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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参与防治火灾

全民参与防治火灾

全民参与防治火灾范文第1篇

XX乡减灾救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以做好冬春生活救济和灾害应急救助为着手,不断加强救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创新工作思路,深化救助措施,切实保障了灾民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顺利完成了上级部门和本级制定的各项救灾工作任务。

今年10月13日是第30个“国际减灾日”,根据XX县减灾委员会的工作安排,XX乡在10月8日至13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围绕活动主题“加强韧性能力建设,提高灾害防治水平”,XX乡党委、政府组织居民共同参与,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防灾减灾知识的科普宣传活动,推动“加强韧性能力建设,提高灾害防治水平”,切实提高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现做总结如下:

一、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为提高居民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宣传周内,XX乡公示栏开设防灾减灾专栏,通过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公示栏宣传“灾祸的预防与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火灾逃生办法和减灾知识和技能。

在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大屏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堂显示屏滚动播放防灾减灾宣传公益片和宣传口号。

10月12日,XX村村委会发放系列防灾减灾手册。村委利用宣传栏、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海报。XX居民学习收看公共安全科普宣传视频,通过防灾减灾知识的科普宣传和基本技能的普及,引导居民关注并识别身边的各类风险,提高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自救基本常识,提高防灾自救能力。

二、开展排查,清除隐患,减少灾害损失

结合生产安全等工作,对XX乡辖区工厂进行安全检查和减灾知识宣传,对重点花椒油厂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整治,预防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培训与演练,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全民参与防治火灾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消防消防对策改进农村消防工作

中图分类号:D035.36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1-0020-02

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际,对全市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细究如下:

一、张掖市基本情况

(一)张掖市基本情况。

张掖市位于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中段(张掖属大陆性气候,气候特点是干燥少雨。有耕地400多万亩,草原2600多万亩,森林580多万。),是一个典型的以农牧业为主城市。

(二)近年火灾情况。据统计:近两年来农村火灾的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占全市火灾的80%以上。

二、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的对策

(一)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农村消防安全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防火工作不仅是实现保持火灾形势相对稳定的重要方面,也是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尽快完善和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防火领导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农村基层组织的权利、责任和任务,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要通过制定治理农村火灾的近期措施和远期规划,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改善农村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工作和任期目标之中。同时,要结合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村”、“文明家庭”等活动,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监督、考评、奖惩机制,对农村消防工作不落实,火灾多发的乡(镇)村,要采取一票否决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农村火灾突出或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快农村消防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消防工作。要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明确、细化和规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改进农村消防管理模式,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县(区)也要结合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农村消防工作管理规定,明确、细化乡(镇)村、社等基层组织狠抓农村消防安全的职责,规范农民柴草堆放、粮食打碾等环节的消防安全行为,各村社要制定出村民共同遵守的防火公约、民约,以规范人们的行为,使农村消防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三)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农村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要从实际出发,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村,建立小型消防站,配备消防车,以治安联防队,民兵预备役为骨干,成立防火巡查组开展义务消防防火巡查,消除火灾隐患,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同时要积极推行“七户联防”措施。将七户村民划分为一个联防组,从周一到周日,每户负责一天,轮流值班,巡逻看护,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各地要把消防安全教育作为加强农村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协调新闻、文化、教育等部门,把农村消防安全教育作为一项公益事业,结合科技下乡、文化下乡、“六五”普法等工作,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同时,要在农村公众场所及火灾多发的乡(镇)、村、社,通过刷写宣传标语、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防火警示牌等措施,时时处处提醒人们防火。基层教育部门要抓住农村各类学校消防宣传教育这一前沿阵地,充分发挥学校的辐射作用,利用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网络,增加和开设消防安全教育课,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设专栏,在广泛宣传和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同时,突出一些典型火灾案例和逃生自救方法的宣传,让群众吸取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和预防火灾的自觉性。

(五)健全消防安全体制机制,积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以乡(镇)、行政村和村庄为基本单元划分消防安全“网格区”,每个“网格区”明确1名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1-2名专职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区域的消防安全巡查、管控工作。

