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德育主任个人申报材料

德育主任个人申报材料

德育主任个人申报材料

德育主任个人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9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范围

省教育厅所设的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验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和评审。

在省教育厅以外设立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按相应的评审权受理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

二、评审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7号);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4号)。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并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和粤人发〔2007〕120号文有关规定,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计算机条件执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

各地各学校的申报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提高申报和评审质量,并逐步实现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

三、对职称申报若干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问题。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5号)要求,组建考核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申请认定初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考核认定,通过人员按资格审批权限报省直主管部门或市、县人事职改部门确认,颁发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省教育厅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考核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须报我厅人事处备案,考核认定通过人员报我厅人事处确认。

(二)关于教师资格问题。我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申报评审或认定讲师、高级讲师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已申请但当年还未获得批准的申报人员,可先提交申报材料,并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如申报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在当年各评委会学科组评审前获得通过(以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查询结果为准),可作为有效资格对待,否则申报材料不予上会评审。学校引进、特聘的专业技能型人才暂未办理教师资格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可申报或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关于教师的继续教育。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学习。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现资格以来每年都应有参加继续教育的记录,2011年参加的继续教育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关于论文代表作送审的要求。申报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人员须提交两篇代表作(论文或论著)。申报人将两篇代表作复印一式两份分别装入2个材料袋提交(每个材料袋装2份不同论文,不再退还),代表作原件与其他申报材料装入主材料袋提交。不按规定要求提交论文代表作送审的,一律按代表作不合格处理。

(五)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系列及专业的要求。申报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和专业,严格按照资格条件中有关“在职在岗”的规定。对不符合在职在岗要求的不予受理。已与学校签订了聘约(协约),实行了聘任管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符合我省资格条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现工作单位申报评审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人填写送评学科组名称时应严格按照我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高评委下设学科组名称规范填写,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应尽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通知》(教职成〔2010〕4号)中所列专业名称填写。

(六)关于缴交社保凭证的要求。申报教学、实验系列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缴交社保的凭证,可由学校统一到相应社保部门开具。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应真实准确报送材料并提供相应证明。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和省的职称政策,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和申报评审办法的规定,真实、客观、完整填报相关表格,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申报人同时须提供由学校或有关部门对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任教课程及课时、科研项目(课题)、论文(论著、教材)以及年度考核、担任班主任、本人实践及指导学生实习、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承担公开课、听课评课等方面的情况出具的有效证明。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材料。申报人所填报的各类表格之间相同的内容应当一致,不得漏填、涂改、造假。申报人在取得现资格期间,如有违规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必须在申报表的工作负面情况说明栏如实填写,不填写但经查实存在的,将视为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行为。

有关申报表格及填报要求可在我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1—1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申报人应分别填报不同的《申报表》与《推荐表》(附件2—5)。我厅不接收不按规范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推荐表》)。申报时间截止后,我厅将不再接收申报人及有关单位补充的任何材料。

(二)各单位应认真做好申报人材料的审核及公示工作。

1.各单位(学校)应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整理申报材料,并指定专人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申报人学历、资历、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论文(著)、课时数、年度考核、获奖证明、本人实践及指导学生实习、担任班主任、承担公开课、听课评课等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人所提交材料的完整、真实、准确。凡提交的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人审查原件,核实后在复印件上签写“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2.各单位(学校)要本着对申报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申报人在师德表现、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评价意见完整填写到《申报表》、《推荐表》相应的栏目中。各学校要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师德不端“一票否决”原则;要高度重视对申报教学系列教师获现资格以来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或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以及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取得的成果均可作为教师本人的教学业绩,坚持把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效评价。单位的推荐意见要客观准确反映申报人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推荐意见不能过于简单。

3.各单位(学校)应按规定要求及时将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材料(特别是申报人的《申报表》、《推荐表》)、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在单位显著位置或网站张榜公示。不便于张榜公示的申报材料,应统一、有序放置在会议室等场所对校内开放,以备查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投诉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结束后,由单位(学校)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附件11)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各地、各校可统一报送本地、本校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前公示情况。公示期间凡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结果应及时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没有评前公示情况的申报人材料,我厅不予受理。

(三)各单位应做好申报人材料报送工作。从今年起,各地的申报材料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集中报送,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报送。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区中职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含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学校)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要安排专人对每一位申报者的材料逐份、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凡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不得报送。经严格审核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送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应将申报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教育厅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的申报材料由我厅人事处审核。

