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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纪检书记履职报告

金融纪检书记履职报告

金融纪检书记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金融企业由于存在“高负债经营、信息不对称、资产价格波动、国际资本流动”等自身脆弱性,相应的随之伴生“经营、市场、环境、管理”等一系列风险。为此,加强金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是防范企业金融风险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保障。

多年来,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线开展工作,明确企业内控系统中纪委的主导地位,并将成熟的内控技术拓展到党风党纪领域,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融入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领域,真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有效监督,发挥了金融企业纪委在内控监督体系中的引领作用、教育作用、预防作用、监督作用和惩治作用。

本文以太保集团为例,就金融企业纪委在内控体系中的作用谈一点看法。

一、发挥金融企业纪委在内控监督体系中的引领作用

众所周知,经过多年发展,我国金融企业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造,并且大多数已实现上市;构建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治理结构的现代企业框架;金融企业还基本搭建起了以纪委(纪检监察)、内部审计、法律合规等职能部门构成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然后大多数金融企业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没能形成合力,造成管理成本高、监督协调难、相互推诿多的困境。

太保集团搭建了以企业纪委为主导地位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有效解决了监督力量的分散问题,发挥各项监督职能的专业优势,形成合力,增强了监督工作实效。

1. 纪委书记统一分管内控监督部门

在企业党委、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纪委书记统一分管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合规等内控部门,可以实现由纪委牵头组织协调纪委、内部审计、法律合规相关部门运作,从组织结构和工作体制机制方面,解决监督力量分散问题,确保各项监督职能既独立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又能有效衔接,将过去的纪委“独角戏”转变为多部门联动的“大兵团作战”模式。

这里,必须正确处理好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合规管理三者关系。由纪委牵头组织协调纪委、内部审计、合规相关部门运作的内控监督体系,不是监督力量的大杂烩,不是你取代我、我取代你不分职责的混合,而是求同存异并形成工作合力的资源整合。首先,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合规管理在内部控制体系统领下,在各自领域发挥专业优势并互为补充、相互促进,从监督手段上,从监督效果上得以彼此加强。其次,要准确把握纪检工作与内部审计根本性的差别,注意不能逾越各自的工作界限。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召开以纪委书记为牵头人的联席会议可以从全局出发,联合查找企业各项管理环节中的薄弱环节,确保重点领域得到监督;可以共同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部门间联动工作;可以相互通报监督重点,及时交流内外部监管信息,发挥监督效能,推动内控监督体系建设的整体发展。联席会议还可合议对有关案件查办,当事人对处分不服提起的申诉或复议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合议的人员可充分、真实、明确地发表意见,并对所发表的意见负责。联席会议情况应及时向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汇报。

3.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纪检监察、审计、合规相关部门就工作中形成或收到的可互通信息进行互通共享,其中纪检监察部门可互通的信息包括半年和年度报告、有关案件的即时报告、涉案人员的司法裁定,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决定等;审计部门可互通的信息包括三级及以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综合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合规部门可互通的信息包括定期合规报告、即时报告等。

4.建立案件查处协作机制

纪检监察人员在对有关舞弊线索、人民来信等问题进行调查时,需到现场进行实地核实。但是受制于人员配置、业务技能等因素制约,往往无法做到深入、高效的现场核实。另外,若纪委监察人员在相关证据未全部核实情况下,贸然直接接触相关人员,往往能够打草惊蛇,对线索取证造成不良影响。针对上述制约因素,纪检监察可以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开展现场取证工作。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对于日常审计监督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可以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由纪委统一协调,纪检人员按规定程序积极跟进介入,加大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力度,增强监督的威慑力。

二、发挥金融企业纪委在内控监督体系中的教育作用

教育是预防腐败的基础。太保集团纪委提出要:“提高教育实效,改进教育方式”,形成的教育、制度、监督为重点的三位一体廉政体系:

1.深化廉政教育

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法纪观教育,使他们真正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同时通过学,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坚定理想信念,“不想”腐败。

二是开展日常教育,构建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平时干部大会、党员大会、干部任免谈话、经常开展廉洁从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廉政教育活动,如读党风廉政书籍,参观廉洁自律图书展等。

2.弘扬廉政文化

一是在内容上,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反腐倡廉教育全过程,注重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丰富金融廉政文化的内容。

二是在形式上,创新金融廉政文化载体,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使员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

三、发挥金融企业纪委在内控监督体系中的预防作用

预防是反腐的关键。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对金融企业来说,内控体系的重点要加强对内部授权的控制、对财务内控更加严格、对信息系统内控要求更高。