(六)加大农村居民点柴草清理整治工作。一要精心部署,靠实责任,形成合力抓整治。按照“分类指导、梯次推进、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的原则,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扎实推进整治工作。二要强化宣传,共同提高,全民配合抓整治。三要完善机制,推行“五定”,多错并举抓整治。一是定人员、分片包干;二是定任务、集体拉运;三是定位置、合理堆放;四是定重点、分层分类;五是定目标、巡查回访。

(七)进一步加快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完善农村消防工作领导机制。要建立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村办企业、个体企业、村民代表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形成政府组织、群众自治、人人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新格局,全面提高农村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在村、社居民点建设中合理规划,留足防火通道和间距,规划柴草堆放点,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消防基础。

(八)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动农村防火工作。一是要主动地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积极配合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本地农村防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要学习和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督促乡(镇)、村、社推广应用。主要采用在房前屋后开辟防火通道、设置隔离带,购置消防车、手抬机动泵,在居民点上安装地下消火栓,在水塔周围安装消防车取水口,组建村民兼职消防队,设置消防宣传警示牌,制订村民防火公约等行之有效的方法。三是要加强执勤备战工作。要熟悉辖区的道路和水源等基本情况,保证一旦发生火灾快速出动、快速扑灭火灾。要建立健全联防、联灭和快速反应机制,制定跨县区作战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结束语

总之,只要我们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下决心落实各级组织的责任,农村火灾频发的势头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一定会探索出一条结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农村消防工作的新路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1] 刘和平;浅议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开展的对策[J];攀枝花学院学报;2010年03期

[2] 张威;张娟;黄丽丽;农村地区依然是消防工作的软肋[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年08期

全民参与防治火灾范文第3篇

涉及15个部门要自行组织。这些部门参加普查整治工作的人员,三)强化培训。此次普查整治活动。对消防监督业务工作并不熟悉,甚至相当一部分人员对消防监督工作一无所知。消防大队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安排专人精心备课,本月15日前对各部门参加普查整治的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培训内容要讲求实际、深入浅出,使其在短时间内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明确相关的法律责任,掌握基本的防火知识、检查方法和火灾隐患判定标准,能够独立发现、判定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这样,既可以保证普查整治的效果,又可以节约公安消防部门的警力,使公安消防部门能够以更多的精力来抓好数据录入和隐患整改工作。此外,各单位要在人员、经费、工作部署和时间安排上对普查整治工作给予保障,确保普查整治工作力量充足、工作积极、安排合理、保障有力。

为有效整治火灾隐患、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近年来。县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组织形式和整治范围等原因,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没有取得根本性突破,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这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是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为指导,以“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为主题,以“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为动力,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工作格局,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社会各界全面参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一项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不是公安消防部门走几个单位、做几份笔录、搞几个处罚、写几份总结就能够办到全县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抓好“三个强化”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也是着眼长远、统揽全局、改善社会安全环境的宏观部署。既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一)强化认识。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既是立足当前、结合实际、消除火灾隐患的具体工作。也是县“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现实需要。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打牢各级领导干部、全体民警和官兵实践宗旨、履行职责、执政为民的思想根基,自觉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以对党、对人民和消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动员,统筹协调,将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教育、建设、安监等15个部门将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整治工作,二)强化组织。此次普查整治活动是一次规模空前、史无前例的火灾隐患整改大会战。此次活动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改变了过去“消防主抓、部门配合”工作局面。根据《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监督管理,由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负责实施。此次普查整治活动中,公安消防部门更是担负着参谋助手和联络员、战斗员、技术员、情报员等多重角色,组织是否严密、联络是否及时、建议是否准确对整个普查整治活动将起到直接和决定性的作用。消防大队一定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履行职责,严密方案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衔接协调,确保普查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明显成效。

二、抓好“三种力量”,确保工作全面开展

确保纵向到底。近年来,依托公安派出所。县公安机关大力加强派出所消防工作,公安派出所已经成为全县消防工作的重要监督力量。目前,县的公安派出所负责全县50个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居民区、城市社区的消防监督工作。可以肯定,此次普查整治工作对象中,大部分为派出所列管范围。因此,派出所开展普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力度,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工作的深度、广度和完成情况,搞好此次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载体。县消防大队要继续加大对派出所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使各公安派出所真正发挥潜力,并且有能力、有动力、有魄力搞好普查整治工作,促进社会消防工作再上台阶。

