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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中心科普工作计划

职教中心科普工作计划

职教中心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各普通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3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

1. 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4000人,其中安排在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下同)计划10500人,普通公办高校计划3500人。

2.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件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专转本”工作,计划300人。

3. 普通高校接收“专转本”计划由接收高校申报。各高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4. 接收高校要将“专转本”工作纳入学校本科培养规模,要根据“专转本”生源情况、自身办学条件和往年接收规模,合理地申报接收计划,其中二年级接收比例不超过50%。要按照本科专业与报考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认真制订“专转本”专业计划,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计划按附表数据库格式报送我厅高校学生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纸质文本须加盖学校公章,电子文本发至xuzhy@ec. js. edu. cn)。我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5. 接收学校应根据我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简章应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1. 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2. 针对上述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专转本”实施方案另行下达;少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由接收高校自主招生。

3.适当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选择少数高校进行试点,实现部分学生由接收院校直接考试录取。2013年,自主招生计划为350人,安排在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5所普通公办院校,只面向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招生。自主招生工作在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和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录取工作须在普通高校“专转本”统一考试学生报名前结束。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另行下达。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 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还必须具备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条件;三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还须具备能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的条件。

2. 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区醒目处张榜公布。

3. 志愿设置。2013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分公办批次、民办独立学院或二级学院批次录取。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同一批次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

4. 考试。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三年级统考科目及分值相同,分开命题和考试。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满分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江苏2013年专升本考试时间定为2013年4月20日。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和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在指定的地点报名。

四、转入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二年级、三年级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录取资格线,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高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对已被录取但未能正常毕业的三年级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2.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制定录取办法。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3. 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4. “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5. 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6. 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几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 “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 “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 “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 “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1. 接收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选拔、送考等工作。考点学校要积极协作、同心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的安全和保密。

2. “专转本”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监督,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专转本”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附件:

1.2013年“专转本”招生计划数据库格式

2.2013年“专转本”申报计划表(纸质样表)

职教中心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职业教育受我国经济转型期多重挤压

1.转型期职教受计划经济管理制度和市场经济管理制度的双重挤压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一方面是计划经济的管理制度还没有完全废除;一方面是市场经济的管理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另一方面是转型期产生的特定的,既非计划经济,又非市场经济的独特型态的管理制度。大教育下的职业技术教育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仍然是无序运行,普通教育的理念充填着整个职业技术教育界。97年后,除了《职业教育法》,一部分省、市、部门颁布了一些实施细则外,总体上没有形成一整套健全的适应市场经济的职教法法律制度体系。(这个法律体系包括:职教办学机构管理办法、职教拨款和经费筹集制度、职业技术技能鉴定标准体系、职教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评估体系等),我认为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1)社会总体对职教的定位,在理论上缺乏较为统一的认识,在实践上没有现成的模式可据。(2)缺乏对典型的,有全面推广意义的办学、教学经验的总结、提高及推行。(3)政府机构调整还未顾及职业技术教育,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机构虽然呼声很高,但实施中碰到许多困难,政府职能的定位还须等待;各级政府在政府行为上受某些领导偏见或认识不足的影响,法规制度形成的动力不足。如政府支持的专项研究,政府对制度的建设的迫切感、使命感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意识不够等。从管理法规,到政府的管理职能、政府管理机构组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观念的取向、所采取的措施等,既保留计划经济由政府包办“计划驱动”的那一套,又有新时期市场经济产生的“需求驱动”那一套,还有转型期“计划、规划前瞻不准确”的问题。(4)职业技术教育的社会地位实际上还未达到与普遍教育并驾齐驱的地位。重学术、轻应用;重普教、轻职教的思想还在教育界、社会上占统治地位,传统的价值观、质量观、评价观还被作为衡量标准套用于职教。(5)各种独立的职教管理标准、规程、制度,没有进行统一的整理、修订;质量考核标准,国际规程等没有全面引入职教考核制度。等等。

由上述原因可见,传统普教思维、理念和现代职教思维、理念的碰撞;新旧制度间的碰撞;制度不完善时期的制约因素与扩展需要同存,所引发的论争增添了改革的风火。

2.转型期职教受计划经济管理思想和市场经济思想的多重挤压

人常说“惯性是可怕的”。习惯了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职校的管理人员以及习惯了传统普通教育的教师、学生和社会,对学术型、研究型普通大学办学思想和管理模式备加推崇。他们习惯了传统普通教育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以及相对应的政府管理行为,认可传统教育的评价观、质量观、办学水平观,鄙视职业技术教育。他们虽然对照搬苏联50年代的经验有反感,但又对现代市场经济不理解,把资本主义30年代所实行的自由市场经济和现代市场经济混淆起来。他们的心态是矛盾的,其管理行动往往是投机的。职教机构的管理工作者和大部分师资受普通高校传统教学观、质量观和评价观的影响,他们重视理论教学,不注意或忽视技术技能教学;他们欣赏学术型、研究型人才的传统三段式教学,鄙视“以能力为中心”的职教试验;他们习惯于以教师为主导的,以课堂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而对实验教学、示范教学、研讨式教学不适应或看不起。

