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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业科研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思考

为更好地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财政部于2012年11月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并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从内部控制体系、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方法等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1 行政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要求

1.1 票据管理

票据直接影响单位货币资金的收入,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1.2 岗位设置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财会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1.3 银行账户管理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财务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与开户银行的联系,定期取得银行对账单,并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相符。对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1.4 合同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部门在签订供销合同后,应及时将合同副本及有关材料提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办理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财务人员应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对应付款项也应及时支付;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务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5 支出管理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审核、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1.6 核查管理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 农业科研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2.1 票据管理不规范

一是大多数农业科研单位未制定票据管理制度,票据管理中大都凭经验管理,没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可供遵循;二是未明确专人负责票据管理工作,大多数单位都是由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兼管单位各种票据,更没有配备专门的保管设备;三是由于管理制度的缺失,农业科研单位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未能履行规定手续,部分单位还存在出借、代开甚至是买卖票据的现象。

2.2 岗位设置不科学

一是农业科研单位货币资金岗位设置中没能严格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有的单位是未设置专门的货币资金岗位,有的单位货币资金岗位的财务人员也兼分类账或档案保管工作;二是印章管理不科学,有些单位所有印章均由一个人保管,有些单位未配备专门的印章保管设备,保管随意性较强;三是未能制定规范的授权管理制度,在货币资金收支、印章使用和保管等项工作中没有按照授权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2.3 银行账户管理不重视

许多农业科研单位不大重视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表现在:一是不重视银行开户的管理,通常是只要部门提出需要,也不经单位决策机构的研究就可开设银行账户,从而导致单位账户多且乱的现象;二是不重视银行账户使用的管理,通常是在银行账户开设之后,具体就由部门管理使用,部门过多地考虑到单位相关利益者的需求,资金在单位账户间任意划转的现象严重,从而导致货币资金管理中的混乱状况;三是不重视银行账户的清理,通常是在银行账户开设之后,有些专门业务已经办理完成或项目已经完结,但没有能及时撤销相关银行账户,从而导致单位银行账户越开越多,甚至是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也不知道单位账户的具体情况,给货币资金的管理留下隐患。

2.4 合同管理不严格

许多农业科研单位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不能严格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一是未制定合同管理的专门制度。许多农业科研单位由于领导对合同管理的理念较差,没有制定单位关于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导致合同签订的随意性,客观上造成了货币资金管理的障碍;二是部门间沟通衔接不到位。由于没有制定合同管理制度,从而导致业务部门在签订好购销、基建工程、设备购置等合同后,未能将合同的副本和相关材料送至财务部门,带来了合同结算中货款收付的混乱;三是货币资金收付管理混乱。由于部门沟通衔接不到位,从而导致财务部门因为合同没有或是合同不全,货币资金收付就没有了合法的依据,于是就会出现有的合同未能及时履行,有的合同在规定付款期之前就付款的情况。

2.5 支出管理不统一

单位支出的管理主要依据的是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单位内部各项支出的标准和支出的审批、审核程序。单位支出管理不统一具体表现在:一是由于合同管理的不严格导致的支出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的情况;二是由于单位内部未制定各项支出的标准导致不同部门、不同业务在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时没有统一的开支标准可供遵守;三是单位未制定支出方面的管理制度导致各项支出无统一的审批程序,各内部单位各行其是,支出混乱。

2.6 核查管理不及时

因为货币资金收支涉及到单位的方方面面,所以货币资金管理的关键措施是“日清月结”。农业科研单位货币资金核查管理不及时具体体现在:一是库存现金未能做到“日清”。单位对库存现金应当做到每天都要将现金日记账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将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账核对相符,但实践中,由于财务人员之间的“信任过度”,许多单位经常不能及时核对,从而导致现金管理中违纪、违规甚至是违法现象的产生;二是银行存款未能做到“月结”。单位对银行存款应当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和核算,每月应当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但在实践中,许多单位未能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核查,单位的分管领导也未能采取措施不定期地进行抽查,从而导致银行存款管理中违纪、违规甚至是违法现象的产生成为可能。

3 农业科研单位强化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对策

3.1 加强制度控制

制度控制是农业科研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前提。一是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包括票据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印章保管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以及货币资金核查制度等等。二是严格遵守国家和单位相关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各单位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现金管理条例、银行开户管理办法和单位内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三是对违反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和责任人应当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3.2 加强岗位控制

