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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

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

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1篇

一、实施岗责绩效管理的背景

长期以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管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一直是困扰基层管理的难题。岗位就是责任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该局通过开展岗责自查活动,发现一些基层分局岗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甚至贻误工作;有些人员有岗无责,工作中拈轻怕重,不愿多做工作,而部分同志工作量过于集中,责任大扣分多,考核奖吃大锅饭,挫伤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现行考核机制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针对这些问题,该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广泛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认为产生问题的根源在于岗责机制不健全,其中明确岗责是基础,绩效管理是关键,只有做到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较好地解决以上问题。该局从问题较为突出的基层分局抓起,梳理工作事项,设立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管理办法,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强化岗位责任的绩效管理,促进工作积极性的提高。

二、主要做法

(三)对号入座,组织定岗定责。每名国税干部原则上至少应确认一个岗位作为主岗,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能力选择一个辅岗作为兼岗。一是确定主岗。每名国税干部根据现行工作岗位明确一个主岗,作为基本工作岗位,主岗采取国税干部自主选岗和分局研究决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二是确定兼岗。在确定主岗的同时,国税干部可根据个人素质、工作能力等因素选择若干辅岗。辅岗采取竞岗方式,在分局公开竞争,辅岗报名人员只有1人,由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直接确定。三是岗位确认。组织填写岗位职责确认书,以示明确岗位和责任。四是岗位公示。岗位确定后,分局在本单位公示岗位确认情况,接受监督。

(四)严密组织,实施岗责考核。一是县局考核部门按月下发各科室对分局的考核结果,由分局落实到个人。二是分局考核人员结合县局考核结果并根据分局岗位绩效情况对分局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及时统计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县局考核部门。三是县局考核部门及时汇总考核情况计算每人应得绩效考核奖,并按月将绩效考核奖统计情况传递财务部门兑现考核奖。四是按月公示考核结果。建立岗责绩效考核结果公示栏,每月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增强了岗责意识。通过重新设立岗位,明确岗责,使每个同志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岗位是什么,职责有哪些,具体日常工作有哪些等,从而更好地尽职履责,提高了履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高了履责积极性,激发了工作动力。根据岗责绩效管理办法,每增加一个岗位,就会得到一个岗位相应的待遇,实现了责任、能力与利益的协调统一。一个单位内部岗位之间奖金差距达x元,彻底改变了过去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激发了工作动力,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2篇

围绕中央、省、市、县的中心工作,重点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六个突破”执行情况、行政效能建设情况、“三创”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开展督促检查。以维护上级的决策权威、令行禁止,确保各项工作“不悬空”。

二、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加强纪律检查纠正“”、“三不”问题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保持作风建设的持久深入,以坚决、坚定、坚韧的态度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贯彻落实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落实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在重大节假日和关键时间节点上进行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防止反弹。纠正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行为,治理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乔迁等名义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治理党员干部“庸、懒、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行为。

严格执行纪律。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对违反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组织处理等惩戒性配套制度,坚持以惩处治本为抓手,纠正立场不稳、精神不振、工作不实、执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检、自律不严、原则不强等8个方面突出问题,扭转不敢担当、不干实事、争功诿过等现象,处置工作不具体、不落实、不负责的“三不”行为。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遏止、严肃查处,及时通报,不搞特殊、例外,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加强监督、强化管理,着力规范制约权力运行的保障体系

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全面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以规范立体的“防御工事”,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建立“三早三卡”预警纠错机制。发现干部职工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三早三卡”机制的监测预警力和风险防控力,发挥“三早三卡”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方面的提醒警示纠错作用。

建立防微杜渐诫勉谈话机制。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严重违纪违法、工作失误和腐败渎职的界限,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着力完善抓早抓小机制,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采取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三重一大”报告制度、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构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一是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自律意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县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二是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增强崇廉意识。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工作职责上墙、风险提示上桌、廉政屏保上网、警言警句上廊。开展反腐倡廉知识竞赛、读书读报思廉、主要领导讲党课活动,组织倾听廉政主题报告活动等。三是开展感恩警示教育,增强拒腐意识。通过开展回忆人生历程品位幸福生活、学习案例通报、进行案情分析、计算腐败成本、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进行感恩警示教育。

