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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助理工程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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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助理工程师工作

初级助理工程师工作范文第1篇

根据我们以往工程施工经验,下面就混凝土工程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分析和阐述,或许可以作为一般混凝土工程施工的借鉴。

一、外加剂使用不当是最常见的一类事故

1此类事故表现在:

(1)混凝土浇筑后,局部或大部长时间不凝结硬化。

(2)已浇筑完的混凝土结构物表面起鼓包。

2要避免这类质量事故发生,必须重视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1)外加剂与水泥的适应性。外加剂进场后,必须进行试配,掌握其特性:坍落度的耗时损失、凝结时间、减水率等,以确定能否使用;对于硬石膏做调凝剂的水泥,这点尤其重要,以免混凝土搅拌成后,发生速凝或坍落度损失过快的问题。

(2)外加剂的每一次投料,都必须严格按照配合比计量。计量器具必须经常进行校验,保证其灵敏度和准确度。

(3)粉状外加剂要保持干燥状态,防止受潮结块。已经结块的粉状外加剂,应烘干、碾碎,过0.6毫米筛后使用,以免含未碾成粉状的颗粒遇水膨胀,造成混凝土表面鼓包。

3补救措施

(1)对大面积松散不凝结硬化的结构物必须拆掉重新浇筑。

(2)因缓凝型减水剂使用过量造成混凝土长时间不凝结硬化时,可延长其养化时间,推迟拆模,后期混凝土强度一般不受影响。在混凝土结构验收时,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检测。

二、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要求而造成质量事故

这类事故反映在两方面:一是混凝土强度本身就没有达到设计要求,二是现场抽样的混凝土试块未达到设计要求。后者占比重较大。

杜绝这类事故,一是确保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水泥最好采用大厂或正规厂家的水泥,因其质量控制、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远高于小厂。二是严格控制混凝土配合比,保证计量准确,尤其是水混用量一定要足,不能扣水泥用量。影响混凝土强度因素是多方面的,有些在实验室能达到的指标,在现场施工中却难达到。因而,在水泥用量上,须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如使用袋装水泥,应核验袋装水泥的重量,以防水泥份量不足。三是混凝土搅拌要建立岗位责任制,要合理拌制,保证混凝土搅拌时间。四是防止混凝土早期受冻。五是认真制作试块,加强对试块的管理,按标准要求对混凝土试块进行标准养护,用于结构验收的试块要和构件同条件养护。

现行国家规范,确定混凝土强度是否合格是立方试块抗压强度的代表值,系指对按标准方法制作,边长为15cm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天龄时,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按检验批进行验收,最小强度值的要求视混凝土强度的评定方法。

规范在这里一共强调了“标准方法制作、标准方法养护、标准尺寸的试件和标准的试验方法”,其中有任何一项不规范所测得的混凝土强度值都是不准确的,都不能完全代表混凝土的强度。

在现实的施工中,不少项目混凝土的制作,养护不符合标准的规定,给混凝土强度的评定带来一定难度。

从取样方法上讲,规范规定混凝土试样从同一盘或同一车内抽取。在卸料过程中宜在卸料量的1/4—3/4范围之间抽取。

从养护上讲,作为混凝土强度的验收,必须实行标准养护。

有的工地试模严重变形、搓角,有的螺栓残缺不全,有的侧板变形裂缝。据有关资料统计,由于试件不准确,可使混凝土试块实测强度降低20%以上。

从实验方法上来分析,试块在压力机上摆放是否正确,加载是否等速均匀,都将影响到混凝土试块的强度值。

总之,从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到试压,都需按标准进行。

三、因混凝土出现裂缝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混凝土裂缝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由荷载(包括施工和使用阶段的静荷载、动荷载)引起的裂缝,一类是由变形(包括温度、湿度变形、不均匀沉降等)引起的裂缝。另一类是由施工操作(如制作、脱模、养护、堆放、运输、吊装等)引起的裂缝。这里仅就混凝土工程变形引起的裂缝进行一些探讨。

1引起变形裂缝的主要原因

(1)温度变化。混凝土由于温度变化发生体积变形,膨胀或收缩,这是材料固有的物理特性。当这种体积变化受到约束时就会产生内应力,这种应力如果超过了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就会引起开裂。

例如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后,在硬化期间水泥放出大量水化热,内部温度不断上升,使混凝土表面与内部温差很大,如果其内部与表面温差超过25℃时,就会产生裂缝;有的体积较大或者较长的混凝土结构,在施工后几天或几十天中出现大量裂缝;有的结构在屋面四角出现斜裂缝。这些都是因为温度变化引起的裂缝。

