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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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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的要求,深入贯彻x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单位2019年以案促改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在单位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走在前、干在先,做出示范、当好榜样,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党内纪律部队,为营造旅游公司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学习发生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

示教育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通过剖析

典型案件,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强化警示教育,防控廉政风险,补齐制度短板,推进以案促改,使公司纪检

监察干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实现政治站位新提高、“四个意识”新强化、工作作风新转变、工作能力新提升。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x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和《x单位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

x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限、工作职责。二是组织专题学习。每月组织开展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坚持集中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学习宪法法律法规相结合,坚持学习文件精神和狠抓工作落实相结合。重点学习《监察法》、《中共x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中共x省纪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中共x省纪委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暂行办法》、《中共x市纪委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x纪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资料等,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区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公司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工作。

(二)警示教育。

一是充分挖掘案例资源。通过收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典型案例,筛选全省、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件案例库,并撰写案例剖析材料。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认真学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和违纪违法人员悔过书;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学习党纪党规和法纪法规;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三是开展主题活动。结合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和“讲忠诚、守纪律、树标杆”活动,教育警示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别人的人,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改造自己,做到党性更强、律己更严、担当有为。

(三)查摆剖析。

坚持“五看”“十查”“三切实”,要对照纪检监察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及案发原因,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联系单位、岗位和个人实际,全面深入查摆剖析问题。一是领导班子要看五个问题:看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以及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看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看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看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方面存在的问题,看教育管理监督干部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党员干部要查自身存在的十个方面的问题:查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是非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忠诚履职、担当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查遵纪守法和作风建设、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未经批准、授权处置问题线索,发现重大案情隐瞒不报,或者私自留存、处理涉案材料的问题;查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调查工作、以案谋私的问题;查违法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举报人信息的问题;查对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逼供、诱供,或者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问题;查违反规定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报告失实、处置不当的问题;查打着纪委旗号耍个人威风、搞特权办私事,越权插手案件办理、干部人事和具体经济活动的问题;查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问题。三是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到“三个切实”。要以召开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全面深刻查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三个切实”,即: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把职责摆进去,切实把工作摆进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

(四)问题整改。

紧抓“一清单”“一台帐”“一报告”三个关键环节,要在查摆剖析党性观念、作风纪律、执纪监督、教育管理等方面问题的基础上,列出一个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个制定具体化、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在明确具体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的基础上,建好一个整改台账,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整改效果;在坚持问题导向、全员参与、分类施策、边查边改、专项整治、结合巡视巡察整改的基础上完成一个整改报告,明确目标任务,针对整改重点,反映问题全面,突出整改效果。

(五)建章立制。

围绕“三个突出”,要切实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常态化规范化建设。一是突出建立健全制度。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以及查摆剖析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短板,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和明责、履责、追责等事项建立健全制度,对不适应形势发展或存在漏洞缺陷的制度进行修正完善,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突出工作流程再造。严格贯彻落实《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积极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反腐败斗争实际需要,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规范权力运行,再造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巩固深化制度建设工作成果。三是突出建立长效机制。结合省纪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把制度机制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硬性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以机制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六)监督检查。

坚持常态化督导检查“五个有”,要确保公司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工作成效。一是有措施。狠抓督导检查常态化的落实,打出“全过程督查+常态化督查十集中督查+全覆盖督查”组合拳,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全覆盖式督导检查,以查促建,以查促改;二是有方法。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方式,掌握工作情况,督导工作进度,推动工作开展;三是有力度。重点督查排查问题是否精准、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等,做到“四个决不放过”;四是有问责。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作出评分定级,对工作滞后、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五是有成效。建立关键环节审批过关制,不见效果不收兵,不达标准不罢休,以严格的监督检查,强力推进工作,提升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把带头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市、区纪委《实施方案》以及率先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向纵深发展,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来落实。成立公司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公司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总体谋划,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建立公司监察室统一领导、各单位(部门)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以案促改工作,指导各单位(部门)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各阶段、各环节的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又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

(三)落实责任,强化追责。

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试点目标

作为“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潜力为核心,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构成各种类型具有示范性的创新型企业,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为增强自主创新潜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带给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引导。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潜力。

