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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管理制度

职位管理制度

职位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1.负责公司日常事务性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印发执行,对执行情况实行跟踪考核。

3、负责会务安排、人员接待及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4.做好人力资源的档案管理工作。

5.做好部门考核和公司员工薪酬及奖金的核定工作。

6.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公司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做好请示汇报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质管部

1、全面负责质管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质量管理人员在品质手册要求下正常、准确地工作。

2、负责质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质管人员进行业务素质培训,考核培训质量及工作成绩。

3、对检验人员的化验分析的精确度进行考核,督促其提高业务能力。

4、根据技术部的要求,督促并协助采购部采购到合格的原料以用于生产,指导生产部生产符合配方要求的产品,满足用户需求。

5、根据品质手册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程序,监督实施,检查并跟踪结果。

6、收集并整理质量跟踪信息,参与投诉调查,了解用户反馈信息,以便改进工作及产品质量。

7、协调与行业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公司产品符合国家政令及法律要

8、接受技术部交给的工作,及时有效的完成。

9、积极组织ISO9001、HACCP等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定期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定期汇总分析。

生产技术部

1、负责制定公司生产规划以及年度、季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做好生产安排,选择低成本、高效益的模式进行生产。

2、负责实施部门内部管理,保证生产部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高质量、低成本的完成生产任务。

3、制定并控制生产计划实施体系,协调物流部门做好均衡生产工作,根据生产峰期调整生产部的工作计划及生产的预期管理工作。

4、熟悉和掌握生产技术,注意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搞好劳动组合,加强产品内部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

5、主持部门内部人员的绩效管理,并对部门人员的奖励、处罚进行审核,对部门内部岗位调动、休假进行审批。

6、协调与其他部门关系,保持顺畅的内外部管理关系,控制场地环境管理,为保证优质生产创造条件。

7、负责部门内部成本管理计划。规范物资入库出库等管理。制定与审批部门薪酬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降低部门运营成本。

8、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办法和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建立设备、工具、材料、考核、生产等档案。

9、抽查包装、成品的重量及包装袋的质量,同时检查品名是否与包装袋一致。

10、包装袋的封口要整齐、平衡,不能漏诊,标签应打在包装袋的角上,生产日期必须外露。

11、成品的发货应待化验结果确定合格后方能进行,并遵循“先生产先发货”的原则。

12、每批新标签到货时,随机抽样,查看标签上所注的名称、内容是否一致。

13、对成品进行外观鉴定,并与化验检测中心联系。

1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与任务。

车间生产部

1、凡投入生产的产品必须是质量部会同有关人员复核批准,手续不全者生产部有权拒绝生产,否则后果自负。

2、生产车间人员根据生产部的指令组织生产。包装人员按生产车间操作规程进行包装,对校封口线美观、端正、距离适中,不能有皱纹缺口,包装放置整齐,包装准确。每个品种打包完毕,必须清仓,清扫地面后才换品种分装。严禁各品种混杂,影响产品质量。

3、成品保管只能接收合格的成品入库,未经验收合格者,一律不许入库。保管员按提货单如数发货,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4、生产部品控人员负责监控每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如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质量部品控人员负责对生产部人员的培训,每天对生产部进行巡检,包括生产过程、操作工序、半成品和成品抽检,同时做好产品的取样、留样工作,坚持生产记录及其他有关质量的问题。

仓库管理

1、按照公司有关物质管理规定,做好物质的存放,堆码,运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审查库房物质出入手续的合理性。做到审核批准手续合理,原始记录完整,数量准确。

3、负责监督物质使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避免各种浪费,堵塞非法流失漏洞。

4、定期对库存物质清仓盘点,搞好物质核算,确保帐,物相符,并及时向总经理和有关人员报告。

5、公司仓库管理员按时上下班,到岗后及时巡视仓库,检查是否有可疑现象,发现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下班应及时检查门窗是否锁好,所有开关是否关好。

6、必须认真做仓库的安全,整理工作,经常打扫仓库,整理堆放货物,及时检查火灾隐患。

7、检查防盗,防虫,防鼠,防霉等安全措施和卫生措施是否落实,保证库房物质完好无损。

8、发货时,一定要严格审核手续是否齐全,并严格验证审批人的签字样式。对手续欠妥者,一律拒发。

9、服从上级分工,并且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

市场部

1、负责销售内勤人员的管理辅导和培训工作。领导销售内勤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并处理投诉。及时与营销人员进行沟通、协调。

2、每周根据日报表和销售出库量向生产部下达生产计划。

3、根据发货单存根联登记明细账,并且进一步审核发货单的准确性,建立电子台账,并确保手工帐与电子帐的一致性,并不定期的与营销人员对账。

4、营销人员工资及提成的核算。

5、负责营销会议前的资料准备工作和会议的记录工作,安排各种管理表格的发放与回收检查工作(包括工作日记、工作计划与总结)。

6、管理各类文档(如合同、各类营销政策、客户资料及其他部门发文),健全营销内部档案管理。

7、收集营销人员对公司产品、营销思路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营销总监、技术服务部门反应。

8、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制定相应的年度、季度、月度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9、调查国内外各地原料、物料供应市场的变动情况,随时上报新动向;

10、保持与原料、物料市场的密切联系,选择最佳采购对象及方式;

11、负责的所采购原材料及包装进行统一库存管理,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库存成本。

检验化验室

一样品的抽取、制备、保管

1、质管员要根据规定,对原料、成品进行抽样,并及时将样品送给化验员进行化验,质管员在抽样时需将样品名称、生产时间、抽样时间,到货数量等信息在请验单上进行明确标识。

2、将不需化验的样品放入留样室进行保管,定期清理。

二样品的检验

1、按仪器操作规程进程操作。

2、化验室所有化学试剂均要按性质进行分别保管。

4、根据产品的不同,分别检测其相应的成分,其仪器操作根据仪器操作规程进行,准确无误的处理数据,对标准中没有规定检验方法的产品检验,应通过化验室选用符合产品质量检验要求的检验方法。

5、检验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要清洁、整齐,不得涂改,测试数据的精度及误差均按标准执行。

6、平等双份检验结果,检验结果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应为初检不合格,初检不合格项目,要进行复检。

7、检测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出现外界干扰应立即中断测试,等排除故障或干扰后,重新检测。

