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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教育论文

劳动法教育论文

劳动法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基本原理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新中国教育的基本方针,具有丰富的内涵和意义,新中国成立60多年以来对这一原理的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入。浙江师范大学的楼世洲副校长认为,现在我们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最大的困境是实践教育,由此他从党的教育方针的角度进行分析思考提出了一些想法,有些提法在学术界是有争议的,但他认为有争议正说明有价值,要从是否有利于改革的角度来判断。本文是他为纪念同志诞辰120周年所作,通过回顾和总结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此进行梳理和分析。

楼世洲,1957年生,教授,教育学博士;浙江师范大学副校长、非洲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员、教育史硕士点负责人,山东师范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全国教育史学会理事,北京师范大学职业教育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浙江省公共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教育研究》、《International Education Research (IER)》等通讯评审。其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史、非洲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政策分析。近几年先后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赴尼日利亚拉格斯大学、美国杨百翰大学、塞内加尔达喀尔大学访学。担任教育史学与文献、中国职业教育史、教育科研方法等课程的教学工作,主编教材3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主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部级一般项目1项,教育部重点项目3项;出版《尼日利亚高等教育研究》《职业教育与工业化――近代工业化进程中的江浙沪职业教育考察》《区域教育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研究》等专著5部,《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贫困、教育与发展》译著1部,近五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教育政策、非洲教育等学术论文30余篇。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高校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教育(尤其是劳动者教育)逐渐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过程,教育与生产劳动的关系呈现出“一种独特的状态:它们既作为两个过程相互独立,又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1]可以说,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现代教育和现代劳动发展的必然要求。马克思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的结合是改造社会的最有力手段之一,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不仅是增加社会生产的一个方法,并且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类的唯一方法”,把它作为未来共产主义教育的萌芽。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马克思主义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思想进行了创造性的实践和发展,并把这一原理作为社会主义教育的基本方针。

一、新中国建立后十七年:探索与实验

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在教育思想中,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中心思想之一,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原则,被认为是实现教育为人民大众服务的基本保证。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被认为是确保新中国教育社会主义性质与方向的基础。曾经多次就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问题发表过指导性意见,陆定一1958年发表在《红旗》杂志上的《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一文,也是由亲自审定的。

首先,教育思想中的教劳结合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思想进行了更为全面的阐述,并把它上升到教育方针的高度。早在1934年苏维埃第二届全国代表大会上论及“苏维埃文化教育总方针在什么地方”的问题时,认为“在于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在于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在于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2]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指导根据地文化教育的基本方针被同志首先提出。新中国成立以后,根据指示,中共中央在1958年9月的《关于教育工作指示》中,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定为党的教育方针,明确提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

其次,在实践层面上发展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思想,进一步提出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实践方式和途径。1957年3月,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会议上,专门就“知识分子同工农群众结合的问题”发表了讲话。1958年8月13日,在天津大学视察时指示:“以后要学校办工厂,工厂办学校。”“老师也要参加劳动,不能光动嘴,不动手。”“高等学校应该抓住三个东西:一是党委领导;二是群众路线;三是教育和生产劳动结合起来。”在《工作方法六十条》中对各级各类学校如何贯彻教劳相结合提出了具体建议。1961年7月,在《给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的一封信》中,赞扬“半工半读、勤工俭学”江西共大“这样的学校,确是很好的”。1965年在《接见尼泊尔教育代表团时的谈话》中提出“理工科学生不仅要有书本知识,还要会做工”,“文科学生要把整个社会作为自己的工厂”。1965年《在杭州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提出了“大学教育应当改造”,要彻底改变“看不见工人怎样做工,看不见农民怎样种田,看不见商品是怎样交换的,身体也搞坏了,真是害死人”的状况。

第三,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也是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教育思想。1950年《在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的讲话》中,曾经就如何体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针问题,提出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刘少奇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的理论和思想,大力提倡勤工俭学、半工半读和半农半读。因此“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对资产阶级教育思想的批判,是我党教育方针的核心,也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正确体现。

从认识层面看,中国共产党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提高到了教育方针的高度。从实践角度来看,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创造性地发展了许多有利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途径和形式,对于改造封建的和资产阶级的旧教育,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新教育,对于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新中国建立后十七年,有关教劳结合的实践活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根据《共同纲领》有关“加强劳动者的业余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给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子以革命的政治教育,以应革命工作和国家建设工作的广泛需要”的要求,实施工农干部和人民的教育;推行工人、农民的业余补习教育;推行识字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范围内扫除文盲;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全国各级学校向工农及其子女开门。[3]

二是调整学制,改革学校课程,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的结合。1950年同志《在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的讲话》和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都强调教学中既要防止教条主义,又要克服经验主义,强调要“加强教学与实际结合”,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学生的实习和参观,并将这种实习和参观,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4]1953年政务院下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与中等技术学校学生生产实习工作的决定》,对高校和中等技术学校学生参加生产实习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三是全面实施劳动教育和勤工俭学。新中国成立后各项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发展很快,到1957年,一方面是大批的中小学毕业生不能获得升学的机会,必须直接参加生产劳动,另一方面中学出现了片面追求升学忽视生产劳动的现象。面对这种形势,中央对加强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的问题做出了专门的指示。刘少奇同志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文章提倡在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开展课余劳动。1958年陆定一总结教育事业取得的成绩时说,学校“在教师和学生中进行了思想改造;进行了院校调整和教学改革;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和小学的在校学生都增加了几倍;扫盲运动和业余的文化技术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学校中开始普遍地实行了勤工俭学”。“党中央曾经提出过在学校里增设生产劳动的课程问题……直到现在,党的主张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5]

四是全面推行学校办工厂(农场)、企业(公社)办学校、半工半读、半农半读,建立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同志在1958年《工作方法(草案)》中非常具体地谈到了各类学校如何开展劳动,实现教育与实际相结合的问题。比如,他要求“一切中等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凡是可能的,一律试办工厂或者农场,进行生产,做到自给或者半自给。学生实行半工半读”。[6]刘少奇同志在1957年发表关于毕业生参加劳动问题的讲话和文章以后,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他又发表《我国应有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1958)、《半工半读,亦工亦农》(1964)等文章,着重探讨了勤工俭学、半工半读等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对于普及教育和培养新人的作用。

