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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贸易论文

进口贸易论文

进口贸易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人民币升值进出口贸易

引言

2005年7月21日,中国政府出其不意地进行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汇率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即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同时宣布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实现汇改以来已一年整,人民币汇率弹性循序增加。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数据,2006年7月31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再创新高,达人民币7.9732元兑1美元。与2005年7月汇改前相比,人民币升值了约3.66%。金融市场这一新的变化,无疑将对中国乃至世界的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人民币升值的背景及原因

(一)人民币升值的背景

近年来,人民币升值问题已经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人民币汇率存在升值压力的原因是一个与国际间错综复杂的社会、政治、经济利益相糅合的问题。国际上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呼声日益高涨,主要依据在于中国的贸易顺差,巨额外汇储备等。

2003年,中国经济在扩大内需投资和对外贸易增长的带动下,经济保持年增8.2%的强劲势头。一般来说,若一国能保持稳定的经济增长,则会支持本国的货币稳定升值。另一方面,我国近10年来的贸易顺差持续扩大,尤其是来自美国的顺差,目前已成为排在日本之后全球第二大贸易顺差的国家,这是国外要求人民币升值的主要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中国巨额的外汇储备。国家都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外汇储备,以支持本国货币汇率的稳定。外汇储备的增加,不仅可以增强宏观调控能力,而且有利于维护国家和企业在国际上的信誉,我国自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以来,外汇储备的绝对规模和增长速度都持续攀高,至2005年9月底,己达到7690亿美元,成为仅次于日本的第二大外汇储备国。虽然外汇储备对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至关重要,但外汇储备并非越多越好;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的各项指标远远高于国际警戒线,国内的一些实证研究也表明,我国外汇储备的增加在长期内影响着人民币名义和实际有效汇率,使得人民币面临着长期持续的升值压力。

(二)人民币升值的原因

根据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情况,我国曾多次调整人民币汇率。加入WTO以后,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发展,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中国与美、日、欧盟等经济体的贸易摩擦进入高发期,这些经济体基于本国内经济和政治需要持续要求人民币升值,并对我国施加各种压力。在综合考虑我国经济持续增长需要和整体承受能力的基础上,以国外要价合理让步和对我发展整体有利为前提,我国政府宣布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包括美国、日本、香港、欧盟、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韩国、台湾地区、澳大利亚、加拿大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货币)进行调节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上调0.2%,并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人民币升值是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人民币汇率不再紧盯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标志,这是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采取的改革措施,其宏观意义不言而喻。这种变化对于我国出口贸易将产生多种影响。

二、人民币升值对进出口贸易影响分析

汇率变动对出口贸易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价格调节机制传导的,而影响这一机制传递效果的因素很多。在我国,由于加工贸易多是进口原材料和机械设备后在我国进行生产然后再出口,因此进口的原材料在加工贸易中所占的比重较大,这也是由于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所导致的。而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基础产业的迅速发展,出口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和半成品将更多地由国内厂家生产,汇率的调整也将对其出口贸易产生一定的扩展效果。本币升值对出口的影响表现为:当生产出口商品使用本国原材料时,本币国内价值贬值的情况下,本币汇率升值会使出口商品的价格大幅度上涨,导致出口减少;本币国内价值稳定的情况下,本币升值仍会使出口商品的外币价格上涨,导致商品的出口减少;本币国内价值升值,出口商品的外币价格是否上涨及上涨幅度的大小,由本币国内升值使出口商品本币价格下降的幅度和本币升值使出口商品的外币价格上升的幅度共同决定,若前者大于后者,则引起出口增加;若前者等于后者,则不影响出口;若前者小于后者,则只会较少地减少商品出口。而当生产原材料来自海外时,本币升值对出口的影响与进口原材料在出口商品生产中所占的比重高低成反比,比重越大,则汇率升值减少出口的作用效果越小;反之,效果就越大。

(一)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有利影响

第一,人民币升值可以改善贸易条件。伴随贸易顺差急剧增加的同时,我国贸易条件近年来正在不断恶化。商务部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1993——2000年,以1995年为基期的中国整体贸易条件指数下降了13%。其中制成品贸易条件下降了14%,初级产品贸易条件下降了2%。2003年出口商品价格指数为104.7进口商品价格指数为109.7,贸易条件指数为95.4%,低于上年的98.8%。这就是说,我国的出口商品价格相对于进口商品价格的比值在下降,即我国必须出口更多的商品才能换回同样数量的进口商品,国民福利向外流失。

近些年来,我国政府主导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居高不下.进口的能源和原材料等初级产品所占比重,以及技术含量较高的化学制品、机械和交通设备等制成品进口比重大幅攀升。近年来,大部分初级产品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美元单价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1993—2000年,中国进口价格总指数上升了19%,其中制成品上升20%,初级产品上升16%。同时,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导致进口需求的上升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国际原材料、技术密集型产品的价格,进一步造成贸易条件的恶化。

人民币升值将会降低进口产品价格,特别是原材料和高科技设备价格的降低,企业将会加速技术引进,提高生产效率,进行产品更新换代,实现产品动态比较升级。同时由于进口产品绝大部分用于复出口。故随着企业生产率提高,出口产品质最得到提高,有助于我国企业从产品产业链低端向中高端延伸,使贸易条件得到改善。这样会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利用世界资源,增加国民福利,总体上提升我国产品国际竞争力。

第二,人民币升值可以优化对外贸易的商品结构。目前,中国的贸易结构很不合理,大多数企业都处在劳动密集型且技术含量不高的水平上,仅有的部分高技术、深加工出品的出口往往也存在加工过程短暂,增值不高的问题,真正体现技术水平和要素含且的高新技术设备和中间投入品等生产要素要从国外进口,加工收益近80%属于外国产值的转移。一方面是企业加工作业深度差,企业深加工链条短,进口原抖和部件大最侵占增加值的份额;另一方面,由于大量产品处于价值链的末端,普遍缺乏核心技术、自主品牌和营销网络,容易受到跨国公司的制约,出现无自主产权和技术空心化局面。

