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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

防汛抗旱

防汛抗旱范文第1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库安全度汛电视电话会议、国家防总第一次全体会议、长江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工作部署,我先讲两点意见,最后请市委常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正其副市长作重要讲话。

一、统一思想,找准问题,正确把握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严峻形势

由于历史欠账较大,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十分薄弱,防灾抗灾能力严重不足,加之全球气候变化和重庆地形地貌等因素共同作用,近年来我市自然灾害频发。尤其是当前**“5.12”大地震导致我市部分水利工程险上加险,雪上加霜,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仍然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主要表现在:

(一)气候地理条件特殊,洪旱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

受“厄尔尼诺”现象和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今年1~2月、4月上旬和5月初,我市出现强对流天气,先后致使渝东南和渝东北部分区县发生严重的冰雪和暴雨冰雹灾害。根据市防办组织会商的结果,今年我市洪旱灾害的总体趋势是:洪旱交替,旱情较为明显。发生洪涝、干旱、酷暑等极端天气事件的可能性较大,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发生较大洪水,北碚、寸滩、武隆站可能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同时,我市地处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地貌地质复杂,极易发生中小流域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全市山洪灾害防治区面积8.19万km2,占幅员面积的99.39%,其中5.38万km2、226.9万人属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防御形势十分严峻。

(二)水利基础设施薄弱,防灾减灾压力巨大

目前我市中小河流上还没有蓄洪调峰能力的水库工程,38座沿江河而建的县级以上城市中仅有14个城市的部分堤防达到了国家防洪标准。受常年洪水威胁的805个乡镇中有614个乡镇处于不设防状态。全市还有上千座病险水库急需整治,流域面积1000km2以上的39条河流中,有8条河流上无水文监测站点。有防汛任务的38个县级城镇中有8个既无预警,更无预报。同时,受年初冰雪灾害和“5.12”*地震影响,部分水库、堤防先后出险,一大批供水工程和水文设施遭受不同程度破坏,虽经全力抢修,但仍有部分水利工程和基础设施亟需整治完善。

(三)度汛安全隐患突出,应急处置能力差。

从市防指近期组织的防汛安全大检查和抗震安全拉网检查情况看,各地度汛安全隐患较大,突出表现在:一是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体系不落实。个别区县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各类水利工程行政、技术负责人不落实,更没有公示,汛前安全检查、预案审批及责任人公示等基础工作开展滞后。二是工程进度滞后,质量监督不到位。病险水库整治、在建工程、水毁修复等工程建设量大面广,部分项目自筹资金不到位,没有认真落实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三公示”制度,致使施工进度缓慢,且质量监督不到位。三是预案操作性差,抢险措施不落实。部分区县在预案编制时技术力量投入不足,险情划分、响应措施、预警机制、避险组织、抢险物资和队伍落实等主要内容编制不规范、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加之审查单位把关不严,造成预案有形无实。尤其是部分汛期中仍需施工的水库整治项目,工程进度既未达到预期要求,又缺乏防御超标洪水的具体措施,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四是河道管理缺位,巡查值班不落实。少数区县对涉河建设项目监管不严,河道人为设障严重;部分重点工程违章施工的现象没有得到及时制止,清障难度大。同时,部分区县没有真正落实水利工程巡查值班制度,无专职水库巡查人员,值班巡查记录不规范。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近年来,群众自建蓄水工程逐渐增多,这是好事,应该支持。但各地水利部门应该主动在技术方案的审查、质量监督等方面给予帮助,确保公共安全。五是自身能力落后,监测预警能力差。各区县防办人员编制普遍偏少,不少同志业务还不够熟悉,应急管理能力还不够强;部分区县财政还没有把防汛抗旱专项经费列入预算,特别是在水情、雨情监测等软硬件投入方面严重不足,导致防汛抗旱监测预警能力差,难以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影响了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的开展。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请大家务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防汛抗旱工作的危机感、责任感,切实把各项工作做早做细做实,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落实防汛抗旱工作各项措施