一是农业科研单位应当结合单位的实际,科学设置货币资金管理岗位,既不能过繁过多,也不能为了节省人员成本过简过少。岗位设置的科学性是在满足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原则的前提下简化货币资金收支的工作流程,以减少货币资金收支差错的可能性。二是明确各货币资金收支岗位的责任,包括每个岗位的责任人、岗位工作职责、前置岗位和后续岗位的衔接以及完成每项工作的时间要求。三是奖惩措施,即将每个岗位工作完成情况与个人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及岗位津贴联系起来,明确规定每个岗位如不能及时完成相应职责应当承担的后果。

3.3 加强人员控制

一是对财务会计人员的招聘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二是对于在岗位财务会计人员应当要求他们参加相关的培训取得专业技术职称,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的职称。三是所有在岗财务会计人员每年都应当参加由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并参加相应的考试合格。四是定期组织财务会计人员学习单位制定的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学习合同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国库集中收付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提供保障。

3.4 加强过程控制

一是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一定要按照合同和单位预算的规定,办理过程中要严格对相关票据进行审核,办理完成后要及时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衔接,确保业务办理的准确性。二是办理货币资金收支业务事前要有审批、事中要有审核、事后要有核查,确保合规合法。三是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对货币资金的清查,确保账证、账账和账实相符。

3.5 加强关键点控制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关键点是票据、印鉴、现金和银行对账单。票据要有专人管理并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印鉴保管和使用必须符合单位的制度规定;库存现金一定要做到“日清”,对大额现金收支要进行监控;对银行存款关键是定期地取得银行单并与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相符。

3.6 加强基础控制

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 风险评估 控制方法

我国财政部于2013年12月17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下称“控制规范”),并要求2014年1月1日起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实施。“控制规范”实施一周年之际,笔者拟结合工作实际,对“控制规范”有关内容谈一点粗浅之见。

一、何谓内部控制

“控制规范”从国家制度角度将其定义为:“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这里,“控制规范”有三个要点:一是,内部控制主体是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二是,实现内部控制规范的目标,亦即合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能够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三是,“控制规范”的内容,即制定控制制度,实施控制措施,落实控制程序,执行控制活动;四是,控制对象,即“控制规范”经济活动的风险。

二、何谓内部控制规范

内部控制规范,内部控制规范表明是一种管理系统。它是财政部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减少贪污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的一种管理制度,实际上更是一种管理,内控的理想状态是无需内控就可以遵守规章制度。

因此,作为实施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主要有三项内容构成:一是,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应遵循原则有四项,主要有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和适应性原则等原则;二是,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规范方法,即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这些控制方法,包括单位组织层面,包括组织环境等内部控制的方法、业务层面内部控制两个方面的控制方法;三是,监督与评价,监督是指自我监督,评价则包括有效性评价和自我评价。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方法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重点

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对费用支出缺乏有效控制。例如,这类支出主要会议费、水电费、办公费、招待费等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经费的支出,没有或者很少有严格的控制标准;那怕有制定的内部经费开支标准,但仍较多采用实报实销制,无法有效控制;固定资产重购置轻管理,如何在使用环节加以有效控制,似乎比较薄弱。例如,事业单位大额支出中的固定资产一般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购环节得以控制后,但使用环节缺乏控制,管理上得不到有效控制。这种现象,在不少行政事业单位比较普遍;还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弱化,会计工作只起到记账、算账、报账的作用,在预算管理、资金管控等方面不起作用。甚至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与业务控制脱节,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均不了解,不监督,也不能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控制和监督,票据管理不到位,等等。针对这些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指出重点性控制。其业务层面重点主要有预算管理情况、事业单位收支管理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方面、资产管理业务、合同管理情况和其他情况等七项内容。“控制规范”对这些重点控制对象分别进行针对性风险评估,梳理重点控制对象的缺陷、提出针对性风险控制方法,加以具体规范。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方法

“控制规范”列出内部控制的重点内容,根据控制对象,指出规范控制方法。例如,预算管理情况与预算控制方法对应、收支管理情况和政府采购管理情况与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对应、资产管理情况与财产保护控制对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与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合同管理情况与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对应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与预算控制方法对应等。

