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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省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省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省级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08年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年,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全省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势头,各项事业发展得到较好保障,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收支任务。

——财政收入增速加快,质量提高,县县过亿元。全年地方财政收入389.6亿元,增长27.5%。财政总收入664.6亿元,增长28.2%,其中,税收收入556.6亿元,增长32%;非税收入108亿元,增长11.5%。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12.2%,提高1.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83.8%,提高2.4个百分点。县级财政总收入增长33.2%,高出全省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所有县市区财政总收入超亿元,其中,2亿元以上的74个,5亿元以上的19个,10亿元以上的6个。

——财政支出统筹兼顾,体现“四个倾斜”,着力改善民生。全年财政支出902.6亿元,增长29.6%,净增206.2亿元。在确保各项基本支出的基础上,全省新增财力主要投向“民生工程”,用于实施新出台的40项公共财政政策,办好52件实事,做到了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社会事业薄弱环节倾斜,其中,用于统筹城乡发展“四个全覆盖”的资金达56.5亿元,群众直接受惠之多、力度之大,为近年之最。

——财政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提高绩效,改革步伐加快。省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编制部门预算,11个设区市和92个县(市、区)进行了部门预算编制试点;省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完善,设区市改革全面启动,59个县(市、区)实行了与会计集中核算相结合的试点;全省政府采购规模75亿元,比上年增加8亿元,节支率达11%;公务员工资改革基本完成,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进展平稳,省市两级全部落实到位,县级正逐步展开;10月底开始全面实施“一卡通”,将20类37项惠农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会昌县执收执罚“收支完全脱钩”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年”活动,专项资金监管加强。

*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

(一)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下同)的113.2%,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281.6亿元,完成115.3%,其中:增值税53.1亿元,完成106.2%;营业税97.4亿元,完成108.7%;企业所得税37.8亿元,完成130.5%;个人所得税14.8亿元,完成106.1%;其他税收收入78.5亿元,完成127.5%。非税收入108亿元,完成108.1%,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69.5亿元,完成105.8%;专项收入16.5亿元,完成111.1%;其他非税收入22亿元,完成113.4%。

全省财政支出剔除中央财政追加专项开支等部分,地方财政支出664亿元(包括中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资金),完成101.4%。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20.4亿元,完成115.8%;公共安全53.8亿元,完成120.1%;教育154.5亿元,科学技术7.2亿元,农林水事务49.7亿元,分别完成127.9%、110.8%和108.2%,这三项支出加上中央财政追加的专款开支等部分,分别增长54.9%、51.3%和41%,均高于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13.9%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文化体育与传媒10.9亿元,完成117.6%;社会保障和就业87.4亿元,完成109.9%;医疗卫生47亿元,完成120.8%;环境保护5.8亿元,完成109.6%;城乡社区事务33.1亿元,完成106.2%;交通运输10.8亿元,完成107%;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43.9亿元,完成107.8%;其他各项支出39.5亿元,完成33.6%,主要是2006年7月1日调资资金、基本建设支出、预备费及年初待分配资金执行中在其他科目项下列支反映。

2.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年全省基金收入245.3亿元,完成168.3%。其中:养路费收入20.4亿元,完成92.8%;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收入5.5亿元,完成98.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含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及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87.7亿元,完成246%;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7.8亿元,完成60.4%;育林基金收入3.5亿元,完成139%;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2.4亿元,完成79%;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2.4亿元,完成163.7%;其他各项基金收入5.6亿元,完成105.3%。

*年全省基金地方支出212.1亿元,完成148.9%。其中:养路费支出19.9亿元,完成93.2%;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支出5.5亿元,完成98.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含国有土地收益金支出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74.4亿元,完成169.1%;育林基金支出3亿元,完成128%;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3亿元,完成98.3%;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2.2亿元,完成100.9%;其他各项基金支出4.1亿元,完成85.9%。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63.8亿元,完成106%。主要收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34.4亿元,完成117.5%,其中:增值税6.3亿元,完成99.3%;营业税1.9亿元,完成110.1%;企业所得税10.7亿元,完成132.1%;个人所得税3.9亿元,完成101.2%;其他各项税收收入11.6亿元,完成125.2%。非税收入29.4亿元,完成95.2%。

