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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助理工程师

工程监理助理工程师

工程监理助理工程师范文第1篇

人事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87号)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项有效措施。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实施五年来,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应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有关精神,经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决定,在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中增设助理级资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级别名称与适用范围。在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中增设的助理级资格名称为“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取得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方可以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的名义,在中小企业中承担安全生产管理或安全生产技术工作。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也可在大企业中协助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

二、评价办法与科目设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考试大纲要求,组织命题并实施本地区考试。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

三、证书效用与注册管理。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颁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注册管理工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每年度将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和持证人注册情况,报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四、组织实施与有关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本补充规定要求,参照人事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87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13号)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需要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考试、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等办法。

工程监理助理工程师范文第2篇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索赔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U415.1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国外先进的项目管理理论被不断引进,索赔理论和成功工程案例在中国市场陆续得到介绍、分析和采用。承包商往往采用首先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千方百计提出各种索赔请求的策略,最终达到盈利的目的。因此,当前研究监理工程师索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一系列应对措施,真正实现公正、科学、及时、实事求是地处理索赔,对提高我国监理工程师的索赔管理水平,保护工程投资者利益,深化我国建筑业改革,推动我国建筑业与国际接轨将起到一个推动和促进作用。

一、监理工程师索赔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索赔事件的处理和解决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是个核心。在整个合同的形成和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索赔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但监理工程师的任务、职责、权力常常跟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信任程度、依赖程度、工程需要和业主自身的工程管理能力、水平等因素有关系。具体来讲,监理工程师的索赔管理活动往往会受制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合同。业主将工程项目委托给监理工程师,必须与他签订一份监理合同。在该合同中具体规定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业主赋予监理工程师管理承包合同和工程的职责。

第二,承包合同。虽然监理工程师不是承包合同的签约者,但按照惯例(例如 FIDIC条件),承包合同对监理工程师的作用、权力、责任都有明确的具体的规定,这在工程中是最重要的。承包合同是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的最主要的对象,是在工程过程中解决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三者关系的最根本的依据。

第三,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权力的限定。即使使用 FIDIC这样标准的合同条件,业主仍有权力书面限定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或要求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权力时得到业主的批准。

由于监理工程师受制于以上因素,因此,在日常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许多的不足之处。

二、监理工程师在索赔管理中体现的问题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过程中处于非同一般的位置,索赔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利益的分配和工程的正常秩序,但目前索赔管理仍存在缺陷。

1、监理费收取过低,索赔管理积极性不高

目前监理收费是制约工程监理索赔管理工作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监理企业的监理收费实际收入严重低于国家标准。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对监理费的收取未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尽管监理质量的评价高低是监理工作取得的重要因素,但是监理费收取高低也直接制约着监理工作的能否中标,有些监理公司由于成本小、费用少,在承接监理项目时自行压低监理费,以低价优势承揽工程,这样直接使得监理单位不惜降低收费标准来赚得监理工作的取得,由于工程项目的监理费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使得监理单位只能通过减少执业人数,降低工作标准来完成监理工作,这样使监理质量明显降低,直接影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热情,降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质量,一旦发生索赔,不会得到有效的解决,严重破坏投资者的利益。

2、索赔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监理工程师声誉

在索赔管理执业过程中存在少数监理工程师不严格要求自己行为的现象,使自己的行为严重影响到整个行业中的声誉问题。这主要是由于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修养问题造成的。

(1)个人的思想道德素质问题。

个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外界对其的反映程度,在索赔管理过程中的确存在少数监理素质低下者,正是由于少数人的素质偏差,使外界对监理从业人员产生错误的认识,造成有些承包方害怕施工过程中索赔的提出。

