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院工作思路

法院工作思路

法院工作思路

法院工作思路范文第1篇

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应有的司法保障。

年初以来,我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着眼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准确把握法院工作与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切入点,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继续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建设“平安**”,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应有的司法保障。

1、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今年刑事案件收案数量比去年有所增长,1-10月,全院共新收刑事案件298件488人,同比分别上升27.4%和42.3%;审结289件471人(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27.3%和38.5%。结案率为94.4%。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审查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刑事案件上诉56件,上诉率为19.4%,其中全部或部分改判8件。大力推广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提高审判效率,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10件,占总结案数的38.1%,普通程序简易审99件,占总结案数的34.3%。刑事案件平均审限23.8天,当庭宣判176件,当庭宣判率达60.9%。认真落实防止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继续保持超期羁押案件零的记录。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175件272人。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审结挪用资金、偷税、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9件11人,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5人。积极开展集中打击和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共审结案件9件26人,审结涉毒案件6件7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继续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件36人,其中对16名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罪犯,本着有利教育的目的,分别判处了单处罚金和宣告缓刑等较轻的处罚,为矫治失足青少年创造有利条件。

2、精心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维护经济安全、社会和谐。

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1582件,审结1288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下降1.5%和3.7%,结案率为79.7%。

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质量意识教育,抓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全院民商事案件整体质量有了新的提高,1-10月民商事案件上诉70件,上诉率为5.4%,同比下降了0.6个百分点,上诉改判15件,无发回重审案件。

努力提高审判效率。认真落实简繁分流审判制度,扩大简易案件受理范围,提高诉讼进度;加强审限管理,建立案件报备制度,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五个月内未办结的民商事案件,实行跟踪监督,严防超审限。

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传统优势,做到“案结事了”。1-10月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408件、经调解撤诉267件,调解、撤诉率达52.4%。其中++、++、等基层法庭调解、撤诉率达到了80%以上。坚持从维护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精心审理,妥善审结了一批集团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社会效果良好。

3、慎重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

共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9件,审结15件,同比分别上升58.3%和36.4%。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3件,同比上升25.4%。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8件,执结90件(含旧存)。

在审判中,坚持从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非诉行政执行尤其是房屋拆迁等矛盾较为尖锐的案件时,注重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仔细研究最佳执行方案,既保障行政行为的顺利开展,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实际利益。

新收执行案件920件,执结729件(含旧存),结案率达75.4%,执行标的1563.5万余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68.1%。全院继续保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今年3月,我院被评为全省9个“先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之一。

将执行标的到位率和执行案件质量纳入业务考核范围,使执行业务考核从单纯数量考核向质量考核转变,增强对债权人实体权利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认真贯彻执行穷尽理念,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穷尽所有执行手段,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以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继续注重借助外部力量缓解“执行难”,积极争取党委、人大与政府支持,改善执行环境;继续加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执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以及热点案件的执行,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积极疏导、协调,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

二、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品质。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完善制度与落实制度双抓并举,积极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

——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现有各项规章制度,装订成册,建立了一套涉及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司法为民等各个方面的科学管理运行机制,以完善的制度促司法规范化。

——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印发《法官行为提示》150条,对法院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细节问题,提示法官正确的处理方法和应当避免的情形,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维护法官的形象公正。实行院风院貌督查制度,采取实地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全院各部门的院风院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督促改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督查,全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得到了增强,工作效率、工作作风以及庭风庭貌、办公环境都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实施庭审考核,规范庭审行为。成立庭审考评委员会,以观摩庭为主线,通过旁听审判人员庭审,从法官着装、言谈举止、指挥当事人举证质证、归纳争议焦点等方面进行考核,对查明案件事实、调控庭审节奏、掌握庭审气氛的能力进行点评,按庭审规范记分,从而有效促进审判人员克服庭审随意性,严格按规范办案。组织司法警察进行业务素质集中培训,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使值庭、羁押进一步规范化。

——规范执行工作,促进执法公正。把“改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想、规范执行行为”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在执行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进一步做到公正、公开、规范、文明,以程序合法确保实体公正;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关于执行九项制度,严格落实执行权分权行使、扣押查封物品拍卖以及分配公示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拍卖委托抽签制度和执行听证制度,确保执行各环节公开、公正、规范;高度重视规范、文明执行,坚持以思想工作为主、强制执行为后盾的工作方法,注意文明用语,重视做好被执行人思想疏导工作,努力消除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司法公正。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或程序违法的裁判,按照“有错必究”的原则,坚决依法提起再审,共办理审监案件6件,审结再审案件5件;严格落实内部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全面落实立审、审执和审监分立,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强化不同诉讼环节间的相互制约;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督察室共检查案件2593件,编发《督察简讯》5期,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案件裁判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做法。

——切实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对全院5个基层法庭的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和监督,并根据“严格、规范、科学”的要求,查漏补缺,努力提高人民法庭管理水平,使法庭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促进法庭各项工作的开展。

——规范人民陪审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要求,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确定了28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由省高院组织的封闭式法律知识培训,并接受了区人大常委会的任命,使人民陪审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三、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扎实改进司法作风,保障群众司法利益。

年初以来,我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司法便民、安民、利民、亲民和取信于民的具体措施贯穿到法院工作之中,保障群众的司法利益。

——认真落实《人民法庭司法为民18条措施》和《关于为普陀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为渔农村群众提供更多司法服务,为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基层法庭充分发挥扎根渔农村、接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政府采取非诉调解等方式,及时妥善处理了一批突发性事件和纠纷。为方便群众诉讼,++法庭在辖区内四个交通不便的社区设立法庭巡回审判点,安排干警定期赴各审判点值班,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欢迎。