这一时期有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认识和实践,尽管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受到“左倾”错误思想的干扰,但是,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得到了新的发展,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成为党的教育方针,并纳入国家的宪法中。在实际工作中,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经济建设为中心,探索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发挥教劳结合的思想教育功能和在生产实践中的促进作用。正如后来同志所总结的那样,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一直实行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尽管在贯彻执行中出现过一些问题,但“方向是对头的”,“总的是成功的”,“对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很有好处”。[7]

二、“”十年:经验和教训

教育史学界一般都以“十年浩劫”来概括对教育事业的破坏。“”十年,[8]在极左思想的影响下,“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认识与实践都发生了很大的偏差,给我们的教育事业带来了沉重打击,教训是惨痛的,概括下来,至少有以下两点:

一是在教劳结合的目的上,过于强调生产劳动在改造人们政治思想上的作用,把教劳结合主要作为改造资产阶级思想的工具,忽视了教劳结合对于提高劳动者劳动素质,对于提高社会生产方面的作用。“红”与“专”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各个阶段都有讨论,但“”之前和改革开放后,和邓小平都强调要“又红又专”、两者兼顾;唯有在“”一段时间里,强调政治思想上的“红”胜过了理论知识业务能力上的“专”,用俗话说就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

二是在生产劳动与理论知识学习的关系上,过于强调劳动,用生产劳动代替理论知识的学习,让教育完全融入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去,事实上是取消了现代社会教劳结合的前提,是逆历史潮流而动。而且,把生产劳动狭隘地理解为体力劳动,认为劳动形式越原始,劳动条件越艰苦,劳动强度越大,对于改造思想、净化灵魂的作用越大。这种理解偏离了马克思论述教劳结合时所指的主要是以现代科学知识为基础的、以机器为工具的现代劳动。“”中,用“三机一泵”替代中学物理,用所谓的“农业”和“工业”课程替代数理化课程,用参加生产劳动替代知识学习,导致基础教育质量全面下滑。在高等教育领域,先是停课闹革命,随后停办所有高等院校,代之在全国大办“职工大学”的“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此后虽然恢复了大学招生制度,但在教育内容、体系和形式上仍然以生产劳动为主体。

认识上过分强调教劳结合的政治思想教育功能,把知识与生产、理论与实践相对立。实践中完全用生产劳动取代知识教育,结果导致整整十年的人才断层,给社会主义建设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期间教劳结合的实践,也提供了一些思考和借鉴:

第一,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高度坚持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提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获得“完全知识”的唯一途径。实践证明,在教育过程中将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将知识传授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有利于丰富人们的实践经验,有利于对理论知识的掌握,也有利于实践能力的培养。

“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螺旋上升,“理论从实践中来,又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这是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继承和发扬。指出理性认识来自于感性知识,理性认识是感性知识的高级阶段,只有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才能克服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谬误,我们的革命事业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不仅如此,他还把认识论的原则用来指导教劳结合的具体实践,提倡学习理论知识要以直接经验为基础,掌握理论以后要回到实践中去接受检验。1968年,他在《从上海机床厂看培养工程技术人员的道路》“编者按”清样中加写的一段话里,明确提出:“走上海机床厂从工人中培养技术人员的道路。要从有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中间选拔学生,到学校学几年以后,又回到生产实践中去。”这些思想和做法,如果剔除“左倾”思想的消极影响,对于我们今天教劳结合的实践,依然具有启迪作用。

第三,大中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为新时期教劳结合的重要形式之一。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1987),提出要“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90年代后,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了解国情,了解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实际的作用不断显现,使得社会实践活动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也成为新时期教劳结合实践的重要形式。

第四,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具有了新的表现形式。高等院校的教学、科研和生产的“三结合”是高等教育教劳结合的重要实践形式之一,早在1959年4月3日的《人民日报》《把教学、生产劳动、科学研究结合起来》的社论中就提出了“高等学校在贯彻执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时,必须把教学、生产劳动和科学研究密切结合起来”。改革开放以前,“三结合”曾经取得了累累硕果。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教育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产学研”三结合无论在深度、广度和规模上都是空前的。

第五,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领域,教劳结合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蓬勃开展。学校微观层面上,教学改革层出不穷,比如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改革、课程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变革、教育组织形式创新、教学管理改革、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等,都力求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以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从一定程度上讲,所有这些力求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教育改革,都是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切实举措。

回顾60多年来我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的历史,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相结合的过程,是我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逐步形成的过程,同时也是对马克思有关教劳结合思想继承、创新和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对教劳结合的理论认识,还是对教劳结合的具体实践,都有过成功的经验和深刻的教训。教育之所以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乃是因为劳动,尤其是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劳动,总是处在不断的创新和发展之中,而教育面对生产劳动的发展变化,往往处于被动滞后的境地。因此,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既要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更要根据社会生产发展的需要和新情况,不断探索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意义和途径。■

注释:

[1]成有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问题新探索[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78

[2]孙喜亭.试论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思想的特定含义[J].江西教育科研,1996(6):1

[3][4][5][6][7]王卫国.建国以来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法规文献汇编[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5:136,15,255,81,8

劳动法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现代生产;现代教育;“教劳结合”

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最初的社会形态”,人类的劳动分工是十分粗浅的、笼统的,教育基本上是与生产劳动结合在一起的。到了近代以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形态为典型的“第二大(社会)形态”阶段,机器大工业取代了工场手工业,人类劳动的体力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分裂、对立达到了顶点,人被视为完全不需要具备任何专门技艺的工具,人手的灵巧被机器的精确所代替,他只需被动地伺候机器的运转,在资本眼里,人仅仅是大机器工业中的一个活部件。马克思说道:“要改变一般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再次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生死攸关的问题。