(2)执业素质能力问题。

执业素质能力是监理工程师是否适应监理行业,能否进行有效索赔管理的关键。监理工程师应该除工程技术及专业知识外,还必须懂得法律知识、财务监控、项目管理和材料设备等,并且掌握计算机辅助管理。但是我国当前的监理人员整体素质普遍不高,从事工程监理的从业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知识面窄、素质不高、年龄老化、兼职挂名多、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等问题,而且目前我国监理从业人员主要来源为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和基建单位的管理人员。由于缺乏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经验,不熟悉施工索赔管理,使工作无法顺利完成,造成工程中索赔连续的发生,最终投资方的权益受到严重破坏,因此,在行业中加强人员素质的管理与考核显得犹为重要。

3、监理工程师索赔管理具体操作不规范

(1)索赔管理过程中有法不依现象严重。

法律是维护市场秩序井然的有力工具,在当前监理市场不规范的情况下,索赔管理工作同样存在着管理混乱,不按正常法律途径解决索赔的现象,管理人员一味只依靠自身经验和旧的体制下形成的处理事件的方式,而把法律法规只是当作进行教育的说理工具,让正常的索赔处理程序受到严重破坏,合同管理成为一种形式。

(2)索赔管理阶段过于单一,易造成索赔过频提出。

一项工程的实施是从可行性研究、招投标、设计、施工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然而从我国现阶段的建设监理索赔管理工作状况来看,索赔管理工作还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没有做到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工作参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在融入工程的过程中消耗大量的时间,期间由于对工程概况不能做到完全掌握,容易做出错误的指令与承包方发生工作的不协调滋生索赔事件,产生不必要的索赔机会。

(3)监理工程师工作内容不清且操作不规范。

索赔管理的任务和原则是监理工程师必须要遵守的,这是正确处理索赔事件的关键,内容和原则遵守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索赔控制和业主利益维护的好坏。

当前的监理工程师索赔管理形势不容乐观,法律法规制定及遵守的不规范、监理内容操作的不规范、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过低等问题直接制约了正常的索赔管理工作,寻求解决措施显得十分紧迫。

三、监理工程师索赔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现阶段,监理工程师索赔管理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为了实现建筑市场索赔管理秩序化,需要及时正确的利用可操作的措施解决问题,具体如下:

1、 积极工作、加强沟通,解决业主与承包方的错误认识

监理工程师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以饱满的热情加强对工程的监管,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在工作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还要加强与业主方的沟通,做好日常监理日志定期向业主汇报工作内容,让业主方认可其工作内容,产生认真负责的好印象。使业主乐于把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交给监理工程师,实现对工程索赔事务的全面管理。

2、调整监理的取费标准,提高索赔管理积极性

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使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收费标准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收费标准的调整将以监理与咨询服务工作的社会平均成本、相应的税费及合理的利润为基础,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和接受能力以及目前监理市场运行状况,并与工程勘察设计、前期咨询等收费标准适当衔接,同时,调整还应充分考虑监理与咨询服务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收费的调整必然提高监理管理水平,使监理单位有充足的人员进行执业管理,监理人员对工程中的索赔管理被充分重视且有高涨的热情对待索赔管理。

3、加强法规的建设,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索赔管理

法律应成为人们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监理工程师工作应以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因而,监理人员上岗前,监理企业应组织监理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行业、企业所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管理制度,熟悉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有关合同法规和监理企业的质量体系文件,这是做好监理工作的首要条件。在索赔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事,重视索赔管理中法律的地位,使建设秩序实现良性的发展。

4、提高监理工程师素质,促进索赔管理能力增长

监理工程师作为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骨干人员,其素质的高低对工作质量的好坏影响极大。其应当从理论及专业技术知识、工程建设实践经验与能力、管理知识、经济方面、外语能力等方面提高素质,确保索赔管理的顺利实施。

此外,还应讲究交流沟通的技巧,监理工程师在索赔管理过程中,必须会与业主、承包商、政府监管部门以及监理部内部进行交流沟通。同样一个问题,交流沟通的方式、方法不同,其结果肯定不一样。监理工程师应不断加强这方面修养,努力提高交流沟通的技巧,将索赔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5、构建监理声誉体系,重塑索赔管理新形象

