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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

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

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为规范烟草市场秩序,提升市场控制力,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按照全市“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X县烟草专卖局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市场监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从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的价值观出发,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烟草市场监管协作机制,扎实开展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及时査处涉烟案件,精准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卷烟行为、倒卖真品卷烟行为和违规生产销售电子烟、替代类烟产品以及加热不燃烧等新型烟草制品行为,实现涉烟违法行为“齐抓共管、除源断网、高压震慑、综合治理”,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氛围。

二、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和遏制无证无照经营卷烟行为的发生,查处一批非法倒买倒卖真品卷烟大要案件,全面加强加热不燃烧卷烟、电子烟监管,教育广大卷烟经营者,规范卷烟经营秩序,创建和谐经营环境。

三、工作重点

各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集中办案力量,加强联合执法,强化信息沟通,全面清理检查辖区物流货运站、邮政快递中心、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会所网吧、名烟名酒店、礼品回收店、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等非许可市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广泛宣传,营造严打声势,震慑涉烟违法犯罪分子。

(二)严厉打击经营大户倒买倒卖真品卷烟行为。

(三)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

(四)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

(五)严厉打击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违法行为。

(六)严厉打击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

四、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行动实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联合成立“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0日至4月3日)

1.召开联席会议。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两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宣传贯彻全市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对开展XX县“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辖区烟草市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明确工作排期及落实措施。

2.开展摸底调查。由县烟草专卖局对物流货运站、邮政快递中心、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会所、网吧、名烟名酒店、礼品回收店、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等非许可市场开展调查摸底和分类建档工作,要逐一核对无证无照经营户、物流快递场站、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电子烟销售点数量,及时更新档案信息,重点核对车辆牌照、联系电话、经营地址信息。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要针对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电子烟商家进行摸底排查形成客户名单,建立监管档案。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要利用联席会议等形式实现双方信息互通共享,并于4月3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分别归口上报。

3.强化宣传引导。组织烟草稽查中队日常检查的同时,对无证无照户、证照变更户开展许可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经营户主动办理、变更证照;向持证零售户宣传无证无照经营、倒买倒卖卷烟行为存在的影响和危害,杜绝持证户向无证户供货现象的发生,切断无证户货源供应和真品卷烟非法流通渠道;向经营电子烟及加热不燃烧新型烟草制品设备的商户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及监管要求,告知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在中小学校周边宣传电子烟的危害。通过卷烟零售户自律互助小组微信群等平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整治。

(二)联合整治阶段(4月7日至12月10日)

1.加强卷烟经营大户倒买倒卖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监管。县“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市场监管与烟草部门对倒买倒卖烟草专卖品行为明确具体的适用条件、处罚标准,破解打击倒买倒卖烟草专卖品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形成市场监管、烟草专卖双方统一的打击倒买倒卖真品卷烟工作模式。依托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查获的倒买倒卖烟草专卖品案件实施“一案双查”,上追下查、追根溯源,彻底铲断经营大户非法经营链条,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拓展合法经营的市场空间。

2.加强无证无照经营烟草制品的监管。在前期建立档案的基础上,分析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规律,对辖区内涉嫌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网吧、名烟名酒店、礼品回收店、建筑工地、旅游景区进行分类检查,整治一店多证、店证不符、借证经营等违法违规使用许可证件现象,严查涉烟违法行为。

3.加强电子烟产品及加热不燃烧卷烟的市场监管。结合《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和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加大联合监管力度,严查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结合信用监管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予以公示。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

县“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工作亮点,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下步两部门烟草市场联合监管工作提供详实的依据,同时于2020年12月15日前形成整治行动总结,报市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密切协作。

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相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出实效。县“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纽带作用,主动协调市场监管、烟草专卖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联合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市场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努力跟进,健全完善联合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周密部署,统筹推进。

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倒买倒卖、无证无照监管、电子烟及加热不燃烧卷烟监管等工作重点,统筹规划,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列出工作排期(见附件),明确行动开展具体时间节点及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扎实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积极畅通违法违规线索举报渠道,利用卷烟零售户自律互助小组微信群、电视等新闻媒体平台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奖励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烟草市场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大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及时曝光典型案件,为专项整治联合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XX县烟草专卖局“护航行动”

附件:(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排期表

附件: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XX县烟草专卖局

“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排期表

序号

阶段

项目

工作措施

实施日期

责任人

1

动员

部署

阶段

召开联席会议

县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召开联席会议,宣传贯彻全市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对开展XX县“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成立领导小组作为专项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下设办公室人员构成,作为具体工作协调、组织实施部门。

3月30日

——

4月3日

XX

XX

2

制定专项行

动实施方案

结合辖区烟草市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明确工作排期及落实措施。

3月30日

——

4月3日

XX

XX

3

调查摸底

对物流货运站、汽车站、火车站、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非许可市场开展调查摸底和分类建档工作,及时更新档案信息。

3月30日

——

4月3日

XX

4

针对生产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电子烟商家进行摸底排查形成客户名单,建立监管档案。

