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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犯罪心理课程设计教学模式

2019年,职业教育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这些举措旨在推动教师角色的转变和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设计等方面的改革。作为司法警官类职业院校的教师,笔者结合我院教学实际,在开展“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中,就《犯罪心理与行为分析》课程的建设和教学设计等问题,谈谈自己的设计思路。

一、课程定位

“犯罪心理与行为分析”是我院为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社区矫正等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本课程是一门理论十实践的课程,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在授课中讲授犯罪心理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经典犯罪案例的分析以及有关实务操作训练,旨在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犯罪心理问题的职业能力。根据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的要求,课程教学服务于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定位,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理念,注重提高学生对犯罪心理与行为的分析能力,以及运用犯罪心理的理论知识为实践服务的综合职业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让学生通过学习,掌握犯罪心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对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特点进行分析的职业能力,具备初步的犯罪心理画像的职业素养,为将来更好地从事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司法实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实训教学达到与工作岗位所需要的职业能力的无缝对接。

二、学情分析

在课程设计之前,通过对学生情况进行分析,针对性的调整设计理念和思路,为开展真正“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打下基础。

(一)学源批次

高职的学生来源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经高考后被录取的,俗称“统招”;二是经高职单招考试被录取的,俗称“单招”。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发现,这两类学生在学习习惯、学习态度、自我管理、心理素质等方面呈现出一定的差异。因此,在课程设计过程中,要因材施教,针对不同的专业、不同批次的学生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设计相应的教学方案,发挥其各自的优势,进行精准教育。

(二)知识储备方面

根据学院的教学进度安排,本课程设置在大二第一学期。此阶段,学生已经学习了不少专业基础课,比如《法律基础与宪法》、《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犯罪学》、《普通心理学》等,理论上具备了心理学、犯罪学、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专业基础知识,但在实际教学中发现有不少学生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扎实,综合应用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学习态度方面

因专科批次的学生人学成绩较本科生相对偏低,部分学生有着不良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不端正,自我管理能力相对较差。虽然在警务化管理制度下,学生较少出现逃课,但其上课散漫、玩手机的现象是极其普遍的。针对学生学习积极性普遍不高的情况,需要优化课程设计方案,在教学方法、授课内容、组织形式、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进和优化,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实操能力方面

专科批次的学生虽然基础知识薄弱,学习积极性不高,但是其思维活跃,相对于理论讲授更喜欢实践操作,动手能力强。学生虽然对于实践操作部分十分感兴趣,却缺乏深入研究、精益求精的探索精神。因此,在课程设计时,应偏重实践教学,多采取分组讨论法、案例分析法、现场观摩等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深入掌握专业技能,挖掘其学习潜力。

三、犯罪心理与行为分析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把“立德树人’,和核心职业能力培养作为课程建设的核心,坚持“思政教育”贯穿课程的始终,突出课程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紧紧盯住行业需求、牢牢贴近一线服务。课程设计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司法行政警察基层岗位对工作人员的道德素养与职业素养要求,将课程思政和职业岗位的素养内容贯穿始终,不断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切实培养高素质实用型的技术技能人才。课程内容的设计根据工作项目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构建教学模块,将每一个教学模块再分解为由案例支撑的多个任务,打破原有的以理论为主的传统内容结构和章节次序,实现“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理念。具体内容如下:

(一)与行业合作,共同开发设计课程

在课程开发前,教学团队对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一线行业的人才需求状况进行分析,同时对一线行业对毕业生知识、技能、素质等需求进行调研和整理,形成初步的课程体系。在此基础上,组织行业专家、实务工作者,共同探讨岗位需求,以明确职业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和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共同从司法实践的角度解析工作任务、设计课程标准和实训项目,共同开发课程的学习情境;之后结合行业专家的意见,对教材和教学文件、考核评估等方面进行修订,最终确定课程体系。

(二)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突出犯罪心理分析能力训练

1.课程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充分利用现实中发生的真实案例进行犯罪心理分析的实训演练,培养学生对犯罪心理和行为的分析能力,为以后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打下坚实的基础。笔者收集和整理了大量各类典型案例,供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课后演练使用,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典型案例的犯罪心理分析,并展开充分的讨论和点评,进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想象力,培养学生的犯罪心理分析能力。