监理工程师声誉就是指监理工程师在索赔管理乃至整个执业过程中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赞美的程度。监理工程师声誉不仅关乎自身的生存发展,同时也是社会稳定、公平效率的保证。近年来监理工程师公信力下降,监理工程师整体形象和社会评价受损严重。因此,构建监理工程师声誉制度,加强监理工程师声誉管理,有切实必要性。

对监理工程师而言,处理索赔问题的成功与否,即可反映其对项目管理的水平如何。索赔管理的健康开展对于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有助于双方提高管理水平和素质;有助于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有助于双方更快地适应国际惯例;有助于对外承包的开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索赔在项目管理中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重视索赔管理,加强索赔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业务能力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综合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228-317.

[2]戴伟权.浅谈索赔中监理工作的难点及对策[J].广东建材,2006,(8):18-19.

工程监理助理工程师范文第3篇

(1)材料与设备的监督问题。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保证,离不开符合质量标准材料与设备的按时供应,但案例工程由于材料与设备缺乏监督,仅仅安排一名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取样、检查后,就直接将材料和设备投入使用,缺少对后续工程所用材料与设备质量状况的跟进,这对于工期较长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来说,明显是不科学的。

(2)检验和控制方法不科学。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工作涉及各种专业的工艺技术手段,监理工程师必须掌握一定的检验和控制方法,但就案例工程的监督现状分析,监理工程师所应用的检验和控制方法,明显滞后于道路工程本身工艺技术水平的发展速度,而这恰恰是大部分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病,亟待进一步地解决。

(3)监理人员综合素质。除了以上几方面的监理问题,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同样也是制约工程监理工作有效开展的关键性问题,其中包括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等。

2.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工作开展的建议措施

针对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几方面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方面的监理工作建议措施:

2.1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在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之后,监理单位应该根据包括工程布局、工期、标准等在内的客观条件,对工程所安排的施工人员综合素质情况、材料设备安排状况、以及相关工程施工工艺技术情况等,展开全方位的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是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工作开展前“未雨绸缪”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保证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关于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一方面在细分工程各道工序的基础上,对每道工序所安排的人员、材料、设备等情况进行了解,确保这些资料的安排切实可行,另一方面是针对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特殊工序,根据施工单位所提供的专项技术方案,掌握特殊工序监理的技术标准。

2.2材料与设备的强化监督

为保证市政道路工程所用材料与设备的种类、数量、质量、价格等,适用于工程应用所需,在工程施工整个过程,必须强化对材料与设备的监督。首先是根据工程的规模,安排多名工程师跟进材料与设备的应用,通过科学合理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尽可能减少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与设备投入使用;其次是进场的材料,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材料的出厂证明、质量证明文件、进货渠道等,并现场试验抽查,杜绝质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的材料进场;再次是材料与设备的监督,监理工程师要加盖项目章、见证员章和签字等,同时按照制度的规定,根据材料与设备的后期使用状况。总之,材料与设备的监督管理,是整个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保障的关键监理环节,笔者认为除了需要应用以上的强化监督方法,还需要结合市政道路工程的实际施工需求,对材料与设备监督管理的重心进行因地制宜调整,不断提高监理工作在材料与设备保障方面的绩效水平。

2.3检验和控制技术手段的掌握

市政道路工程所需的检验和控制手段,常见的有目测、旁站监督、测量、试验几种。首先是目测法,要求监理工程施工直接调动视觉、触觉、嗅觉等器官,直接去感知工程的质量状态,由于这种方法过于主观,因此只能作为其他检测和控制技术的辅助补充手段;其次是旁站监督,重点针对关键工序、隐蔽部位等,譬如桩基、土方、全浇筑等细部工序,施工时在现场监督和检查,一旦发现存在质量或者安全隐患问题,即刻责令返工重修,确保将各种隐患问题扼杀在萌生状态;再次是测量,监理工程师既可以借助仪表仪器进行现场量测,并按照相应的测量标准,纠正几何尺寸和方位等施工偏差,以及按照设计文件实测实量验收已经完工的工序;最后是试验,重点针对具有特殊性能的材料和成品等,需要监理工程师借助专业的试验工具,现场提取样品试验,譬如通过平行试验,评定水泥稠度、凝结时间、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等试验数据。