*年省级地方财政支出121.7亿元(包括中央税收返还和上解收入等在省级开支部分),完成98.1%。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30.3亿元,完成114.3%;公共安全14.4亿元,完成120.5%;教育18.1亿元,科学技术3.1亿元,农林水事务7.2亿元,分别完成127.3%、120.6%和113.8%,这三项支出加上中央财政追加的专款开支等部分,分别增长142.1%、51%和15.6%,均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13.7%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文化体育与传媒3.8亿元,完成112.7%;社会保障和就业10亿元,完成115.9%;医疗卫生3.6亿元,完成120.3%;环境保护1亿元,完成110.3%;城乡社区事务0.3亿元,完成116%;交通运输3.5亿元,完成128.9%;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25.4亿元,完成138.7%;其他各项支出1亿元,完成3.9%,主要是省级2006年7月1日调资资金、基本建设支出、化解省属高校债务风险资金、预备费及年初待分配资金执行中在其他科目项下列支反映。

2.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年省级基金收入46.9亿元,完成86.1%,其中:养路费收入19.8亿元,完成96.7%;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收入5.5亿元,完成105.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0.1亿元,完成98.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7.8亿元,完成71.2%;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2.3亿元,完成78.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0.9亿元,完成170%;其他各项基金收入0.5亿元,完成295.3%。

*年省级基金地方支出25.9亿元,完成95.4%。其中:养路费支出19.3亿元,完成97%;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支出5.5亿元,完成105.2%;育林基金支出0.4亿元,完成100%;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0.3亿元,完成105.6%;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0.2亿元,完成15.3%;其他各项基金支出0.2亿元,完成99.9%。

3.预计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超额完成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实际可统筹安排的财力预计超收1.8亿元左右。对安排项目情况,省政府已于去年底书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主要是:对口支援经费及向灾区捐赠1450万元,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省级配套补助资金1125万元,设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增加送温暖及劳模慰问金505万元,省属困难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资金420.16万元,部分省属军工特困企业停产维持费400万元,牲畜耳标标识费用600万元,全国农业普查、劳动力调查以及投入产出调查经费409.5万元,水稻疫情防控经费100万元,省科学院科研用房维修经费452.9万元,社会科学规划及科普经费393万元,省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省级分中心建设经费300万元,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助省级资金210.05万元,省科技馆维护更新专项经费100万元,*年“金盾工程”建设资金4000万元,2006年“年度贡献奖”奖励经费2737.9万元,宣传文化发展和重点文化事业建设专项资金2560万元,省级计划生育经费1200万元,“民声通道”信息系统建设资金591万元,残疾人体育发展专项经费232万元,*年全省城乡老年人活动设施建设经费200万元。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编成后还会有些变动,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年预算执行的成效,是长期以来全省经济财政发展的集中体现。过去的五年,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财政总收入由2002年的234.5亿元增加到664.6亿元,连续保持20%以上的增幅;县级财政收入增幅由过去相当于全省平均增幅的一半,近年来持续攀升,到*年达33.2%,高出全省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全省财政支出由2002年的341.4亿元增加到902.6亿元,年均增长21.5%,其中,支农支出由22.3亿元增加到102.4亿元,教育支出由59.2亿元增加到174亿元,科技支出由3.1亿元增加到8.6亿元,年均增幅分别为35.6%、24.1%、22.6%,每年都达到了法定增长要求;支出结构逐步优化,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投入大幅增加;部门预算等各项预算制度改革向纵深拓展,财政管理不断规范。

*年预算任务的完成和五年来财政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效,是省委、省政府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依法监督指导和省政协民主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财政总量仍偏小,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和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仍偏低,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相比,还需进一步发挥好财政宏观调控作用,还需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制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等等。对此,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研究解决。

二、2008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草案

2008年全省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植财源,增强后劲,继续做大做优财政蛋糕;提升发展水平,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推进集约型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新的起点上推动财政工作新跨越,为促进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依据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我们编制了2008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草案。