按照国家防总、长江防总有关会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和抗震救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防汛抗旱会商结果,*年我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水库大坝安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努力满足生产、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为此,各地各部门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关键和核心。各地要按照《防洪法》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职责》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对各类水利工程要逐一落实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尤其是要明确因地震损坏的水利工程和病险水库等为重点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并通过文件和报刊、电视等媒体进行公示。

(二)抓紧预案的修订、完善、审批和演练工作

各区县要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标,对防汛抗旱总体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部门、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结合实际,从内容的完整性、措施的针对性、应用的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汛期调度抢险、物资储备、抢险队伍和紧急情况下群众转移的具体方案。预案制定后,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组织实战演练,积极发动群众全过程参与,使广大干部群众熟知应急预案、防范要领和避险常识,做到常备不懈,遇事不惊。

(三)突出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

一是要认真落实年初确定的前期工作和建设施工计划,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在建水库工程建设。二是要严格执行防汛预案和汛期洪水调度计划,严禁超限蓄水。三是要坚持24小时大坝监测、巡查制度,如遇险情必须在按预案果断处理的同时,迅速上报。四是对不能确保安全度汛的水库,必须实行行政、技术负责人24小时值班,必须因地制宜地采取各类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必须进一步完善以群众撤离为重点的防汛预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大坝安全。与此同时,主动配合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组、设计单位,迅速完成工程整治设计,力争尽快开展除险加固建设,尽早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大山洪灾害防御、城镇堤防建设和河道清障力度

一是各地要把监控、巡查和避险作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关键性措施,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县、乡、村、社。二是要加大投入,加快城镇防洪工程建设,确保全年完成200公里城镇堤防建设任务。要加强城镇防洪设施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各地要严格按照《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彻底清除河道内的所有违法建筑和阻碍行洪的废弃物。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对已开工的违章建设项目,要立即责令停工,并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加快推进水管体制改革

一是各地要按照中央和市上的部署,以定性、定编和落实“两费”为核心,以*年9月为限倒排时间,5月31日前完成水管单位分类定性和“两定”测算工作,6月30日前核定水管单位编制,9月30日前将人员经费和工程维护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从2009年起,对水管体制改革任务未完成、“两费”落实不到位的区县,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一律不予受理、审批新建水利项目。

(六)切实做好抗御伏旱工作

各区县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切实做好抗旱减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减轻干旱造成的损失。一是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和抗旱水源建设,在本月内全面恢复因地震灾害损毁的城乡供水和排灌设施,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和工程灌溉。二是合理利用洪水资源,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水利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要强化水资源的统一调度管理,在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同时,统筹解决生产用水。三是及时修订、完善抗旱应急预案,进一步增强预案的可行性;要加强与气象、水文、救灾等部门的会商,搞好旱情的监测预警工作。四是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在经费、人员、场地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在抗旱减灾中发挥作用。

(七)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和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各区县防办、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安排业务精、情况熟、敬业精神强、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灾情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防汛抗旱指令的迅速落实。二是各级防办要及时准确收集掌握信息,严格遵守报汛、报灾制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重大突发性险情或重大灾情必须在30分钟内报市防办,并将汇报及落实情况做好记录备查。三是要加强信息管理和宣传,注重舆论导向,严格执行防汛抗旱信息管理制度,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

(八)加强防办自身能力建设

防汛抗旱范文第2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做好防汛防旱抗台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实现“不死人、少伤人、低损失”和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目标,切实抓好街道防汛防旱抗台工作,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到充分准备,主动防御,安全度汛;立足于防大汛、抗强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街道的自然条件和地理位置

本街道地处平原水乡,地域面积16.23平方公里,辖30个社区(居),总人口16.8万人。内有瓜渚湖、新开河、直塘江、鸡笼江、运河等河流、湖泊,无水库。年平均气温17.5℃,年极端最高气温39℃,最低气温-5.7℃,年最大降水量1358mm,总雨日137天。

二、网络队伍及主要职责

根据县防汛防旱抗台预案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建立防汛防旱抗台险情监视组、抢险突击组、后勤保障组、道路清查组、护社区(居)组和企业保护组。

