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总结

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总结

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总结

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金融扶贫;普惠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4)-0008-04

金融扶贫是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金融部门不断深化认识,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力度,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全力做好金融扶贫文章,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全面推进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背景下,更加需要准确把握金融扶贫的意义和要求,总结金融扶贫的探索与实践,为进一步做好金融扶贫工作提供参考。

一、金融扶贫的理论分析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提出,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意味着应当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经济增长对提高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所以经济增长是解决贫困问题最根本的方法。在支持经济增长中,金融通过提供资本积累和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金融扶贫的基本逻辑是,通过支持经济增长,带动居民收入提高,进而实现脱贫目标。由于不同地区、不同收入的居民存在差异性,会影响上述机制发挥的效果,需要进一步深化对金融扶贫的认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平衡好遵循市场化原则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

金融机构是金融扶贫的主体。一般而言,作为商业机构,金融机构配置资源遵循市场化原则,在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实现持续发展。但扶贫对象的基本特点是资产少、收入低、风险高,金融扶贫在初始就面临天然的困境。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强激励约束,提供风险缓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改变金融扶贫工作的成本收益关系,使得金融机构在参与金融扶贫工作时能够实现盈亏基本平衡,调动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实现金融扶贫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金融机构要从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出发,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结合实际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探索管用有效的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金融扶贫的成效。

(二)要瞄准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的项目及企业

金融扶贫的有效推进,既需要在供给层面提供有效供给,也需要在需求层面明确支持对象。在金融扶贫初始,由于经济发展带动脱贫成效显著,金融扶贫着眼于支持贫困地区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贫困人口脱贫。随着经济发展对贫困人口脱贫带动作用的减弱,金融扶贫的对象需要更加突出精准,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既要通过小额信贷等方式直接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提高经营性收入;又要支持吸收和带动贫困户就业的项目和企业,增加工资性收入;还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创新方式,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由于不同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情况千差万别,要避免大水漫灌式的支持,应立足实际,根据不同对象的金融需求特点,提供针对性金融服务,并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实行跟踪式服务,确保稳定脱贫。

(三)要统筹好开发式扶贫与普惠性金融

从金融扶贫的方式来看,信贷扶贫是主要方式。不同于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的使用要还本付息。所以金融扶贫应立足于开发式扶贫,通过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这隐含的条件就是,贫困户有借入信贷资金的意愿,同时能够通过资金使用获得收益。信贷资金的投入应该是有助于改善贫困户的生活,而不是加重贫困户的负担。除提供信贷服务外,金融扶贫还应包括提供存款、支付、汇兑等普惠性的金融服务。过去,受限于技术和成本的原因,在贫困地区发展普惠金融面临诸多困难。但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深入普及,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发展普惠金融的成本明显降低。通过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贫困人口享受现代金融发展带来的便利更加容易。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也让贫困地区老百姓能够更好的利用金融,合理保护自身权益。

二、金融扶贫的探索实践

国内外在金融扶贫方面都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实践。从国际看,孟加拉国尤努斯创建的格莱珉银行扶贫模式获得了广泛好评。比较典型的方式就是,通过将信贷资金借给有劳动意愿的妇女,支持她们用贷款购买缝纫机、三轮车等简单的生产资料,开始“自雇式家庭生产”,并且维持良好的盈利水平,在帮助妇女摆脱贫困的同时,保证了金融支持模式的可持续性。正因为这一具有革命性的扶贫模式,使尤努斯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从国内看,作为金融扶贫的牵头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始终重视金融扶贫,一直将其作为信贷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安排部署。近年来,更是着眼于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明确金融扶贫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通过加强货币信贷政策实施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夯实金融基础设施,引导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扶贫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按照扶贫“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市落实”的要求,各省在扶贫实践方面也各具特色。宁夏是少数民族地区,也是欠发达地区。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积极发挥金融扶贫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提升了宁夏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

(一)绦谢醣倚糯政策,促进贫困地区信贷显著增长

立足宁夏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完善金融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实施金融扶贫主办行制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信贷投入,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2016年末,宁夏贫困地区8个县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25亿元,同比增长26%,比全区平均增速高15个百分点;新增贷款占全区贷款增量的16%,高于上年同期8个百分点。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5.1亿元,增强贫困地区金融机构资金实力,用于发放精准扶贫贷款。加快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衔接投放,指导国开行、农发行宁夏分行精准对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需求。2016年,国开行、农发行宁夏分行共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6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8万人。