3.转型期职教受同时存在的落后的生产方式、生产技术和先进的生产方式、科学技术的双重挤压内外专家认为,我国下个世纪要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必须依靠引入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增值产业驱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落后的生产方式,生产工艺流程的产业不可能一日之间被先进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技术取代。这就存在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不断被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取代的转型过程。鉴于职教理论水平的有限与对生产过程工艺水平的了解不够,没有对专业教学模式进行全面的高水平的设计,难以与区域产业和目前管理以及今后发展所需求的知识技术技能紧密联系起来。二是我国职教师资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要,许多师资知识老化,实践技术技能缺乏,习惯于传统学科学术教学、对产业及相联领域工艺流程、管理技术了解不够。况且我国目前的职教师资培养提高措施也缺乏联系新生产工艺、技术的渠道和参与生产实践的要求,跟不上科技发展的步伐。例如沿海地区引进外资、合资发展了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达到了国际水平,而许多师资对之甚少了解或毫无接触,对国际规程,国际惯例,国际标准和管理规范不熟悉,当然所培养的学生其知识、技术、技能水平肯定是有限的,谈不上培养与国际接轨的职教人才。在知识经济时代的21世纪,如果我们的职教不引入先进的科学技术,生产工艺,还在灌输旧有的生产方式和落后的技术、工艺,则这种职教当然是落伍的了。三是我国职教的办学条件跟不上科技发展的需要。许多学校的实训工场、实验室设备简单、落后,而校外实践工厂、实践场所又缺乏先进的适合于职教的场所,也无法使职业技术教育与先进技术接轨,只能“纸上谈兵”。

4.转型期职教受传统普教的教育思想和现代的教育思想的挤压,变革与阻滞、保守与创新的冲击是教育思想论争的主调

由于现代教育技术的引入和职业技术教育异军突起,职教成为与普通教育并驾齐驱的一种教育。在整个教育界,教育思想的革新,冲突相当突出。传统普通教育,以课堂讲授学科知识为主,以应试作为教学动力的驱动和最终评价途径。了解普通教育价值观,质量观、评价观的许多职教管理人员和师资在实践中感到彷徨、无所适从、甚至抵触,反对。大多数人还未转过弯来或虽有所认识,没有新法(新的教育方法)。一部分平时注重实践环节的,通过学习、实践,很快就适应了职教环境;一部分平时注重学术理论探讨的人,或习惯于普通教育教学的人,教学现还未改变;而另一部分人,则在过渡时期、渗杂新旧。在我国经济处于计划经济时期,其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思想以行业、产业专门人才为中心;而在走向市场经济阶段的知识经济时代,教育思想应以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新型人才为中心。教育方法上过去主要是课堂讲授,职教和普通学校职业化课程,应提倡启发式、学导式教学。特别是职教技术技能教学,主要通过示范教学、学导式教学等方法培养“厚基础,高技能”的专门人才。随着现代教育技术的普及,职教从教学思想、教学手段、教学方法都与传统普通教育距离拉大。在这个转型期,教育思想的变革与阻滞、保守与创新的冲突,不仅在社会,在整个大教育,而且在职教机构内部(包括教师)在论争。也只有通过论争、试验和改革,才能使新的教育手段、教学方法适应职教教学的要求,真正办出职教特色。

5.转型期参与国际竞争和国内竞争的“竞争”思想冲击着传统的教育视野

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面向21世纪的转型期,要“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目前,应重点研究经济国际化中引发的高、中职教育与国际接轨问题,特别要注意“经济参与国际竞争和人才国际化”两大问题。职教机构要以国际眼光来培养人才,为增强我国各行业、产业的国际竞争的各种能力服务,实现走向国际市场的战略。随着21世纪的到来,经济参与国际竞争不仅对沿海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的经济地位、现状及未来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而且全国各地参与国际竞争也将逐渐扩大。以广东为例,进出口占全国40%,大量企业不仅从专业,而且从素质上;不仅是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合资企业,而且是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甚至个体户,都很大程度上参与了国际贸易和国际竞争。由于技术更新速度加快,企业、行业的生产技术、管理规程、产品质量都通过与国际标准接轨来增加竞争力;用国际质量标准管理制度对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认证越来越普遍,许多企业既将之作为营销手段,又作为企业内部工作流程制度。为此,这些行业、产业、企业都需要大量的国际型人才。这些人才不仅应具有参与国际竞争的观念意识,而且应具有适应国际竞争的才能。

我国目前的职业技术教育在人才培养上,一是缺乏培养国际型人才的紧迫感;二是缺乏对国际市场的了解;三是缺少对国际标准、规范和先进技术技能的学习、了解;四是师生缺少在国际竞争环境中体验、实习(在国外实习)的感性认识和机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国际竞争相比,国内行业、产业、企业间的竞争更趋火热,市场已从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从短缺经济(计划经济时期)变成过剩经济(市场经济时期),企业要生存,要盈利,必须从管理、产品技术创新、质量控制、营销手段方面优胜才行。职业技术学校与培训机构,除了给受教育者“竞争”意识教育外,同时应教会他们掌握尽可能新的技术、知识、工艺还要注意技术文化的养成和创造给他们更多的社会实践、生产实践机会,使他们在参与国内外竞争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二、多重挤压下的转型期职教,目前存在两大突出问题

1.继承传统与借鉴西方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从80年代引进西德“双元制”到90年代引进“CBE”,反映了各级政府和一些职教机构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上的盲目性、教条性,缺乏科学思想。下面仅就发展型态进行分析。

实用型

黄炎培先生创办的“中华职教社”成立80多年,是影响我国现代职教时间最长的学术研究团体,对我国现代职教发展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陶行知、黄炎培等教育家将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引伸到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陶行知以乡村生活为中心设置课程,注重劳动教育、因材施教并提出加强学生技能培养的思想。实用主义的影响,在80?90年代我国职教中有一个口碑是“管用、实用、够用”。这个口碑在我国还没有自己独特的模式,但是,这个“口碑”本身又是缺乏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规程和准确科学根据的模糊的、可塑性过大的职教型式,在90年代,逐渐被模块式课程思想所取代或淡化。