(一)险情监视组

险情监视组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柯桥水利站人员和各社区(居)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居)委主任组成。

主要负责对险情进行监视,并把监视信息及时反馈给指挥部。

(二)抢险突击组

抢险突击组由街道机关干部、基层民兵(预备役)、青年突击队等组成,指挥:

主要负责抢险突击组及基层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召集,抢险工具、设施到位并及时奔赴抢险现场进行抢险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公室人员组成:指挥:

主要负责做好车辆安排调度和抢险必备品、抢险物资、工具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四)道路清查组

道路清查组由街道城建办公室及柯桥交警中队人员组成

主要根据街道防汛防旱抗台指挥部命令,负责对街道区域内的广告牌等危险建筑物进行加固或及时处理,清理检查主要道路的畅通,排除被风刮倒的树木、作物和遗弃的车辆、物品等,保障抢险车辆畅通行驶和群众顺利撤离。

(五)护社区(居)组

护社区(居)组由各社区(居)两委会成员、社区(居)小组长、党员及居民代表组成,各社区(居)书记为指挥长。

主要负责坚守各社区(居)的联络电话,保持通讯畅通,指挥命令及时传达;检查各社区(居)内的在建房屋、危房、船屋安全保障及被洪水、台风破坏的情况;对区域内规模以下企业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预防群众撤离后的盗窃行为发生;组织群众安全撤离。

(六)企业保护组

企业保护组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对街道区域内规模以上企业及街管企业分别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人员对遇水遇台后的易燃(爆)物品及有害物质进行安全转移。

三、组织实施

(一)人员上岗

1、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通知,街道防汛防旱抗台指挥部成员上岗并召开会议,部署防汛防旱抗台工作。

2、防汛防旱抗台突击组、险情监视组人员到街道指挥部指定地点集合待命。

3、后勤保障组:联络车辆、准备抢险物资。车辆及驾驶员待命。

4、道路清查组:清理区域公路的一切障碍物(包括被风刮倒的树木、故障车辆等)。

5、企业保护组:及时向各企业发出通知,检查督促有关企业的防台工作。

(二)险情警报和抢险工作

1、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防汛、防台抢险警报后,街道指挥部组织人员通知各社区(居)做好防汛防旱抗台准备工作。

2、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防汛、防台抢险警报后,街道指挥部指定抢险突击组到位,做好抢险准备,车辆及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到位,并通知各社区(居)及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防旱抗台工作。

3、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防汛、防台抢险紧急命令后,街道指挥部组织抢险突击组进入抢险地段进行抢险工作。

防汛抗旱范文第3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防汛抗旱应急工程的保障及其管理。

防汛抗旱日常年度工程建设项目的保障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防汛抗旱应急工程管理,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大水旱灾害,紧急启动市防汛应急预案或者市抗旱应急预案期间,对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应急资金筹集使用、应急物资的采购调动、应急工程抢修抢建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防汛应急工程,是指在高水位期间或者退水较快时,江河堤防,水库及其他水工建筑物有可能出现渗漏、滑坡、坍塌、崩岸、裂隙、淘刷等险情,为避免险情扩大以至工程失事所实施的紧急抢护工程。

本办法所称抗旱应急工程,是指在发生干旱灾害期间,为保证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对水库、塘坝、灌区渠首、渠道以及田间构造物和抗旱水源井等实施的抢修抢建工程。

本办法所称防汛抗旱应急物资,是指抢险物料、抢险机具、抗旱钻井材料、运水设备以及通讯、照明、救生设备等。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本市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的办公室,负责本市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工作的日常管理。区、县(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工作的日常管理。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从市级水利建设基金中安排1000万元应急资金,作为每年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工程的保障经费。

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防汛抗旱应急预备资金,作为本辖区内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工程的保障经费。

第六条市、区、县(市)防汛抗旱应急资金,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签批后,方可使用。

市、区、县(市)财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启动使用防汛抗旱应急资金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第七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在水旱灾害发生后,根据受灾程度,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立即启动相应级别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第八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启动相应的防汛应急响应级别:

(一)当局地暴雨造成本市某一区、县(市)发生较大洪水灾害,且洪水灾害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时,立即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二)当局地暴雨造成本市某个或者多个区、县(市)同时发生严重洪水灾害,中小河流堤防、水库出现险情,且洪水灾害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时,立即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三)当松花江发生流域性大洪水,重要河段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决口或者重点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垮坝、主要交通干线水毁时,立即启动防汛二级或者一级应急响应行动。

第九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启动相应的抗旱应急响应级别:

(一)当本市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15%,即受旱面积达到400万亩,部分地块发生极度干旱,且旱情进一步发展时,立即启动抗旱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二)当本市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25%,即受旱面积达到650万亩,个别区、县(市)发生极度干旱,且旱情进一步发展时,立即启动抗旱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三)当本市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35%,即受旱面积达到900万亩,多个以上区、县(市)同时发生极度干旱时,立即启动抗旱二级或者一级应急响应行动。

第十条防汛抗旱应急物资,按照相应的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级别,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投标,采取以下方式采购:

(一)四级应急响应行动,采取向不少于三个有供货能力的单位直接发出招标邀请书;

(二)三级应急响应行动,采取向有供货能力的单位直接采购;

(三)一、二级应急响应行动,采取向有供货能力的单位直接调拨灾后结算。

第十一条按照相应防汛应急响应级别,采购应急物资种类包括:

(一)四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物资包括编织物料、土石砂料、木质材料、土工合成材料、绑扎材料、防雨机具、抽(排)水设备、救生设备等;

(二)三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物资除(一)项中物资外还包括打桩机具、探水机具、防渗堵漏物料、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爆破材料、临时居住用品等;

(三)一、二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物资除(二)项中物资外还包括指挥车、船舶、救援车、移动泵车和特殊抢险设备等。

第十二条按照相应抗旱应急响应级别,采购应急物资种类包括:

(一)四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物资包括井管、井底、钻井机、深井泵、胶管及配件、柴油机等;

(二)三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物资除(一)项中物资外还包括临时抽水设备、输水材料、运水工具等;

(三)一、二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物资除(二)项中物资外还包括移动喷灌机、微灌机和特殊抗旱设备等。

第十三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当依据市商务局、供销合作社或者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提供的供应单位信息,择优选定防汛抗旱应急物资供应单位,并将选定后的单位目录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区、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在公布的防汛抗旱应急物资供应单位中,选定防汛抗旱应急物资供应单位。

第十四条市、区、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物资采购管理登记制度,严格出、入库和物资回收手续,并指定专人负责防汛抗旱应急物资保管、分配、使用等工作,做到定期盘点,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第十五条区、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针对影响安全度汛或者生产生活用水等水旱隐患,制定防汛抗旱应急工程维修加固建设方案,并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审批。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专家对报送的防汛抗旱应急工程维修加固建设方案进行鉴定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六条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责任部门应当加强工程建设日常管理,做好组建项目法人、确定施工队伍、签定监理合同、报批开工报告、竣工验收等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

第十七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区、县(市)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的监管,做好应急工程建设合同内容、资金使用、工程进度质量和内业资料整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区、县(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按时填报防汛抗旱应急工程进度表。

第十八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人,应当在水旱灾害发生后及时到岗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水旱灾情。

防汛抗旱应急值班补助标准参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电信部门应当在水旱灾害发生后,优先保障防汛抗旱应急工程的通信服务。

广播电视、铁路民航、公安林业等部门应当利用具备的通信设施协助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工程通信保障服务。

第二十条市审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防汛抗旱应急物资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防汛抗旱范文第4篇

去年6月开始,我县遭遇百年不遇特大旱灾,全县工农业生产遭受惨重损失,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全县农作物受旱面积达到69.3万亩,干枯绝收面积17.08万亩;水利工程仅蓄水1050万方,较多年同期平均水平减少75%;干旱造成农村39.1万人、37.9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社坛、武平等12个乡镇政府所在地饮水困难。因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亿元。