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一是制定严密的业务控制流程。根据保险业务特点,保险公司应重点对核保、承保、给付、理赔、保全、资金收付、单证及印章等关键环节的业务流程进行科学设计,每一个流程点都要特别注意审核、授权、批准等关键节点的风险控制,重视前后环节的相互衔接以及相关环节的逻辑勾稽关系与校验功能设计,确保各环节业务档案生成、记录与保管的安全性。

二是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建立授权审批制度,针对交易规模、业务种类等设定每一级别的授权及审批权限;合理确定不相容岗位及职责,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实施轮岗与重要岗位强制休假制度,定期组织业务自查、交叉检查及工作报告,及早发现舞弊苗头;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及晋升机制,形成合理的激励及约束机制,消除舞弊的“合理化借口”与“压力”。

三是强化业务操作系统风险控制。业务操作系统的设计和更新必须符合业务流程的管控要求,尤其对于关键环节,应充分重视新技术、新工具和新系统运用可能会带来的局部性、阶段性系统功能缺陷,并通过反复测试、系统校验等方式对系统设计加以优化和完善,防范系统控制漏洞。

2.严格落实廉政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人,把责任制的执行始终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类工作中:

一是强化定期检查,对好的表扬,差的批评,有问题的限期整改。

二是坚持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评优晋级、奖惩挂钩。

3.构建纪检信息系统

为发挥纪检监察工作集中化管理优势,太保集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了纪检监督信息系统,实现了纪监信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目标:

一是实现了纪检监察、内审、合规公用功能信息共享。

二是建立了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管理子系统。

三是建立了案件管理子系统。

四是建立了廉洁风险自查子系统。

五是建立了纪检监察文件库。

4.建立纪检纠偏制度

纪委对监督对象在决策、执行、管理、守法、廉洁以及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的偏差,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

四、发挥金融企业纪委在内控监督体系中的监督作用

监督是防腐、反腐、“不易腐”的保障。金融企业纪委在发挥监督作用时,必须牢固树立围绕企业战略发展、服务大局的思想。要始终坚持把纪委工作放在企业发展的大局来认识和把握,本着既有利企业发展,又不放松监督制约的要求,紧紧围绕企业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跟进,全程保障,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正确处理全面履职与重点监督的关系。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还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工作。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维护资产保值增值等关键领域上,切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还要注意,纪委在履行职责时,保障党员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1.实施对领导监督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管理岗位人员的监督,由工作圈逐步拓展到生活圈、社交圈。

2.实施全方位监察

通过实施全方位监察,纪委可以融入企业中心工作。

一是,围绕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发现管理的短板。

二是,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履职监察,及时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通过全方位监察,督促企业改进管理方式,优化作业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环节,进一步强化内控体系建设。

3.建立反舞弊机制

建立金融企业“防、查、罚”反舞弊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合规及业务条线共同参与的反舞弊工作机制。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合规及各业务条线应加强联系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共享反舞弊工作信息,以建立舞弊案件调查和协查制度为抓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合规及业务条线各自的专业优势和技术力量,提高反舞弊工作效率。

4.运用技术查腐弊

运用大数据时代新数据,加大反舞弊检查与审计力度。公司内部审计及检查部门应充分利用新型计算机处理系统,通过建立数据模型、分析脚本等方式加大对海量数据的汇总分析与疑点揭示力度,主动通过日常专项检查机常规审计项目多发现舞弊线索,并深入检查,提高反舞弊检查的威慑力度。

5.完善举报机制

提高舞弊发现的及时性和可能性。应建立举报管理制度,由监察部门或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举报受理中心,制定举报受理、调查、处理的管理办法,对举报行为进行记录、汇报、调查和后续跟踪,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此外,应建立举报渠道,明确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建立举报信息保密制度,鼓励群众提供举报线索。

五、发挥金融企业纪委在内控监督体系中的惩治作用

金融纪检书记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督促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2.加强局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干部管理机制,通过强化教育、严格制度,增强干部队伍整体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责任建设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治活动,坚持不懈纠正“”,警醒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管住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做到防微杜渐,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

3.狠抓源头治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等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各项活动,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对文化、体育市场监管等执法类风险,建立科学合理的防控监督机制,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融监督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4.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文化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严格实行专款、专户、专项,严格按照程序实行逐级审批财政拨付,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防止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5.支持派出纪工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工作联系、及时交流沟通,解决重要问题;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和配合派出纪工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二、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的第一责任清单

1.根据区委和区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区文化系统的实际,及时主持召开会议,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检查考核亲自参加。