一次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此次普查整治工作。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攻坚战,一项综合工程、系统工程和社会工作。只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积极抓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才能全面抓好普查整治工作,切实改善社会消防工作环境。

这是搞好此次普查整治工作的前提所在党委、政府要认真制定普查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定时间安排和整治措施,

一)党委、政府统筹领导。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组织、统揽、督促以及亲自参与和解决问题的重要作用。确保普查整治工作组织严密、各司其职、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确保横向到边。此次普查整治工作涉及社会各行各业,

二)各部门积极抓。并且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这就要求我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动和依托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抓好各行业普查整治工作,这是搞好此次普查整治工作的关键所在公安消防部门要在抓好培训工作的同时,积极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普查整治工作,指导其正确普查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对行业系统内普遍存在共性问题,要积极研究对策,寻求解决办法。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利用行政手段督促其开展工作,确保各行业普查整治工作齐头并进、全面开花。

三、做到“两个结合”,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一)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要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有机结合。“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是我县优化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周慕冰副市长在“10·27”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与整改火灾隐患的论述,阐明了两者之间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求我们既要从思想、行动上向服务型职能转变,又要切实履行职责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确保经济建设和谐发展、安全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将普查整治工作和“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用严格执法、隐患必除的原则去改善社会消防安全条件,用热情服务、为民所需的思想去帮助社会单位整改火灾隐患、解决实际问题。既要严格标准、守住底限,又要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各单位在大力开展普查整治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贯彻各种行政审批改革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服务发展和便民利民措施,将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融为一体,在服务中有效改善社会消防安全条件,通过执法来优化发展环境,创建服务型机关。

全民参与防治火灾范文第4篇

城市安全问题,除了受到大型灾害事件的客观推动外,还有着更为宏观的战略政策背景。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等发展战略的相继提出,使得城市安全问题备受重视。事实上,灾害的发生往往是难以避免的, 我们只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少灾害发生的次数和频率、减少或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所谓“城市防灾”,就是尽量防止城市灾害的发生以及防止城市灾害对城市造成不良影响,其中还包括了对城市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护、抗御、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多方面工作。现在,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和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已经成为我国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战略任务。

在由自然灾害所产生的次生灾害中、在各种技术灾害和人为灾害中都不难发现火灾的魅影。城市消防,已经成为快速城市化背景下的城市安全的热点问题之一。将消防置于城市安全的视野之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症下药,是积极破解城市消防安全瓶颈难题的杠杆,建立更加完善的消防体制和标本兼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筑牢城市消防安全屏障,逐步提高公众应对灾害的心理调节和自我救助能力,是降低火灾事故对城市安全不利影响的制胜之道。

直面火灾防控模式的不足 完善应急处理机制

表面看来我们的城市在不断长高,但消防能力仍然很“矮”:我国大部分高层住宅没有建设避难层,由于消防云梯不够高,对20层楼以上大火普遍缺乏控制手段;很多高楼密集的城市中心缺少高楼停机坪,没有专业消防直升机,即便有也根本无法停靠;城市消防安全工作既面临高层建筑、地下空间、老式民宅、大型集贸商(市)场、乡镇工业聚集区等“老大难”问题,又面临新材料、新能源应用和新建筑、新项目建设,以及人口老龄化等带来的消防安全新问题、新挑战。应该看到,我国以消防部门为核心的城市安全系统在面对高层和大空间建筑火灾、地铁和地下建筑火灾、大规模的石油化工火灾、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时,现有的消防技术、消防知识、消防装备和应对能力都明显地力不从心。我们的城市消防能力还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还不能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面对这样日益严重的城市消防压力,我国在城市火灾应急机制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单一的管理模式不能形成合力;重政府包打天下、轻社会减灾力量的充分参与;没有统一的预警机制和协调管理平台,缺乏信息资源的互联和共享;没有统一的公共安全管理协调机构,救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低……