特色型

80年代初,德国的双元制模式被政府推荐,率先在华东、东北等工业发达地区推广。这个型式以“突出技能”为特色,强调社会、企业、学校、个人的融合合作关系。在该时期计划经济还未完全被市场经济取代时,职业学校与就业企事业间是“公对公”的关系,所实行的就业政策是国家分配,不存在失业问题。在当时企业生产科技变化不很大的情况下,职业技能教育对社会职业和企业生产的适用周期比较长,突出技能训练(特别是制式训练)所起的作用明显,对当时生产条件下的职工技能培训和教育起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职校与企业的关系的改变,科技发展使职校职业技能训练对社会职业和企业生产的适用周期逐步缩短,特别是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的产生,微电子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的逐步推广,对职教人才的技能、技术要求日新月异强调基础训练、基础理论知识和提高专业技术技能知识档次的呼声越来越高,双元制所需求的像德国那样的政府、企业、学校、个人合作关系在中国缺乏其文化背景、法律基础和社会支撑,逐渐显露其不适应性,难于全面推行。尽管如此,“突出技能训练、强调实践训练、基地的建设”的思想被认为是办出职教特色的重要标志。双元制模式经过中国式的改革,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符合四个合作关系条件下的中等职教,还在继续试验。

工专(师专)改进型

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高等工程专科学校,逐渐由本科压缩型的专科教育,改制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一些中心城市大学,从师专文、理科专业中派生出一批高职专业。这些学校或专业,普通本科教育思想和本科教材、课程的痕迹相当明显。有些已经办出了职教特色(如有名的上海电机专科学校、常州工业技术学院、惠州大学等);有些则还没有从传统普通工程专科教育中脱胎出来,分不清“高职”与“高专”。

模块型

90年代,各地又引进世界银行推荐的加拿大CBE模式。这个模式归结为“以能力为中心的教学”,把职业人才的知识与技能培养要求用“课程模块”一一对应,用活的课程模块与多方向的专业方向对应。受教育者根据个性选择和要求,选择适合的模块课程学习,教育机构也引导学生根据经济发展与就业机会来选择课程模块,达到预定的“能力要素”。CBE较为科学的课程设计与要求,无疑比“管用、实用、够用”进步。CBE产生于60年代。鉴于该时代科技发展,经济发达水平的限制及CBE主要以中等职业岗位为对象,对制式训练和科技度不那么高、变化不那么大的专业教育比较适合,许多高、中等职校在学习的过程中进行了改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了它在21世纪初科学技术发展迅猛飞进时,对信息产业、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专业的高级专门人才教育的不适应。有关专家认为,CBE模式在有选择的使用在某些传统专业、制式专业或科技度不那么高的专业,经过改造创新、有较大的发展意义,但对高新技术产业型专业的高级专门人才应采取“基础型”型式。

基础型

以综合大学职教学院为代表的以培养高职本科和高职研究生的试点院校,在研究世纪之交信息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等行业、产业“现场工程师”人才的培养后,注意到“宽口径,厚基础”的知识与技术技能在未来人才发展中的持续性作用,强调职校教育的奠基作用,强调创造精神和创新意识、创造能力,注意处理好长短期知识、技能与素质需求的关系,注重于较高水平的职业、技术、职业群、技术群型高级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开创了我国本科、研究生高职人才培养的先河,代表着我国职教向本科、硕士、博士层次人才培养的趋势。缺点是对高层次高职人才(如学士、硕士、博士)所要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技术与技能水平的定位、标准如何突出职教特色,还未有完善的、具说服力的、循序渐进的,有突破性的经验和实例,有待于下一步探索、定型。

多元整合型

一些学者在研究了普通教育“学科、学术本位”教学和职教“能力本位”教学后,从大职教的观点(普通高教是广义职教的一部分,专门教育是重要的职业教育,狭义职教是培养生产第一线的操作型、管理型人才的教育)出发,认为,必须根据专业的不同,其所需要的理论与实践知识技能含量的不同,素质要求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模式。不论是普教专业或者是职教专业(狭义的),不论是普教职业化或职教基础化专业;或者各种介于普教与职教之间的专门教育专业(如律师、农艺师、医生的法学、农学、医学等有关专业),不要刻意去强调普教、职教的特色;不要刻意去划分某一种训练是职业训练还是技术训练,是职业教育还是普通专门教育??而是根据所培养人才的素质、知识技能的实际需要和课程目标要求,进行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取舍。

问题是,是否由于某些介于普教与职教(狭义的)之间专门人才的教育问题,就去否定探索职业技术教育(狭义的)统一规律和特性呢?在狭义的职业技术教育理念下,探索其客观规律对它的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也可对专门教育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但应注意的是须对具体的专业、具体的课程采取对应的具体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条件和时间安排等教学要求,不能将广义职教的理念与狭义职教的理念借位。

经过多年的探索,各级政府和各个职教机构已经逐渐从继承传统和学习西方中清醒过来,企图构建适合于我国国情的职教模式。问题是还有一批同志在盲目的照搬与硬套之宫,不去研究这些模式的精髓,长处、短处、适用环境,从而使办学实践走弯路,阻碍了职教改革的健康发展。

2.快速发展中的职业技术教育面临严重滞后的专业设置、课程规划和教材建设问题单纯计划经济时代,职教专业的产生是根据国有企业、事业的需要布局,并仿照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派生出来的。随着改革开展与市场经济的产业和发展,转变了经济结构的组成成份(根据97年统计公有占43%、私有21%,其余为乡镇企业和外贸、合资企业),也改变了职教人才需求的组成格局;随着经济建设的活跃,高新技术产业份额的增大,职教各类、各层次人才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职教根据行业、产业变化的专业设置也随人力资本市场的改变而改变。由于市场的不成熟,政府宏观调控中,计划调控有时显得无所做为,有时又受办学单位利益驱动的左右;市场调控中一方面是不了解市场、缺乏论证、预测、造成决策错误,一方面是过份短视,听任利益的驱动。“热门”专业:管理类、财经类专业出现了“紧缺??一哄而上??过剩??调整”的过程。这个调整是教育在学习现代市场经济理论中对计划调控和市场调控把握不好所付出的学费。