2.监督检查文化系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监督检查局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

3.督促局班子成员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4.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作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5.大力支持派出纪工委工作,与派出纪工委书记就重要监督事项的沟通协商原则上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就文化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每年不少于一次,重要情况应及时沟通协商、交换意见;加大对派出纪工委聚焦主业、履行职责的支持力度,为派出纪工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负责办公室、体育科、产业科、全民健身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副局长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清单

1.抓好分管的文化科、文化馆、图书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中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

2.认真贯彻执行局班子的安排部署,主动承担局班子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各项主要工作;每半年向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和移交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3.主动了解掌握分管科室和单位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进行谈心谈话、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加强教育引导,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分管领域的工作实际,细化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

4.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5.支持派出纪工委履行监督职责,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支持派出纪工委依纪依规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责任人,每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局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二级单位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任务明细表。

(二)建立局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之间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真诚的谈心谈话。

金融纪检书记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年,**局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旗委、纪委监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部署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政治文化建设、作风建设,努力为服务全旗金融领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障。

一、 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筹谋划推进。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委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部署,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聚焦中心、紧盯问题、标本兼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专题党风廉政作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理论中心组安排《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专题学习2次,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着力抓好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准确把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制定《**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分解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形成良好的勤政廉政的工作环境。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领导、业务部门逐一对应、逐一落实。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主动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供组织领导保证。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为全局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3次,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发挥制度在源头的基础性作用,构筑起预防腐败的“防火墙”。建立健全了主体清晰、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执行责任体系,推行了“立即就办,当日事毕”的工作法,机关作风进一步呈现制度化、规范化。

(三)适时开展专题学习及警示教育活动。始终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宣传工作格局。利用党员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自治区、**、旗委相关规定,做到了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三保证”。充分利用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坚持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观看了《权》、《不可逾越的底线》等警示教育片,以典型案例促学习,鸣警钟。使全体党员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了廉政之基。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班子成员自行“体检”,经排查领导班子严格落实扫黑除恶责任,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

着力做好“七五”普法工作,集中组织班子和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3次,重点学习了《民法典》。扎实开展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共实施集中学习1次、领导领学1次、外出培训2次、考试检验1次,取得了深入领会、指导工作的良好效果。开展法制宣传2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转发评论相关法律事件100余次。提升了领导班子整体法律素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想更加入脑入心。

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班子成员遵纪守法情况。班子成员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旗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民主决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均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严格遵守组织、人事、财务等各项纪律,带头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全年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主管分管责任,坚持管分管业务工作必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做到了“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坚持管业务工作必管干部作风,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将督查情况与年终评先评优、干部任免挂钩。定期对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

(一)严格贯彻“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中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大宗商品采购实行询价制度,避免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营私舞弊和铺张浪费现象。

(二)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情况。领导班子始终坚持用党纪政纪约束自己,带头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未出现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等现象。严格贯彻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未利用职权之便,进行“吃、拿、卡、要、报”。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玩电脑手机游戏、不上网购物、不随便外出办私事,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和外出登记制。在接待过程中,实行公务接待申报制和陪餐负责制,主动减少接待次数、控制接待档次、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班子成员对工作认真负责,没有推诿扯皮现象,成员之间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在日常生活中,领导班子成员对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教育、管理,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四、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金融纪检书记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执行土地法律法规,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现就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工作长效机制通知如下:

一、土地执法责任主体及共同责任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乡级土地利用和本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日常监管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乡、村两级国土资源监管网络建设,加强国土资源日常监管,对本辖区违法占地和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协助国土、公安、监察等部门查处违法占地和盗采矿产资源案件以及违法占地上建筑的拆除和复耕工作。

(二)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并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发改、公安、国土、建设、交通、工商、电力、金融、水务、法制等部门和单位,依照职责共同做好土地违法联合遏制工作。

国土部门是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主要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落实监管措施,预防违法占地的发生;组织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对违法违规用地案件进行查处。

建设部门负责对违法占地上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查处。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土地执法工作的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移交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予以立案查处。

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负责对国土部门和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依法处理;对国土部门建议立案监督的案件进行立案监督。

法院负责对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条件的土地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快立快结;涉及重大疑难案件,积极参与严格执行,与土地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

发改、工商、供电、金融、水务、法制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土地执法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联动和协作机制

(一)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遏制违法用地行为,确保辖区一年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15%,确保不造成恶劣影响及其它严重后果。

1、要建立健全由国土、发改、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财政、建设、工商、交通、法制、供电、金融、水务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土地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开展工作。联席会议要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在涉及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中的情况,研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联席会议由县政府组织,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需要临时召开的,可根据情况确定召开。

