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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创新论文

金融产品创新论文

金融产品创新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制度创新;产品创新;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8)11-0051-03

一、金融创新的含义、动因和发展历程

学界普遍认为,金融创新是指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引入新技术、采用新方法、开辟新市场、构建新组织,在战略决策、制度安排、机构设置、人员准备、管理模式、业务流程和金融产品等方面开展的各项新活动,最终体现为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以及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造与更新。本文所指的金融创新主要指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国际上对金融创新的动因理论研究众多,其大多从技术、经济、制度、监管等各个角度出发,探讨了金融创新的促发原因,包括技术推动论、货币促进论、财富增长论、约束诱导论、制度改革论、规避管制论等。实际上,无论何种方式促成的金融创新,其本质动因都是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也就是通过金融创新来扩大收入和降低交易成本,即“每一个金融创新都是为了寻求利润”。从这个角度说,中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时显得比较苍白,因为当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未形成金融创新的内在驱动力――追求利润,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创新是伴随着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步伐逐步展开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从中国金融创新的现状看,创新动因体现为技术、经济发展、制度建设和监管引导的综合作用,其根本动因源于商业银行自身发展和竞争的需要。

从历史的观点看,金融创新伴随着金融本身的萌芽而开始,并且一直作为金融业发展的推动力发展到今天。在金融业最发达的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规避金融管制的金融创新开始,到70年代以后以转移和分散金融风险为主的金融创新,其中金融工具的创新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新的金融产品陆续出现,包括各种衍生产品、风险转移产品、外汇交易基金等。在中国,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创新在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分离时才开始。这一时期有两个重要标志:一是四大国有银行从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型;二是产权结构多样化的数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相继成立,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

在金融市场日益开放的今天,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环境和背景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主要表现在:对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限制的逐步取消正在加剧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金融全球化正在冲击中国银行业传统营运模式、经营理念、机构设置、人力资源甚至监管体系;新技术在金融上的应用(金融电子化和信息化)为银行经营管理和金融创新提供了高效的支持平台;新产品和新交易方式的层出不穷在不断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正逐步细化风险配置方式和改变传统盈利模式;社会公众金融意识和需求的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更新不断提出新要求。

二、金融创新中产品创新面临的问题

产品创新是金融创新的主要部分,金融市场发展的重点领域应该在于产品的创新。但就金融产品创新而言,现在面临很多问题。

1. 金融产品的规划问题。我们缺少一个方向性的规划,包括现货产品怎么发展,期货产品怎么发展,本地产品怎么发展,外地产品怎么发展,还包括本、外地产品怎么发展,这些都应该由金融监管部门作出统一的规划。金融市场的发展不能搞计划,因为市场不是管理者的市场,是市场人士的市场,市场发展程度如何取决于市场人士的行为选择,不取决于管理者的政府决定。但市场确实需要规划,规划不仅要明确目标、分阶段,而且要有明确的每一个阶段可以采取的现实措施,这是发展中国金融市场现在面临的突出问题。只有通过制定相对统一的规划,才可能使管理者的理念得到统一,达成共识。投资人也会在取得共识理念的引导下,理性地选择自己的行为。

2. 制度环境问题。现在产品创新当中的制度环境,包括法律、政策层面,大大小小很多。比如说,从法律层面讲,债权人权利如何得到保护?企业短期融资券税收问题如何处理?很多新产品都是在规则不清的情况下运作,这实际上是为以后运行的预期造成了不稳定。另外,创新的产品往往层出不穷,真正能够付诸实践的比较少,这与管理政策方面的交叉、不协调有关系。所以在现实当中,政策层面应注重如何协调、如何配合、如何真正为商业市场化金融产品的创新打开一条可持续的通道。

3. 创新主体的问题,或者叫作创新动力的问题。经济学家认为,创新得以发生的刺激因素是由个人和企业欲使其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产生的。或者说,经济环境的变化将刺激人们去寻求可能有利可图的创新。通货膨胀率和利率急剧上升且难以预料,大大改变了金融市场的需求状况。计算机技术的飞速进步,改变了供求状况。金融机构发现,许多旧的经营方式不再有利可图,他们提供给公众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卖不出去,运用传统的金融工具已不再能够吸取资金。为了在新的经济环境中求生存,金融机构不得不研究和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客户的需要并改善利润状况,这就是创新的原动力。从金融创新的目的来考察,有获利性、避险性、避管性和扩源性四种类型。然而,不管出于哪种目的的金融创新,它都有一种内在的激励诱导和支撑。获利性来自获取利润激励;避险性来自规避风险激励;避管性来自避免管制激励;扩源性来自扩大金融资源激励。

4. 产品创新市场分级问题。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的产品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多雷同。一家银行推出一种新产品,很快就有几家银行推出同质不同名的多种产品,真正需要这种产品的客户其实很有限,创新并未带来整个金融市场的活跃,却可能造成人力资本等的浪费。因此,良性循环的产品创新应按照市场分级找准自己的定位。

5. 金融创新的品牌化。由于金融创新较之其他行业的产品创新无专利予以保障,易于模仿,其“新”生命尤为短暂,因此往往是某家商业银行推出一种新业务和新产品,其他银行很快就加以效仿,这种现象一方面要求银行必须不断推陈出新,依靠内部一套系统有序的创新机制来提高创新的速度和效率;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创新过程中应增强品牌意识,由以往零星的创新模式向系统的创新模式转变。

6. 产品创新后期的管理。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往往是推出一系列创新产品后,发现管理远远不能适应创新的步伐。在整个金融市场发展当中,以金融产品创新为突破口,但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又遇到诸多现实无法回避的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就可能失去创新的原动力。产品创新后的继续研究和深度开发成为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三、金融创新的市场和监管环境建设

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除了创新微观主体自身能力的不断提高外,外部市场环境建设和完善也至关重要。根据中国金融业目前的发展水平,政策和监管的引导及推动是创建有序、公平、效率的市场环境的重要力量。