旱灾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人民紧急行动起来,大打一场抗大旱、保饮水、防疫病、夺丰收的人民战争。全县累计投入抗旱救灾人数超过137.8万人次,投入抗旱救灾资金1680万元;出动送水车辆1277辆次,组织送水1.375万吨;投入机电井抗旱9790眼,使用泵站397处,组织机动设施3.03万台(套);抗旱用油21吨,抗旱用电29万度,浇灌农作物面积8万亩,有效缓解了6.4万人6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局面。据统计,全县共挽回经济损失9000万元以上。面对严峻的旱灾,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沉着应对,顽强拼搏,夺取了抗旱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回顾起赤,有五条经验值得总结和肯定:

第一,高度重视,准备充分。县委、县政府在4月中旬就组织召开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部署防汛抗旱工作。面对来势凶猛的特大旱灾,又于7月和8月多次召开紧急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县“四大家”全体领导分别率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重灾区展开调研,核查灾情,指挥抗旱救灾工作。在汛期到来之前,全县组织开展了汛前大检查,现场提出处置整改意见31条,及时整改了68处安全隐患。修编完成了《*市*县防汛应急专项预案》、《*市*县抗旱应急专项预案》和重点水利工程南北两岸河堤工程防洪度汛方案;编制完成了1座中型水库、17座小㈠型水库(包括电站水库)的防洪渡汛方案;各乡镇修订完善了82座小㈡型水库防洪预案。

第二,宣传到位,责任落实。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黑板报、宣传材料、专题会议、村务公开栏等加大对防汛抗旱形势的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认清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全民防汛抗旱意识和参加防汛抗旱的责任感有效增强。认真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及重点工程、县水电局与小㈠型水利工程、乡镇政府与辖区内的小㈡型水库、位置险要的山坪塘所在村社及山地灾害易发区和沿江河场镇层层签订了防汛抗旱安全责任书。

第三,防范严密,措施有力。一是加强值班。县防汛抗旱办公室和各乡镇政府、防洪重点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处理制度,及时通报防汛抗旱信息。二是加强监测预报。把群测群防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乡镇村社、街道社区,全力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加强隐患整改。9月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牵头对全县水利工程开展了拉网式安全大检查,9月16日,县政府紧急召开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现场工作会,专题落实病害水库整治工作,对新增病害水库和山坪塘的安全隐患分别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治。四是加强河道管理。拆除了部分河道内违规建筑物,保证了河道堤防安全。

第四,分工协作,配合紧密。在特大旱灾面前,全县各级各部门紧急行动,紧密团结,协同配合,县级各部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奔赴一线,与灾区群众并肩抗旱救灾。各乡镇党委、政府沉着应对,科学调度,组织广大群众保饮水、防疫病、抓生产,最终取得了抗旱救灾的宝贵胜利。

第五,群策群力,共抗旱魔。面对特大旱灾,全县各级各部门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投入抗旱救灾工作,各级领导率先垂范,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帮助受灾村社,出点子想办法,为受灾群众解决缺水、缺医、缺药、缺抗旱物资等困难。广大群众团结一心,迎难而上,沉着应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奋起抗击天灾。全县各个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献爱心,捐款物,帮助灾民度过难关。

二、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上看,责任更加重大。一是科学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尊重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抗御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综合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人本意识和科学发展意识更加强烈,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速。近年来,国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国务院成立了应急办公室,颁布实施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社会各界对水旱灾害信息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报道更加快速、详细和密集,防汛抗旱的社会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防汛抗旱基础条件和整体能力上看,压力不断加大。一是水利工程数量严重偏少,不能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求。从我县耕地和人口拥有量来看,水利工程数量严重偏少,覆盖面严重不足,全县44万亩农田、34.4万人口处于水利工程有效范围之外,农田无法保障,人饮极其困难。二是病险工程多,水资源保障体系在水旱灾害面前显得犹为脆弱。一些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不明、管理运行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管理人员素质低、管理职责不落实,水利工程损毁严重,老化加快,效益发挥不好。三是骨干工程不足,水利网络缺少“心脏”。全县中型水库仅有1座,且渠系网络尚未完善,水利网络缺乏大型骨干工程支撑。