2、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违法用地行为,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以及国土、建设、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止。

(二)国土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1、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国土部门和基层所要坚持“每日一巡、每周一报、每月通报”制度,建立巡查台账和巡查日志,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对群众投诉、检举、控告或其他部门告知的涉嫌违法用地案件要在2个工作日到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每季度对各乡镇违法占地情况进行通报。

2、落实报告制度。国土部门要把本辖区内违法占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情况,以及对依法依规查处、移送公安机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困难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国土部门报告。对难以制止的土地违法行为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违法问题,要在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和上级国土部门报告。

3、发现涉嫌违法用地行为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对确属违法用地行为的,应立即责令违法当事人改正,立案查处。

4、国土部门应将违法用地情况及时告知发改、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建设、工商、交通、法制、供电、金融、水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各自职责,依据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5、对已立案的土地违法案件依法调查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又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应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自调查终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移送。需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的,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移送监察部门或相应的干部任免机关进行党纪政纪方面的责任追究。

(三)建设部门应在国土部门告知违法用地后3个工作日内,查处违法施工行为;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依法对施工单位、监理公司从严处理;给予限制其进入本地区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降低或取消施工单位、监理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处罚;应在收到国土部门书面告知违法用地后,在告知中规定的期限内暂停办理该地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四)公安机关负责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对国土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除案情重大、复杂的,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立案或不立案决定,并书面通知国土部门;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将案卷材料退回移送部门。

2、相关部门在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时,可根据需要请求协助,公安机关应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对妨碍、阻挠、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违法当事人,应按照110接警和出警规定赶赴现场协助执法,并依法从严处理。

3、对当事人阻碍国土执法部门依法执行职务或有证据表明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需要公安机关参与、配合的,国土部门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视情派员介入。

(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追究违法用地相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

1、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土地违法行为负有查处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对不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职能部门进行督办和问责。

2、纪检监察部门对国土部门移送的土地违法案件,应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国土部门;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国土部门并退回案卷资料。

(六)发改部门对已批复项目建议书,但未办理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七)对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工商部门不得核发有关证照。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的违章建筑不得批复增设平交道口。

(八)供电、供水部门应在国土部门告知违法用地后,5个工作日内停止供应。

(九)金融机构对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得发放贷款。

三、建立健全共同责任追究机制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或县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1、乡镇政府因组织不力,对违法用地没有及时有效制止,造成违法用地既成事实的;对相关部门的违法用地及其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不配合、不支持、推卸责任甚至妨碍、限制查处工作的。

2、国土部门未落实巡查责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发现本辖区内新发生违法用地的,未在规定期限内核实情况导致违法用地行为未及时制止的,对违法行为不能制止未在规定期限内告知县政府或相关部门的。

3、建设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查处违法用地建设施工单位的;在收到国土部门违法占地书面告知后,在暂停期限继续办理违法占地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

4、公安机关对妨碍、阻挠、围攻、殴打依法进行土地执法的工作人员等行为,接到报告后没有依法处理的;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土地违法案件未在规定期限内立案调查的。

5、供水、供电部门没有查验建设、规划和土地等合法手续,给予新装供水、供电的,以及接到违法用地及建设告知后,没有在限定时间内停止供水、供电的。

6、国土部门查实违法事实后告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有其他未依照职责依法处理违法当事人行为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或县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1、乡镇政府经诫勉谈话后,对违法用地行为未在限定期限内组织整改的;对违法用地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2、国土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查处职责,导致违法行为在违法用地初期未被查处的。

3、建设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查处职责,造成重大违法用地的违法建设案件既成事实的。

4、公安机关对妨碍、阻挠、围攻、殴打依法进行土地执法的工作人员等的行为没有依法处理的;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土地违法案件未在规定期限内立案调查,导致违法事实继续扩大的。

5、供水、供电部门接到有关部门书面告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对违法建设工程停水、停电造成重大违法用地案件既成事实的。

6、国土部门查实违法事实后告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有其他未依照职责依法处理违法当事人行为,导致重复违法或违法事态恶化的。

7、乡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同一年度内受诫勉谈话两次以上的。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中,对乡镇政府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评定为不称职,按照15号令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问责,并由县政府追究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乡镇政府经通报批评后,对违法用地行为未在限定期限内组织整改的;年度内所辖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因违法用地严重被市以上定为重点整改地区,或被定为重点督办案件的;因违法用地案件处理不当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造成群众集体上访和社会不稳定的;乡镇政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同一年度内受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