职教中心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取得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

到201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的问题,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明显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初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开展四大主要行动

根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在“*”期间实施以下主要行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针对幼儿园、小学、中学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制定全市中小学生科学素质建设实施计划,落实科学素质教育的各项任务,建立和完善科学教育的评价机制,把未成年人科学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

2.开展课外科技教育活动。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金钥匙科技竞赛”、“快乐科学校园行”、“科普大篷车”、科技专家进校园、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

3.发挥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把科学素质教育成效纳入“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等评比标准,鼓励重视子女的科学素质教育。深入开展“母亲素质工程”、“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等活动。

4.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服务水平。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发挥青少年教育基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综合性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积极利用科技场馆、科研院所的科普功能,建设社会化科普教育基地。

5.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教育考核激励机制。把科学教育实施情况及其成效作为合格学校验收、星级学校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期间,推荐评选一批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推荐表彰中小学优秀科技辅导员。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实施农民培训工程。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围绕科学生产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继续开展农民培训工程,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提高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创业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的能力。“*”期间力争达到农业实用技术培训80万人、劳动力转移培训15万人、创业培训3.5万人,农业从业人员基本轮训一遍,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前普遍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

2.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建立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做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全面提升广大农户科学文化素质和科学种养水平。“*”期间,力争全市每年新增科技示范户5000户,辐射带动农户10万户,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定期举办科技活动周暨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社科宣传周、送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等大型科普活动,通过举办科技下乡、科技大集、专家讲座、科技入户和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保护耕地、清洁生产、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观念和知识,在农村形成崇尚科学、追求知识、科技致富、文明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

4.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培养一支专群结合的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传播能力。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支持一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促进农村科普体系建设。以“一站一栏一员”(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建设为重点,发展乡村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队伍,不断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一批集推广、培训和示范于一体的科普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适应城镇化加速的新形势,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

2.开展城镇劳动人口技能培训。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继续教育,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期间,力争培训城镇劳动力30万人次以上,其中,再就业培训10万人次以上。

3.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培训、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充分发挥企业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文明职工”、“讲理想、比贡献”、“职工职业技能大练兵”等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

4.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大力开展科普示范城区、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市民学校、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等阵地作用,深入开展“科教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积极创建各种类型的学习型组织,建立覆盖各类人群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社区学习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对干部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培训。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着力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全面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到2010年将科级以下公务员轮训一遍。

2.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教育和培训机制。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院校)要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普及。举办讲座、报告会等科普活动,编辑出版相关的科普读物,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积极参与科普活动。

三、实施四大基础工程

配合上述行动计划,“*”期间重点实施以下基础工程: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县及县以下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

2.加强科学教育辅导员与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各级学会、协会的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建立中小学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重点开展对农村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的作用,积极组织大学生担任中小学科学教育志愿者。

3.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4.加强中小学校科学教育设施建设。中小学校要创造条件建立科学实验室,省三星级高中要创造条件建立技术实验室,确保技术课程的开放。在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中,要确保科普书籍占有相当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因地制宜建设富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场所及科普教育基地。

5.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社区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增强行政院校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单位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力度。鼓励和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调动科技工作者进行科普创作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科普创作、科技传播专业团体发挥作用。

2.促进科普资源共享。充分利用中国数字科技馆,结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校校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集成国内外现有各类科普信息,通过互联网等方式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不断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针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送到基层。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综合性报纸科技栏目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等,向公众传播科技动态和科技知识。在市县电视台推广《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

2.扩大科普出版物发行。加强网点建设,推进科普出版物在基层和农村的发行工作。

3.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科普宣传。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及时向公众进行科普宣传,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科普设施建设。要把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功能互补、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科普场馆网络格局。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面向群众、充实内容、改进服务、激发活力。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捐赠、资助、投资兴建公益性科普设施和参与经营性科普场馆建设。

3.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创建一批部级、省级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推动各类科普示范基地设立公众开放日、科普接待日,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研发机构和生产车间等场地设施。

4.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建设科技活动中心、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终端设备等设施。加大青少年校外科普场馆、基地建设,加快“农家书屋”建设,使其成为农村重要科普阵地。

四、建立和完善四大支撑体系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制定表彰奖励政策,表彰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成绩优异的集体和个人。

(二)健全经费投入体系。坚持政府引导,鼓励社会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根据承担的科普任务,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通过有效运用政府的引导资金,促进全社会增加对科普事业的投入。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构建人才队伍体系。专兼结合,建立志愿者队伍,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全面提升在职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好科普专职人员技术职务评定工作,提高专业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鼓励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逐步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四)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全市公众科学素养调查,加强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进程的监测评估。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地区、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实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市政府负责领导《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成立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业绩考核。

职教中心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1.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各级政府的管理和投入责任。推进省部共建部级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各项工作,推动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和创新,启动*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支持高校开展省部共建、省市共建和校企合作,促进高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服务。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高校后勤改革,大力推动高校企业改制步伐,全面完成校办企业改制任务。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着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2.扎实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加强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制定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管理办法,推行办学信息公告制度,建立健全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教师权益保障措施。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做好民办高等学校设置工作。

3.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总体要求,做好配套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课题研究、教材选用、经费筹措、技术装备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2010年秋季起全面实施新课程。

4.稳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改革,做好省级以上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切块分配到初中工作。提高高考自主命题质量。调整完善普通高校、艺术和体育院校以及对口职教招生政策,推行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改革,继续推进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改革试验。研究制定高中新课程改革后的高考改革指导意见和方案。积极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和发展。

二、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5.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抓好中职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指导调研,突出实践特色,抓好整改落实。认真总结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成功经验,着力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推动各批次学习实践活动单位联动互动,努力构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6.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总结西部大开发十年和“十一五”期间我省教育事业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研究制定我省中长期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与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第二个十年行动计划,编制《*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改革发展规划》,明确“十二五”目标任务,理清未来十年发展思路。