(2)收缩裂缝。混凝土的收缩分为自身收缩,即水泥水化作用引起的体积收缩与外界湿度无关;塑性收缩,即在初凝结过程中发生化学的收缩;炭化收缩,即二氧化碳与水泥水化物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的收缩、干缩;湿度收缩,即混凝土中多余水分蒸发,随着温度降低体积减少而发生的收缩,其收缩量占整个收缩量的绝大部分。收缩使混凝土的体积变小,在其内部也会产生内应力,当这种应力超过了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时,也会引起混凝土裂缝。

例如,有的混凝土结构体积并不大,但混凝土终凝后,表面却出现了大量不规则裂缝,有的楼板拆模后,发现板和梁交界处出现水平裂缝,有的较长结构,在冬季忽然降温或夏季突然降暴雨后,这些大多是由于收缩引起的裂缝。

(3)不均匀沉降。如果结构物的基础不牢固,发生了不均匀沉降,导致结构变形,也会在其内部引起拉应力而造成混凝土结构开裂。这种情况在日常工作中也会时有发生。

(4)化学反应也会引起混凝土开裂。例如碱骨料反应将引起混凝土体积膨胀而产生裂缝。氯离子的浸蚀引起钢筋锈蚀也会造成混凝土开裂。

2施工上的防治措施

(1)必须控制好原材料的质量,特别是砂石的含量,对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及收缩变形影响很大。

(2)对大体积混凝土,尽可能在保证强度的前提下减少水泥的用量,可以用优质粉煤灰、磨细矿渣、浮石粉等材料,取代一部分水泥,这既可降低成本,又能够降低水化热减少混凝土收缩,对防止裂缝是很有利的。

(3)严格控制混凝土的水灰比。混凝土的水灰比越大,其体积收缩也就越大,特别是在混凝土成型的头一、二天里,水灰比过大的混凝土,将出现大量的不规则裂缝。最好的混凝土初凝前,用砂板再进行一次搓压,防止混凝土早期的收缩裂缝。

(4)加强养护,使混凝土表面保持湿润状态,不断补充蒸发的水分。这样既可以防止混凝土的干缩裂缝,又可以加速混凝土的水化,提高混凝土的抗拉强度。

(5)对大体积混凝土加强保温养护,是减少温度裂缝的最有效措施。大体积混凝土的保温养护,最常用的是采用草袋同塑料薄膜联合使用,用草袋进行保温,用塑料薄膜保湿,保温层的拆除应根据测温情况而定,要确认内外温度差低于25℃时方能拆除,同时应分层逐步拆除,应尽量避免因为降温速度过快而引起混凝土开裂。

(6)对重要的混凝土工程应该控制水泥、外加剂及掺和料的含碱量,同时,对其骨料应进行碱活性测定,从而从根本上避免碱骨料反应的发生。

保证工程质量,既是一个技术问题,又是一个管理问题,我们必须以规范、规程为标准,严格操作、科学管理,用认真的态度控制好每一个环节,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做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参考文献:

初级助理工程师工作范文第2篇

北京市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共同拟定的《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若干规定》,业经北京市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长助理同志批准。现将“若干规定”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若干规定为妥善处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违章建筑的问题,确保城市规划的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兼顾集体、个人利益,为城市规划管理和房屋行政管理积累资料,根据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原则意见》〔(88)城房字第95号〕和京政办发(1988)6号文件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违章建筑的处理原则。

1.凡我市城镇范围内建国以后违章建筑的房屋一律进行登记。违章建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登记手续者按照《北京市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处理。

2.鉴于法规的延续性和时限性以及客观历史原因,对违章建筑本着“严格执法,宽严结合,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允许对部分违章建筑作从宽处理,确认其所有权。

3.违章建筑处理的时间界限。原则上以1984年2月10日市人大批准通过的《北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为时限,以前的从宽,以后的从严。

二、下列违章建筑经过一定程序的申报审查,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给予从宽处理(每幢房屋城近郊区300平方米以下,远郊区500平方米以下,一般由区县规划局检查处理,其它由市规划局检查处理)后,出具证明。房屋登记发证部门可确认其所有权,发给产权证件。

1.1987年1月1日以前建成为社会服务的煤气调压站、公共厕所、垃圾处理设施用房。

2.1984年2月10日以前公、私房屋所有权人在原平房宅院界址内基本未扩大面积、不加层、不侵街占巷、与四邻无纠纷的翻建房屋。

3.1987年1月1日前未完全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内容施工,违章情节较轻,以及在一幢房屋内既有合法部分又有违章部分的建筑,但应在产权登记证上注明违章建筑数量。

三、其它违章建筑由城市规划管理与房管机关在今后管理工作当中逐步研究处理。

初级助理工程师工作范文第3篇

1、园林设计师资格证书,绿化方面:花卉园艺(初级,中级,高级);绿化(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每个阶段要有两年工作年限的限制,职称方面:园林绿化养护师,园林绿化设计师,园林绿化预算员,室内绿化装饰师;

