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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助学金汇报

贫困助学金汇报

贫困助学金汇报范文第1篇

《江西省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

资助对象

(1)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

(2)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

(3)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6)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7)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8)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9)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在资助条件、困难程度相同的情况下优先。

非资助对象

1、普通高(完)中非正式在籍学生;

2、建“双重学籍”(指既建普通高中学籍又建职业高中学籍,或同一学生向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重复申报学籍)学生;

3、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诚实守信、品德较差、学习不勤奋的在籍学生;

4、非抚州市户籍所在地学生;

5、未进入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库”的学生。

办事程序

1、春季开学后,学校摸排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按照高中各年级在校学生人数的30%比例提出贫困家庭学生名单(户籍和学校所在地分离的,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核准;地市管理的中学贫困生库由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整理、审核,由学校地理位置所在地的县(市、区)统一录入。

2、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学生就读学校进入资助管理机构办公系统中在线录入学生“档案库”,并报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汇总报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3、春季开学前,省财政厅、教育厅根据上一年度普通高中发展状况、在校生规模、贫困生资助情况等,将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预算和资助名额下达到设区市;3月底以前,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将高中政府助学金预算和资助名额下达到市直、县区普通高中学校。

4、进入贫困生“档案库”的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提交《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5、学校在30天内对递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并在学校显着位置张榜公布,在校园网和市、县(区)教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受助学生的照片、班级及家庭困难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并附有关贫困材料及原件证明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6、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组织财政、教育、监察等人员对学校上报名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受助学生名单到银行设立储蓄卡或存折,财政部门根据名单将助学金直接划入指定银行,由银行将助学金打入储蓄卡或存折之中。

7、学校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本校受助学生的储蓄卡或存折领走,受助学生到学校资助管理机构签名领取助学储蓄卡。

8、县(区)财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受助学生名单和开展高中政府助学金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财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汇总,再报省财政、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备案。

按照扩大贫困家庭学生受助面原则,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一年一审核,并提交最新的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提供的贫困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核查依据

存档要求

贫困助学金汇报范文第2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37号)精神,做好我县“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改革“雨露计划”实施方式,对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进行补助,引导和鼓励贫困家庭子女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后,继续接受高、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提高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增强其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能力;同时,充分利用“两项制度”衔接成果,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雨露计划”实施与管理机制。

(二)试点期限

年秋季学期至2012年春季学期。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

1、补助对象。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2012常年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及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学生。

2、补助标准。每个补助对象的补助标准为1500元。其中,年秋季学期补助700元/人,2012年春季学期补助800元/人。补助对象同时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减免学费和生活补贴政策,以及一年以上职业培训优惠等政策。

(四)方法步骤

本试点为期1年,从年7月开始,至2012年8月结束。试点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调研筹备阶段(年7月1日—8月15日)。对已就读的高职、中职学生进行调查摸底,估算年新入学的高职、中职学生人数,初步测算符合补助对象的数量,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政策宣传阶段(年8月16日—8月31日)。试点工作方案经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确认并报国务院扶贫办备案后再付诸实施。召开动员会议,利用本县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以及通过学校、乡村设立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达到全县贫困户家喻户晓。

3、农户申请阶段(年9月1日—9月30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贫困户向所在村委会、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印制的《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由所属行政村、乡镇政府签署初步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对于县外就读学生,由学生家庭负责提供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由乡镇将县外就读学生的资料汇总后,登记造册(见附件3),送县扶贫办审核。对于县内就读学生,由县扶贫办联系学校,由学校负责统一提供学籍证明,由学校将学生的相关资料汇总后登记造册(见附件3),送县扶贫办审核。

4、确认对象阶段(年10月1日—10月31日)。

(1)初步审核。由村委会、乡镇政府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县扶贫办、财政局对申请对象进行再审,审点内容为:①申请对象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②贫困户子女接受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籍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补助条件。