三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

1、原始记录和报告单统一印制编号,格式要符合工作的要求。

2、原始记录由化验员认真填写,字迹工整,不许涂改。如发现误记,在误处划一横杠以示无效,测量数据要按实际检测结果填写,不准伪造,不许任意撕毁。

3、检测完毕后按标准规定的有效位数和误

4、原始记录由专人负责管理。对所有需存档的表格或文件,放入指定的柜中保存,到规定的时间需销毁的,应填写相应的表格后经质量部销毁。

5、原始记录只能作为检查记录专用,不能代替检验报告,更不准做他用,未经室主任同意,其他人不得随意查阅原始记录。

6、质管部应不定期抽查原始记录的记载是否符合规定,发现不符合者及时纠正。

四检验结果的整理、审核、上报与存档

1、检验报告是评定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2、检验报告由专门人员根据原始记录,填写化验报告单,经化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上报主管领导,一份存档。

3、存档管理:检验原始记录和化验单存档,保存期为本批产品售出后两年。

质量事故管理部岗位责任

一、目的: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处置,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从原辅材料进公司到成品交付使用全过程中不合格品的管理。

三、职责:

1、原辅材料不合格品由品控员下处置结论。

2、工序检验发现的个别不合格品由品控员下处置结论。

3、工序检验发现的批量不合格品由品控员评价、技术经理下处置结论。

4、成品检验发现的轻微不合格品由品控员下处置结论。

5、成品检验发现的严重不合格品由品控员评价、质量部经理或总经理下处置结论

6、成品交付使用后才发现的不合格,总经理负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解决。

四、具体处理措施:

不合格品应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控制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规定如下:

1、如果原辅材料不合格,保管员负责标识、记录,隔离不合格品,品控员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下处置结论。

2、工序检验:作业人员发现不合格原料或半成品、成品应及时通知品控员做好不合格标识、隔离。发现个别不合格品品控员有权在现场直接处理。发现批量性不合格,品控员负责填纠偏措施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质量部经理审批。

3、如果成品检验不合格,品控员做好不合格标识,隔离。发现轻微不合格品,品控员有权在现场直接处理,发现严重不合格品,品控员负责填纠偏措施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质量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4、不合格成品在交付客户使用后才发现,总经理应组织召开专题会,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程度或潜在的影响程度相适应的措施,必要时实施不合格品的通知或召回,使危害降到最低。

不合格品经评审后可做如下处置:

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品,如返工;

采取措施,防止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如拒收、报废等。

返工的产品应重新检验并记录。

质量部负责将重大质量事故,或顾客对产品质量有重大投诉时,应提交管理评审。

应按规定保存不合格的样品以及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

营销部

1、对产品质量及时进行跟踪,市场部每年进行一次客户满意度调查。

2、在与市场业务员电话沟通时,询问公司产品质量情况,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质量部。

3、质量部应定期拜访客户,其目的就是要了解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控制的评价,以便进一步改善我们的工作。

4、每次拜访客户,都应写出书面报告并存档。

5、针对客户口头或书面投诉,需要进行检查或复查以下内容:

检验留样样品的有效成分;

生产和存货记录;

操作员工记录;

质量部现场调查记录;

质量部处理结论及存档

质管部岗位责任

1、全面负责质管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质量管理人员在品质手册要求下正常、准确地工作。

2、负责质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质管人员进行业务素质培训,考核培训质量及工作成绩。

3、对检验人员的化验分析的精确度进行考核,督促其提高业

4、根据技术总监的要求,督促并协助采购部采购到合格的原料以用于生产,指导生产部生产符合配方要求的产品,满足用户需求。

5、根据品质手册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程序,监督实施,检查并跟踪结果。

6、收集并整理质量跟踪信息,参与投诉调查,了解用户反馈信息,以便改进工作及产品质量。

7、协调与行业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公司产品符合国家政令及法律要

8、接受技术总监交给的工作,及时有效的完成。

9、积极组织ISO9001、HACCP等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定期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定期汇总分析。

生产技术部岗位责任

1、负责制定公司生产规划以及年度、季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做好生产安排,选择低成本、高效益的模式进行生产。

2、负责实施部门内部管理,保证生产部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高质量、低成本的完成生产任务。

3、制定并控制生产计划实施体系,协调物流部门做好均衡生产工作,根据生产峰期调整生产部的工作计划及生产的预期管理工作。

4、熟悉和掌握生产技术,注意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搞好劳动组合,加强产品内部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搞好生产配方的保密工作。

5、主持部门内部人员的绩效管理,并对部门人员的奖励、处罚进行审核,对部门内部岗位调动、休假进行审批。

6、协调与其他部门关系,保持顺畅的内外部管理关系,控制场地环境管理,为保证优质生产创造条件。

7、负责部门内部成本管理计划。规范物资入库出库等管理。制定与审批部门薪酬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降低部门运营成本。

8、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办法和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建立设备、工具、材料、考核、生产等档案。

5、抽查包装、成品的重量及包装袋的质量,同时检查品名是否与包装袋一致。

6、包装袋的封口要整齐、平衡,不能漏诊,标签应打在包装袋的角上,生产日期必须外露。

7、成品的发货应待化验结果确定合格后方能进行,并遵循“先生产先发货”的原则。

8、每批新标签到货时,随机抽样,查看标签上所注的名称、内容、颜色是否一致。

8、对成品进行外观鉴定,并与化验检测中心联系。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与任务。

市场部岗位职责

1、负责销售内勤人员的管理辅导和培训工作。领导销售内勤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并处理投诉。及时与营销人员进行沟通、协调。

2、每周根据日报表和销售出库量向生产部下达生产计划。

3、根据发货单存根联登记明细账,并且进一步审核发货单的准确性,建立电子台账,并确保手工帐与电子帐的一致性,并不定期的与营销人员对账。

4、营销人员工资及提成的核算。

5、负责营销会议前的资料准备工作和会议的记录工作,安排各种管理表格的发放与回收检查工作(包括工作日记、工作计划与总结)。

6、管理各类文档(如合同、各类营销政策、客户资料及其他部门发文),健全营销内部档案管理。

7、收集营销人员对公司产品、营销思路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营销总监、技术服务部门反应。

8、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制定相应的年度、季度、月度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9、调查国内外各地原料、物料供应市场的变动情况,随时上报新动向;