3月30日

——

4月3日

XX

XX

5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议,市场监管、烟草两部门双方信息互通共享,并于4月3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分别归口上报。

3月30日

——

4月3日

XX

XX

6

宣传引导

组织烟草稽查中队日常检查的同时,积极宣传无证无照经营、倒买倒卖卷烟行为、电子烟存在的影响和危害,规范许可证件后续监管。

3月30日

——

4月3日

XX

7

通过卷烟零售户自律互助小组微信群等平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整治。

3月30日

——

4月3日

XX

8

联合

整治

阶段

倒买倒卖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监管

办公室牵头市场监管与烟草部门研究倒买倒卖烟草专卖品行为明确具体的适用条件、处罚标准,形成市场监管、烟草专卖双方统一的打击倒买倒卖真品卷烟工作模式。

4月底前完成

XX

XX

9

对查获的倒买倒卖烟草专卖品案件实施“一案双查”,上追下查、追根溯源,彻底铲断经营大户非法经营链条,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拓展合法经营的市场空间。

4月7日

——

12月10日

XX

XX

10

无证无照经营烟草制品监管

对辖区内涉嫌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会所、网吧、名烟名酒店、礼品回收店、建筑工地、旅游景区进行分类检査,整治一店多证、店证不符、借证经营等违法违规使用许可证件现象,严查涉烟违法行为。

4月7日

——

12月10日

XX

XX

11

电子烟产品及加热不燃烧卷烟市场监管

加大联合监管力度,严查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月7日

——

12月10日

XX

XX

12

总结

完善

阶段

梳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工作亮点,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下步两部门烟草市场联合监管工作提供详实的依据,按时上报整治行动总结。

12月11日

——

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8号),以及国务院专门召开的部署集贸市场、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开展集贸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明发〔2002〕9号)、《关于在重点集贸市场和加油站整治工作中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国质检明发〔2002〕22号)以及《关于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2〕246号),对落实国办的“两个通知”精神,依法履行质检部门的职责,切实完成国务院赋予的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两个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以下简称“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在各地的全力支持下,进展顺利,效果明显,取得了初步成果,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全面完成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巩固取得的成果,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继续做好下一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计量专项整治基本情况 精心部署,缜密安排 为确保计量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国家质检总局及时出台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7号令),为整治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二是适时召开了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计量工作座谈会,全面部署了计量专项整治的基本目标、重点内容、主要措施,并提出具体实施的指导意见;三是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纷纷成立计量专项整治的领导小组,并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为圆满完成计量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如浙江省局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在指导思想上必须体现四个结合,即:一要将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整体工作相结合;二要将专项整治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信用浙江的经济发展战略相结合;三要将专项整治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结合;四要将专项整治与质量技术监督的事业发展相结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切实履行计量监督管理职能,突显计量工作的有效性和社会影响力。由于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精心部署,缜密安排,有利地推动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铁拳治理,成果显著 1.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高了集贸市场、加油站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较好地履行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 据此次专项整治统计,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未报材料,未含),有主办者的集贸市场共31259家,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总数258万余台(件),计量专项整治前上述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为62.9%,计量专项整治后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为86%,提高了23.1个百分点;集贸市场设置公平秤总数24466台(件),计量专项整治前集贸市场设置公平秤的受检率74.6%,计量专项整治后上述集贸市场设置公平秤的受检率为95%,提高了20.4个百分点;上述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加油站80198家,加油站在用加油机总数291267台,计量专项整治前上述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的受检率为97.7%,计量专项整治后上述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的受检率为99.7%,提高了2个百分点。 2.计量专项整治查处了计量违法案件,打击了坑害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使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秩序得到明显改观。 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以点带面,突出重点,选择社会影响较大、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集贸市场和加油站进行重点执法监督检查和整治,铁拳出击,效果明显。 据统计,此次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全国共出动计量监督执法人员8.8万人次?熏检查集贸市场21887个,检查在用计量器具总数191万余台(件),合格138万余台(件),合格率为72.2%;检查公平秤19101台(件),合格18216台(件),合格率为95.4%;检查定量包装(零售)商品257110批次,合格224549批次,合格率为87.3%;检查加油站66213家,检查在用加油机223095台(件),合格214585台(件),合格率为96.2%;查处集贸市场计量器具违法案件23351个,集贸市场定量包装(零售)商品计量违法案件12901个,加油站加油机计量违法案件3395个。针对国务院提出的在全国范围内集中重点整治20个集贸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各有关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大整治力度,取得良好效果。江西省局在开展全省计量专项整治同时,要求南昌市局重点抓好列入全国重点整治市场范围的南昌洪城大市场的整治工作。南昌市局为此专门制定了《南昌洪城大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洪城大市场内专设了商品计量、计量监督服务站,负责对洪城大市场的长期整治工作。经过几个月的整治,洪城大市场基本达到整治目标,解决了长期顽疾,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此次在全国范围内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0%的集贸市场、74%的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83%的加油站、74%的加油站在用加油机开展计量监督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具有计量作弊功能的加油机,收缴了一批“鬼秤、昧心秤”,使集贸市场、加油站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缺斤短两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为老百姓放心购物、加油创造了良好的计量环境,使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秩序得到明显改观。 3.计量专项整治,树立了一批计量信得过集贸市场、加油站,带动了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在计量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注意抓典型,树榜样,以期带动整个集贸市场、加油站整体计量水平的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北京、陕西、黑龙江、贵州、辽宁、湖北、重庆、吉林、天津、浙江、山东、上海、新疆、山西、广东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结合此次计量专项整治,开展了集贸市场、加油站“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涌现出一批“五好摊位”、“合格菜市场”、“计量信得过市场”、“计量管理先进市场”、“计量放心农贸市场”、“质量计量信得过加油站”等先进典型。如青岛市大连路农贸市场自1999年开办以来坚持树立公平

