归结为全生命周期的成本组成成分。从整体层面分析,环境成本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1.常规成本,这部分成本也就是和自然环境不相关的成本,不管是何种企业,均存在此类成本。如设备购进、能源消耗、人力资源以及资本投入等,均属于常规成本的组成正成分。对于相关税务、排水排气控制以及废弃物品处理等所承担的费用,也属于常规成本。对于企业来说,在经营生产过程中,常规成本是必须负担的。倘若负担不起,则企业很难生存下去。

2.负债成本。负债成本所包括的成分诸多,如罚款、公众形象伤害、财产损失等,均属于负债成本。对于企业来说,在经营生产过程中,负债成本是难以避免的。

3.环境成本。相对于前两种成本来说,环境成本理念更晚形成。如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环境问题而造成的成本,便属于环境成本。环境成本的产生有时是自然性的,有时是人为的。从某种成本上而言,环境成本与负债成本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在长期工作中,认识到了环境成本的重要性,在对环境会计加以应用的条件下,也充分结合了环境成本加以考量。

(二)案例分析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日趋明显。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识到了环境卫生问题的重要性,如饮水卫生、食品卫生以及废污处理等,均属于环境卫生的内容。下面笔者以某造纸厂环境污染引起的排污费用问题进行分析:某造纸厂环境污染严重,由此在排污方面产生的环境成本费用巨大,以此同时,对于废物超标还需要收取双倍的费用。由于此造纸厂认识到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便预期投入大约400万元对污水处理设施加以构建,从而让此造纸厂在排污上能够充分达标。经一般的会计成本计算,在污水处理上,需要支出的费用包括设备折旧费、维修费、电费、工作人员薪水以及项目费用等。合计240万元,项目总收入223万元,负债17万元。由此可见,一般会计成本计算不具有效性,会使造纸厂损失巨大利益。将环境会计投入应用,首先需要考虑到污水处理项目生命周期成本分类,进一步对项目实施期以及实施后的环境成本会计核算加以明确。结果显示,实施前与实施后,生命周期成本分别为660.8万元、584.2万元。由此表明,环境会计的投入应用具有可行性。

三、结语

环保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突发;环保事件;应急;立法;制度

一、我国突发环保事件应急实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目前我国突发环保事件的发生状况

随着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改造自然能力的不断增强,近几年来,我国不断发生重大突发环保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以2002年为例,在环境污染方面,全国发生11起特大和重大污染事件,共造成12人死亡,近3000人中毒。在生态破坏方面,全国发生森林重大火灾24起,森林特大火灾7起,重大和特大草原火灾各3起;森林病虫害面积84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16.1万公顷。在生态安全方面,全国的食人鱼事件、三峡的紫茎泽兰恶草事件、北方的沙尘暴等事件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危害,并引起全国的关注。另外,酸雨危害和转基因物种的运输、种植和使用失控也存在引发突发环保事件的危险。[1]

(二)我国突发环保事件应急实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突发事件必有应急措施。在防治突发环保事件的斗争中,既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实践经验,也或多或少地出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应急措施的采取与否往往不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而是依靠地方甚至国家领导人的认识水平和判断能力,缺乏法定的科学评估机制和预警机制;二是在信息报告、通报和公布的过程中,隐瞒伤亡、损害甚至整个突发事件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应急措施的采取缺乏相应的应急预案,往往过分依靠临场发挥,人力、物力、运力、技术力量和资金难以全部按要求及时到位,各方面的行动难以协调地开展和协调;四是许多干部和群众因为有生命、健康、财产和抚育、赡养方面的后顾之忧而缺乏必要的应急行动积极性;五是不能有效地消除社会谣言,安置或疏散居民,平抑物价,维护社会的稳定;六是一些受灾群众难以从国家和社会得到充分有效的生活、生产救助和医疗救治,存在因灾致贫和因灾更贫的现象;七是应急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权太大,虽然可以弥补现行法律规定的空白,填补现行法律之间的不衔接性,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程序规则和权力对抗规定,容易造成应急权力失控和资源浪费;八是一些领导干部责任心不强,滥用权力或消极履行职责,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了重大的损失而得不到法律的制裁。此外,随着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复杂,综合应急、流域应急、区域甚至全局性应急等罕见的应急现象也会出现,除了出现以上问题之外,在实践中还可能出现动员、戒严、应急财政保障等实际问题。

以上问题的出现或可能出现,主要的原因在于我国的突发环保事件应急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律制度不完善。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全面、深入地研究突发环保事件的应急立法,找出其中的一些不足和缺陷,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探讨相应的立法对策。

二、我国突发环保事件应急立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突发环保事件应急立法的现状

突发环保事件应急立法主要调整国家机关与公民、单位之间的外部应急行政法律关系和国家机关之间的内部应急行政法律关系,其规定主要表现在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环境保护法律、环境行政法规、环境部门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之中。由于部门规章的应急内容仅涉及颁布部门的权力和义务,不能给其他部门施加环境保护的应急职责,因而全面性不强;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应急处理规定仅在局部地域有效,不具全局的适用意义。故本文仅从普遍性和全局的角度研究宪法与宪法性法律、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应急问题。

1.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的规定

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国家保护方面,宪法第9条第2款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在特殊环境的保护方面,宪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可见,我国宪法对国家环境保护任务的规定采取了最具普遍适用意义的措辞,并没有明确地使用“紧急状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具有特殊适用意义的词语。不过,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保障”、“保护”、“改善”、“防治”等措辞应适用于突发环保事件的应急处理。

规定了国家基本的应急环境保护任务,还必须规定相关的应急职责机构。从国外的立法来看,紧急状态下的环境保护职责一般由议会、政府和军队分工履行。在我国,紧急状态下的环境保护职责由全国人大及其常设委员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军队分工履行。关于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委员会的职责问题,我国宪法第68条第19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该条第20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可见,在突发环保事件影响面广、危害相当严重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采取与其地位相适应的动员和戒严措施。关于国务院的职责问题,宪法第89条第6项规定其有权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该条第7项规定其有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该条第16项规定其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而环境保护的应急工作,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的角度看,均渗透到了经济、城乡、文化和卫生等工作的方方面面,严重时还严重影响局部地域的正常状态,因此国务院享有突发环保事件的应急处理行政职权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决定职权。同样地,从宪法的有关规定也可以看出,地方政府也享有一定的环境保护应急处理职权。关于军队的角色问题,我国宪法第29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由于参加突发环保事件的应急处理属于参加国家建设、努力为人民服务的范畴,因此军队参加突发环保事件的应急处理是有根本大法的依据的。超级秘书网

2.环境保护法律的规定

在宪法规定的指导下,我国的综合性环境保护法律、环境污染防治单行法律、生态破坏防治与自然资源保护单行法律对突发环保事件的应急处理分别作出了综合性和专门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