10、保持与原料、物料市场的密切联系,选择最佳采购对象及方式;

11、负责的所采购原材料及包装进行统一库存管理,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库存成本。

财务部岗位职责

1、设计规划公司整体财务会计制度体系;

2、审核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报主管领导审批;

3、监控财务工作运行;

4、审定公司财务分析报告以及各类财务报表;

5、审定公司各项财务检查报告

6、组织公司预算、决算管理工作;

7、审核年度财务预算和资本支出预算,提交公司领导审议;

8、审定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主管领导审阅;

9、审定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上报主要领导审阅;

10、监督、指导财务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11、授权范围内,审批各种现金支出和费用报销

12监控预算的执行情况

行政部岗位职责

1、负责有关大事、图片的搜集、整理、汇编保管工作

2、负责外来公文、信函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分发;

3、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清理和提供利用;

4、负责文件的打印、装订、分发、复印以及名片的印制;

5、协助进行印章保管、使用登记,开具介绍信;

6、负责信件、邮件的寄送,报刊的征订及管理;

7、协助重大活动和会务安排;

职位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在年初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党组提出把“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工作在大局中的职责定位,明确保护资源是基本职责,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是保障科学发展的核心任务,维护群众权益是我们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日前,本刊记者采访了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请他系统阐述新的职责定位和当前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路与部署。

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用中央新要求统一思想、指导工作

记 者:据了解,2013年,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动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您带领国土资源部党组进一步明确国土资源工作在大局中的职责定位,主要考虑是什么?

姜大明:去年10月以来,、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听取土地二次调查汇报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都对国土资源工作发表了重要意见。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多次集中、系统地讲土地和资源保护问题,这在国土资源部十五年历史中是没有过的,表明了中央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工作的行动指南。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党组立足国情,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要求,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明确提出了这一职责定位。

记 者:请您具体谈谈国土资源部党组对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国土资源工作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

姜大明: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我们认为,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食为政先,地为粮本。在讲话中,不仅指出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更提出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现有耕地要基本稳定,耕地质量要不断提高;要像保护文物,甚至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总理强调指出,粮食安全的根基在耕地,守住耕地红线要多管齐下。这足以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是何等重视!总书记明确提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大家立了军令状,必须做到,没有一点点讨价还价的余地。我们必须正视问题,弥补不足,变压力为动力,更加努力地工作,以守不住耕地红线“提头来见”的担当精神,肩负起党和国家赋予的历史责任。

二是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节约集约用好土地,确保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详尽阐述了城镇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问题,明确提出要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城乡建设上要节约集约用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良田。我们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从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证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三是必须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发挥好市场和政府作用,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强调,事关重大,涉及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等,其实质和基本指向就是维护好群众土地权益,让土地收益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把握中央关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其核心是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目的是实现和维护好群众权益。我们一定要抓住改革的核心要求和根本目的,重视市场在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用途管制、规划管控和市场监管中的宏观管理作用,把维护好、实现好群众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记 者:怎么理解这三句话的职责定位?

姜大明: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观大势、议大事、谋全局、管本行是做好国土资源工作的前提。把握科学发展大局,方能明了国土资源在大局中所应发挥的作用。

首先,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是党和国家赋予国土资源部门的基本职责。国土资源不可再生,先破坏再修复的路子走不通。用“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来表明党和国家保护资源环境的坚定决心。人多地少和资源相对紧缺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保护国土资源,要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耕地占补平衡质量。占补平衡要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为目标,在保证数量的同时,把耕地质量放在首位。二是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先从控制发展规模的5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周边开始,由大到小,由近及远,逐步覆盖。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城市建设必须跳出去,搞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三是划定城市发展边界。在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修订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尽快确定城市发展边界。四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中明确开发强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格落实规划和用途管制,城市中的自然山水要严格保护;农村建房要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沿海、山区建设要顺应自然、依山顺势,不得随意劈山填海、平壑造地;在青藏高原世界屋脊、三江源中国水塔等自然保护区开展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必须认真贯彻生态保护优先、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

其次,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是国土资源工作保障科学发展的核心任务。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总理指出,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这讲清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与保障科学发展的关系。我们要保障的发展,必须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如果对那些违背规律、盲目粗放的发展也一概保障,就会犯不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要立足国情,把节约集约作为必须高高举起的一面旗帜,切实做到城市用地节约集约、工业发展集约高效、现代农业集约经营、矿产开发集约有序。

要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行动计划,具体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逐步调减东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除生活用地外,原则上对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进行严格控制。稳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工业园区用地内涵挖潜,因地制宜盘活农村建设用地,继续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二是优化结构,提高效率。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坚决杜绝工业用地零地价甚至负地价。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市场配置,全面推进油气探矿权竞争性出让,加快构建“部控省批”的矿业权审批制度。三是综合利用,健全标准。统筹城乡土地利用,鼓励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加快储量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开发制度,继续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推进海岸带综合整治。严格土地准入条件,健全土地使用标准和矿产资源评价与开发利用标准。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创建活动。

第三,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是国土资源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土地工作是最重要的群众工作之一,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与群众利益紧密相连。总理指出,现在有的地方在农村违法违规征地、脱离实际赶农民上楼,这种做法必须纠正。维护群众权益,做好群众工作,必须牢记宗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对人民群众要常怀敬畏之心,为老百姓办事要常抱歉疚之情。

维护群众权益要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深化改革、政策制定、征地拆迁、保障房供地、土地整治、矿产开发、地灾防治、执法督察等各个方面,体现在国土资源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要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对国土资源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把维护群众权益作为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对各种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必须做出严肃处理。要高度重视涉及土地矿产的工作,对反映的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必须认真解决。

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记 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国土资源领域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社会普遍关注。请问在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国土资源部有何考虑?