2.本课程以培养学生过硬的心理素质和犯罪心理分析能力为主线,以具备司法行政行业工作岗位群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为目标,以实训项目演练为切入点,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重新设计、编排,具体内容由六大模块组成,分别是: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不同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不同犯罪类型的犯罪心理、不同犯罪经历的犯罪心理、反人类的犯罪人心理、刑事司法心理。其中设计了十二项实训项目,占总课时的47.2%。分别是:青少年犯罪心理、女性犯罪心理、老年人犯罪心理、职务犯罪心理、暴力型犯罪心理、物欲型犯罪心理、性欲型犯罪心理、报复型犯罪心理、毒品犯罪心理、网络犯罪心理、变态犯罪人心理、不同犯罪经历的犯罪心理。在实训教学过程中,依据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采用角色扮演、情景模拟、犯罪心理画像等形式的教學方法,让学生亲自设计、参与模拟侦查、讯问、心理矫治工作全过程,犹如身临其境,自己就是刑侦专家、犯罪心理学家,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案件分析的积极性,以达到提高学生犯罪心理的分析能力和水平,增强学生实战技能的目的。

(三)完善教、学、做一体的教学理念,突出多形式的实践教学

课程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不断完善“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理念。课程内容的选取、实训项目的设计,紧贴一线行业的特点及规律,准确定位各行业的核心职业能力,突出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如到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安机关、司法局等部门见习、参观学习、顶岗实习等,注重对学生运用犯罪心理的专业知识分析案件的能力、对犯罪原因的归纳和解释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引导学生将课堂学到的犯罪心理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四)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实现混合式教学模式

一是利用“职教云”网络教学平台,实现线上十线下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刑事执行专业部级教学资源库”的共享资源,建立《犯罪心理与行为分析》个性化课程,运用“职教云”平台,开展线上十线下的混合式教学,实现“互联网+教学”的教学模式改革。学生在课前可利用碎片化时间,提前对教师布置的内容进行预习和思考;在课中,教师用手机在APP平台上提问、测验、头脑风暴、小组讨论等,让所有同学通过APP参与到课堂中来,既能激发学生的“主人翁”的心态,又能改变学生上课玩手机的状态;既能与每一位同学实现互动,又激活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在课后,学生可以对教师的授课以及自己的听课进行评价、总结和打分。总之,学生通过线上和线下学习的结合,能够有效拓展其学习的时间和空间;教师可以在平台上与学生互动、交流,为学生答疑解难,随时了解自己的授课情况以及学生的评价情况,进而能够及时改进教学形式和内容,提高授课质量。

二是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制作集音频、视频、图像、表格为一体的多媒体课件,使学生对课程产生更为直观、形象的认识,让学生“眼、耳、手、脑”并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果。

(五)突破传统考核方式,考核评价模式立体化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职业素养,突破传统的期末考核的方式,本课程采用立体化过程考核评价体系。主要体现在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元化和评价时空多元化。评价主体有学生自评、小组互评、教师评价;评价方式为线上十线下,权重各占50%,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目标的考核;评价过程贯穿整个学期,以工作过程(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典型案例处理能力、实训项目的考核成绩等为过程考核的重点,结合期终结果的考核,来确定最终评定成绩井翻本体现为:总成绩=线上*50%+线下*50%,其中线上=学习进度*10%+课堂测验=10%+评价*10%+作业*10%+考试*50%;线下=考勤*20%+参与*20%+课堂表现*20%+实训成绩*40%。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犯罪学,现状,理论研究

一、新中国犯罪学创建的背景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特别是近20年来取得了惊人的发展。但是,回顾建国近50年的历史,不可否认,我国犯罪学研究是走了一段曲折道路的。新中国成立不久,全国人民在党和政府领导下,面对国民党残渣余孽的种种破坏和颠覆活动,开展了“土改”、“镇反”、“肃反”、“抗美援朝”、“三反五反”等一系列急风暴雨式的政治运动,这不仅为我国从根本上铲除犯罪产生的原因开辟了道路,也为我国确立刑事司法制度和用劳动改造手段改造罪犯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了依据。实践证明,50年代初至中期,我国在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也取得了十分丰富的经验,并将许多经验上升为理论,特别是在现实生活与犯罪斗争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遗憾的是,这些宝贵经验及其理论认识,在“左”的思想干扰下,又受到苏联对犯罪学、社会学等学科所采取的否定、取消主义的思想影响,所以我国在建国后的30年内没有建立一个对犯罪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的机构,更没有一所政法院校开设犯罪学课程,人为地阻碍了这一在国际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学科在我国的发展。在十年动乱期间,不仅犯罪学研究被列为禁区,就是法学研究都遭到了完全否定。这段历史背景,归纳起来说,正是由于,(1)我国法学研究的传统,一向是偏重于现行法的解释或论证,对于现行法之外的学科研讨,不甚热烈,甚至是忽视的。(2)法律虚无主义的作祟。(3)林彪、“四人帮”较长时间的干扰和破坏,法学领域禁区之多难以想象,致使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工作处于落后、停滞状态,作为法律科学之一的犯罪学更是多年无人问津。这是中国法学研究、特别是犯罪学研究一直处于落后停滞状态的重要历史原因,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粉碎“四人帮”之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经过拨乱反正,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法学领域空前活跃与兴旺发达,犯罪学、特别是关于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开始从各自为战发展为各方面的结合,再发展为全国性的结合,很快建立了一支可观的理论队伍,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研究,犯罪原因与预防犯罪的研究也跨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新中国犯罪学的创立,开始于80年代初,它首先是从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开始的。青少年犯罪在这个时期之所以成为我国犯罪学研究的重点内容,是因为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青少年犯罪日趋严重,其犯罪率急剧上升,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这个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为此,1979年,党中央转发了中央宣传部等八个单位《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要求社会科学研究部门和政法工作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研究,探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其规律,更好地指导预防违法犯罪的工作。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学者和政法部门的实际工作者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伦理学、心理学、生物学以及其他现代科学知识,对我国青少年犯罪及其他犯罪问题的历史、现状、特点、趋势、原因及治理对策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并出版和发表了大批犯罪学论著、调查报告等,也涌现出一大批研究犯罪学的学者、专家。