通过人民币升值的手段,可以最有效率地把制造业中那些技术含量与附加值低的、管理不善地挤出去,这符合中国产业结构转变的发展方向。同时。人民币升值会引起行业内更加激烈的竞争,激励企业通过技术管理创新增强竞争力。让那些富于创新、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强者变得更强,并且能减少无效率的企业在海外的相互恶性竞争,另外还能加快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从国际经验看,日本、德国等许多国家的国际品牌都是在本国货币升值的过程中慢慢成长起来的。因为本国货币的持续升值让它们面临“优胜劣汰”的压力,从而不断激励企业创新、再创新。最终走向世界知名品牌之路。可见,人民币升值对于推动我国企业贸易结构调整并激发其自主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人民币升值可以减少我国出口产品所遭受的反倾销诉讼。长期以来,我国主要依靠廉价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数量扩张来实现出口导向战略,凭着价格优势迅速占领国际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中低端市场。根据商务部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纺织品(61、62和63类)207.79亿美元,占同类商品总进口额的26.01%;鞋类制品(64类)金额为127.21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70.94%;箱包制品(42类)金额为62.59亿美元,占同类总进口额的71.66%;家具制品(94类)金额为170.55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45.79%;玩具和游戏用品(95类)金额为191.41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78.24%。在其他发达国家的情况也是大致如此。

HS编码商品类别金额(单位:亿美元)占同类进口商品比率%

42皮革制品;旅行箱包;动物肠线制品22.2250.68

61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83.1284.98

62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91.3280.09

64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24.9369.31

94家具;寝具等;灯具;活动房28.2149.39

95玩具、游戏或运动用品及其零附件38.8878.78

表12005年日本从中国进口的部分商品及构成(资料来源:商务部网站)

面对如此高的市场占有率,必然会加大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冲突。近几年来,我国一直是世界上受到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通过人民币升值,适当提升出口产品的外币价格,缓解国外市场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压力,同时适当削减外汇留成、出口补贴、贸易信贷等方面的出口扶持政策也有利于提高出口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另外,人民币升值也可以提高国内非贸易品的价格,消除贸易品和非贸易品相对价格的扭曲,有利于各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平衡发展。

(二)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不利影响

第一,实际有效汇率的进一步上升会削弱出口。考察汇率波动对贸易收支的影响主要是看实际汇率和实际有效汇率,而不是名义汇率,衡量实际汇率变化主要是看汇率和通货膨胀率之间变化的相对速度,当汇率贬值速度超过通货膨胀速度则实际汇率下降,反之,则实际汇率上升。从1993年到2003年,中国的通货膨胀率先是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然后逐渐趋于平稳,所以我国的实际有效汇率水平普遍提高之后在一定范围内小幅波动。自1990年到2003年,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虽然贬值近40个基点,但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却升值3.59%,使中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下降。然而,因为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升值所带来的贸易下降效应被影响更大的国外收入增长效应给抵消掉了,所以,我国几个主要贸易伙伴容易将本国的对中国的贸易逆差和人民币汇率联系起来。在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升值的条件下,如果对人民币进行升值操作,则会进一步提高人民币的实际有效汇率,而实际有效汇率又是决定一国多边贸易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因此,人民币升值会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我国现有的贸易顺差。

第二,影响外商对我国投资的积极性。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优惠的条件吸引了大批外资企业和跨国公司进入我国,而他们生产的产品除在中国国内销售外,很大一部分份额都用来出口。20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份额在中国总出口额中的比重保持了较快增长,2001年已超过总出口额的50%。人民币汇率的升高意味着外商对华投资成本的增加,受此影响,国外资金可能会转向流入中国的资本市场,影响对我国“三资企业”的资金投入。同时,“三资企业”是我国进出口贸易的主要载体,在中国进出口贸易额中占有很大比重。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人民币升值可能会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产生一定程度不同的负面作用。

三、发展我国出口贸易的对策

(一)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的财政对策

第一,调整出口退税率,减少对高能耗低附加值商品的出口补贴。我国目前平均出口退税率高达15%,但财政却又无力支付,可考虑合理利用外汇储备加快拖欠款的偿还,以加快企业资金的周转和减轻国家财政支出压力。税率下调的结果会使我国的出口增长放慢,经常项目余额减少,从而减轻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另外税率的调整也可以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

第二,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管制是降低人民币进一步升值的重要途径。对于像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大型中资跨国公司的全球资金调拨以及银行持有更多的海外资产等应逐步放宽,扩大国内企业和居民用汇的权利等。实行差别准备金制度,适当提高对新增非居民人民币存款的准备金要求,从而降低银行支付给新增非居民人民币存款的利率;鼓励境外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并放宽境内机构发行外币债务管制。

第三,降低人民币存款利率或提高贷款利率。存款利率应下调到使人民币的收益率低于其他国家货币如美元的收益率,从而有助于避免大量“热钱”流入我国,降低人民币来自资本项目盈余的升值压力;提高贷款利率会增加出口企业的成本从而会引起出口增长放慢,降低人民币来自经常项目盈余的升值压力。另一方面,对于投机性的热钱要严格监控坚决杜绝,以维护我国汇率制度和宏观经济的稳定。

第四,适度控制、合理利用我国的外汇储备。合理利用我国充足的外汇储备,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这是应对人民币升值贸易冲击的关键。由人民币升值压力微观基础的分析可知,由于人民币升值压力很大程度来源于大量外汇储备,所以利用我国目前大量外汇储备来进口石油、粮食、矿砂和技术设备等我国紧缺资源和急需技术,不单可以缓解大量外汇储备所累积的人民币升值压力,而且可以提高我国企业生产能力和整体素质,最终有利于对外国的产品出口,充分发挥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贸易的有利作用。可以考虑的具体使用途径有:可以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建立和完善我国重要战略资源的期货储备机制,诸如石油、铜、铁矿砂等我国稀缺资源,为保障国家安全作必须的准备;放宽外汇管制,提高优秀企业的用汇比例,鼓励国内优秀企业向外直接投资,提高外汇使用效率;购买国内紧缺商品,平衡国内物价,利用人民币升值减轻部分行业、部分产品物价上升过快的压力,对我国可能出现的通货膨胀也会起到一定的抵消作用。

第五,循序渐进地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浮动汇率制度是我国汇率形成机制未来的改革方向,所以最终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保障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平稳发展,必须落实到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上来。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体制改进的程度尚不足以让中国完全开放外汇交易市场和资本市场,因而汇率水平现在还不应该也不能够对资本账户变动做出反应。完善和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必须循序渐进,在条件成熟时,可以扩大人民币对美元的浮动区间,在此基础上逐步改变人民币盯住美元的单一联系汇率机制,改为盯住一揽子货币的联系机制。经过汇率制度必要的过度和经验积累,以及我国对外贸易的整体驾驭能力和国民经济的综合实力不断强大之后,再实现对外资本项目的完全开放和人民币汇率的完全浮动,到那时就可以实现人民币作为强势货币所支持下的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壮大