(二)创新金融扶贫模式,提升金融扶贫的有效性

在宁夏部分贫困县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盘活农村土地产权,提高农户贷款可得性。引导金融机构依托龙头企业担保和产业项目,提供养殖、特色种植专项贷款,增强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金融扶贫模式,涌现出了“盐池模式”、“蔡川模式”等值得推广的金融扶贫模式。以“蔡川模式”为例,金融机构立足蔡川村养殖传统优势,创新联保方式和金融产品,变5户联保为村干部、养殖能手等任意3户相互担保借款,推进小额贷款扶贫全覆盖。采取“银行+合作社+农户”模式,弥补贫困户无抵押担保物短板,形成了“小贷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的良性发展格局。利用农村熟人社会信息和相互监督机制,筑起了风险防控的“防火墙”,确保贷款安全运行。2008年以来,金融机构已累计向蔡川村发放贷款1800笔9000余万元,未发生一笔不良贷款。

(三)夯实金融基础设施,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大力推进“支付便民”工程,重点加强贫困地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电子支付宣传力度,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努力为贫困地区居民提供更加快捷、高效、便利的支付服务。以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截至2016年3月末,宁夏贫困地区累计布放ATM机415台,POS机7884台;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客户数为104万户,助农取款服务点2326个。深入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评级工作,提高信用在授信评级中的作用。推广“631评级”授信模式,即诚信度占比60%,资产状况占比30%,其他情况占比10%,引导农户重视信用,增强诚信意识。采取“大户保小户、富户保贫困户、村干部保少生快富户”模式,构建相互监督、相互督促的贷款保障机制,促进农村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四)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强化金融精准扶贫

认真实施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反映宁夏精准扶贫贷款情况。积极做好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推广试用工作,推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企业等基础信息与金融信息的精准对接。制定宁夏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实施细则,着力提高金融精准扶贫政策评估效果,为促进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目标提供重要保障。结合区域特点,建立精准扶贫问卷调查制度,深入了解扶贫对象生产、生活、消费、金融需求等现状及其对金融支持的评价、反应及期望,为金融扶贫工作提供决策分析和信息支持。截至2016年末,宁夏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487亿元,同比增长40%,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9个百分点。

(五)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扶贫攻坚合力

牵头制定《金融助推宁夏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建立完善人民银行、银监、证监、保监、扶贫、财政、农牧、金融工作局等部门参与的助推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联动机制。健全部门责任,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推动整合财政资金,发挥杠杆作用,支持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协调推动贫困地区设立风险担保基金与风险补偿基金,完善风险缓释机制,为金融机构介入提供有效保障。其中,扶贫担保基金实行公司化运作,执行优惠担保费率。扶贫补偿基金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与金融机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风险共担。2016年末,宁夏贫困地区共成立扶贫产业担保基金14.32亿元,风险补偿基金1.66亿元。

三、推动金融扶贫的建议

扶贫工作越往后难度越大,金融扶贫任务依然艰巨。目前,金融扶贫的认识更加深刻,政策逐步完善,协调更加有力,在实践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做好金融扶贫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工作中,重点在于抓好政策落实,勇于创新实践,不断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助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一)加大扶持引导力度

管好用好扶贫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使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加大扶贫贷款发放力度,优先支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进一步提高扶贫再贷款使用效率。实施好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对于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和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执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专项检查,督促国开行、农发行加强贷款申报审批,及时拨付贷款资金,务实高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信贷投放及配套金融服务。支持贫困地区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合格审慎评估,成为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基础成员,提高市场融资能力和利率定价水平。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工作,加大评估结果运用力度,建立评估结果与宏观审慎、金融监管、风险补偿等政策措施挂钩机制,切实发挥评估工作对于进一步改进精准扶贫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

(二)推动金融精准扶贫

积极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区创建活动,探索金融精准扶贫新模式,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当地产业实际和扶贫对象特点,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积极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获得小额贷款。引导贫困户正确认识扶贫贷款的作用,将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将带动贫困户就业情况作为金融支持扶贫产业和项目的重要标准,对于带动效果明显的企业,给予更大的金融支持和优惠。发挥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和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作用,确保金融精史銎妒据准确完整,为评估金融扶贫工作成效、改进金融扶贫服务提供数据支撑。金融机构要平衡好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关系,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加大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力度,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提供差异化、精准化的金融服务,更好的发挥金融在扶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协调合作机制