1983年,中央进一步作出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战略决策,对社会治安问题实行包括打击、预防、改造在内的综合治理。1985年,党中央又发出第20号文件,强调加强青少年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党,组织各条战线、各个部门力量,从各个方面做大量工作,作长期不懈的努力。实践证明,党中央的决策和措施是符合我国国情、顺乎民意的,为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运筹长治之计,作出久安之策提供了新经验,更为我国犯罪学研究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国犯罪学就是在十三届三中全会之后,迎来法学发展春天的基础上创立和发展起来的。

二、我国犯罪学研究的现状

我国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形成,大约是在80年代初逐步形成的。当时,主要是借鉴或者说是初创。进入90年代,我国犯罪学基本理论研究进入了大发展时期。这个时期产生了许多有影响的犯罪学著作。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成立,促进了我国犯罪学基本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化,使我国在对犯罪学研究的对象,犯罪学研究的犯罪概念,犯罪学研究的犯罪现象的内涵,犯罪原因的概念以及犯罪学的理论体系等问题的理论研究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此外,我国犯罪学理论还对各种具体犯罪类型:如经济犯罪、暴力犯罪,法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女性犯罪,重新犯罪、累犯,计算机犯罪、职务犯罪、有组织犯罪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新中国犯罪学的建立,与其它国家相比,起步晚,时间短,但是其研究成果却异常显著。这主要是因为:新中国的犯罪学研究,一有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作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研究社会犯罪问题;二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犯罪学理论和方法;三是把综合治理社会治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作为我国犯罪学研究的根本任务和目标;四是批判地吸收国外犯罪学研究的有益成果,丰富了我国的犯罪学理论。因此,我国犯罪学研究在短短的十几年时间里,获得了迅速发展。其具体表现大致归纳如下:

1.犯罪学研究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在全国范围已有一大批专门从事犯罪学研究的教授、学者和专家,以及从事司法实际工作的研究人员。这是犯罪学研究的骨干力量。他们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水平和专业知识,其中有很多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相结合,共同研究犯罪问题,这是我国犯罪学研究队伍的一个显著特点。现在一批年轻的犯罪学理论研究工作者正在成长,我们的理论研究队伍不断壮大。

2.建立了相应的机构。首先是成立了许多全国性和地方性学术团体及研究机构。最早建立起来的学术团体是于1982年成立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其后,许多省市和自治区也成立了青少年犯罪研究会。1992年,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在人民大会堂正式宣告成立,它标志着在我国犯罪学已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取得了社会的共识,同时也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犯罪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上海成立了以华东地区为主的中国犯罪学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在贵州成立了以西南地区为主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专业委员会,在乌鲁木齐成立了以西北地区为主的边陲地区犯罪对策专业委员会,在武汉成立了以华中地区为主的犯罪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在河北成立了以冀东监狱为主的罪犯矫正专业委员会和以北京地区为主的罪犯矫治心理专业委员会等6个专业委员会。还有几个专业委员会正在筹建之中。有的省还成立了犯罪研究学会、犯罪社会学会以及犯罪心理学会等等专业委员会。同时,在一些政法部门建立了犯罪问题研究的专门机构,如司法部的预防犯罪与劳动改造研究所,公安部的公共安全研究所,浙江省公安厅以及山东省劳改局都成立了犯罪研究所等等。除此以外,在一些政法院校建立了犯罪学系和犯罪研究所。如中国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犯罪学与监狱学研究所,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许多政法院校成立了犯罪学教研室。