1.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情况。事业单位单位可以采用滚动预算或零基预算方式,与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相结合、预算编制工作与具体工作相对应;一旦编制完毕,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执行,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有序,支出合理,决算报告编报应该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从顶层开始,灌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预算管理财务的思想,加强预算控制,强化对事业单位收支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2.支管理情况。事业单位收支应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要求,实行收入归口管理,有关单位办理收入业务时,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财务部门办理完毕,应加盖“收讫”字样。财会人员及相关人员应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业务时,管理人员应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防止不法人员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3.府采购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主要包括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事业单位针对这些要求,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4.产控制管理情况。事业单位资产应实行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管理责任,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资产,包括盘盈、盘亏资产,都应该及时进行处理,使之账实相符。同时,事业单位还应该按规定处置资产,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5.项目管理方面。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管理模式执行。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按照概算投资,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杜绝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为做到上述项目管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各单位还应当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6.同控制方面。事业单位合同控制包括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等几项内容。为加强合同管理,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同时,单位还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四、如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提升效率、防范腐败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是行政事业单位提升效率、防范腐败的前提。那么,如何如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提升效率、防范腐败?我们认为主要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学习内部控制规范,统一认识

首先要解决内部控制规范的认识问题。从单位领导开始,认识内部控制的概念,认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意义和重要性,学习内部控制的内容框架。统一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有关问题的认识;其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领导小组,依据内部控制规范,评估检查评价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这个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牵头、各部门业务骨干参与,全员管控。

(二)制定内部控制建设计划,为实施内部控制提供依据

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对初期没经验的单位来讲,处于摸索阶段,应作为暂行规定实施。其中期与短期计划相结合,中期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短期计划用于工作进度和效果的控制,并根据执行情况不断进行计划调整。

(三)明确单位各控制主体职责,制定职能规划

单位内部各单位,乃至个人均有工作,有职责。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单位工作计划、长远规划。

(四)梳理单位业务流程,检查业务节点可能存在的缺陷

通过梳理单位业务流程,从制度上描述其运行流程,厘清单位业务的运行过程,并确定与职能规划相关的重要业务和事项,依此检查业务节点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风险。

(五)根据风险,提出管控措施

梳理单位有关管理制度、管理文件,厘清现有的保障业务,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存在缺陷或管控风险,根据单位内部管理存在缺陷或管控风险以便有效开展的控制措施。

(六)对照内控规范,建立内部控制环境

对照“控制规范”,开展“内部环境”设计,规范业务流程,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内控制度,完善治理架构;同时,对照“控制规范”,对重要业务进行风险分析、优化设计。一般而言,通过业务流程的梳理之后,试行一段时间后会发现一些问题,进而优化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七)检查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评估内部控制规范

内部控制规范要点就在于明确对内部单位或个人分工、落实其责任,随时检查评估落实情况,建立内控规范建设工作考核机制。

最后,建立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监督评价机制是保证内部控制规范有效性前提,旨在督促内控建设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改进机制,以期达到保护资产安全完整,提升资产使用效率目标。

参考文献

[1]方周文,张庆龙,聂兴凯编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指南(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3.4.

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人事;雇员制;高校人事管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 G4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6)07-0180-03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人事管理改革,促进人事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很多高校的用人制度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在国家法律与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结合国家出台的人事管理制度与政策,将人事与雇员制引入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中。人事与雇员制的引入,使高校原有的人力资源结构得到了优化,人才竞争体系初步形成,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工作质量。

一、人事制度与雇员制概述

(一)人事制度概述

人事制度是单位或个人委托国家人事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在其服务管理范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的人事管理服务,包括人员招聘、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收缴等。

人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下产生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当前,这项人事管理制度被运用于全国各大行政事业单位,其优点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减轻了用人单位的人事事务性工作量。人事管理是每个单位的重要管理内容,尤其是对高校来说,每所高校的工作人员少则两三百人,多则上万人,这么庞大的工作人员数量,必然需要较大的人事管理机构来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人事将人事管理与用人单位分离,人事机构全权负责人事管理工作,这就有效减少了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量。第二,提高了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效率。人事机构为高校提供了全面的人事管理方案,提供了优质的人事管理服务,提供了高效的人事管理流程,使用人单位的管理效率大幅度提升。第三,保护了个人的合法权益。采用了人力制度,单位不再具有个人的“所有权”,个人流动变得便捷,人才的流动不再会受到原受聘单位的阻碍,其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二)雇员制概述