(二)我国外贸体制应对人民币升值的对策

第一,转变我国发展战略,由外向型向内需型转变。由于国内内需不足,对外贸易曾经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拉动力;入世以后,面对经济的日益全球化,发展对外贸易依然是我国发展经济的必然选择。但是,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单纯的依靠出口导向的发展战略是非常危险的,过度的依赖国际市场,很容易受到国外市场的冲击,进而影响经济的持续发展。从国外的发展经验看,发达国家的外贸依存度是逐步下降的。因此,我国必须在积极发展对外开放的同时,努力推进对内开放,积极转变发展战略,由外向型向内需型转变,我国地域辽阔,消费人口多,国内需求巨大且市场潜力更大,当受到国际经济变化的冲击时,国内的回旋余地也很大,这不仅有利于改善经济增长方式,还可以直接消化一部分出口,并增加进口需求扩大内需的政策可以冲销人民币升值后可能下降的外需。虽然人民币汇率上升本身就会自动扩大内需,但这是远远不够的,而且这部分新增加的需求将主要是对外国产品的需求。总体来看,中国扩大内需的政策空间还很大,比如降税、调整个税征收点、减费、增支、取消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歧视、取消外资企业享有的税收特权等。

第二,调整我国进出口商品的贸易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我国目前较低层次的产业结构决定了我国贸易商品结构具有如下特点:劳动密集型产品占有较大比重,是我国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所在;工业制成品的出口有了快速发展,但是技术含量和知识含量仍很低,依然是高科技产品的主要进口国;服务贸易所占比重仍然很小,新兴服务业的出口竞争力明显不足。从我国的贸易商品结构可以看出,我国出口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外国需求弹性较小,而且面临发展中国家的激烈竞争,而进口的高科技产品和机器设备的国内需求弹性相对较高,这一贸易结构特点不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改善。出口依存度在产品上的不平衡使少数产品的发展增大了风险。出口依存度高特别集中表现在个别产品上,如纺织服装产品高达50%,使这一产业对外部市场的依赖性特别强,一旦国外发动反倾销,对国内相关产业发展和工人就业会立即产生重大影响。所以我们要努力提高出口商品中工业制成品的比重,提高出口产品的供给弹性,同时也要注意技术引进和产品研发,注重质量,创品牌效应,提高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减少高科技产品如光学、医疗、精密仪器和设备等对国外的依赖,通过在进出口两方面的努力来减轻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贸易的不利影响。

第三,积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降低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国别依赖。要进行贸易观念上的创新。目前我国的出口仍以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包括人民币价值低估造成的出口产品外币价格较低和出口企业竞相压价,使许多产品不断招致反倾销调查和制裁,导致一些出口市场萎缩,同时,出口数量优势难以转化为收入优势和利润优势。这种观念必须转变,要重新评估出口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不将危机转嫁到国外,使经济增长真正回到主要依靠国内市场,经济发展利用国际市场的轨道上来

第四,健全外贸服务体系。国家应该健全外贸服务体系,扫除非市场障碍。非市场因素对企业出口贸易有很大的影响,政府部门应在行业政策调控、提高办事效率、规范经济秩序、避免低水平竞争、提高海关通关速度、切实落实出口优惠政策、加快退税等方面,努力为企业营造“软环境”,避免企业受到不必要的损失,为企业树起坚实的“保护伞”。这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健全外贸服务体系,如重点跟踪落实国家和省里的出口退税政策,用好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应对贸易技术壁垒和反倾销工作,做好进出口公平贸易和维护产业安全工作;积极宣传有关促进外贸出口的鼓励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营、国有、外资企业的出口积极性,培育出口大户,扩大出口规模。

(三)外贸企业自身的应对措施

第一,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产业竞争力。企业要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努力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汇率机制改革后,出口企业如果不能摆脱以往低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出口价格的“三低局面”,将很容易减少其在国际市场所占的份额。因此,出口企业应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品牌创新,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措施,从根本上提高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另外,挖掘内部潜力,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节省不必要的费用,大多数出口企业应从抓内部管理入手,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降能节耗,尽量减少原材料采购环节,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国企业面临的是与世界品牌竞争的市场。出口企业要尽快提高出口产品档次,提升产品的品牌内涵和设计能力,创建出口产品品牌优势,走高端名牌之路。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国外频繁以反倾销、特保等措施来给中国企业施压。

第二,增强规避汇率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一方面,出口企业应积极应用汇率避险工具,包括及时结算现有的外汇;使用多币种开展业务;加强银企协作,利用银行提供的远期结汇、外汇期货产品、外汇期权产品、互换产品金融工具以及信息咨询财务顾问服务,来规避汇率风险。另一方面,出口企业应逐步进行资源整合,合理利用财务杠杆,通过收购兼并等手段,适度加大海外扩张的步伐,建立全球化生产贸易体系。这样可以提高对汇率变动的抵抗能力,减少个别市场波动带来的影响。

进口贸易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美国对日本贸易统计数据实证分析经济演化模型经济预测

一、引言

利用美国对日本进出口贸易额历史统计数据(历年《美国总统经济报告》),借助计量经济学软件进行回归分析,找出美国对日本进出口贸易额演化规律的形式的某些方面,建立美国经济演化的一个计算机仿真模型,是一个有意义的工作。以此模型为基础,根据经济学原理,可以解释这个模型各个参数的经济学意义,从而通过对各种参数的调节或变动所导致的美国对日本进出口贸易额路径的偏移进行计算机仿真展示,把握住美国对日本进出口贸易额演化的某些客观必然趋势,以及对我国与美国和我国与日本进出口贸易额的影响,预先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从而增强我国的经济安全保障。

本文研究进行这一工作。

二、美国对日本进出口贸易额历史数据的实证分析和经济演化模型

美国经济在建国200年所打下的坚实基础之上,借助其科技优势、美元的支配地位等有利因素而高速发展。用计量经济学软件,我们对其1974年1月~2006年2月的对日本进出口贸易数据进行回归分析。

1.先进行数据截取:19741月年至2006年2月的美国对日本进出口贸易额演化数据作为模型创建样本;用以预测2008年至2020年的美国对日本进出口贸易额主要指标取值。所用数据来自历年《美国总统经济报告》中美国对日本进出口贸易额指标数据。

2.然后对主要经济指标系例数据作出散点图(图1中的圆圈表示)。

3.据数据散点图进行回归分析。函数形式设定:因为经济系统常态发展具有最大可能值(经济系统的最大负荷)和对负荷的一定的占据速率(经济增长速率),因而有可能具有如下的函数形式:

首先确定各参数的粗略估计值。L是曲线最大极限值即经济系统的负荷,b是曲线的增长速率因子即经济系统对其负荷的本征侵占速率,a近似是曲线的缩小因子即经济系统内在的交易费用等耗散因素的作用强度,据这三个参数的意义其估计值可近似由统计数据的演化态势进行估计。我们取为:L=6000,a=7,b=0.8。

在此基础上,借助计量经济学软件,对统计数据回归函数的参数进行优化估计,得出精确的统计数据回归函数完备表达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一步骤可能进行多次,以便使残差最小。最后得出的优化参数值是:L=6546,a=6.7,b=0.9899,残差值为151093044。

于是我们得到美国对日本进出口贸易额演化的数学模型(百万美元):

图1美国对日本出口贸易额演化模型(据1974年1月~2006年2月样本数据)

4.据回归曲线进行主要经济指标在未来20年~30年(取2008年至2030年作为预测区间)的取值预测(图1中的加号表示)。

5.据回归曲线进行经济系统演化态势分析:由仿真曲线可以看出,美国经济加速增长期目前已经越过其相变点(仿真曲线的拐点即经济增长相变点);但是,仿真曲线显示,缓慢增长渐渐接近其饱和值还有着巨大的区间(一直延伸到2025年以后);在接近极限点附近(6546百万美元),就是美-日经济结构的变革期。

同样地,美国对日本进口贸易额演化模型为:

残差为:354647648。相应地,美国对日本进口贸易额模型曲线图如图2。

图2美国对进口贸易额演化模型图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美-日贸易作为一个大的复杂自适应演化的经济系统,在美国科技优势、美元支配地位等有利条件下,各种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得以充分开发,各种比较优势得以充分利用,各种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得以充分沟通,科技创新借助于因大量引进各国优秀人材而使美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突飞猛进,制度创新随着主动或被动地接受人类文明的各个方面而日新月异,各种生产要素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机制不断趋于最优配置,使得美国对日本进出口贸易额总体态势在经过高速增长长达20多年后,目前处于渐渐接近饱和值的稳定发展的时期。认清这一基本态势,从各个方面规划和协调我国对美国和日本的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等各方面的关系,促进我国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高速发展,应该是未来二十年我国对美经济政策的重要参考。

四、结论

美-日经济贸易系统是一个紊乱的、以逻辑斯蒂模型为主线演化的、进出口差额越来越大的复杂自适应演化系统,它的演化值将在不发生世界大战或或严重自然灾害的条件下,缓慢接近其饱和值14686和6545(百万美元),经过20年左右的稳定期和一个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再进入新一轮的逻辑斯蒂演化。

进口贸易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进出口贸易;协整检验;误差纠正模型;因果检验

一、引言

随着山东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改善,山东省在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据山东省统计年鉴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底,累计已有113家世界500强在山东省兴办企业262家。2004年,新批合同外商直接投资21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3.7%,实际外商直接投资87.0亿美元,增长22.7%;新签外商直接投资项目5891个,增长11.1%。与此同时,山东省的进出口贸易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年出口额由1985年的23.4652亿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358.7286亿美元;年进口额由1985年的17.9796亿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249.0850亿美元。

对于国际直接投资东道国而言,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口或出口的关系表现为二者的互补性、替代性或是相互关系的不确定性。本文通过实证分析来探讨山东省FDI与进、出口贸易的关系。

二、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为了从定量角度考察山东省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出口贸易的相关性,本文选取山东省1980年至2004年的年度经济数据,运用协整方法进行分析,建立误差纠正模型描述变量之间的长短期关系,并对变量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其中,FDI是各年度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EX代表各年度的出口贸易额,IM代表各年度的进口贸易额。本文为了研究方便,并且考虑到在分析中取各变量的自然对数后不会改变变量之间的关系,在这里对各序列进行自然对数变换,变换后各变量序列分别取LNFDI、LNEX、LNIM。

(二)平稳性检验

所谓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是指时间序列的统计规律不随时间的位移而发生改变,也就是说,生成变量时间序列数据的随机过程的特征(数学期望、方差及协方差)不随时间变化而变化。在对时间序列进行计量分析时,首先要对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在现实经济中,许多经济变量的时间序列是非平稳的,对非平稳的时间序列进行回归可能会出现谬误回归(spuriousregression)的现象,导致标准的t和F检验无效。本文采用ADF检验法对变量LNFDI、LNEX、LNIM进行单位根检验,考察序列是否平稳。检验结果见表2:

注:(C,T,K)分别代表所设定的检验方程含有截距、时间趋势及滞后阶数,N指不含C或T,K的选择标准是以和值最小为准则。

以上对时间序列LNFDI、LNEX、LNIM的平稳性检验表明,在10%的显著水平下,不能拒绝三个变量存在单位根的假设,LNFDI、LNEX、LNIM均为非平稳序列,而它们的一阶差分LNFDI、LNEX、LNIM均为平稳序列。由此可知,LNFDI、LNEX、LNIM均为I(1)序列。

(三)协整检验

为了分析外商直接投资于山东省进出口贸易的关系,本文分别对LNFDI与LNEX、LNFDI与LNIM的关系进行协整检验。协整分析技术是20世纪80年展起来的一种分析方法。协整分析是由若干服从单位根过程的变量组成的系统,若这些变量的某一线性组合式平稳的,则称这一稳定线性组合为协整关系。协整分析描述了这些变量之间的长期稳定关系。

关于协整检验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Engle和Granger提出的基于协整回归残差的ADF检验的EG两步法;二是Johansen提出的基于VAR模型对协整向量系数进行极大似然估计和检验。本文采用的世恩格尔——格兰杰(Engle-Granger)两步法分别对LNFDI与LNEX、LNFDI与LNIM之间的关系进行协整检验。

1、对LNFDI与LNEX的协整检验

首先用LNEX对LNFDI做普通最小二乘回归,然后对回归残差做单位根检验。单位根检验的方法采用ADF检验法,ADF检验采用带有趋势项带有常数项的形式,滞后阶数选为6。检验结果

根据残差的ADF检验结果知,残差不存在单位根,即残差是平稳序列。这说明LNFDI与LNEX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协整方程为:

LNEX=3.607857+0.35751LNFDI(1)

(30.26889)(7.415309)