3.各政法院校普遍开设了犯罪学课程和组织了犯罪学讲座。

4.一些政法院校开始招收研究生,培养犯罪学教学与研究的专门人才。如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已有40多名,并从1991年起招收了犯罪学博士研究生。

5.创办了各种有关犯罪学研究的理论刊物。如《青少年犯罪研究》、《青少年与法》、《犯罪与改造研究》、《犯罪与对策》等。同时,各类法学、社会学及各种社会科学杂志,也开辟了犯罪问题研究专栏。

6.出版和发表了一大批犯罪学专著和论文。其中有《中国青少年犯罪学》、《犯罪心理学》、《青少年法学》、《青少年法学概论》、《青少年法学新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对策》,以及多种版本的《犯罪学》和《比较犯罪学》,还出版了《犯罪学通论》、《犯罪学教程》、《论证犯罪学》、《犯罪社会学》、《被害者学》、《刑事被害人学》、《犯罪被害人学》等等专著数十本,研究论文数千篇。

7.翻译出版了一些犯罪学专著和大批研究论文,介绍了国外犯罪学研究状况。

8.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近几年来,我国犯罪学界与国外犯罪学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日益广泛,我国学者多次出国考察和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例如,1995年派出9人代表团参加了在美国波士顿召开的刑事与司法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应大会主席团的邀请,我国学者向2000多位来自60多个国家的专家学者介绍了中国犯罪学研究状况和基本理论观点,博得了与会者的一致好评,增强了同各国犯罪学界的相互了解。与此同时,我国学者与国外犯罪学界的专家学者还进行了重大课题的合作研究。

三、21世纪犯罪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21世纪,是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关键时期,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将会成为深化改革开放的消极因素和破坏力量。加强犯罪学理论研究,将会为更有效地治理各种犯罪活动提供科学依据。目前,重大刑事犯罪,诸如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团伙与黑社会组织犯罪等都出现了新特点,并有进一步严重化的发展趋势,特别是团伙犯罪和黑社会组织犯罪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犯罪的突出问题,如果不加强犯罪学理论研究,采取坚决的打击和预防措施,有组织犯罪将会给社会带来难以预料的危害后果。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各种犯罪还将发生新的变化,出现新的特点,也还会出现新的犯罪形式。这就为犯罪学理论研究提出了许多更深的研究课题。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案例式教学;犯罪心理学;案例库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33-0185-02

一、犯罪心理学案例式教学的现状

案例式教学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教学目标,以案例为基本教学材料,将学习者引入教育实践的情境中,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内容,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进行思考、分析、讨论、交流,最终进行汇报,从而提高学习者的自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团队协作能力的教学方法。相对于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案例教学可以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参与性。

案例式教学法的前提条件是要有大量的案例作为支撑,没有案例就谈不上案例式教学,因此建立犯罪心理学案例库是进行并推广案例式教学的大前提。近几年,教学案例库的研究成为我国高校教师非常注重的一个问题,各个学科领域譬如说法学、医学、经济学等专业都已经出现了相关的研究成果,甚至是哈佛商学院的案例库教材被翻译成多国语言,风靡全球。而相对比而言,《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性学科,既是一门交叉性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同时还是一门或然性学科。现有的犯罪心理学的教学内容偏重于知识的介绍和传播,对于理论知识的讲授一般是照本宣科的注入式教学,学生收获不大,亟待需要进行案例式教学,但是由于其研究对象的特殊性,都是犯罪分子,由于案件的保密性、隐私性等诸多问题导致案例库的建设滞后甚至存在非常多的阻碍。因此研究和编制一个好的犯罪心理学案例需要很长的时间,同时编制一个有效的案例需要很多的现场图片,这对于我们的教师来说都是很困难的,因此,我们需要整合资源,积极进行犯罪心理学案例库的建立,为今后能有效的开展案例教学法、组织学生进行课堂案例讨论式教学提供保障。

二、犯罪心理学案例库建设的方法

犯罪心理学案例库的整体构建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进行,普通案例收集法以及经典案例选编法。

医学院校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最大薄弱点又在于授课教师不像公安院校的授课教师那样具有公安警察的身份,能接触到真实的案例并参与到案件中去,有着切身的经验和大量的案例积累。我们获取案例资源的途径单一、标准不一、信息失真,从根本上缺乏对医科类院校法医专业学生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所以,研究建立起一个有着针对性和典型性又不失时效性和新颖性的案例库,突破理论教学的局限,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他们主动思考,在立体的现场中完成对综合专业知识的学习,培养和完善综合思维能力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