7.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牵头做好《*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调研和立法准备工作。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开展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8.加强教育督导。推动完善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级政府落实教育规划优先、财政投入优先、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推动“三个增长”的进一步落实。启动“两基”迎国检工作,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抓好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为2011年顺利通过国检做好准备。做好石渠县“两基”过程督导和评估验收,确保我省“两基”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和督导机制,制定下发《*省关于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继续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调研。

9.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提升教育交流合作水平,以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为重点,加快“引进来”和“走出去”步伐。加强和改进出国留学工作,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做好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管理工作,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推动教育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进一步提升教育外事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学校灾后重建攻坚,切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10.又好又快推进学校灾后重建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加强质量管理,打好学校灾后重建攻坚战,确保春季开学灾区学生告别板房进入永久性建筑学习;到2010年底基本完成学校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11.推动建立教育对口支援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援建省(市)在互派教师(校长)和教育管理干部、选派教育专家到灾区指导工作、学校结对帮扶等方面与对口支援市(州)、县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逐步把工作重点从硬件建设转到软件提升上来,着力提高灾区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12.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突出重点,加大工程建设资金省级统筹和新增专项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市(州)、县政府责任,确保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加强指导检查,严格审计监督,建成“放心工程”。基本完成全省中小学校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13.加强重大项目建设与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快省直管学校灾后恢复重建步伐。做好“特殊党费”和港澳援建学校项目有关工作。推动实施第二期“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中央新增教育投资项目,抓好项目资金监管。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步伐、保证建设质量。做好高校、中职地方财政贴息贷款的使用管理工作。

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14.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在中小学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抓好学生社会实践,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完善省级中小学校风示范校评估标准,继续开展校风示范校创建工作。推进灾区少年儿童精神家园重建工作。加强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召开全省中职德育工作会议,以加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班级活动为重点,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中职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15.继续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贯彻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座谈会精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创新工作途径和方法。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对高职高专院校实施《*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开展督查。大力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进公寓、进社团。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丰富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高校师生思想状况滚动调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16.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体育课程要求,积极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冬季长跑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1小时,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组团参加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和校长论坛活动。推广我省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成果,推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17.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学习、实践、创新和适应社会等能力,不断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巩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深化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自制教具活动,推进实验教学改革,继续做好“*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校”创建工作。深化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双证书”制度、“订单式”培养和顶岗实习制度。

18.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抓住重点环节,集中力量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整治教师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收费培训、占用学生节假日集体补课和上新课、随意增减课程、下达升学指标、以考试成绩排名排位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规范办学行为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19.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省语言文字“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工作;修改完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和体系,开展第五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和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华诵·经典诵读”工作;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管理指导,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化建设、*语言文字网建设和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工作。

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0.继续大力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调整、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推动区域内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促进城乡和区域义务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着力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探索解决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教师队伍稳定和短缺问题,推进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指导成都市继续做好部省市共建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推动“*省义务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评估验收2-3个示范县。

21.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根据教育部的总体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的政策意见和措施,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和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做好普通高中教育成本调研工作,鼓励支持各地探索化解普通高中债务问题。

22.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以农村教育为重点,发挥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平台作用,加快全省基础教育资源库建设,逐步实现“班班通,堂堂用”。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普九”装备质量,提升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颁布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推行学籍电子化管理。

23.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召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落实政府职责,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

24.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实施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年度计划,继续实施富民安康工程、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教育项目和阿坝州大骨节病综合防治易地育人项目。切实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25.保障特殊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强特殊教育,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达到3.95万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城市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实施乡村教育发展五年计划,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

26.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做到“应免尽免”、“应补尽补”。资助普通高校家庭困难学生。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扩大高校学生助学贷款覆盖面。落实国家和省的规定,免除中职学校1-2年级涉农专业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为普通高中家庭特别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加大地震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灾区学生因灾失学。争取国家支持,启动实施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六、深入实施职教攻坚,提高中职教育发展水平

27.抓好对全省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宏观规划和分类指导。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职教攻坚。完成中职招生54万人目标任务。

28.推进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继续实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健全完善学生教育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启动实施彝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扩大彝区中职学校招生规模,推进彝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29.加强中职学校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分专业生均经费拨款标准,推动建立中职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管理办法。加强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探索建立中职学校科学评价和考核机制,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以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校为契机,加强重点学校和专业建设,切实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

30.加快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推动中职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通过中职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建立以行业为纽带、校企合作的集团化办学实体。大力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切实提高中职教育的适应性。

31.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以“9+3”学校为重点,加大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投入。抓好农村中职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推动市、县加快改善农村中职学校办学条件。

七、深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2.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特色专业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精品课程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训基地建设,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加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外部评价,开展教学工作专项督查和情况通报。组织实施高职院校新一轮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实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加强高职院校内涵建设,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办好广播电视大学。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开展适应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要的继续教育。

33.抓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工作。以优化结构为重点,做好全省专业学位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硕士层次专业学位教育。做好20*—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评审。加强对部级、省级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34.加强高校科技创新。继续抓好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以科技创新基地为平台,实施科研重大培育项目。启动“*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加强青年科技学术带头人培养。继续推进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升高校服务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能力。

35.切实做好高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年度招生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继续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全力促进大学毕业生充分就业。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月底达到75%。

八、实施人才强教计划,强化教育发展的人才保障

36.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加强教师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教师的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和纪律意识。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37.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加强校长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开展农村中小学、地震灾区校长和高校校级干部以及市(州)、县教育局长培训,做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和研修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省教育厅机关干部和市(州)教育局干部上派下挂锻炼工作,提高全省教育行政管理水平。