——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共对39件民商事案件缓交诉讼费12万余元,减、免交诉讼费9471元(其中2件全免、3件减免),及时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优势,重视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调解工作水平。共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会7次,累计培训200余人次。社区巡回法官定期走访社区,接受法律咨询,指导社区调处纠纷,促进了基层有关组织及时消除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实行工作统一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专人办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37人次,并诉前调解8件涉及劳动工资、损害赔偿等案件,促使当事人及时兑现应付款项15.8万余元,及时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消除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渔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刑庭、++法庭专门与学校建立法制教育网络,定期为学生上法律知识课;++法庭派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的法制辅导员;++法庭坚持每月向乡镇村及调解组织送发“以案讲法”的法制宣传资料,在当地受到了广泛欢迎和好评。5月份,我院还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组织了70多名法官利用双休日休息时间送法到5个未设法庭的海岛,为群众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四、以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全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党员干部先进性建设,确保队伍整体素质稳中有升。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开展专题教育,提高政治素质。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认真学习法院系统内的一些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组织部门中层干部到外地先进法院考察,向兄弟法院学习高效的办案经验,组织开展“如何在审判工作岗位上体现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立业在法院,奉献于司法”的主题大讨论等,使干警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法院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本院实际,认真查摆问题,狠抓落实整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环节工作,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继续抓好法官业务素质建设。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结合审判实践开展“一素养三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先后邀请了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汤黎明副院长和华东政法学院邹荣教授为干警讲课。鼓励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研究疑难问题,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自我学习提高,1—10月,全院干警共撰写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50余篇,编发内部调研刊物《审判思考》5期,举办审判业务沙龙2次、民商事审判工作例会3次。组织开展审判能力集中考评和优秀审判长选任活动,对在审判岗位上的审判人员庭审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进行一次量化考核,通过考核,在全院形成一股比能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继续做好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加快提高全院法官的学历层次。通过论文研讨、邀请专家开讲座、审判业务沙龙、专题例会、专题学习会等一系列措施,促使法官业务知识结构得到及时更新,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得到新的提高。

——加强法官廉政建设。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逢会必讲,警钟长鸣,并结合先进性教育以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等活动的开展,加强法官廉政意识教育,提高法官自我约束的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法官廉政保证金制度,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与社会廉政监督员、法院工作联络员的联系,强化对干警八小时外廉政情况的监督。一年来,未发现干警违法乱纪情况。

——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和沟通,自觉将审判工作置于代表监督之下。狠抓人大司法评议整改方案的落实,及时向人大汇报司法评议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在去年司法评议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进而推进审判工作的开展。向人大报告上半年法院工作,向区政协通报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近几年执行拘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法院工作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由专门机构依照相关程序办理,并狠抓落实,及时反馈,以此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寄送《审判动态》和《法院工作简报》,通报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为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便利。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共组织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庭审21次,累计旁听160余人次,为代表依法监督司法工作创造条件。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审判人员大局意识还不强,还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思想,在有些案件的处理中,未能把握好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司法为民理念还未深入到部分审判人员的头脑中,司法为民举措兑现上还存在缺陷,部分审判人员不重视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解释工作;三是执行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多,执行案件执结率虽然较高,但标的实际到位率较低,对一些故意逃避、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制裁措施不够有力;四是有些审判人员的法律适用水平、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不能较好地适应新类型或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五是少数审判人员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简单、执法形象不佳等现象,有的审判人员不注意谨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力。

六、二00六年工作思路

2006年法院工作总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公正与效率”不动摇,坚持司法为民不放松,继续强化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建设“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具体围绕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强队伍,抓素质”的工作重点,确立“人的因素第一”的观念,把队伍建设置于基础性地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继续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审判业务培训,结合审判实践进行三个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三个能力。采取讲座、讨论等“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一些专题性的教育培训。结合审判实践,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完善调研工作机制,指导审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院。始终把加强院庭两级班子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上的关键所在。进一步增强班子工作实战能力,增强院庭领导的党性观念,积极发挥院庭领导的表率作用。

2、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

在审判工作中要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防止和避免因机械执法而导致矛盾激化,发生极端事件。刑事审判要突出搞好综合治理,继续贯彻“严打”方针,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与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民事审判要突出搞好化解矛盾,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不仅要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做到定纷止争,力争“案结事了”。行政审判要突出搞好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既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力促进依法行政。

3、以及时有效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不断推进执行工作。

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及时有效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寻找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的突破口,扭转执行工作被动局面。深入推进公开透明执行工作制度,避免当事人合理怀疑,建立执行结案率、实体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相结合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4、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做好涉诉稳定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把化解和处理涉法上诉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坚持矛盾化解和防范两手抓,落实责任制,在案件处理上要努力把工作做深做透,抓牢抓细,打“主动仗”,确保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对抗,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滋生的可能性。

5、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院工作指导方针,强化宗旨观念,构建审判贴近群众的司法为民机制,在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推行便民措施。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文化差异,依法适度行使职权,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加强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实行速裁方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按“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审结合”的原则,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法官调解、调解员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尽量通过调解方式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

法院工作思路范文第2篇

一、以公正与效率为宗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⒈加强和规范立案工作。继续坚持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加强诉讼指导,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严把立案关,慎重受理各类敏感案件,严防因法院工作疏忽或失误而引发社会不稳定。要将立案到执行的各个环节全部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实行全程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⒉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惩各(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惩杀人、、爆炸、绑架等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涉犯罪等,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加大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尊重保护人权,建立健全超期羁押和超审限预警制度,防止出现新的超期羁押案件。刑事审判结案率达到以上。