建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三重一大”民主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各级科技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从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入手,构建公开透明、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科技计划项目监管机制,落实重大项目报告制度,确保科技项目发挥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密切干群关系。利用局域网、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党务政务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四、贯彻三转,履职尽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3篇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二届县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吏、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等重大部署,从镇的实际形势判断和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实际出发,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推出系列针对性举措,强化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约束,打造党和人民高度信赖、胜任正风反腐任务的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在我镇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中履职尽责,在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

二、活动内容

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对纪检监察队伍的要求,创三优就是要坚持打铁自身硬、践行“六项承诺”,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铸利剑就是要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认真履职中建功立业;树新风就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工作举措

开展“创铸树”活动,是“三项建设”活动和“两深”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重点是紧扣“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紧扣纪检体制改革深化“三转”,紧扣重塑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主要有强化党性锤炼、推动改革落地、提升履职能力、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纪律约束、加强激励关怀六项举措。各村党支部及部门要迅速掀起“创铸树”活动的热潮,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薄弱点、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开展活动的突破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努力抓出亮点和成效。主要举措如下:

(一)强化党性锤炼

1、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对照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省委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市委李仲彬书记提出的“三个带头、四个管好”和县委张根生书记提出的“三个标杆”等内容。上半年,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和分析反思,强化思想理论、纪律、警示、先进典型教育1-2次。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基层党支部“”、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

3、深入践行“六项承诺”。以“三优”为目标,晒工作、比贡献、立标杆、树形象。践行“六项承诺”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的内容,每季度检查一次。

(二)推动改革落地

1、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抓好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2、强化“两个责任”。分层分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社会评价、约谈等机制。推进“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

(三)提升履职能力

1、大抓“三转”应用培训、廉政法规知识培训和岗位培训,分层分类、缺啥补啥,解决好纪检干部在思想认识、能力素质、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今年对全镇纪检干部集中培训1次,提高把握大局、全面履职的能力。

2、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制度机制。出台纪检工作考核办法,突出主责主业,确保履职到位。

3、梳理总结十以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分析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制定整改措施。

(四)聚焦主责主业

1、严肃查处并纠正违纪政纪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和纠正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教育提醒干部在岗、业余和退休后都需坚守法律、纪律和道德底线,严肃查处各种突破底线的行为。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2、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紧盯“”的新形式、新动向,定期开展分析。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七项专项治理”、“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把顶风违纪“搞”列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

3、在扎紧制度笼子上发挥更大作用,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强化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全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次。

4、协助党委把好选人用人关。对中层干部、村干部的使用提拔上积极建议献策,尽最大努力防止用人不当。

(五)严格纪律约束

1、加强村级纪检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开展约谈、作风巡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2、严格选任村级纪检干部。对新任和提拔对象,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举报“凡提必查”。做好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加强新任和提拔纪检干部的审查。

3、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权力清单、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加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

4、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清除自身腐败。

(六)加强激励关怀

1、选树纪检干部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健全纪检干部业绩考核与使用有机结合的机制,进一步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2、探索纪检监察集体和个人奖励机制,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纪检干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成立“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镇纪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铸树”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纪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纪委副书记兼任,负责活动宣传、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简报和汇总上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强化督查,确保成效

“创铸树”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各支部纪检工作考核,作为纪检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各纪检干部要全面参与,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镇“创铸树”活动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巡查、阶段抽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活动开展进行监督检查,对活动组织不力、成效不明显,或整改问题不彻底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4篇

1、按时转段、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三月上旬,我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工作,总结了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安排了第二阶段工作。

2、制定下发第二阶段工作安排表。对查摆问题和自我整改两个工作步骤,在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上都做了具体安排和严格要求。