(四)省教育厅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各地各校报送的申报材料组织初审。初审主要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方为正式受理。我厅按正式受理数通知各地或各校交纳相关评审费用。对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或不属于本评委会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同时书面告知申报人,当年不再受理该申报人的申报材料。

五、评审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即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每人780元(含论文鉴定费200元,教师进修学校申报人员不用缴纳论文鉴定费),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每人450元。各地各校在报送材料被正式受理后,凭我厅师资管理处开具的接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有关凭证到我厅办公室财务室领取缴费通知单缴纳有关费用。

六、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地各校务必于9月17日至28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将申报材料送达我厅师资管理处(省教育厅大院内高校教师住宅楼502房),逾期不予受理。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各单位和个人可在我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本通知、申报所需填报的表格及有关说明。申报人填报表格时不得随意调整表格格式。

附件:

1.送评材料目录表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

4.教师进修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5.教师进修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

6.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

7.证书、证明材料表

8.业绩、成果材料表

9.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

10.学科组名称

德育主任个人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党校;发展党员;研究

高校党校是在高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通过组织有关党的教学课程,对广大党员干部、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展开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培训的部门。对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言,党校的教育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加强高校党员发展工作已经成为高校党务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1.入党启蒙教育

学院党校在每年新生入校后,及时安排时间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入党启蒙教育,帮助其他们端正入党动机,鼓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踊跃提出入党申请,逐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力求在学生组织发展工作中,做到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

2.接收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人向所在党支部自愿提出入党申请,递交书面申请书。党支部应以班级或系部为单位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将每位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集中在一起,建立培养档案。

3.同申请人谈话

主要对申请人的入党态度和动机进行了解;对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进行了解,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申请人的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进行了解,以利于今后有针对性的引导他们参加党内活动。

4.对申请人的培养

申请人应每季度以书面方式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党支部派人就思想汇报中的内容与其谈话,了解掌握申请人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下一步的培养考察工作。

5.确定积极分子

积极分子基本条件:入党申请人的基本素质较好,对入党的认识比较明晰,入党动机端正、有一定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好,在工作、学习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确定积极分子步骤为:团支部推荐、党支部审议、落实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二、确定发展对象

1.确定发展对象条件和程序

党支部要根据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确定当年的拟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的条件是: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动机端正,学习成绩优异(每学期综合排名均居班级前15名),政治审查合格,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对象的确定,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发展对象所在的党支部开会讨论研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的汇报、党内外群众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可以召开大会对条件相对成熟、具备入党资格的对象进行讨论确定,总支审查同意,报上级部门审查并备案。

(1)政治审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对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觉悟和态度,特别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的审查;对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立场以及历史表现的审查;对发展对象本人的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的审查;对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以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的审查。

(2)党支部形成对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报告。政治审查工作结束后党支部需要形成书面综合性材料。政审综合材料是在政审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对发展对象较为全面的重要考核材料,也是党委审批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是未经过政审或者政审不合格的,无法发展其加入党组织。

3.入党前集中培训

通过举办短期的(不少于三天或者24学时)集中培训,让拟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包括党的性质纲领、思想理论体系、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员责任义务等有一个系统的认知,帮助其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拟发展对象在培训结束后,参加结业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4.入党前考核、征求群众意见

党支部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有关人员对拟发展对象的意见,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和学习成绩、道德修养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相关内容应做好详细的记录,最后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征求党外群众意见人数一般不得少于6人次,少于6人次的,支部要在汇报材料上加以说明。

三、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前期准备工作

1.组织部预审

在支部召开接收新党员的党员大会之前,各支部要将拟发展对象所有的入党所需材料分别建档,并报送组织部进行预审。组织部要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进行审核,主要对材料的齐全度、手续的完备程度和条件的成熟程度进行审查。

预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份);团组织推优材料;政审综合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校培训证明;学习成绩证明;征求群众意见说明等。

2.入党前公示

拟发展对象入党材料经院党委预审合格后,各支部要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将拟发展对象的自然情况、申请入党时间、列为积极分子时间、拟发展时间、近期奖惩情况等通过张榜公布、会议通告、网上公示等形式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进一步征求意见。党支部要指派专人对党员、群众的意见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形成书面情况说明,将公示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3.确定入党介绍人

中明确规定了必须要有两名政治立场鉴定、责任心强、熟悉发展对象的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方能申请入党。入党介绍人一般可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是发展对象自己约请的正式党员,或者党组织指派。

