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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工作报告

慈善工作报告

慈善工作报告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二、成功经验

慈善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要想起好步,开好头,必须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从而,才能推动慈善事业的长足发展。

(一)选一个好的当家人。县的慈善会成立于1998年,慈善工作真正开展是从XX年开始的,当时,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出面请出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的退休县领导,担任慈善会会长。

(二)必须依靠行政推力。县慈善会工作人员勤于向县领导汇报慈善工作,让县领导从层面上了解慈善、重视慈善、参与慈善。以政府名义下发有关慈善政策性文件,并通过媒体,报刊、电台、宣传慈善。

(三)选择一帮好的队伍。县慈善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除选好当家人以外,还要在社会不同层面上选好威望高,公信力强,愿意参与慈善事业的企业家、退休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副会长或成为会员。另外,由县里面通过公开选拔,给了3个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的专职慈善工作人员。同时,给予了2万元的办公经费,并配备了工作专用车。

(四)认真做好慈善捐赠项目。为了增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让每一笔捐赠款物发送到困难群体和个人手中,一是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各类慈善项目且汇编成册,随时接受社会捐赠。二是善于对外交流。要多跑,多协调,用真诚换真情,积极争取募捐资金。三是认真备好慈善资料和项目,随时接受外界慈善会的募捐。

(五)融入中心工作,促进自身发展。慈善事业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只有经济发展了,慈善事业才能又好又快地发展。为此,县慈善会通过多次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既劝募慈善项目和善款,又联系引进外资兴办工业企业,发展县经济。今年7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大型招商洽淡会,会议邀请了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项目负责人及韩国世界和平基金会理事会一行客人来县,会上不但洽谈了项目的捐赠,而且还与县达成了多项企业投资协议。在8月上旬召开的广东东莞台商协会招商洽谈会上,县慈善会主动推介了的慈善工作,台湾著名节目主持人陈嫦娥等知名人士当即与县慈善会达成了捐赠意向协议。 三、启示和建议 (一)解放思想。由于我区慈善工作起步慢,舆论宣传慈善理念又不到位,要想把慈善工作搞上去,建议我们要从过去的思维定式中跳出来,增强慈善就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理念,要把提高全民慈善意识,树立慈善理念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二)高位推动。我们要学习借鉴县慈善工作好的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抓好我区慈善发展工作。建议区委、区政府要把慈善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当成我区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同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文件,把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企业老总选入慈善会理事、常务理事,并将各单位纳入团体会员,增强他们参与慈善的知名度。

(三)组建队伍。要想真正把我区慈善工作搞上去,就要组建好一支真抓实干的专职队伍,并具有一定的办公经费等,为慈善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慈善工作报告范文第2篇

大力宣传国家对慈善事业的优惠政策,普及慈善理念,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提高慈善意识,让社会充满人文关怀,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广泛参与慈善活动中来,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自今年市里召开“慈善一日捐”活动以后,我们分会及时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并做好参谋。同时,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纷纷主动捐款。今年,作为分会来讲,募捐是小年,但我们还是始终不忘慈善宣传。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的精神,进一步发挥基层慈善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慈善网络建设,实现慈善机构全覆盖,把慈善的触角发展成毛细血管一样密布,街道慈善分会在7月分成立了13家慈善联络工作站。我们借工作站成立契机,专门召开站长和农村总支、社区办负责人会议。任命正付站长并发文、授牌、授章,提出工作要求。

二、拓宽募资渠道,做强慈善资金

三、创新救助形式,加大救助力度

一年来,我们本着“慈善为人,善举济世”的理念,以开展慈善救助,尽力为特困群众排忧解难作为慈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扶贫、救灾、安老、助孤、、助学、扶残、助医、助公益事业”等慈善救助工程。

慈善工作报告范文第3篇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必要性

慈善组织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决定了信息公_是慈善组织的必备条件。依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提高慈善组织的透明度,有利于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有利于推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有利于提高慈善组织募集资源。

慈善组织是社会公益组织,接受慈善捐赠、开展社会募捐是慈善组织获取物质资源的重要途径。慈善组织要想募集到善款善物,首先要取得社会公众的信任。慈善组织必须用详细真实的资料来告知公众慈善组织是如何开展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来证明慈善组织是值得托付的,从而使人们乐于将慈善资源投向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只有做到信息公开,在运作过程中时刻保持高度透明,社会公众才能随时了解所捐款物的去向,从而会更积极更深入地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来。反之,如果慈善组织信息不公开,公众对捐赠资源的使用情况、受益人的分布情况、捐款意愿的实现情况等无从知晓,公众的慈善积极性和慈善热情就必然会受到挫伤。而慈善组织一旦失信于公众,不仅其所做的一切公益慈善活动会面临质疑,甚至累及整个慈善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有利于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慈善事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指标。而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根本就是要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公开,实现慈善组织的透明运作,进而促进社会公众积极广泛参与慈善活动。因此,实行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保持慈善组织公开透明运作,对于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促进慈善组织乃至整个慈善行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三,信息公开有利于公众监督,促进慈善组织健康发展。

