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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维稳工作方案

安保维稳工作方案

安保维稳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为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镇干部和村级综治维稳组织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创建工作,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综治维稳、工作全员责任制,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1、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综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枫桥经验”,夯实基础、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务求实效,强化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平安镇、村创建工作,发挥镇、村干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为我镇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2、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社会治安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有通知》、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平安浙江的决定》、以及浙江省转发的《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关于建设“平安浙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基层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3、通过加强对基层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深化综治维稳工作,落实全员责任制,分层次实行目标管理:

(1)综治维稳工作目标:A、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B、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两抢一盗”案件低于一类乡镇平均水平;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辖区违法犯罪人员下降;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无治安乱点,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性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以上。C、公民道德法制观念增强,平安创建宣传深入,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综治维稳先进、见义勇为人员得到及时表彰。D、群众对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职责要求

(一)镇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综治维稳工作精神,及时参加综治维稳工作各类会议,研究、制定、部署综治维稳、工作方案;加强综治维稳、组织网络建设,落实人员、经费、设施等保障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各项综治维稳工作;就地化解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确保矛盾不激化、不上交。

2、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对于实行领导包案的疑难、复杂案件,承办领导要在限定期限内(15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办结案件。

3、凡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党政主要领导、联系领导或分管领导都要立即赶赴现场,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组织力量及时开展应急处置,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确保妥善化解。

(二)镇干部职责

1、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所联系行政村、企业重视综治维稳工作;健全、完善村(居)、企业综治维稳室等组织机构,层层落实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指导开展各项综治维稳工作,提高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2、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3、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提高群众自觉学法,自觉守法的觉悟,增强维护法律的责任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

4、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及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交办的各项综治工作,不得拖延、推诿和扯皮;积极主动联系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互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

5、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情况,在接到报告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村、企业有关人员开展稳控工作,防止事态扩大,确保社会稳定。

(三)村级主要干部职责

1、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工作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综治维稳工作;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是综治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综治维稳工作负总责。

2、按照综治维稳工作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各项责任措施,认真开展本村的综治维稳工作。

3、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规范村级综治维稳室,保障人员、经费和工作设施,提高就地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动态情况,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防止发生,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

4、辖区内发生突发事件,接到报告后,村主要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

5、积极与联村干部沟通联系,及时上报综治维稳工作信息,加强配合协调,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程序

落实综治维稳工作全员责任制,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工作:

1、登记受理。对直接来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反映问题的群众,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登记;对各部门、联村干部上报和上级部门下传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登记其内容。

2、分流调处。登记的事件报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主任批阅,区分不稳定因素的性质类别:

一般的矛盾纠纷、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的原则,指定相关村负责人负责调处。

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问题,由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主任协助各相关镇领导实行领导包案调处。

所有案件统一填写调处交办单,交由调处人进行调处。真正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居)、疑难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3、结果记录。各案件承办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所负责的案件,并将处理结果登记,上报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小纠纷限期2天,大纠纷限期3天,疑难纠纷限期7日,如有特殊情况,可向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主任申请延期调处,但最多延期5日,并要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及调处时间。

4、反馈归档。对调处办结完毕的案件,必须将调处结果反馈给当事人、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将每件案件的调处资料、当事人满意程度、办案小结等进行归档保存。

5、督查督办。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负责做好移送案件的督办工作,对矛盾纠纷调处和承办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督促承办人按要求完成调处。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行政村(居)要充分认识实行综治维稳全员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广泛宣传,明确责任。要充分调动各行政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增加全员防范意识,按照目标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争取在构建综治维稳网络、完善工作制度方面有新突破,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工作深入开展,为创建“平安乡镇”打下坚实基础。

安保维稳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度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管理,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

1、以学教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先活动和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全局民警职工克服工学矛盾,合理地安排工作和学习,严格按照拟定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上级机关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好规定的每一项工作。同时于每周五分别由局领导轮流组织全局民警学习相关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业务知识等,并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敬业精神,增强工作干劲,增强纪律意识。

2、我局不断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民警养成教育,积极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从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六条警规”,严格公务用枪和警车管理使用,从基本的行为准则和标准规范抓起,严格指纹考勤制度、上班着装、请销假制度、局领导也严格执行区委要求的领导干部请销假、外出报告制度,另外进一步严格民警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队伍管理,培养民警良好的职业风范,保障各项警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1至3月份以来,我局队伍稳定,民警没有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3、按照区委、政府关于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及市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完善我局《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使其更切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年终将各部门所开展的工作与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相挂钩,直接纳入年终评先评奖,奖勤罚懒,弘扬正气,真正体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原则,使整体队伍得到全面提高。