⒊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依法审理好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积极稳妥处理群体性诉讼、土地承包、国企转制、破产等与全市工作大局密切相关案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民事审判结案率达到以上。

⒋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慎重、妥善审理好城市房屋拆迁、城市建设规划、劳动保障、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认真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审判结案率达到以上。

⒌加大执行力度,缓解执行难问题。努力构建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体制;建立执行督促机制,公开执行信息;加大对不履行生效裁判、妨碍执行行为的司法制裁力度;不断创新执行方式,加强执行力度,有效缓解执行难问题。执行率达以上。

⒍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既促进司法公正,又维护法院裁判既判力。依法审理纠错,不仅要办理好领导或领导机关转办、交办案件,也要办理各类再审案件,促进一、二审案件审判质量提高。严格再审案件复查、受案条件,规范再审案件开庭程序。

⒎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治安防范、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堵塞漏洞;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促进罪犯改造;继续推广“少年法庭”经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体上访事件,维护党和国家机关工作秩序。认真做好法院自身的安全保卫工作,努力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

二、以提高司法能力为重心,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确保案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和领导班子不出问题

⒈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把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中的重中之重,积极争取党委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通过地方党委和上级人民法院党组两方面的作用,发挥好主管和协管职责,配好、配强法院领导班子。要大力加强法院领导班子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把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刚正不阿、司法为民的领导集体。

⒉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四个氛围”。巩固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成果,继续营造好“四个氛围”:一是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二是营造善于调查研究,善于发现解决问题,不断总结提高,誓争一流的氛围;三是营造人民利益、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氛围;四是营造勇于为公正与效率做奉献的氛围。

⒊今年月份,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注重司法效果”大讨论活动。端正司法理念就是要让法官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规范司法行为就是让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注重司法效果就是让法官克服就案办案思想,审判工作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进步,有利于和谐稳定。大讨论活动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法官“为谁掌权,为推执法,为谁服务”和如何掌权、如何执法的问题;二是法官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问题;三是法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司法能力不强,司法水平不高等问题;四是处理复杂疑难案件时,法官要深入、细致、认真,解决粗和浮的问题。通过大讨论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一是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行为统一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和车俊书记的讲话上来,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在审判工作中,重事实重证据,把握好审理案件的关键环节,在事实证据充分的基础上,依法办事;三是法官学法懂法,正确适用法律,做到事实与法律相一致;四是全体法官公平正义、刚正不阿、忠于职守、勤奋敬业,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自觉抵制金钱、人情、关系的影响,保证案件质量和效率,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⒋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法官素质。抓好法官任职、续职资格培训、审判业务培训、新法律法规培训和其他司法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庭审观摩、疑难案件评析、学术论文研讨、司法文书评选等活动,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适用法律能力、做调解工作能力和制作裁判文书能力。狠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岗学习,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法官,切实增强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即: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

⒌坚持以正面典型鼓舞人。积极开展评选“先进基层法院”、“优秀基层法院院长”、“十佳杰出法官”、“十佳精品案件”、“十佳精品案卷”、“十佳正职”、“十佳副职”活动,大力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开展向樊德生(易县西陵法庭庭长,在他带领下,西陵法庭五年审结案件件,其中调解件,调解率,执结率达,在多民族杂居,社情复杂的地方,五年没有出现一起涉诉上访案件)、孟明然(中院刑一庭审判员,审理的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超期羁押和错案)学习,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大对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档案制度、干警违纪自认责任、自请处分制度等廉政制度,健全审判管理、机关管理等规章制度,编织严密的“防护网”,筑起反腐屏障,实现违法违纪零指标,全员执法零过错。

三、以规范工作管理机制为核心,实现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⒈完善激励机制。结合法院实际情况,继续完善《岗位目标考核办法》,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使人事管理和干部选拔使用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地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解决法院人少、案件多、时间紧的突出问题。

⒉完善约束机制。继续健全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规程》、《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和《案件流程管理》三个“流程管理”,规范个工作环节,提高办案效率;全面实行案件评查制度,规范案件质量评价标准,确保案件质量。

⒊完善惩处机制。严格实施《法院工作人员自认违纪责任、自请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审判委员会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认定与追究暂行规定》等一套严密的错案追究制度,从主办法官、审判长到庭长、院长、审委会,都严格对案件质量负责。

⒋建立完善内外监督机制。法院内部继续实行每月点评制度,立案庭点评案件质量与效率,办点评情况,政治部点评队伍建设和考勤情况,点评一月一通报;严格实行案件评查制度,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实行监督制度,每名法官建立档案,确保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建立审委会委员案件旁听和庭审制,审委会委员直接参与重大、疑案案件的旁听和庭审;严格发还改判案件,发还改判案件要由主管院长签字,发还案件前必须与基层法院沟通,沟通情况要附卷。

同时,继续拓展外部监督渠道,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赢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对合议庭拟判无罪的或重大、疑难案件,主动邀请检察院出席庭审或列席审委会。

⒌建立审判和执行工作公开机制。狠抓立案公开、扩大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执行工作公开等“四公开”,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根据《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稳步推进法院各项改革

⒈改革审委会制度,消除“审而不判、判而不审”。逐步对审判委员会制度进行改革,由会议制改为听审制;改革研究案件的方式和程序;改革表决机制,把不同意见记录在案;确保高水平的资深法官能够进入审判委员会;健全审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审判委员会委员可自行组成或者与其他法官组成合议庭,直接审理重大、疑难案件。