计量意识,通过采取配备专职计量管理员、设置公平秤、建立先行赔偿制度等措施,保证了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的目标,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湖南省株洲市的果品市场、蔬菜市场建立并做到由市场统一配置计量器具、小秤一日一校、大秤当日归库、一日一租(使用人不固定)、出库入库当面校准验收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较好地解决了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管理难的问题。 4.计量专项整治扩大了计量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提高了全社会的计量法制意识。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抓住计量专项整治的契机,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向社会宣传计量的重要性,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河北省在此次计量专项整治中与当地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开设“进市场、看计量”专栏,进行立体化、全方位、大容量报道。山东、安徽、河南、广西、青海、内蒙、广东等相当一部分地区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广泛宣传计量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利用媒介广泛宣传的同时,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入市场,召集市场主办者、经营者开设计量法律知识培训班,向市场主办者、经营者宣讲《计量法》、《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以及地方的相关计量法规等,有些地区还编印《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手册》,如《上海市城乡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南》。新疆和田等地区为全面贯彻落实《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克服语言障碍,及时将该《办法》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印发给集贸市场主办者、经营者。山东省潍坊市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制作成录音带等材料,发放到每个集贸市场主办者、经营者的手中。据不完全统计,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次计量专项整治中,印制计量法律法规等相关宣传资料近百万份,为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5.计量专项整治基本摸清了集贸市场、加油站的情况,使集贸市场、加油站纳入动态化、规范化管理成为可能。 为了搞好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做到胸中有数,有的放矢,并为今后对其实施动态化、规范化管理打下基础,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集贸市场、加油站集中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分别建立了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管理档案,为实现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一套《集贸市场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文书》,对备案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管理,帮助集贸市场管理者建立“集市在用衡器原始检定记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器具配备表、检定证书、检定合格标识、集市在用衡器统计表及集市检定衡器建议书”等,充分发挥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社会的服务作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三)建章立制,长效监管 为了巩固计量专项整治的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一是采取设立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联络员”、“计量协管员”的方式,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及时沟通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二是设置计量违法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对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公平秤、加油站在用加油机实行动态管理备案制度,提高在用计量器具强检受检率;四是建立集贸市场定量包装商品验货把关制度,从源头上抓计量;五是与集贸市场主办者签订“集贸市场计量监管责任书”,规范主办者的责任与义务,充分发挥主办者管理市场的积极性,共同管理好集贸市场。 历时近半年的专项整治,基本达到了使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秩序得到明显改观,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监管得到明显加强,使消费者对集贸市场、加油站的购物和加油计量环境充满信心的总体目标。 二、开展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是集贸市场量大面广,地域分散,成分复杂,规模不一,在用计量器具从木杆秤、案秤到度盘秤,电子秤,种类较多,监管难度大,治标容易,治本难;二是一部分集贸市场主办者、经营者计量法制意识相对较低,整治工作不配合,有的主办者甚至鼓动业主阻挠计量执法,致使一部分集贸市场成为整治死角;三是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不健全,《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集贸市场主办者、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计量责任与义务不能得到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四是集贸市场、加油站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缺斤短两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加油站经营者,利用高科技实施加油机计量作弊,坑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扰乱了加油站计量经营秩序;五是集贸市场实施强制检定,很难收取检定费,有时甚至激化矛盾,有些经营者经常以收费问题为借口,拒绝检定,严重制约了集贸市场强检工作的实施;六是此次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进展不平衡,集贸市场公平秤的设置和受检率100%的目标,尚有一部分地方未达到。 三、计量专项整治工作下一步思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树立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整治长期作战的思想。各地一定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两个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并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的治本之策,解决此次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今后一段时期内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监管的方案和措施。各地要每年开展1~2次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执法检查,并逐渐形成制度,坚持长抓不懈。 (二)完善法规,建章立制,实施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长效监管。各地要把加强法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做好,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前,尤其要把《计量法》、《强检办法》及《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贯彻落实到实处,让每一位集贸市场主办者、经营者明晰自己的计量责任与义务。与此同时,国家局将着手完善计量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加油站计量监管依据。 (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文明建设。各地要积极与物价、工商、经贸委等部门密切合作,在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工作中,强化信用意识,加强集贸市场、加油站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建立严格的信用制度,积极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等活动,树立一批“计量信得过集贸市场、加油站”,以点带面,带动集贸市场、加油站整体计量文明水平的提高。 (四)抓基础,抓源头,力争从源头遏制加油机计量作弊现象的恶性蔓延。要强化加油机定型的监管力度,强化加油机制造许可证的监管力度,强化加油站计量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加油机定型鉴定大纲和检定规程建设,组织专家研究开发加油机防作弊技术,加大对利用各种手段实施加油机计量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 