二、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今年1到3月份期间,我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及要求,利用周五学习日,加强对林业法律法规学习,熟练掌握常用的法律知识,同时加大在一些法律概念和

具体法律条款上的认知力度,做到精准熟练,并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及购发执法业务书籍等方式,切实提高民警素质,提高执法质量,有力打击各类涉林案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2、坚决打好森林火灾“破案攻坚战”。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把抓预防、查火案、保安全作为当前森林公安工作的中心工作,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抓好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工作。我辖区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案件,要求分管领导必须亲临一线,组织火案查处。同时,明确领导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接到报警或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现场勘查、火因调查等侦查工作,迅速查清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办案有难度的大要案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并及时报告,共同研究制定侦查方案,明确侦查方向,落实破案责任,确保案件及时侦破。特别是自3月1日起,我局要求全体民警取消休假,暂停双休,举全警之力,坚决打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案查处“破案攻坚战”。第一季度,我局受理森林火灾案件4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1起,破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行政案件受理3起,查处3起,到目前为止,我局火案查处率一直保持在100%,有效维护了林区的治安稳定,保护了森林资源,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

4、积极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

(1)以开展创建“平安林区”活动为契机,促进综治维稳宣传月

活动

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云南”、“森林云南”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好、管理好、发展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同时也是“平安古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区生态建设的重要载体。我局把创建“平安林区”工作纳入到岗位目标管理考核

中,积极落实、扎实开展。结合此次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根据“林区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安全”的工作方针,按照我局年初制定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要求,我局城郊林区派出所和刑事侦查大队于近期内分别在所属辖区七河乡共和村和大东乡建新村委会开展了以“创建平安林区人人参与、维护林区平安家家受益”为主题的“平安林区”创建宣传活动。利用赶集天,民警向前来赶集的农民群众发放并宣传了各种林业法律法规、护林防火宣传材料多份,在显要位置喷涂、张贴相关宣传标语几十余条,并提供了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通过此次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对保林护林有了更多的了解认识,护林、爱林意识大大提高。最大限度地使林农投入到“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中,形成“创建平安林区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实现“维护林区平安家家受益”的最终目标。

(2)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与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营造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我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深入林区,深入群众,认真做好“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同时与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耐心讲解森林防火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重点向林区群众宣传如果擅自进入林区随意用火,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故意纵火等行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了大家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积极宣传《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及《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办法》,弘扬正气,并呼吁全社会都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共制作展版2块,发放宣传资料余份,认真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等。通过“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与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充分了解了林区社情民意,及时掌握了林区治安动态,积极接受群众评议,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提升森林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1至3月份以来,全局民警上下一致,通力齐心,切实发挥森林公安保护林业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的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基础工作薄弱,民警素质不平衡,基层警力严重不足等等。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队伍管理,全力推进“五化”建设;

二是切实加强特情耳目建设,加大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加强林区治安调研,准确掌握林区治安动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整治行动,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安保维稳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某乡信访稳定工作总结

党的召开在即,为全面做好党的维稳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管城区委的统一部署,**乡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安排部署了**乡的信访维稳工作。通过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深入排查,重点调处,应急预案确保了信访稳定工作。现将我单位当前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期间信访维稳工 作。会上传达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通过了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乡党委常务副书记XXX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XXX、**乡党委副书记XXX为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组员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信访维稳工作的目标要求。与各村、社区、科室签订了“党的期间信访目标责任书”,并对对每个村、社区的信访案件包案到人,责任到人。明确信访维稳工作的目标要求,并对突出矛盾纠纷进行了包案分工,对重点信访人员进行“三级稳控”(乡科级包案干部、村网格长、村两委),24小时盯守,确保重点人员的稳定。

二、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各单位对本辖区的信访不稳定因素、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 处理得好”的要求,进行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乡从10月9日起直至结束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各社区每天下午三点前向**乡政府信访办报告本辖区的矛盾排查情况、重点信访人员的稳控情况,信访办每天下午四点前汇总后向管城区信访局报告,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落实包案领导抓好调处化解稳控工作,超前作好矛盾化解的工作,把问题处理在萌芽之中。