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基金等多种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提高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建立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将新增基金列入财政预算,以基金的持续增加带动信贷资金的持续投入。进一步加强扶贫信息共享力度,及时将每年安排的扶贫项目以及动态更新的建档立卡户提供给金融机构,便于金融机构及早对接,提供支持。针对贫困户脱贫可能出现反复的情况,一方面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给予金融机构和贫困户稳定的政策预期,提升互信水平,促进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要注意扶贫政策与支农政策的有效衔接,扶上马、送一程,使得贫困户脱贫之后也能够持续得到有效金融服务。这不仅有助于增强贫困户脱贫的稳定性,也有助于防范贫困户的道德风险。

(四)加强基础金融服务

继续优化贫困地区支付环境,加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电子银行业务,提升贫困地区支付服务水平。协调建立补贴机制,提高助农取款服务点积极性,探索推进贫困地区的助农取款服务点和电商服务点的融合发展。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知识普及,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金融素养,保护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农户信用意识,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信息征集,完善差异化信用评级和授信管理,帮助贫困户获得更多金融支持。加强金融扶贫宣传,及时总结金融扶贫取得成效,梳理金融扶贫有效模式并加大推广力度,增强做好金融扶贫的信心,推动金融扶贫取得更大成效。

⒖嘉南

[1]郭利华.以金融扶贫推动贫困人口的能力建设[N].光明日报.2016-11-16(15)。

[2]陆磊.金融扶贫的发展理念、政策措施及展望[J].武汉金融,2016,(7):4-6。

[3]潘功胜.加快农村金融发展推进金融扶贫探索实践[J].行政管理改革,2016,(6):22-28。

[4]张雅博,王伟.农村金融扶贫问题研究综述与展望[J].金融发展研究,2016,(11):37-43。

[5]周孟亮,彭雅婷.我国金融扶贫的理论与对策――基于普惠金融视角[J].改革与战略,2015,(12):40-44。

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做法及成效

成立金融扶贫工作组,统筹全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

按照全省金融扶贫脱贫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扶贫脱贫工作会议,出台《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并在金融政策扶贫工作推进组中担任牵头部门,推进落实。同时,为有效加强对全市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金融扶贫工作小组,由市央行行长任组长,金融机构“一把手”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市金融扶贫工作,奠定了金融精准扶贫组织架构。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强化扶贫任务的落实与督导

一是建立金融精准扶贫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中支行长对全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负总责的基础上,把全市所辖六县(市)四区设定为一级网格,由县(市)央行行长和中支货币信贷科科长负责制定和分解任务;六县(市)四区金融机构作为二级网格,由61家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分配任务到系统内分支机构或相关部门;乡镇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为三级网格,由472家网点主要负责人具体开展金融服务工作。

二是金融精准扶贫专项督导机制。实行金融精准扶贫报告制度,系统记录金融精准扶贫方面的会议、进展、经验及存在的问题等工作情况。季度进行汇总整理,在中支行长办公会议上研究讨论推进重点,并通过金融机构行长联席工作会议通报各行金融扶贫工作进展,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年度进行综合考评,将金融扶贫工作作为年度核心工作,提高其在考核中的分量,全面督导推进。

抓好精准对接准备工作,联动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精准对接金融服务。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组织全市61家金融机构的472家营业网点在全市10个县区,对170个贫困村、17.7万贫困人口建立起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金融需求对接网络,推出了铂胜小康联信卡、农户理财师、福农通结算等特色金融服务

二是精准摸底金融需求。开展了金融精准扶贫“下乡走村入户”活动,通过“望”民情、主动认门“结亲”,“闻”民声、精准掌握“家底”,“问”民忧、列出需求“清单”,“切”民意、开好对症“药方,通过“望、闻、问、切”方式,累计为辖区52个贫困村、2000多个贫困户找“病根儿”,提供金融精准扶持。三是精准创推信贷产品。有效运用扶贫再贷款货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创办精准扶贫信贷产品,实现了金融精准扶贫“一行一品”“一县一策”的预期成效。

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6年,佳木斯市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4.7亿元,撬动扶贫贷款7.01亿元,其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直接发放贷款3.75亿元,较同期增长800.82%;对贫困人口有明显带动作用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3.25亿元,较同期增长67.81%,支持贫困户超过1.2万人。

其中桦南县获得扶贫再贷款1亿元,创新了“双保双增”扶贫贷款。由地方财政按1∶10的比例出资1000万元,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同时政府城市投资公司对扶贫贷款全额担保,“双重保险”分担扶贫贷款风险;扶贫贷款受益合作社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并将合作社部分经营收入向贫困户分红,“双重收益”增加贫困户收入。该模式预计将扶持贫困户2000余户,直接增加收入420万元。