1. 推动制度创新,引导金融创新良性发展。在市场化、专业化未达到一定深度前,金融创新仍需要政府的引导。对金融创新主体的监管是否有效以及对金融创新活动如何导向将直接决定金融创新的效率和发展方向。因此,必须不断提高金融监管效率,为金融创新创建起一个既能管控创新风险,又能支持创新发展的外部环境。目前情况下,中国大部分金融产品创新出自银行业,银监会责无旁贷成为良性金融创新监管环境创建的主体。对此,银监会有充分的认识和务实的行动。2005年11月,银监会成立了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先后出台了《金融衍生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指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银行创新活动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还与相关部门共同了《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办法》等。

2. 加强金融监管的沟通协调,提升金融创新效率。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已经开始将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引向综合化经营、跨领域协作的方向,而中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系仍为分业监管模式。因此,这一时期的金融创新活动迫切需要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通力协作,这对提升金融创新效率意义深远。目前,各监管部门已经意识到监管协调和联动的重要性,在多项金融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展开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资产证券化的成功试点就体现了财政部、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等机构通力协作。今后,顺应综合化经营的趋势,更加密切和顺畅的金融监管协作将成为各金融从业主体开展金融创新的有力保证。

3. 推动金融市场“软件”建设,为金融创新创建规范、公平、效率的“软环境”。金融市场效率的提升依赖于“软件”和“硬件”两方面的提高,其中,“软件”指市场机制、制度、法律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主要包括:(1)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当前迫切需要继续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健全利率管制制度,为金融创新提供市场定价基础和技术条件。(2)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金融市场有效运作的重要基础是市场规则,而规则是通过法律、法规来体现和贯彻的。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完善甚至缺失的问题,亟待修正和增补。(3)完善场内市场。目前,全球金融衍生品在场内交易的总额大约是场外交易的5倍左右,场内市场几乎是金融衍生品创新的基础。中国的金融创新有必要首先把完善场内市场作为基础环节,在重点解决好风险对冲、柜台交易产品定价参数和风险参数缺失等问题后,再进一步考虑场外市场的协调发展问题。(4)加大人才培养和交流的力度。金融创新的重要条件是人才,要创造人才培养和交流的平台,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为中国金融创新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刘明康.金融创新――中国银行业持续稳健发展的必由之路[J].求是,2006,(11).

[2]唐双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大力支持金融创新[J].中国金融,2006,(13).

[3]波士顿咨询公司.如何使金融创新转化为盈利[J].新金融,2006,(10).

[4]张强,汪东山.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的成本收益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4).

金融产品创新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互联网企业;商业银行;破坏性创新;维持性创新

一、引言

技术成熟和平台的普及为互联网企业向金融市场转型提供了有利条件。2012年以来,不少互联网企业布局金融市场,向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网络众筹、大数据征信、互联网理财等领域发展壮大,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15年初,总理在考察我国首家互联网民营银行――微众银行时提出,要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闯出一条路子,给普惠、小贷公司、小微银行的发展提供经验,互联网企业金融跨界发展的热潮进一步高涨。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底全国正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不含港澳台)共计2593家,环比2014年大幅飙升64.63%。2016年2月底,全国网贷余额达到5006.37亿元,历史首次突破5000亿元大关,环比上月底增加了6.91%,是去年同期的4.02倍。

互联网企业在金融领域的迅速崛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颠覆论认为互联网精神冲击金融精神会带来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颠覆性的变革(谢平,2014);细分论认为互联网企业的加入细分了市场主体和层次,但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的主体地位不会动摇(马蔚华,2014);融合论认为互联网企业将和商业银行在竞争合作中逐步融合形成新的金融生态圈(霍学文,2015)。这些讨论当中包含着一些非常重要的问题:互联网企业转战金融行业对于商业银行究竟意味这什么?互联网企业转战金融行业是否具有颠覆商业银行的可能和条件?互联网企业转战金融行业是否对商业银行构成了真实的威胁?

破坏性创新理论为分析上述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框架,该理论原是用作解释新技术如何产生新的商业模式,瓦解原有市场。互联网作为一项新技术,形成了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网络众筹等新的商业模式,与该理论的假设非常契合。

二、文献综述

破坏性创新理论由哈佛商学院的克里斯滕森教授提出,阐述了低端市场的简单商品、服务是如何占领高端市场并取代竞争对手。应用破坏性创新理论对金融市场展开的研究不多。陈基文(2013)将破坏性创新归纳为互联网金融相对传统金融发展的重要特征。刘秀光(2014)认为在支付体系中,互联网金融在提高运行效率、改变货币形式、实现无货币社会以及显现影子银行等方面体现出破坏性创新。任静、朱方明(2016)指出互联网银行的破坏性创新体现了技术和市场的不连续性,传统金融机构可能因路径依赖、需求约束、利润增长与成长需求错配而无法抵御互联网银行的破坏性创新。

以上文献均引入破坏性创新概念,但并未将维持性创新概念纳入分析,本文基于这一缺陷进行完善与充实。

三、互联网企业的破坏性创新体现

滕森教授在1997年明确了破坏性创新的判断标准――是否具备技术和市场的不连续性。互联网企业的破坏性创新主要体现为市场导向、需求导向以及技术导向。

(一)市场导向下的破坏性创新

互联网企业会将产品服务的市场定位于金融需求由于种种原因而无法得到满足的人群,也就是所谓的开拓蓝海市场。例如网络借贷平台,通过网络支持实现了点对点的借贷形式,为难以从商业银行贷得款项的中小规模企业打通了融资渠道。

(二)需求导向下的破坏性创新

互联网企业会基于原有的用户粘性,通过金融模式的创新,引导新的金融需求。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宝类金融理财产品,正是深入挖掘了用户零星理财、收益日享、随取随存、查询便捷的新型理财需求,通过网络支付平台对接货币基金,引发国民理财需求从传统的商业银行理财服务向简单、廉价的互联网理财产品转移,并由此造成商业银行的“存款搬家”现象。

(三)技术导向下的破坏性创新

互联网作为一项新技术,本身就具有创新的特质,给金融领域带来的破坏性创新体现在降低成本和金融脱媒。一是不同于商业银行遵从线性思维以机构部门和网点提供金融产品服务,互联网企业通常搭载开放网络提供金融产品服务,开放网络可以降低成本,提高匹配效率;二是以信息化技术见长的互联网企业谙熟信息共享技术,这对一直作为金融中介致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商业银行的主体地位构成了威胁。