自欧洲第二次产业革命以来,学校教育又开始被要求与社会生产力发展联系在一起,与改良生产工具、提高生产效率联系在一起,与人们的生产劳动和谋生、糊口联系在一起。产业革命的发展,要求学校教育突破古代学校教育对原始社会广义职业教育的异化,创造一种新形式的教育——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这成为近代学校教育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wwW.133229.cOm因此,职业教育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既是现代生产的客观规律,也是现代学校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首先,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以机器大工业生产的技术为基础。欧洲产业革命以后,社会生产以机器生产形式代替了手工业的生产形式,社会生产力发生了质的飞跃。“现代工业的技术基础是革命的,而所有以往的生产方式的技术基础本质上是保守的。”它使单个人的生产经验和技能作为微不足道的附属品而消失,而使人类世代所积累的生产经验,整个社会所创造的经验,即间接经验的作用越来越大。为了进行生产劳动,劳动者再也不能仅仅凭借个人直接在生产中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而主要依靠间接经验。因此,通过专门的学校教育和训练,授以劳动者各种间接经验,就成了维护和发展社会生产活动不可缺少的手段。现代国家和有为政府就必须重视与生产技术、生产效率密切相关的职业教育。

其次,近代大机器生产和学校职业教育是同社会分工细化、专门技能技巧深化以及近代科学技术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产业革命以后,现代生产体系和技术分工基本形成,并在社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现代生产中的创造发明和技术革新不断出现,促进了技术革命,于是就对劳动者的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劳动者应该掌握一定的科学基础知识,具有符合社会规范的职业态度和职业道德,熟悉机器的结构、原理和操作技术。这同时也就对学校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学校教育必须同现代生产活动相结合,传授生产中需要的科学知识和技能技巧,培养适应现代工业生产性质的操作型、技能型的实用人才。这就说明,现代职业教育是现代社会分工和大工业生产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大工业生产生死攸关的问题。

职业教育打破了古代社会以来学校教育仅服务于统治阶级治国治民需要的局限,使教育重新回归于本初状态,即与人们的生产生活紧密联系、为人类的生存繁衍服务。同时它也冲破了正规学校和全日制学校的时间和空间,直接为社会生产服务。就当时的职业教育具体形式来说,主要有两种:一是18世纪末出现的技术工人讲习所(mechanicsinstitutes),如1799年,在格拉斯哥大学生产科学仪器的工厂中开设的科学和数学夜校讲习班,对象是技术工人;二是政府强力推进建立的各种职业技术学校,如法国大革命时期国民议会批准开办的公共工程中心学校(1794)、综合技术学校(1795,即后来著名的巴黎理工学校)、德国虔信派牧师开设的“实科学校”(1708、1747)等。但马克思并不推崇这两种形式的职业教育,而是从工厂教育的实践中发现了未来教育的方向,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历史上最早提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思想的人是托马斯·莫尔,他在《乌托邦》一书中阐述了教育与农业、手工业劳动结合的思想。17世纪英国经济学家约翰·贝勒斯在《关于创办一所一切有用的手工业和农业的劳动学院的建议》中提出建立“劳动学校”的想法,首次明确提出教育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主张。18世纪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认为,劳动是儿童教育和发展最重要的条件,适当的体力劳动能够促进人的智慧和道德发展。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主张并进行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试验。

在19世纪初的英国,工厂生产中使用童工是普遍现象,童工每天劳动时间长达14—16小时,其体力、智力及道德备受摧残。1800年1月,29岁的欧文从岳父大卫·戴尔手里接任苏格兰新拉纳克纺织厂经理一职,由于受到法国唯物主义者关于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学说的影响,他在自己的工厂中实施了“通过改变环境来塑造人的性格,从而达到社会改良的目的”的改革计划。他将每天劳动时问缩短为10小时半,在历史上第一次为工人子女开办公共学前教育机构,为6~10岁的儿童开办初等学校,为11~17岁的童工开办夜校,教授适合儿童年龄并且对未来生活有用的知识。1816年1月,欧文将他的工厂教育机构命名为“性格陶冶馆”。

由于欧文的示范作用,加上其他社会有识之士的支持,最重要的是在工人阶级的斗争下,英国议会先后三次通过工厂法,规定若干保护童工的措施,并附有童工教育条款。例如,《1802年工厂法》规定,工厂主应对童工进行读、写、算的教育;《1833年工厂法》规定,纺织厂14岁以下童工每天必须接受2小时的义务教育;《1844年工厂法》规定,8~13岁童工每周须在学校学习6个半天或3天,否则不得受雇。

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十分敏锐地注意到了劳动力再生产问题,他发现工厂教育制度中实践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不仅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也是改造旧教育、促使人全面协调发展的唯一途径。马克思的基本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劳动创造了人,同时,人的个性、才能和世界观是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

二是马克思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理论基础上,揭示了现代教育与现代生产劳动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辩证关系,指出生产劳动同教育的早期结合,必然发展为现代教育与现代生产劳动的结合。

三是马克思把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建立在现代大工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上。他们通过对现代工业生产的考察和研究,指出了现代工业生产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创造了物质条件。提出了客观的需求。

四是马克思直接批判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等人的关于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优秀思想成果,确立了科学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论;并且通过批判资产阶级的工厂教育制度,从《工厂法》中看到了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萌芽。

马克思十分推崇欧文在自己工厂中的教育实践活动。他在《资本论》中说道:“正如我们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可以详细看到的那样,从工厂制度中萌发出了未来教育的幼芽,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我们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思想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理论基础之一,它的基本原意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马克思是从现代大工业生产的客观发展规律中预见到了未来教育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现代工业使男女儿童和少年来参加社会生产这个伟大事业,是一种进步的、健康的、合理的趋势,虽然这种趋势在资本的统治下遭到了可怕的歪曲。”

第二,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劳动主要是指以机器大工业生产为基础的物质生产劳动,亦即现代工业性质的生产劳动;所说的教育是家庭以外的教育,主要是指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匹配的学校形态教育。因此,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建立在机器大工业生产基础上的现代生产与现代教育的结合。

第三,马克思所说的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包括有多方面的内容,不仅包括科学知识同生产劳动结合,也包括智育、体育、技术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马克思专门指出,技术教育与培训“要以生产各个过程的一般原理为内容,并同时使儿童和少年学会各种行业基本工具的实际运用与操作。”