桦川县把支持产业发展作为金融精准扶贫的突破口,创新推出了“公农商”扶贫贷款,形成了“银行信贷+农业集团+贫困农户”的金融精准扶贫新模式。发放扶贫再贷款0.5亿元,撬动“公农商”扶贫贷款累计发放2.65亿元,直接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213户,金额0.21亿元,企业贷款0.2亿元,合作社贷款0.14亿元,支持订单收购水稻15万吨,每吨上浮40元,惠及农户5146户,其中贫困户760户,直接增收60万元。

汤原县获得扶贫再贷款1亿元,创新了“龙头企业”扶贫贷,形成了“银行信贷+龙头企业+贫困户”的金融精准扶贫新模式。采取政府出资1000万元建立风险保证金,金融机构按1∶10比例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重点通过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同江市获得扶贫再贷款0.2亿元,创新了“合作社”扶贫贷,形成了“银行信贷+合作社+贫困户”的金融精准扶贫新模式,采取政府出资1000万元建立风险保证金,金融机构按1∶10比例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重点支持发展畜禽养殖,开办了首笔活体畜禽抵押贷款10万元,促进贫困户增收。

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金融自身服务体系仍不完善。一是各家金融机构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和互补机制。尽管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形成了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共同服务“三农”的局面,但它们之间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和互补机制,支农主体仍然是农村信用社,从而导致农户、农村小企业的贷款利率较高,获得大额贷款难度大。二是金融机构种类尚不健全。目前辖内除桦川县以外,其余五县均没有村镇银行;多数县域获得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较少。三是银行、保险、财政、扶贫办没有形成合力,导致金融信贷产品先天不足,扶贫项目只有贷款缺少补偿机制,保险扶贫脱节。四是农业保险不完善,阻碍了金融机构对连片特困地区的投入。

融资环境配套服务尚不健全。一是缺乏抵押品,农村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三资”转换还处于尝试阶段,农村资源资本化进程缓慢,制约了金融信贷产品的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资产评估、抵押登记、流转机制不完善,资源转化为资本的制度土壤缺失,“三权”抵押贷款创新工作难以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贷款担保机制不畅,小额担保贷款发展缓慢。由于地方经济落后,因收益小、风险大,市场化担保机构不愿涉足,财政注资的担保机构受地方财力限制,规模小,担保能力不足,受益面窄。三是土地担保存在法律障碍,相关的中介评估机构、流通转让市场缺失或不完善,使得该类信J产品创新难有实质性进展。

困户缺乏金融知识现象依旧突出。虽然各县域人民银行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宣传,但由于地域、文化、人力等多种原因,宣传力度不足,覆盖面较低,贫困地区农民的金融意识仍较为缺乏,对金融政策不了解,金融知识匮乏,金融风险意识薄弱,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较差。

改进金融扶贫工作的对策建议

强化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科学制定和推进落实扶贫开发规划,加强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和运用。通过政府对开发项目的引导性政策和财政资金对重点行业的引导性投入,实现财政扶贫与金融扶贫的有效对接,建立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银行业机构找准定位,及时跟进。加强扶贫信息透明化建设,促进各扶贫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共享,使银行业机构能够全面把握金融扶贫政策和需求,选准切入点。

完善金融扶贫激励政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统筹出台金融扶贫优惠政策,增大扶贫贷款贴息覆盖面,对贫困地区银行业机构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对扶贫贷款实行营业税优惠及奖励政策,调动银行业投放积极性;建议对贫困县采取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利率、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各级政府要出台地方财政性存款与扶贫贷款发放挂钩等激励性政策。

强化银行业的扶贫责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上级行要制定金融扶贫的具体办法,对贫困县银行业机构建立不同的考核机制,并对资金规模、机构网点、业务人员等资源实行倾斜配置,放宽和降低准入门槛、审批流程等。县域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新增可贷资金的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新设银行分支机构新增可贷资金的60%以上要用于当地。推进不同银行业机构在扶贫工作中的合理分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扶贫构架。

加强监管部门的督导推动。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尽快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扶贫工作指导意见,通过与市场准入挂钩、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约束性、鼓励性措施,促进贫困县金融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继续推进各类银行业机构向贫困县下延,优先规划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增加贫困县金融服务主体。

深入开展农村地区金融知识宣传。一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金融机构大局意识,切实落实好国家的利好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二是建立农村金融教育项目,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切实加大对农村地区金融政策和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力度,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银行业扶贫工作计划【一】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赣南苏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为统领,全面做好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