四、商业银行的维持性创新体现

作为和破坏性创新对立面存在的维持性创新应该体现为市场和技术的连续性平稳过渡。商业银行的维持性创新可以看作是商业银行为了巩固和提升自己金融服务质量而采取的各种改革,同样也可以体现在市场导向、需求导向和技术导向三个方面。

(一)市场导向下的维护性创新

商业银行为了抵御互联网企业的突破性创新会将自己的业务向其他市场进行延伸。例如,不少商业银行正在积极开展金融普惠工作,通过提高社区以及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站以及自助金融服务设备的覆盖率,起到由点向面带动的辐射作用,以填补社区和农村金融市场空白。

(二)需求导向下的维护性创新

商业银行可以深化已有客户体验,深挖已有客户需求,提高客户粘性,从而抵御互联网企业突破性创新带来的冲击。例如商业银行通过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设计出周期短、收益高、支取便捷的新型理财产品和互联网企业提供的金融a品展开充分的竞争。

(三)技术导向下的维护性创新

应用互联网技术对原有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改造升级也属于商业银行的维持性创新,因为其本质是利用技术改造实现已有产品服务体验的升级。例如网银,虽然基于互联网的底层技术,但其根本目的是为商业银行拓宽服务范围,提升业务办理体验并降低业务成本。

五、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互联网企业转战金融行业对商业银行的冲击程度应该取决于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现有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与互联网企业的竞争关系;二是商业银为应对互联网企业破坏性创新所采取的维持性创新的努力;最后是政府对业态发展的态度。

(一)正视互联网企业与商业银行的竞争关系

图1构建了互联网企业与商业银行竞争关系的二维矩阵。互联网企业转战金融的一般路径表现为:针对低净值客户群研发标准化产品、服务以打开蓝海市场,然后向信用卡、理财服务、投资咨询、资金借贷等红海市场领域拓展。以阿里巴巴为例,最早从第三方支付开始介入金融业,随着用户规模扩大,后成立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以支付宝为主要工具逐步搭载各种金融服务功能向红海市场拓展:2013年余额宝上线,通过支付宝的资金直接对接货币市场基金打入理财服务领域,后相继推出阿里小贷、芝麻信用、娱乐宝、众安在线、阿里担保、浙商网银等金融服务。

然而,资金借贷、信用卡、投资理财等红海市场的主要份额一直以来由商业银行占据着,两者在红海市场遭遇竞争。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企业和商业银行之间是绝对竞争,二者也可能产生互补市场空白的错位竞争。

按照破坏性创新理论,互联网企业在提供结构简单、功能单一的金融产品服务时具有先天优势,因此可以迅速打开低端市场。然而,资金借贷以及普惠性金融属于非标准化的产品服务,互联网企业对非标准化产品服务的提供并不具备绝对优势。换句话说,虽然互联网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并实现点对点的资金融通,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企业就可以完全替代商业银行,对于大客户、大项目、大资金的配对,商业银行的机构组织优势、规模优势以及风险控制优势就会突显出来。

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互联网企业凭借技术革新导致商业银行的颠覆,二者今后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在非标准化产品服务方面展开错位竞争,在低净值标准化产品服务方面大量分流,而在高净值标准化产品方面分庭抗礼。

(二)优化商业银行维持性创新策略选择

图2根据破坏新创新理论构建了互联网企业和商业银行创新策略选择。其中,互联网企业在低端市场创造新的商品服务或商业模式,而后向需求饱和市场扩张。当互联网企业最初打入低端市场的时候,通常并不会引起商业银行的足够重视,直到双方在需求饱和市场上遭遇,此时商业银行面临两种选择:在需求饱和市场里与互联网金融展开激烈的竞争,或者将自己的产业链延伸至低端市场或向有着更高层次需求的市场。虽然无论做出哪种选择都需要维持性创新作为驱动成本,但从投入产出的效益来说,显然前者更优。

首先,消耗有限资源来打入低端市场所获取的回报是有限的;再者,商业银行在庞大的组织机构增加了应对客户新增需求的改革成本,而互联网企业却相反符合萨伊定律的核心思想,即“供给为其自身创造需求”,再加上“船小好调头”的优势,互联网企业能够在更高层次需求的市场上保持更长久的活力。

按照森滕教授的观点,维持性创新的投入是有限的,所以行业领导者需要选择最有效的创新策略来保持自己的领先地位。因此,商业银行在应对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破坏性创新时,不该寄希望于在这两个市场上与互联网企业展开激烈的竞争,而应该在考虑客户的平均需求的前提下适当对低端市场和新兴市场进行补充。而商业银行的核心任务是明确自身在需求饱和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并不断强化这些优势(如金融风险的控制能力、相关制度的完善程度以及公信力等),在饱和市场成功抵御来自互联网企业破坏性创新的短暂冲击,待互联网企业挖掘出更多潜在需求并将业务重心转移向更高层次需求市场的时候,合力构建起多层次的新金融生态系统,实现错位竞争。

(三)妥善监管互联网企业的破坏性创新

任何新生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互联网企业给金融市场带来的破坏性创新也不例外。短期来看,互联网企业的进入会打破金融市场原有的平衡,会对商业银行效益造成冲击;但从长远发展的视角看,鼓励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市场能有效促进市场分层,进而扩大市场的可能性边界。在此过程中,监管层没有必要视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活动如同洪水猛兽而过度抑制,反而应该在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区域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鼓励一切有利于包容性增长的金融活动。

然而,互网企业从事金融活动的本质仍然是搞金融,而风险的控制对于金融而言是一项基本命题,所以在适当提高互联网金融风险容忍度的前提下,依然要对不同类别的互联网企业按照现有的金融监管框架分部门进行严厉的监管。

参考文献:

[1]赛迪顾问通信产业研究中心陈文基.互联网金融引发破坏性创新[N].通信产业报,20130107010

[2]谢平.互联网金融的现实与未来[J].新金融,2014,04:48

[3]马蔚华.互联网金融颠覆不了银行[J].经理人,2014,10:6465

[4]刘秀光.互联网金融支付体系的破坏性创新[J].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4:5559+91