雇员制最早被我国应用于政府机关单位,近年来开始拓展到事业单位。雇员制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聘用一些专业的技术人才来承担临时性的、勤务性的工作。用人单位就会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界定用人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

雇员制最早出现于美国,近些年来开始成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之一。将雇员制人事制度引入高校人事管理机制中,是用人机制创新的表现,也是提高办学效益的可靠途径。高校在运用雇员制雇用工作人员参与高校日常工作时,都会设定雇员管理办法,规范这个特殊人群的管理。雇员制人事管理具有以下两个优点。第一,节约了用人单位的运营成本。通过雇员制聘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较短,用人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在工作期限满以后和聘用人员再续约,并且雇用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一般都会略低于有编制的员工。聘用年限的灵活性与薪酬待遇的差异性就为用人单位节省了一笔可观的费用。第二,满足了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对人才的需求是有所不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利用雇员制聘用到自身需要的工作人员,还不用考虑工作完成后这些工作人员有可能给单位带来的成本支出的增加。相对于其他人事聘任制度来说,雇员制是比较灵活的,其适用性较强。

二、人事代事与雇员制视角下高校人事管理机制的特点

(一)高校人事管理体制人性化

人事与雇员制是高校现有人事制度的有益补充,与高校传统人事制度相比,人事与雇员制给人才更多的选择机会,给人才更大的发挥空间。在高校传统的人事制度管理中,一旦入职于某所高校,就会一生在这所高校从事教育相关工作,一般不会再选择其他工作。人事代事制度与雇员制打破了传统人事制度的束缚,高校可以选聘人才,人才也可以选择高校,高校教职工的身份也由“单位人”成功转为“社会人”。人事与雇员制使人才市场变得更为活跃,更尊重人才特长的发挥,也使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变得更加人性化。

(二)高校人事管理主体多元性

传统的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主要是由高校人事部门负责,高校是唯一的人事管理主体。有人事与雇员制参与的人事管理工作,使高校人事管理主体多元化。其中,人事人员的管理主体就包括高校人事管理部门与地方人才服务中心,二者协调合作,完成人事人员的管理。而高校为了便于管理、规范管理也会成立专门的机构来管理雇用工作。高校人事管理主体的多元化,说明了高事人事管理工作呈现出社会化趋势,社会上越来越多的组织参与到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中来。

(三)高校人事管理工作多样化

传统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单调乏味的,他们通常只负责日常一些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不注重高校人力资源的整体调控与人力资源潜力的挖掘,无法做到人尽其才。将人事与雇员制引入高校人事管理制度中,也将人力资源管理带入了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视野。高校只有给人才发挥才能的空间,才能留得住人才,只有合理的利用人才,才能达到人才与高校的双赢。这就要求高校要充分的发挥人事制度与雇员制的优势,摒弃传统的落后人事管理制度,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人事管理、人才战略规划、人力资源开发、人力资源结构调整上来。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内容也因此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

(四)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法制化

2014年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出台,要求各事业单位要“规范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这是给高校人事管理工作提出的总要求,也明确了国家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总方向。高校人事管理引进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度,都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期间的权益不被侵害,通过契约的形式明确管理主体应承担的责任,避免发生人事纠纷,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矛盾。

三、人事与雇员制视角下高校人事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度在我国出现得较晚。时至今日,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度的执行进行有效的约束与监督,更无法从法律的高度明确人事第三方行为人的责任与义务,明确雇员管理公司的责任与义务。当高校与人事人员或受雇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用人单位常常会占据有利的、主动的地位,导致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即使是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工作人员也是各执一词,僵持不下,问题很难得到妥善的处理与解决。

(二)对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度存在偏见

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度是现代人事管理制度中的一种,只是由于它在我国运用的时间较短,还不被大多数人所了解,这就导致很多人对这两种人事制度存在偏见。通过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度进入高校参与教育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认为,聘用自己的高校只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才雇佣的自己,一旦高校的需要得到满足,或某项工作完成,自己就会“卷铺盖走人”,继续再找工作,这就导致很多工作人员不会发挥自身最大的潜能来工作。高校与工作人员对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度存在的偏见制约了这两类新型人事管理制度优势的发挥与推广适用。