(一)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

(二)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每年全市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三)融资结构日益优化。通过加强对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市培育,鼓励引导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展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

(四)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医疗、养老等保障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和地位,健全贫困群众的风险保险保障体系。

(五)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模式,破解贫困群众无抵押、无担保的瓶颈;努力推进贫困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使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

(一)着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通过完善金融服务支撑,促进贫困群体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县(市、区)和各金融机构根据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创新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式。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完成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工作目标,推动涉农银行业机构开展类似于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模式改革,引导邮储银行加快乡村营业网点布设步伐,鼓励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纵深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快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工作,切实满足偏远农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提现、转账等基本服务需求,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鼓励在重点或大型乡镇设立专业支农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二)引导信贷投放向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倾斜。以我市油茶、脐橙、花卉苗木、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业产业等为扶持重点,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快扶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小额农贷投放力度,扩大贫困农户贷款覆盖面,大力实施产业金融扶贫;积极搭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扶贫开发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针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就业金融扶贫;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加大对农村校舍改造等项目贷款的支持力度,开展教育金融扶贫;支持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改扩建等项目贷款,开展保障金融扶贫。

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推广运用,在全市推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适当扩大对林权、果园证抵押贷款的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适时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赣州银行、农信社每年要新增不少于3亿元的扶贫专项贷款额度。涉农金融机构要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的发放工作,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满足扶贫对象的信贷需求,加快扶贫贷款的审批流程,充分保障扶贫对象合理续贷需求。确保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水平。适当提高对扶贫贷款的风险容忍度。配合“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就业扶贫措施,加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贫困家庭成员的信贷支持力度,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贴息政策。

(三)借力资本市场推动扶贫开发。建立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融资后备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筹建覆盖四省九市的区域性农产品交易市场。对油茶、脐橙等我市优势农产品设立期货品种开展研究论证。探索筹建扶贫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四)建立保险行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开拓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产品,推动实现农民小额贷款“手续简便、无抵押、无担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油茶、茶叶、花卉苗木、水稻、生猪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保险,力争加快将柑橘(脐橙)、烟叶、油茶、白莲等农业保险纳入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创新发展天气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兴产品。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探索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新模式。鼓励保险机构降低保险费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为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保险。

(五)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方式。将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列入“小微信贷通”的重点支持范围。由市县财政统筹资金,组建赣州市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为扶贫对象等提供贷款担保,免收担保费用;提高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的容忍度,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由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扶贫开发担保公司、协作银行按比例共同承担。

(六)加快推动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搭建市、县、乡三级金融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金融研究院以及驻市高校的平台作用,面向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面向基层干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的意识和能力;借助县、乡两级平台(如,农民培训学校),对贫困群体开展专项金融教育培训,提高贫困群体的诚信意识,使农民学会用金融致富,当好诚信客户。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政府部门与银证保等金融机构联合,进一步完善横向协作机制。由市金融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赣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以及驻市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统一具体宣传内容和口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效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合力。

(二)健全管理制度。市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本着利民、便民、惠民的原则,制定金融扶贫工作实施办法;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三)建立考核机制。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目标,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进行表扬、表彰。单列扶贫信贷指标,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银行业扶贫工作计划【二】

自20xx年三年以来,我行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分行统一部署,在市、县扶贫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大局,进一步深化扶贫开发和惠民行动工作,注重办实事、讲实效,在平舆县射桥镇东关村村委的积极配合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牢记工作职责,围绕帮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针对射桥镇东关村现状,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手,充分发挥邮储银行行业优势,做到了思想上帮扶、行动上帮扶、感情上帮扶,从开展“献爱心 送温暖”活动,到协助射桥镇东关村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增加低收入人口经济收入问题,从加强基础设施、发展农村经济到改善村容村貌、促进乡风文明,都倾注真情、竭尽全力地为帮扶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圆满完成了定点帮扶的各项工作计划和任务,为推进射桥镇东关村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将定点扶贫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完善

定点帮扶工作是省分行为实施综合治贫,全面推进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历来高度重视定点帮扶工作,成立了以孙栋副行长为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分管,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每年年初制定《河南省分行驻村定点帮扶工作计划》,解决贫困乡村实际困难。

(二)定期报告,解决困难

我行将定点帮扶工作放在重要位臵,建立了定期报告制度,河南省分行党委每月听取一次定点帮扶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帮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刘虎城要求定点帮扶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让广大农民兄弟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