信息公开是社会民主的重要体现,是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和现实方式。近年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不断推进,在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和完善下,我国公民的民主意识空前高涨,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和能力不断增强,知情权、监督权已经成为公民的基本民利,公民对所关注领域信息了解的心理由渴望变成了要求,由被动接受信息变成了主动要求公开信息。

发展慈善事业首先要使慈善组织健康发展,慈善组织的良性发展是整个慈善事业得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有效信息公开,积极展示工作成果,让更多的公众知晓慈善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将会充分证明慈善组织的公益性、非营利性,也将进一步扩大慈善组织的影响力,提高慈善组织的知名度和信誉度。慈善组织的良性发展也需要社会公众对慈善组织的监督,从而保障社会捐赠可以得到有效利用,增强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进而促进公众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实现良性循环。

中华慈善总会信息公开对策

信息公开如何,是决定一个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度的生命线。过去总会在这方面做了大量而有效的工作,也制定了信息公开的规定,但现在用《慈善法》的要求来衡量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除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规程、时限一一开列外,还对开展公开募捐、慈善信托等活动的信息公开,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具体的、分阶段的要求,这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依据法律要求,结合总会实际情况,对总会现在的信息公开规定做出修改并严格执行。最终来提升我们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一,推进信息公开法制化、制度化。2016年9月,《慈善法》正式实施,其中信息公开在第八章设专章,明确规定了政府、慈善组织等不同的主体不同的信息公开任务。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通过法律规范明确规定了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义务和公民的知情权利,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形成了刚性约束力,确保了我国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法制化。中华慈善总会依据《慈善法》及时、完整、真实地进行信息公开,推进并提高中华慈善总会信息公开的法制化水平。同时,总会起草了《中华慈善总会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总会正根据《慈善法》和细则在修改总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明确信息公开的重点。《慈善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组织章程和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以及国务院民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上述信息有重大变更的,慈善组织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第七十三条,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一般来说,慈善组织应当最大限度地公开所掌握的公共信息。其中,资金管理的规范、透明至关重要。换言之,财务信息是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重点。筹款用途、项目实施效果、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公开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全国慈善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中华慈善总会每年召开两次理事会,会长做理事会报告,对上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计划和部署;副会长做财务报告,对同期接收和支出社会捐赠款物等相关情况做汇报。中华慈善总会每年出版《中华慈善年鉴》和《中华慈善总会年报》,将中华慈善总会以及全国慈善会每一年度的接收和支出社会捐赠款物、慈善项目和活动的实施情况以及总会的审计报告等向社会公开。

第三,构建信息公开的网络化平台。中华慈善总会积极探索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方式,通过自有媒体《慈善》杂志、《慈善公益报》《人民政协报・慈善周刊》报道日常新闻、创办专栏、开展活动等;与主流媒体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依托慈善项目、重大事件、典型个案,组织理论研讨会议、慈善文化推广、先进人物宣传,开展别具特色的系列活动,有力地进行了慈善活动的信息公开。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互联网的优势显现。通过网络,公众可以与慈善组织进行互动交流,而且可以快捷、方便地查阅或复制公布的信息资料。中华慈善总会积极构建信息公开的网络化平台,设立中华慈善总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实现慈善组织“网上透明”“网上晒账单”。总会官网设置“总会概况”“新闻资讯”“慈善项目”“灾难救助”“会员网络”“我要捐赠”“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等主要栏目。将总会的概况,慈善项目种类、简介、实施情况,以及慈善项目、专项基金等筹募方式和现场捐赠、邮政汇寄、银行转汇、在线捐款等捐赠渠道进行了公开。其中还专设“信息公开”,在下设栏目中公众可以看到在线捐赠、线下捐赠公示、审计报告、数据报告、总会年报、慈善年鉴、专项公示。微信公众平台以公众喜闻乐见、生动易懂的形式公开信息,打造了可监督、可查询、可参与的多功能服务平台,定期发送总会新闻资讯、项目实施等新闻,传递慈善信息,做好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慈善工作报告范文第4篇