2、高端方面:景观设计师,花艺环境设计师(新的职业标准),园林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3、设计方面,现在有注册景观设计师的职业资格证,是劳动厅的,一年考2次{5月和11月),考理论和手绘2项。

(来源:文章屋网 )

初级助理工程师工作范文第4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的人事管理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二、范围和条件

(一)聘用范围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二)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设置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水利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县财政拨款的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编制77人,实有人数65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40人,(取得副高级职称3人,已聘任1人;取得中级职称19人,已聘任11人;取得初级职称18人,已聘任12人);工勤技能人员21人,(取得高级工资格8人,已聘8人;取得中级工资格8人,已聘8人;取得初级工资格4人,已聘4人;普通工已聘1人)。

(二)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关于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利人社发〔2013〕8号),我局共设置岗位77个,其中:

1、管理岗位4个

(1)九级岗位2个。名称为九级职员。

(2)十级岗位2个。名称为十级职员。

2、专业技术岗位52个。按照单位工作实际,确定主系列为工程,辅系列为档案和经济。其中: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48个;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4个。

(1)副高级岗位3个。均为七级岗位。

(2)中级岗位19个。其中:八级岗位6个,岗位名称为一级工程师;九级岗位8个,岗位名称为二级工程师;十级岗位5个,岗位名称为三级工程师。

(3)初级岗位26个。其中:十一级岗位13个,岗位名称为一级助理工程师;十二级岗位13个,岗位名称为二级助理工程师。

(4)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4个。其中:七级档案副研究馆员1个,中级岗位一级档案馆员1个,二级经济师1个,三级经济师1个。

3、工勤技能岗位21个

(1)三级岗位6个,岗位名称为高级工。

(2)四级岗位8个,岗位名称为中级工。

(3)五级岗位7个,岗位名称为初级工。

四、竞聘上岗程序及方法步骤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经全体职工共同确定,竞聘方式为全员竞聘。

2、公布竞聘的岗位类别、等级、名称、职责任务、聘用条件等事项,明确每个岗位的竞聘条件。

3、个人提出申请,局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竞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4、组织实施。其中:管理岗位根据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根据岗位竞聘条件,采取面试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竞聘。

5、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将竞聘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局长审核同意后,连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备案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单位岗位聘用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7、我局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

五、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3年,从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的人员,或连续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层次上被聘用满10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现聘岗位签订聘期至退休的合同。

六、工作日程安排

(一)2013年1月15日-2013年1月16日,我局《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过局长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初级助理工程师工作范文第5篇

应本会所属企事业团体会员单位的要求,参照国家人事部和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和评审工作实践,经研究,决定在本协会所属企事业团体会员单位内继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评认定工作。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由9至1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同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在**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正、客观、准确、保密”原则,保证评审质量。

2、成立**老科协职称申评工作办公室,在**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同本会所属企事业单位联系,负责受理助理级以上职称的申报、推荐、评审、认定的有关事项。

3、各团体会员单位要成立技术职称资格推荐审议小组,该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5—7人组成。

二、转正定职

1、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不需评审,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双学历学位和研究生毕业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学位获得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受理评审的系列

1、工程技术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高校教师系列: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3、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

4、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5、经济系列: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必备条件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应是本会所属企事业并是**老科协团体会员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凡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应提交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或工程设计报告二篇以上;

(四)对外语、计算机等级水平的要求,由各团体会员单位和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核实灵活掌握。

五、评审标准条件

1、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任职条件

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者可任职。

(二)工程师任职条件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②研究、设计部门工程师的任职条件:有独立承担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工作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③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三)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高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②研究、设计部门高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③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等工作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能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技术职务。

(四)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

从事高级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评教授级高工:

①主持和设计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解决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技术关键性问题。取得了显著技术成果或经济效益的(集体项目前三名或确系实际执行主要完成者,显著经济效益指年创税后利润50万元以上,下同)。

②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研究开发方向,取得了显著成果,或填补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③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或部省级一等奖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④在国际性的科技成果交流展览中获金质奖1个或银质奖2个、铜质奖3个的。

⑤获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专家称号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⑥主持开发、研制的新产品或结构调整、更新、换代的产品,成为自治区名牌产品,其市场占有率在自治区内同类产品中名列前三名,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⑦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线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⑧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将高新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助教任职条件

助教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学士学位;或在工作实践中学习提高,经考试或考查,确认达到学士学位水平,经过一年以上见习试用,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②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二)讲师任职条件

讲师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担任4年或4年以上助教职务期间,已取得高等学校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或确认已掌握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内容,具有本专业必须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能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已承担两年或两年以上助教职务工作,具有本专业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③获得硕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左右助教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三)副教授

承担五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①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发展前沿的状况,并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②教学成绩显著,能较好地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学,培养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③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出版过有价值著作、教科书;或在教学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或在实验及其它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有较大的贡献。