(一)2008年省级总预算

1.一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08年全省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77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452亿元,均比*年执行数增长16%。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337.7亿元,其中:增值税64.2亿元,营业税118亿元,企业所得税42亿元,个人所得税15.2亿元,其他税收收入98.3亿元;非税收入114.3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72.8亿元,专项收入18亿元,其他非税收入23.5亿元。

2008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中央其他各项补助等,减去上解中央支出等,预算财力为847.2亿元。2008年省级总预算支出安排835.2亿元,预留不可预见开支经费等12亿元,预算收支平衡。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44.9亿元;公共安全65.1亿元;教育195.5亿元;科学技术9.2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1.1亿元;医疗卫生62亿元;环境保护8.2亿元;城乡社区事务40.6亿元;农林水事务69.8亿元;交通运输13.2亿元;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54.6亿元;其他各项支出47亿元。

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08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57.7亿元。其中:养路费收入26亿元,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收入6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含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00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2亿元,育林基金收入3.6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2.6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2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收入5.5亿元。

2008年全省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4.6亿元。其中:养路费支出25.2亿元,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支出6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含国有土地收益金支出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09.2亿元,育林基金支出3.6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2.6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2.8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5.2亿元。

2008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3.1亿元,主要是部分收入项目需清算后才能开支。

以上是省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审批同级预算逐级报省后,再汇编2008年省级总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2008年省级预算

1.一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08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73.9亿元,比*年执行数63.8亿元增长16%。主要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39.3亿元,其中:增值税7.4亿元,营业税2.3亿元,企业所得税12.4亿元,个人所得税2亿元,其他税收收入15.2亿元;非税收入34.6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25.3亿元,专项收入7.2亿元,其他非税收入2.1亿元。

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中央各项补助收入、市县上解收入,减去上解中央支出、补助市县支出(含实施60项公共财政政策由省补助并在市县列支的资金)和专项列支的资金,2008年省级预算财力为144.3亿元,支出预算安排143.3亿元,增长15.5%,预留不可预见开支经费等1亿元,预算收支平衡。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32.5亿元,增长22.5%;公共安全14亿元,增长17.2%;教育22.9亿元(含60项公共财政政策安排的省属高校教育经费),增长60.8%;科学技术3.2亿元,增长26.4%;文化体育与传媒2.9亿元,下降14.9%,主要是纳入文化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的省属文教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不再实行列支返还政策,剔除此因素,增长26.2%;社会保障和就业9.6亿元(不含实施60项公共财政政策由省补助在市县列支资金),剔除中央固定专款3.8亿元,增长18.9%;医疗卫生3.3亿元,增长10.9%;环境保护1.7亿元,增长83.4%;城乡社区事务0.3亿元,增长9%;农林水事务7.7亿元,增长23.3%;交通运输4.1亿元,增长51.7%;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19.9亿元,增长8.8%;其他各项支出21.2亿元,下降16.4%,主要是*年省级调资资金年初统一在此科目预留,2008年已在各相关科目列支反映。

教育、科技、支农三项支出分别增长60.8%、26.4%、23.3%,分别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51.3、16.9、13.8个百分点,达到法定要求。

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08年省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4.7亿元。其中:养路费收入23.5亿元,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收入5.6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0.1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2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2.6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0.6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收入0.3亿元。基金预算收入加上设区市上解收入,减去补助设区市支出等,基金预算总收入为31.1亿元。

根据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和有关规定,2008年省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0.8亿元。其中:养路费支出22.8亿元,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支出5.6亿元,育林基金支出0.4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0.4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3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0.3亿元。

2008年省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0.3亿元,主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按规定要到下年清算后开支。

(三)省外经贸厅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核省外经贸厅部门预算草案。省外经贸厅2008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是:1.收入预算10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79万元,事业收入745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513万元。2.支出预算10142万元。按支出项目情况是:基本支出4213.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2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8.5万元,项目支出5922.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5.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情况是:商贸事务1257.3万元,职业教育8445.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39.6万元。

三、统筹兼顾,加大投入,推进以民生工程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总体要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年实施40项公共财政政策的基础上,统筹各方因素,综合平衡财力,2008年省财政再增加安排50亿元,实施60项公共财政政策,主要是在八个方面加大保障力度,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在新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