按照《犯罪心理学》课程教学的目标,利用法医专业师生到公、检、法、监狱及劳教所等进行见习和实习的机会,通过查阅卷宗、与办案人员及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等方式,设计相关表格和问卷,有针对性地采集详细的相关信息,通过对原始案例进行汇总、归类、比较和总结,研究《犯罪心理学》教学案例库建立的标准,通过收集的案件资源形成并完善建立标准,同时用不断完善的标准指导案例资源收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保证案例资源的典型性、完整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另外,随着标准的建立和工作的深入,一方面能获取大量的真实案例,持续扩充壮大案例资源库,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材料基础;另一方面,又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并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对所学知识有很好的回顾,并根据所接触的服刑人员对这一类型的犯罪人员的犯罪心理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最后,依据信息采集的标准,及采集到的素材,整理完成三个步骤:第一步,某犯罪类型案例的详细过程、犯罪分子的详细资料展示;第二步,该犯罪案例典型的犯罪心理教材资源的补充;第三步,制作出该犯罪案例的配套检测试题。学生可以通过完成“建立假设―搜集资料―分析资料―做出结论即验证假设”过程来学习研究犯罪心理学。

典型案例选编法是选择一些知名案件比如马加爵案件、药家鑫案件等知名案件,网络、广电媒体以及各种书报上对案件的整个过程报道都比较详尽,相关资料都非常多,相关专家分析得也非常透彻,对这种知名典型案例进行加工整理可以充实到我们的案例库中。因为越是典型的案例,揭示的犯罪心理规律就越是深刻,蕴涵的道理越是具有回味感,其普遍意义也就越大。也就是说,越典型的案例,越具有激发学生潜在兴趣的可能性,有利于学生进入角色体验与情景体验,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实践经验与理论知识的结合。

三、犯罪心理学案例库内容的选取以及加工整理的原则

(一)尊重事实,突出主题

为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引入案例教学,我们的案例库内容必须真实,不能杜撰虚构。我们收集选取的不管是普通案例还是典型案例,都必须有对犯罪情境的真实描述。因为只有发生于实际中的真实的犯罪过程,才真正会引起学生情感上的共鸣,从而把学生的所有思路引入犯罪案例情境中;而杜撰或者编造的案例,不光是严谨性、科学性方面会有欠缺,也会导致学生对案例教学的兴趣感和信任感不足。但是真实的案例,在收集过程中,往往很多信息收集不全,由于收集途径的特殊性以及案件的保密性导致收集存在很多的困难以及阻碍,因此,我们可以把收集到的普通案件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但是不能按主观意图随意删改,让犯罪过程去迎合预定的主题,应该在真实案例的基础上围绕所遇到的犯罪心理的焦点问题,对有关情况作真实的描述,同时,丰富犯罪“故事”的前因、后果等,而且要注意的是不要轻易把自己的观点表露在案例的叙述过程中,使学生能够以案例当事人的角色创设情境,体验并分析整个案件的犯罪心理过程。

(二)案例要具有启发性

收集的案例在整理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入一定的思考性问题,这些问题可以设计在整个案件发展过程中,可以显而不露,引而不发,让学生在分析问题的过程中自己去挖掘,问题的答案必须是学生通过小组讨论、互相帮助、互相启发最终得到的,而非是单纯翻看课本就能得到的。从案例的内容上要能满足不同的教学需要,并与教学各环节相互衔接,因此应有“课堂讨论”和“课外思考”等不同案例。从案例的形式上要有“简单案例”和“复杂案例”。

(三)案例要具有目的性

犯罪心理学案例的收集要适应教学目的的要求,涉及多方面,比如现场方位、现场痕迹、物质痕迹及心理痕迹、尸体现象等,通过案例启发、调动学生从多个方面、多种角度对整个犯罪现场或者犯罪过程进行分析探讨,从而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案例的典型性

整理案例的过程中,要把同类性质的案件中比较典型的案件提炼出来,能反映同类案件的一般特性,比如说:诈骗案件中,李徐案非常典型,分析完一个案子能使学生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

(五)案例的即时性、更新性

现实生活中也不断发生着这种犯罪行为,我们在平时也要不断的及时更新案例,注意结合社会上的一些新的热点案例并适当淘汰老旧案例,在案例中尽量增加具有各种声像资料的案例,使我们的案例库不断完善并保持实时实事。