从2002年3月5日开始,大连慈善总会筹委会在全国首开先河拥有了自己的慈善义工队伍,到目前发展的注册义工已接近五千名,开展社会义务服务项目24项,组织社会公益活动1384次,参与义工16000多人次,无偿为社会服务61000多小时。

10月15日,大连市慈善总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专程到会表示祝贺并讲话。范会长赞扬了大连慈善的工作,高度评价了大连慈善的经验。同时,介绍了世界慈善事业的发展趋势和全国各地慈善事业的特点。范会长非常看好大连慈善事业的发展前景。

代表大会选举李玉臻同志为大连慈善总会会长。李玉臻同志是原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现在是大连的一个最大的国营企业的董事长。李玉臻同志也是苦出身,在乡村、工厂、军队和基层领导的岗位上都有过不同寻常的经历。几十年来,无论在哪里工作,无论在怎样的领导岗位上,李玉臻同志对人民群众,尤其是尚在困难之中的百姓,一直怀有特别深厚的感情。20年前,他在一个县当领导时,看见一对老夫妇在一间简陋的临建棚里艰难度日。他问老夫妇为什么不住原先的好房子。老夫妇说好房子让给儿子住了。他听后心情一直不能平静。很快,他在全县的党员干部大会坚决地说:“我不管里有没有这样的具体规定,今后,在咱们县,凡是不孝敬父母的,一律不能入党、不能提干!”

近年来,总有一些企业高薪聘请他去当顾问,可他一律谢绝,偏偏要去慈善会这个不取分文报酬的群众团体。

在代表大会上,李玉臻同志做了“大连市慈善总会筹备工作报告”,报告中,他不仅讲了近年来,慈善总会筹委会积极扎实地开展了各项筹备工作,建立了机构,发展的会员;组建了慈善义工队伍;开展了慈善救助项目,而且特别讲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领导干部做报告时都要讲问题和差距,但官话、套话、虚话多,李玉臻的报告却不同,他列举了上海、广州、宁波、青岛、济南、杭州、重庆、西安等许多地区慈善会的许多带有经验性的做法,以次来对比自己的差距。他很认真地说:“我市慈善总会于2002年年初开始筹备,今天才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不要说跟国内发达城市比。就连沈阳、鞍山、朝阳、盘锦等省内其他城市都先于我市3―4年成立了慈善机构,资金也远远多于我市。我市的慈善事业已经滞后了。当前,慈善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国际国内形势都为慈善事业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成长环境,我们应该与时俱进,抓住机遇,奋起直追,后来居上。”

他的报告,听着真让人振奋。

慈善工作报告范文第5篇

【背景材料】:

“捐款做慈善”的观念正在慢慢融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社会富裕阶层都愿意尽力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但是,一些捐款被挪用、侵占的新闻又让他们捐款做慈善的脚步变得犹豫。

民政部下属机构的一份抽样调查报告称,在经历了汶川地震、南方雪灾等多次捐赠井喷后,近年中国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并未提高。这份报告显示,约有75%的慈善组织“完全不披露或仅少量披露信息”。

中民慈善在去年递送到民政部的一份报告中称,82家全国性慈善组织中,在其网站上披露机构年报和机构财务报告者均不到总数的40%。在善款数量井喷之后,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中有资格开展募捐的社会组织,对于公众最关心的捐赠实际支出或转移详尽披露的不过半数。

“今年舆论尤其对善款流向的公开度不够示不满,上面其实很清楚,开会时也向下施压。”一位不愿具名的民政部咨询专家说。民政部慈善司原司长王振耀离任前甚至认为,慈善本质上就要“公开”,“‘披露’一词反而有点藏着掖着的意思。”

【原因分析】:

专家认为造成我国慈善行业信息不公开的原因主要是:未建立一个全国慈善信息报送制度,缺少慈善行业公共信息平台;社会媒体与大众缺少对慈善行业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没有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与沟通渠道,民众对慈善信息所知较少;缺少对慈善事业的完善监管制度;各级政府监管强制性披露中履责情况存在差异,对于慈善行业,我国现没有一个标准的行业规范与指导标准,法律上缺少管理监管依据。

【解决之道】:

相关部门应结合我国慈善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信息报送制度,构建慈善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定时向全社会公布财务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慈善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违法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处罚措施,加大违法违规成本;

合理引导社会媒体、民众对慈善行业进行监督,形成监管合力;构建完善慈善行业组织与社会民众的沟通机制,保证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