三、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疏导稳控

坚持将可能越级上访、非正常进京访的人员的教育稳控

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对目前掌握的有过激行为倾向、可能进 京滋事和有进京上访具体线索的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包保责 任制,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加以化解,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稳 控工作,防止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发生,努力把问题 解决在基层,把人员稳定在当地。

四、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党 的维稳工作负总责,机关各部门领导成员“一岗双 责”,是各自分管工作范围维稳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严格落 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值班力量,确保联络畅通。严格执 行紧急、重大信访信息报告制度,对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动 态信息,特别是涉及重点群体的不稳定情况,要在第一时间 内通报局维稳领导小组,以便上下联动,及时跟进工作,采 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将可能造成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五、强化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访办接报后,立即向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二)应急状态启动后,突发事件涉及到的局分包领导 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 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 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赴现场进 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三)在突发事件消除后,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方可离 开现场。

安保维稳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为切实维护当前和两会期间的我乡社会政治稳定,推动维稳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我乡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大事,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集体事件,不发生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打造和谐乡镇”为载体,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整治社会治安专项行动。各村和各部门要按照确保安全稳定不出事的目标,结合市县综治部门开展的“两个排查”活动(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围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医疗安全、治安安全、危爆物品管理、用水安全、公共安全、非煤矿山安全、信访等九个方面开展排查工作。排查的重点:各类安全隐患;治安难点、乱点;因环境污染、违规办案、医患纠纷、食品药品安全引发的矛盾纠纷;生产经营、山林水利、土地权属、村务管理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各种上访隐患等等。

(二)高度重视对敌斗争。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分裂破坏活动,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活动形成气候,要时刻保持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到暴力恐怖活动的现实威胁,进一步建立健全反恐怖工作指挥协调机制,完善工作预案,加强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提高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

(三)落实治安管理措施,消除社会治安隐患。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爆炸物品、剧毒性化学品等危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检查,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漏洞和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重点,严防会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全面落实消防和交通管理措施。统筹兼顾,强化措施,继续全力抓好道路交通管理和火灾预防工作,压事故、保平安,尽快遏制交通和火灾事故接连不断的态势。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消防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路段、重点安全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直到关停整顿,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和交通事故。

(五)全力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掌握群体性事件苗头、动向,做好缓解、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尽最大努力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针对具体单位和部门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项工作预案。

(六)进一步做好治安巡逻和社会面控制工作。要针对刑事犯罪的发案特点,调整巡逻时间和方式,加大巡逻密度,在各种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路段等案件多发区、易发案地区和部位组织昼夜巡逻防控,严防被盗丢失和被破坏。要加大对重点场所、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力度,发现并破获一批现行案件,当场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力争使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案件发案有所下降,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防范工作。

(七)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特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应对工作。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责任到人,确保会期间安全生产。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对各种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要认真做好特大事故的紧急预防应对工作。

(八)加大现有制度落实力度,确保维护稳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在当前和会期间,要认真落实近年来我乡建立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有关工作制度,如联席会议制度、领导负责制度、定期排查制度、分类调处制度、值班制度、情况报告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等,确保维护稳定工作有序规范运行。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维护当前和会期间的社会政治稳定,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乡维护稳定工作督导组,由政府乡长担任总督导,由副乡长、综治办主任任副导,由任乡维稳联络员,每月2日、12日、22日对全乡各单位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上访隐患、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汇总并向县总联络员书面报送我乡维稳情况。

(二)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以地区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单位责任制为主体,以目标考核为手段,以责任追究制来保证当前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各单位要把当前和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查。要将会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对于工作疏忽、麻痹大意、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安保维稳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面对各种严峻挑战和考验,我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深化"平安新平"建设为载体,以解放思想、转变执法理念为核心,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加强政法机关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突出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突出加强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我县政法工作创新发展,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公平正义和服务改革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一)领导重视,综治维稳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把综治维稳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考评、同奖惩,确保各项综治维稳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把维稳的职能落实到基层,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桂山镇作为我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各类案件和矛盾纠纷均在全县占相当大的比重,镇、村(社区)干部的大量精力投入到化解矛盾纠纷中,维稳工作压力相当繁重。在我县实施矛盾纠纷化解奖励制度后,镇党委樊书记当即表态,县上奖多少,镇上给予多少的奖励,以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乡镇党委政府对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视和履行"第一责任"的自觉性。我们在五桂社区调研中,五桂10组组长沐朝献说:现在的小组长压力大啊,哪里一出现纠纷就要马上去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要立即报告并配合社区调解主任积极做好工作,镇上和社区都要求矛盾不上交,不准出现非正常上访。这同时也说明桂山镇党委对综治维稳责任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稳定责任工作到位。