四、犯罪心理学案例库建立存在的困难

案例库的建设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而且需要后期不断的加入案例及更新案例,尤其是犯罪心理学案例库的建立,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去监狱及公检法部门与服刑人员进行沟通交流,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教学组织、教学手段、教学方法上还必须有一定的改革和创新,这些都需要得到学校的理解和支持。为保证今后案例教学的持续开展,还应该有明确的制度保证,以促进老师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张保平.犯罪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5.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平安校园 大学生 犯罪预防 法制教育 心理教育 道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8(a)-0237-01

平安校园建设验收是对大学校园安全稳定的检验与考核,而大学生犯罪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高校平安校园的建设工作。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突飞猛进的发展,高校的规模日以扩大,大学生犯罪的数量也日益上升,严重的影响了高校平安校园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构建大学生犯罪预防体系对大学平安校园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当前大学生犯罪现状分析

1.1 大学生犯罪数量增多

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的数量和高校校园的发案率居高不下,男生仍然占据大学生犯罪的大多数,但随着社会环境的日益变化,女生因为财产和恋爱纠纷涉足犯罪的案件也不断发生,出现了上升趋势,大学生犯罪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由以前的的大专生、本科生到目前研究生高智商犯罪逐年增多。大学生犯罪数量的上升和主体的多样化,为具体的预防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1.2 大学生犯罪区域高智商化

有的大学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例如有计算机专业背景的学生,盗走同学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之后,利用电脑破译软件破译银行卡密码,盗取卡上的金额;有的同学利用大学生喜欢网上购物的心理,诱骗受害人到不法网站进行购物,套取购物者的银行卡密码和手机验证码,从而转走卡内的现金;有的和同学关系熟悉之后,乘其不备盗取受害人家长电话,趁上课之际与家长联系,谎称受害人在学校发生意外,现正在医院抢救,急需用钱,让家长马上向指定卡内打钱,这些无疑体现出了大学生犯罪的高智商化。

1.3 共同犯罪案件逐年增多

共同犯罪又叫团伙犯罪,是指犯罪人有组织、有目的的纠结在一起,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是比单独犯罪更为复杂、社会危害性更大的犯罪形态。例如江苏某高校内两名大三的学生,利用一人放风,一人撬锁的方法在校园内疯狂盗窃自行车,截至被抓获在大学城各高校内连续盗窃自行车60多辆。有的学生在校园内游手好闲,与社会闲杂人员勾结在一起,寻衅滋事,敲诈校内家庭条件好的同学的钱财,盗窃同学宿舍内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

1.4 因一时冲动引起引发的案件有所增加

大学生犯罪行为的冲动性和突发性,是因为大学生的身心发育还不够成熟,还不能很好的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和行为,自我约束能力差,激情犯罪较多,没有深刻的认识到行为后果,给被害人带来重大人生伤亡或者死亡,社会危害性大。2013年4月16日,上海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黄洋因急性肝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通报在宿舍饮水机残留中检测出二甲基亚硝胺,后查明为同宿舍同学林森浩向饮水机内投毒,林森浩在法庭上对受害人家属表示了歉意,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以上两起案件都反映除了了大学生因琐事积怨,内心冲动导致的杀人结果。

2 大学生犯罪预防对策和建议

2.1 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

当前,多数高校均开有法制教育课程,但从教育的实际效果来看,这种法制教育并未落到实处,没能起到传授法律知识、预防违法犯罪,保护自身权利的目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学校法制教育浮躁,没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没有好的师资力量,更没有好的教育方法和教育途径,法律教师在教学中容易片面追求传授法律知识的广度,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学生一个完整的、实用的法律知识体系,上课内容大,形式枯燥。大学生犯罪,源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因此高校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制意识,通过法制教育课、司法工作人员法制报告培训、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参与法律实践、参观监狱、看守所等实景的手段来开展法制教育,使得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从而不去触及法律的红线。

2.2 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

学校在对大学生的管理与教育方面往往注重知识和技术层次的要求,而忽视了更深层次道德和心理的教育引导。高校应继续加强普及大学生心理知识教育,不仅在课堂上讲授,同时也要采用多种形式来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使学生掌握一些提高人际交往能力的方法,懂得用正确的方式缓解不良情绪和心理困惑。学校心理咨询部门应该切实发挥好作用,配足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并安排相应的值班任务,及时干预可能发生的心理危机现象,疏散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障碍、心理冲突等心理问题。