姜大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事关重大,是改革的重要工作,也是难点之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的主体和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必须审慎稳妥推进。在三中全会决定中,有关土地问题的改革内容都设定了必要的前置条件。目前,各方面对的议论较多。对此,要坚决按中央的统一部署推进改革,坚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改革原则,不搞“大轰大嗡”、急于求成,切实做到谋定而后动。守住底线就是不论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试点先行就是在拿出改革整体框架和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先选择若干地方进行试点,有序进行探索,总结出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改革经验。

职位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公务员;职位;品位;管理

[中图分类号]D035.2;D712.3;D5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3-5595(2013)02-0051-07

公务员分类管理,是指按照特定标准、方法和程序,将公务员或其职位分为不同类型,划定为不同层次与等级,以确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赋予公务员相应的权利、责任与义务,并为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考核、培训教育、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退休、工资、保险、福利等制度提供必要的依据。按照分类标准的差异,公务员分类管理可分为公务员品位分类制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品位分类制是以人为中心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职位分类制是以事为中心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二者各有利弊。自19世纪中后期以来,英国、美国不断探索、改进、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以来,中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结合中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特点,学习和借鉴美英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有益经验,推进中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改革。

一、美英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演变历程

(一)美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

1.萌芽时期(1838―1922年)

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始创于美国。1838年,美国参议院通过议案,要求以工作性质、职责、所需资格条件对公职人员分类,据此确定薪酬。1853年,美国国会通过分级法案,将联邦财政部、内政部、海军部、陆军部、邮政部等5部的700名秘书官划分为适用于不同的薪酬标准的主任秘书官、副主任秘书官、秘书官、助理秘书官等4类职位。1883年,美国国会颁布《彭德尔顿法案》,确立了实行同工同酬的功绩制原则。1886年,美国众议院“吏治革新委员会”重申1853年分级法案,要求同工同酬。随着倡导“工作分析”、“工作评价”的科学管理运动的推进,职位分类理念深入人心,并被逐渐运用到政府部门。1896年,美国联邦文官委员会在工作报告中呼吁实行以职务和责任为基础的职位分类制度。1905年,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设立“部务规程委员会”,致力于研究工作评价和职位分类。1907年,西奥多・罗斯福下令设立“职级薪酬委员会”,专门处理职位分类与公务员薪酬等事宜,并于1908年向国会提交关于公务员统一分类与工资评估的报告。

芝加哥、费城、奥克兰、洛杉矶、匹兹堡、俄亥俄、克里弗兰、纽约等地方政府的职位分类实践推动了联邦政府职位分类制度的发展。早在1905年,芝加哥市政府就率先确认公务员职位分类原则,即“基于工作分析对职位分类定级,处于同等职位的任职者获得的薪酬一致”。芝加哥市文官委员会制定了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方案,并于1911年正式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1919年,美国国会成立“薪金分类调整联合委员会”,致力于设计职位分类系统,并于1920年向国会提交关于地方政府职位分类实践的调查报告。

2.发展时期(1923―1977年)

1923年,美国国会颁发《联邦政府职位分类法》,成立“联邦人事分类委员会”。该法按照同工同酬等原则,在职务、责任、任职资格条件基础上将美国公务员职位分为5职类,共44职等。1923年的《职位分类法》历经1928年、1930年两次修订,进一步确立分等标准,扩大职位分类范围。1931年,联邦政府调整公务员职位分类结构,分为7职类、81职等、1633职级。1932年,美国撤销“联邦人事分类委员会”,将其权力转移至文官事务委员会。1940年,美国国会授权总统将文官委员会的分类权力扩大至附加职位。1949年,美国国会颁布新的《职位分类法》,调整职位结构。按照新法案,美国公务员职位归纳为两大序列:一是一般职位序列(GS,General Schedule),包括专门与科学职务类,次专门职务类,事务行政与财政职务类。根据工作责任大小、难易程度、任职资格条件等,可将一般职位序列分为18职等。二是技艺、保护、保管序列(GPS,Grafts Protective Custodial Schedule),包括技艺与保管职务类,灯塔与仓库职务类,共10职等。本次改革细分职组与职系,划分为27职组(Position Group)、569职系(Position Series)。1954年,技艺与保管序列职位被取消,其部分职位并入“一般职位”序列,另一部分职位经文官委员会核准后作为不适用于职位分类法的例外职位。美国文官委员会于1958年将GS职位削减至23职组、524职系,于1965年再次削减至22职组、439职系。1967年,美国国会组织专门委员会调查职位分类制,美国国会按照报告建议成立“工作评价与报酬审核”专业小组,着手建立改进工作评价和职位分类分级的方法。1972年,文官委员会向美国总统提交报告,建议采用“因素分等法”修改职位分类。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4月第29卷第2期刘碧强:美英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演变及其启示3.完善时期(1978年至今)

随着1978年美国《文官制度改革法》的出台,联邦政府进一步调整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确立了九条功绩制原则。此次职位分类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构建相对独立的“高级公务员”序列(SES,Senior Executive Service),包括一般职务序列中的16、17、18职等,实行“级随人走”的相对独立的工资制度。二是改革高级公务员之外的一般职务序列的职位分类制度。简化职位分类结构、程序、标准,压缩职等、职组、职系,实行浮动工资制度,简化职位说明书。三是在部分中高级公务员中推行“绩效工资”(Merit Pay System)。对GS序列12~15职等的公务员,自1981年10月1日起,不再根据其工作年限进行等内加薪,而是根据其工作实绩和绩效考评成绩进行加薪,并酌情颁发奖金。

1993年9月7日,戈尔副总统向克林顿总统提交题为《从红头文件到追求结果:产生一个工作更好、花钱更少的政府》的系列报告,其中包含题为《重塑人力资源管理》(Reinventing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的子报告。该报告在“改革一般职务和基本薪酬制度”部分,提出五项改革措施。与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有关的措施包括:一是废除15职等的分类标准;二是授予联邦政府各行政机构职位分类决策权,免除联邦政府人事管理总署对分类的评估和审批权;三是简化标准的分类制度。通过减少工作种类数量、分类标准、分类程序等措施,简化职位分类制度,赋予行政机构和一线管理者更大的职位分类自,保持职位分类的弹性和灵活性。

按照是否适用于功绩制原则,可将美国政府雇员分为两类:一是适用于功绩制、职位分类制度的政府雇员,包括公开竞争性考试人员(常任文官);非公开竞争性考试人员(专业技术性);免试人员(劳工、机要人员、临时工、政策制定者、非考试录取者)。二是不适用于功绩制、职位分类制度的政府雇员,包括民选官员(如总统、副总统、州长等);特殊委员会委员;部长、副部长、次长等(需经总统提名,参议院同意后任命);聘任制专家。不适用于职位分类制的人员具体涉及高级行政职位官员、外交官、邮政人员、警察、教师、保密人员、退伍军人机关职员、情报人员等。