(二)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大综治、大维稳"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按照市委、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县进一步规范了县、乡、村(社区)综治维稳机构及人员配置,12个乡镇都配备了挂职的党委副书记兼综治维稳办专职副主任,完善了工作机构设置,者竜乡"综治维稳中心"已率先挂牌并正式投入运行。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高度重视基层治保调解工作,切实加强了治保会、调解会、保安服务组织和单位内部保卫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加强和完善了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体系建设,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综治维稳网络体系,基层综治维稳队伍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各项基础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基层得到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的大局得到巩固和发展,为积极争创全省"先进平安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基本建立,各类社会矛盾得到积极有效的化解。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综合治理工作第一位的任务。各乡镇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最实际、最及时、最急需的群众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了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坚持乡(镇)每月集中排查一次,村(社区)每半个月集中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在敏感日、重要节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进行专门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调处化解,一时难以化解的能够及时向县综治维稳委(办)报告并落实好稳控措施。同时,注重加强接边乡(镇)的联防联调工作,有效维护接边地区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平安边界"的建设。今年1-5月,全县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79件,调处成功856件,调处成功率达97.4%;县局共受理各类件343件,办结312件,办结率为90.96%。

(四)党委书记大接访和党政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稳步推进,解决维稳问题成效显著。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乡镇均成立了"两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召开"两访"工作会议,积极部署,落实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接访,深入一线,极大地推动了相关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尤其在落实县委周书记在维护稳定座谈会和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附带首办责任通知的交办件首期交办90件,已结案69件,办结率达77%。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百分比,这些交办件大都是疑难复杂和重信重访、久拖不决的案件,这些案件的办结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这一举措得到了市委政法委、市综治维稳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在调研中,我们欣慰地看到,大部分乡镇党委的主要领导亲临一线,实地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水塘镇多年来是我县社会稳定隐患较多的乡镇,水塘现场办公会后,镇党委、政府一班人统一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分兵把守、分头负责化解稳定问题,镇党委书记溥恩武深有感触地说:"为了解决历年积累的问题,党委政府领导大量的精力都花费在维护稳定上,只能用相对有限的时间来考虑经济发展工作"。交谈中,溥书记及其分管领导对县联席会议的交办件和镇内重大矛盾纠纷的形成过程、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解决的措施及办法讲得头头是道、知根知底。充分体现了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解决突出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坚定信心。

(五)社会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和治安防范力度加大。在坚持"严打"的同时,政法部门紧紧围绕影响本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坚持严厉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经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切实加大治理力度,狠抓综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工作,重视和加强社会面的控制,合理调整警力部署,加强了集镇、社区和街面治安防控,大大提高了街面见警率和一线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社会面,部署在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群众需求的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今年1-5月,全县刑事案件破案率为59.1%;与上年同期相比,降幅达45%,破案率下降1%;受理治安案件查处率为92.77%;与上年同期相比,降幅为24%,查处率下降0.81%;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17起,死亡8人,受伤8人,造成经济损失140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41.38%,死亡人数上升33.34%,受伤人数下降57.8%。有效遏制了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力度大,效果明显。按照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的安排部署,各乡镇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维护稳定"这一主题,深化综治宣传理念,创新综治宣传形式,拓展综治宣传领域,着力营造"人人关心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社会氛围,精心组织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范围广,形式多样,效果明显。各乡镇结合实际,通过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利用平安宣传专栏滚动平安创建信息,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制作板报、专栏、发放宣传材料、召开专题会、举办文艺晚会等形式,强化社会治安、民族团结、禁毒防艾等重点领域宣传,不断扩大活动的深度和广度,使群众保稳定、创平安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提升了全社会对综治维稳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促进了综治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治安防范网络建设仍然薄弱,技防建设相对滞后。今年1-5月,各类案件立案和受理数虽然下降明显,但案件的结构和分布没有变,近90%的案件为侵财案件,70%以上的案件仍然集中在桂山、戛洒、扬武、漠沙四个镇,其中中心城区占35%。入室盗窃的增多,让广大干部群众安全感降低。究其原因,破案率偏低,警力整合不够,治安巡逻防范不到位仍然是个老问题,巡逻警察大队和社区巡防队在巡逻防范的时空、地域的掌控和警力的布局上仍然存在较大缺陷。首先是职责不够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由于警力不足,社区一般只有1-2名民警,桂山派出所聘用的大部分社区巡防队员逐步转变了职能,成了社区的协警员,基本上放弃了巡逻防范的职能。加之双方协调不够,很多区域的防范成了空白区,导致案件频发,群众不满。难怪五桂社区的干部群众议论:不如把养联防队员的钱增加给他们的小组长,让小组长们分班巡逻,效果肯定更好;其次是治安巡逻威慑力不足。负责治安巡逻任务的干警和巡防队员,在日常巡逻防范中盘查不够或基本放弃了盘查,履职不到位,缺乏威慑力;三是单位、小区内部防范工作不到位。很多单位内保工作由一些"40、50人员"代替,聘用专职保安人员的少,职责不明确,奖惩不到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滞后,收费较低,也只管管环境卫生,防范漏洞较多;四是城市报警和监控系统建设滞后。随着城市功能的逐步完善,城区面积增加了数倍,城郊结合部外延扩大,中心城区整体技防措施跟不上,除金融系统外,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均未建立健全技防措施,大多采用人防,不应用科技强警措施,不加强城区的治安防范辅助力量,难予从根本上改变巡逻民警被动防范、疲于奔命而效果不佳的局面。