2.4监理工程师综合素质水平的提高

市政道路工程相比于普通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任务量更多,而且所提出的监理技术要求更高,随着道路工程事业的发展,监理工程师将面对更多专业型的复杂监理工作任务,为此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综合素质水平。而关于监理工程师综合素质水平提高的做法,笔者认为应该分为两个步骤开展,一是综合检查监理工程师的综合素质水平高低,按照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工作开展的实际要求,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监理工程师各个方面的素质能力,以逐渐形成监理工作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正确监理观念,另一方面是合理部署监理工作,将每个监理工程师合理安排到具体工程工序当中,通过合理的监理部署,形成工程科学的监理方向,并与施工单位协调配合,调派工程施工的核心技术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应对技术含量比较高的监理任务,以便及时填补监理漏洞和调整监理工作重心,充分发挥每个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的作用。

3.结束语

工程监理助理工程师范文第4篇

关键词: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全过程监理

Abstract: Among construction works,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installation has a very significant meaning;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is related to the use quality of the construction work and building quality. This article briefly summarizes the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installation quality control of construction work involved to these problems, and proposes appropriate solutions and quality control measures. Key words: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installation works; whole process of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1-0020-02

1、引言

建筑机电设备的安装工程施工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管理工作,其关键在于组织与协调的作用,同时还包含了其他专业的管理内容。设备监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业主提供设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控和技术服务的咨询活动。为深入研究此项工作、积极探讨其中的监控方法及措施,总结经验和做法,提高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更好地满足业主的期望和需求。本文对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控制谈一些监理的体会。

2、机电设备安装监理的目标控制内容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的三大控制目标工作原则为:以工程质量控制为前提和基础,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施工全过程和全面的动态控制;要以预防控制为前提和基础,加强对工程三大目标的过程控制。在三大目标控制中,要把质量控制和进度、投资控制紧密结合起来。监理工程师将采用事前、过程、结果及信息反馈的动态控制方法,对工程建设目标实施全过程控制。

2.1质量控制。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是实现设计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水平,监理的主要职责是采取有效措施对工程质量严格检查、监督和控制,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①建立机电设备工程监理部的质量监控体系,审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形成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即建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制定质量检验工作程序;严格把好事前技术报告审批关;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设计;审查承包商的《质量计划》,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反映工程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图表;审核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文件;审核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审核有关应用新材料、新技术的技术鉴定报告等;进行现场跟踪检查。②承包商的监督、管理。质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一项最经常最繁重的工作;必须对承包商的各个施工阶段严格做到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把关。将从以下几点严格把关,对承包商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达标投产,建精品工程”的要求:审查开工条件;审查承包商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根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有关规定审查承包商选定的分包商;对承包商的施工机具、设备等进行检查;组织有关单位对设计图纸、制造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和技术标准等向承包商进行交底等。

2.2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对进度控制主要职责是采取有效的监理措施协助业主对工程进度进行动态控制。将经批准的安装进度计划及网络图,作为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工程开工,对承包商的施工总进度进行细致严格审批;组织或参加各种会议对进度进行协调,对按合同规定应由业主提供的施工条件进行落实,必要时向业主提出建议;对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的工期索赔进行客观公正的处理。

2.3投资控制。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投资控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现场计量和签认;严格审核承包商的月计量报告,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建立支付台账,及时与工程量报价单和批准的资金流计划进行对比,发现偏差立即分析原因并报告业主;严格审查并确定新增项目和变更项目的单价,当业主有要求时,报业主批准;根据业主授权确定并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费用;尽可能向业主提供节约投资的设计、施工等优化方案;制定避免或减少费用索赔措施;受理索赔申请,按照合同文件进行索赔调查和评价;协助业主编制竣工决算报告。