38.推进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三大计划”。做好民族地区和农村教师培训工作,实施第二批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组织送教下乡培训农村教师,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能力。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做好到期特岗教师安置工作。制定实施地震灾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继续通过编制内招聘、“特岗计划”、区域内调配和地区间交流等形式保障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师资需求。切实抓好灾区教师心理重建。

39.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健全具有职教特点的教师培养、选拔和聘任的制度。完善职业院校师资培训体系,拓宽培训渠道,加强省级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推行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40.加强高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做好“长江学者”、“”、“百人计划”、“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工作,重点抓好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启动实施高校骨干教师海外培训计划。继续开展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培训。健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发挥高校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的辐射带动作用。

41.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编制管理,推进中职学校人员编制标准试点。深化校内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做好在非义务教育学校和其他教育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九、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42.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师生员工。贯彻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省高校第十八次党建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高校党建工作。深入开展高校“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深化高校“四好班子”建设,组织开展第二次高校四好班子和“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加强高校“四强”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加强中职学校和中小学党建工作,扩大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党建“三覆盖”,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推动发展、凝聚人心、服务群众、促进和谐方面的作用。

43.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基建、招生、物资采购、校办产业等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教育内部审计作用。强化直属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教育系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增长和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教育惠民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44.加强行风建设。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积极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以信息公开为重点,深入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开展教育行风(校风)评议“回头看”活动,完善教育行风评议制度和监督体系,促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和舆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45.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突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以完善和演练应急预案为抓手,建立完善学校应急管理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扎实抓好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建设与管理,强化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推进农村学校卫生“四改一加强”工作,做好甲型H1N1流感及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安全。

46.坚持不懈抓好稳定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维稳责任。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定期开展稳定形势研判,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完善以校方责任险和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为支撑、商业保险为补充的教育风险保障服务体系,维护学校、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做好重大节庆、纪念日、敏感期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教育系统持续稳定。

职教中心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刚刚过去的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教育系统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注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破解上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有增量、有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十三五”教育工作开门红。

(一)教育结构调整成效明显。据初步统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同比提高4.45个百分点,达68.27%;义务教育巩固率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达93.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达82.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达32.6%。学前教育投入专项资金7.49亿元,实施新建、扩建幼儿园项目673个。召开学前教育现场推进会,组织339所一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490所薄弱幼儿园。昆明市和巍山县被认定为部级学前教育发展实验区。义务教育投入“全面改薄”专项资金47.72亿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30.41亿元,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召开义务教育均衡督导评估推进会议,43个县基本均衡通过国家督导检查,全省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县将达到52个,从根本上扭转了工作被动局面。普通高中修订《云南省一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规定》和《云南省普通高中办学综合评价方案》,完成11所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实现版纳、德宏、怒江、迪庆4个州理化实验室建设全覆盖。职业教育出台《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围绕云南重点培育的产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拓宽拉直职业教育成长“立交桥”。协调争取300亿元金融贷款,用于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9个职教园区投入使用,入驻中高职学校60所,入驻学生30.86万人。高等教育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国门大学建设,加快内涵发展和转型发展。启动9所转型“试点”高校转“示范”工作,遴选首批14个转型发展试点院系。遴选第五批14支高校创新团队、16个高校重点实验室和11个工程研究中心,加强2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16新型智库建设,启动莲华科技成果孵化转化示范区建设,云南大学启迪K栈众创空间建成运营。云南大学化学、微生物学,昆明理工大学工程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昆明医科大学临床医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昆明理工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2016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云南大学获批部级光电能源材料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昆明医科大学获批我省第1个教育部国际联合实验室。民族教育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率先在迪庆、怒江全境内和昭通镇雄、彝良、威信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施14年免费教育。组建民族团结教育专家委员会,成立省级双语教师培训基地。民办教育下达专项资金1.05亿元,加强民办骨干学校建设,成立云南省民办学校师资培训基地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云南省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智库。特殊教育投入专项资金6 600万元,加快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底标准。继续教育支持云南开放大学在高职联盟内积极探索学分制,加强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和函授站建设。

(二)教育质量持续提升。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民办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评选出123所省级文明学校,授予4家单位“云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召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场会,创建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5个(其中部级1个)、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4个(其中部级1个)和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6个(其中部级1个)。开展“共筑中国梦・同绘彩云南”高校形势政策系列报告会156场,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创建10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校。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4.79万人次,建立2个部级名校长工作室,评选认定“云岭教学名师”105人。启动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和卫生监督校园行动五年计划,出台《云南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办法》。创建“毕业邦”APP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全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8.8%、年终就业率为97.6%,分别同比增长0.9个百分点和0.2个百分点;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的毕业生超过9万名,实现初次就业率、年终就业率和基层就业比例“三提高”。

(三)教育发展活力争相释放。滇西应用技术大学试点招生,总部和特色学院建设加快推进。制定《云南省依法治教规划》和《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稳步推进7所民办高校章程核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获教育部同意备案,出台《云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实施方案》。省政府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5所高校签署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委厅及时成立了校院合作处推进协议落实。加快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出台《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与教育部签署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国家汉办在云南大学设立“一带一路”南亚东南亚国家汉语推广基地。通过组织第九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圆满承办第十一届孔子学院大会,大力提升了云南教育对外开放的形象。来滇留学生达1.43万人,同比增长18.2%。

(四)教育公平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累计投入“全面改薄”项目资金250.8亿元,开工面积1 281.4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992.82万平方米,完成设施设备购置37.82亿元,分别占五年规划的73.66%、93.11%、72.14%和63.9%。下达义务教育保障资金82.51亿元,惠及学生564.72万人;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41.46亿元,惠及学生482万人。资助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56万人次,资助资金41.5亿元。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70%的学校接入了互联网、65%的普通教室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73%的教师建立了个人空间。妇女儿童工作分别获国家、省级表彰奖励。