在以现代机器大工业生产为基础的学校形态职业教育出现之前,职业与教育是分离的:从事谋生糊口的职业劳动者一生一世都没有机会进学校学习,而从事传道授业的教育活动者也是一生一世都远离职业(尤其是体力)劳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现代职业教育的理论基础,颠覆了之前以家庭劳动和工场手工业为基础的学徒制职业教育模式,它第一次使职业教育建立在以社会化大工业生产和新的劳动分工的基础上,既可以使学校教育获得社会实践的基础,使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结合起来,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提高教育质量,又可以使生产劳动受到科学原理和智力活动的指导,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从根本上说是指现代教育与现代生产之间的互相作用问题。现代生产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现代生产使教育在体系结构、培养目标、教育内容和方法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使教育第一次在革命性的生产方式基础上有了完整的体系,既“劳心”又“劳力”,并不断向前发展,最终合二为一。但是,中国的学校教育十分强调治“学”的正统观念,长期以培养治国的“接班人”为目的。不屑培养治“事”的“建设者”,所以,职业教育的地位十分尴尬,既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居于边缘位置。

21世纪以来,职业教育对提高生产力,对发展经济的作用,以及对人的劳动能力发展的作用,都得到各个国家的一致认可,都认为发展职业教育“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马克思这句话的重点是强调教育的作用,强调现代教育是现代生产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那么,职业教育对现代生产都有哪些作用呢?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职业教育起着传递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的重要作用。科学是一种一般社会生产力,是一种没有物化的生产力。把科学物化在生产中就可以变为直接生产力。这种物化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是把科学变为生产技术,物化在生产工具中,改革工具,革新技术;其二是把科学知识传授给劳动者,使劳动者具有生产技术和能力,提高智力水平。职业教育是实施这两种物化的重要措施,是这种物化的最有效的形式。在现代职业教育中,人类长期所积累的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是经过有目的的选择、提炼和概括传授给学生的。同时,学生的学习又是在教师科学传授方法引导下进行的,因此具有较高的效率。这对于现代生产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通过现代教育所传授的某些部门的自然科学知识,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运用于生产中,转化为生产的一个条件,在生产中发挥作用,各种职业技术教育和短期训练在这方面的作用更为显著。另一方面,现代学校教育还起着促进科学知识的联系、积累和发展,从而促进社会一般生产力的发展的作用。如各类学校所传授的自然科学知识方面的学科,都不是某一历史时代的产物,而是人类社会整个历史过程的知识结晶。在这一积累和发展过程中,学校教育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其次,职业教育是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手段,是培养和造就具有知识技能劳动力的重要途径。职业教育直接参加了劳动力的训练和培养过程,不仅要为社会生产培养有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的劳动后备大军,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培养和造就从事脑力劳动的专门人才,即工程师、科学家和各种技术人员等。这些人将随着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成为物质生产的重要劳动力。马克思有一句重要的话:“充分发展起来的个人自身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里说的“反作用”,主要是指人通过学校教育,从基础教育、专业教育到训练成专门劳动力的过程。人通过教育过程的培养和训练,就会使自身充分发展起来,具有较高水平的劳动能力。

劳动法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由于大学生劳动法律意识的现状和大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以及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各级各类院校都应开展对大学生的劳动法律教育,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大学生毕业以后向社会人转换打下坚实的基础。

大学生就业后,普遍存在劳动权益保护的问题,但是很多大学生普遍表现为劳动法律意识不高,劳动法律知识缺乏,造成了大学生就业后劳动权益被侵犯,因此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律教育应作为大学思想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大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也进行过一定的法律教育,但是由于在大学以前阶段,学生一般都是未成年人,因此学校法律教育的内容一般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宪法、刑法和民法的相关内容,基本不涉及劳动法的任何内容,所以大学生在大学以前阶段的劳动法制意识是一个空白。虽然大学阶段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但对于劳动法的内容只在教材的第六章(职业道德与法律)中用很少的篇幅谈及了劳动法的原则、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和处理劳动纠纷的途径。就教材而言,涉及的内容很少,而且只是介绍了劳动法一些基本原则,只论述了很少的表面内容,学生很难系统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内容。虽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2010年做了修订,但没有增加新的《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内容,因此还是很难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达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劳动法律教育的目的。所以无论从大学生以前的法制教育和大学期间的法制教育,都缺失劳动法制教育。现实中很多大学生缺乏劳动法律的知识,主要表现为学生知道有劳动法,但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内容知道的很少,如签订劳动合同注意的问题,在合同履行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争议发生后如何处理等等问题,根本一无所知,表现了劳动法律意识的缺乏。在法律实践中涉及大学新毕业学生的劳动争议纠纷,主要表现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很多条款对自己不利,而毕业生根本没有通过补充条款加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知道如何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对劳动仲裁程序几乎一无所知,造成了自己的劳动权益不能得到仲裁的支持。从大学生劳动法制意识现状、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大学毕业生的劳动维权水平来看,各类高校都应开展劳动法律教育,这样可以保证大学生毕业后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同时也可以使大学生在兼职时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开展