(二)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问题呈现"双增"态势,形势依然严峻。今年1-5月,全县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879件,调处856件,调处成功率为97.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6件,增幅达17%;县局共受理各类件343件,办结312件,办结率为90.96%。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4件批次,增幅达38%。矛盾纠纷和件的总量上升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上年矛盾纠纷由于统计截止时间早,接转100多件,加之今年口头调解的数据统计在内;方面主要是开展网络后,市长热线转办和网络案件增加。对受理总量的增加,虽然存在客观上的一些原因,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首先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解决难度较大,导致越级上访和引发的可能性较大。目前,全县未结案件中,属历史遗留问题的就有2件,一时基本无法解决;其次是上访由于成本低、效率高,越来越成为群众要求解决诉求的首选。部分问题由于根本就难予满足人的诉求,导致重信重访;本来很简单的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由于基层解决不及时,也开始出现上访。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工作的压力加大,占用了大量的人力资源。三是择机现象突出。选择国家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已成为敏感期和群众高发期;部分人错误地认为"大闹大解决,少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想当然地要求特殊化,通过施压以获取"超值"利益。

(三)部分地方党群、干群关系不是很和谐。党员领导干部公信力下降成了社会稳定问题的"堰塞湖",领导重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些乡镇领导过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了经济发展上,关注民生不够,处理问题不及时,对群众的利益诉求重视不够,造成群众只能寄希望于上访。特别是有的乡镇党委、政府及村"两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重视不到位,对案件,不是及时深入实际调查情况,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而是采取推诿的态度,甚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久拖不决,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群众怨气较大,甚至不信任当地党委、政府。引发和越级上访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群众诉求渠道不畅,一些合理的利益诉求遭遇体制性迟钝的冷处理,以致于干群矛盾、商民矛盾持续积累。说到底是我们的一些干部宗旨意识不够强,作风不够务实,对群众的感情不够真挚。普通百姓若非万不得已,不会来找县长、书记。他们不厌其烦地跑到县里要见书记、县长,就是因为一些问题在基层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他们纯朴地寄希望于’包青天’式的领导批示。如有的乡镇因地质灾害需要安排村民的搬迁点,但由于平时对群众其他方面的工作不到位,群众对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有怨气、不满意,导致新安排搬迁点的当地群众不同意搬入,引发搬迁群众与当地群众的矛盾纠纷,以致集体越级上访,当地群众说,我们不是针对搬迁来的群众,是整给领导瞧。原因很简单,说是镇上领导说话不算数,答应给他们解决的问题什么都没有解决,要为难一下政府。我们在走访中,搬迁点的村民非常直接而委屈地谩骂当地党委、政府,说不管老百姓死活的党委、政府不是他们心中亲爱的党,他们不承认这样的党委、政府,他们忍耐的时间太长了,要求县上在雨季来临之前帮他们解决,否则要到县委、政府草坪上静坐。后经多方做工作,重新协调安排了新的搬迁地点,才使事态得到平息。