   

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为认真贯彻党的届五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5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我区农资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力度,为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明良好的市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6部委《关于印发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坚持“全区统一领导、镇办属地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格局和“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原则。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以落实责任制、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强化服务指导为手段,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使农资市场秩序得到净化和规范,努力实现“十一五”期间农资市场整治和监管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工作目标

力争使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高,农资市场准入机制不时完善,农资质量监控体系逐步健全,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平安意识和农民群众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专项整治重点及整治措施

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季节、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整治。

(一)强化农资市场综合监管

并建立档案记录。重点检查群众多次投诉的企业和批发大户等各种农资挂靠、承包、、分销单位或个人。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或存在违法行为和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个人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1.加强市场主体清查。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整顿办)负责组织各镇办、各有关单位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予以坚决取缔。

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的检查力度,2.突出重点产品整治。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结合重点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着重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使用的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

春耕和秋播前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1种子监管重点:以水稻、小麦、玉米、花生等种子为重点。突出种子市场质量抽查,严格品种审定,重点清理种子市场品种多、乱、杂的现象,严厉打击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加强市场质量监督抽查。继续开展禁用限用农药专项整治,2农药监管重点: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农药使用行为的检查力度,整顿非法经营和使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

春秋两季集中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广泛开展肥料质量抽查,3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为重点。加强对肥料产品的登记证、包装、标识、宣传内容检查。同时,强化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推进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的建立,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料。

区农经委、质监局、工商分局要统一组织对重点地区的种子、农药、肥料进行质量监督抽检,3.加强农资质量抽检。重点农时季节。依法公布抽检结果,查处违法行为。要逐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的质量监测制度和执法抽查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资质量年度抽检计划,实行定期定点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将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计划内。要加强农资市场调查,解和掌握各地农资产品的市场分布、质量优劣、价格动摇、销售动态和服务状况,及时预警,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确保农业生产平安。

加大对媒体农资产品广告内容监审力度。对违规虚假农资广告的各种媒体,4.加大农资产品广告监管力度。区工商分局要结合农业生产四大季节时段。区工商分局要责令立即停止;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依法吊销广告经营资格,并移交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处置。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5.加强农资价格监管

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农资价格信息监测体系,开展农资价格集中整治。随时掌握农资价格变化情况,坚持农资市场价格总体平稳。

(二)狠抓案件查处

加大农资案件查处力度。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区整顿办和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六不放过”原则。要严肃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案件要争取早日结案;对已受处理的违规单位或个人要开展“回头看”坚决禁止应移交司法机关而只进行行政处罚的现象;对近年来举报反映的假劣农资案件线索、资料进行认真梳理,确定一批重点案件,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并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与宣传。要在日常监管和市场抽查的基础上,建立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档案,实行分类监管。要在重要季节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假劣农资案件,以达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区整顿办、农经委、工商分局、质监局、物价局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专项整治行动中。疏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准入及农资质量的长效监管机制,并使其正常运行。

(四)强化宣传

普及科技知识,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车、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授农资产品识别辨假常识,提高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具体要求

各负其责,区整顿办、农经委、工商分局、质监局、物价局、公安分局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组织督查活动,区整顿办:牵头协调组织这次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制定整治方案。定期向市整顿办上报情况。

并建立档案记录。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乡、村农资集散地检查力度,区农经委:负责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结合重点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着重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使用的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涂改、伪造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取缔无照经营;负责对流通领域农资产品质量监测;加大对农资违规经营者的查处力度。区工商分局:负责对农资生产、经营者的资格审查、证照颁发。

依法检测结果,区质监局:负责对全区农资生产环节质量监测和定期抽检。严格农资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审查、颁证及质量监管工作,依法取缔无证生产,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首先,我代表__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小组对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联合检查工作组的各位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地感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20__]37号)和《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__]166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全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建房[20__]407号)要求,我市在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上,坚持“点面结合,防治并重”,不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__年以来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整顿房地产交易秩序相关文件统一部署,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实际情况,讨论落实我市专项整治方案和重点工作,通过近半年的努力,我市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阶段性成果明显,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了商品房违规销售3起,不规范广告20余起,违反商品房“一价清”行为1起,共进行约35.6万元行政处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30余份,有效地落实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我市在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机构,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迅速开展。自20__年9月6曰三部委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早于全省近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检查。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联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市建设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市物价局、工商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房管处,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相关处室同志参加办公室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参照市区工作机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扎实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切实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协调顺畅,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二)周密计划,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市的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__年9月6曰-30曰)宣传发动、部署安排阶段。制定下发了《__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建设、物价、工商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并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第二阶段(20__年10月-20__年3月)自查自纠与督查阶段。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督查各县管理部门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对查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阶段(20__年4月—20__年7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建设、物价、工商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情况写出总结报告分别报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总局。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一次工作座谈会。对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提出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巩固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完善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第四阶段(20__年8月—20__年9月)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总结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的工作经验,研究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下一步工作。通过制定政策、出台法规的方式将有效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做法固定下来,推进房地产交易的制度建设、建立房地产交易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目前第一、二阶段工作已告一段落,依据省、市的文件精神和部署,下一步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房地产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认真做好第三阶段的工作,并做好转段衔接工作。