(2)社会公示。经县、乡、村审查确认后,通过扶贫网或者财政网以及学生家庭所在乡村对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县内学校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具体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地址、家庭状况、就读学校及年级、补助标准、举报电话等。

(3)确定对象。对社会公示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补助对象,对通过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对确定为补助对象的由县扶贫办、财政局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在此基础上,对补助对象进行汇总,并登记造册(见附件3),并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备案。

5、第一学期补助发放阶段(年11月1日—2012年1月31日)。经过确认的补助对象,由县财政局发放第一学期补助700元,采取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贫困户。

6、第二学期补助发放阶段(2012年2月1日—2012年7月31日)。通过县内实地抽查、县外电话抽查等方式,复核补助对象,对中途辍学和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取消该学期的接受补助资格。复核确认后,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第二学期补助800元。

7、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8月1日—31日)。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评估试点效果,总结试点经验,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向省、市主管部门上报总结材料。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工作由县扶贫办、财政局共同负责完成。成立以县扶贫办主任任组长,县财政局副局长陈家祥、县扶贫办副主任为副组长,扶贫办、财政局工作人员和乡镇扶贫专干为成员的“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办副主任向希红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参加,负责试点日常工作,以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宣传雨露计划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动员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业教育,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加试点工作,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供更多的支持。各乡镇扶贫办要把宣传资料发到每个村每个贫困户,做到家喻户晓。

3、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扶贫、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扶贫部门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补助对象的确认、动态监管等项目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补助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工作,及时划拨试点工作的宣传和工作经费;乡镇、村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前期审核工作。

4、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对试点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试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纠正,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试点资金的行为。

二、短期技能培训方案

1、补助对象及标准。

属于农村扶贫对象(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农户)、年龄16—45周岁、有转移到非农产业从事务工经商和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愿望的农民。接受短期技能培训的,每人一次性补助600元。

2、农户申请程序。

当年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并取得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贫困农户,到乡镇申请,经乡镇初审,若属建档立卡人员,则由乡镇扶贫办提供表格,由参训者本人填写统一印制的《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附件2),经培训基地签字盖章后,并附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由乡镇对补助对象进行汇总,并登记造册(见附件3),送县扶贫办审核。

3、补助资金发放方式。

由县财政局复核相关资料后,采用“一卡通”方式一次性直补到户。

贫困助学金汇报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资助;助困育人

中图分类号:G6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3)-12-0043-02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增长,经济实力增强,党和政府提出让各阶层的人民都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实惠,对公办大学和民办大学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了相同的经济资助政策。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国家对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有力推进了国家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加速了科教兴国和社会公平的伟大事业。陕西省也连续出台了多项资助政策和举措,使得越来越多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了实惠,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一、建立资助工作管理体制,落实机制运行措施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也发展迅速。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理清工作思路,构建和完善资助育人体系。自05年学院成立以来,在原有专科段金叶信息学院学生贫困资助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建立起来,现已覆盖全院学生,结合国家的资助政策,采取了下述具体措施:

(一)建立院系两级资助体系:在上级文件的指导下,学院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院系两级资助体系,从2005年起学院就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学工部、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系学生工作领导人员组成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从2007年起,各系也成立了由系主任、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作责任分工上,院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各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系一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咨询、复核、汇总并上报相关数据和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总结。财务室负责资助资金和财务审核发放管理。系级领导小组负责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落实和对具体资助对象的初审认定、汇总上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的检查、指导,并负责奖助学金的最后审定,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资助文件与管理措施: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对高校贫困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学院先后制定了《西工大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工大明德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西工大明德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西工大明德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西工大明德学院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西工大明德学院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西工大明德学院“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西工大明德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办法》、《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受资助学生义务劳动及社会公益活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此基础上,学院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对有关审报、评审工作的原则、条件、指标、工作程序、数据信息要求以及工作纪律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和组织全院辅导员岗位培训,传达上级要求,部署落实学生资助工作。与此同时,还利用学院“贫困生资助管理系统”、“学生工作QQ群”等方式对资助工作的开展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交流和检查督导,通过组织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开展学生资助工作问卷调查分析等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对资助工作的意见建议、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申报和评审做到透明、公开、公平和公正,从而保证了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资助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学院学生工作部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工作部部长全面负责。下设两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资助对象的评审资料复核、汇总统计和评审数据的核准、电子信息的上报以及与上级主管部门、贷款银行等的联系沟通,汇总和保管相关文件,并对有关工作人员、学生和家长的疑虑,根据文件精神咨询和答疑。