——生活住房和残疾人事业

1.扩大农村低保范围并适当提高财政补差标准。从2008年起,将全省农村低保人数由100万人扩大到150万人,同时,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5元。省财政增加安排83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3.1亿元。

2.增加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对象。从2008年起,将部分分散供养对象转为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提高到80%以上,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由1200元提高到1800元,省财政增加安排2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1.75亿元。

3.对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住房维修改造进行补助。从2008年起,省财政新增安排1亿元。

4.提高城市低保财政补差标准。从2008年起,将全省城市低保对象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10元。省财政增加安排84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2亿元。

5.补助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缺口。从2008年起,省财政再增加安排1亿元,主要对收支平衡缺口大的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适当补助,省财政总量达3.4亿元。

6.资助农垦企业务农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农垦企业基本运转。从2008年起,为资助农垦企业正式务农职工按照“两田制”的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因土地不足影响缴费部分,由省财政补足;对农垦企业基本运转及2004年以后新增的离退休人员给予适当补助。省财政新增安排2亿元。

7.提高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水平。从2008年起,省财政筹措资金,增加安排1亿元,财政资金总量达3亿元。

8.提高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中未参加养老保险且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低的退休职工的生活补助水平。从2008年起,省财政新增安排25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6500万元。

9.增加县(市、区)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专项补助。从2008年起,省财政增加安排3亿元,省财政总量达6亿元。

10.对边远地区教师发放特殊津贴。鼓励教师到条件艰苦的山区、库区、湖区等边远地区教学。从2008年起,省财政新增安排1亿元。

11.增加农村离任老村支书、村主任生活补助。从2008年起,省财政增加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2000万元。

12.增加救灾救济专项资金。从2008年起,省财政增加安排25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4000万元。

13.设立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从2008年起,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进行补助。省财政新增安排5000万元。

14.设立经济适用房专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经济适用房工作做得好的市县。从2008年起,省财政新增安排3000万元。

15.设立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增安排1亿元,其中,省财政专项安排5000万元,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安排5000万元。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

16.将农民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并提高补助标准。从2008年起,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40元增加到80元,增加部分中央和地方各负担20元,地方负担部分全部由省财政承担。省财政增加安排6.4亿元,省财政总量达10.4亿元。

17.将新增50万农村低保对象和符合政策条件的群众全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从2008年起,省财政增加安排55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1.5亿元。

18.将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从2008年起,预计全省参保对象达到638万人。省财政增加安排84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2.5亿元。

19.资助国有及国有控股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从2008年起,纳入资助范围的困难企业职工达到90万人。同时,省财政对县(市、区)企业在职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补助年人均增加50元,达到200元。省财政增加安排65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4.2亿元。

20.扩大国家计划免疫范围。从2008年起,计划免疫范围由5苗防7种病扩大到14苗防15种病。省财政增加安排5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6500万元。

21.设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及药品快速检测专项资金。支持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建设,开展药品快速检测工作。省财政2008年新增安排3000万元。

22.增加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省财政2008年增加安排5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1亿元。

——国民教育

23.提前一年达到中央要求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即小学生均300元,初中生均500元。省财政增加安排1.1亿元,省财政总量达7.9亿元。

24.向城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从2008年起,将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范围由贫困家庭学生扩大到全部学生。省财政增加安排37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4500万元。

25.提高城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从2008年起,将年人均补助标准由300元提高到小学生500元、初中生750元。除中央财政增加安排资金外,省财政再增加安排12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9900万元。

26.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教科书费进行补助。从2008年起,比照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的标准,对学生个人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全部由省财政负担。省财政新增安排6000万元。

27.对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给予奖励。按照“以奖代补”的办法,支持各地化解农村“普九”义务教育债务。省财政2008年新增安排2亿元。

28.加大对全省高校和中职学校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支持力度。2008年,省财政增加安排1.7亿元,省财政总量达3.4亿元。

