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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创建申报材料

省级创建申报材料

省级创建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村民的生产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的状况,根据上级党委政府提出的环境卫生整治的要求,今年把创建省级卫生村作为建设新农村的工作重点,下面就我村如何创建省级卫生村,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制度完善、管理长效,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作以下总结。

一、*村基本概况

**乡**村位于县城东南部29公里处,交通便利,山川毓秀,地灵人杰,主导产业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全村辖5个村民组。近年来,**村两委班子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投资200余万元,修建活动场所、新建文体活动中心、开展人畜饮水、污水治理等工程,使村容村貌大为改观,村级发展大局实现了稳定、健康、快速的良好态势。

二、具体做法

首先,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为了进一步推动村庄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环境面貌。按照有关要求,村两委多次召开村班子会议、党员会议、村民组长村民代表会议等,把如何搞好村庄整治的道理、做法、作用、好处宣传到家喻户晓。并成立了以村委会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划分了卫生责任区,制订了各项工作制度,全村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创卫氛围。

其次,制定规划,分步实施。按照环境整治村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步实施,分解到人。1 、与清运公司做好交接,通过市场化的运作确保保洁效果。2 、今年以来我们已经搞了多次大规模突击性清除垃圾运动,督促村保洁员,认真做好农户的日常垃圾收集,集中处理工作。 3 、做到村内房屋外观整洁,近期对裸露房屋进行全面粉刷。农民建房按规划建设,村民住房风格多样,基本达到美观整洁。

第三,消除四害,化解隐患。积极配合乡爱卫办、农科站开展春、秋两季灭鼠活动,做到有计划,有专人负责,同时积极配合乡农科站鼠密度测定;开展经常性的消灭蚊蝇工作,村定期对公厕、垃圾填埋场、垃圾箱进行消毒;每年九月发动全村农户进行一次消灭蟑螂的专项活动。

第四,食品安全,监督到位。全村食品卫生行业单位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工商营业执照齐全,食品存放、销售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建立健全农村消费者联系点,落实人员和卫生部门每季度定期一次卫生检查监督制度;全村未发生一起因食品引起的纠纷事情。

第五,健康教育,服务群众。我们按照乡党委政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明确由村妇女主任分管健康教育工作,并在村公示栏有关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利用村有线广播定期播出有关卫生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疾病预防等内容的宣传资料;村小学开展卫生课;发放宣传资料,向全村各位村民发放健康教育手册以及村正在创卫工作应做到的几点要求。

三、主要成效

自从开展创卫活动以来,我们村的村容村貌、人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省级创建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新的历史时期,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团委的指导下,我们秉承“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力践“团结、勤奋、严谨、活泼”的南工校风,以满腔的热情和稳健的步伐,实践了我院共青团工作的长足进展。积极响应校团委提出的“四个一”(一个理论、一个中心、一个目标、一支队伍)的工作思路,务实求新、勇于实践,开创了我院共青团建设的新局面,引领了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形势。

一、注重思想教育,培养综合素质。

xx学院分团委作为南京xx大学xx学院的基层团委,接受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共同领导,并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学院团组织作为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青年工作目标的重要和有力途径,建立一支富有战斗力的共青团工作队伍是其根本保证!

xx学院分团委的组织机构设置完善、干部配备齐全,团委专职干部都符合干部任用的德才要求和工作经历,是由校团委和学院党总支共同协商推荐提名,并报校党委组织部批准后由校团委任命产生。现xx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均为有多年党龄的青年教师担任,并都具备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团委专职干部作为团组织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学院的共青团工作,制定并实施学院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并对共青团工作进行研究、布置、督促和检查,确保团的工作任务在基层团支部得到具体落实。

为了进一步配合学院搞好学生工作,xx学院分团委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建立了4个总支部。总支部的书记由学生党员担任,并努力加强和改进各所辖团支部的建设——通过定期召开总支部会议,举办理论学习小组,开展团日活动等方式,深化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实践创新能力、拓展人文科学素质,达到依托阵地吸引和凝聚青年、教育和服务青年的目的。