(五)教育精准扶贫措施有力。先后出台《云南省加强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和《云南省“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程方案》。各高校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各项任务,用心用情用力,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扶贫、科技成果扶贫、特色产业扶贫、专业特色扶贫四大工程。委厅机关、招生考试院和38所高校及其附属医院共选派驻村扶贫干部317人,覆盖全省40个贫困县,据初步统计,一年来,共为扶贫点协调实施项目914个,投入资金4.48亿元。

(六)教育保障能力全面加强。突出党建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建党95周年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系列活动。狠抓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开展中小学党建工作调研,出台《关于党规进课堂教学指导意见》。稳步推进省委巡视高校整改落实和“回头看”工作。实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督导全覆盖。加强高校统战工作,制定《云南省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实施意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及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师德师风、校园欺凌等专项治理,推广学生食堂“6T”规范化管理,整合规范学校保险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时不我待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教育工作新特点。一是要深刻认识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全面化;二是要准确把握教育对象群体的多元化;三是要主动了解社会对教育需求的多样化;四是要充分认识全民学习的终身化;五是要主动适应教育发展环境的开放化。

(二)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和云南跨越发展。我们要更加主动融入国家战略,更加主动服务云南跨越发展与全面小康,更加主动服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O,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精准发力,在“五网”建设、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中主动作为,为云南开创跨越发展新局面、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三)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通过去年“补短板”专题调研,我们摸清了家底,找准了短板,认清了形势,提出了初步方案。总的来看,我省各级各类教育都不同程度存在短板,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又是短板中的短板,教育硬件和软件上的短板大体相当,必须“软硬兼补”。具体的讲,云南教育有五个方面的短板:一是主要指标较为靠后。二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三是优质教育资源稀缺。四是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五是教师队伍建设步履艰难。

三、努力开创云南教育跨越发展新局面

今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锁定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提质量、补短板、促公平、调结构、推改革、抓保障、强党建”为主线,以民族、山区、贫困地区和边境一线教育发展为主战场,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为主要任务,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云南各族群众满意的教育,开创云南教育跨越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做好今年的教育工作,要立足省情教情,牢牢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内涵发展;二是提速发展;三是确保安全。

围绕上述三个原则,今年要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入推进教育内涵发展

一是强化立德树人中心环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加强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大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继续开展“圆梦蒲公英”“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和“彩云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竞赛”活动。继续组织实施高校形势政策报告会,办好校园文化节。深入开展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教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协调发展。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开展品德课教学督导评估,推进学科德育渗透。办好家长学校,广泛融合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育人合力。

二是构建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转变育人模式,在中小学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和使用,启动实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计划。强化中小学劳动教育,开展高校示范性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学校美育和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体育竞赛和锻炼活动,评选学校体育标兵。继续实施卫生监督校园计划,做好教育系统禁毒防艾工作。制定《云南省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规划实施意见》,继续推进“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工程”,做好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工作。

三是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增强教师职业幸福感,继续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国家部署做好我省高校职称评审权改革相关工作。深入实施《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督促各地落实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继续实施“特岗计划”,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科学配置教师资源。着力增强教师执教能力,深化“国培计划”、省级培训改革,重点对乡村教师和校长进行专业化全员培训。实施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工程、校(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教师工程、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工程,遴选认定一批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开展地方定向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引导、督促高校改革师范生培养模式,探索中小学“全科教师”“一专多能”教师的培养路径。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和交流制度,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着力加强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建立“特聘教授”制度,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科研学术带头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让每一个教师都要专注教学、重视教研、用心育人,千方百计把每个孩子培养好。

四是完善质量控制机制。推动落实《云南省义务教质量提升计划》,推进教研工作转型发展。做好新课程改革,把课程教材建设作为提高质量的关键,加大对地方教材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审核把关的力度。推进教科研机构和队伍建设,抓住教育教学关键环节,加强校本课程开发研究和指导。开展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科研部门、教育评估机构的职能,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逐步完善评估工具和体系。

五是提升毕业生就业和创新创业水平。推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进一步向重点领域输送高校毕业生,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条件艰苦地区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加强创业就业指导体系建设,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规范校园招聘活动,打造立体化、个性化、精准化的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支持高校加快创业学院、众创空间、双创基地建设,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培育高校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的力度。继续推进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加强高校新型智库和人文社科基地建设。

(二)以补齐短板为突破口,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一是职业教育要在就业和升学上“双驱动”。利用好300亿元职业教育扶贫专项贷款资金,加强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准确定位,加快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基础设施、教学型技能实训设施和岗位专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采取集团化办学、联合培养、订单培养等方式,巩固和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优势。努力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各州市年度初中三年完学率均要达到95%以上。继续扩大五年制大专招生规模,支持有条件的高职学校与中职学校合作开办五年制大专。从2017年起,增加中职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压实责任严格进行考核。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通过完善和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探索扩大中职教育与开放教育直通车试点等方式,逐步扩大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入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打通从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建设一批示范性职教集团,着力推进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促进当地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精准扶贫。加大对职业教育招生、就读等方面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

二是学前教育要在总量和质量上“双推进”。抓住国家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机遇,加大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公办资源向农村聚集“兜底线”,引导社会办学向城镇发展,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快实现“一村一幼、一乡一公办、一县一示范”的目标,重点推进“一村一幼”,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通过充分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村级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迁建,确保每个行政村在村委会所在地办好一所村级幼儿园,将有条件的村小附设学前班改建为村级幼儿园,大幅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统筹城镇幼儿园布局,采取公民办并举的方式,扩大资源总量,缓解城市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稳步提高保教质量,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深入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幼教师资水平,加强省级指南实验区、实验园建设,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帮扶和指导。