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是尽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综合应急管理体系,将消防安全监管融入“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各职能部门的有机衔接,构建“大消防”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并充分运用城市公共安全预防与处理机制,利用各种现代化的手段,如火灾自动报警( FAS)系统、高空望眼和城市图像监控系统,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火情、消防设施运行以及地铁、街面、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控,推动“物联网”、“云计算”等高新科技与火灾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随着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在不断加快,城市的产业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城市建设规模愈扩大,涌向城市的人流、物流愈发急剧增加,生产、生活中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量也愈大幅增加。城市的急剧膨胀对消防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也给消防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

应该看到,城市的消防队伍不仅承担着火灾的消防任务,还担负着“急难险重”灾害事故的救援工作,他们既是城市火灾安全的守护者,也是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城市应急救援队的主体。但是我国目前大部分城市的消防基础设施并没有与城市的发展保持同步,整体投入不足导致设备更新滞后,管理体制单一造成消防力量严重不足,加上消防科研、教育力量单薄,这些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消防现代化和“安全城市”建设的重要因素。

要改变消防力量与城市安全不相匹配的现状,必须将公共消防建设与城市安全的重大工程结合起来,建立长远的防灾减灾规划和城市消防规划,通过政策引导、政府干预、协作会商,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城市涉及安全运转的备灾、治理、救灾及恢复等经费;完善城市安全基础设施,配备专业的消防救援队伍;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合作,建立统一高效的防灾减灾指挥体系;实施城市公共消防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健全消防装备体系;加强社区的自我管理、实现消防教育社会化;使公共资源和服务进一步向城市安全基础和管理薄弱的环节倾斜,不断优化、完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总之,做好城市消防工作、建设“安全城市”要从政府做起,从市长做起,从立法做起,从规划做起,从建设做起,从投入做起。

火灾的发生往往与人们缺乏消防意识和消防知识有直接关系,在消防安全方面知识极其贫乏的“火盲”,对自救方法和逃生手段的掌握也相当有限。许多市民不认识消防安全标志,大量民营、私营和个体企业的从业人员没有接受专门的职业安全培训,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这种消防安全素质偏低的状况与“安全城市”的建设相悖。美国消防协会董事局主席马丁瑞思曾说,人们消防意识差,消防知识贫乏,以至于危险时刻不知所措,这是个全球性的问题。改变这种现状的关键是加强教育,从“孩子做起”是许多国家共同的选择。

消防教育包括两个方面:对消防专业人员的业务教育和对公众普及消防知识社会消防教育。目前,我国的消防教育几乎是由消防部门独立承担的。专业消防教育的重点在学历教育、新兵培训和短期组训,没有形成完善的继续教育和考核机制;社会消防教育基本上是面向特定群体的法定教育,没有在青少年的教育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这种消防教育的现状与消防现代化的要求相距甚远。消防教育滞后成为消防专业人员素质低下、公众消防安全观念淡薄、自救技能差的根本原因。

为适应消防安全的需要,必须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教育和培训体系,开展多层次的消防专业教育、社会消防教育及日常防灾救灾演练,增强公众应对突发灾害的心理调节能力和自我救助能力。只有持续加强对公众的消防安全社会宣传、技能培训和自救训练,使他们在遭火灾等突发事故时能够冷静面对并在熟悉掌握自救技能的同时,学会在灾害中相互协助、相互扶持,在自助的基础上发挥提高与他人的互助水平,最大限度提升逃生成功率。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消防工作的群众性和社会性,决定了必须首先搞好消防宣传。消防宣传是消防管理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是教育、发动群众自觉同火灾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的重要内容。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对预防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在进步,科技在发展,只要我们积极应对,就可能使城市更安全,更坚韧,即使发生问题,危害也能够降到最低程度。

国外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国外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方式并不完全相同,大体有以下三种类型:公众参与型,地区自治管理型,自我管理型。

(1)公众参与型

美国是公众参与型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的典型代表。在这种管理模式中,“人人参与”、群众化是其最大特点。美国各地根据地域的不同情况,实行职业和义务、志愿相结合的做法,大量的义务消防队员和志愿消防队员的加入不仅顺利解决了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而且节省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不仅维持了消防队伍的稳定,而且保证了消防队员具有较强的消防战斗能力。消防部门的各项业务经费都是由政府承担,年初提出经费预算,经议会审查后拨给,经费的投入量非常大。