从气象部门预测的趋势上看,形势不容乐观。预计今年(5-9月)气温正常略偏高,降水正常,有3次左右暴雨天气,汛期总降水量650-690毫米,有伏旱发生,轻于20*年,大部分地方有一般洪涝发生。去年我县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根据大旱之后必有大洪的历史规律,今年发生水旱灾害的机率也很大。

三、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发扬百年大旱抗灾精神,努力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2007年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解决全县2.73万人口饮水安全,基本保障县城和重点集镇的防洪安全,健全抗旱防洪和救灾体系。确保中型和小(一)型水库不出险,小(二)型水库不垮坝;确保重点山洪灾害易发区不出现人员伤亡;确保汛情预报准确及时;确保主要交通干线的防汛安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应急用水,努力满足生产、生态用水。

为确保以上目标的实现,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应急预案制、灾情统一报告制、汛期24小时值班制、领导联系重点水库(水利工程)制、汛期指挥部成员单位带班制和全过程监督制等8项工作责任制。有关职能部门要注意搞好工作衔接,健全和完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度。二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今天县政府将与各乡镇、鱼剑口、弹子台、石板水、南北两岸防护大堤等重点工程,水电局与全县小㈠型水库管理所签订防汛抗旱安全责任书。各乡镇要按照责任网络,与辖区内的小㈡型水库管理所,位置险要的山坪塘、重点工程、山地灾害易发区、沿江沿河场镇等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责任网络;三是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责任领导要深入调查,了解掌握情况,定期研究解决防汛抗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工作督查;四是严格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工作业绩考核内容,做到责任到位,考核逗硬。对因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加强工作协同配合。气象、水文部门要做好水情、雨情的准确测报,搞好人工增雨防雹。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库、堤防等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指导,搞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蓄水保水。港航部门要确保船舶、港航设施及码头物资安全。交通、电信部门要确保道路、桥梁、通讯的畅通,为防汛抗旱优先安排通道。建设、国土部门要认真做好城区村镇房屋的滑坡、防洪排涝和山地灾害监测及防治。商业、物资部门要认真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卫生、医疗部门要做好伤员抢救和灾后疫病防治。宣传舆论部门要抓好重要汛情、重大抢险、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计划、财政、公安、民政等部门也要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县防洪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上下左右联系,为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当好参谋。在主汛期,指挥部要坚持领导同志带班,及时处理紧急汛情。驻丰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要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帮助地方搞好防汛抗旱工作。

(三)加强水库和山洪灾害等安全管理。加强各类水库、水电站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水库按照批准的汛限水位运行,决不允许擅自抬高水位。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完善责任制体系及防御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提高干部群众防灾、避灾、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

(四)抓好预案修订完善。要认真修订完善城镇防洪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预防预案、水库防洪调度和度汛方案、在建水利和防洪工程度汛方案及险工险段抢险方案。要密切监测重点区域,对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地方,汛期要搞好监测预报,做好应急方案。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抗旱预案,确保居民生活用水。

(五)狠抓各类工程建设。要抓紧在建水利工程、病险水库整治、水毁修复、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各乡镇要会同水利等相关部门督促业主抓紧施工,要求在汛前完工的项目,要按照倒计时的方式排出施工计划,确保工程在汛前完成;对汛前不能完工的,要做好汛期施工安排计划,确保工程度汛安全。

(六)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整改。4月2日至12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对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全县病险水库较多,渠系水毁严重,水库道路通讯不畅,部分乡镇对防汛工作认识不足,防汛抗旱设施设备及物资储备不够。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抓紧度汛应急工程建设和病险工程治理,落实责任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七)加大河道清障执法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在河道乱倒弃土、垃圾和乱建房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抓好河道清障工作,确保行洪畅通。

(八)加强汛期值班和信息沟通。各乡镇要坚持防汛抗旱值班制,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突发性重要汛情、旱情、灾情、险情的发生和发展动态,及时统计上报。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汛抗旱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提高采集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信息质量。要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为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切实抓好抗旱救灾工作。要密切关注旱情发展,切实加强抗旱水源管理,要本着“先生活、后生产”的用水原则,精心组织,合理调度,统筹安排抗旱用水。要根据旱情和水利工程蓄水状况及时修订和适时调整应急供水方案。抓紧对现有蓄水工程进行清淤扩容、整修配套、除险加固,增加蓄水能力。要倡导适当调整种植结构,尽力减少干旱缺水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