二、落实国家政策的主要成效

随着国家对贫困学生资助各项政策的力度加大,对学院人才培养,特别是学生思想教育和各项管理工作产生了越来越重要的实际效果,使学院对贫困学生资助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主要体现在:

(一)有效地解决了学院广大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学院在校生“因贫辍学、退学”的现象已经基本杜绝。

(二)提高了学院学生管理教育工作效能。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学院广大学生不断践行西工大“公诚勇毅、三实一新”,明德“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的良好学习风气,培养了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优良学风,增强了遵章守纪、诚信守信、和谐稳定的良好意识。

(三)学院在贯彻各项贫困生资助政策,落实各项助学措施的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工作纪律,实施“阳光资助”,随着各项资助政策的不断落实,也打消了许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长的后顾之忧,坚定了他们求学成才的信心。

贫困助学金汇报范文第4篇

一、深化认识,增强社会扶贫工作责任感

社会扶贫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重要支撑之一,切实做好社会扶贫工作,对于打好扶贫攻坚战,确保按期完成扶贫开发任务,顺利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办、国办专门出台了创新社会参与扶贫机制,省委、省政府提出了“社会扶贫要搭建各方参与扶贫攻坚的平台,引导社会扶贫资源向贫困地区汇聚”的要求,我市在具体工作中也探索创立了“1+4”社会扶贫模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去年,国务院扶贫办在我市举办了社会扶贫研讨班,对社会扶贫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各县(区)一定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连片开发搭架子、社会扶贫精准化”的思路,抓住和用好社会资源,主动作为,创新突破,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动员、结对帮扶、金融支持和干部驻村帮扶等工作推进机制,努力开创我市社会扶贫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社会扶贫上台阶

(一)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要按照省上测算到县(区)的贫困人口数量,在现有基础上按照农户申请、村两委初评、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乡(镇)政府把关、县级审核、张榜公示的程序将省上分解的贫困数具体到每个人头。认真开展对贫困户情况摸底调查,做好户建卡、村造册、乡立簿、县归档工作。建立和完善贫困农户信息系统,将精准识别出的贫困对象全部录入系统,采取跟踪服务的办法实行动态管理。要排查出辖区内最贫困的5个村和200户贫困户,采取集中攻坚的办法予以脱贫解困。

(二)扎实开展对口帮扶活动。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对口扶贫和“挂包帮”活动成果,扎实做好中央国家机关、省、市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联系协调,积极争取更大更多的支持。平昌县和巴州区要进一步做好全国工商联重点帮扶乡镇项目工作,主动汇报衔接,争取项目落地。要认真落实县(区)四大班子及县直部门、乡(镇)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党员干部帮户的帮扶责任制,帮助制定1套帮扶村发展规划,帮助贫困户新建或改建1处住房、发展1个稳定增收项目、培育1名非农产业工人、健全1套保障措施。要从县级各帮扶单位选派1—2名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熟悉群众工作的年轻干部到对口帮扶贫困村具体开展帮扶工作,助推帮扶村的发展。力争用三年时间,通过对口帮扶,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贫困村面貌发生根本改变。