[5]任静,朱方明.互联网银行的破坏性创新及其对传统银行的挑战[J].现代经济探讨,2016,03:1014

[6]霍学文.新金融,新生态[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

[7]克里斯滕森.创新者的窘境[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

金融产品创新论文范文第3篇

1.1选题思路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股金融创新的浪潮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迅速扩张和蔓延,并演进为全球性的金融变革趋势。在金融创新大潮的推动下,一批经济学家陆续从不同角度提出各具特色的金融创新理论,如凯恩斯的规避型创新理论、西尔柏的约束诱导金融创新理论等,他们对金融创新表述的角度可能不同,但其实质大同小异。金融创新是指为适应经济的发展变化,金融业在金融工具、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业务技术、经营方式及管理法规等方面进行的一系列金融深化和变革的活动。它是一个由盈利机制推动的、缓慢进行的、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随着我国加入WTO协议的逐期履行,我国商业银行将直接面对来自国际金融界的强劲挑战。然而,在这个相对开放的金融环境下,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也是与日俱增。一套完善的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体系尚未建立使得商业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加大。许多导致金融风险的潜在因素突出。同时,面对国际金融业的激烈竞争,作为我国金融业“老大哥”的国有商业银行要想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与国际化接轨,就必须进行制度的创新,在经营中加强风险管理。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步伐日益加快,工、建、中、农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股份制改造和重组上市都充满了挑战,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产品创新与风险控制方面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新的经济时代,如何确定产品创新的战略目标和策略,发挥核心产品的优势为客户提供满足个性化需求的金融产品,从而赢得客户、扩大市场份额,是一项重大课题。

1.2研究现状

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首先提出创新理论,他于1912年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归结为由创新所引起的。熊彼特所定义的创新,是指企业家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与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到社会生产体系中来,从而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他认为创新既构成经济发展的过程,也是经济发展的原因与本质。自从这一理论提出以来,西方经济学界对创新理论的研究热情持续未断,但各种创新理论都未脱离熊彼特创新理论的框架,都是对该理论的补充与发展。20世纪60年代以来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迅速发展引起了国际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欧美学者出版了许多著作研究和分析金融产品创新问题。国外学者的研究在宏观、微观两个领域各有侧重:微观领域主要研究金融产品创新的定价原理和市场均衡;宏观领域的研究主要分析金融产品创新、金融制度与国家宏观政策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研究金融产品创新对货币政策的影响。我国对金融产品创新的研究开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上海社会科学院的唐雄俊教授在1986年的时候出版了《美国金融市场》一书,介绍美国金融市场的金融工具创新;同时,周林教授和何旗(1985)也在《金融研究》上发表了专门研究金融产品创新的论文。此后在其他刊物和书籍中也陆续出现了一些与金融产品创新相关的文献。随着我国入世,积极融入到全球的经济浪潮中,形势的变化对国内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了巨大冲击,尤其是国外跨国银行集团的介入,对中资商业银行产品创新产生震动,同时形成创新的热潮。国内的学者开始注重在开放的金融化境中,我国银行产品创新性的影响。

学者们普遍承认开放对于国内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外资银行能够促进竞争格局的形成,以及能够带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如张晖(2005)在“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开发模式选择—独立开发还是与外资银行合作开发”中明确表达: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目前陷入一种“系统自锁定状态”,要靠“外力”才能打破这种“系统自锁定状态”。而对于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策略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宏观方面主要从宏观管理制度出发分析。例如,刘锦辉(2006)在“业务组织系统制约下的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研究”中强调要通过体系的创新推动银行金融产品创新。艾敬仓(2006)在“金融行业治理模式探析,中提出了金融机构的三层治理摸式。庄永南和马晓琳的《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现实思考》认为,加强对国外商业银行新业务、新产品的学习,加强对国际金融市场的研究、交流和合作,从而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综上所述,有关金融创新和国内业务发展的资料不少,较多地关注国外金融产品创新的成果。但是,把金融创新理论与金融风险控制结合起来进行系统论证,国内还并不多见。于是,我选择了二者的结合作为切入点。

1.3研究方法

本文采取了如下研究方法:

(l)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本文从理论上借鉴了西方金融学中关于产品创新、金融产品如何能在新的经济时代产生而不断适应当下的环境,并结合国内商业银行发展产品创新的实务现状,提出了诸如重视金融产品自主研发创新,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激励体系;处理好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建立并启动金融创新支持体系,逐步构造银行业良性有效发展的生长机制;完善产品创新后的产品保护和改进体制;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处理好创新产品与传统产品的关系等贴近实际的建议。

(2)外部分析与内部分析相结合。在对金融产品创新与风险控制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本文把该风险按照外部环境风险及内部环境风险进行分析。在全面分析各类风险的产生原因及相互间的关系之后,提出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使用不同的控制方法。

1.4创新点

本文的创新点是在金融产品创新的途径与方式选择过程中融入了风险控制的概念。当前的经济形势与经济全球化,我国商业银行挑战与机遇并存,本文从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的现状切入,探究当下环境下金融产品创新存在的各种问题,以寻求解决的办法。同时在金融产品创新的过程中不断强化对金融风险控制理念的灌输,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要求各国有商业银行不可大意,需要创新的同时兼顾有效地采取预防可能存在的风险。

2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

2.1产品创新的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产品创新未有效利用各要素市场;产品创新无法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产品创新无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产品创新与信息技术融合度不高;产品创新的差异性不大,同质化现象严重。