2.4合同管理。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全面管理工程承包合同,对合同条款负责解释;对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协助业主进行有争议的谈判;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变更事宜,当发生重大工程变更时,报业主批准后实施。

2.5安全管理。审批承包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检查、督促承包商建立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协助业主审查有关单位提出的事故报告;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现场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

2.6设备管理。机电设备的质量控制是安装质量控制的前提。因此,机电设备到货验收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参加验收的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按合同的规定进行验收,质量不合格的设备决不能入库。所以,监理工程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担此重任,为保证设备安装质量控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3、做好设备安装监理工作要点3.1深刻领会设计文件。作为监理,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要完满的完成监理任务,监理工程师必须深刻领会设计文件、图纸的设计意图,这是监理预先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工程关键部位的安装方法、施工要求,掌握对重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才能督促安装单位按图保质保量施工。

工程监理助理工程师范文第5篇

关键词:监理单位,工程监理,组织协调

 

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如何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在建设监理中尤其重要。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能力,直接影响整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因此,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领导艺术,沟通和协调技巧,激励、交际、表扬和批评艺术,开会、谈话、谈判的艺术和技巧等。作为协调监理工程师,除必须具有廉洁奉公、正值为人、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外,还必须具有本专业较高的技术水平,掌握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经济、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知识。监理工程师面对错综复杂的情况,必须能听取各方面不同意见,冷静分析问题,确定协调目标,利用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协调,确保监理目标顺利实现。在建设工程监理中,监理机构内的所有监理人员要主动地在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组织协调工作。通过组织内部的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各成员的敬业精神和团结精神;通过组织外部的协调,为工程监理及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则能确保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1. 监理项目组织的协调原则

1.1守法的原则

守法是组织与协调工作的第一原则。协调的依据是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工程建设文件以及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免费论文参考网。要以科学的方法分析,不凭随意想法解决问题,正确协调参建各方的矛盾。协调工作时不轻易作出承诺,但一旦承诺则必须要有合法的依据,并保证实现承诺,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各方的信任,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1.2公正的原则

组织协调要维护公正的原则,这既是对监理企业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监理单位从事监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公正,表示监理人员要严格遵守监理的职业道德;公正,表示监理在协调各方之间矛盾时能不偏不倚;公正,表示监理在协调时不看后台,不讲情面,不论亲疏,做到一碗水端平。只有做到公正,才能真正维护参建各方合理、合法的利益,使当事各方心服口服。

2. 与相关各方组织协调的要求

组织协调的工作非常广泛,关系庞大且复杂,监理工作组织协调的成败关键是如何系统地处理监理单位所属部门、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内部、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关系。

2.1 所属部门的协调要求

与所属监理单位各部门之间,应保持密切的联系,经常交流组织协调的成功经验和难以处理的组织协调问题,让大家出谋划策,共同解决难题,同时要接受监理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指挥,执行既定的质量方针、目标,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反映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必要时可请监理单位领导出面进行组织协调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首先应抓好人际关系的协调,激励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教育和培训,帮助监理人员不断地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思想水平,在安排工作时要职责分明,对其成绩要予以肯定。搞好各层次之间,各专业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使项目监理工作和谐、有序、高效地进展。

2.2 与建设单位协调要求

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监理工程师要充分理解工程总目标和建设单位的意图,增进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管理各方职责及监理程序的理解。监理工程师要主动帮助建设单位处理建设工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的协调一致。免费论文参考网。当建设单位提出某些不当的要求时,不可采取对抗的态度,只要不是原则问题,监理工程师可先执行,再找适当的时机和适当的方式加以说明和解释;对于原则性问题,采取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原委,尽量避免产生误解,使工程顺利实施。