美国还有一个特别的消防组织――美国消防协会(NFPA),成立于1896 年,是一个独立的、非赢利性的民间组织,拥有来自全球80 多个国际商业和专业组织,75000 名个人会员,除了制修订各类消防标准规范、开展消防研究、参与重大火灾原因调查外,美国消防协会还举办不同主题的消防研讨会和培训班,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一个世纪以来,美国消防协会已经成为消防界的先导。

美国消防工作的重点是在于消防宣传教育,在美国,在中小学阶段就会开设消防安全相关的教育课,旨在进行消防基本常识的教育和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在这样的文化大背景下,美国全民消防意识较强,有将近一半的公民都是消防志愿者。如果有人到一个新的写字楼上班,该建筑物的安全保卫部门都会向新员工详细介绍消防设施和紧急逃生通道,直到清楚了解为止。

(2)地区自治管理型

地区自治管理型以德国、日本等国为代表。以德国为例,德国是联邦自治体制,德国联邦政府没有设置专门的消防行政管理机构。其消防工作都是由各自治州独立管理。各个自治州均设有消防专门机构,均隶属于州政府领导。州政府主要是通过消防立法规范地方政府的职责范围,并对地方的的执行过程予以监督。

在德国,在市区或城镇建立的消防站的类型与人口规模密切相关。人口在10 万以上的市区或城镇镇建立职业消防站,人口5 万至10 万的建立以职业消防员为主体、志愿消防员共同参加的消防站;人口5 万以下的建志愿消防站。目前全国有 1485 个志愿消防站,140万名志愿消防队员。志愿消防站归由当地政府领导,经费直接由政府拨给。市区除了官方的消防队以外,还有十分强大的民办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柏林市全市就有义务消防队62 个,共1300 人。此外,德国还有企业消防队、厂立消防队等非官方的消防队伍,主要负责企业、厂区内部的灭火任务。

德国各地方政府和消防部门对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十分重视。不仅如此,民众的消防教育也作为消防工作的重点内容。德国许多城市消防局内设置有个专门的防灾教育部,定期到各个社区和学校讲授有关消防知识的课程,并在每年的公众接待日,向市民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普及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公众还可亲自参与灭火救援训练。

(3)自我管理型

全民参与防治火灾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切实提高农村群众预防火灾能力,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精神,结合我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战略部署和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战略任务和《福建省“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闽政〔2006〕22号)的目标要求,遵循“统筹协调、科学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划统领、注重实效,以人为本、提高素质,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新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健全完善各级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初步形成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农村消防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稳步提高,农村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火灾事故较多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完善由政府负责,派出所、综治、民政、农业、林业以及教育、文化等部门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要运用好乡镇(街道)成立综治办、村设立综治协管员的有利条件,推动乡镇专(兼)职防火员配备工作,努力构筑以综治办和派出所为依托、村委会为载体、治安巡逻队伍为纽带、综治协管员为骨干、家庭为单元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有条件的村要逐步配备村专职防火员,其他村、自然村配备兼职防火员,不断落实农村消防工作措施,努力消除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空白点。2010年,实现100%的乡镇配备或聘用专(兼)职防火员。

(二)切实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标准》和《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村镇总体规划调整、村容村貌治理、农村扶贫以及水利建设和农电工程建设改造等工作,将村民住宅、商业网点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讯等建设纳入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电网改造、能源、公路、农业信息化等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2010年前,全省完成总体规划的城镇,消防规划审批率达100%。要按照科学、规范、合理、合法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房屋、设施和自然条件,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农村消防安全环境。要有计划地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乡村实施改造;在村庄内部道路整治中,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保证消防通道通达顺畅;在农村供水、能源、水利建设和改造等工程中,要充分考虑消防用水需要,结合各地自然条件,修建消火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同时本着“快补旧账,不欠新账”的原则,加强消火栓建设,严格按规划落实同步建设,力争逐年减少省级重点镇(中心镇)的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三)积极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力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地方专职、企业自办及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重点镇(中心镇)以及人口超过5万、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亿元的建制镇,要率先建立专职消防队,其它乡镇、村要因地制宜地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等组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依法建设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发展政企联建消防队、群众志愿、义务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或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推行“一村一队一车一泵”,逐步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成立村民联户联防组织,建立执勤制度,定期组织灭火演练,掌握初起火灾扑救技能,协助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巡查。力争用5年时间,在农村逐步建立以建制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主体,集镇、村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切实提高农村群众抗御火灾的能力。