2.1.1产品创新未有效利用各要素市场

从目前银行业创新产品来看,资产类方面逐步出现了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打包进行证券化处理以及信贷风险的转让等新的金融产品;负债类方面可以看到储蓄替代产品的不断出现,例如基金产品、证券投资产品、保险产品等,但是仍然缺乏实现现代金融业功能的品种和工具。虽然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了证券期货市场、货币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金融市场参与主体也日益多元化,但在分业经营体制下,真正跨市场的银行金融创新产品还十分匮乏,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还显得十分单一,而发达国家如德意志银行的金融服务品种涵盖了债券、期货与期权、股票上市、产权交易和基金管理、经纪人清算等数以百计的金融产品和对应的服务。由此可见,国内商业银行没有很好地利用各要素市场进行金融产品设计、创新,产品匮乏、简单化、金融深化程度还不足、创新压抑等现象和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2.1.2产品创新无法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从银行现有的产品管理实践来看,国内商业银行往往采取的是“产品主义”,而不是“客户主义”,缺乏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创新意识。产品开发和改进往往从本部门的局部利益出发考虑问题,而不是从客户的利益出发,对客户信息缺乏必要的整合和细分,导致产品设计过程中不能有针对性地开发出具有前瞻性和吸引力的金融新产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银行主体和金融产品呈现出多样化的市场特征,但这种多样化只是银行主体和产品种类的增加,我国目前商业银行所提供的大部分金融产品没有较高的增值性和附加性,不能满足客户特别是优质客户的个性化服务金融需求。不同的年龄、性别、文化、职业与经济状况等,决定了客户对银行服务需求层次的差异性和多元化。国外银行在经营金融业务中,十分注重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及其对银行的利润贡献度,分别开发和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加强对一般中低端客户服务的同时,特别对高端优质客户提供更完善、周到的服务。香港恒生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中,针对高资产客户推出了“优越理财”服务;针对中产阶级的女性客户推出“悠闲理财”服务。香港汇丰银行为加强对高端客户的服务,专门设立“卓越理财”服务,为“理财总值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进行全面的理财服务。在这里,客户除享受“一对一”的客户经理服务外,还可享受综合理财户口、创新备用信贷、高额透支、综合保险、旅游等多种服务和优惠。香港花期银行对“百万富翁”级客户,更是实行“三(客户经理、基金投资经理、外汇投资顾问)对一”的专业投资服务。现在,又改成“四对一”服务,为客户新增了一名理财助理。此外,这些客户还可享受银行提供的24小时投资买卖、网上贵宾理财等服务及豁免信用证(卡)年费、旅游、娱乐、购物、美容等多种奖赏和优惠。而我国由于实行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模式,出于对市场风险的控制,国家对银行、证券、保险合作有较多的限制,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合作也仅仅停留在共享网点和营销资源的较低层次上,国内商业银行所提供的个人理财产品主要在银行自身的产品打包之上,很难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对证券、保险等综合产品的开发较少涉及。产品方面的欠缺,导致各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往往注重于表层的服务方式,如配备专门的客户经理、提供专门的场所、亲情服务等,这虽然是私人银行业务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与个性化的“财富管理”在本质上还是有较大的距离。

2.1.3产品创新无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从当前银行的经营环境来看,不断变化的市场和新技术革命为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银行业务品种日益增多,覆盖了公司和个人存贷款业务、银行卡业务、国际业务、中间业务、金融衍生产品等各个领域,银行产品和服务也不断向证券、保险等其他领域渗透;但是目前银行给客户提供的许多产品功能仍然十分接近甚至重复,且缺乏产品之间的相互连接,没有考虑到将这些产品的功能进行整合和优化。此外,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缺乏有效的交流,从而导致银行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开发出来的产品与市场的需求有相当的差距,难以得到市场的认同,有许多产品出现开发出来后乏人问津的现象。国内一些银行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的初衷只是为了提高知明度、抢占市场,而忽视了盈利能力的提高,在创新过程中只求规模不讲效益,一味求“新”求“鲜”,致使一些创新活动表面上红红火火,但实际上赚了吆喝赔了钱。在产品的后续管理方面,则普遍存在重视产品开发,轻产品维护、产品改进的问题。银行产品推向市场后没有有效的跟踪体系,销售的实际情况得不到及时全面的反馈,缺乏产品盈利能力、客户群体、产品质量、市场认可程度等方面的事后评价和分析,无法为产品计划的调整改进提供有力依据,从而大大缩短了金融产品的生命周期,无法适应市场竞争。

2.1.4信息技术落后,与产品创新的融合度不高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不断应用于银行业务领域,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目前我国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我国商业银行还不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电子信息服务,而且我国银行金融创新与信息技术融合度不够,缺乏深层次数据分析功能的营销系统就是一个例证。另外,我国各家银行在建设自己的电子网络系统时基本是独自操作,这样开发出来的系统往往导致重复建设,增加了运营成本。据统计,目前恒生银行80%花旗银行79%的业务量靠自动化设备处理,电子银行系统不仅为客户提供一般的账户查询、转账、付款等服务,而且还提供客户贷款申请与迅速批核服务,以及通过电话银行或电脑进行股票、外汇、基金等投 资的服务。但是尽管近几年国内银行业务电子化发展迅速,电话银行、网络银行、ATM等渠道的使用越来越普及,但与国外银行服务方式相比还远远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需要.仅从我国私人银行业务来看,目前90%以上仍由柜面人工办理,许多简单的存款支取业务、代收代付业务,完全可以采取机器处理或客户自助的方式解决,却往往集中在柜台办理。如工资、代收水电费等,通常要面对庞大的客户群体,而大部分基层银行网点少、人员少、窗口少,服务很难跟上,柜面排长队现象屡见不鲜。个别开办代售火车票业务的银行,因开设窗口较少,在春运等节假日高峰期间每天门前人满为患。一方面增加了人工成本和柜台压力,挤占了其他业务的开展,另一方面造成业务处理速度偏低,营运成本居高不下。

2.1.5产品创新的差异性不大,同质化现象严重

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雷同,产品缺乏特色,金融工具品种少、结构单一,突出表现是:产品创新往往着眼于对同一客户群体的争夺,如大型企业、高收入阶层等,而对另外急需提供金融服务的客户,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一般城市居民等,则缺乏创新性产品;一种新的创新产品开发出来后,很快就被其他银行竞相模仿,易于造成一哄而上、一哄而散的现象,导致资源浪费和市场秩序混乱。目前各家国有商业银行推出的创新产品大多是在传统存款、贷款、票据、投资、结算、担保等业务基础上的创新,缺乏期权、期货、票据发行便利等复杂的衍生金融产品创新,以及各类金融产品组合创新,这就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还很不够。同时,国内商业银行现阶段尚不能利用新的金融工具、金融分析手段、金融管理方式来拓展业务范围、增加收益来源,大多靠引进国外技术比较成熟、交易系统比较简单的业务,创新产品系列大同小异,独特性不强,不但无法成为自己的核心产品,反而形成了过度竞争。过度竞争使得收益率降低,为提高收益水平,银行往往需要增加投入扩大规模,形成恶性循环;由于过度竞争,竞相压价,收益水平下降,在相同的价格水平下,为提高收益水平,银行只能采取各种方式,降低服务质量;过度竞争会导致银行在金融创新方面的能力降低,整体效益下降;金融创新产品维持较低的价格水平会使银行缺乏增长后劲,加上同业之间的挤兑,致使新的银行业务很难发展起来,最终降低整个行业的竞争实力。