(二)注重集成。把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计划、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试点推动等措施有效地集成起来,整合资源、构成合力,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

(三)分类指导。选取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各自特点探索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相应的评价办法;区别不同地方状况,指导其根据各自特点开展试点工作。分期分批推进试点和评估命名工作。

(四)重点推进。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引导和支持,发挥其对各类企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试点工作重点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潜力。

三、选取条件

选取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试点。试点企业要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用心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续创新潜力。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三)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透过竞争发展,构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潜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构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资料。

试点企业主要在国有骨干企业、转制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选取。国有骨干企业是指中央和地方国资委分别监管的企业;转制院所是指中央和地方已实施企业化转制的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他企业主要是指除上述三类企业之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等。在满足上述五个方面要求的基础上,各类企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国有骨干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战略并贯彻实施,主导产品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优势,拥有国际或国内著名的自主品牌产品等。

———转制院所。在转制改革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承担国家和企业科研任务较多,自身科研投入较大,科研仪器设备条件比较先进,有较强的面向行业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和推广应用的潜力等。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10%,创新产品及技术性收入占销售收入的50%以上,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潜力和发展后劲等。

———其他企业。具有自主创新成果;不断创新企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企业成长性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行业技术发展中能够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等。

三部门根据上述条件选取试点企业。各地方应参照上述条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试点企业的选取条件。

四、支持措施

对三部门联合确定的试点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在以下方面有选取地给予支持:

(一)国家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试点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支持;科技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支持试点企业承担。科技金融工作对试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二)加大创新基地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试点企业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等。

(三)支持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对试点企业管理人员的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培训,组织对试点企业的标准化培训,组织开展试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人员交流与合作,支持试点企业培养国际化人才。

(四)支持企业加强标准和知识产权工作。支持试点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并优先支持试点企业参与企业标准试点工作。支持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自主品牌战略等。

(五)强化业绩考核对技术创新的导向。对国有试点企业,明确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领导职责,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潜力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资料。

(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表彰和奖励。对成绩个性突出且贴合条件的试点企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设立国家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加强对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奖励,对创新业绩突出的试点企业给予优先奖励。

各地方参照上述措施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支持措施,对本地区的试点企业给予支持。三部门对地方试点工作择优给予支持,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五、组织实施

(一)中央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选取确定试点企业。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首批共同选取100家企业进行试点:

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初选10家国有骨干企业;

科技部负责初选10家转制院所;

科技部负责在地方科技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初选8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各省、自治区科技厅、直辖市科委、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各推荐2家企业,于20xx年4月30日前报科技部火炬中心。首批试点企业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共同审议后于5月下旬确定。

2、试点企业上报试点方案。进入试点的各类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的具体试点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进度以及年度目标。地方推荐的企业试点方案在报送企业名单时一并报送。试点方案经三部门联席会议批准后实施。

(二)地方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等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各地方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企业条件、试点资料和支持措施等。

2、选取确定试点企业。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选取试点企业。各地方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状况合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的数量,并兼顾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业。

3、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方于5月下旬将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企业名单一式三份报科技部备案,开展试点工作。

4、三部门加强对地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组织试点状况的调研和交流,各地方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状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评估命名“创新型企业”。

在中央和地方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创新型企业”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对中央和地方两级试点企业的评估工作,对其中贴合条件的企业,命名为“创新型企业”。研究制定支持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措施。

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主要资料要求:

1.加强研发潜力建设。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增强技术研发潜力,提高成果产业化潜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发起或参与技术标准制定。

2.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加自身研发投入,用心承担国家及行业科研任务,改善科研仪器设备及中试装置,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品友互动

3.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加强管理人员科技培训、职工技能培训。加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重视发挥职工技术协会的作用,不断总结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操作法,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提高职工创新意识。

4.推进创新基地开放共享。对于财政性资金支持建设的试点企业研发机构,建立和完善向行业和社会开放共享的机制,把面向行业和社会带给服务,作为运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长治久安,现根据邛崃市会议精神,特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为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的措施,集学校、家庭、社会之力,构建综合治理管理体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周林为组长,副校长刘毅为副组长的学校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机构如下:

组长:周林(党支部书记、校长)