4.《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入党志愿书》必须由发展对象本人填写。拟发展对象要本着对自己对组织负责的态度,按照《入党志愿书》项目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逐项认真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工整。

四、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部大会之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对拟发展对象的评价和意见,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对发展对象的党性认识、入党动机以及政治觉悟等作进一步了解。支委会要认真审查拟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以及其它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经支委会讨论,拟发展对象的入党条件以及相关手续皆已具备的,可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2.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审查

各党总支召开支委会对支部上报的新党员材料和支部大会程序进行审查;对支部上报的新党员逐个进行审议,讨论通过后上级部门审核。

德育主任个人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府规〔2020〕2 号);

(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0〕3号);

(三)《深圳市文化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文规〔2020〕2号)。

二、支持对象

本扶持计划资助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生产和经营的企业或相关社会组织,已在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注册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并经审核认定为文化产业经营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备《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参展的展会已被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列入市外文化会展资助名录。 

(三)独立参展,并在会展展场租用独立展位展示深圳企业生产的文化产品。

(四)参加的展会系在2020年举办。

(五)同一会展活动已经获得我市其他部门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本资助。

四、资助方式、数量及范围

(一)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二)资助标准:主要对文化企业参展实际产生的展位费、搭建装修费、会务费、配套活动费用及差旅费(仅限于赴境外参加文化类会展,不超过2人)等予以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实际参展支出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资助范围

1、展位费:包括展馆管理费、展具租赁费、电费等费用。如参展企业已享受租金减免、价格折让、其他财政资助等优惠,则按扣除相应部分后实际承担的费用给予资助。

2、配套经贸活动费:对文化企业参展过程中参加交流会、论坛等配套活动发生的场地租金、会场布置、设备租赁、宣传资料等费用给予资助。

3、差旅费:对赴境外参展的文化企业工作人员按不超过2人/次,在展会期间给予交通、食宿费用补助。交通费和食宿费参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出国(境)人员标准报销。

五、申报材料

企业登录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申报系统(网址:wczxzj.szwen.cn),选择“文化会展参展资助”,在线填报申报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纸质文件原件。

(一)申请参加国内文化类展会资助,须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参展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2.费用明细表(开支项目、预算、实际支出、申请资助、凭证号、页码编号)。

3.展位费合同或组委会展位确认函,招展通知,展位费发票复印件(核对原件),企业通过第三方展览公司参展的,如审核需要,第三方展览公司需提供主展方与第三方的招展合同及付款凭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

4.展位安装合同、发票复印件(核对原件);其他所有相关发票、结算单据、凭证的复印件(核对原件)。若展位费已包含安装等其他相关费用,无须提供上述材料,在展位费合同条款体现即可。

5.企业参展展位效果图和带有参展时间彩色打印的展位照片(5张以上,要求彩色打印、清晰度高并注明照片内容)。

6.当地新闻媒体对展会活动的新闻报道(报刊杂志、门户类网站的相关版面)。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双面打印,编排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公章(骑缝章)。

(二)申请参加境外文化类展会资助的,须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参展资助申请表。

2.费用明细表(开支项目、预算、实际支出、申请资助、凭证号、页码编号)。

3.展方的邀请函复印件或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参展的批复文件。

4.与展方或有资格的组团单位签订展位的合同(协议)复印件,展位费收款收据(核对原件)。

5.展位安装合同、收款收据复印件(核对原件);其他所有相关发票、结算单据、凭证的复印件(核对原件),若展位费已经包含安装等其他相关费用,则无须提供上述材料,在展位费合同条款体现即可。

6.参展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盖有社保局电子印章的社保清单以证明是申报单位的员工。

7.企业参展展位效果图和带有参展时间的展位照片(5张以上,要求彩色打印、清晰度高并注明照片内容)。

 8.企业通过第三方展览公司参展的,如审核需要,第三方展览公司有义务提供主展方与第三方的招展合同及付款凭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

 9.参展人员的护照(复印首页和出入境记录页)。赴港澳地区参展的,通行证如无出入境记录,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区入境标签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中国公民查询出入境记录》证明。

10.当地新闻媒体对展会活动的新闻报道(报刊杂志、门户类网站的相关版面)。

以上材料须一式二份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骑缝章),涉及外文的材料须对照翻译好中文版本,A4纸制作,按顺序编号胶装成册。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4日18:00。