2.3 与设计单位协调要求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监理工程师应与其做好工作交流。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及时按工作程序向设计单位提出。如监理工程师发现设计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不要盲目指令施工单位自行修改施工。

2.4 与施工单位协调要求

监理单位依照相关的合同文件、法律、法规,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条件,促使合同目标在最佳状态下实现,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了解和协调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合同管理中的有关信息。理解承包单位困难,并热情地帮助解决困难,促使承包单位能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对工程质量必须严格要求,凡不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规定的,一律拒绝验收。

3.建设工程监理中的组织协调的对策

3.1 利用权责体系进行组织协调

为了有效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经常利用各系统的权责体系来进行协调。权责体系中明确的划分出职责、权利范围。同等岗位职务赋予同等的权利,做到责任与权利相一致。一定的人在一定的岗位上担任一定的职务,这样就产生了与岗位职务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只有做到有职、有权、有责,才能使组织系统得以正常运行。权大于责很容易产生瞎指挥、滥用权力的官僚主义,责大于权又会影响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组织协调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项目监理组织内部的协调中,对组织内部的每一个岗位都应订有明确的目标和岗位职责。还要通过职能清理,使管理职能不重不漏,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同时按权责对等的原则,在明确岗位职责时,明确岗位职权,这样便能人人尽职尽责,减少磨擦。在项目监理机构的系统外部协调中,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活动的客体是承建商的活动,但监理工程师与承建商之间并无经济合同关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明确业主提出的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后,应与业主协调,明确相应的授权,达到共识后,明确反映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及建设工程合同中,如此,监理工程师就能以合同及与工程建设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依据,理清各自的责权范围,更好地进行组织协调。

3.2 采用适宜的组织协调方法进行组织协调

组织协调工作涉及面广,受主观和客观因素影响较大,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工作能力,采用适宜的组织协调方法,因地制宜地处理问题,使监理工作顺利的实施或运行,实现建设工程的监理目标,从而实现建设项目总目标。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中常采用的方法有会议协调法、交谈协调法、书面协调法、访问协调法、情况介绍法等。会议协调法是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采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实践中常用的会议协调法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专业监理会议等。第一次工地会议亦是工地例会,因为本次会议特别重要,所以突出其名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在这次会议中,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明确监理程序等,各方都应重视此次会议,监理组织更应重视,抓住理顺多方联系,明确办事程序的重要时机,做好组织协调的基础工作。工程监理中的许多信息和决定是在工地例会上产生的,决定的协调工作大部分也是在工地例会中进行的,监理工程师可充分利用这一常用有效的组织协调方法,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开好工地例会。在建设工程监理中,遇到一些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或难度较大的问题需要协调时,监理工程师应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并由其做出决定,安排专题会议来协调,此类会议称为“专业监理会议”。通过这类会议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各方心悦诚服的接受协调,并能以积极的态度完成相应的工作。在实践中,无论是组织内部的协调,还是外部的协调,交谈协调法是一种使用频率相当高的方法。因其能保持信息畅通,更好的寻找协作和帮助,正确及时的工程指令,建设工程参与各方之间及监理机构内部都愿意采用。免费论文参考网。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需要时,或者需要精确的表达自己的意见时,监理工程师可采用书面协调法。当组织外部的相关机构不了解工程,不清楚现场的实际情况时,常常会对建设工程进行一些不恰当的干预,会对建设工程产生不利影响,这时,访问协调法是 一个相当有效的方法。还有一种协调方法是情况介绍法,其往往与其他协调方法结合在一起使用。形式上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随有书面的。监理工程师可通过在任何场合下的每一次介绍,使别人理解你介绍的内容、问题和困难、你想得到的协助等,从而达到组织协调的目的。

总之,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和技巧,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协调工作需要掌握领导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对争议的各方进行换位思考,理解其所处的立场,抓住问题的根本,运用好语言的艺术、谈判的技巧,进行耐心、细心的沟通交流,才能真正做好监理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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