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育,切实推进规模扩容和质量提升“双落实”。要统筹编制普通高中建设和发展规划,新建普通高中原则上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城市。继续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县一中标准化建设,新建、改扩建和置换一批公办普通高中,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发展,不断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规模,方便学生在当地入学,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因地制宜办好现有乡村高中。加强设施设备配套,通过内培外引,扩大优质高中资源。继续开展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教学综合评价工作,规范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和招生行为。要提前谋划好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指导普通高中学校科学应对“新高考”。

(三)以共享成果为目标,进一步扩大教育公平覆盖面

一是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合理规划城乡学校布局,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健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配套措施,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确保年内46个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推动已通过国家认定和实地检查的52个县率先向优质均衡和内涵均衡升级。

二是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出台特殊教育第二期三年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推进人口超过30万尚未建立特教学校的县加快特教学校的建设。加快特教资源中心和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全面开展“一人一案”工作,扎实推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特殊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健全和完善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特教组织体系。

三是大力推进民族教育跨越发展。推动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各项政策,加强民族教育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校作用服务民族教育发展。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学校管理,激发办学活力。提高民族团结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民族团结事业和教育事业深度融合,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科学稳妥推进双语教育工作,支持试点县大力发展学前双语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地区语言文字教育水平。

四是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坚持在精准资助、助困育人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提高资助标准和覆盖面,特别是要做好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工作,完善对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则补、应帮尽帮。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衔接,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和在当地参加高考政策,依法保障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益。完善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加强留守和在校期间的关心、照顾和救助,用心呵护每一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五是坚决打赢教育精准扶贫攻坚战。贯彻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深入落实《云南省加强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继续推进滇西人力资源开发扶贫示范区建设,继续争取教育部直属单位和部属高校支持,推动更多的扶贫项目落地,办好滇西领导干部扶贫开发专题培训班。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优势,认真做好“挂包帮”“转走访”相关工作。积极争取9个“直过民族”地区和政策尚未惠及的其余22个边境县实施14年免费教育。实施“直过民族”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攻坚工程。强化精准服务,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继续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四)以服务发展为导向,着力调整优化教育结构

一是启动“双一流”建设,提高高等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鼓励高校以争创一流为目标,主动向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看齐,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打造一流大学、一流学科。要明确学科建设在“双一流”建设中是基础,是核心,是重中之重。推动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着重培育一批转型示范高校。统筹推进高校布局调整和新建扩建,引导高校准确定位、分类发展。优化调整学科结构,促进学科交叉和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多样化培育各类急需人才。完善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培育高校国家及省部级项目、平台和基地。提升高校成果转化能力,促进“产学研”融合。

二是加快教育国际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教育辐射中心。深入落实云南省《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打造“留学云南”品牌,持续扩大来滇留学生规模。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扩大中外合作办学规模,稳步推进境外办学。加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鼓励各高校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及人才资源,促进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普通高中国际化办学。

三是发展继续教育,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积极推进开放大学和学分银行建设,构建继续教育资源平台,加快高校继续教育转型发展。职成教育要走出去主动与人社部门合作,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民职成教育培训网络,扩大农村职成教育培训覆盖面,支持职业学校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完成500万人次培训任务。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发展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形成校内校外相互补充,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区教育有机结合的良好氛围。

(五)以增强获得感为标准,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一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稳妥推进。落实好《云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制定工作。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推进综合评价录取、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等考试招生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录取批次合并改革等试点,推动我省高考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促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积极配合“一省一市”做好新高考改革录取工作,确保公平,确保稳定。

二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深化落实。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深入开展针对性调研,完善教育改革顶层设计。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调研,推动已出台改革成果细化落实。总结州市、高校经验成果和典型案例,指导和督促州市和高校落实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三是办学体制改革要积极探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修订《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服务,加大对民办教育的鼓励扶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加强和改进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引导民办教育提升质量、办出特色。

四是教育综合治理要不断强化。推进依法治教,完善教育法规规章,实施《云南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深化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核准民办高校章程,指导地方及省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章程建设,开展对已经制定章程学校执行情况调研检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深化放管服改革,改进教育管理方式,探索运用清单管理制度,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探索以学校“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相结合的复合性评估体系。

(六)以夯实基础为重点,强化提升教育发展保障水平

一是夯实学校办学基础。把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融入城镇化发展大局中,超前谋划,提前部署,特别是在城区土地规划中,更加注重预留教育用地。继续实施好“全面改薄”,完成好年度任务。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综合运用PPP、金融贷款等模式,多渠道引入建设资金,激发高校活力,盘活现有资产,促使高校有效化解债务。

二是夯实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基础。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引领“互联网+教育”行动,编制《云南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云南教育专网建设,普及多媒体班级教学,整合开发教育大数据。提高运用教育信息化的能力,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研究,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示范区域和示范学校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建设,建立教育信息化考评和督导评估办法。抓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三是夯实经费保障机制基础。督促各地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依法保证“三个增长”。落实完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等生均拨款保障制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6 000元。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会同财政部门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和学生资助政策。

四是夯实教育督导评估基础。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督促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以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为抓手,健全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进一步做好中小W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认真做好教育年度重点工作专项督导。

五是夯实校园安全基础。组织开展好省级平安校园创建考评,加强高校安全稳定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好《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校车日常监管。全面实施校园安全试点工作,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研究制定《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治理工作方案》,完善校园欺凌事件信息月报和媒体报道情况核报制度。

(七)以责任落实为抓手,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带头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严格执行《》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小落细落实。牢记“四个合格”要求,把它作为干部考核和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支持纪检部门开展工作。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深入推进省委巡视高校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好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虚化、淡化和党内监督“慵懒散”的问题。

二是强力推进学校党建工作。落实好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院(系)级党的领导,加强高校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双带头人”培养选拔。做好高校理论武装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省级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进高校统战工作再上新水平。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召开全省中小学党建工作推进会,推动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