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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范文第1篇

全镇所有农村村级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2016年1月1日——1月15日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德,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政治态度、思想品质、理论学习。以及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掌握基本理论、把握政策水平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组织领导能力。重点看在经济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农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党建服务民生工程、创先争优和解放思想等工作中的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开拓创新和业务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对复杂情况的心理承受能力。

勤,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看事业心、责任感与永济的科学、迅速发展是否相适应,思想观念是否得到了解放,是否求真务实、勤奋敬业。重点查看干部落实日志,调查研究,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工作实绩。看履行本年度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重点工作情况,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复杂问题和注重长远建设情况。重点考核在经济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农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党建服务民生工程、创先争优等重点工程、中心工作中的现实表现,有何建树。着重看各项工作的总体发展情况,看其在重大问题上的科学决策水平。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和履行廉政职责情况。看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严于律己的情况。

在市委组织部具体指导下,由镇党委组建考核组会同村级党组织组织实施。

1、召开述职大会。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村主干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述职述廉报告。召开会议,村主干分别代表“两委”班子作述职述廉报告。

参加年度考核会议人员的范围是: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退下来的村主干及近三年来退下来的村“两委”成员,本村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进行民主测评。

组织参加考核大会的全体人员,按照考核内容要求,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前,考核组要组织参与考核的人员认真学习评价要点和填表要求,对理解不清的,要做好解释和说明。测评结束后,要做好汇总。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参加民主测评的范围是:村组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退下来的村主干及近三年来退下来的村“两委”成员,本村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3、个别座谈。

通过与熟悉、了解情况的人员谈话,掌握农村主干2015年度各种情况,谈话内容以考核内容为主。谈话中,考核组要注意谈话方式,引导参加谈话的人员积极反映情况,提出问题,重点了解掌握农村主干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作风以及与领导班子的团结情况、干群关系情况等。谈话情况由考核组负责梳理,汇总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科。

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是: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退下来的村主干,本村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的人员一般不少于20人。

4、实地查看。

查阅被考核人的工作日志、工作总结、调研文稿等资料,检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及为群众所办的实事。

5、综合评价,确定等次。

根据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和实地查看等情况,联系所在村工作基础、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先由考核组对农村主干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镇党委根据考核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及时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其中镇确定的优秀等次人数不能超过农村干部总数的15%。正在受到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或处理的,考核等次的确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1)优秀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全部项目达到下列标准者:①思想政治素质高;②组织领导能力强;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④工作实绩突出;⑤清正廉洁。

(2)称职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①思想政治素质较高;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强;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④工作实绩比较突出;⑤能做到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弱;③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④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⑤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4)不称职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①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②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岗位;③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④有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⑤工作不负责任,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较大损失;⑥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⑦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天的;⑧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上。

6、整理反馈。

考核组将考核有关情况整理、归纳、汇总后,将农村主干民主测评情况和实地查看情况,特别是个别座谈中了解的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由考核组向被考核对象进行反馈。反馈意见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提出问题,更要提出努力方向。

7、总结汇报。

镇党委在认真听取派出考核组考核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考核组情况,写出专题考核汇报材料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范文第2篇

一、考核对象

帮扶县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组、脱贫攻坚联合党总支。

二、考核时间

从2015年起,每年12月上旬开展干部驻村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内容,分类制定考评细则,详见附件1—6。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年终,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移民局等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五个一”落实情况和干部驻村工作开展情况,采取自我鉴定、实地考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并将涉及干部个人的考核评分反馈干部派出单位。

(一)自我鉴定。由考核对象根据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认真填写《考核登记表》和《自查打分表》,与相关佐证资料一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实地考评。查,即查阅工作台账、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民情日记、相关表册和自查报告等资料;看,即实地查看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富民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即由考核组主持召开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和工作队成员参加的考评会议,县级联系部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联合总支书记代表分别进行述职;评,即考核组结合查、看、听的情况和分类考评细则对考核对象作出综合评价。

(三)综合评定。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终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结合考核对象自查自评、日常工作情况和年终实地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结果运用

(一)县级领导干部要把对口联系帮扶乡镇、贫困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优势,立足实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述职,贫困村不脱贫,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不脱钩。

(二)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县委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的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中央、省、市驻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结果,由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三)第一书记考核等次不占县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反馈选派单位,由选派单位登记完善《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记入贫困村第一书记人事档案,作为对第一书记进行表彰、奖励、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的,撤销贫困村第一书记职务,由原单位重新选派。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党员,记实考核,创新管理模式