3、填报自查自纠表格。全局每个科室、单位和每个干部职工都结合实际,认真对照五治内容和十个不准、六个严禁找问题、找差距,深刻挖掘在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以及思想意识、精神状态、能力素质、履职尽责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填写了表格,对自查自纠和自评都填写了具体内容,切实把问题找全面、找准确、找深入。个人查摆出来的问题要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领导班子成员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发放问卷调查。共向全山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发放作风整治突出问题征求意见函40份, 目前已收回30份,评价情况:非常满意的22份,满意的8份,各有关单位和服务对象未提出意见和建议。

5、开展互评和领导点评。在前一阶段每位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自纠和互评的基础上,按照庐山国土资源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和转段工作安排,于3月29日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的互评和领导点评。会上,分管领导对自己分管的科室和每个人进行了认真的互评和点评;局主要领导结合实际,对副职、干部职工和科室单位进行了严肃认真和实事求是的点评,指出不足,提出整改方向。整个点评会,体现了诚恳和严肃认真,针对各岗位的每个人和各科室实际,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出了差距、得到了帮助、受到了教育、大家触动很大。最后,要求大家根据自查自纠、互评和领导点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要从思想意识、制度管理、方式方法、能力水平等多方面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自查整改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服务承诺。自查自纠表、整改措施和服务承诺经局党组审核通过后,对外公示,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6、下基层、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为民解忧解难。对垦殖总场、奶牛场、莲花林场、茶科所、云雾茶场、园艺场等单位,主要领导带队下基层,走访服务对象单位,召开座谈会,讨论协商解决用地、卫片违法用地,单位职工出路、发展方向、棚户区改造用地等难题和困难问题。进行了现场宣传政策、破解难题、指出了解决问题的操作方法和发展方向。

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范围和检查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劳动保障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政府纠风办、省审计厅、省卫生厅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四、时间和方法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分级实施,各级自查,上级抽查的方式。专项治理工作从2008年8月开始,2009年10月结束,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08年8月-9月)。

由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启动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

各省辖市按照省统一部署,成立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10月—2009年5月)。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和有关制度的规定,按照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的内容,组织开展自查。自查期间,一是要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予以纠正。二是要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尽快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提出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作核销处理。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将坚决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市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如期上报以下材料:

1.2008年9月30日前上报自查自纠工作计划,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并确定一名联系人;

2.2009年5月15日前,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3.每月5日前报告上月工作进展和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

以上材料分别由各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各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后上报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包括组织准备、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传真):025-83276061;邮箱:cw@。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6—8月)。

各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所辖县(市、区)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检查面不得低于80%。

由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市县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重点抽查,抽查面不低于50%。抽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得以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通过抽查,总结经验,指出问题,督促整改。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对重点检查的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四)总结报告阶段(2009年9—10月)。

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及抽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汇总,客观评价全省社保基金监管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基金监管的建议,形成全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于2009年10月底前报送部际领导小组。

五、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基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行行为是否规范,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实施。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将强化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纳入纠风专项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市、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地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认真抓好本地区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劳动保障、财政、地税、审计等部门既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监督部门,也是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者,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通力合作,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同志参加专项治理工作。要落实检查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监察部门要对各相关部门的履行职责情况和有关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监督和查处,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管理规范、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履行职责,认真搞好自查。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从执行社保基金管理政策,经办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基金管理,提升管理手段等方面入手进行自查。通过自查自纠,既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又要举一反三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

附件:**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附件

**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切实发挥省级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税局、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审计厅、省卫生厅等8个部门组成,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任组长,其他各成员单位一位厅级领导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设主任1名,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管副厅长兼任,副主任若干名,由省有关部门处级干部担任,其他成员单位各1名处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各地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部际领导小组和省政府、省纪委报告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规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税局、省审计厅、省卫生厅: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安排

(一)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各地区、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分析研究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后形成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