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月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全年订价:¥160.00
《新疆人大》由罗云(副总编)担任主编,创刊于1980年,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办的一本政治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参考文献:应以近5年文献为主,引用公开发行的新研究原著,勿引用译文、文摘、内部资料及转载文章,尽量不引用教科书。
2、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3、凡向本刊投稿者,除附有书面特别声明外,均视为投稿者承诺本刊上述各项要约。
4、来稿的注释均为脚注形式,每页单独编码。其他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项可参照本刊注释体例,对于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字数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5、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一)、1、(1),层次少时可依次选序号。
6、论文必须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合理;事实准确、数据准确、语言准确;内容丰富,文字简练,避免重复;条理清楚,逻辑性强,表达形式与内容相适应。
7、文稿必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物理量符号用斜体,物理量单位用正体。带有角标(主要是下标)的量请注意正确格式,非量的角标用正体,如角标本身为物理量,则仍为斜体。
8、论文若多作者署名时必须排序,应注明每位作者的工作单位和邮政编码。第一作者还须提供性别、出生年、学位、职称、是否为研究生导师等方面的信息。通信作者应注明联系电话及其电子信箱。
9、关键词:3-5个,以分号相隔。应尽量使用叙词,无法用叙词的则应根据文章内容合理提取反映主题的自由词。
10、正文按“前言、资料(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的顺序书写,为一级标题;以下各级小标题按照:一、(一)、1.安排序号。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77号
邮编: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77号
主编:罗云(副总编)
作者:--
作者:肖开提·依明
作者:李娜
作者:李娜
作者:李娜
作者:李娜
作者:--
作者:王华民
作者:--
作者:--
|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 被引次数 | 17 | 17 | 11 | 14 | 12 | 16 | 27 | 9 |
| 影响因子 | 0.006 | 0.003 | 0.004 | 0.002 | 0.007 | 0.013 | 0.016 | 0.003 |
| 立即指数 | 0 | 0.003 | 0 | 0.007 | 0 | 0.003 | 0 | -- |
| 发文量 | 360 | 339 | 300 | 303 | 313 | 355 | 331 | -- |
| 被引半衰期 | 5.63 | 6.75 | 6.5 | 5.33 | 6.5 | 1.67 | 3.75 | 8.5 |
| 引用半衰期 | -- | -- | -- | -- | -- | -- | -- | -- |
| 期刊他引率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平均引文率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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