⒉积极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实行以公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裁判为主要内容的庭审方式;完善诉讼证据规则;不断探索便捷的办案方式,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规范普通程序,实行“繁简分流”;积极推广国家赔偿审判方式改革,全面引进听证程序;深化立案改革,规范工作职能;继续推动审判监督改革,规范再审立案条件,完善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审查程序。

⒊注重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努力争取办案最佳效果。不论一审、二审或再审、执行,都要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要求,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和执行和解率。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行政赔偿案件也要多做调解工作。鼓励以调解或执行和解方式处理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案件。

五、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狠抓涉诉工作

⒈加强申诉和接待工作。对申诉来信来访要分类统计、重点摘报,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限时回复。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重大、疑难上访问题,院、庭长要亲自做化解工作。

⒉深化集中联合接访活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四明确”和“三公开”的工作机制,层层有责任,层层抓落实。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认真处理好每一起涉诉上访案件。充分运用听证制度,严格按照中政委《关于涉法涉诉案件终结办法》的要求,做出终结认定。同时,多渠道、多途径争取社会广泛支持,切实缓解涉诉突出问题,真正达到“人人收到领导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执法水平明显提高,进京涉诉上访明显减少”的目标。

⒊重点解决进京访、越级访案件。中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进京访、越级访,确保不再是全省的大市。一是实行案件日报、周报和月点评制度,形成全院人人都有压力,个个都有责任的局面。二是重点复杂案件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情况,取得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做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案结事了。四是加强进京接访,进京访数量前六名的基层法院派人派车与中院的同志一起,进京接访。

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体制、制度和机制,使工作走上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对来信来访、登记、分流、审查、处理、复查、再审诸环节进行动态监控。实行主办法官责任终身制,主办法官对所办案件终身承担释明义务,从源头上增强审判人员的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审判人员从接手案件开始就始终绷紧这根弦,把解决涉诉上访工作渗透到每个工作环节,每起案件中。

法院工作思路范文第3篇

一、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法官职业化是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是法院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

审判工作是一种特殊的工作,法官作为国家公权的行使者,担负着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公正与正义的责任,是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最终裁决者。社会对法官的职业操守、专业能力、业外表现等寄予了很高的希望,希望法官是正义的象征、公平的化身和良知的守护神。因此,法官要履行好法官的职责,除了具备公务员的任职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法官职业所需要的一些素质。即要拥有系统完整的法律知识结构;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具备强烈的社会正义感和公正信仰等。

但多年来,法官的职业特殊性在我国一直被忽视,把法院等同于行政和其它部门,尤其是《法官法》实施以前,对法官的选任几乎与其它机关没有任何特殊要求,导致一些根本无法适应法院工作的人员进入到法院工作,虽经长期的培养教育,现仍有一批法院工作人员法学理论水平低下,缺乏现代司法理念的人留在法院队伍中,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治,严重影响了法院和法官的社会公信力。就通海法院来说,现有干警43名,正规院校毕业的法律本科生仅有2名,其他41人有的是高中毕业就进入法院,有的是化学、财会、纺织等专业毕业的大专生、中专生,没有经过法学理论的学习就直接进入法院工作,这些人边工作边学习,通过参加法律业余大学、党校法律专业、函授、自学考试等学习途径,取得了法律大专文凭、本科文凭。现还有22人参加法律专科升本科的函授学习。在文凭滥发的今天,文凭与水平相称的人廖廖无几。今年通海法院12名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结果只有一名通过考试,就是例证。我们一方面审判力量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有文凭但无法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官资格的人员却有一大批。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就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

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召开的队伍建设工作会都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法院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法官法》,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法官队伍,为全面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工作主题,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法官职业化的内涵和要求

法官职业化,即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

(一)强化法官的职业意识。职业意识是法官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份,是法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思想基础。具体包括八个方面的意识:一是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在任何情况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二是要有审判独立意识和中立意识,根据自已对法律的理解和对事实的判断作出裁判,不受外界的影响和干扰。三是要有平等意识,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要有公正意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的司法程序,确保司法公正。五是要有效率意识,迅速、高效地履行司法职责,树立“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迟来的正义就是不正义”的思想,坚决消除拖拉现象,确保案件在审限内审结,使当事人尽快摆脱诉累,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何保护。六是要有自尊意识,深刻认识自已从事的是一项崇高而光荣的事业,自觉提升职业的神圣事业感和使命感。七是要有司法文明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尊守司法礼仪,坚决防止和克服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现象。八是要有廉洁意识,做到清廉如水,一身正气,执法如山。

在法官的职业意识中,公正意识是核心,公正是法官的生命,是法院形象的基础。失去公正法官将一无所有,失去公正法院作出的裁判就无公信力可言。

(二)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法官的基本职责,就是通过审判工作“定纷止争”来实现社会正义。合格的法官不仅应当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社会生活知识经验,同时还必须具有熟练驾驭审判活动的能力。新的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审判工作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法官不可能通晓所有审判领城的理论与实务,因此,必须实行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分工,着力培养法官在不同岗位所需的业务特长,才能熟练地运用法律审理案件,解决纠纷。

(三)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条件。按理,法官办理案件,只要严格遵守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规定,排除自身能力因素影响外,就不应当有司法不公的问题出现。但我们现在为保证司法公正,法院内部有不计其数的规章制度要求法官遵守。这还不算,法官还需要遵守各级纪委、监察部门的规定,还有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廉政措施也要求法官遵守,目前要求法官遵守的有关廉政、审判纪律方面的规定可以汇编成一本书,但不公正的问题仍然不能杜绝,这说明了仅靠制度管人是不行的,制度总有漏洞,制度的监督落实也使我们显得力不从心。因此,保证司法公正的根本措施不是制度,而是法官自身公正理念的确立。我们要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以确立公正意识为核心内容,教育法官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遵守司法礼仪,保持清正廉洁,树立求实、严谨、刚直、廉洁、文明的职业形象。使“公正高效”的司法理念成为每一位法官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和品格,融为其生命和灵魂的一部分。让“公正”成为扎根于每一位法官内心深处的坚强信念,不论在什么情况下,谁也拿不走、抹不去。做了不公正的事,会自责和不安,会有出卖自已良心和人格的感受,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不公的问题。