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律教育,关键是如何开展的问题,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一)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主要内容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律教育其主要内容应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二)、(三)为主要内容,重点是《劳动合同法》基本内容,因为《劳动合同法》基本包括了劳动法的内容,且是最新颁布的劳动法律,其实用性和针对性较强,更便于学生的理解和掌握,同时也是为了学生毕业以后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二)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具体内容1.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主要介绍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是如何规定的,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力的要求,使学生明确哪些情形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哪些情形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使学生知道提供劳动在什么时候学会用劳动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要说明学生兼职权益受到伤害时如何保护自己权益的问题,要向学生介绍雇佣合同、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介绍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的注意事项和个人权益保护问题。2.劳动合同订立的基本规定。在这一部分中,要详细介绍设计劳动合同订立的所有内容,使学生知道如何签订劳动合同,避免以后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主要包括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劳动关系双方的知情权、不得收取抵押金及扣押证件、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合同的期限类型、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及约定内容、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无效与撤消问题。这一部分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对于上述每一个问题都必须结合具体法律规定进行讲述,对其中重要的问题要辅助案例加以分析,以加深学生的理解,使学生以后能够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为以后发生劳动争议埋下隐患。3.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在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内容中,主要介绍用人单位全面合法履行劳动合同、加班工资支付、非法强迫劳动、同工同酬以及劳动合同的变更等问题。在这一部分要重点强调加班工资的支付问题,关于加班证据的保留应作为重点强调的内容,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三)的要求,对于劳动者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要求,应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再有同工同酬在实际劳动争议纠纷中如何解决的问题等。4.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后涉及到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问题,因此这一部分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受迫性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告知义务、合同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情形和经济补偿等问题。在这一部分中要重点强调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特别强调劳动者受迫性解除劳动合同也必须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和劳动者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问题,避免劳动权益受到损害。5.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属于劳动权益保护的司法救济程序,这一部分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样重要,在该部分中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应向学生讲明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技巧,同时要强调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问题,避免因为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要向学生介绍仲裁过程中如何主张权利和举证质证问题。(三)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安排对于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有两种途径。第一,是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上对学生进行劳动法律教育,针对教材的不足,任课教师可以拓展劳动法律知识的讲解来提高学生的劳动法律意识,但由于课时的限制,在该课程中不可能深入讲解。第二,是在大学三年级的第二学期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劳动法律教育,因为学生在大学四年级就要开始社会实践和实习活动,已经开始为就业做准备了,所以在三年级的第二学期对学生开展劳动法律教育具有针对性,学生也急需劳动法律的知识。(四)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方法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律教育,不同于其他的人文教育,应有针对性采用多种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专题讲座法。就是针对劳动法律知识的某一方面以专题的形式进行讲座,以便加深学生对劳动法律知识的理解,使学生能对劳动法律知识有结构性的理解。对于劳动法律知识可以分解为多个专题进行,这样使学生对劳动法律有系统结构性的理解和掌握。2.法条释义法。就是对劳动法律中的具体法条进行分析讲解,因为一般大学生都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不可能对劳动法律中的法条有深刻的理解,同时有的劳动法条也确实存在着难以理解的问题,这就需要对劳动法律中的复杂容易引起歧义的法条加以讲解和分析,使学生深刻理解法条的意义,并学会在以后的实际生活中运用法条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3.案例分析法。就是通过案例的分析加深学生对劳动法律知识的理解,同时通过案例也使学生能够得到启示,懂得在自己以后的职业生涯中遇到劳动争议如何处理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本人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案例分析法还可以调动学生学习劳动法律知识的兴趣,提高学习劳动法律知识的积极性。4.热点问题讨论法。就是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中普遍性和疑难性的问题进行讨论,因为我国劳动立法的时间还很短,劳动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热点问题和疑难问题进行讨论,这样加深学生对劳动法律的理解,提高学生的劳动法律意识。

三、完善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建议

劳动法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德育方法是为完成德育任务,实现学校培养目标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当今国外学校无不重视研究、改进德育途径和方法,调整、充实德育内容,以求德育的最佳效果。纵观国外学校德育工作的现状,概括地说,它们所施行的德育方法,似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第一,课堂师授是传授道德知识的基本方法。从人类教育史来看,学校教育形式由个别化授课制发展到班级集体授课制是教育发展上的一大进步。尽管这种群体性教学形式随着现代化涌入一定的教学空间,但当今世界各国学校的一切学科包括道德知识的传授仍以课堂师授为基本形式。在国外,常见到的也是教师在课堂上讲,学生在下面记。尽管国外学生在课堂上可以随时提问,授课教师在课堂上也开玩笑,但课堂教学仍然普遍运用传统的“灌输教育法”。可以说,在国外学校诸种德育方法中,课堂“灌输”则是国外学校无不采用和施加意识影响的基本方法。这种课堂师授道德知识和道德判断、推理的群体“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学方法,在今天仍具有世界的普遍性。

从课程设置来说,在西方、东欧、亚洲和各地区,无不按照本国和本地区各级学校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体系而设置德育课。当今欧美主要德育课程设置理论有三种:即威尔逊(J.Wilson)的道德教育理论、麦克费尔(P.Wephail)的生活指导理论和劳伦斯·斯腾豪斯(L.Stenhose)的人本主义的价值教育课程理论。具体地说,尽管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学校德育,叫法不一,课程设置也不尽相同,但一般都把德育作为一门正规课程来讲授。比如,英国、加拿大、德国等西方国家称德育为“政治教育”,美国称“公民教育”,西班牙称“公共之道教育”,香港和美国一样称为“公民教育”;但在开设课程方面,一般开设的有公民课、道德价值课、伦理学、心理学、政治学、世界观方面的教育课等。美国哈佛大学开设的8类核心课程,其包括75门课,其内容也有从历史到道德的思考。它们无不是教育者根据道德产生与发展规律、教育规律和本国教育政策、教育目标、从本国和本地区实际、按照学校教学方案和认识水平出发,选择教育对象所能接受的教育形式与方法进行课堂师授,以灌输道德知识和行为规范的教育活动。

第二,课外、校外活动是施行德育的重要形式。课外、校外活动是对班级授课制所进行的改革。从已研究的德育科学实践可以看出,国外学校的德育目标,是在主张采用渗透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课程的教学组织形式来要求实现的同时,并围绕社会需要的人才规格来广泛开展课外活动,以期取得德育的最佳效果。尽管各国社会制度不同、国情不一,培养人才目标迥异,但其学校无不为了弥补课堂德育课程时间和方法的不足,而无一例外地增加学生参加课外、校外活动的机会,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并不断创新开展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风格迥异的德育活动。如举办各种不同的理论讨论会、演讲会、报告会、展览会,各种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论文成果的竞赛和评估,各种类别的读书组织和活动,各种社会问题调查和举办学生就关心某种问题的民意测验、时势研讨会,关心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暴力、吸毒和爱情专题研讨会,还有体育、音乐、戏剧、舞蹈、摄影比赛、旅行考察,等等。