(四)教授

承担五年以上副教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教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①教学成绩卓著。②发表、出版过有创见性的科学论文、著作或教科书,或有重大的创造发明。③在教学管理或科学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

对在教学工作或科学研究工作及其它科学技术工作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其任职条件可不受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规定限制。

3、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助理讲师任职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任助理讲师职务:

①获得学士学位,见习期满;或担任教员职务两年以上,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有较强的业务实践技能,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理讲师职责。

②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理讲师职责。

(二)讲师任职条件

讲师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学士学位,已承担4年以上助理讲师职务工作,具有本学科必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能顺利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籍和资料,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或两年以上助理讲师职务工作,具有本学科必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③获得硕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左右助理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三)高级讲师任职条件

已承担5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高级讲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可任高级讲师:

①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熟练地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卓著。

②能指导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教材编写、教学研究或其它科学技术工作,造诣较深、成绩显著。

③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对在教学工作或其它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其任职条件可不受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规定限制。

4、科学研究人员职务任职条件

(一)研究实习员任职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者,可聘任为研究实习员。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年见习期满,并具备下列条件,可任研究实习员:

①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②了解本专业研究工作的基本环节,初步掌握本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技术,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能承担研究课题中的具体工作;

③能阅读一个语种的外文专业书刊。

(二)助理研究员任职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任助理研究员;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四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任助理研究员:

①对本学科、本专业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本门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独立地掌握本门学科必要的实验技术,能独立地设计研究方案进行研究工作;

②取得过具有科学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在推广科研成果中有明显成绩,或在野外科学工作中获得有意义的科学积累,或在上述之一工作中起主要作用,能指导初级研究人员进行工作;

③能熟练地阅读外文专业书刊(对从事不同类型研究工作的人员,外文要求可有所不同)。

(三)副研究员任职条件

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副研究员:

①具有本学科较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解决科研工作中较复杂又有较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技术问题。

②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方向,选定有较大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

③取得过具有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提出反映这些成果的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取得系统的又有较大学术或实践意义的科学积累,或发表过较高学术价值的科学论文,或在上述之一成就中起关键作用。

④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

⑤具有指导和培养中级科技人员、研究生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四)研究员任职条件

担任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研究员:

①能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课题,或开拓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②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的科学技术问题,并取得具有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成果。

③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

④培养出较高水平的硕士研究生和科技人员,具有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对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就的研究人员,在聘任各级研究职务时可不受上述规定的学历和资历的限制。

5、经济专业人员职务任职条件

(一)助理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较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能够独立地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胜任助理经济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经济专业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员工作2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员工作4年以上者可任职。

(二)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能够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有较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解决较复杂的业务问题,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经济效益。获得博士学位,胜任经济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2年左右;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经济师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4年以上者可任职。

(三)高级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经济师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经济师工作5年。

六、破格晋升条件

为鼓励自学成才,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在生产、管理、科学研究和教学等方面工作中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突出者,可不受规定的学历限制,放宽资历年限,破格申报评审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五年,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①荣获市级授予的劳动模范;

②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四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③创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④获市级质量管理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⑤在任职期间(三年以上)企事业管理成绩突出,管理经验被市主管部门或市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满十年,并取得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三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授予的劳动模范;

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成果奖、发明奖,下同)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③创省、部级名牌产品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④获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⑤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中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被自治区主管部门确认,并在全区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

七、申报、推荐及受理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交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除本人姓名用笔填写外,其余内容一律用电脑打印。

2、单位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推荐意见,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成果等情况写出具体推荐评语。

3、申报材料每人一式二份,在今年7月底前,送交**老科协职称申评工作办公室,整理后送评委会评审。

4、申报人在交申报材料的同时,高级的每人交评审费用500元,中级的每人交400元,初级的每人交300元。

八、评审及审批

1、高教、科研、工程系列,高级评委会要按学科、专业设置若干学科(专业)组,对被评审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并向高级评委会提供真实可靠的推荐意见。

2、对照相应系列条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各档次职称规定必备学历资历条件和破格晋升条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

3、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出席评审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获通过。评委会的评审表决,只投同意或不同意票,不投弃权票,正式投票要一次性完成,不得搞复议。

4、评委会应建立会议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日期、出席会议的评审委员、会议议程、评审委员发言摘要、投票结果等。记录要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记录人签名。

5、评委会的评审结果须经**老科协专业职称资格申评领导小组批准,由**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行文公布,并发加盖钢印的职称资格证书,方可有效。

九、参加本协会的民营企业人员职称的评审

参加本协会的民营企业人员的职称,由个人向企业申请,再送服务民营企业委员会初审,然后提交老科协专家评委会评审。

民营企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学历可适当放宽,着重看其实际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看其技术和管理成果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如创何种名牌产品、增加多少产值、利润和税收,获得何种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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