(四)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完善法官的职业保障制度,是法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要保障法官的职业权力。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要坚决排除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同时,也要杜绝法院内部的行政干预,落实合议庭、独任法官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权力。第二,要保障法官的职业地位。法官一经任用,除正常的调动外,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第三,要保障法官职业收入,逐步提高法官待遇,通过厚其待遇,达到隆其地位的目的,以此增强法官职业的吸引力,维护法官职业应有的尊荣。

三、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有效措施

法官职业化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司法文明的标志和必然结果,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是审判工作的内在要求,是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的关键。法官职业化建设要根据审判工作的特点和法官职业特点,采取一系列措施,培养法官的职业素养,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

最高法院肖扬院长和省法院赵仕杰院长在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上均明确指出:在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整个系统工程中,要通过确定法官的员额、法官的遴选、法官助理、书记员制度等改革,建立严格的职业准入制度;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提高法官的素质;通过建立职业保障制度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统一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官管理、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廉洁公正。主要从七个方面来提高法官的职业素质。

(一)改革法官的遴选工作制度。第一,要严格按照《法官法》规定的标准,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中择优遴选法官。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在职法官,依照法定程序免除其法官职务。第二,逐步推行法官逐级选任制度。在确定法官员额制的前提下,上级法院的法官职位出现空缺时,可以从下级法院的法官中择优选任。上级法院录用的法官,逐步实行先到基层法院工作,根据自身素质和工作业绩,再选拔到上级法院工作,使上级法院的法官有足够的经验积累。

(二)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要求选配法院领导干部。法院领导干部首先是一名法官,必须具备比普通法官更高的业务素质条件,同时他还是法官的管理者,必须具备较强的领导才干、管理能力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

(三)实行法官员额制度。在中国,人们习惯地认为,只要在法院工作的人都是法官,但事实却不是这样,现在全国30多万名法院干警,真正从事审判工作的只有15万左右,占法官人数的二分之一左右,有许多法院还达不到这个比例。就通海法院来说,现有干警43名,有法官资格的仅有23名,除掉院领导4人和从事后勤工作的2人,在审判岗位上的只有17人,仅占干警总数的四分之一多一点。绝大部份人是从事与审判有关的辅工作。因此,在现有编制内,确定法官员额,减少法官数量,进一步优化法官队伍,把现有法官中的优秀人才选,担当行使审判权的重任。在实行法官员额制的同时,推行法官助理制度、书记员、法警单独系列管理。现在法官所承担的与审判有关的一切辅工作将分离出来,由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承担。法官的唯一工作就是专心研究案件、审理好案件,不断提高司法水平成为专家型的法官。

(三)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实行法官员额制度,法院现有的一部份法官将列为法官助理使用。法官助理不是法官,是从事审判业务的辅助人员,本身没有审判权。设立法官助理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合理划分审判工作职责,理顺法院审判人员与其它各类审判辅助人员的关系,保证法官专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以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四)实行书记员单独系列管理。这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又一配套制度。长期以来,书记员一般是成为法官的必经阶梯。随着形势的发展,法院增编补员进入法院工作的人员,绝大部分是从法律院校毕业的本科生,有的是硕士生。他们的法学理论基础扎实,如果再按先做书记员、后当法官的落后选任方式,许多优秀的法官人才从事几年的简单、繁重的书记员工作,其法学理论知识得不到充分利用,潜在的业务能力得不到发挥,浪费了有限的人力资源。实行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明确书记员是审判事务性辅助人员的身份,建设一支稳定的书记员队伍,有利于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改革现职法官培训制度。要逐步实现从知识型培训为主到能力型培训为主的转变,从普及型培训为主向专业化培训为主的转变,从临时性培性为主向规范化培训为主的转变。法官培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眼于理论的实际应用,着眼于提高法官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改革法官惩戒制度。要全面落实有关法官法惩戒的规定,建立、健全审判行为规范和审判纪律规范,完善既能严肃查处法官违法违纪行为,又能充分保障法官申辩权利的程序。

四、通海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总体思路。

法官职业化建设就是要将法院干部队伍的构成,化分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几类人员。按照其担负的职责,按不同的标准和方法分类管理。其中,法官是核心,是直接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人员,其它人员都是为法官的审判工作服务辅助人员。对法官的选拔、任用、管理应有别于其它人员,标准高、要求严。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目标,就是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法官队伍。为实现这一目标,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是前提,每一个法院都必须由一定数量的高素质法官来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才能维护人民法院裁判的公信力。