(三)积极开展“结对认亲”行动。总结推广省扶贫移民局在南江县“结对认亲、爱心帮扶”农村特困户社会扶贫试点经验和做法,结合“民企帮村”、“工商助农”活动,主动联系,积极组织爱心企业和社会人士开展“结对认亲、爱心帮扶”大型公益活动,在产业发展、疾病救助、技能培训、捐资助学等方面对特困农户给予点对点帮扶。各县(区)要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将贫困户、贫困对象的基本信息,通过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扶贫网等媒体对外公开,建好援助信息库,让爱心企业(人士)自主选择,自主对接,自主确定帮扶项目,广泛接受社会援助。要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有爱心、愿奉献的各方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社会扶贫,主动帮助贫困家庭。要完善援需帮扶指导机制,动态掌握帮扶成效。

(四)认真开展扶贫助学行动。要利用国家、省、市级劳务扶贫基地,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未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适应就业需求的职业培训,享受到国家劳务扶贫政策。要配合各级团组织,认真落实“雨露计划、扬帆工程”助学行动的动员组织、配套政策和工作保障,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就业创业。要配合民政、教育等部门,积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把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家庭纳入补助范围,提高就业生产能力。要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全力资助建卡贫困户子女入学读书,对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给予一定生活补助,争取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入学难”问题。

(五)积极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各县(区)要积极搭建平台,主动与各派、工商联、红十字会、侨联等群团和社会组织加强沟通合作,鼓励和支持各种形式参与扶贫。要完善组建县(区)老促会、扶贫开发协会,有条件的要筹备组建扶贫基金会,充分发挥他们鼓与呼和广泛人脉资源的作用,积极争取上级和社会各界支持扶贫。要配合开展贫困户信用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扶贫项目的奖励激励机制,搭建投融资平台,积极引导金融贷款参与扶贫。要主动加强与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沟通联系,动员他们回乡发展,投身扶贫。要结合“国际消除贫困日”的宣传,开展“扶贫济困、共建和谐”的扶贫募捐活动,鼓励、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资助贫困地区,形成社会扶贫长效机制。

三、强化保障,增强社会扶贫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扶贫移民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在社会扶贫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牵头责任,把社会扶贫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要落实目标,分解任务,指导各参与社会扶贫的单位有序开展扶贫工作,确保社会扶贫成效。

贫困助学金汇报范文第5篇

一、 项目实施情况

按照“南召县花生新品种和地膜覆盖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实施方案”至目前经过我县农技中心的精心筹划和统一部署,完成和正在完成内容如下。

(一)、引进、发放花生新品种

至2月底,已引进河南省农科院经济作物研究所选育的花生品种:远杂9012、远杂9307、花育20等4万余公斤,与19日发放到320户贫困农户手中。

(二)、购进农膜4.17吨,与2月10日发放到贫困农户手中。

(三)、技术培训

1、至目前已印发“花生高产栽培技术手册”5000份;发放花生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挂图5000份。

2、已举行技术培训3期,培训内容包括:整地、土壤处理、花生的晒果、剥果及肥料的合理施用。计划于 4月7日 举行花生的播种、覆膜、化除等的技术培训。

二、资金应用情况

目前已支付资金30万元,用于支付部分花生种子款,剩余款项正在办理支付手续。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部分贫困户劳动力缺乏,科技意识不强,因此对缺乏劳动力农户进行相应的帮扶,对科技意识不强的贫困户,要重点座谈、重点培训,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市扶贫办《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细则 》的要求,我们对2019年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领导重视情况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年初,调整充实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工作力量。并把扶贫开发工作摆上了政府的工作日程,做到定期研究部署,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政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和县长协调会议,对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确定成立了扶贫办,扶贫办为正科级单位,编制4人,按照要求,县里匹配资金5万元已拨到专户上。