R^2=0.763846AD.R^2=0.749954F=54.98681DW=0.405013

从方程(1)可以看出,变量LNFDI的系数为0.35751,说明FDI对EX的弹性系数为0.35751,即FDI每增长1%,EX将增长0.35752%。

用LNEX对LNFDI做普通最小二乘回归,得到协整方程为:

LNFDI=-8.304089+2.419141LNEX(2)

(-5.994780)(7.415309)

R^2=0.763846AD.R^2=0.749954F=54.98681DW=0.423218

方程(2)说明,LNEX对LNFEI的弹性系数为2.419141,即EX每增长1%,FDI将增长2.419141%。

2、LNFDI与LNIM的协整检验

首先用LNIM对LNFDI做普通最小二乘回归,然后对回归残差做单位根检验。仍采用ADF检验法,检验结果如

根据表4的检验结果知,残差存在单位根,使非平稳序列。这说明LNFDI与LNIM之间不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即二者之间不存在协整关系。

(五)因果关系检验

协整检验的结果表明,山东省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但是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进一步验证,本文采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法验证。Granger曾指出,因果关系检验只有在两个变量协整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由于前面已经验证出山东省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之间存在显著的协整关系;而山东省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口之间不存在协整关系,因此,此处只须进一步对山东省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这两个变量序列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过程中,滞后阶数取5,检验结果见表5论

从表5的检验结果中可以看出,山东省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之间存在着单向的因果关系。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外商直接投资是对外出口的格兰杰原因,而出口不是外商直接投资的格兰杰原因。

三、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运用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来研究山东省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出口贸易的关系,结果表明:

1、山东省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与进口之间的长期关系不明显。即山东省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与进口之间不存在协整关系。外商直接投资对山东省出口的影响表现为互补关系,这与小岛清的互补理论模型是一致的。按照小岛清的理论,投资国的对外投资应当从处于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边际产业依次进行,这样就可以把东道国的比较优势挖掘出来,使两国间的比较成本差距扩大,为更大规模的贸易创造条件。外商直接投资能够促进山东省出口贸易的上升说明外商直接投资对山东省出口贸易具有创造效应,具体表现为:外商直接投资和山东省出口之间存在着一种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的增加对山东省出口贸易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其中,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增加1个百分点,山东省出口贸易将增加0.35751个百分点。

2、山东省外商直接投资是出口贸易的Granger原因,但出口不是外商直接投资的Granger原因;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口之间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外商直接投资充分利用山东省的资源优势,在山东省进行生产,再将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因此山东省的外商直接投资情况直接影响对外贸易出口。同时,外商直接投资在山东省内通过技术溢出效应、效应等间接影响对外贸易出口。

3、山东省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出口贸易的关系表明,积极引进外商直接投资能极大地促进山东省出口贸易的增长。应此,我们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山东省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如:加强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战略研究,制定战略规划;扩大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多吸收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一些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大型跨国公司在山东省投资;加强对外商直接投资引进、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外商直接投资在山东省的行为和绩效应逐步探索建立起一套可行的跟踪、评估体系,保证流入山东省的外商直接投资的质量。

参考文献:

[1]高铁梅.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与建模——Eviews应用及实例[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1)

进口贸易论文范文第4篇

(一)变量和数据选取

本文使用1998-2011年的年度数据,所有数据均取自国家统计局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各省地方统计年鉴。用地区生产总值GDP表示经济增长水平,FDI表示实际外商直接投资,IE表示进出口贸易(I代表进口额,E代表出口额)。为消除统计数据中价格变动的影响,以变量实际值进行计量检验,故对相关数据进行了处理:用1997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作为不变价格指数对GDP、FDI、IE三个变量的数据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由于数据的自然对数变换不改变原来的协整关系,并能使其趋势线性化,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问题,故对GDP、FDI、IE进行自然对数变换,变换后的变量分别用LNGDP、LNFDI、LNIE表示[3]。

(二)平稳性检验

为了防止伪回归需要对数据的平稳性进行检验。本文主要用LLC检验、Fisher-ADF检验和Fisher-PP检验方法来检验变量的稳定性。分别对LNGDP、LNFDI、LNIE的水平值和其一阶差分(LnGDP、LnFDI、LnIE)进行检验,通过分析可知,1998-2011年国内生产总值、外商直接投资和进出口贸易的时间序列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即为I(1)过程。

(三)协整检验

因为LNGDP、LNIE和LNFDI的时间序列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是同阶单整阶数的,故可进行协整分析。这里我们采用Johanson检验来判断最优滞后阶数、变量(取对数)是否存在协整关系及存在协整向量个数。选择序列有确定性趋势而协整方程只有截距的情况,协整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由检验结果可知:在1%的显著水平下,JohansenFisher协整检验拒绝了变量FDI、IE与GDP不存在协整关系和最多存在一个协整关系的原假设;在5%的显著水平下,拒绝这三个变量最多存在两个协整方程的原假设。这说明至少有三个方程可以用来描述三个变量之间的关系,或者两两之间的关系,即变量FDI、进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协整关系。(四)模型构建及估计结果PanelData模型有三种形式:不变系数模型、变截距模型和变系数模型。建立PanelData模型的第一步便是检验样本数据符合上面哪种PanelData模型,从而避免模型设定的误差,改进参数估计的有效性[4]。经常使用的检验方法是协方差分析检验,主要检验如下两个假设:H1:β1=β2=…=βnH2:α1=α2=…=αnβ1=β2=…=βn如果接受假设H2,则可以认为样本数据符合不变系数模型,无需进行进一步的检验。如果拒绝假设H2,则需检验假设H1。如果接受假设H1,则认为样本数据符合变截距模型,反之,则认为样本数据符合变系数模型。构建如下F统计量:F2={(S3-S1)/[(N-1)(K+1)]}/{S1/[NT-N(K+1)]}~F[(N-1)(K+1),N(T-K-1)]F1={(S2-S1)/[(N-1)K]}/{S1/[NT-N(K+1)]}~F[(N-1)K,N(T-K-1)]其中,S1、S2、S3分别为变系数模型、变截距模型和不变系数模型的残差平方和,N为截面成员个数,T为时间,K为解释变量个数。根据EViews6软件估计结果得出:S1=0.905714;S2=1.435825;S3=6.518093。利用形式设定检验方法(N=6,K=2,T=14),代入以上两式计算得到的两个F统计量分别为:F2=27.27;F1=3.86。查F分布表,在给定5%的显著性水平下,得到相应的临界值为:F2a(15,66)=1.83,F1a(10,66)=1.98。由于F2>1.83,所以拒绝H2;又由于F1>1.98,所以也拒绝H1。因此,面板数据模型采用变系数的形式。通过Hausman检验发现,面板Hausman检验Chi-sq统计值为0.16,其伴随概率P值为0.92,大于0.05,所以接受原假设,应建立随机效应模型,即建立中部六省FDI、对外贸易和经济增长的随机影响变系数模型。模型形式为:LnGDPi=αi+β1iLnFDIi+β2iLnIEi+ui,i=1,2,…,6其中,αi为常数项;β1i、β2i为参数;ui,为随机扰动项;i为中部六省标识数字从1-6,分别对应河南(HEN)、安徽(AN)、湖北(HB)、湖南(HUN)、江西(JX)、山西(SX)。估计结果由表3给出:从β1i的估计值来看,FDI对经济增长具有正的影响,但影响力度不是很大,即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是很明显。FDI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最明显的是湖南,模型的回归系数为0.4962,即湖南省吸引的FDI每增长1个百分点,就会拉动本省的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长0.4962个百分点;其次是河南、安徽、山西分别为0.2872、0.2779、0.1242;而江西和湖北的FDI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却很弱,分别为0.0496、0.0130。从β2i的估计值来看,进出口贸易对经济增长也具有正的影响,而且与FDI相比,其影响力度更大,即进出口贸易能够更好的拉动经济增长。其中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最大的是湖北,模型的回归系数为0.7499,表明湖北省的进出口贸易每增长1个百分点,就会拉动本省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长0.7499个百分点;其次是山西、江西,分别为0.6800、0.5707;相比之下,河南、湖南、安徽的进出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力度不是很大,分别为0.3913、0.3567、0.3419。