要造就一只高素质的职业法官队伍,推行法官员额制,法官助理制,实行书记员、法警系列单列管理等制度是必要的制度保证。在这一系列制度中,法官员额制是关键。只有推行法官员额制,才能把法官的数量大幅度削减,以保证每一个法院的法官队伍都由本院最优秀的人组成。法官队伍的精英化、职业化通过员额制确定之后,推行法官“相对高薪制”就势在必行。只有“厚其待遇,隆其地位”才能维护法官的尊荣,增强法官职业的吸引力,使大批优秀法律人才积极参与法官职业的竞争,只有激烈的竞争,才能选拔出优秀的法官。从目前情况看,由于法官职业收入低,法院花费大量财力和精力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有一部份已离开法院去从事律师或商务工作。法院需要吸纳的优秀法律人才又不愿进入法院工作。近几年,最高法院和其它一些地方各级法院,为提高法官队伍素质,也曾在社会上公开招聘高素质的人员做法官,但报名者廖廖无几。有的法院甚至无人报名。究其原因,就是对法官的素质要求高,法官的工作苦、承担的责任大、对法官的管束严,但法官的收入却很少,法官职业对高素质的人没有吸引力。如不尽快提高法官的生活待遇,法官队伍将限入后继无人的尴尬境地,法官职业化建设所要达到的目标将是一句空话。

(二)通海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根据全国法院队伍建设会议精神,通海法院的法官职业化建设,以推行法官员额制为核心内容,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严谨、道德高尚、廉洁文明、视公正为生命的职业法官队伍。具体采取以下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

第一,根据我院近几年的案件受理数量和递增幅度,结合现有法官人数及素质状况,以确保公正高效、全面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为标准,在全院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中,选拔出7-8名素质相对较高的主审法官,负责审理全院的诉讼案件,其他未入选的法官和一部份现职书记员列为法官助理。用机构改革中县编委确定给法院的事业编制,向社会招收一批素质相对较高的人员作为专职书记员。司法警察除本院现有法警外,全部向社会聘用临时法警。

第二,主审法官的选拔任用。主审法官必须是本院综合素质最好的法官,必须选好、用好。计划用4-5个月时间组织五场考试,按照综合得分高低确认。五场考试为:

1、业务素质考试。按照人民法院所担负的三大审判任务,将主审法官区分为刑事主审法官、民事主审法官、行政主审法官三类,并以此确定考试的内容和范围。刑事主审法官主要考《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主审法官主要考《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行政主审法官主要考《行政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2、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考试。收集一定数量的的考题,内容涉及案例、政治、外交、文化娱乐、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方面。由应试者抽签定题后,考虑5分钟,即席发表对问题的看法意见。考评组对应试者的思维敏捷性、社会生活经验、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作出综合评价。

3、法庭审理能力考试。选择一部分本院受理的案件,由应试者开庭审理并公开当庭宣判。可邀请外地法院法官、本县人大代表、律师、到法院打过官司的当事人、一般群众作为考评人员,法庭审理结束,由他们对应试者主持法庭审理的能力、庭审技能、感染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评判。

4、公文写作能力考试。主审法官必须具备基本的调查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内容确定为工作报告、工作总结或工作方案等,由应试者抽签定题后当场完成来进行考核。

5、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考试。判决书是审判活动成果的最终体现,优秀的判决书能有效反映案件的审理过程。审判活动的公正性、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不可争议性都可以通过判决书充分得到体现。熟练制作判决书是主审法官必备素质。可用一天时间对应试者考查三个判决书的制作能力:

1)选一个案情复杂,且事实和适用法律争议较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

2)选一个案情复杂,但事实和适用法律争议不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

3)选一个案情简单,事实和适用法律都无争议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

通过以上三个判决书的综合得分,作为评定应试者的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依据。

通过上述五场考试,基本能反映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优胜者将被确定为本院的主审法官。

(三)主审法官的职责

主审法官被任命后,本院每年受理的一千多件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都有由主审法官负责审理,他们的职责只负责主持开庭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判。送达、通知当事人、调查取证、财产保全、记录、提押人犯、执庭等与审判有关的辅工作全部交由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来完成,以保证主审法官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审好、判好每一个案件。

(四)主审法官的待遇

既然主审法官是本院最优秀的法官,他们所担负的责任重大、素质要求高、受管束严,必须实行“厚其待遇,隆其地位”的政策才能推行这一制度。计划实行主审法官“相对高薪制”保证实施。具体方案是,被任命为主审法官的人员,实行年薪总额3万元,除国家正试发放的各项工资外,不足3万部分用法院交财政的诉讼费返还部分补足。同时对我院已实施的《案件质量目标管理奖惩办法》进行修订,对主审法官的办案质量和其他人员的工作质量每月评查,进行奖惩。把相对高薪与案件质量挂钩、与法官的工作责任心挂钩、与法官的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挂钩。

(五)主审法官实行三年一考一任,能上能下。届满重考落选的,降为法官助理。其他担任书记员取得法官资格和上一次未考上主审法官的法官,届满重考,成绩优胜者将被任命为主审法官履行主审法官职责,享受主审法官待遇。以此彻底打破队伍建设中的论资排辈、一劳永逸、不思进取及上不易、下更难”的常规,使法院队伍建设走上一条人人有危机感,有上进心,人人可以通过公平竞争实现自身价值的道路。保证通海法院的法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法官职业化建设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后继有人。

法院工作思路范文第4篇

(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20*]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精神,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思想的重要内涵,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法院的各项工作当中去,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素质,辛勤工作,教育干警树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司法理念,争创人民满意模范法院和人民满意模范法庭,使法院各项工作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二)创建平安,维护和谐,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始终坚持和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质量和效率意识,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为我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赶超、争先进位”的奋斗目标提供司法保障。一是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杀人和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财犯罪,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运用审判职能,加大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力度,加强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二是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是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调节经济关系,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依法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平等保护非公经济成分。四是妥善审理好涉及政府职能转变的行政案件,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五是加大执行力度,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强化执行公开、执行和解,力克执行难,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三)进一步加强涉诉工作,畅通涉诉渠道。注重运用诉讼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判前评断、判后答疑工作力度,增强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确保公正与效率,树立司法权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法制宣传,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促进平安建设。