(三)率先垂范,带头帮扶

党委成员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到定点帮扶村了解帮扶情况,慰问帮扶村困难群众。省分行领导还定期看望帮扶工作队员,并在生活上照顾工作队员,工作上支持工作队员,政治上关心工作队员,做到了“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三位一体”保障机制。

(四)深入调研,增强动力

帮扶队员在年初就及时深入到村组、农户、田间地头查看实况,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农村经济工作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找准切入点,坚持“摸实情、办实事、解疑难”的工作方法,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定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帮助群众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拓宽增收致富门路,提高基本素质,增强发展能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借助外力、激发内力、提升实力,努力实现突破,力争在产业发展上形成新格局,在农民生活水平上实现新提高,在乡风民俗上树立新风尚,在乡村面貌上呈现新变化。

二、多措并举,做好帮扶

在帮扶中,我们立足做实事,围绕“五难”(生活难、务工难、就医难、子女上学难、外出务工人员维权难)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多轮驱动,不断丰富帮扶内容,增加帮扶形式。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我行自成立以来,始终以缓解城乡居民融资难为己任,充分发挥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积极探索有效服务广大城乡居民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各类贷款业务,具体包括小额贷款、小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等。贷款用途从生产领域扩大到消费领域,服务对象更广泛,产品要素更灵活。

结合东关村的实际情况,我行因地制宜,不断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大力推广“小额贷款”等贷款品种,有效提高农民工贷款可获得性。我行信贷员坚持“八不准”制度,对客户提供贴心服务,并不断改进贷款流程,建立了限时审批限时发放的“绿色通道”。同时,我行积极与市县有关部门合作推出“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项目,进一步丰富贷款品种,持续扩大信贷覆盖范围,使更多的农民能够得到资金支持。截至目前,邮储银行已累计发放贷款10亿元,其中2012年3亿元、2013年3亿元、2014年4亿元,为农民创业脱贫提供了资金支持,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积极帮扶困难群众。先后帮扶了当地的50个贫困家庭,定期为他们送去了米、油、杂粮等慰问物资,共近10万元。期间,我行选派骨干工作人员到村、到组、到户,进行了大量的群众走访,了解群众疾苦,切实解决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困难。

三是认真落实省委指示精神,贯彻宣传科学发展观精神,举办4期科学发展观宣传报告培训会,并送给该村科学发展观资料近百套。

四是进行法制宣传,开展法律知识送上门活动。在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同时,我行还对定点帮扶东关村农户开展普法教育,进行法制培训,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帮助村民提高了法律意识,帮扶对象全年无一例违法现象发生。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扶贫工作开展三年来,在各级部门指导下,形成了一系列紧密结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扶贫项目,但还存在项目较少、单一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理思路。根据当地实际广泛征求帮扶村广大干部群众意见,因村制宜,认真分析该村的优势、劣势在哪?如何发展帮助帮扶点理清今后发展的思路,使帮扶点干部群众明白向哪发展,如何发展?

2.建班子。继续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使村级班子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路人,帮助他们开阔视野,提高素质、转变作风,增强为群众服务意识,使之成为富民强村的带头人,先进文化的传播人,广大群众的贴心人。为所住村留下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

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导语】以下是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邮储银行扶贫工作总结》,供您查阅。

邮储银行四川分行自成立以来,践行普惠金融理念,牢固树立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社区、打造一流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的战略定位,一系列金融扶贫惠农的创新探索在巴中、广元、达州等全省多地大胆试水,结出了累累硕果。截至今年6月,邮储银行四川分行在全省88个贫困地区个人信贷业务结余金额已达123.36亿,增速为6.75%,高于全省个人信贷平均增速0.44个百分点,在落实省委提出的精准扶贫工作中,已率先取得成效,并受到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刘永富的高度评价。

据邮储银行四川分行负责人介绍,该行在省内有3111个网点,居省内银行业首位,与农村结合也最紧密,得天独厚的网点优势,是邮储银行四川分行精准扶贫工作能够取得成效的基础。

加大扶贫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扶贫工作对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小康社会,至关重要,邮储银行与“三农”结合最密切,在扶贫惠农工作中,更应该发挥重要影响力。为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民生、服务“三农”能力,该行出台了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规模原则上不予以限制等优惠政。同时,为及时发放扶贫贷款,还开辟了审批绿色通道,对贫困地区上报的各类贷款实行优先审批,针对贫困人群生产生活的贷款实行优先发放。