二、结论和建议

通过中部六省FDI、进出口贸易和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实证分析,可知,虽然中部六省的FDI、进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的时间序列均不平稳,但其一阶差分均平稳,所以三者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FDI和进出口贸易对经济增长都存在正向影响,但FDI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力度没有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力度大。根据本文的实证分析,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率

FDI对中部六省的经济增长都具有促进作用,但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力度却明显小于对外贸易。所以,中部各省除了要继续扩大利用外资的总量规模外,更应该重视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率[3]:一要注意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取舍,注重自身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减少盲目性;二要根据自身优势,打造核心产业,集中资源办大事;三要注意本地区内部利用外资的合理布局,形成梯次分明的产业格局。

(二)增强进出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带动力

中部六省的进出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都很明显,故六省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大力发展进出口贸易,以拉动本地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一方面,要提高对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视程度,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把稳定外需、稳定出口作为保增长的重要动力[5];另一方面,要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加快转变贸易增长方式,鼓励优势产业与优势产品对外出口,尤其是自身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出口为导向来倒逼本地产业结构升级换代。

(三)注重经济软环境建设

进口贸易论文范文第5篇

根据第3285/94号条例和第519/94号条例,欧盟规定了针对第三国进口产品的监督措施,包含追溯性监督、预先监督和区域预先监督三种,后两种措施要求以进口单证作为产品自由流入共同体及其区域市场的条件。两个条例在对进口产品进行监督方面的规定大都一致,但在重要条款上则存在着差别,即后者规定的监督比前者缺乏贸易中立性,更加带有贸易限制倾向。两个条例实施监督的条件也迥然不同。后者规定了两个条件,即监督应在“进口趋势构成对共同体厂商的威胁”或“共同体利益有此要求”时;而前者仅有“共同体利益有此要求”一种情况。实际上,根据第519/94号条例而实施的预先监督措施意在监督进口趋势。可见,第519/94号条例在实施监督措施的标准方面并不像第3285/94号条例那样严格。而且,当出现与保障措施适用条件相似的情况下,根据“共同体利益条款”的规定,进口单证的有限期会受限,单证的发放也可能附带其他条件,此时的预先监督措施便具备了限制进口的效果。

为对这些进口单证进行管理,欧盟专门建立了SIGL系统。该系统是欧委会贸易总司专门针对纺织品和服装、鞋类、钢铁产品进口许可管理而设立的“许可证一体化管理系统(SystèmeIntégrédeGestiondeLicences简称SIGL系统)”。

(一)针对来自某些第三国特定钢铁产品的预先监督由于美国启动钢铁“201”调查,欧盟认为这会对国际贸易结构产生影响,使得大量产品转向欧盟市场从而对共同体钢铁产业带来冲击,尤其是提及来自中国的产品进口大量增长。在分析了2001年共同体钢铁市场的产量、进出口、价格等各项指标后,欧盟于2002年1月17日了第76/2002号条例,对钢铁产品实行预先监督,以收集统计信息并快速分析进口的趋势。该条例的适用日期截至2002年12月31日。之后,该条例后经第1337/2002号条例所修订,扩大了监督的范围。之后又分别被第2385/2002号条例、第469/2005号条例和第1915/2006号条例所修订。欧盟维持该监督措施的理由是,尽管自2002年实施监督措施以来的情况有所变化,但世界钢铁市场的发展仍然要求有一个稳定而快速的信息系统以分析共同体未来的进口趋势。

(二)针对来自某些第三国的特定纺织品进口的单一预先监督为了适应2005年1月1日纺织品一体化的到来,欧盟部长理事会修订了欧盟纺织品的基础性法规第3030/93号条例,并于2004年12月13日正式对外公布了第2200/2004号条例。根据该条例,欧盟设立了专门针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单一预先监督(SinglePriorSurveillance)机制。

属于该监督体制范围内的纺织品,进口商要从进口国海关获取监督文本之后才能获准进口。该文本办理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自动发放,一成员国海关领取即全欧盟关境内通用,有效期半年。各进口商为获取该文本,将向海关申报进口商、出口商和商品的详细信息,并附上提货单、信用证、合同或者其它明确证明进口商将实施进口的商业文书。其中产品的原产地、类别、数量和金额信息将通过SIGL系统由成员国海关在第一时间内报给欧委会。在SIGL系统内针对中国纺织品的统计有两项,一项是一个月统计一次的月实际出口量,另一项是欧盟进口商申请获得的进入欧盟市场的进口许可量。该项统计实时更新。“中国进口的纺织品”定义是采取“原产地原则”,即不管纺织品货物是从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港口运抵欧盟海关的,只要原产地为中国,即这些纺织品就被欧盟视为“中国进口”,置于监督体系之下。