(三)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

我国的社会保障机制总体不健全,也影响到了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度在高校中的推广与适用。很多高校没有制定规范的人事代事人员管理办法和雇员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使通过人事与雇员制进入高校的工作人员无法与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有些高校只为通过人事与雇员制进入高校的工作人员办理失业保险,有的高校甚至不为通过雇员制进入高校的工作人员办理任何保险,这些工作人员在结束高校的工作以后,再到其他企业上班,保险无法衔接。除此之外,高校的在编教师享受的薪酬待遇是根据国家政策制定的,而人事人员和雇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却是根据劳动力市场来设定的,波动性较大,保障性较差。

(四)管理工作不规范

无论是通过人事还是通过雇员制聘用到高校的工作人员都应该遵守高校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高校也应该针对这类工作人员的特殊性,制定特别的管理制度,应对人事的性质、聘用程序、受聘人员待遇、聘用合同及受聘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雇员制人事制度也应对雇员基本条件要求、雇员岗位等级制度、雇员合同管理、雇用期限、岗位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以便于人事人员与雇佣人员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但是,很多高校虽然是引入了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却只完成了人员招聘工作,甚至人员招聘工作也完成得很不规范,工作人员的应聘条件与资格也是千差万别,相关的管理制度更是一片空白,管理工作处于混沌的状态。

四、人事与雇员制视角下高校人事管理机制改革策略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事业单位要“保障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就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与培训、奖励与处分、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法律责任八个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虽然不是法律法规,但却对高校人事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规范了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度作为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通过这两种制度聘任于高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与在编工作人员同样的权益。同时,高校还要根据教育工作岗位的特殊性,结合《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高校人事管理的法律依据。高校自身也要积极地制定科学、合理的人事人员与雇用人员管理办法,为高校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促进高校人事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度的引入是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社会各界都应积极关注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改革,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加大对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度的优势

为了吸引更多人才参与到高校教育工作中来,消除社会人才对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度的偏见,国家与高校除了应制定完善的保障机制来打消应聘人员的疑虑之外,还要加大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度,认识到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度对自身发展产生的促进作用,鼓励社会人才通过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度参与到高校教育工作中来。政府应发挥舆论传媒的作用,对新型人事制度进行大力的宣传,提高新型人事制度的社会影响力,让人们了解人事与雇员制度的运用方式、服务内容,让人们更换观念、转换视角来看待新型人事制度。高校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运用人事代事制度与雇员制度来进行人事管理机制改革,对新进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引导,让他们正确的认识人事与雇员制度,鼓励他们在合同期间以挥自身的才能,为高校教育事业贡献自身的力量。高校在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对人事制度与雇员制进行细致的讲解,让他们了解传统人事编制与他们之间的区别,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向他们解释差异存在的原因。

(三)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高校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人事与雇员制度在各个高校实施的情况也存在很大差异。有的学校会为人事人员缴纳各项保险,与在编人员无异,也会为雇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甚至还会缴纳公积金。而有的高校由于资金紧张,就不会为非在编人员缴纳任何保险,这也影响了人事制度与雇员制度在高校人事管理中的推广与运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第七章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也为高校非在编工作人员吃了一颗“定心丸”。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人事人员与雇用人员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高校的人事人员与雇用人员可以以此为依据,据理力争,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除了高校自身要为工作人员提供有力的保障,让这些工作人员毫无顾虑的参加工作,社会也要完善社会保险机制,建立灵活的社会保险交接手续,为高校非在编人员提供全面的保障。