2.2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分析

造成我国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能力不强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金融创新环境不完善;缺乏新产品自主创新能力;缺乏有效的体制支持;新产品缺乏整体营销和品牌营销的意识;金融创新人才短缺。

2.2.1金融创新环境不完善

一是我国金融体系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无论在机构数量、从业人数还是资产负债规模等方面都占有垄断地位,不利于金融创新。二是我国的金融管制相当严格,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而且对创新产品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间长,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金融创新。三是对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缺乏法律保护。一种新产品开发出来后,由于没有有效的法律法规加以认定和保护,于是很快就被其他银行仿效,使得最初的产品开发银行预期利润降低。如中国建设银行最早推出以“汇得盈”为产品品牌的外汇结构性理财产品,首创锁定固定收益的较长期限外汇理财产品,吸引了大量个人客户将手中外汇现金或在其他银行的外汇存款转而购买该理财产品,以期取得比一般外汇存款利息高出一筹的收益。不过仅仅过了一周,国内各其他银行纷纷推出同类型产品,不论是产品设计、目标客户群、定价模式均如出一辙,受益却略略高出最先推出产品的银行。这也是各银行不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搞自主创新,从而导致产品同质化的一个主要原因。四是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广大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普遍较低,超前消费意识和投资理财意识淡薄,对金融创新产品的有效需求不足,加快金融创新缺乏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经济基础

2.2.2缺乏新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和对市场的判断力

长期以来,我国对资金的利率一直实行大一统管理,由人民银行统一制定和监管,各金融机构只是负责在人民银行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表现出强烈的计划性、垄断性和封闭性,没有实现市场化,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我国商业银行仍然无法根据企业及贷款项目风险水平的大小确定贷款利率。由此损害了利率内在平衡机制,造成了利率结构的扭曲,影响了资金配置效率,致使商业银行自主创新能力低,难以自主定价配置资产和防范风险。在新产品开发中,国内银行往往缺乏市场调研和系统分析,只是根据领导“命题”,在不完全、甚至很不了解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就进行新产品软件的开发工作,结果只能是“三边”作业(一边提需求、一边设计、一边开发),不仅新产品系统的开发质量不高,而且常常是未经市场试验便匆匆将产品推向客户,结果便是在市场上一边交“学费”,一边更大的成本改进产品质量。

2.2.3金融创新效率不高,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

金融产品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仅是单个产品和服务的创新,长期以来,我国金融创新步伐迟缓,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对创新涵义的理解过于狭隘,只重视单个产品推出,而对其他方面未做相应的调整和改革,使产品和服务的创新缺乏有效的支持系统和运行机制,创新缺乏动力和持久性。目前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沿用的“部门银行”组织框架。在管理上,国有商业银行沿袭了总行一分行一二级分行一支行一网点的5级管理模式,这种多层次、垂直型的组织体制往往造成信息衰减、沟通不畅、组织僵化等弊端。不利于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运作体系。在内设机构上,主要按照业务及产品分类设置部门,一个部门只负责提供一种或几种产品和服务,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无法从整体上对业务进行综合管理,更难以对客户、渠道、业务等进行成本分析。总分行制以及总行对经济发展不同水平地区“一刀切”的授权限制,不利于在银行内部形成有效的创新传导机制,对瞬息万变的竞争市场作出敏锐的反应;商业银行对创新的激励考核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亟待根据创新业务的特点和新情况作出调整。与此同时,国有商业银行在技术领域的建设模式基本上围绕数据大集中这条主线进行。但数据集中并不能直接带来银行经营水平的提高和风险管理的改善,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及时获取各类交易数据,并将交易数据转换成有用的信息和产品。

2.2.4创新产品缺乏整体营销和品牌营销的意识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多是以个别产品的交易为中心,这导致对优质客户没有整体营销的概念,每一笔交易都是孤立的,而美国商业银行普遍采用模块化产品管理方法,通过对产品的分解重组,产生种类繁多的创新组合,满足不同客户对金融服务的不同偏好。而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条线分割清晰,各自为政现象普遍存在,缺乏对产品的统一规划管理。中资银行在产品形象设计时,很少将新产品与银行整体品牌相结合,错失了提升整体品牌形象的机会,并延长了新产品品牌形象在客户心中扎根的时间。如各家银行竞相推出的理财业务中,工商银行的理财金账户、农业银行的金达理财、民生银行的富林理财和保得理财、招商银行的金葵花理财等服务项目。显示了国内银行对“金”、“富”字眼的喜爱。但这些名字除了招行的“金葵花理财”是对招行的“葵花”形象的延伸外,大多数银行都与银行原来的品牌形象关系不大。

2.2.5金融人才短缺,缺乏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人才是产品管理的关键因素。国有商业银行虽然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提倡人性化管理,确立人在产品创新过程中的主导地位,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业务目标,经营责任与管理责任的具体落实和特殊的专业人才政策,因此在经营管理中无法充分发挥职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3可推出创新金融产品的种类

这里所说的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工具和业务的创新是相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过去的工具和业务而言的,并不是相对于国外商业银行而言的。银行产品创新方向可分为五大类:银行传统资产负债业务创新、中间业务产品创新、虚拟化金融产品创新、个性化金融服务品牌创新、其他金融服务创新。其中前两项创新能为银行业带来直接收入,后三项创新则可以通过提高银行竞争力,间接带来经济效益。

2.3.1银行传统资产负债业务创新

目前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新产品主要集中在个人业务方面。上海银监局在去年召开的“2009年上海银行业金融创新与监管研讨会”上强调,上海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下一个突破口应放在个人人民币产品上,上海应当成为各类人民币传统产品和新型产品的研发和交易中心。而上海做为国家确定的金融中心,其发展方向在全国金融业应产生导向作用。不断加强个人金融产品的创新,推出各具特色的产品,以品牌效应吸收存款、争取客户。 贷款业务创新产品方向仍然主要集中在个人业务方面。个人贷款新产品几乎涉及居民的全部热点需求,包括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生产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品种有住房抵押贷款、旅游贷款、助学贷款、汽车贷款、耐用消费贷款、装修贷款、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等多种。广东发展银行还第一个推出了个人投资创业贷款,表明个人信贷业务己从消费领域步入生产领域,有着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企业贷款产品创新可以在票据贴现、项目融资、福费庭融资、保理业务等方面做更大的探索。