(三)针对来自某些第三国的特定鞋类产品进口的预先监督由于从某些第三国进口物品的通用规定的第519/94号补充条例所确立的鞋类产品的配额体系于2005年1月1日失效,2004年12月7日,一些成员国告知委员会有必要依照第3285/94号条例对鞋类产品采取监督措施。这是欧盟对从中国进口的鞋类激增的正常的反应。因为从数据上来看,2000-2003年间,来源于中国的未受到配额影响的鞋类进口产品,由于其具有相比共同体同类产品实际上较低的价格,因而无论在绝对数量还是在共同体市场份额上都出现了巨大的增长。2000-2003年,进口量平均增长为59%,价格平均相差为21%。(见EC第117/2005号条例)在此背景下,欧盟预期2005年的配额取消后将在短期内导致进口的成倍增长,随之很可能发生的是共同体工业丧失市场份额和就业岗位,从而存在着对共同体生产者造成损害的威胁。因此,欧盟通过第117/2005号条例,要求对源于中国的某些鞋类进行预先的统一监督,以提供统计信息便于对进口趋势进行迅速分析。同时,为了获得鞋类进口趋势的全面整体情况,该条例要求对各种来源的进口鞋类建立一种基于海关的追溯监督体系。该体系包括需要进行预先监督的鞋类,当追溯体系得到全面充分运行时,预先监督可以结束,但至少要维持到2006年1月31日。

须进行预先监督的货物在放行供自由流通时须提交符合统一标准的监督证书,该证书经进口商简便申请后,由成员国的授权管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签署,但进口商并不由此获得任何进口权。除非进口规定发生变化,该证书在整个共同体范围内有效。进口许可证书由成员国的主管机构自动发放,不收取费用,没有任何数量限制,并在共同体进口商(无论其成立于共同体的任何地方)提出申请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发放。在递交申请三个工作日后,除非确证有其它情况,则申请应认为已被成员国主管机构接受。各成员国应向委员会报送下列信息:尽可能定期或一旦有最新信息即报送,并最晚不迟于每个月的最后一天,报告所签发的监督证书涉及的货物具体数量及以欧元计的价值;每月末的六周之内,依据欧盟第1917/2000条例第32款规定报告此月的进口具体情况。

二、基于产品安全目的而实施的快速预警机制

(一)非食品消费品快速预警体系(RAPEX)

根据关于一般产品安全(GPSD)的第2001/95号指令,欧盟建立了针对危险的非食品产品的快速预警体系(RAPEX)。RAPEX完全适用于不属于部门指令之外的所有消费品,部分适用于有部门立法的消费品。目前,RAPEX涵盖的地域范围包括欧盟27国以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挪威、冰岛以及列支敦士登。2004年4月,欧委会通过了RAPEX指导手册,详细规定了确定严重风险的标准、RAPEX通报的内容、提交通报的最后期限及通报的传播、通报后的后续行动、欧委会对通报的审查、RAPEX下沟通信息的网络、RAPEX和其他通报机制的协调、不构成严重风险的产品的通报程序。同时,对于RAPEX下所通报的措施,如果存在其他的通报机制,也同样需要予以通报。为此,欧委会还专门公布了处理GPSD与某些部门指令之间关系的指导文件。

RAPEX能够确保来自一成员国的关于威胁产品的信息迅速地在成员国之间以及与欧委会之间的传播。当发现危险产品时,成员国相关机构可以采取适当的行动以消除风险,它可以从市场上撤销该产品,从消费者手中召回产品,或者预警。如2005年2月4日,匈牙利消费者保护检验总局通报原产于中国的婴儿奶瓶,2004年6月德国北威州消费者中心通报原产于中国的减肥药,2004年3月1日葡萄牙消费者保护研究所通报原产于中国的橡皮娃娃等等,欧委会据通报在欧盟范围内对该产品发出消费者警告。

各国的联系点会将此产品、其对消费者带来的风险以及成员国机构所采取的措施通报欧委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各国的联系点还负责检查以确保所通报的危险产品不会投放市场。之后,欧委会会将此消息散发给所有其他成员国的联系点。在情况不确定时,欧委会可以通过正式的决议,要求成员国禁止该产品投放市场,从消费者手中召回产品或从市场上撤销产品。决议的最长有限期是一年。迄今为止,欧委会已经通过了两项此类决议。

欧委会会关于危险产品的每周概览,并在网上公布所采取的消除风险的措施。同时,欧委会每年都会RAPEX体系运行状况的评估报告。欧委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统计数字显示,RAPEX通报的数量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

(二)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机制欧盟自1979年始在其成员国中间建立快速警报系统,各成员国有责任在消费者的健康遭受严重风险时提供信息。根据第178/2002号条例,欧盟对预警系统做了大幅调整,实施了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pidA1enSystemforFoodandFeed,RASFF)。它是一个连接系统各成员国食品与饲料安全主管机构、欧委会以及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EFSA)等的网络。欧委会负责管理该网络。调整后的预警范围扩大,包括了动物饲料和边境检查站网络,因为饲料的原料来源与加工等对食品安全具有潜在风险。

RASFF的建立为系统内成员国食品安全主管机构提供了有效的交流途径。RASFF的通报是借助于欧盟委员会的CIRCA(交流与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完成的。任何一个成员国主管机构发现任何与食品以及饲料安全有关的信息后都会上报欧委会,必要时欧委会将此信息传达至RASFF网络下的其他成员。各成员国有义务向欧委会通告如下信息:各国为保护人类健康而采取的限制某食品或饲料上市,或强行使其退出市场,或回收该食品或饲料,并需要紧急执行的措施;由于某食品或饲料对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而旨在防止、限制其上市或最终使用,或旨在对该食品或饲料的上市和最终使用附加特别条件,并需要紧急执行的专家建议或一致意见;由于涉及对人类健康的直接或间接威胁,欧盟内边境主管机构对某食品或饲料集装箱或成批运输货物的拒收情况。但发现来自成员国或者第三方国家的食品与饲料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而该国没有能力完全控制风险时,欧委会将启动快速预警系统,并采取终止或限制问题食品或饲料的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成员国获取预警信息后,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将危害情况通知公众。预警系统是否启动取决于欧委会对具体情况的评估结果,成员国也可建议欧委会就某种危害启动预警系统。为避免被监测到的问题再度出现,RASFF还设立了第三国特殊保障机制,即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原产国。