(四)、有关职能部门及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同一年度内受到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在年度考核中,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评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

四、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一)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组织保障,支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查处。

金融纪检书记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廉政教育创新活动。活动以廉政文化宣传为基础,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公开公平公正的人事人才环境、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环境、有力有效的社会保障环境,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干部职工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依法行政,廉洁履职,为确保全区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确保系统干部职工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拓宽廉政教育渠道

1、领导讲课带学,健全“周五开讲”制度。每周五局班子成员轮流讲党课,通过“上党课、受教育”,教育党员干部自重、自警、自省,做到廉洁履职、为民服务。

2、开展集中学习,实行每周三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结合“三会一科”,学、学《党内监督条例》、学《廉政准则》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撰写心得体会,教育党员干部提高思想素质,加强廉政意识。

3、进行自学、自我提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自学。有学习记录、有心得体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和业务工作实际,对照风险环节和风险点位,依法行政,提高廉洁履职能力。

4、组织活动实践学。组织党员干部到“故里”瞻仰革命先辈丰功伟绩,传承光荣传统;到“刘伯坚纪念馆”感受爱国主义教育;到将帅碑陵、烈士陵园、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接受革命先烈艰苦奋斗、敢于牺牲精神,激发昂扬为民服务工作激情;到化成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教育学习,洗涤思想、纯洁灵魂。

5、走基层,向群众学。

在5月农村农忙季节,开展春耕助农行动,带去农药、种子、化肥、资金帮助困难群众,到田间参加劳动,发扬艰苦朴素作风,深入劳动群众接受再教育。

6、学习先进人物、学习先进事迹。向人社系统的好干部兰辉学习,向身边的“全国满意公务员”洪高瞻同志学习,学习他们真心为民服务,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学习他们传递着社会正能量,是大家学习的好榜样。

(二)创新廉政教育模式

7、运用区人社网站,定期宣传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公开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各项作风纪律落实情况,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8、发挥单位短信平台、微信微博,向党员干部发放廉政信息、廉政格言、廉政图片,把廉政文化宣传融入到平常工作中,渗透到家庭。

9、用好机关楼道、橱窗、学习专栏,电子显示屏张贴廉政温馨提示,公开廉政纪律规定,公布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心得体会。

10、组织文娱、体育活动,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传播廉政文化,发放廉政宣传传单,进行廉政知识有奖问答,大家在愉悦的心情中感受廉政文化。

11、把握行业宣传机会,充分结合街头、集市、广场等地宣传社会保障政策、劳动就业政策的时机,开展廉政知识大宣传,让廉政文化走向社会、走向家庭、走向群众的心中,营造风清气正、洁身自好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廉政教育内容

12、学习党史。组织学习《》,熟知基本内容,把握规定要求,强化党员干部组织意识、纪律意识。

13、学党纪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六项规定》等党纪法规,严明党纪法规,自觉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

14、学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书记的

工作报告,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省委书记王东明的讲话精神、省纪委书记王怀臣的工作报告,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上市委书记李刚的讲话精神、市纪委书记罗冬灵的工作报告,区纪委第四届全会上区委书记张平阳的讲话精神、区纪委书记冯紫明的工作报告。

15、学习业务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学习《劳动法》、学习《劳动合同法》、学习人才人事法律法规,学习业务水平,提高为民履职水平。

16、学习纪律规定。学习《社保基金管理规定》、《社保经办人员纪律规定》、《就业资金管理规定》,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四)强化廉政教育形式

17、用案例警示人。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文化教育片,用案例警示人,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促使党员干部常常绷紧廉洁之弦,常敲警示之钟,把好前关,堵好后门,洁身自好,严于律己。

18、用活动塑造人。不断开展寓教于乐、具有吸引力、感召力、影响力的活动,营造廉洁从政的氛围,以净化党员领导的心灵,提升他们的素质,培养干净、干事的党员干部队伍。用活动来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使党员干部慎独、慎权、慎欲、慎微、慎终。

19、用情感化人。讲究方式方法,坚持以情感人,用情暖人,帮助党员干部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前途帐。从荣誉、家庭的幸福,个人的前途等方面入手,让党员干部明白一失足成千古恨,一着不慎就会身败名裂的道理,切忌为一己之利,触犯党纪国法,抱恨终身。

三、活动时间

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4月10日至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活动开展阶段,11月1日至30日为考核评比、建章立制阶段。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成立廉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和经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促进活动扎实开展。

(二)坚持三个结合。统筹安排活动各阶段、各环节任务,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廉洁履职为民服务相结合,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