按照职业划分,可将美国政府雇员的职业主要分为白领、蓝领职业,适用于不同的职位分类和报酬系统。一是白领职业(White Collar Occupation)。白领职业按照工作内容、难易程度、责任大小、任职资格条件等标准,可以分为专业类、行政类、技术类、文秘类和其他类(即不能划入以上四类的混合白领职业)。绝大部分白领职业职员适用于一般职务序列(GS)及其报酬系统。目前,美国白领职业职员所适用的一般职务序列(GS)中,共分为23个职组,420个职系。二是蓝领职业(Trades and Labor Occupation)。蓝领职业职员,由从事贸易、技艺和体力劳动的不熟练工、半熟练工和熟练工组成。绝大部分蓝领职业职员适用于联邦薪酬系统分类及其报酬系统(Federal Wage System)。蓝领职业职员所适用的联邦薪酬系统职务分类序列中,包括36个工作簇(Job Families)和250种具体职业。

(二)英国:公务员品位分类制

1.萌芽时期(1805―1869年)

英国公务员分类管理属于典型的品位分类制。英国最早划分政务官和事务官。英国1700年《吏治澄清法》规定:“凡是接受皇家薪俸和年金的官吏,除各部大臣和国务大臣外,均不得为议会下院议员。”1805年,英国财政部设立常务次官,到1830年,政府各部门都设立常务次官。1854年《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建议设立常任文官制度,将政府文官分为高级和低级两类,由于受到保守势力的反对,该报告中关于文官分类的主张并未落实。1855年,英国颁发《关于录用王国政府文官的枢密院令》,决定成立“文官事务委员会”,审查初任的低级文官资格。1860年,斯坦利委员会(Stanley Committee)建议根据公务员学历划分高级事务官(受过高等教育)和低级事务官(未受过高等教育),低级事务官永远不能晋升到高级事务官,并按工作性质将文官分类。

2.发展时期(1870―1967年)

1870年英国枢密院颁布法令,将全部文官分为第一等级文官和第二等级文官两等级;第一等级文官必须具备大学学历,第二等级文官无学历限制,但永不能升入第一等级文官序列。根据泼莱藩委员会(Ployfair Committee)的建议,英国政府于1876年颁发枢密院令,裁减第一等级人员数量;将第二等级文官分为成年级和学童级,增设抄写级。1890年,根据理德利委员会(Ridley Committee)的建议,英国政府调整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的划分办法,限制第一等级人员的数量,并将第二等级人员划分为3级别。1906年,英国财政部要求在第一等级文官和第二等级文官之间增设中间级(执行级)。1914年,英国公务员分类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1920年,根据麦克唐纳委员会(MacDonald Committee)和格莱斯顿委员会(Gladstone Committee)的建议,英国将三级文官序列改为四级,即行政级(原第一等级)、执行级(原中间级)、文书级、助理文书级。1931年,英国增设科学官员职类、科学助理职类。1945年,全国统一将文官分为一般行政人员(包括行政级、执行级、文书级、助理文书级)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战后,英国政府调整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增加横向分类,增设专业技术职类。1950年起,英国公务员分为以下类别:(1)工业人员、非工业人员。其中,工业人员包括10职类,涉及在国防部所属兵工厂和海军码头工作的人员、邮政系统工作人员、科研单位技术人员、环保部工作人员;非工业人员包括普通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外交领事人员。普通行政人员包括行政、经济、情报、统计等职类,其服务条件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涉及行政级、执行级、文书级、助理文书级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分为科学(甲类)、技术(乙类)两类,服务条件由各部规定,包含法律人员、统计人员、科学人员、工务人员、医务人员、会计人员、邮政人员等[1]。(2)编制人员、非编制人员。编制人员享有退休金待遇。非编制人员为各部临时聘用的人员。

3.改革、完善时期(1968年至今)

1968年以前的英国公务员分类管理属于典型的封闭式品位分类制度,职类之间壁垒森严、不交叉,不能跨职类交流或晋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品位分类为主、注重“通才”、封闭型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难以适应社会分工和公共管理的要求。1968年,富尔敦委员会(Fulton Committee)《富尔敦报告》,尖锐地指出英国品位分类制度的缺点,建议改革僵化、繁琐、封闭的品位分类等级结构,建立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实行基于功绩制的公开结构。按照《富尔敦报告》的建议,英国政府于1971年取消原有的等级结构,构建基于职位的公开结构。本次改革将公务员职位结构简化为职类、职组、职等三个层次,全国公务员统一为10职类、19职组,每职组按照工作繁简难易、责任大小和所需资格条件不同分为不同职等。其中,10职类为:综合类;科学类;专业技术类;秘书类;社会保障类;培训类;法律类;警察类;调查研究类;资料处理类[2]。各类职位包括若干职系、职级、职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历届政府对英国公务员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以精简结构,裁减冗员,促进职位公开结构扩大化,推动行政人员专业化,鼓励公务员横向、纵向流动。

1982年,英国政府增设“高级执行官―发展类”(Higher Executive Officer ―Development,HEOD)。1994年,英国政府《英国文官制度的继续与变革》白皮书,建议成立高级公务员管理组织。1995年,英国颁发《公务员管理法》,其中对高级公务员进行了规定:“高级公务员包括各内阁部与执行机构的大多数职员。内阁部和执行机构可以设置高级公务员职位。而且,只要公务员的级别达到7级,就可以决定充任高级公务员职位的人选。”[3]英国高级公务员(SCS,Senior Civil Service)包括常务次官、次官、副次官、主管、助理次官等职位的公务员。

二、美英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演变趋势

英国、美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行政环境和政治体制。20世纪中后期,伴随着风起云涌的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发生了相应的变革。总体说来,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一)融合性: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相互交融

作为公务员分类管理的两大类型,公务员品位分类制和职位分类制各有长短。品位分类制以“人”为中心,强调人在事先,因人设职;职位分类制以“事”为中心,强调“事在人先”,因职择人。二者的有机整合,促进了公务员分类管理的人、事互动,不仅有助于构建科学、规范、严谨的标准化公共职位体系,也有助于选拔、培养和造就高技能专业化公共管理人才队伍。20世纪中后期以来,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品位分类制呈现相互融合、互通有无、取长补短的趋势。如以公务员品位分类制为主导的英国,自《富尔顿报告》实施以来,吸收和借鉴了美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特质,引进了以职位、职务、职级、职系、职组等为基本元素的公务员职位分类方法和技术,构建起职位分类、品位分类相融合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以公务员职位分类制为主导的美国自1978年《文官制度改革法》颁发以来,借鉴英国品位分类制的经验,基于“功绩制”原则设立“高级行政职位”,实行“级随人走”的品位分类方法。