防汛抗旱范文第5篇

一、工作要点

1、防汛工作。我镇位于县东北部,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区域内水系发达,境内水利工程众多,其中小(一)型水库4座,小(二)型水库7座,山塘60座,河堤长50余公里,但流域内河槽调蓄能力较低,因暴雨导致山洪突发现象时有发生。境内有公路、桥梁、电站、学校、邮电通讯等重点保护目标,每年遇山洪爆发,河水猛涨,对沿河两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因此,全镇各部门要提高对洪灾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将防汛抢险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做好汛期重点地段的巡查、排查工作。发生灾害后要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尽量减少灾害损失,灾后做好受灾统计和各项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生产、生活、教学秩序正常。

2、抗旱工作。由于旱涝灾害时常交替发生,各村、镇属各单位在抓好防汛工作的同时,也要作好抗旱的准备,及时分析旱情,检修抗旱机具,配备好零配件,并做好山塘、水渠清淤补漏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为使防汛抗旱工作达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镇成立了由镇长任总指挥,人武部部长、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在防汛抗旱工作中,镇属各单位要坚决服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防汛抗旱工作。

(一)防汛抗旱相关单位职责

镇防汛办:协调防汛抗旱工作,提供雨情、水情、旱情信息,负责防洪、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对病险水电工程的监测处理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讯方案。

镇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民兵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工作。

镇农业办:及时掌握并提供农业受洪涝、干旱灾害的情况,负责农业的防灾和减灾、救灾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维护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秩序,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水电设施的犯罪分子,协同防汛抗旱成员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防汛抗旱治安保卫工作和河道清理工作。

镇民政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做好灾情调查核实,安排发放救灾物资,指导协调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镇卫生院:负责灾后的卫生防疫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护工作。

镇教育办:负责组织、协调、安排镇属各中小学防洪工程建设,除险加固,组织中小学生撤离危险地段。

镇党政办:负责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资料。负责处理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好各部门工作,做好汛期值班和灾害预报。

(二)民兵的任务及兵力的使用

全镇民兵是防汛抗旱的主力军,在镇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建制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

1、孔目江沿岸抗洪抢险。发生洪灾时,基干民兵和大姜、、下院、麻田、宋家、集贤、姜源7个村的普通民兵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对孔目江地段的重点防护、抢险、疏散、转移、集中抢险救灾物质。其他各村的普通民兵,负责本区域的山塘、水库的抢险工作,并作好应急准备,随时支援重灾区的救援工作。

2、重点目标的防护抢险。一旦重点防护目标发生险情和重大事故,基干民兵要迅速出动,完成重点防护目标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国家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发生滑坡、塌方险情时,基干民兵和发生事故片区民兵要及时出动抢险救灾,保证公路畅通。

4、各村民兵要做好本村抗旱机具检修和抗旱物资的储备工作,对山塘、水库、渠道进行防渗补漏清淤,保证抗旱用水。

三、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各村对辖区易出现山体滑坡的地段随时进行巡查,对易遭受洪水袭击的村庄,要做好群众的防汛抗旱宣传工作,使群众提高警惕,树立防汛抗旱意识。

2、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村要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各村两委班子要分片包干负总责,各村书记、主任、各挂点领导、工作组长为所在村防汛抗旱责任人。

3、加强防汛值班,及时处理汛情、旱情和灾情,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各班次必须有领导带班和技术人员值班,发现有脱岗、离岗的,不仅予以批评,还要给予经济处罚。

4、值班人员要密切监视水雨情。做出预测预报,出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同时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汛期值班人员必须对易发生的山体滑坡的地段和易被洪水袭击的村庄进行巡查,做到发现险情及时抢救,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备足防汛物资,各村要按要求备足土石料和编织袋。

四、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