2.3 加强教育引导,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人的行为总是在其观念的指导下进行的,正确的观念往往指导人们采取正确的行为,相反,必然是错误的行为。大学生犯罪从根本上来讲,还是他们的思想观念有问题,价值观念有偏差,以我为上、不顾他人利益和忽视生命价值等等。所以要从根本上预防大学生犯罪,高校要重视和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课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习和生活、以及情感、交往、经济、家庭、就业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使得他们切身感受到学校、老师、同学的温暖与帮助,从而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德意识,培养自尊自爱以及相互关爱品德,能够正确的看待和处理社会问题,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2.4 加强破案力度,形成舆论氛围

绝大多数大学生犯罪发生在校园之内,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例如校园内部的盗窃案件没有得到公安机关的重视,学生宿舍发生案件,学校或者学生报警之后,出警民警到场后做简单询问记录便草草收兵,并未做深入的调查和走访,除非遇到杀人投毒等恶性事件才会引起重视,这从某些程度上来讲纵容了大学生犯罪。而高校保卫部门没有执法权限,侦查人员匮乏,技术手段落后,导致破案存在难度。因此,大学生犯罪应该引起社会尤其是公安机关的重视,公安机关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对大学生犯罪的侦破力度,高校更应该加强内部保卫人员的培训,提高保卫人员专业技能,形成警校合力,齐抓共管,形成打击大学生犯罪的高压态势,在高校内形成违法必究的舆论氛围,这样才能有效的遏制大学生犯罪的发生,为高校创建平安校园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颜小冬.当代大学生犯罪问题研究[M].中国监察出版社,2004.

[2] 戴国勇.试析青少年犯罪原因与预防[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版,2004(4).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范文第5篇