(四)基层综治维稳力量薄弱,难予保障工作正常运转。专干不专的问题是长期以来困扰乡镇综治维稳工作的老问题,全县除桂山镇外,其它乡镇的综治维稳专干、专干基本上是身兼多职,甚至有的干其他工作的时间要更多一些,部分乡镇连基本报表都不能按时上报,更不用说有时间去调查研究、化解纠纷了,综治维稳办形同虚设,检查指导督促工作成了一句空话。到县上要检查考核了,就加班加点地编材料、建档案。如戛洒镇的综治维稳专干刀挺,身兼镇劳保所的所长、镇政府的驾驶员,且出车频率很高;平甸乡的综治维稳专干刘光平,身兼企业站站长、安监站站长,基本上没有时间来研究综治维稳工作。县委下派乡镇挂职的副书记兼综治维稳办专职副主任,一部分居然就成了综治维稳专干,要写简报,要报情况,要下基层检查指导,又要安排工作,忙得不亦乐乎。在乡镇成立综治维稳中心的初衷是整合基层综治维稳资源,形成各自合力,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做到矛盾不上交,不给上级添麻烦。但由于基层专干不专的问题,整合资源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影响了辖区综治维稳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村级,问题更为突出,村(社区)综治维稳办主任由党总支(支部)书记担任,副主任由村(社区)主任担任,作为村(社区)的主要领导,毫无疑问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问题在于支书、主任大部分时间仅能忙于应付面上工作,根本没有时间来管综治维稳工作,烟区尤甚。而村级调解、治保主任一般需经过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产生,干得好的不一定下一届还能干,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存在当老好人"混过三年"的思想,不利于工作开展;加之对村调解、治保主任的培训力度不够,大多业务水平偏低,难予制作规范的调解协议,影响协议的效率和执行。同时,也很难领到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奖励资金,导致待遇偏低,影响工作积极性。

(五)乡镇司法所任务繁重,任务与人力不相匹配,职能与能力不相适应。乡镇司法所一般有3个编制,但目前基本上只有1名所长和1名工作人员,甚至有个别所仅有1名所长,而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以前所担负的主要职能是: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提供法律服务等,现在增加了社区戒毒(康复)、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仅社区矫正对象全县就有140多人,难予履职到位。一是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原来更多时候是借重于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解燃眉之急,但由于没有一分钱的报酬,留不住人,人员从最多时的14人减少到现在的7人;二是工作条件限制。一个基层司法所每年可用的办公经费,原来只有800元左右,从20*年开始稍好,也仅有3000元左右,加之一直没有解决交通工具,难予保障工作正常运转;三是自身能力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大多从社会上招聘非法律专业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很多是走入工作岗位后才自学法律知识、摸索工作方法,更多的时候是凭经验办事。对涉毒人员根本无法检验识别,对纳入社区矫正的"五种人",目前从法律上还没有授予其执法权,加之经费欠缺、人力严重不足、又无交通工具,工作难予到位,责任难予承担。14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和近500名的刑释解教人员将面临漏管失控的危险,后果及社会危害是难以估计的。