(二)由繁至简:公务员分类管理规则、标准、程序、等级日益简化

综观美国、英国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公务员分类管理的规则、标准、程序、等级等日益简化。如美国政府自1923年实施统一的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以来,不断归并公务员的职类,削减职组、职系,压缩职等、职级,简化分类规则、标准和程序,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日益明晰、简洁、规范。美国政府于1980年启动公共职位分类制度简化实验,“实验的目的在于简化分类结构”[4],将18职等简化为5职等,职系、职级、录用程序、工资体系等也进行了简化。 “重塑政府”改革期间,在国家绩效评估委员会的指导下,美国联邦人事管理署废除了将近10000页复杂、繁琐的联邦人事手册,以及无所不包、令人厌烦的联邦政府人事履历表等繁文缛节。英国在新公共管理运动过程中,随着雷纳评审、伊布斯评审、公民运动、以竞争求质量运动等改革的推进,以及部长规章信息系统、财务管理信息方案的实施,3E原则(经济、效率、效能)在公务员分类管理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大量设置“执行机构”,部分繁琐复杂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被废除,公务员分类管理规则、程序、标准日益简化。

(三)分权化:下放分类管理权力,增加弹性空间

集权还是分权,这是公务员分类管理面临的一大难题。总体说来,自19世纪中后期以来,英国、美国公务员分类管理权力配置基本上走过了“分权―集权―分权”的历程。公务员分类管理权力配置与调整,与各国的政治制度、行政制度以及公务员管理体制息息相关。如实施部外制公务员管理体制的美国,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因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处于探索阶段,致使分类管理权力分散,地方政府、各部门自主设置职位;随着1923年《联邦政府职位分类法》的实施,美国政府逐步构建了统一、完备的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体系,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权限逐步集中在中央公务员管理机构“联邦文官委员会”;20世纪30―40年代,美国公务员职位分类权力逐渐分散,富兰克林・罗斯福、杜鲁门总统先后行政命令,要求分散联邦政府的职位分类、晋升等方面的人事管理权力[5];1949年新《职位分类法》实施后,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分权力度加大,联邦政府将1~15职等中下级行政人员管理权限授予各部门;1978年《文官制度改革法》实施后,美国联邦人事管理署进一步将一般公务员职位(GS序列)分类管理权力下放到政府部门及其行政主管,并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行政机构开展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1989年,美国全国公职委员会建议联邦人事管理署应该向联邦政府所属的机构和部门分权,“灵活性和适应性的要求同持续的集权是严重对立的……OPM应当考虑允许将职位分类权力下放到机构意味着什么”[6]。“重塑政府”运动过程中,美国联邦人事管理署将大量人事管理权力(包含分类管理权)分散至政府机构。

英国政府自《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公布以后,通过持续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探索,颁发了一系列枢密院令,于20世纪初构建了集中、统一的分类管理制度;自《富尔顿报告》实施以来,伴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推行,英国公务员分类管理权力也逐渐下放;1996年以来,英国中央政府的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大部分一般公务员管理权限下放至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不再进行统一管理。

总体说来,美国、英国政府通过“放松管制,建立弹性化的管理制度”[7],实现了公务员分类管理权力分散化,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地方政府、各部门及其行政首长在职位设置、公务员招募、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等方面的人事管理权限,有助于优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人事管理效率。此外,在新公共管理浪潮中,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通过引进“市场模式”和“宽带模式”等企业职位分类管理做法[8],并结合公共部门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了公务员分类管理方法和技术。

(四)两官分立:政务官、事务官分类管理

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政务官、事务官“两官分立”。政务官是西方国家政党政治的产物,经由政治选举或政治任命而产生,对选民、议会、政党和政治领导人负责,与政党和内阁共进退。事务官保持政治中立,长期任职,不与政党和内阁共进退。两官分立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增强西方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持续性、廉洁性,并有利于提升公共管理效能、效率。

(五)让管理者管理:设置高级行政职位,实行绩效管理

20世纪中后期,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推行,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纷纷设立高级行政职位。奉行“管理主义”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基于公共选择理论、委托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让管理者管理”[9]成为新公共管理的重要特质,高级行政官拥有充分、积极、显著的自由裁量权。高级行政官与政府部长签订绩效合同,对部长负责,基于功绩制原则获取绩效薪酬,实施绩效管理。随着1978年《文官制度改革法》实施,美国“摈弃将政治从行政中分离出去的传统主张,强调行政不回避政治”[10],在政务官之下、普通文官之上设置高级行政职位(SES,Senior Executive service)。按照任职方式,美国高级行政职位可以分为职业任命(Career Appointments)、非职业任命(Noncareer Appointments)、限期任命(Limited Term Appointments)、限期紧急任命(Limited Emergency Appointments)等四种职位。英国于1982年设 “高级行政官―发展类”(Higher Executive Officer ―Development,HEOD)。随着1988年《改进政府管理:下一步行动方案》实施,英国政府开展大刀阔斧的“执行机构”改革,政府各部通过绩效合同强化对高级行政官的绩效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基于“政策与资源框架文件”对高级行政官适度控制,高级行政官享有充分自主管理权。

(六)开放性:公务员职位结构由封闭至开放

长期以来,层级节制的传统官僚制组织的不同部门、职位之间壁垒森严,每一职位都有明确的职责、任务、任职资格条件。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晋升机会渺茫,跨职类、跨部门、跨地区公务员流动机制不畅,公务员职业生涯发展通道狭窄,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受到抑制。以品位制为主导的英国公共职位结构经历了“由封闭型逐步转为开放型”[11]的发展历程,公共职位的开放性不断增强。如按照1870年英国枢密院令,第二等级文官永不能升入第一等级文官序列;1890年,根据理德利委员会(Ridley Committee)的建议,符合条件的第二等级公务员8年后可以晋升到第一等级;1968年《富尔敦报告》主张构建公共职位公开结构,所有职位面向所有具备任职资格条件者开放;布莱尔政府在《公务员制度改革:服务提供与价值》中,倡导公务员各层次对外开放。目前英国所有非工业类公务员职位实行公开结构。以职位分类制度为主导的美国政府虽然早在20世纪初构建了严密、规范的公务员职位分类体系,但公共职位的开放度有限;随着1978年美国《文官制度改革法》实施以及高级行政职位的设置,美国公共职位的开放性大大增强。总体说来,美国、英国公共职位的开放性日渐增强,公务员的任职资格条件日益宽松,同一职类、职组、职系的公务员晋升、交流渠道日益畅通,也为不同职类、职组、职系的公务员拓宽了交流渠道。