第三、劳动活动是施行德育的必要途径。世界众多国家普遍认为,开展劳动教育是造就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条件。联合国教科文第38届大会决议中指出:“教育与生产劳动一体化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这样做可造就熟练的劳动力,而且可使教育与日新月异的劳动条件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并有助于个人的全面发展”。原苏联在教育实践中,早于六十年代就把劳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不仅规定中小学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劳动,而且在大学里学生劳动也普遍开展,其活动最主要特色是利用假期组织大学生劳动队。在西方许多国家里,学生的生活与职业指导是通过和借助劳动教育进行的。在大学里,它们认为让学生参加劳动,有利于培养学生今后具备为国家利益而努力工作的献身精神。美国大学经常参与社会活动,让学生到社会服务单位参加义务劳动,参加校园里一些服务工作,也常向学生提供“打工”机会,搞些“有酬”劳动。还有许多研究生院通过社会服务劳动,提高研究生的职业道德水准,如哈佛大学50%以上的研究生到孤儿院义务担任教师,为中小学差生补课,访问老年之家和为区社机构义务帮忙。美国总统克林顿现正在全美推行为社会服务的“城市年”计划,其目的在于让青年和大学生更好地接触社会,培养其合作精神、种族团结和社会意识。他要求大学生要为社会做各种工作,包括为老人组织娱乐活动、修复操场和公园,为无家可归者修补并油漆栖身处,在学校里当教师助手。日本的众多学校,把“寮教育”即宿舍教育作为德育主体,他们寝室劳动教育搞得好。日本中学生劳动课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和职业观。日本学校体力劳动内容的选择和劳动课的安排都有明确的界定,比如,它们根据学校所在地的生产情况,依据学生年龄和体力进行劳动,劳动课着重于美化环境、社会服务劳动以及在学校设立的劳动场所内进行生产劳动,教师必须与学生在一起劳动,等等。近些年来,日本在一些中小学推行一种“上山下乡”、“土留学”活动,让学生到生活条件差的岛屿、农村和边远山寨去,经过艰苦劳动和磨炼,接受劳动教育、集体主义和民情民俗与热爱大自然的教育。在日本的国立和私立大学里都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从事半工半读,其内容有体力和脑力劳动,充当中小学生的家庭教师或企业服务员等。特别是私立大学,有的学生是通过半工半读来付高额学费。这些教育和活动方式,深受日本国民和社会的支持和赞许。

第四、充分利用社会文化机构的大众传播媒介的影响。在德育领域里,国外和一些地区的学校,极为重视利用社会文化机构和大众传播媒介对学生施加意识影响。这一外部影响有一个基准点,就是重在利用闲暇的课余时间方式进行。国外学校通过博物馆、纪念物、历史遗迹、公园等对学生进行热爱祖国、热爱艺术、热爱领袖、热爱大自然、热爱科学等教育。英国的海德公园,那里有马克思塑像,人们可以在那里自由地发表演说,但他们有“四不准”,即不准攻击英国女王,不准倡导暴力,不准使用麦克风,不准人身攻击。世界著名军事学府“西点军校”,为了对学生进行纪律和传统教育,培养品学兼优人才,不仅确定学术和道德标准,实行严格的理论和实践训练,坚持每天举行阅兵式;而且清晨和傍晚在战斗纪念碑附近隆重地举行升降旗仪式,培养良好的德育习惯。目前,国外学校的学生们,在日常生活中已离不开电视、电影、广播、录音、高保真唱片,等等。这些新技术已被国外学校广泛运用于各类教学,包括德育教学。许多学校开展了德育的“视听教学”。教学手段和教学技术的现代化,大大提高了教学效率,教学效益和德育效果,减少了教材的难度,提高了学生们掌握教材的水平。

第五、严明纪律、务实管理。由于德育的社会功能和经济效益越来越明显,因而德育在国外学校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受到重视和钟爱。一般来说,一些国外学校不仅重视道德理论知识的课堂师授等,而且十分重视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和道德行为的导向管理。世界导师制发祥地的英国牛津大学,导师对学生要求非常严格,不论是文科或理科学生,都要求他们不仅有好的学习成绩,而且有良好的品德、健康的体质和社交能力。该校1981年出版了一部管理学生的“法典”——“学监备忘录”,对这个学校学生的衣、食、住、行几乎都有规定,如在考试、庆典和晚餐等场合,学生应着黑色学生服:学生组织俱乐部或社团要先向校方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活动:学生在校外组织公共集会或游行,必须在36小时前通知有关当局和警察局:在校内举行公共集会或游行,必须在18小时前取得学校当局的同意;甚至在校内进行“公共”演出,也必须得到地方有关当局的许可证。对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者,由学校的“纪律法庭”予以审理,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罚款、停学、开除等处分。美国的公立学校,也有类似我国学校的“班主任”制度的机构,叫做Honeroom,属于学校管理的范围。中小学里的班主任每天除要完成自己教学任务外,还有管理学生的“硬任务”,如学生注册、考勤、身体及心理状况、组织参观、旅游,与学校、家长联系等。在思想教育方面,美国小学着重基本品德的训练,如常用语言行动的社会准则,在家中的行为准则,有关文化的社会准则,对领导和政府应抱的态度,等等。在通过中学阶段《宪法》、《美国史》、《公民》、《美国的政府和政策》四门课考试后,大学普遍采用个别教育法。学生严重违反校规,由学校的有关部门处罚。香港地区的学校对学生管理是颇具特色的,它们重于利用“周会”开展“学生为本”教育,主要是奉行各种以学生为主的活动;重于开拓学生视野,加强“通才教育”;重于充分发挥学生会作用,增强自治能力。

2、几点启示

第一、提高对学校德育的认识。同志在国庆40周年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不仅要建立完备的文化知识传授体系,而且要把德育放在首位,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具有卓越远见的论断。前述具有国际性的学校德育改革的发展趋势,可以进一步佐证这一点。这种国际性的趋势再一次提醒我们,世界上决不是只有我国才把德育放在学校首位,而是有许多国家,特别是经济和教育非常发达而社会情况又很不相同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教育改革中都把学校德育提到了与国家兴衰、社会稳定相关的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这种共同的发展趋势决不是偶然的巧合,也不是出于一些政府首脑或个人意愿或者个别国家的特殊需要,而是体现当代世界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发展对学校德育的客观要求。这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具有世界各民族的土壤的客观基础,近些年来又发展成为一个新的高潮。