29.增加全省公办高校生均经费,并对财政拨款水平较低的给予适当补助。从2008年起,提高全省公办高校生均经费200元,增加安排1.1亿元;对财政拨款水平较低的公办高校安排补助经费1亿元。省财政共计增加安排2.1亿元,省财政总量达3.2亿元。

30.增加全省公办普通中专、技校生均经费和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从2008年起,提高全省公办普通中专和技校生均经费200元,省财政新增安排7000万元;省财政增加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4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1亿元。合计1.7亿元。

31.对全省盲聋哑等特殊教育学校给予补助。从2008年起,对全省60所特殊教育学校每所补助50万元,省财政新增安排3000万元。

——农业农村

32.增加农村公益事业投入。从2008年起,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省财政增加安排1亿元,省财政总量达4亿元。

33.设立基层农业技术服务专项经费。从2008年起,省财政新增安排5000万元。

34.对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给予补贴。从2008年起,对全省能繁母猪保险补助1500万元;对森林火灾保险试点补助1000万元。省财政共计新增安排2500万元。

35.增加农业产业化投入。主要用于“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建设。从2008年起,省财政增加安排45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1亿元。

36.增加水利建设投入。主要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从2008年起,省财政增加安排7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2亿元。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37.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从2008年起,对纳入政策范围的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提高2元,达到8元。省财政增加安排1亿元,省财政总量达2.8亿元。

38.对五大河流源头和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做得好的县(市、区)给予奖励。从2008年起,对限制发展污染环境工业、保护生态环境做得好的五大河流源头和东江源涉及的县(市、区),给予奖励。省财政新增安排5000万元。

39.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先进县(市、区)进行奖励。省财政增加安排奖励经费2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3000万元。

40.设立林业发展专项资金。2008年,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从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安排2000万元,合计安排5000万元。

41.设立基层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从2008年起,省财政新增安排2000万元。

42.对市县(区)淘汰落后产能进行奖励。对关闭调整3万吨及以下、安全不合格小煤矿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县给予奖励,安排奖励经费5000万元;对淘汰其他落后产能,安排奖励经费1000万元。省财政共计新增安排6000万元。

43.支持节能减排工作。新增节能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建立节能监管体系和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增加安排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重点支持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省财政共计增加安排6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8000万元。

——文化体育

44.对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维修进行补助。省财政新增安排3000万元。

45.设立基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维修专项经费。省财政新增安排2000万元。

46.支持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建设。省财政新增安排1000万元。

47.支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省财政新增安排1000万元。

48.支持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省财政新增安排3000万元。

——政法

49.基层政法部门五项专项经费和中央政法项目专款配套资金由省财政负担。从2008年起,市县(区)财政负担的基层政法部门的服装费、枪支弹药费、特别业务费等五项专项经费全部转由省财政负担,新增安排1.5亿元;中央财政政法项目专款地方配套资金全部由省财政负担,新增安排2400万元。省财政共计新增安排1.74亿元。

50.对基层法院诉讼费标准降低和基层检察院办案经费给予补助。从2008年起,新增安排法院诉讼费降低后的补助2000万元;新增安排基层检察院办案经费补助2000万元。省财政共计新增安排4000万元。

51.对基层公安民警单警装备配备及办案经费给予补助。支持基层公安部门实施单警装备建设6800万元;对基层公安部门办案经费给予补助1800万元。省财政共计新增安排8600万元。

——基层保障

52.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市、区)财力性补助力度。主要用于解决民生问题。从2008年起,省财政增加安排2.5亿元,省财政总量达21.8亿元。

53.对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从2008年起,省财政新增安排1亿元。

54.将“*年40项公共财政政策”中设区市本级对省直管县的配套转由省级负担。从2008年起,省财政新增安排1.5亿元。

55.对取消省直管县基金设区市本级分成基数给予全额补助。对设区市本级因不再参与省直管县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防洪保安基金收入分成而减少的收入基数,从2008年起,由省财政全额补助。省财政新增安排4000万元。

56.对出口退税市县负担部分增加补助。从2008年起,将出口退税市县负担部分全部由省财政承担的政策延长5年。省财政2008年增加安排8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3.3亿元。