(四)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活动。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要求,制定村民防火安全公约。抓住季节特点和重大节日等时机,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充分发动新闻、农业、林业、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文化工作站以及各种消防宣传资料,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采用编制教材、读本等方式,切实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教育内容,组织家庭学习火灾扑救以及安全疏散、逃生自救方法等,提高农民群众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在农民群众集中的学习室、活动室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并在村内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牌,在驻村企业和火灾荷载大的区域(地段、部位)制作防火警示标志。

(五)大力整治农村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村民委员会防火、灭火的积极性,并充分发挥乡镇公安派出所的作用,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实施跟踪复查。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和备耕和收获季节,要根据农村经济条件,分清轻重缓急,实施重点检查,切实加大对农村草垛、麦场、育种、养殖、种植场所、木屋毗连区、企业以及林内林缘边工矿企业、临时作业点、电力线路走廊等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努力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职责

(一)县(市、区)政府职责。一是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成立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三是指导制定当地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发展目标,把村镇消防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镇消防工作发展适应农村发展需要。四是定期检查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消防工作实施情况,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考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五是组织协调农村火灾事故扑救工作。

(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工作措施;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农村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民警绩效考评内容,将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与其它公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验收;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确保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公安消防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培训工作,指导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要结合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主动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有关政策,并做好农村火灾灾后的社会救助和保障工作。建设(规划)部门要做好农村消防规划协调工作,把消防规划纳入村镇规划,城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城镇规划审批关,凡在总体规划中缺少消防规划内容或内容不合理的,一律不予审批。农业部门要结合农业生产,做好农忙、秋收等时节的防火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农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发挥农业灌溉机械在灭火方面的作用,实现一机多能。林业部门要结合林业生产特点,做好森林用火安全和防火工作。教育部门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安全常识教育内容,通过学生带动农民消防安全素质的提高,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推动一个村庄的消防安全社会效应。

(三)乡(镇)政府职责。一是成立乡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消防组织和设施建设;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农村消防工作的实施情况。二是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三是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消防规划,定期讨论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确保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四是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和专(兼)职、义务、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发展的保障机制,逐步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开展训练,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五是定期检查指导各村组、各单位的消防工作;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组织专项检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季节性防火工作;督促指导所辖村(自然村)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积极组织、协调火灾事故扑救工作。六是与各村委会,辖区企业、学校等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四)基层公安派出所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农村消防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一并部署。二是协助乡镇、村、组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职责。三是督促辖区单位、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掌握乡镇、村居委会、各企业消防组织机构开展工作情况。四是定期检查指导各单位和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依法督促整改。五是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六是严肃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登记处理工作。

(五)村民委员会职责。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联络员、义务消防队员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器材使用管理保养、防火安全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奖惩和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制度。二是制定并监督实施防火安全公约,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户,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家庭”评选。三是建立消防宣传阵地,有条件的设立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春播、夏收、秋收等农事林事用火高峰期及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应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四是搞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其正常运转;适时组织进行灭火技能和逃生自救训练,并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活动,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及时扑救火灾。

(六)驻村单位职责。接受村委会、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监督,积极配合做好当地消防安全工作;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实内部消防管理机构、人员,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和实施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认真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积极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农村火灾防控体系。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教育、文化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一名副职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各级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督查、考评、奖惩机制,将消防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纳入政府及其部门领导任期工作目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作为“文明村舍”、“五好家庭”评比的内容,把农村消防工作与经济工作指标和各项社会管理工作指标实施同制定、同考核,兑现奖惩,确保农村消防工作健康、顺利发展。切实形成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办企业、个体业主、村民代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