省级创建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大力支持下,大厦全体员工始终秉承“商品质量百分之百合格,购物顾客百分之百满意”的工作目标、“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以建设成为广大消费者理想的购物场所为己任,认真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质量求优、价格求廉、计量求准、管理求严,以高质量的商品、规范的价格、诚信的服务、良好的信誉赢得顾客信赖。2004年实现销售6860万元,2005年实现销售8690万元,先后获得了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市级“诚信单位”、“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AAA级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com

一、领导重视,健全商品质量管理机构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面临新的挑战,大厦董事会充分认识到必须以信誉赢得市场。因此,把商品质量管理工作成为企业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业务物价、会计、审计等有关科室参加的“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管理、实施、监督和检查。形成了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主抓,职能部门管理,干部职工共同建设的工作格局,确保了“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通过制度严格规范企业的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及相关的申诉处理程序,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管理,促进了公平竞争,保护了消费者及大厦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大厦质量诚信体系的建设。

二、狠抓落实,严格质量管理措施

在商品质量方面,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规,保证消费者购物无风险。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一是实行了严格的“六统一”管理,即:统一进货、统一核算、统一定价、统一验收、统一收款、统一资金管理。进货审批采取“逐级上报,四级会审”的办法,合同会签,每月抽查,跟踪审计的办法。对于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做到了业务员不进,业务科不验收,不定价,营业员不上柜,不出售,把住了商品入“口”关,确保了货真价实;二是不断优化进货渠道,坚持进货以厂家为主,努力做到多渠道、少环节。积极与厂家开展总经销、总业务,目前已与国内100余个厂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各类名牌专厅40多个,名牌商品销售额已占总销售额的80%以上,以高质量的商品赢得了消费者的信赖。

在商品价格方面,大厦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价格自律和诚信经营,以诚信取胜,质价相符,不搞价外收费,没有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低价倾销、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创造出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严格执行价格管理程序,商品定价按照国家价格政策,凭原始单据,在核实成本的基础上,结合市场供求情况,物价员提出定价意见后,由分管副总、商场主任研究确定价格,重要商品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调价时,由物价、财会、审计、统计盘实库存,四方签字后方可执行。杜绝了乱定价、乱调价、口头定价、一物多价、有货无价等不良现象。近年来,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零售商为抢占市场纷纷进行价格战,然而我们重视内部物价管理制度的落实,不与竞争者打价格战,而是在经营过程中锐意创新,以服务见长;二是销售商品全部采用物价部门统一印制标价卡、做到书写清晰,项目齐全、醒目正确、整齐美观、一货一卡、卡对货位,明码标价率达到100%。在商品促销活动中,要求物价员检查商品宣传单张、海报等是否标示促销期限及优惠折率,特价商品和处理商品是否标示原价、现价和处理商品的降价原因,同时要求物价员必须密切关注降价商品的销售情况,做好标示的动态管理,杜绝一切不规范的价格标示,保证商品标价规范和合法;三是严格奖惩制度,物价、审计人员,经常性地深入到柜组,通过检查价格是否正确,帐、签、物、价是否相符,抽查销售小票等方式进行检查,对于执行价格较好的部位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抬高价格者处以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者,按内部待岗处理。