党的十报告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面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策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机制,如何健全完善农村党员考核、评价体系从而规范农村党员管理?如何提高农村党员先进性从而更好的服务群众,凝聚民心,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繁荣?这一任务成为党的基层组织面临的紧迫课题。以临沭县农村党员年度“记实”考核制为例来探索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管理模式,对其运行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为我国基层党建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一、明确考核目的,创新考核措施

为了推进基层党组织的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农村党员干事创业积极性,提高农村党员党性修养;为了确保农村党员年终评先树优,临沭县开展了农村党员年度记实档案考核制度,以期实现对农村党员“日常表现有记录、年终考核有依据”,通过推进基层党员管理模式创新来激励基层党员发扬党的先进性。农村党员年度记实档案考核制度是在所属党(工)委领导下,成立村级党员年度记实工作委员会,以各行政村为单位,为本村全体党员建立“年度记实档案”,一年为一周期。由县委组织部通过前期的充分调研和试点工作,并学习借鉴了国内相关县区针对农村党员实施的先进管理经验,最终统一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村党员年度“记实”考核制度。措施如下:

(一)科学制定档案内容

“农村党员年度记实档案”共有两类,第一类是各行政村党支部成员,第二类是农村普通党员。行政村党支部成员的“年度记实档案”中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会议情况;村党支部完成上级任务情况;村级承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群众诉求情况;获得上级奖惩情况等。农村普通党员的“年度记实档案”内容主要包括: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按时交纳党费情况;完成岗位职责情况;违反法规、政策情况等。目前,针对全县农村党员和预备党员,临沭县已经全面试行年度记实考核制度,为全县一万多名农村党员建立了“年度记实档案”,并专人负责管理、保存。

(二)规范档案认定程序

首先,由县委组织部统一领导、统一制定“年度记实档案”文件标准样式;由各镇街党(工)委具体抓落实;农村全体党员参与,决不漏掉一人。其次,实施“双向认定”程序,由党员本人或党支部负责人如实填写《党员日常表现记实表》,并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审查,通过后由村党员年度记实工作委员会成员签名、盖章,再经公示7天,最后存入党员档案,然后上报上级党组织。“年度记实档案”每月填写一次,每季度进行一次“双向认定”,每半年由镇街党(工)委组织督导考核一次,年终进行一次党员述职报告,让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监督,确保“记实档案”严谨、规范、公正、科学。

(三)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年终综合评定不合格的党员,由镇街党(工)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将其党组织关系结转到所属党(工)委党员服务中心党支部,确定两名联系人(分别由所属党工委一名党员和所在原党支部一名党员担任),对其思想上的问题进行思想教育,对其工作中的错误做法批评指正,并限期进行弥补、改正。并且必须按时由参加县委组织部安排、县委党校开展的《》、《党史》、《中国共产党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课程培训学习,绝不是少数农村党员认为的那样“接受教育就是只训不培”。下年度继续参与日常记实、民主评议等,评定合格的,组织关系转回原行政村党支部;对与评定仍然不合格者,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给予除名。对于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按照《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处理。

二、明确记实考核内容,创新考核评分标准

依照《中国共产程》、《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临沭县创新农村党员考核内容,具体为农村党员的日常表现制定了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日常表现记实占80分、民主评议记实占20分。对于日常表现记实,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主要考核党员平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党费交纳、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奖惩、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实行扣分计分制,该项记实累计扣满80分为止。民主评议记实年终集中组织实施一次,主要考核党员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道德行为等六个方面。考核评分标准如下:

首先,日常表现扣分标准共计10项:(1)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分别扣10、20、30、40分;(2)有违法行为受到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处罚的,分别扣15、20、30分;(3)党员子女年度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每人次扣10分;(4)参与或上访的,扣20分;所反映问题仍在受理期间或对反馈结果未提出书面异议,发生越级上访的,扣30分;(5)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每次扣10分;(6)不参加党组织换届选举有关会议的,扣30分;(7)村党组织分派的工作消极应付不按时完成的,扣30分;(8)不按支部通知的时间交纳党费的,每次扣10分;(9)不赡养老人或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扣10分;(10)因事请假不参加民主评议的,扣10分;不请假、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议活动的,扣20分。

其次,党员的民主评议记实考核占20分,共6项,由村“两委”成员和全体党员负责认定,包括理想信念4分、宗旨观念4分、组织纪律3分、工作作风3分、廉洁自律3分、道德行为3分,并且在每一方面又设定了更为细化的扣分标准。