这种发展趋势包括德育思想、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方法、德育手段、德育环境、德育效果研究,等等。这些内涵基本上表明未来学校德育是开放的,灵活多样的,使学生得到健康教育和发展。我们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度,以战略的眼光来认识我国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第二、学校专门设置德育课。这不仅有其理论上的科学性、实践上的必要性、教育目标的必然性、活动形式的多样性,而且具有世界的普遍性。可以说,国外经过数十年的痛苦周折和探索,经济和教育十分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终于不约而同地明晰地规定学校必须专门设置德育课,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这种规定在众多国家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相比之下,我国教育界有的则对德育与人才的关系缺乏正确的认识,学校德育排不上位置,对专门开设德育课不予重视,等等。我国学校现正面临着一场严重的德育困惑,它使得我国教育行业正在遭受一次历史的严峻考验。这种德育困惑的直接原因是在市场经济中受拜金主义和腐朽思想的影响。这种影响的直接后果有三点:一是使学生德智体不能协调发展,二是使教育本身受到损害,三是使学校德育受到新的轻视,新的歪曲,甚至遭到新的嘲弄。这种德育困惑所产生的影响要在数年甚至十几年后才能见分晓,而且其影响范围将不止教育领域。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善德育的力度,深化中华民族道德精华的普及教育,坚定地弘扬我们党的优良的德育传统,脚踏实地搞好以爱国主义为基础,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认真地借鉴国外学校德育的优秀成果;革除过分模式化、过分形式主义、琐碎主义性质的管理教育。从战略高度制定和完善德育大纲,世世代代稳定地、连续地、完善地发展下去。在德育实践中,做到小学、中学、大学(含研究生)德育课界定分明,力行分级施教,不搞“分不清”、“一锅煮”。做到各级学校德育目标层次化、德育内容规范化、德育方法科学化、操作形式具体化,切实克服和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说得多,做得少”、“说得到,做不到”等虚无主义的德育现象和问题。从而逐步完善和形成具有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学校德育课程体系。

第三、一切启发公式都是为了灌输。笔者认为,灌输是原则,也是方法。可以说,在国外种种的教学法中,任何国家、任何地区学校所采用的范例式、自由式、讨论式的“绝对”的启发式等等,都是为了灌输,都是为了灌输某种思想、某种伦理道德、某种价值观念、某种文化科学知识,某种操作技能。既往今来,概莫例外。近100多年来,尽管以杜威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教育理论家反对传统的灌输教育法,但从十九世纪以来,世界上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毫无例外地根据本国、本地区的文化传统和社会发展的道德要求,向本国、本地区甚至向别国进行“灌输”。如今美国在意识形态价值观上对世界施加影响的“不战而胜”的手段、方法是什么?主要是灌输法。美国之音用几十种语言,利用现代化手段对全球广播,对华广播每天达10多个钟头,也主要是灌输。在这种情况下,在我国刚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如果我们淡化、弱化或“形强实弱”或“名存实无”德育课,那就意味着自动放弃德育是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这一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这是有悖于中华民族文化传统,有悖于我们党和政府的培养目标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悖于国外学校德育的发展趋势。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当然,我们要运用中外已成功的各种教育方法,同时要不断地寻求适合国情、民情新的教育法,以实现灌输其求,兴国利民。

劳动法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实践教学;劳动;创新

在2018年9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在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学生培养综合能力,培养创新思维。”“要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长大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强调了学生教育是一个“劳动”和“创新”精神培养并举的过程。劳动和创新是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劳动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劳动的结果;当今时代是创新的时代,创造本身就是一种劳动,创造过程即是劳动者最大限度地发挥聪明才干的过程。实践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实践教学的目的,一是学生通过对各种科学问题、工程问题和社会问题的亲自体验与验证,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对问题的认识与理解;二是学生通过直接参与生产劳动、科技创新和社会活动等实践,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因此,实践教学作为一种典型的“做中学”教学模式,是开展劳动和创新教育的有效渠道,在实践教学中开展大学生劳动和创新教育,培养大学生劳动和创新精神是实践教学的应有之意。[1-2]

1大学生劳动和创新教育内涵和途径

1.1劳动教育的内涵和途径

劳动教育是以劳动意识、劳动精神、劳动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过程。通过对受教育者进行一定的教育引导使其树立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劳动为荣的劳动意识,形成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劳动精神,并且生活技能得以提升,体力和智力全面发展。[3]大学实践教学正是以学生“做中学”为基本特征,劳动既是大学实践教学的手段,也是大学实践教学的内容,学生在劳动中巩固知识、提升能力。劳动教育的方式途径多种多样,如,开设劳动教育理论课程,通过劳动理论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劳动法律法规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劳动知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4]组织安排日常生活劳动,如校园服务性工作、社会公益活动、整理内务、打扫卫生、勤工助学等,引导学生自觉参加各类劳动,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将劳动教育融于专业教育特别是实践教学之中,在专业教育中赋予劳动教育内容。[5]学生通过“做中学”,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知与行的统一、掌握劳动技能和劳动本领,深度体验劳动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实践教学不仅能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且能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劳动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践教学是开展劳动教育的有效途径。

1.2创新教育的内涵和途径

创新教育是一种以培养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教育,旨在教育中培养受教育者的创新意识、创新兴趣、创新胆量和创新决心,它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过程。[6,7]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创造不是向壁虚构的,而是源自于艰苦的劳动,劳动创造财富,劳动创造新的思维。当然,这里的劳动并不是单一的体力劳动,它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综合。所以,创新教育和劳动教育类似,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是其基本途径:一方面要设置创新理论类课程,使学生系统掌握创新的基本知识、原理、方法、技能,同时也要在课堂教学中引入问题式、探究式、研究式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技能;另一方面要以实践教学为依托,将创新教育融入于实验教学、实习(见习)、毕业论文(设计)、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等实践活动中去,驱使学生利用创新知识和创新技能开展创新试验、创新设计和创造性劳动等。[8-9]一方面,实践教学是开展创新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也是实践教学的根本目的。

2实践教学中劳动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缺失

2.1对劳动和创新教育重视不够

目前,很多高校师生的教育和受教育理念仍停留在传统应试教育模式上,对劳动和创新教育认识不足,劳动和创新教育理念和观念滞后。教师开展劳动和创新教育的意识不强、责任不明确、能力和水平不足、经验缺乏。学生过分重视知识的积累,对自身能力培养、人格修炼和个性发展意识匮乏,对劳动和创新精神在自己未来成长和发展中的意义认识不足。同时,高校劳动和创新教育管理体系不健全,引导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劳动和创新教育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未建立,实践教学中劳动和创新要素缺乏,与劳动和创新教育内容的有机融合欠缺。