三、美英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一)完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与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相比,中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发展历程相对短暂,分类管理形式单一,职务与级别序列有待规范。因此,有必要结合中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特点,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以职位分类为主、品位分类为辅的公务员分类管理体系。中国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应将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在实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的同时,探索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构建适应不同公务员类别、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

(二)简化公务员分类管理规则、标准、程序,规范职位说明书

“精简、统一、效能”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也是中国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基本要求。与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相比,中国公务员职位分类法制化建设相对滞后,分类管理的方法、规则、技术、标准、程序有待改进,职组、职系、职等、职级有待规范,公务员职位说明书有待健全。当前,中国有必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根据中国公务员的结构和职位类别,结合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位特点和工作性质,科学、合理地设置不同职类公务员的职位、职组、职系、职等、职级。有必要整合相关职位分类管理法规、政策,构建规范、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职位分类法》。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中国可适度简化公务员职位分类的结构、标准和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要求,适时修订《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规范公务员职位名称、职位代码、工作项目、工作概述、所需知识能力、转任和升迁的方向、工作标准等相关内容。

(三)适度下放公务员分类管理权限,增加分类管理的灵活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干部人事制度、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中国原有的高度集中统一的公务员管理权限逐渐分散,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权限也适度下放。中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权限分散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央综合性公务员管理机构向中央各部委、地方政府授予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权力;二是地方各级综合性公务员管理机构向本级政府部门授予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权力;三是各级政府部门向直属的下一级机关授予公务员职位分类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前后,中国在一些地方政府、工作部门试点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改革,以积累经验,完善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如自2008年起,深圳开展公务员职位分类改革试点,将全市公务员职位归入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2010年5月17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职位分类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工作方案》,该单位的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当前,有必要在中央综合性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宏观调控、指导、监督下,允许和鼓励各部委、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根据部门和地方特点、工作性质、行政职能、服务对象等因素开展公务员职位分类改革。

(四)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不搞政治中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中国是人民民主、议行合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公务员管理遵循“党管干部”原则。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决定了中国当前不能照搬西方国家所实施的政务官与事务官“两官分立”做法,公务员不能“政治中立”。当前,有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推进中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纪律、监督、交流与回避、辞职等制度的同时,重点推进中国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工资保险福利、交流与回避等制度改革。

(五)探索政府雇员制,加大聘任制公务员改革的力度

美英等西方国家高级行政职位设置对中国政府雇员制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目前,中国尚无统一、规范的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条例。近年来,吉林、扬州、深圳、长沙等地相继试点政府雇员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级行政官”。如2002年6月出台的《吉林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指出:“政府雇员是省政府根据全局性工作的特殊需要,从社会上雇佣的为政府工作的法律、金融、经贸、信息、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结合中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现状,可适时归纳、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由国家公务员局制定和实施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指导方针,重点规范政府雇员的任职范围、资格条件、职位、职类、职等、职级、绩效管理、薪酬保险福利待遇、劳动争议仲裁、辞职辞退、奖惩等相关内容。

(六)完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等制度,提升公共职位开放性

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致力于构建公共职位的公开结构,促使公务员有序流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近年来,随着中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发展,中国公共职位结构的开放性不断增强,公务员的职务晋升渠道日益多元化,公务员在不同地区、部门、职位之间的流动日益频繁。当前,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辞职与辞退等制度改革,推动公共管理工作丰富化、扩大化,拓宽公共职位交流空间。同时,在深化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改革的同时,有必要加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改革,鼓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合理、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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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岗位设置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一、高职院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1、高职院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深化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推进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是建立健全六个机制,即合同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分配激励机制、人员退出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而岗位设置管理涉及到高职院校人事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人员的聘用要以岗位需要为前提;合同管理则要以岗位职责为依据;绩效考核要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工资待遇要根据岗位等级而确定。因此,深化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迫切需要加快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2、高职院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是深化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高职院校实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制度,目的是要把岗位管理制度作为高职院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把聘用制度作为高职院校的基本用人制度,从而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一套符合高职院校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的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3、高职院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2006年开始实行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以岗位绩效工资为核心的收入分配制度,突出岗位绩效的激励功能,将岗位作为确定工资的主要因素,以岗定薪,这就迫切需要科学设置岗位,确定每一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制定一系列岗位设置管理配套制度,为全面实施高职院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依据和基础。原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9号)文件明确规定,在按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之前,专业技术人员暂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经核准后,再按确定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同时,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也会随着岗位设置和新岗位的确定,以岗定薪。可见,必须抓紧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缩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岗位设置的“时间差”,以确保高职院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二、切实做好高职院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思路

1、加强领导,为岗位设置管理提供组织保障。为保证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高职院校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高职院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小组,主要由纪委、监察室、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受理聘用工作中的投诉和申诉事宜。学校二级教学单位、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成立聘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

2、学好政策,全面准确领会文件精神。岗位设置管理是高职院校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关系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高职院校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加强宣传和学习,利用各种机会,采用多种方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原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文件和行业指导意见,以及省、市实施意见。上级有关岗位设置的文件是高职院校岗位设置的纲领性文件,是高职院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的政策依据,它不仅具有指导性,还具有约束性、强制性,必须认真学习、准确领会,贯彻落实。

3、精心设计,切实做好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岗位设置方案,是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高职院校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岗位调查和岗位分析,理清学校现有教职工的状况和岗位情况,摸清岗位设置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根据学校的编制情况、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从有利于高职院校整体功能的发挥和目标任务的实现,立足现状、着眼长远、突出重点、体现高职院校自身特色,科学合理地编制岗位设置方案。