2.3.2中间业务创新

近年来各商业银行新开办的中间业务种类繁多,归纳起来主要有证券、基金、保险、收付款、电子商务、交费易、银证通、咨询、保管箱、企业银行、个人理财、代开存贷款证明等。各类中间业务推出之初因为没有明确统一的收费标准,各行为了提高竞争力,纷纷提供免费服务或象征性收费,因此,中间业务收入在银行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很低,没能起到增加银行收益的作用,也造成办理中间业务的巨额投入与低产出之间的矛盾。而随着存贷利差收益的收窄,国内各商业银行已纷纷取消免费服务,推出新的中间业务产品将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2.3.3虚拟化金融服务创新

虚拟化的金融产品是指在网络、信息与高新技术的推动下,银行的经营打破了传统的柜台概念,通过互联网和电话,以集成电路卡、网络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为客户提供了一个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集查询、转账、信贷、买卖股票、买卖外汇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虚拟银行。目前,多数国有商业银行都开通了电话银行业务,网络银行业务。但电子渠道银行口碑最好的并非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而是招商银行。

2.3.4个性化金融服务创新

个性化金融产品是指银行为其客户(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个性化一揽子综合的金融服务。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包括企业银行、个人银行、商人银行、理财宝、外汇宝等。这些产品的推出表明银行与客户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客户是银行利润的重要保证和来源,而客户对银行服务也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值得关注的是,在这方面民营股份制银行同样领先于国有商业银行。如2010年3月底,为顺应国家扶持中小企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兴业银行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出首个面向自雇个体、个体工商户、合伙人和私营业主等“成长型经营业主”群体量身定制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兴业通”。此次升级后的“兴业通”品牌产品“集贷款融资、支付结算、理财规划与贵宾服务”为一体,是国内首个专门针对成长型经营业主提供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的产品。 与同业同类产品相比,“兴业通”最大的特色在于其提供的不再是单一的银行产品或服务,而是综合性的金融服务方案。除了基础的支付结算功能,“兴业通”提供的贷款资金将有力支持经营业主扩大经营规模、改善经营条件。

金融产品创新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软件工程化;金融产品;质量控制

前言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高新科技在金融行业中的应用,让金融知识产品体系成为了金融机构展示自身市场竞争力的重要载体从计算机软件行业的发展来看,软件工程化技术的应用,对软件产品的产品质量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将软件工程化系统中的核心要素应用于金融产品的质量控制工作之中,可以让金融产品和相关服务的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1软件产品工程化

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生产过程是一种较为严密的智力活动。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业产品,计算机软件中也包含着一般工业产品所具备的共性特征[1]。软件产品是对逻辑思维进行描述的过程。结构化的设计方法是软件工程理论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对工程化方法进行应用以后,软件生产单位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出软件的设计缺陷。软件产品的工程化在其他的生产领域也具有着一定的参考价值。在软件的开发工作中,技术管理问题涉及到了计划的制定、技术接口的协调和阶段评审等问题。质量保证计划的构建、基于分级管理的软件质量保证体系的构建和配置管理机制的完善是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主要内容。在高效化的工程组织体系建立以后,软件开发的进度和产品的质量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

2金融产品创新的内涵和动因

2.1金融产品创新的含义

金融产品泛指的是一切可以进行金融交易的对象。除了货币等支付工具以外,存贷款、保险产品和证券资产化等衍生类金融工具都可以被看作是金融产品的主要内容。金融产品的创新,涉及到了已有产品的改进、新型金融产品的研发、生产方式的创新和新市场的开拓和经营等多项内容[2]。

2.2金融产品创新的动因

需求刺激、规避管制、风险规避和新技术的诞生是金融产品创新的主要动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因素成为了金融资产自身价格的主要影响因素。它的价值会和利率和汇率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金融产品的创新,可以将金融产品的价格风险和收益风险进行有效降低。针对物价与利率水平的波动性问题,金融产品的创新可以让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得到充分的满足。

3基于软件工程化的金融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3.1对金融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规范

工程化的管理手段在金融产品质量控制工作中的应用,是对金融产品的产品质量进行提升的一种有效措施。在工程化的建设阶段,金融机构需要对金融产品文档的规范问题、测试方法和评审方法进行完善。在工程化的完善阶段,先关机构需要在工程化质量控制体系在运转过程中所需要的工程标准规范进行逐步的完善。从软件产品与金融产品之间的相似性来看,两者的质量控制工作都需要经历一个由无形变有形的过程。针对金融产品的服务形态的差异性,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对不同的控制方法进行应用。在软件开发领域,软件研发人员需要从文档规范的要求入手,用文件形式对软件的需求、设计、编程和测试等问题进行明确[3]。对文档资源的运用是一种变无形为有形的方式。在金融产品的创新过程中,研发人员也需要遵循整体性和分级性相统一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在新业务开辟以后,金融机构需要在新业务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之间构建一种科学化的制衡机制。软件工程化理论是建立在市场经济环境基础之上的,在对软件工程化的核心因素进行吸收借鉴以后,金融机构需要把产品和客户看作是产品创新的主要着眼点。在对我国的国情和消费者的实际需求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金融品种进行创新,可以让市场竞争的积极作用成为促进金融产品质量提升的有效工具。

3.2对金融产品的质量管理机制进行完善

监督机制的优化,是银行在构建金融产品质量控制措施的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对传统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方法进行借鉴的基础上,对金融产品的监管体系进行创新,可以让金融机构的集体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对软件工程领域构建的监管机制进行探究以后,我们可以发现,在软件的开发过程中,评审环节是相关单位所关注的一个重要环节。软件的研发部门在这一环节中,通常会组织同行专家对软件开发的各个阶段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评审,这一评审机制的构建,也是对传统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法进行应用的表现。在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过程中,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和配置管理是其中的重要环节。这也表明软件工程化与传统的管理方法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在对金融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解决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可以以软件工程领域的相关方法为蓝本,利用工程化的发展道路,对这一问题进行解决。针对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音考虑不周所带来的不良后果,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构建一种自上而下的风险预警机制,这一机制的构建,可以让研发人员对可能出现风险的各个环节得到有效关注。