初审结果时间:2021年6月4日前,由申报系统反馈审核结果信息。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通过初审的企业根据系统信息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按本指南第五项指引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咨询电话:88101082、88101084

七、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八、办理流程

申报企业网上申报——网上初审——提交书面材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财务审计——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审议——社会公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达资金计划——拨付资助经费。

九、办理时限

此项目为2022年储备项目,2021年完成评审,2022年拨付。

十、其他相关事项

(一)我局没有和任何中介机构合作,也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企业在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审核、管理等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将按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列入专项资金失信名录或风险提示名单,向市相关财政资金管理部门予以通报:

1.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 

2.拒不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的。

3.违反规定多头申报专项资金的。

4.其他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

 

附件:文化类展会资助名单

 

 

文化类展会资助名单

 

1.德国科隆国际游戏展览会

2.德国多特蒙德创意设计展览会

3.韩国“G-STAR”国际游戏展

4.TGS 东京电玩展

5.日本东京国际设计制品展览会

6.香港国际影视展FILMART

7.香港国际授权展

8.澳门大湾区酒店文创产品展

德育主任个人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18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强化导师、学位授权学科负责人在吸引优秀生源和博士招生选拔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资源环境学院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资源环境学院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试方式的考生。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符合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报名

1.报名网址:yz.lzu.edu.cn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

3.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情况和有关要求按照《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执行,并登录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网站,在《资源环境学院2018年博士生报名须知》中下载所需要的报名材料。

注意:(1)请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各阶段已获学位(学历)证书编号等信息,以上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上一致,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2)按网报系统要求提交部分材料的电子版,作为准考资格复审的必要材料。(3)电子照片将用作考试、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校园卡等用途,请认真准备。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照片一般应为蓝(白)色底色的免冠头像数码近照,图像必须清晰,格式须为jpeg,大小控制在35k以内。相片尺寸为150(宽)×200(高)像素(pixel)。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提前按上述要求准备电子照片。严禁通过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电子版照片。

(三)报名考试费

1. 报名考试费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已获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00元,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9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10元。所有考生的报名考试费均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纳。

2. 未按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

(四)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材料的模板可在资源环境学院网站下载,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以EMS邮寄方式将有关报考材料于2018年1月9日前寄送到资源环境学院办公室,硕博连读考生将材料直接交到资源环境学院办公室。逾期未寄(交)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1.普通招考考生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1)《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博士生网上报名信息,须本人签字确认,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专家推荐书》2份:一份由考生硕士阶段的导师填写(非应届考生可由所在单位相当教授职称的专家填写),一份由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授填写。

专家推荐书是资源环境学院确定博士生考生报考资格的重要依据,推荐人须给予高度重视。专家推荐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说明与考生的关系和对考生的了解程度、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协作精神等。专家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客观的亲自填写,并签字密封。如果专家推荐书的传递过程和撰写真实性受到质疑,资源环境学院不再进行真伪判断,直接取消该生参加“申请考核”的资格。专家推荐书格式请从资源环境学院网站下载。

(3)《科研计划书》:考生结合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鼓励学生自主创新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题目、目的与目标、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除了寄送纸质版,还请将电子版科研计划书发送至ldzyhjxy@163.com。

(4)《兰州大学2018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以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主要结果)。

(5)硕士学位、学历证书(或证明书)的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②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

③中职或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若为公务员,请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还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硕博连读考生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硕博连读考生除提交(四)中普通招考考生需提交的(1)、(2)、(3)、(4)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兰州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专用)。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五)报考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申请条件统一完成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准考考生名单,将于报名现场确认前一周在资源环境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电话咨询是否准考情况。

(六)报名现场确认

1.确认对象:普通招考方式准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2.确认时间:2018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网页或电话通知。

3.确认地点:资源环境学院办公室(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观云楼1409室)。

4.有效证件: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提交申请材料中其他有关材料原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不全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核与录取

所有准考考生的各项考核均由资源环境学院组织实施,包括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考核的时间、地点详见学院网页。

(一)申请材料考核

资源环境学院按专业成立申请材料考核小组(包括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科研计划书,分别进行考核,并给出成绩。申请材料评价和科研计划书考核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考核

笔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两部分的考核。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笔试考核。