RASFF通报主要分为两类:预警通报和信息通报。当构成危险的食品和饲料已上市,必须立即采取行动时,首先监测到该情况并已采取措施(如召回或回收)的成员国就会发出预警通报。信息通报则是指虽然被鉴定为具有风险,但还没有到达成员国市场而不需要马上采取措施。这类信息主要包括所关注的食品或饲料在欧盟的口岸如何被检出和被抵制的信息。鉴于保护商业机密的需要,产品的商标和制造厂商的名字一般不公布。此外,还有附加信息通报和新闻通报,前者是指在通报后所追加的详细信息,包括分布细节、产品来源、附加分析结果、货物的有关文件等;后者则是指虽然与产品安全有关,但不属于预警或信息通报的范畴,然而相关机构又非常关注的信息。

在欧盟委员会的网站上,每周都会有对一周所的通报进行的总结。每年,还会详细的年度报告,对全年的情况进行分析。(见图1)

三、基于环境保护目的而实施的市场监督机制

欧盟还会授权成员国进行市场监督,并及时反馈和沟通相关信息,这也构成了预警机制的一部分。例如,用能产品(EuPs)在共同体自然资源和能源消耗中占有很大比例。它们对环境有许多重要的影响。在EuPs的设计阶段即应采取措施,因为一产品生命周期内产生的污染看来是在这一阶段决定的,产生的大部分费用也可归咎于此。因此,产品的生态设计作为一种预防性的措施,旨在保持产品功能质量的同时,通过设计使产品环境性能最大化。为此,欧盟于2005年了月6日了第2005/32/EC号指令。各成员国应于2007年8月11日前使遵守本指令所需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生效。该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应确保有必要的措施进行有效的市场监督。各成员国应指定机构负责市场监督。他们应做出安排,使这些机构拥有并行使该指令赋予他们的权力,以采取各种适当的措施。各成员国应明确主管当局的任务、权力和组织安排,他们将被授权:组织对EuPs符合指令的情况以足够的规模进行适当的检查,并责成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依照第7条从市场上召回不符合指令的EuPs;如实施措施所规定的,要求有关各方提供所有必需的信息;对产品抽样,并使之接受符合性检查。各成员国应使委员会随时获得有关市场监督结果的信息,适当时,委员会将把这些信息传递给其他成员国。各成员国应确保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有机会向主管当局提交他们对产品符合指令情况的观察。

四、中国进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完善

中国在贸易规模和顺差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提出了扩大进口的目标。然而,扩大进口并非意味着盲目扩大进口和毫不设防的进口,中国也应对重点产品进行监控,并基于保护消费者和环境的目标而加强对进口产品的监督和预警。参考欧盟的进口贸易预警机制,中国建立和完善自身的进口预警体系应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农产品进口预警体系通过分析进口农产品信息,对比国内同类农产品产业指标情况,来判断国内农业受到损害或损害威胁的状况,从而发出预警,主要针对中国不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对国家经济影响大的进口农产品。其中进口农产品信息包括月度或季度进口农产品价格、数量及变动趋势,进口农产品的国别集中度,国外农产品生产的实力和未来发展的趋势。国内同类农产品产业指标情况包括国内同类产品价格变化的趋势、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农业生产者的利润率以及失业率等方面。预警结论可以以模型计算的警度按月或季提供信息,当警度达到一定级别后,可以发起产业损害调查并寻求相应的救济方式。该体系中由海关或商务部监控并农产品进口相关数据,农业生产者和企业建立农业协会,对国内农业生产状况追踪观察,并在必要时代表农业生产者申诉的声音,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帮助和指导农业协会分析产业和预警信息,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接受和审理贸易救济申诉。

(二)一般(非农)产品进口监测通过一般性进口产品的进口数据月度或季度统计分析,拿出其中指标波动显著的产品做近一步产业和市场分析,并警度报告的预警体系。由海关负责提供各类进口产品的进口数据,包括价格、数量和国别集中度等,各类产品行业协会根据企业市场行为反馈重点选择观察产品,并做出国内该产品产业情况报告,如未达到警度级别,则给企业提供相关市场信息,辅助企业改变市场战略,如果达到一定的警度级别,就可以明确预警公告,协助有需要的企业进行申诉。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申诉的处理和调查工作。

(三)重点(非农)产品进口监测对与中国经济贸易关系密切的重点产品进口信息实行专门监控,并警度报告的预警体系。重点产品是一个动态清单,不定期地有产品加入重点清单或有产品从重点清单上“毕业”,产品的选取可以是中国的主要进口产品、与主要贸易伙伴的主要进口产品、贸易摩擦严重的产品等,各行业协会也可根据需要选取各行业的重点监测产品。

尤其是应该建立针对能源产品进口的预警体系。通过分析世界能源产品信息和中国能源产品进口信息,判断能源产品的可获得性、能源产品价格变动趋势和能源输送线路安全性等关键趋势,为中国能源安全乃至经济安全提供预警和政策导向。由于影响能源产品价格等波动的因素可来自多个领域,需要跨领域研究的结合,而能源安全紧系国家经济安全,因此,建议成立中国能源安全委员会,专门负责中国的能源产品进口预警。

(四)基于产品质量的进口监测基于进口产品质量和质量标准,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监测体系。进口产品的质量信息可来源于产品质量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消费者协会调查的消费意见反馈,还要关注国外产品质量标准升高后是否有低质量的产品涌入(如作为生产资料的机器设备)等。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是该监测系统的主导部门,综合进口产品质量和消费反馈意见后,定期公布《进口产品质量报告》,披露产品名称,厂商信息等预警。对违反技术标准政策的进口产品采取禁止进口、进口警告和消费警示等措施。

(五)基于产品安全的进口监测指与动植物卫生、人类健康安全相关的进口产品监测体系。该体系覆盖的进口产品主要是进口的动植物、食品等,这类产品易携带有害病毒,危害很大。因此,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门及海关检验部门应严格检验进口产品的相关卫生指标是否合格,并且根据国际标准和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修改安全的卫生标准及检验检疫程序。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企业和消费者,且监督机制要持续,避免危险的进口产品卷土重来。

(六)基于环境保护的进口监测指与进口材料安全和环境保护相关的产品监测体系。该体系覆盖使用或消费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较大的进口产品,由国家环保总局主导建立,成立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委员会。以进口矿石金属为例,首先在工作过程中,国家环保总局通过对企业进口商品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存入数据库,如遇到不合格产品,将商品数量、进口时间和企业状况转入预警数据库。另一方面对国家环境监测、国家环保标准形成进口商品需要检验的合理指标指数进入预警数据库,当进口产品抽查质量与环保指标不符时,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商务部进行必要的贸易限制措施,同时形成报告提交给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