(四)抓好队伍建设,完善管理体系。下大力气抓好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制度规范,推动法官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鼓励法官参加教育培训,提高学历水平。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法官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习惯和能力。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增加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深入学习模范法官宋鱼水、费云龙,积极开展争创先进法院和争当模范法官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体系,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要在20*年“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各项执法活动的规范化建设,狠抓制度落实,建立完备的审判工作管理体系和保障司法规范化的长效机制。高标准、严要求地执行好《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保证法官行为的公正、高效、廉洁、文明。

法院工作思路范文第5篇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感

认清形势是谋划工作和推动[:请记住我站域名/]工作的基本前提。如何认清形势,增强铁路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工部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感,必须要有四个“充分认识”:

(一)充分认识社会环境发生的新变化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同时又正处在发展转型时期,社会生活发生剧烈变革,各种矛盾凸现,法院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处在各种社会矛盾的聚焦点,法院对各种矛盾纠纷的裁决和调处,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从铁路来讲,也正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新的矛盾也在不断产生,如何保障和谐铁路建设,促进铁路又好又快发展,对于铁路法院来讲同样负有重要责任。法律是社会矛盾的重要调节器,而法院是这个调节器的终端,法官则是这个终端的掌握者。因此,从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来讲,就是要着眼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使我们每个法官和广大干警充分认识法院在建设和谐社会、和谐铁路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不断增强做好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纳入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去,认真履行职责,服务中心,促进发展。

(二)充分认识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近几年来,上海铁路法院的审判工作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从开始受理地方法院的指定执行案件,使两级法院的执行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同时从开始,扩大了民商事案件受理范围,又从开始受理上海虹口、闸北两个法院管辖的运输合同纠纷以及闸北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民商事案件数量也有了明显增长。这几年来,无论是刑事还是民商事审判,新类型案件以及复杂疑难案件在不断增加,审判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也在不断加大。从队伍状况来看,一方面审判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办案理念、办案经验和破解难题的能力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存在差距。另一方面,在案件数量有较大增加的情况下,人员没有得到及时补充,目前队伍年龄老化的状况也比较突出,加上近二年来对财政预算补助经费开支范围的调整,一些干警想法较多,有的产生了厌战、消极的情绪,这都对我们如何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充分认识铁路法院面临改制对稳定队伍带来的新考验

铁路法院改制问题,是广大干警始终关心的一个突出问题,在没有最终结果之前,干警中难免会产生思想波动,因为这牵涉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从目前来看,老同志有老同志的想法,年轻同志有年轻同志的想法,还有一些没有司法职称的同志更有不少顾虑和担心。这已是当前影响队伍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正确引导,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如何适应改制后的任务要求上去,确保铁路法院的平稳过渡,这对于两级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来讲,是一个新的考验。

(四)充分认识新的形势对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党的十七大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措施,建设和谐社会的核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以人为本。当前,我们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同样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以人为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以解决。如党内民主建设方面,需要积极探索扩大民主的方法和途径,更好地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利;在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既要研究如何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又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干部职级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既要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又要关心干警切身利益,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从而真正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增强法院的凝聚力;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要研究如何构建和谐氛围,创建和谐法院等等。这些都是新的形势对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需要我们认真加以思考并积极探索。

二、立足当前,找准思想政治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两级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上找准结合点、切入点。

(一)着眼于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这几年来,铁路法院通过开展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宗旨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抓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总体上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必须看到,在一些审判人员中,公正司法的理念树立的还不够牢,司法为民的意识还比较淡薄。表现在有些审判人员责任心不强,审判作风不细不实,工作效率不高,有些案件的质量较差,当事人有反映。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目标,公正、高效、权威是一个相互联系、统一的整体,只有真正实现了公正、高效,才能真正确立司法权威,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司法还缺乏应有的权威,说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高效的认可度还不高,这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正在进行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主题教育活动,这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

个切入点。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现实意义,深入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书记和同志的重要讲话以及王胜俊院长在全国高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把握总书记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全面把握“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进一步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司法思想,为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院工作指导方针,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着眼于进一步发挥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在上海铁路两级法院中,党员的比例已占到干警总数的82.6%,总的来看,这支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够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各项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但也应该看到,有些党员对自己的要求不够高,不重视学习理论和业务,思想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不强,也有的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体现不出党员的先进性。铁路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核心是抓队伍建设,而党员队伍则是推进各项工作的中坚力量。因此,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和发挥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正是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着眼点。在新形势下如何保持和发挥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必须进一步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严格规范党内生活,改进“”的内容和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和遵守,增强先进性意识;必须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使每个党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体现出先进性;必须加强党内监督,完善监督制度,不仅党内要互相监督,而且要创造有效的形式和途径,接受群众监督,使每个党员能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自觉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时要善于发现和总结身边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着眼于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这几年来,上海铁路两级法院围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做了不少努力,也探索了一些好的方法,如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岗位交流,开展庭审、裁判文书评比以及专题研讨等。总的来讲,队伍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与地方法院相比,还存在差距,比较突出的是还没有形成一支自己的专家型法官队伍,部分审判人员法学理论功底不强,业务能力、办案经验相对较弱,特别是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不强。如何更好地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铁路法院法官队伍,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所在。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坚持一些好的做法的基础上,着眼于“抓两头,促中间”,即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和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在培育专家型法官和学科带头人上下功夫,努力造就一支铁路法院自己的高精尖的法官队伍,打响铁路法院的牌子;另一方面要继续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给部分能力较弱的法官创造更多的学习、锻炼、提高的机会,促进这部分同志业务能力的明显提高,以推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着眼于干警队伍的稳定