结合实际情况,该行还建立差异化的业务考核机制,对贫困地区在收益、资产质量、绩效等方面进行差异化考核;同时,适当提高资产质量容忍度,通过适度宽松的考核政策,提高市、县级银行对贫困地区扶贫惠农工作的积极性。

拓展创建新模式,扶贫服务化

一是服务拓展渠道多样化。为了实现扶贫工作信贷额度规模化、扶贫对象化,该行大力拓展合作空间,积极主动寻找各种类型的合作伙伴,先后搭建了“银政”、“银协”、“银企”、“银担”、“银保”等综合服务平台;同时,与省委农工委、省扶贫移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协等部门陆续签订合作协议。

二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该行结合国家以及省市政策,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将林权、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逐步纳入抵押范围;同时,探索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使用权等创新担保模式,切实解决贫困居民融资难问题。

三是着力信贷模式创新,全力扶贫促双赢。为进一步整合资源,该行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深入合作,推广“核心龙头企业或专合社加农户”的信贷模式,以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基础,通过批量开发、提前授信等方式优化贷款流程,为贫困地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信贷资金支持。

该行十分重视涉农优质产业链和龙头企业的开发,挖掘涉农核心企业上下游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设计开发适合的产品,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与新希望集团、通威公司、四川驰阳农业等龙头企业合作,开发了“公司+农户”贷款模式。截至目前,与新希望集团合作贷款结余5084万元,与通威公司合作贷款结余983万,与驰阳农业合作贷款结余1136万元。

该行创新营销模式,通过四川省科协牵线搭桥,创新了“银会合作”模式,截至2015年5月末,通过科协、农技协渠道,全省已累计发放贷款7412笔,金额8.26亿元,结余4.55亿元。

勇于首创,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有成效

该分行与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建立合作关系,在巴中市南江县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得到广大农户及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

在巴中,市县两级邮储银行与扶贫部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试点。自去年启动以来,邮储银行四川分行与巴中市各县扶贫移民局紧密配合,创下“五个全市第一”:与市扶贫移民局第一家签订了《扶贫惠农小额信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出台了第一个《巴中市扶贫惠农小额贷款实施办法》、制定了第一个《贫困户评级授信标准》和《村级风险管控小组职责》、第一个“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成功在南江县栗园村挂牌、成功发放全市第一笔扶贫小额贷款。

针对贫困户个体特点,该行量身打造了“四最”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即:最简的手续、最灵活的使用周期、最低的成本、的可获得性,为贫困户个体提供快速优质服务,为他们的脱贫加油助力。

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刘永富深入到巴中,在该行“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视察,详细了解小额信贷产品要素、流程和运作模式后,对邮储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做法十分赞赏,高度肯定了邮储银行创新“扶贫惠农”小额信贷、开辟“银村合作”的金融扶贫新模式。

巴中市委、市政府对该行精准扶贫工作高度认可,同时,为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市政府已组织建立担保基金1000万元。

落实扶贫工作会议要求全面高效完成目标任务

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银行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范文一

20xx年,镇安农商行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面向三农,服务城乡”为己任,在全市首创了金融扶贫工作模式,不断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该行主要采取五项措施着力“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创新金融扶贫模式,着力搭建扶贫架构。为切实做好“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镇安农商行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创新了“1234”金融扶贫模式,即制定一个规划——《镇安农商行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六年规划》;开发两种产品——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和产业贷;探索三种模式——“基金+贴息”保障模式、“公司+农户”担保模式、“服务+技术”支撑模式;完善四项机制——完善金融扶贫联动协调机制、贷款风险补偿担保机制、金融服务监测考核机制、政银联席定期磋商机制。为扶贫工作搭建了架构,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信贷资金扶持,着力增加群众收入。至2015年12月末,累计发放精准扶贫贷款10450万元,其中精准扶贫金融富民农户贷1466笔,金额 6199.33万元,有力地支持了贫困户发展产业致富;精准扶贫金融富民产业贷157笔,金额4250万元,以产业带动就业,促进贫困户增加收入。

三是捐助民生工程,着力做好面上大扶贫。2015年,向包扶的丰收村捐资3万元修建公厕,捐电脑6台、太阳伞45把、石桌石凳5套、宫灯60对,制作旅游标识牌、宣传牌8个,增设助农取款点1处、安装无线POS机具1部、配备点钞机1台、灯箱1个,分发雨伞、水杯等宣传品1000余份;争取资金33万元支持丰收村饮水净化工程。支持民生工程,做好面上大扶贫。