(三)明确分工,深入专项整治的各个重点环节。根据全省房地产交易秩序活动安排意见,我市重点开展了查处整治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房地产广告管理、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等六个方面的活动内容。市建设局从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等方面入手;市物价局从房地产价格成本构成及相关收费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市工商局从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大了各自行业监管的工作力度;同时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房地产交易秩序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全市进行了大规模、集中拉网式排查。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专项整治活动氛围。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宣传。为使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9月15曰我市召开了全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大会,市建设局分管局长作了动员讲话,就本次

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检查内容和具体活动安排作了专题部署。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投诉和举报。二是利用舆论媒体营造声势。与__曰报社联合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宣言”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推出了一批有实力、讲诚信的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和楼盘,为消费者竖起了一座购房指示牌,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为市民咨询、投诉设立了“快速通道”和交流平台。认真做好网上__和__建设信息网投诉咨询工作,并在建设“12319”投诉热线基础上,将办公室和手机号码公布给投诉人。在处理各项投诉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效快捷”的指导思想。20__年受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的电话投诉110件、网上__投诉89件,受理投诉25件、来访320人次。

二、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治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

市建设、工商、物价三部门按照《__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通力合作、周密部署、分项排查,把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房地产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目前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建设部门加大房地产交易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一是查处无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行为。市建设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__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云峰帝景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市建设局依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泗阳县建设局发现__市恒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清华园变相收取订房款34.5万元,违规面积约1.8万平方米,立即责令其停止预售,退返所收订金。

二是查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规范行为。沭阳县建设局对东方名都、长江家园、祥和花园等项目合同中分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未写明、没有明确约定公共部分归业主所有等违规现象责令限期改正;盐城泽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泗阳分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示范合同文本,泗阳建设局已责令其整改到位,并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

三是加大对商品房交付使用的监管力度。我市__市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青华花苑项目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擅自交付商品房,市建设局依照《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进行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是加大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__年1月25曰,市建设局召开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专题会议,结合当前评估市场评估报告不规范等现象提出相关整顿要求,加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在市区对评估机构实行评估报告留存登记制度。

(二)工商部门加大房地产广告和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县区局、基层分局工商部门采取三级联动的方式,通过媒体监督、群众举报、曰常巡查以及集中整治等多种途径,共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20多件,罚没款达23.6万元。

一是严肃查处广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__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和预售许可证情况下,滨河名城房地产预售广告案等5件违法广告,被罚没款4.3万元。沭阳县恒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内容为“开盘3天销售率达65、开盘4天销售率70”的虚假广告宣传和有关房地产位置、周边环境等虚假广告宣传案件4件,被罚款7.8万元;另外,查处了未经登记擅自户外,并在广告中使用“最佳、绝版、升值潜力、投资回报”等房地产开发企业9家,罚款11.5万元。

二是加强房地产经纪违规行为监管。针对市区房产中介投诉较多的现象,宿城工商分局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加大宣传力度,重拳出击,集中查处房地产中介违法欺诈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户10户,查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费等中介4家,罚没款800元。

(三)物价部门加大房地产价格监管力度

一是推行住宅商品房强制“成本认证”制度。从3月1曰开始在全市推行的“住宅商品房成本认证制度”,对所有开发销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含多层和高层)实行成本认证(别墅型高档住宅、商业用房履行成本备案手续)。这项措施实施以来,共有7家开发商参与认证。进行成本认证达到了一举三得的效果:价格部门、建设部门按月对认证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供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决策参考;税务部门也可依据认证资料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开发企业可以根据成本认证结论,结合市场供求,合理制定商品房销售价格。

二是坚决查处违反“一价清”行为。我市在商品房开发企业中推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在销售窗口标明最终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之外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任何费用。此次检查中,泗洪建设局发现__市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应该由企业缴纳的测绘费,转嫁到业主头上的违规行为,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更正。