1.专业英语

主要考察各专业英语的应用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课

主要考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

(1)自然地理学专业笔试科目:自然地理学

(2)地球系统科学专业笔试科目:自然地理学

(3)人文地理学专业笔试科目:经济地理学

(4)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笔试科目:遥感与地理信息科学

(5)环境科学专业笔试科目:环境学

(6)第四纪地质学专业笔试科目:地貌学与地质学基础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1)政治理论:包括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科学哲学。

(2)自然地理学专业加试科目:全球变化,地理环境总论。

(3)地球系统科学专业加试科目:气候学、地貌学、综合自然地理学任选两门。

(4)人文地理学专业加试科目:人文地理学、旅游地理学。

(5)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加试科目:专题地图制图原理、遥感数字图像处理。

(6)环境科学专业加试科目:环境地学信息系统、环境生物学、有机地球化学任选两门。

(7)第四纪地质学专业加试科目:全球变化,地球科学进展。

(三)综合面试

资源环境学院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小组,对所有考生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专家小组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面试小组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素质、综合能力,对科研计划书中所提计划的阐述以及英语听、说、读等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无记名打分。每位考生的最终综合面试成绩为所有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向专家组报告,专家提问不少于10分钟。PPT内容包括:(1)基本情况;(2)前期成果介绍;(3)科研计划报告,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等。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院党委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安排专人(包括党政干部、复试小组专家、导师等),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参加复试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需到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须空腹,同时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成绩排名

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确定申请材料评价、科研计划书、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课、综合面试成绩以及同等学力加考科目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达到学校及学院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包括硕博连读生),按照申请材料评价占10%、科研计划书占30%,综合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进行排名。

2.成绩公布

全部考核项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考生的成绩在资源环境学院网页予以公布。

3.拟录取名单确定

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录取要求,结合本单位博士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最终审核。

四、招生纪律

整个考核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规定,除考试大纲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任何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在岗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五、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资源环境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吕卉

学院网址:geoscience.lzu.edu.cn/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观云楼1409室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911843

六、其他

德育主任个人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现将*省建设厅青建政[*]232号《关于*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人事局二00一年九月三日

抄报:省人事厅专技处。

抄送:本局各局长、专业技术人员科(5),存档。

*省建设厅文件青建政[*]232号

关于*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州、地、市人事(劳动)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青人专字[*]167号)要求,现将*年度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工作事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区、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认真学习省建设厅、省人事厅印发的《*省建设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青建政[*]214号)和省人事厅《关于*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青人专字[*]167号)精神,做好宣传工作,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凡申报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的,以及无建设工程中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地区申报中级职称的,由各州、地、市及省直有关厅局按《评审条件》初审合格后,出具正式委托函,按规定将评审材料报送省建设厅职改办,厅属各单位直接报送厅职改办。

三、申报推荐程序:有主管部门的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负责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审查,并报相应的登记注册部门审核推荐;个体从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材料报相应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层层审查、层层推荐、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逐级上报。所有参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道德实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凡越级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非国有制单位及个体从业者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按我省现行的报考,评审程序及条件,同步进行。

五、申报材料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年限,论文(著)和各种证书取得的时间均截止到*年9月30日。

六、职称外语合格证的有效时间均从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对不属于青劳人专字(*)13号文规定的职称外语"以培代考"培训对象的人员所取得的合格证,一律视为无效。

七、青劳人专字410号《关于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八、为严肃职称评审工作,使晋职人员名符其实,从今年起,取消破格评审条件。对确有真才实学和突出贡献、业绩,并得到社会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各单位将体现其突出业绩成果的材料并附单位专题报告,报送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省人事厅。

九、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报送材料:

1、州、地、市人事局(职改办)或省直主管厅局、地专级企事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的委托评审函1份;*年度拟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一式二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四份,中级一式三份;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中级20份,高级25份,所填文字内容必须打印;

5、最高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并复印件(1份);

6、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材料,如著作、论文、获奖证书,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等,工作业绩和学识水平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报送原件;

7、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论文(著)要求一律为核心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著)在2篇以上。

8、《单位推荐报告》一份;

9、评审表第9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一栏中除当年考核结论外,还应填写任职期间的考核结论及年份。

上述各种材料、表格必须填写清楚、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要求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印章不得复印),上报材料应由主管职称工作的人员专人报送。

十、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厅属各单位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应按本通知要求务于*年*月*日前报送材料,各州、地、市及省直有关厅局务于10月10日前将推荐评审材料报送省建设厅职改办,逾期不再受理。

教育、卫生、会计以及其它系列按该系列职改部门的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执行。

十一、评审费收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