三、承诺服务,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在经营工作中,优质的服务和高质量的商品同等重要,不可分割。我们始终坚持“每走一步,首先想到的是顾客”的服务宗旨,遵守商业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服务标准,实行营业员和导购员挂牌上岗。推行承诺服务和规范化服务,创导优良服务新风。就商品质量、物价计量、服务信誉等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所属三联家店**连锁店也推出了六项承诺,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积极开展以“一切从顾客出发,一切为顾客着想,一切对顾客负责,一切让顾客满意”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活动,设立了顾客投诉办公室、评议台和意见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便于顾客监督。为切实变单纯的内部管理为社会管理,大厦以电视广告、上门回访消费者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设立3.15投诉联络站,聘请社会监督员,每年召开2-4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增强消费者购物的安全感、信赖感,切实使大厦商品质量工作取信于民。积极配合工商、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与监督检查人员沟通,接受监督,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大厦质量诚信工作的推进。对于售出商品,严格执行国家“新三包”标准,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目前“购物到供销大厦”已成为微山消费者的共识。

四、牢记宗旨,提高员工素质

省级创建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优秀科技创新群体,根据我省高校“*”科技发展规划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09年度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以部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为依托,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的重点方向,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牵引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从事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本科及以上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近五年内获得部省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部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4.高校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两院院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其他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5.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合作的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所在学校能落实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6.申报领域:自然科学领域。

7.要坚持团队、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结合,特别是“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要坚持把创新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

二、申报范围与名额

1.创新团队的申报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推荐范围限于高校的部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及省创新团队计划资助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2.本次确立20个左右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并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211工程”高校每校不超过2个,其他本科院校每校不超过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3.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科技创新团队。积极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2009年度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

2.申报材料一式5份,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和负责人签章。各高校以公函的形式统一申报,不受理其他组织或个人申报。

省级创建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为全面推动我省风景旅游区(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决定,2008年开展首届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及推荐名额分配

全省命名表彰20家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

各市推荐申报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名额分配附后。

二、申报条件

1.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或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点)。

2.依据《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测评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测评体系》)自评分达到850分以上(不含加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风景旅游区(点),不得申报:

(1)发生资源及设施重大毁损事件并在省内造成恶劣影响;

(2)风景旅游区(点)领导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立案或处理;

(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或集体食物中毒亡人事故;

(4)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5)年游览总人数(含优惠或按规定免费人数)在30万人次(不含)以下;

(6)有其他不宜申报事项。

三、申报推荐

1.自愿申报。按辖地管理、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的风景名胜区经当地市建设部门同意、旅游景区(点)经当地市旅游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市文明办书面申报。

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及《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申报表》(式样附后,可在浙江文明网下载)。

(2)上年度风景旅游区(点)工作总结。

(3)自测评分情况报告。

(4)文明创建规划。

(5)相关材料。将《测评体系》中规定的“材料审核”内容列出目录,并将材料复印件按目录顺序结集或材料原件的电子版影印件作为附件报送,相关材料中的数据采集时间截止2007年底。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各市推荐。各市文明办会同市建设、旅游部门根据申报材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依照《测评体系》和本通知申报条件,对申报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初步测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分配的名额内推荐申报,并于2008年5月31日前将审核后的各风景旅游区(点)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省文明办。

四、考核、命名及复评

1.资格审核。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根据各市上报的材料,依照《测评体系》和本通知申报要求,对各市推荐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参加评选的风景旅游区(点)。

2.命名表彰。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在8月底前对申报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考核测评。对拟表彰的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在浙江文明网公示一周后,报省文明委审定,以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名义命名表彰。对申报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而未能获得命名表彰的风景旅游区(点),作为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一并表彰。

3.复评。对命名的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将在命名后的第三年组织复评。对工作停滞不前、存在明显不足的,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对工作严重滑坡、出现有损荣誉称号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各市要以申报、推荐和评选、表彰为契机,加强对各风景旅游区(点)精神文明建设的检查与指导,切实推动风景旅游区(点)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广泛开展。省文明办将在适当时候,组织有关部门对确认参加评选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调研指导。

二是要严把推荐关。各市要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根据申报条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好中选优,切实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的风景旅游区(点)推荐上来。

三是要做好迎评工作。有关风景旅游区(点)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测评体系》,依照《测评体系》对本风景旅游区(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抓住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切实加以整改,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水平。

联系人:省文明办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