2.2实践教学教师教育能力不足

随着高校教学改革与发展,实践教学课程在课程体系中比重不断增加,教学手段和形式也日趋多样化。为保障实践教学中劳动和创新教育的有效开展,一方面要求教师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另一方面更要求教师自身富有劳动和创新精神,并能够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但因师资水平所限,部分实践教学内容,如创新训练、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学科竞赛等选题先进性、前沿性不够,有的选题脱离工程实际或背离研究趋势,降低了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滋生惰性、敷衍情绪,影响培养目标的达成。另外,实习、见习等教学环节指导教师的不确定性,企业导师参与积极性不高,教师个体间工程实践和工程教育能力的不同,使基于实践教学培养大学生劳动和创新能力的质量得不到保障。

2.3学生劳动和创新意识比较淡薄

受家庭、社会的一些消极影响,相当数量的学生存在劳动观念不够端正、劳动意识比较淡薄、劳动素养不高、劳动技能不强等问题。劳动价值取向功利化,学生不愿参与如实验准备、实验设备维护、实验室卫生整理等工作,认为这是简单劳动,无助于学习成绩,实践教学项目的事前准备、事后整理工作大多是以教师为主。见习或实习走马观花,不愿参加企业生产劳动,学生感受不到劳动的辛苦和收获的快乐。劳动纪律和劳动安全意识薄弱,进入实验室不按要求穿着实验服,进入厂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同时,应试教育为主的教育模式,导致学生关注知识积累多,关注创新能力少,习惯于循规蹈矩,创新意识淡薄,创新思维缺失,创造性劳动精神缺乏。实践教学中试验方案设计墨守成规,实践数据抄袭甚至弄虚作假。

2.4优质实践教学基地匮乏

实践教学基地是实践教学的平台,优质实践教学基地是基于实践教学培养大学生劳动和创新能力的基础。实践教学基地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是普遍问题,建设优质实践教学基地是有效开展劳动和创新教育的前提,也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当前,多数企业对承担或参与大学生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不高、责任性不强,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对大学生实践教学规律和要求认识不够。部分企业即使接受了学生实践教学任务,限于安全或技术等考虑,并不能让学生真正参与生产劳动。同时,高校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作用越来越突出,高校对实践教学基地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的相关行业龙头、标杆企业,或在行业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企业,才能利用其人才、技术和设备等资源优势,服务于人才培养,在实践教学中有效开展学生的劳动和创新精神教育,提升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3基于实践教学培养大学生劳动和

创新能力的策略安徽建筑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为“中心”)是对本校材料类专业学生开展实践教学的主要平台,开设有课程实验教学、CDIO项目教学、创新创业训练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项目。近年来,中心秉执实践教学与劳动和创新能力培养相结合的理念,积极探索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大学生劳动和创新能力,从教师队伍、教学方法、实践基地和考核机制四个方面加强建设和改革,对学生劳动和创新能力培养目标的达成产生了积极作用。

3.1加强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

针对实践教学师资力量匮乏,并且对劳动和创新教育重视不够等问题,中心在学院的支持下,全面加强实践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充实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将一定的实践教学工作量作为专业教师的岗位职责,使每位专业教师都成为实践教师队伍一员。既能有效解决实践教学师资不足问题,更促使专业教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二是转变教学观念,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教学观念大讨论,使教师充分认识培养大学生劳动和创新精神是造就高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内在要求,是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所在。三是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适应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劳动和创新精神的新要求。中心建立年轻教师导师制,由实践教学能力较强教师对年轻教师进行一对一指导,并派出教师到知名高校和企业学习交流,组织并参加各种国内外学术会议,同时加大对教师教学过程督导和教学效果评价的力度。四是外聘行业企业专家担任实践教学兼职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

3.2改革实践教学方法

针对学生劳动和创新意识比较淡薄,创造性劳动精神缺乏等问题,中心着力改革实践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主导实践教学,成为教学的主体。中心对实验室实行开放管理,推行学生轮班管理制,在实验室管理教师协助下,由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轮流完成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项目准备、设备使用登记、卫生维护等工作。学生以使用者和管理者双重身份进入实验室,增强了学生的责任心,激发了学生劳动和创新热情。具体的实验或研究过程,如目标任务、方案拟定、试验仪器设备调试、原材料准备、试验结果分析等均由学生或独立或团队自主完成。这种任务驱动方式下,学生学习动力得以激发,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并举,完成实践学习任务的同时,学生的劳动和创新能力得到培养。

3.3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按照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实践教学与科学研究相结合、实践教学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实践教学与就业创业相结合,着力培养大学生劳动和创新能力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建设优质实践教学基地。把满足教学要求、保证学生培养目标达成放在首位,与有条件、有能力承担高校实践教学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共建高质量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基地深度参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教学改革,基于行业企业的发展趋势,参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设计;根据岗位任职能力要求,参与专业课程体系构建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按照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和应用性型人才培养要求,参与专业课程开发,尤其是实训和实习等实践类课程的开发。学生在实践教学中深度参与企业生产和科技活动,在直接的生产劳动和创新实践中,体验劳动乐趣、感受创新成就,培养劳动和创新能力。以相互促进达到双赢的目标来激励实践教学基地依托单位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学校利用基地条件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劳动和创新能力,基地则可从实习队伍中选拔优秀人才,并可借助学校的科研和师资力量开展科研项目联合攻关、技术合作、管理咨询及人才联合培养、人员技术培训等,将产、学、研结合作为主线贯穿于实践教学体系之中,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成为产、学、研融合的平台。

3.4健全实践教学考核机制

从培养学生劳动和创新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出发,中心对学生实践教学的考核进行了全面改革。在考核内容上,实行多角度、多方位考核:对学生的劳动参与、团队合作、自我学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意识等进行量化考察。在考核方式上,实行全过程、全环节考核:对实践前、实践中、实践后各阶段,根据具体实践教学特点设置考核节点,如实验、实习包括预习成果、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等,毕业论文、CDIO项目包括课题综述、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报告)评阅、答辩等,各阶段成果考核均将创新性作为重点。在考核组织上,实行指导教师自评、互评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基地工作人员评价综合加权,实验室和基地管理人员参与考核,对学生劳动热情和劳动纪律养成形成了有效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