(四)制定规范的管理机制

高校人事管理工作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在人事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实现规范化。第一,规范工作人员招聘程序,规范合同管理。招聘工作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严格履行事业单位招聘程序。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则需要竞聘上岗,这也应严格按程序执行。聘用合同管理同样要依据《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中的第四章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例如,“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第二,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结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中的《第五章 考核与培训》、《第六章 奖励与处分》,构建富有实效的,并且具备可行性的考评制度。考评制度的制定以调动人事人员与雇员工作积极积极性为目标,督促他们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工作人员考评结果还会与他们的薪酬待遇挂钩,促进其才能的发挥,还要制定其他的一些鼓励政策,例如,考核成绩优秀的工作人员,如果有进编机会,承诺优先考虑。第三,依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中《第七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中的有规定,实施合理的分配制度。以聘用合同为基础,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待遇,薪酬待遇要与工作能力、工作岗位、专业技术级别等要素挂钩,分配制度还要将福利待遇纳入其中,使这些编外工作人员感受到他们与在编人员只有编制不同,同样的付出也会获得同样的回报。第四,制定培训机制。给人事人员或雇员同等的培训深造机会,在他们完成学习后,学校对其薪酬待遇进行调整,留住人才。

[ 参 考 文 献 ]

[1] 张建祥.论高校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4).

[2] 王宏原.人事与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创新[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

[3] 李玉光,孙林.对当前高校人事管理创新的思考[J].大连大学学报,2012(11).

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劳动合同:加强;管理

一、建立合法平等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如何建立合法平等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如何让劳动合同起到对劳动合同双方都有利的作用?这是企业首先应该考虑的,也是企业认真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劳动合同的内容应该是平等的,不应该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只要内容是合法平等的,权利义务规定的明明确确,双方的劳动纠纷才能最小化、最少化、最容易解决。比如。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了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并制定了相应了处罚制度。那么,员工就知道该几点上下班,知道如果自己上班迟到或未下班就先走的话,那就会受到处罚。这样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就起到了震慑作用。使员工知道了自己在工作中不按照制度行事的后果,从而自觉控制自己违反制度行为的发生。用人单位制定的制度,要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的清清楚楚,要将内容再具体、再细化,这样就能大幅度降低劳动争议的出现,进而使企业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秩序和管理秩序。用人单位和员工永远是矛盾的双方,只有制定详尽完备的制度,并划定出界线来,用书面形式存在下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既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又能保障员工的利益不受到伤害。可以说制度的意义始终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开始到结束。作为劳动合同一方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时或制定规章制度时。一定要把架子放下来。不要傲慢、不要高高在上、不要出言就盛气凌人的样子,要与应聘者平等协商、耐心沟通。在制订规章制度时,要宽松一些,不要动不动就扣钱,动不动就处分、动不动就开除人。要多一些关心和关怀,比如,上班迟到要罚款的制度无可非议。但如果员工生病了。如果员工的家人得了急病了,如果堵车了等等而来迟了,你非要扣钱,非要处分,这就不合情理。这势必引起员工的不满和抵触情绪。这对双方都是不利的。如果是员工起迟了,那受到处罚是应该的。所以说制度是人制定的。是死的,人是活的。制度是给那些不遵守制度的人定的。偶而因为特殊原因而违反的,他的本意不是故意与制度作对,而是因为不可预见的原因或天灾人祸而造成的。故对这类人应区别对待,不要生搬硬套制度的条条框框来约束这些人。

企业应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应与本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平等协商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予以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同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因此,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首先要高度重视。切实制定好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的工作。第一,要在领导中加强法律的宣传,尤其是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第二。要成立专门的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第三,要经常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深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第四,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第五,用人单位应与政府的劳动部门及其他用人地位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了解国家新的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吸取别的单位的成功的劳动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取长补短。用人单位不仅要抓好劳动合同的静态管理。更要抓好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

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会议主要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适应形势,迎难而上,把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向深入。为扎实推进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我先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刻认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事业单位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专业技术人才、科学技术力量最为集中的部门。截止2005年底,我县共有事业单位573个,9098人,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完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事业单位,其发展越来越受到原有运行机制的制约。从体制上看,政事职责不分,管理方式单一,社会化程度不高;从人事制度上看,人员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待遇能高不能低;从保障机制上看,法律制度不健全,保障机制未建立,宏观调控不得力等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阻碍了事业单位的自身发展和社会进步,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已势在必行。这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在全县初步建立起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一套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岗位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基本形成符合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用人、分配、考核、奖惩和社会保险福利等制度;逐步实现和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

二、认真领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出发,按照政事分开、分类管理的要求,以有利于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为目的,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总体思路是:“脱钩、分类、放权、搞活”。按照这一总体思路,通过改革,改变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做法,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与党政机关的人事制度分离开来。根据各类事业单位职能、经费来源和岗位性质的不同,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和不同岗位特点的人事制度。扩大用人自,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激励竞争机制,切实把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搞活。