4、坚持原则,科学设岗。高职院校推行岗位设置与管理,其基本价值取向还是推进高职院校发展。岗位设置是聘用的基础,推行聘用制度,加强岗位管理,必须从科学设置岗位这个关键环节入手。高职院校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岗位设置过程中,要坚持按需设岗与合理调控相结合、优化结构与精简效能相结合的原则,以学科专业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为基础,科学规划岗位,合理配置资源,保证每个岗位工作任务饱满,岗位效能最佳。在满足实际需要、从严控制的基础上,保证重点岗位,兼顾一般岗位,向重点专业、重点领域倾斜。

5、重视现实,兼顾历史,科学制定岗位任职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任职条件是做好岗位设置的基础性工作。高职院校要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及各项事业发展等需要,设置各级各类人员岗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任职条件。虽然《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对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做出规定,但是高职院校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明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具体任职条件,规定拟聘任岗位的人员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任务。

6、坚持条件,精心组织岗位聘用工作。岗位设置完成后,高职院校要根据核准的岗位数量和设置的具体岗位,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人员聘用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开展岗位聘用。在聘用工作中,高职院校应成立聘用委员会,二级教学单位成立相关聘用组织,分别负责相应的岗位聘用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教授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校内外同行专家学术评价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教职工和专家的意见,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7、严格管理,科学考核。高职院校岗位设置与管理,其保障机制就是加强聘后管理,进行科学考核。通过考核,全面客观地评价受聘者的工作业绩,激励、督促受聘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充分调动受聘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高职院校总体办学目标的实现。在考核过程中,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教师的考核,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既要重视教师的绩效考核,也要尊重教育和科学研究的规律,采用弹性考核机制,正确处理好“质”和“量”的关系。对于管理和工勤岗位的人员,主要考核其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三、实施高职院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高职院校推行岗位聘任制是一项全新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在运行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问题。

1、国家尚未出台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绩效工资制度,影响高职院校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积极性。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岗位工资与聘任管理改革较多考虑的是基本工资问题,难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岗位聘任很难真正落到实处。

2、高职院校尚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长期以来,高职院校属于事业单位,能进不能出的问题普遍存在,人员流动渠道不畅,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在岗位聘任中落聘的人员只能内部消化,无法实现人员的分流。

3、岗位聘任与身份定位无法彻底脱钩,难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用人机制。如,“双肩挑’,人员的归属和分流问题,在岗位聘任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难度很大。很难说高职院校哪些管理岗位领导不需要有专业技术背景,且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是从政治和业务素质较好、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骨干中选的。若其中一部分领导不能算“双肩挑”人员,势必降低了工资待遇。因此,许多高职院校为化解矛盾,尊重现实,仍存在因人设岗现象,难以真正淡化身份,实行岗位聘任。

4、许多高职院校尚未设置科级管理机构,未推行管理人员职员制。因此,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未担任领导职务的,只能享受九级职员的工资待遇。则将会降低相当一部分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影响高职院校管理队伍的稳定,很难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职位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充分认识规范单位负责人职位消费的重要意义

职位消费是指单位负责人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规范职位消费是深化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环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维护出资人权益、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规范职位消费的要求,各出资监管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单位负责人职位消费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单位改革发展的实际,认真做好规范本单位职位消费工作。

二、职位消费规范的对象

本意见所规范的对象是指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的副职以上领导人员,含董事会成员、经理层、党组织领导“三师”等。

三、规范职位消费的原则

规范单位负责人职位消费应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指导、规范管理的原则。市国资委积极推动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职务消费的规范管理,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职务消费内部管理制度,促进职务消费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激励与约束相一致的原则。规范职务消费,要坚持激励与约束相一致、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既要适应出资监管单位负责人履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的需要,又要有必要的约束和监督。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出资监管单位负责人职务消费应严格遵守单位管理制度和程序,做到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四)依法合规、从严从俭的原则。出资监管单位制定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出资监管单位负责人职务消费既要有利于单位生产经营,促进单位发展,又要厉行节约,防止铺张浪费。

四、规范职位消费的主要内容

本意见所指的职位消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学历学位教育等与单位负责人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

五、建立健全规范职位消费的制度和办法

各单位要在对本单位负责人职位消费现状进行认真清理,依据法律、法规及单位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在充分吸收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规范本单位负责人职位消费的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报市国资委审核备案。

同时,各单位应制订本单位内部人员及其所出资单位负责人职位消费的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对其所管理人员职位消费的行为进行规范。单位负责人经批准在所出资单位兼职的,应定期向派出单位报告其在兼职单位的职位消费情况。

六、积极探索各类职位消费管理的方式方法

对经常发生、用途明确、标准易定的职位消费,可以探索实行货币化改革。职位消费货币化的水平,应根据单位实际和职位特点,参照国内同类单位的作法,结合前三年的平均消费水平,确定合理的标准,并与单位负责人的薪酬统筹考虑,不得变相提高单位负责人的总体薪酬水平。

对已实行货币化发放的职位消费项目,货币化补贴应纳入单位负责人货币性收入管理,单位负责人不得在货币化发放标准之外,以报销等方式在单位列支。

出资监管单位参照所在地政府相关政策,实行职位消费货币化改革,应事先报经市国资委审核。

对实行实报实销或年度限额报销的职位消费,单位要根据享有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限额标准和审核报销程序,明确审核责任人,防止公私混淆。实行实报实销或年度限额报销的职位消费项目,不得同时给予货币性补贴。

七、增强单位负责人职位消费的透明度

单位拟定职位消费管理制度,应听取职工大会或职代会代表的意见。单位负责人职位消费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应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公布的内容原则上应包括本指导意见第四款所规定项目的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

八、严格控制职位消费水平

单位负责人应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职位消费的标准或额度应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消费水平。单位负责人的职位消费要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内进行调控,避免职位消费预算的过快增长。

九、加强对职位消费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负责人应将职位消费情况作为廉洁自律的内容在党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并作为职工民主评议单位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单位党委及纪检监察部门应将职位消费作为单位负责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和监督。

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单位负责人职位消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各单位规范单位职位消费的制度建设、职位消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要接受监事会和市国资委的监督。

对违反规范职位消费制度的单位负责人,单位党委(支部)及纪检监察部门应责令其纠正;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市国资委将按干部管理权限或建议干部管理部门给予当事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十、逐步完善职位消费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