三、率先开展房地产专项执法监察,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今年2月28曰,我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国土、规划、建设、审计、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房地 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比国家八部委召开全房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提前1个月。为保障本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专门成立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县(区)和市各相关部门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并将20__年1月1曰至20__年12月31曰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列入执法监察范围,重点对这些项目的用地受让方式、用地规划、建设规划、规费缴纳、税收征缴、销售许可、市场秩序等方面开展执法监察。目前此项工作进展有序,阶段性成效明显,全市20__年至20__年房地产开发项目613个,存在问题项目253个,通过自查自纠,已经整改到位项目75个,追缴土地出让金3.29亿元、追缴各项规费1922.68万元,并扣押了价值20__万元房产、移交司法机关追缴土地出让金案件2件、收回土地4宗,追缴税收393.26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企业自查、基层排查以及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领导小组的抽查情况看,我市认真贯彻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房地产交易秩序有所好转,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房地产交易秩序不规范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地产交易中还存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现象,各相关部门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上还应加大;二是各县区的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效果还不太平衡,工作力度、工作措施有待深化;三是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整治力量投入不足,整治效果不明显;四是针对房地产竣工交付中时有发生的违规现象,必须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竣工交付使用行为。五、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巩固阶段性成果,总结好的经验和作法。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将在巩固前一阶段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明确部门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同时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实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好的经验和作法,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做到目标不放、力度不减、继续深化,切实做好第三阶段的工作。通过对一批典型案例查处和曝光,震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交易中各种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联合“十一部门”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八部委4月6曰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市建设局将牵头组织市工商、物价、税务等十一部门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等问题联手开展一次规模大、范围广、力度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以强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市委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作为了主要工作任务,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着力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用药安全性不高、招商引资环境不够宽松的问题”作为“整建活动”实施“三大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

市委常委、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王海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分别在国务院、省政府印发的全国、全省2011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上批示要求:市整规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副市长刘国庆、戴绍泉分别在4月12日和2月8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市整规办及时将两位领导的讲话印发给了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并于6月14日和26日分别召开了区县和市级部门整规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2011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以及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自府办发[2005]102号)要求,在2010年底,市整规办印发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自整规办[2010]15号),对2011年全市整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全市整规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规工作重点、宣传报道、基础建设工作等。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重大节假日生活健康和安全,市整规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市场全市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7000多人次,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户600多户,查获各类案件1045件(其中:立案查处334件)。通过节日市场整治,使全市节日期间未发生重特大市场经济秩序事件,净化了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质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区县、各部门将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全年整规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出台后,集中4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专项整治。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全市出动执法人员5万人次,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753件,其中立案查处662件,捣毁窝点49个,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和小食品摊点2366户。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7件。

1、加大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市场整治。农业部门重点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大环节的执法行动。农资市场监督覆盖面达100%以上,立案查处案件43件,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共抽检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1009个批次/样,合格率为96.33%,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明显提高。畜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深化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加强兽药饲料企业监管,加大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工作力度。抽检饲料产品和畜产品各50批次,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继续保持为零,畜产品药残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新申报无公害畜产品养殖基地和品种各6个;禽畜产地检疫率和定点屠宰厂(场)内检疫率均达到100%;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5件,取缔无证照企业16家;没收、销毁不规范兽药23件(瓶、盒、支),违规产品7.9吨、不安全肉品3.1吨。水务部门组织开展了水产投入品经营市场、化肥养鱼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监督管理,开展了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完成3个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和10个无公害水产品的申报工作;实施成鱼检疫303批次,苗种检疫260批次;对全市具有代表性的水域共1万余亩进行了鱼病测报。

2、继续深化食品加工环节整治。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开展了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材料、添加剂及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了对安全类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3C认证违规行为的查处,共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75件,其中大要案10件。

3、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和市场整治。工商部门继续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抽查力度,深入推进“四制两查两书一承诺”的监管模式;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清理无照经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023户,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04件,捣毁非法食品窝点10个,监测抽查食品166个批次,配备食品快速检测仪41套,加大了对农贸市场、超市场所出售的食品的定性检测力度。商务(经济商务)部门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强化屠宰和酒类市场管理,加强肉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了屠宰市场和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全市取缔非法屠宰点5个,整合关闭16个,查处酒类违法案件11件。我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2月通过国家专家组验收。

4、深化食品消费环节整治。卫生部门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标责任制,与工商、旅游等部门建立了餐饮业联合整治机制,对食品消费环节组织开展了18次专项检查,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100%,查处无证经营户282家,整改到位并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95家,取缔87家,查处违法行为32起。城管执法部门以整治和规范无证饮食摊点、夜宵摊点、游动摊贩和校园周边小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的行为为重点,建立了错时上班制度,落实了“划片包干,定人定责”责任制。规范饮食摊点789个(次),取缔占道经营饮食摊点314个。盐政稽查部门继续实施盐政执法驻厂监控制度,健全了盐政举报制度,组织开展了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捣毁私盐窝点1个,立案15件,结案12件,查获违章盐12.3吨,查获无主私盐3吨多。

5、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食品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企业以及医疗器械的监管,组织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7件;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广告32次,移交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28个,收缴违法印刷品5623张,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牌1092个;快检药品1002批,筛查出可疑品种56个,检验出25批不合格药品;GSP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集中焚毁20余吨、货值8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