三、切实抓住重点,明确基本任务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以建立和推行聘用制、搞活工资分配、建立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科研、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在推行人员聘用制的同时要结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搞好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其它各类事业单位要以推行人员聘用制为重点,分步进行各项制度改革。其基本任务是:

(一)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以聘用制为核心的基本用人制度。打破干部职务、个人身份终身制,逐步解除固定人事依附关系,建立单位与个人之间的新型人事关系,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关系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二是建立岗位管理制度。依据“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竞争激励”的原则,设岗聘人,按岗定酬,实行岗位管理制度。三是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制度。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前提下,注重能力和实绩,任人唯贤,破除身份界限,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四是改革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单一委任制。在选拔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根据事业单位各自的特点和实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一定程序,采取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本文权属文秘家园所有,更多文章、公开考聘、委任等多种形式,把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符合“四化”要求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通过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等方式,使领导人员明确自己在任职期间所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确保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行使权力。五是实行公开招聘考试制度。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要公开空缺岗位情况,原则上应实行公开招聘考试,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把优秀人才吸引到事业单位中来,提高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整体素质。六是完善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把考核制度作为聘后管理的最主要的手段和方法,以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续聘、解聘、低聘、晋级、增资和奖惩的依据。七是建立和推行解聘辞职制度。用人单位可根据聘用合同解聘职工,职工也可按照聘用合同合法辞聘。通过解聘辞聘制度,疏通事业单位人员出口,促进各类人员的合理流动。

(二)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分配制度

一是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特点和社会职能以及经费来源的不同,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管理办法。打破工资分配中的“大锅饭”,分离档案工资和实际工资,激活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依据业绩进行分配。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积极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制度,搞活内部分配;对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拨款比例,实行工资总额增长与收入增长幅度及财政拨款递减幅度挂钩的办法,逐步加大内部分配自;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的管理方式,在保证公共积累的基础上,允许自主决定内部分配。通过搞活内部分配,合理拉开工资收入档次,允许发挥工资政策的导向作用,工资待遇向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倾斜,向优秀人才倾斜。二是要试行按项目分配的政策。把人员的成本纳入项目成本预算,把国家对单位的支持变成对项目的支持,变养人为养事,变按人头拨付经费为按项目拨付经费。事业单位在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可以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奖励项目

完成人员和对科技成果转化有贡献的人员。对重大科技贡献者,按有关规定实行重奖。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自行高薪聘用拔尖人才,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三是要积极探索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形式。特别是要探索信息、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和途径,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的贡献与其收入挂起钩来。积极探索符合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者工作特点和工作业绩的机制。四是坚持按岗位分配的原则。实行全员聘用制后,凡在行政管理岗位上的一般工作人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只能按行政管理岗位核定工资;凡在专业职称岗位上的一般工作人员也不再评定一般行政职务,只能按专业技术职称核定工资。

(三)逐步建立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最重要的外部条件。根据市场经济体制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防止因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而阻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甚至引发其它不稳定因素的情况发生。

(四)建立事业单位的宏观管理和人事监督体系

第一,要进一步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县人事争议仲裁办要积极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保驾护航,切实维护职工和单位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第二,要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监督。要保障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保证事业单位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要切实保证和发挥好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依法保护事业单位职工参与管理和进行监督的权利。第三,要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对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要健全人员和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体系,促进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在一定时期内,人员增长继续(本文权属文秘家园所有,更多文章实行编制范围内的计划管理方式,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工资总量调控的有效途径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技术等级结构比例的宏观管理办法,优化人员结构,合理控制人员增长,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凡实行全员聘用制的单位,应将聘用实施方案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再与受聘人员签订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将受聘人员的档案、人事关系委托同级政府人事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管理,实行人事后进行合同鉴证。第四,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根据市场经济和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制定、修改、完善符合我县特点的事业单位考核、奖惩、分配、解聘、辞职制度。实行人事执法评估制度,定期检查评估,对违反人事政策法规的行为进行通报和查处,并以此作为考核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之一。

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已经滞后,从现在起,必须尽快全面启动起来,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部门通力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