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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竞争办法

职位竞争办法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二、竞争职位、范围

1、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位2个,范围为市农委所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学畜牧、兽医、水产类专业的正式国家干部。

2、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位2个,范围为市农委所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学畜牧、兽医、水产类专业的国家干部。

三、任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

2、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3、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等次);

4、48周岁以下;

5、大专以上学历;

6、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应具有在管理工作岗位九级(含九级)以上职级工作三年以上或在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含十二级)以上职级工作三年以上。

7、熟悉行业业务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采取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公开竞争职位、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以及工作程序等。

2、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委人事科。

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与竞争,报名方式为自荐、组织推荐。

3、资格审查: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达3:1即可开考,达不到3:1则报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采取其他方式产生。

4、竞争上岗人员采取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40%)、民主测评(20%)、综合考核办法产生。

(1)笔试:为确保出题的保密和公正,考试前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或聘请相关人员临时出题,方式为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

评分:采取密封的形式,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或聘请相关人员评卷,并在委纪检监察的监督下进行。

按照笔试成绩顺序,取每个报考职位前2名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演讲并答题的形式,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或聘请有关人员对考核对象进行面试。主要包括本人简历、兴趣爱好,工作述职,竞争的优势,竞争上岗后的工作打算等。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面试题目在考试前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或聘请相关人员临时出题。

面试考分产生办法:由委领导班子成员、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委、组织、人社部门相关人员为考官现场打分。(5-7人)。

评分办法:以百分制打分。

面试成绩计算:考官给面试者按100分制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并当场公布。

(3)民主测评: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范围为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和养殖业各场、站负责人以及委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

5、确定考察对象并考察

按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取每个报考各职位前1名为考察对象。(考察名单公示五天)。

由党组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全面考察,注重工作实绩。考察方式:采取单独谈话方式,谈话范围:委领导、在职本单位干部职工、相关科站长。

6、决定任用

召开委党组会议,听取考察组汇报考察情况及任用建议意见。局党组认真研究后提出拟任职人员名单(拟任职名单公示五天),报市人社局审批后任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任命;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任职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工作纪律

市农委事业单位领导职务选拔任用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保密纪律。若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纪违规人员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