(三)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10—2011年)的通知》和省、市《2011年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意见》精神,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1、开展专利保护及专利执法检查。市知识产权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企业对创新技术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久大集团公司一次性申请专利6项。坚持以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专利执法行动,抽查了各大商场的6000余种商品,查获49种专利权已失效和66种无法确定其法律状态的商品,及时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单位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2、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专项行动。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专项行动。指导企业新办理商标注册6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8件;“长城”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著名商标”,有3户企业材料上报认定;10户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有7户企业已经初审处于等待认定中;复审认定“知名商标”65件,38户企业参加“市知名商标”新认定;打造“城市名片”,办理“南国灯城、千年盐都、恐龙之乡、盐帮莱”四件商标注册,已办理39件商标注册;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00件。

3、开展打击盗版侵权专项行动。文化部门深入开展了反盗版天天行动,完成了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区县联网工作,健全和完善了文化市场义务监督体系,开展行业自律建设,加强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取缔无证经营“黑网吧”18家,取缔无证经营电子游戏室30家,收缴捣毁游戏机、电脑板464台(块)、收缴非法出版物3600册、非法音像制品48000多张,立案查处违规网吧82家,治安拘留2人。

4、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专项行动。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2号”行动,与烟草部门协作配合,查处制售假冒烟草制品案件26件(其中:立案15件,移送烟草部门行政处罚11件),打掉假烟生产窝点3个,查获各类假烟11000多条和大量制假设备及假烟标识材料,涉案金额130余万元,刑事拘留18人,逮捕1人,直接移送4人。烟草部门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和非法运输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节日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作机制,有力的打击了制售假冒烟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查获违规卷烟1119.74件,查处案件911件,查获制假窝点5个,贩藏假烟窝点10个,移送司法机关刑事拘留19人,判刑2人。

(四)继续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1、整治虚假广告、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工商部门会同宣传、监察、纠风、卫生、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制定了《市2011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联合会审制度(暂行)》,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查处。继续深入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76件,查处合同欺诈案件6件,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0件,帮助157户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3户。

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合同诈骗案件11件12人。

2、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检查医疗机构523家,取缔无证行医机构32个,立案查处案件10件,出具监督意见书344份,并对部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诊所、假医生执业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水泥集团医院非法承包科室非法行医行为,给予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余万元和设备一台。

3、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市商务局、市物价局、成都海关办事处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组织开展了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专项行动。

(五)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

工商部门加大对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交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教育等商业贿赂的查处力度,今年立案8件,已结案7件,罚款36万元。扎实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特别是对涉及民生问题的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石油化工等垄断企业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全年共立案查处68件,案值87.89万元,罚款56.89万元。主要典型案例有:市大安区某供水企业限制竞争(强制收取底度)案;市某供气企业强制收取检验费的限制竞争案;富顺县某电力公司强制用户更换电表和滥收费用案;市沿滩区某燃气公司滥收费用案。

各级法院依法宣判涉及商业贿赂和反垄断案件20件26人。

(六)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按照7月10日全国、全省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各级工商、公安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开展了打击行动。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捣毁窝点48件,驱散传销人员1810人。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活动;通过《日报》、《今日晚报报》宣传5次,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通过“打、挖、防”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农业、质监、工商、物价、供销等部门深入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农业部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检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监督覆盖面达100%以上,查处案件53件,其中立案查处43件,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收缴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农药甲基对硫磷7.2公斤,接待案件7个。质监部门认真开展了农资送法下乡和打假治劣工作,加大了对化肥、农药、农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力度。查获农资违法案件49件,立案查处41件。发放农资鉴别系列资料8800份,接受群众咨询620余次。工商部门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89户,受理农资投诉案件117件。没收不合格肥料25.9吨,农药70公斤,种子130公斤,农膜1500公斤。物价部门开展了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检查民政、计生、畜牧、建设等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共244个。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0万元。供销部门结合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所属农资经营户采取了分级负责制,监督进货渠道,采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八)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主体资格、房地产广告、展销、经纪、合同等行为,先后制定了《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该系统共检查经营主体435户,检查合同82份,核准登记房地产广告29个,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案件29件,结案20件。房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商品房预售专项整治,细化了《商品房销(预)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方案,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开通了“房产168”网站,建立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公示制度;强化了权属登记网络化管理;开展了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为规范房地产企业一房多买、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全市办理房屋权属登记22024件(其中:注销登记409件),受理法院、公安等部门查封冻结363件,受理委托查询350件,受理房产测绘备案139件,共受理投拆举报42件,已办结投诉35件。

(九)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整治

市经委组织开展了成品油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开展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严格煤炭生产和经营市场准入制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吊销6个加油站经营许可证;关闭煤矿15个;分别换发新版煤炭生产和经营许可证49个和61个;查处安全隐患400多起。

税务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了税收专项整治。国税部门组织开展了对农副产品加工、汽车销售、药品制造、电力、建材等行业税收专项整治。查处偷税案件75件,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122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税案件3件。地税部门开展了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餐饮业、服务业及娱乐业税收专项整治,对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查结案件155件,查补税金及附加、罚款共计2737万元。

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了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节日市场、全市猪肉市场、食品价格、食用植物油市场价格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案件81件,挽回经济损失159万元,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