3.3对中央银行的监管作用进行强化

在软件工程化机制与金融产品创新机制相融合以后,中央银行也需要在金融产品的创新过程中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和监管作用[4]。在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的基础上对金融产品的创新问题进行监管,是央行在金融产品创新工作中所要承担的一项重要责任。对此,央行可以借助自身的先进系统对国内外的重要金融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并在对国外的金融产品创新动态进行收集以后,将这些信息各个金融机构。在这一过程中,央行所发挥从作用是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创新的引导作用。第二,在对软件工程化的相关机制进行应用以后,央行对自身的监管作用的发挥,可以让商业银行的自律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从这一机制的作用来看,央行的监管作用的发挥,可以让金融机构妒忌盲目行事所造成的成本增加问题进行有效避免,也可以在坚持依法创新的基础上,为各个商业银行的创新工作提供支持。

金融产品创新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金融产品的创新是金融业发展过程中必须要面临的重要课题,其对金融稳定有着多方面的影响,需要正确对待。本文着重阐述了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稳定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前言 

金融创新指的是金融创新的主体创造出新的金融事物以适应金融环境变化的过程。金融创新主要包括金融工具创新和金融过程创新,其中的金融工具创新指的是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产品创新指的则是创造或者引进新的新的金融产品。金融产品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即货币以及其他类型的结算和支付工具、基础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其中基础金融产品主要包括以商业银行为中介的证券类资产和保险产品等,金融衍生品则包括了资产证券化、金融期权、场外交易等。 

金融稳定指的是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营和金融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转,其所包含的内容是很广泛的,不仅仅指传统的货币稳定,还包含了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的基础设施三个方面的内容。只有这三个方面能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资源的配置功能,才能够实现金融稳定。金融稳定的意义和作用是极其重大的,它是金融体系的功能得以正常发挥的重要标志,更加有利于金融功能的发挥。如果金融不稳定将会导致金融功能的降低或者缺失,最终将会制约经济的发展。长期以来的实践和经验表明,金融产品的创新从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金融稳定。因此,处理好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稳定之间的关系是当前一个很重要的课题。 

一、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稳定之间的关系 

金融产品对于金融稳定的影响是多种多样的,是通过多种形式实现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追求收入最大化的过程中,各种金融产品的创新给金融体系带来了一定影响。由于新的金融产品对金融体系产生影响之前,金融体系一直处于稳定状态,但是受到金融产品的影响之后必然会出现波动,丧失了原来的稳定性。第二,由于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受到影响,会出现其他因素对金融市场进行调节。此时,在新的因素影响下新的稳定的金融结构重新形成,金融体系会重新趋于稳定,这些外界因素包括了政府的调控作用等各种方式。在金融产品创新的影响之下金融稳定一直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但是总体上是一种螺旋上升的趋势。受到金融产品创新影响的金融体系必然会在市场力量和政府行政命令之下形成新的稳定的金融体系,总是处于一个由稳定到不稳定再到稳定的循环过程。金融产品创新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主要有熨平效应、稳定效应和冲击效应等。 

二、处理好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稳定之间的关系应该采取的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金融产品创新的管理平台,保证创新金融产品的质量 

金融产品的创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许多个的流程和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涉及到不同的业务系统之间的协调和整合,所以需要建立完善的金融产品管理平台,以保证金融产品的质量。金融产品的创新应该从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进行统一的协调、规划和部署,加强协作,制定统一的流程管理,保证金融产品的功能和使用效率,缩短研发周期。尤其是要在风险可控,责任共担的前提下,形成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多个金融监管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或利益链条,强化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作用,加强对金融产品的研究,建立相应的监测、分析、预警制度,始终掌握金融稳定工作推进主动权。 

(二)保证金融产品创新的制度空间,协调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稳定的关系 

金融法规制度的对金融行为做出了多种要求,明确指出了行为规范和准则,相关准则限制了产品的创新,现有机制下的产品创新严重不适应金融稳定的要求。进行金融制度的相关改革是我国的金融业全面接轨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规则的必由之路,这些规则必将深刻的影响我国的金融稳定。改革的本质内容是金融制度的管制,因为这是金融产品创新的直接影响因素。另外,构建金融产品创新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也是相当重要的,稳妥调整金融产品创新的规则,使金融制度更加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促进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稳定的良性互动,增强金融稳定 

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对待金融产品创新的态度一直是比较保守的。考虑到金融产品创新对金融稳定存在一定威胁,一直对金融产品创新采取限制措施。但是,在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稳定保持良性互动的前提下,金融产品创新所带来的好处无疑是巨大的。金融产品创新可以促进金融结构的优化升级,给实体经济和金融结构的协调发展提供动力。对金融产品创新的一味压制会降低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变化的适应能力,必然也会导致金融结构的失调。只有通过金融产品和金融稳定的互相适应,为新的金融产品的扩散和交易提供必要的基础,才能够寻找金融产品与金融稳定之间的相对平衡,才会保持金融稳定。一方面要防止管理过于严格,让金融机构失去开展金融创新的动力,不能满足广大消费者对金融产品日益增长的多样需求;另一方面也要防止管理过于松散,产品存在严重缺陷,甚至先天不足,危及系统、金融,乃至社会稳定。 

(四)金融产品的创新要适应市场规则 

各种金融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发生的,金融产品的创新必须要符合市场规则,适应市场潮流才能够维持金融稳定。信用制度的缺失必然会影响和限制金融产品的创新,也必然会影响金融稳定。金融市场交易的规范必须和法律制度必须要建立和健全,只有在遵守市场规则和具有制度保证的前提下,金融产品创新才不会对金融稳定产生负面影响。实践和经验表明,没有好的市场制度,再成熟的金融产品也会成为淮北之枳。 

结束语 

为了保证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正常运转,在必要、适度管理的前提下,处理好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稳定的关系必不可少,只有维持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才会建立起经得起市场考验的金融市场。 

参考文献: 

[1]黄明理,安启雷.构建我国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若干制度性探讨[j].金融纵横,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