课堂讲授,是一种传统的教学方法。传统教学论认为,课堂讲授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长期以来,公安院校实行普通高等教育体制,刑法课程十分注重对刑法知识体系的全面讲授,却忽视了警察职业特质的培养。在当前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打破原有课程的知识体系,创建模块教学内容,已渐成共识;尤其是这种教学内容的改革对于解决“体改班”课时被大幅缩减、实践内容还需加强而产生的“教”与“练”的冲突颇有实效。教学是一种艺术,由于“体改班”学生知识背景差异较大,毕业后直接服务公安基层工作,因此在运用课堂讲授法时,笔者认为主要应精讲在如下“点”上:(一)讲在“基本点”上这里的基本点是指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础原理。这些基本点往往就是教学的重点,甚至包括难点,在教学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作用。刑法的基本概念貌似普通词汇,其基础理论好像也情通常理,但实际上二者均抽象、深邃,且富有极其严密的逻辑。这就要求在课堂上教师应为学生,尤其对基础层次较低的区队更应析缕分条仔细讲解、反复剖析。非经教师层层分析、步步揭示、举例说明、正反论证,学生往往只能学得皮毛。除“基本点”之外,刑法还有许多更为精深的概念和原理,如期待可能性、不纯正不作为、抽象危险犯、刑罚的根据等,并不适于对“体改班”学生讲授。(二)讲在“实践点”上这里的实践点是指具有较强操作意义的“基本点”。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础原理十分众多,但其操作意义有所不同。如刑法的效力范围,刑罚的功能和目的,刑事责任的理论根据等,操作意义就不强。因此在课时被大幅缩减的情况下,应把精讲内容着重放在操作意义较强的“基本点”上,如犯罪的概念和犯罪的构成要件;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故意犯罪形态;共同犯罪;一罪与数罪;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累犯、自首、立功、坦白;时效等。从实际操作意义出发,这些概念和原理就是公安实践工作中所需的关键知识,也是“体改班”学生重点学习的内容。(三)讲在“应用点”上这里的应用点是指具有较大应用价值的“实践点”。培养体制改革下,招录的学生毕业后将直接服务公安基层,因此笔者认为,“体改班”课堂讲授的知识内容应具有更多基层工作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也就是说,针对不同专业招录的“改制班”的学生应设置不同的教学模块,进行贴近岗位需求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比如对侦查专业,除犯罪构成要件的模块教学外,还应针对性地设置刑事侦查部门管辖的犯罪教学模块,讲授基层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所涉及的常见罪名。比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放火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罪,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犯罪所得收益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此外各地根据其独特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人文状况,还有其独特的常发罪名,如我省境内文物犯罪猖獗,盗掘古墓葬及相关案件时有发生,因此盗掘古墓葬罪等相关罪名也是精讲的“点”。值得注意的是:其一,讲授并非越高深越好,学生能听懂、易学会、好操作即可;其二,应按基层实践需要设置教学模块,以及模块中的具体项目,满足岗位需求“能用”、“实用”和“够用”即可。(四)讲在“问答点”上这里的问答点是指将讲授的某“应用点”转化成一个或几个问题,运用一问一答师生互动方式进行讲授。具体方法是:教师在讲授某一知识点时,先把问题抛给学生,让学生思考后回答,然后教师根据学生的回答再次深入提问,学生再回答,学生无法回答时由教师启发、讲授,逐步展开对问题由浅入深的剖析,最后形成结论。这并非是一种新型教学方法,事实上,传统教学论很早就认为“课堂”不只是教师的“讲堂”,也是学生的“学堂”;不应成为“一言堂”,而应成为“群言堂”。[3]《论语》中的不少篇章都是因学生发问而形成的孔子的作答;苏格拉底的问答法与哈佛大学法学院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兰戴尔的案例法紧密结合,促使19世纪90年代的哈佛大学法学院的规模不断壮大。[4]说明这样的教学观念和方法有利于认识的不断深入,引起教与学双方的兴趣,提高教学效果。“问答点”中的“问”,既可由教师提前设计,也可是课堂讲授过程中学生的随机发问;“问答点”中的“答”,则是该知识点的核心内容。对与本知识点无关的“问”,“答”时应理性回避。针对“体改班”学生,教师的“问”可提早,如前一节即将结束时就布置下去,让学生有更多的思考时间,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五)讲在“科技点”上这里的科技点是指讲授过程中需要借助一定的软件和硬件环境的支持。也就是说,为增加课堂讲授的形象性和生动性,在软件方面,教师要具有更多的知识技能和讲授技巧;在硬件方面,以多媒体、幻灯机等先进技术支持的教学手段,实践教学所需的场所和环境必不可少。职业教育的内容应服务于“就业导向”的主目标,“体改班”学生知识背景的差异性和毕业走向的固定性,决定了在校期间必须在一定软硬件支持下才能充分训练和培养刑事执法实战能力。笔者认为,加强软件环境建设最不易,一要靠教师长期的教学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持续探索,二要靠院校大力的制度协助和经济支持。硬件方面建设相对容易,主要取决于院校对教学的重视程度。很明显,对犯罪现场的语言描述不如一张现场照片或一段视频更直观,教学设备配置或有短缺,或使用不能日常化、高效化,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教学的效果。而当前有的公安院校的教学改革仅停留在文件上,缺乏具有实际意义的举措。从这一意义上说,专业教育模式改革的成效实际上取决于院校整个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改革越深入,配套制度建设越全面,教学服务才能越贴近公安要求,才能实现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下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外来教学法,“尽管案例教学法并非兰戴尔首创,但却是由于他决定性和系统性的运用才使得这一方法众所周知。”[4]P67与讲授法运用的演绎推理不同,这种教学方法注重归纳推理,当时主要是进行职业实务能力的培养。“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培养体制改革中,运用这种方法训练“体改班”学生,培养其刑事执法实战能力,是完全可行的。在我国的刑法教学中,运用案例分析法主要旨在通过分析、研究案例,从具体的司法实践入手,帮助学生较为容易地认识、理解、把握与其相关的刑法概念和理论。在对“体改班”的教学中,案例教学法如何能最大限度突出实践性,是重点思考的问题。首先,选取的案例应具有典型性,即最能说明问题的案例。案例的真实性、新鲜性固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带来更多的关注,但从解释、阐发刑法概念和基本理论的意义而言,典型性才是第一紧要的。其次,案例的使用应具有针对性。什么问题用什么案例,事无巨细、面面俱到的案例介绍,反而可能冲淡主题,令学生茫然不知所指。有的案例内容厚重,引人深思之处颇多,但是在课堂教学中,应有的放矢,明白无误地择其一二来说明问题。其三,案例的设置要精心。在短暂的课堂教学中,什么时候用案例说明,什么时候不用,什么时侯用虚拟的教学案例,什么时候用真实的疑难案例,什么时候用简单案例,什么时候用复杂案例等等,这些安排应尽可能周密,并可根据课堂中学生的反应情况适时增删、调整。其四,案例的讨论要互动。在教师介绍完案例后,最好结合前述师生相互问答的方法进行。在此过程中,教师是分析讨论过程中的舵手,防止讨论偏离主题或适时制止不必要的争议,并逐渐使结论显现。这种双方主动参与、交流的方法能够活跃课堂气氛,引发思考兴趣,适于对“体改班”学生的逻辑思维、口语表达等多方面实践能力的培养。最后,案例的点评要精当。基本要求是:明确指出案例与其所涉及的法律条文之间的关系,突出案例所蕴含的某刑法概念或刑法理论的含义及其要点。总之,通过以上步骤展开案例教学,基本目的是教会“体改班”学生面临工作实际发生的刑事案件如何应对,培养其刑事执法实战能力,提高法律素养。

观摩教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