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建材市场、计量监督、絮用纤维制品、鞭炮生产企业、饮料冷饮、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查获案件56件,立案查处40件,货值金额121.73万元,规划建设部门组织开展了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建设项目报建率、施工图审查率、招标工程招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100%;已清理偿付工程款42769万元,民工工资9494万元,分别占网上拖欠总额的99.57%和100%;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责令整改工程55个;报建工程监督、监理、工程质量合格率均达100%;整改安全隐患940处/件。

国土资源局部门组织开展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60件,立案查处28件,面积7.67公顷。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查处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案件1件。

旅游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打击利用“零负团费”欺客宰客、低价竞争、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强制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以及“黑车”、“黑导”等专项整治行动。对星级饭店、旅行社和景区、星级农家乐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全年共接到旅游投诉25起,立案查处3起、调解处理22起、投诉办理的结案率达到100%,查处安全隐患7起。

成都海关驻办事处组织开展了减免税设备和加工贸易专项整治活动。查获违规案件2起,案值1190万元人民币,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剩余料件、副产物、边角料等补税340万元人民币。

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机动车维修市场、危化品运输市场、乡镇船舶安全、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等专项整治,共查出安全隐患48起,全市88道渡口经区县政府审批,19艘单机客渡船舶得到有效整改,17艘水泥、木质船舶已整改完成。

安监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聚集现场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等专项整治。查处安全隐患780起,共发出了隐患整改指令书96份,行政处理决定书47份,停产整改通知书45份,查获案件45件,其中立案查处15件。

审计部门将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和惠民资金审计作为工作重点,全市完成审计项目116个,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5,382万元,移送有关部门经济案件线索1个,涉案人员3人。

市政府法制办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牵头组织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工作;市司法局开展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活动;市发改委在项目审批环节上,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业项目;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开展了反洗钱专项行动。

(十)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各区县整规办结合本地特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的整规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荣县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25个,立案查处案件531件,查获案件货值13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查补税款480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富顺县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12个,立案查处案件727件,查获案件货值268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8万元,查补税款303万元。自流井区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10个,立案查处案件196件,查获案件货值58万元查补税款484万元。贡井区共捣毁窝点12个,立案查处案件104件,案值35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5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检查机关批捕3人。大安区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4个,立案查处案件126件,查获案件金额26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30万元,查补税款197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2人。沿滩区共捣毁非法窝点10个,立案查处案件66件,查获案件货值14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高新区共捣毁非法窝点5个,查获各类案件141件。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并从对象、地域、内容、所有制性质四个方面进行了延伸;市经委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大力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开展信贷市场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拓展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工商系统继续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食品药监、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建立了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市房管局建立了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信用体系及网上公示平台;国税局、地税局开展了“依法诚信纳税”活动;司法局开展了法律服务队伍诚信体系建设;成都海关办事处开展了报关行业道德教育,建立诚信报关市场活动;农业局完善和细化了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农资领域诚信档案与诚信评价制度;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景区”创建活动;卫生局规范了10余条卫生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每年2次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制度,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公开制度,提高了卫生部门在社会的诚信度;供销社开展了农资公司以及各基层供销社网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活动。

市整规办、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卫生局、成都海关办事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广电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外汇管理局)、市企业管理协会、市企业家协会、市中小企业联合会、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开展了201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动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公安经侦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深入到工商、烟草、盐业、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深挖立案监督线索。全年共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线索6件,均已立案侦查。

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33人;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147人,刑事拘留79人,取保候审55人,逮捕25人,直接移送14人;各级检察机关已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7件22人(其中:合同诈骗11件12人,假冒注册商标2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1件1人,生产销售假药1件2人,非法经营2件3人);各级法院已宣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1件39人。

5月31日,由市整规办、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到宜宾汉王监狱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规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商等部门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并于今年5月正式开通了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日的宣传活动。

在市委宣传部的精心组织下,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报道力度。据不完全统计,1月至11月底,《日报》刊发稿件70篇,图片10幅,开辟专栏1个——《消费和谐3.15特别报道》;《今日晚报》刊发稿件38篇,图片15幅;以电台《新闻时空》、《1009早新闻》和电视台《新时空》、《盐都播报》、《都市全接触》、《走进生活》等栏目为龙头,播发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报道:广播消息95条,广播专稿7篇,广播专访4个,电视消息130条,电视专题14期,电视专访5个。

六、开展调研,沟通信息

市整规办组织开展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调研。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来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思路。在调研基础上,分别形成了《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2011]8号)和《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2011]8号),上报了省整规办、市委、市政府,并印发给了各区县和市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坚持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坚持分别召开了市级部门、区县整规办联席会议,及时分阶段总结工作经验,安排部署整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坚持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各区县、各部门及时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报送市整规办和通报相关部门,市整规办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对有针对性、具有典型意义的工作做法、案例等编发了31期《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简报》。

七、2008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着力关注和解决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促进公平竞争、净化市场环境,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突出重点,深化各项专项整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在国务院2008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尚未出台前,仍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2011年部署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和反垄断、农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等专项整治为重点,各部门根据行业特点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节日市场监管。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服务体系,使一批诚信经营、质量可靠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继续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大打击力度,违法犯罪的大、要案件得到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