四是驻村联户扶贫,着力增强群众致富信心。首先是制定规划及措施。2015年组建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制定《包扶村2014-2016年三年发展规划》、《贫困户调查及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表》、《驻村工作队职责及任务》等;其次是建档立卡开展结对帮扶。向包扶的腰庄河村25户“亲戚”捐赠价值14万元的铡草机、粉碎机等农用机具44台;再次是创新模式开展信贷扶贫。农商行以丰收村为试点,为该村36户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贷款184.7万元。为丰收村汪和春服装加工厂贷款25万元,增设备扩规模,解决50多名贫困人口就业,人均年增收1.5万元;最后是确定产业开展项目扶贫。工作队帮助成立“丰收乡村旅游公司”,引导村民刘长卫等15户移民户办起了农家乐和乡村旅馆,解决贫困户就业30余人,人均增收9000多元。通过该行的政策宣讲、资金扶持、项目带动、捐赠物资等多种途径帮扶,解决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群众致富信息进一步增强。

五是职工自发奉献爱心,着力帮助弱势群体。2015年8月23日为丰收村16名小学生捐赠学费、学习用品价值1.28万元。后期计划对因病无法发展产业的贫困户,通过职工捐款,对他们实施爱心捐助,帮助弱势群体。

镇安农商行倾情致力精准扶贫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市领导关注、县委政府通报表彰和群众好评。这是镇安农商行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2015年,镇安农商行要持续推进金融支持与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银行发展”为目标,将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重点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从“献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银行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范文二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赣南苏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为统领,全面做好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

(一)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

(二)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每年全市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三)融资结构日益优化。通过加强对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市培育,鼓励引导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展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

(四)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医疗、养老等保障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和地位,健全贫困群众的风险保险保障体系。

(五)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模式,破解贫困群众无抵押、无担保的瓶颈;努力推进贫困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使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

(一)着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通过完善金融服务支撑,促进贫困群体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县(市、区)和各金融机构根据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创新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式。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完成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工作目标,推动涉农银行业机构开展类似于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模式改革,引导邮储银行加快乡村营业网点布设步伐,鼓励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纵深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快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工作,切实满足偏远农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提现、转账等基本服务需求,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鼓励在重点或大型乡镇设立专业支农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二)引导信贷投放向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倾斜。以我市油茶、脐橙、花卉苗木、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业产业等为扶持重点,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快扶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小额农贷投放力度,扩大贫困农户贷款覆盖面,大力实施产业金融扶贫;积极搭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扶贫开发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针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就业金融扶贫;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加大对农村校舍改造等项目贷款的支持力度,开展教育金融扶贫;支持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改扩建等项目贷款,开展保障金融扶贫。

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推广运用,在全市推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适当扩大对林权、果园证抵押贷款的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适时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赣州银行、农信社每年要新增不少于3亿元的扶贫专项贷款额度。涉农金融机构要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的发放工作,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满足扶贫对象的信贷需求,加快扶贫贷款的审批流程,充分保障扶贫对象合理续贷需求。确保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水平。适当提高对扶贫贷款的风险容忍度。配合“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就业扶贫措施,加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贫困家庭成员的信贷支持力度,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贴息政策。

(三)借力资本市场推动扶贫开发。建立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融资后备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筹建覆盖四省九市的区域性农产品交易市场。对油茶、脐橙等我市优势农产品设立期货品种开展研究论证。探索筹建扶贫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四)建立保险行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开拓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产品,推动实现农民小额贷款“手续简便、无抵押、无担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油茶、茶叶、花卉苗木、水稻、生猪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保险,力争加快将柑橘(脐橙)、烟叶、油茶、白莲等农业保险纳入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创新发展天气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兴产品。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探索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新模式。鼓励保险机构降低保险费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为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保险。

(五)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方式。将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列入“小微信贷通”的重点支持范围。由市县财政统筹资金,组建赣州市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为扶贫对象等提供贷款担保,免收担保费用;提高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的容忍度,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由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扶贫开发担保公司、协作银行按比例共同承担。

(六)加快推动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搭建市、县、乡三级金融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金融研究院以及驻市高校的平台作用,面向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面向基层干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的意识和能力;借助县、乡两级平台(如,农民培训学校),对贫困群体开展专项金融教育培训,提高贫困群体的诚信意识,使农民学会用金融致富,当好诚信客户。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政府部门与银证保等金融机构联合,进一步完善横向协作机制。由市金融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赣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以及驻市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统一具体宣传内容和口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效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