党的十七大后,广大干警期盼法院改制,期盼转变身份的心情变得十分强烈,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势必给干警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带来影响。从当前来看,稳定队伍、凝聚人心是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当前,特别需要振奋精神,防止人心涣散。要加强对干警的大局观教育,克服松劲情绪,做到工作不松、劲头不减,标准不降,人心不散,继续以自我加压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业绩实现铁路法院转制的平稳过渡。同时,要及时分析和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构筑上下交流平台,畅通党组与部门及干警沟通的渠道。积极开展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以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

(五)着眼于和谐法院建设

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法院建设中的具体要求,也是加强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和谐法院建设包括内外两个方面。对外就是要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让老百姓打一个经济、便捷的官司;要完善有理有据的胜诉机制,进一步让老百姓打一个明白、公正的官司;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让老百姓感受到多层次、多途径的权利保障;要多措并举化解涉诉矛盾,进一步让老百姓感受到法院的情法通融、亲和诚意,以此来体现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的外部环境。对内就是要高扬主旋律,增强凝聚力,理顺内部关系和干警情绪,营造心齐、劲足、风正、气顺的和谐氛围。要按照“构建和谐人人有责,和谐成果人人分享”的要求,不仅要从整体上来规范法院的和谐建设,更要发动干警广泛参与,人人为和谐法院建设献计献策,在和谐建设中建功立业,更好地打造铁路法院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作用发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保证能力

思想政治工作历来是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是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工作原则。要提高服务大局的保证能力,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深化理论武装。就是要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作为主要内容,深化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要组织广大党员和干警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特别要抓好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要结合铁路法院实际,认真思考如何真正把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到法院的具体工作中,并以此为龙头,带动其他各个层面的理论学习。

第二,要发挥核心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首要的是要发挥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具体来讲,重点要把握好六个方面:一是把握方向,就是要善于把握大局,驾驭大局,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法院的贯彻执行,保证路局党委以及上级法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两级法院中得到认真的贯彻落实。二是科学决策,就是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对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形式、内容和程序,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三是管好班子,就是要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以创建“四好班子”为载体,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形成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四是带好队伍,就是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人才队伍,使各级干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增强事业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五是强化基础,就是要不断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六是加强监督,就是要运用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使各级干部自觉做到勤政廉洁,保持良好形象。

第三,要创新方法手段。时代的发展,社会环境条件的变化,对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要适应法院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针对性、有效性,就要与时俱进,努力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手段。一是要使行之有效的传统做法重放光彩,赋予传统方式以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二是要因人、因事、因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人与人之间都存在着客观差异。包括性格特点差异、素质能力差异、岗位分工差异、工作阅历差异、知识结构差异和思维方式差异,这就需要我们在开展政治工作中,不断完善分类管理机制,正确处理好客观差异。通过对干警思想及时号脉,把干警思想状况摸准、摸透,对症下药,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使干警队伍时刻保持一个昂扬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是要由偏重灌输向注重渗透拓展,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中去,渗透到群众性的创建活动中去,通过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大

家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四是要把先进的科技手段引入思想政治工作。要依靠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教育管理的科技含量,进一步发挥电脑网络作用,开辟更多更好的网上宣传教育内容,拓宽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第四,要落实工作责任。抓思想政治工作,不仅仅是政工部门的事,而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要适应全方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体系,就必须明确党、政、工、团组织的各自职责,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到互相协调、配合。在领导干部中,要坚持一岗双责,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从队伍情况看,既有共性的问题,也有个性的问题。共性的问题,可以通过普遍性的教育加以引导和解决,但思想政治工作更多的是要解决个性问题。个性问题具有特殊性、偶然性和突发性,而且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有些矛盾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就会影响干警的思想情绪和工作积极性,这就需要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这些工作不是光靠政工部门能做好的,而是需要各部门、各级领导共同来做,针对不同的问题,通过教育、疏导、激励、关心等多种手段来加以解决,这样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贴近干警思想实际,较好地克服“两张皮”的倾向,真正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和作用。

四、明确工作定位,进一步提高政工干部的能力水平

做好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政工部门责无旁贷。从事政治工作的同志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政治工作的效果,关系到政工部门的威信。每个从事政治工作的同志都要怀着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提高做好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一要抓好自身学习。政工干部要成为带头学习的模范。从上海铁路两级法院政工干部队伍状况看,有的从事政治工作的时间较长,有比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并积累了一定的抓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但也有不少同志从事政治工作时间不长,缺少政工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就需要加强自身学习。即使是一些老的政工干部,也存在一个需不断更新知识,不断充实提高的问题,特别是面对新形势的要求和队伍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果单凭老经验,恐怕也难以取得好的效果。因此,要不断加强学习,既要学政治理论知识,也要学审判业务知识,当前,更要注重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学习和掌握,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同时要重视边学习边实践,在实践中提高分析判断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样才能促进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不断提高。

二要探索工作规律。政治工作本身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任何科学,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政治工作也不例外。因此,从事法院政治工作的同志,要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勤思考、勤动手、勤总结,不断探索工作规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探索政治工作规律,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继承传统是基础,开拓创新是动力。从实践来看,我们过去有很多传统做法是行之有效的,但在新的形势下,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光靠一些传统的做法可能已解决不了问题。因此,就需要以创新的精神去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在实践的过程中,要善于不断总结经验。在这方面是一个薄弱环节,过去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认真总结不够,需要引起两级法院政工部门的重视。总结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也是我们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因此,在新的形势面前,从事政治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创造出更加丰富和有效的形式,推动两级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