三、对策及建议

(一)坚持"严打"方针,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一是坚持"严打"不动摇,提高专案侦察的能力和质量。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除了少数胆大妄为的暴力犯罪和突发性的过失犯罪以外,绝大部分罪案的犯罪嫌疑人都存在侥幸心理。促使其敢以身试法的侥幸心理从何而来呢?就是犯罪的成本较低,风险不大。及时破获案件永远是预防犯罪最有效的办法。据实立案、提高破案率,必然增大犯罪风险,如果我们真正做到80%的案件都能够破获的话,必将极大地震慑犯罪,打消大部分心存侥幸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念头,从而减少犯罪;二是创新机制,整合中心城区警力。全面落实重点防控和街面巡逻防范责任和措施,切实加强对中心城区社会面的管控力度;三是加强内保工作。进一步落实单位、小区的治安保卫防范责任,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促使其"看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屋";四是提高技防能力。积极推进中心城区电子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工程,进一步提高对违法犯罪的现场抓获和处置能力,震慑犯罪;五是加强学习,转变作风。巡逻警察大队民警要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切实改变被动式的巡逻,在日常巡逻防范工作中,要坚持主动合理盘查,看到不良少年或行为诡异、神色紧张的人就应该积极主动进行盘查,通过主动盘查,造成高压态势,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六是继续探索推广治安承包责任制。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我县警力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高配应该还要增加100人以上的警力,但增加公安编制一时难于做到,可以考虑治安防范市场化运作,拿养1个警察的钱基本可以养10个农村巡防人员,那么我们拿养20个警察的钱养200个巡防人员在中心城区,必将可以极大地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只要严格落实治安承包责任,必定能有效地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实践证明,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及时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的成功举措。要树立"防止一起案件的发生比破获几起案件更有价值"的意识,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一是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大调解"工作的核心在于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全社会整体联动。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优势,着眼于预防,本着整合资源、整体联动、便民利民的原则,有效整合基层、维稳、综治、民政、司法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资源,积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捏成拳头,形成合力,共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建议针对关系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和发展涉及劳资纠纷、环境保护、城市拆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专业调解组织,吸纳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调解工作,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增强"大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各种调解组织、调处方法和调处手段进行有效整合,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实现全员调处、联调联动。二是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搭建工作平台。"大调解"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关键在于从县到村要有比较健全的组织网络和工作平台,并且这些网络和平台能够在基层真正发挥作用。要大力发展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广泛建立大型集贸市场和企事业单位、车间调解组织,广泛建立人民调解员、综治协管员、调解信息员等队伍,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职责任务,规范运行,对矛盾纠纷采取"一站式"受理、"一条龙"调处,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各级综治办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作为乡镇综治维稳中心的首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是确保"大调解"工作体系有序运行的可靠保证。重点建立排查预警、零报告、受理登记、分流移交、办结报告、挂牌督办、协调会办、听证认证、公示公告、督查回访等制度,从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受理、接待、调解、分流、督办到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建立一整套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章可循。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继续推行效果明显的县联席会议分流指派和首办责任问责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社会管理和教育机制、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法律和经费保障机制,做到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巩固治理,使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使各种矛盾纠纷尽量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注重源头预防。相对于解决和处理问题,防止事项发生的成本和难度要小得多。注重在初信初访上下功夫,着眼于抓早抓小,切实做好排查工作,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重点是落实好《*县社会稳定情况分析预测制度》,尽快出台《*县关于建立维护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的规定》和《*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强化源头预防,提高各级各部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减少因决策失误导致矛盾冲突的发生。特别是对涉及稳定的重大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预警工作,继续落实分级分类领导包案制,做到及早预警,妥善化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内部、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落实综治维稳工作领导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综治维稳工作"一票否决"权制和行政问责制,把抓综治维稳工作的实绩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力度。努力促使综治维稳各项基础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基层得到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的大局得到巩固和发展。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就地化解问题。当前的社会矛盾和民生诉求,相当一部分是通过渠道反映出来的。遇到棘手的问题,千万不能采取拖延战术或高压手段,这样只会激化矛盾,这时领导干部更应该亲自上。党政领导主动接访、下访,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回应老百姓寄希望于"包青天"式领导批示的这种心态,而且,党政领导接访确实可以改变可能存在的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倾向。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乡镇党政领导要在矛盾的萌芽状态就开始进行"感情投资",而不是等问题成了堆或酿成,才手忙脚乱地去"灭火"。费劲吃力地,对于许多百姓来说并非一件容易的事。作为一个以民为本的政府,即使群众的要求可能没有多少道理,也不能粗暴地将他们拒之门外,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用"有理推定"的理念真诚接待人员。这可能只是改进了一下方式,却会带来不一样的效果。如果让问题在基层就可以得到解决,就会大大降低成本,让者失去越级的内心""心理。党政领导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接访还有一个优势,就是在依照法律、政策处理问题的同时,还可以解决涉及群众民生的衍生问题,比如,为困难的群众提供救助等。如果能做到不让普通百姓去一个个"衙门"烧香叩头,群众不为领导的一句话一个签字跑断腿,问题就不会成为群众、政府、社会的负担。如果我们把办理低保、解决就业、帮助子女入学、救助病人、困难帮扶等方面的事情,作为解决群众问题的配套工程,"打包"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疑难和矛盾,必将让很多群众从激进式的变为更加理智地反映诉求。当然,工作中要注意讲究方式方法。很多矛盾纠纷属历史遗留问题,有的属于原则性问题,处理起来难度很大,领导当面表态如果不注意全面考虑,往往会适得其反,尤其是部分群众对的错误"经验"所折射出的超预期心理期待问题,处理更要依据法律政策办理,否则其他群众会产生从众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