职责: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副组长:刘毅(副校长)

职责:协助校长实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成员:王树明何国祥李晓莉王刚李彦

李朝云郑云良赵伟封家勤芶亚军

职责:负责学校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

三、安保措施

(一)门卫专业化,把好校园第一关

按照市委会议精神,学校按要求配备两名四十五周岁以下的、政审合格的、能力较强的保卫人员,认真履行门卫纪律,把好校园第一关。

(二)加强校园人防力量,防患于未然

1、根据学校实情,利用教师住校多的特点,组织住校教师对学校上学时段的监控。具体为校领导为组长,住校男教师为组员,每天轮流在校门值勤(名单附后)。

2、放学时段,由值周教师与最后一节课的教师负责校门学生的安全。

(三)落实预警网络,排查可疑人员

1、争取政府与派出所的支持,落实学校门外的商铺工作人员,排查过住人群,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学校、派出所、政府报告,及时消除隐患。

2、学校加强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高危人员、高危行业等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汇报,及时消除隐患。

(四)警校联手,预防为主

加强上、下学时段校门的保卫工作,力争派出所警官在上、下学时段配合学校做好值勤工作。

(五)增加保安器材,做好技防、物防。

学校门卫配备钢叉、铁棒等保安防范器材,建立校园监控网络,做好技防、物防安保工作。

四、纪律要求

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强调上、下学时间家长接送,并严禁在校门外逗留。

2、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纪律。外来人员在门卫室接待,不得进入教学区。全体师生本着校园生命安全负责的精神,做好榜样,做好宣传,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十七届十次全会、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税收征管、实现财政增收”为目标,建立以“政府主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共享、齐抓共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能,夯实协税护税工作责任,切实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实现财政增收,为县域经济率先突破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2年,我县财政总收入任务为5880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15300万元,地税部门38700万元,财政部门480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3290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1900万元,地税部门26200万元,财政部门4800万元(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1)。

三、工作职责

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是税收征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全力以赴抓好征管工作,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协税护税协税责任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积极解决财税部门在税收征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

四、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落实任务。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明确责任,强力推进。各镇、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协税护税和征管工作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方案下发后,征管部门要立即开展组织收入工作,各协税护税部门和单位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全力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收入征管工作,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如期完成。

3、综合考评,考核兑现。各征管部门要按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传递各镇税收任务完成情况和各协税护税工作部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考核各镇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各镇、部门实行百分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量化表按季进行考核,(具体考核量化指标见附件6),并依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人大分管财经工作副主任、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政协分管财经工作副主席任副组长,县财政、国税、地税、监察、审计、公安、检察院、法院、考核办、法制办、县委政府督察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镇镇长为成员的财政收入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好税收征管和财政增收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对协税护税及征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总结分析通报情况,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协税护税及征管工作顺利推进。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组织领导、信息共享、统筹协作、行政保障”工作机制,坚持协税护税制度,实现协税护税及征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究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努力实现应收尽收,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3、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夯实领导主抓、干部包抓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逐月分解到各科(股)室、相关单位及包抓责任人。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明确协税护税及征管工作的主体责任,各镇也要全面履行协税护税工作职责,公、检、法、司、监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协税护税工作职责,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逃税、骗税、抗税等各种违法行为,及时跟进,全程参与,充分发挥司法和监察保障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确保财政收入目标顺利实现。

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成立虹桥街道帮扶困难群众领导小组,明确帮扶困难群众标准,对社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困难情况进行排摸和分类,制定帮扶标准,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超过该家庭收入的,即可纳入帮扶范围,增强帮扶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开展项目帮扶,缓解困难家庭子女高中、大学阶段的就学困难。构建三级工作网络,按照“个人申请、公正评估、集体评议、共同帮扶”原则,建立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组成的社区扶贫帮困评估小组,分别负责困难对象发现、评议、调查、审核、上报等工作。

二、做好“一帮二”、“一帮一”、“二帮一“扶贫帮困工作,即: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户贫困居民;普通党员每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非党员干部每2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要定期走访,为所帮扶的贫困居民办事实,有实效,制定个人帮扶计划,有帮扶情况记录。

三、建立社区单位长期结对帮扶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