二、关于贫困人口减少情况

我县2019年贫困人口18969人,到2019年11月15日,贫困人口为17069人,比上年下降10.2%。

三、关于整村推进战略实施情况

为推进整村战略的实施,共帮助两个重点村协调信用社小额扶贫贷款132万元。在项目立项上,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了立项准确,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同时,我们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目前,已购进黄牛266头,占应购进的50.8%。畜牧综合服务站实行房屋置换,现已达到使用状态。

四、关于资金管理情况

我们与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对扶贫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全年财政扶贫资金86.6万元全部到位,没有出现滞拨、挤占和挪用现象。

五、关于帮扶工作情况

我县成立了扶贫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社会力量做好帮扶工作。县主管领导先后两次到省直帮扶单位汇报情况,争取到支持。与市直各帮扶部门经常保持联系,主动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帮扶工作。组织县直部门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到2019年12月15日统计,省、市、县各项帮扶共折合人民币296万元。

六、关于扶贫办工作情况

扶贫办自成立以来,我们组织全办人员积极学习扶贫业务,努力做好扶贫工作,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全年共提出建议6条,被采纳4条,得到县领导的好评。在情况反馈上,做到了与市扶贫办勤请示、勤汇报,主动争取指导,并做到报表及时,汇报准确无误。我们对扶贫工作档案进行了全面归档立卷,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七、其它工作

我们对2019年重点村收尾工作进行了督促落实,现已完成全部工作。全年没有发生因扶贫工作造成上访。同时,对两批重点村全面开展了村屯规划工作,达到了街道拓宽,道路平整,街道树木整齐划一。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三:

按红府办发电,〔〕7号文件要求,现将乡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管理(分值40分,自评分39分,故扣1分,扣分原因为没有按原计划时间完成项目进度)

在项目村选点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选择项目点,每个项目点严格按要求制定了村级规划并执行了公告公示制度。每个项目都有项目实施计划,并按计划时间完成了项目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实施完工后,由乡政府负责人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并严格执行了项目工程决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维护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每个项目的计划、实施、验收、管理制度等工作,都建档立卡,资料完整。

二、资金管理(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为切实加强我乡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了保障资金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有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度,由县财政局对扶贫项目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专人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有效利用。报账单据真实、合法、有效,无资金截留挪用情况发生,资金按规定时间落实到项目。现将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1、整村推进项目:

省级第一批扶贫重点村整村推进项目我乡安排了车普村委会格咪自然村和妥赊村委会的海党自然村,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车普村委会格咪自然村乡村公路修缮3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30000.00元。已用金额:乡村公路修缮3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30000.00元。

妥赊村委会的海党自然村,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乡村公路修缮4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0.00元。已用金额:乡村公路4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0.00元。

省级第二批扶贫重点村整村推进项目我乡安排了妥赊村委会羊街新寨子一组、羊街新寨二组。羊街新寨一组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村内道路硬化60000.00元,排污沟55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已用金额:村内道路硬化60000.00元,排污沟55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

羊街新寨二组,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村内道路硬化50000.00元,排污沟35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卫生公厕30000.00元,已用金额:村内道路硬化30000.00元,排污沟30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厕所30000.00元,资金余额:25000.00元。

三、综合效益(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一系列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产业发展得到了大力支持,劳动者都有一技之长,大大减轻了就业压力。总体来说,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人民群众对扶贫工作非常满意。据不完全统计,贫困人口减少比上年减少1400余人。,共在村委会自然村进行了6次科技培训,参加人数900余人。

通过自查自评,今年我乡扶贫工作,自评得99分,请上级扶贫检查组给予考评。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四:

根据**区扶贫办隆扶发〔2019〕34号文件及隆扶联发〔2019〕27号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乡国家和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意义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乡扶贫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都有明确的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乡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2019年至2019年间,国家和各级投入**乡重点扶持项目共有26个,资金3,900,000万元,共涉及12个村民委员会26个自然村。**乡财政扶贫资金由于管理完善、监控得力,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三、强化服务意识、建廉政高效队伍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也是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并结合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五: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19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19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19、2019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