57.将新建投产大中型工业企业增值税省级分成部分返还市县(区)并给予奖励。将市县新建投产大中型工业企业(投资额1亿元以上)增值税省级分成部分全部予以返还,并按返还额的10%给予奖励,支持市县引进和发展大中型工业骨干项目。省财政新增安排奖励经费1000万元。

58.支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2008年,省财政新增安排6000万元。

59.设立县级民族宗教专项经费。从2008年起,省财政新增安排1000万元。

60.预留解决基层历史遗留问题专项经费。省财政新增安排1.2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60项公共财政政策中,有20项是*年40项政策的延续,但都提高了标准或扩大了范围,并增加了投入;还有40项是今年新出台的,所需资金全部由省级负担,市县是否安排相应投入,由市县自主决定。60项政策市县必须配套部分仅为3.7亿元,全部都是去年的延续政策按原定比例的配套,同时,去年政策中设区市本级对省直管县的配套从今年开始转由省级安排,进一步减轻市县负担。

四、求真务实,开拓奋进,确保完成2008年预算任务

(一)精心操作,稳步推进,确保公共财政政策落实到位。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一系列财政政策,争取国家最大支持。同时,精心实施我省的60项公共财政政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紧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早谋划、早安排、早实施;充分筹措资金,在年初预算中把上述政策所需资金打足,不留缺口;及时下达资金,减少拨付环节,有条件实行“一卡通”的全部实行“一卡通”;注重投入的后续能力,新增财力首先用于安排已有民生政策中需要增加的支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严明纪律,加强监管,专款专用;区分缓急,协调各方,着力防止或减少引发新的矛盾;积极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资金,不断提高办实事能力,确保各项政策顺利实施,平稳运行,取得实效。

(二)培植财源,强化征管,增强财政综合实力。突出重点园区抓财源,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突出重大项目抓财源,支持产业经济“十百千亿”工程,支持引进、发展重大后劲项目;突出科技创新抓财源,加大整合资金力度,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突出税源型经济抓财源,促进现代物流业、服务业、旅游业等向高层次提升;突出全民创业抓财源,加大对创业者的支持力度,繁荣民营经济。同时,坚持依法治税,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启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动态管理,强化组织收入效能,保持财政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

(三)运用杠杆,强化机制,推动市县更好发展。围绕做大区域中心城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突出产业特色,完善功能配套,促进中心城市提高辐射力、带动力。围绕增强县域经济活力,继续安排4亿元发展奖励资金,对税收增幅高、增量大的市县给予奖励;继续安排工业崛起奖励资金,对工业税收快速增长的省属工业企业和市县给予奖励;继续对又好又快发展的县(市、区)给予财政收入超10亿元特别奖、经济发展综合奖和工业、农业发展单项奖,完善县(市、区)财政收入三年翻番奖、开发区发展贡献奖。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让发展慢的加快发展,发展快的更好发展,实现更多的县(市、区)财政收入超5亿元、10亿元的目标。对经过努力仍有困难的县(市、区),省财政继续给予财力帮助。

(四)深化改革,科学理财,推进财政管理精细化。在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改革的同时,一是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开展公务卡制度试点,提高公务开支的透明度。二是认真总结会昌县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经验,将试点县扩大到30个左右。三是稳步推进省直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加强对省以下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指导。四是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坚决制止乡村新债;立足高校自身努力,财政积极帮助,探索化解高校债务的长效机制。五是推进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运作改革,通过有效投融资,推动裂变式发展。六是完善“省直管县”制度,所有乡镇全部推行“乡财县代管”,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实行“村账乡”试点。

(五)注重绩效,强化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按照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大整合使用政府资源力度,重点在新农村建设、高新产业、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劳动力培训、现代农业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等平台上统筹整合专项资金,捏紧拳头办大事。二是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办法,在对农业、教育、卫生、科技等重大项目绩效评估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估范围,对资金整合和使用绩效明显的地方给予倾斜支持。三是扎实推进“金财工程”建设,重点围绕“执行-反馈-督查”机制,建立全面、实时、动态的资金收付信息监控体系。四是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社保、救灾、涉农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财政资金的监督。五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一切事业。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抓住战略发展机遇期,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