第三,如果党员干得好,还能有加分。比如,临沭县规定,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镇街发文表彰的加5分;受县级发文表彰的加10分;受市级发文表彰的加15分;受省级以上发文表彰的加20分。

第四,具体量化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教育转化成绩=日常考勤成绩X%+帮教评价成绩X%+学期考试成绩X%+互评成绩X%(具体权重由各党(工)委自行确定)。

最后,党员综合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60分至85分(不含)为合格等次,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等次。不合格情况,镇街党委需要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创新党员激励机制、创新差评党员教育转化机制及不合格党员清退机制

根据最终记实汇总的成绩,党员综合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60分至85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对于优秀党员,县级党组织将进行表彰奖励。将党员“年度记实档案”的成绩作为村党支部成员工资结构调整、退职后补偿标准制定、养老保险缴纳的重要依据,作为党员年终考核认定、评先树优、不合格党员认定的重要参考。对“年度记实档案”中记录为优秀等次的,评先树优时优先推荐;是普通党员的,列入村级后备干部管理。

对于年度表现记实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处理,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个别谈话、集中学习、定期帮教、奖惩激励、量化考评”步骤,以书面形式通知差评党员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所在镇街党员服务中心党支部,下年度党员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党员服务中心党支部进行,并对该党员确定两名帮教人员,要尽量选取镇街党(工)委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进行帮教。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进行提高理论修养。教育转化期间,再次被评为不合格的,劝其退党。

四、“年度记实”考核制度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农村党员年度记实考核制度的实施,不是一次性、突击性活动,而是一种常态化管理机制。通过开展农村党员年度记实工作,党员年终考核如果不合格,组织关系就要被转到镇里,不再是村里的党员,这也就意味着原先在村“两委”中享有的权利消失,再也无法阻挠村里开展各项事务。现在农村党员党性意识增强了、工作积极性提高了,争取“少扣分,多加分”的氛围形成了。年度记实考核制度初步解决了当前农村党员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了全县农村党员队伍管理水平,真正让广大基层党员“平常表现留影子、关键时刻有样子、危急关头有胆子”,推进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了农村党员干部、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

以临沭县后齐庄为例,以前该村宗派斗争严重,一方提倡的事务另一方不问是非就会反对,党支部会议一直达不到法定人数,导致许多关系民生的工程停滞。多年也选不出村党支部书记,党员长期无法参加组织生活,后由县委派“第一书记”入驻后齐庄主持工作,情况有所好转,但困难依然重重,近年来我县农村党员年度记实制度实施后,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开始有序推进,各项民生工程积极开展。后齐庄的变化是农村党员年度记实考核制度取得显著成效的一个缩影。马克思主义指出,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在新时期,只有充分发挥党员改革创新的精神才能体现党的先进性,才能全面发展党的事业,从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加快完成“十二五规划”,并向“十三五规划”阔步前进。

总之,推进农村党员年度记实档案考核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要大力弘扬《》精神,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条例的规定,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创新党员先锋模范平台,发挥党员先进性作用。依据地方实际,依靠群众,不断推进记实考核程序规范化、评分标准科学化、党员教育管理人性化以及不断提升对农村党员的服务水平。对待农村党员重在服务与教育,确保农村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杜鹃啼归犹泣血,何故春风唤不回”。我们相信,在党组织的科学领导下、在农村党员的自觉参与下,在群众的积极支持下,不断创新农村党建工作管理模式,必将为推进繁荣、和谐、文明的乡村社会铸就丰碑。

参考文献:

[1]中共临沭县委组织部:《中共临沭县委员会关于建立农村党员年度记实档案制度的实施方案》,2012年8月。

[2]中共临沭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教育转化工作的工作方案》,2014年9月22日。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一)突出重点。方案指标设置紧紧围绕“*”人口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突出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重点、要求,引导基层建立有效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

(二)精简指标。合理配置定性与定量的比例,进一步精简考核指标,既体现人口计生工作的原则性要求,又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日常业务的指导。

(三)考、评结合。注重年终的定量评估和平时工作检查、专题调查的有机结合,加强对工作过程质量的考核,客观科学评估村(社区)的工作成效。

二、指标及分值设置(总分100分)

(一)完成年度人口计划(10分)

村(社区)完成年度人口计划的。(10分)

未完成年度人口计划的村(社区),只进行得分排序,不列入评奖名单,同时建议镇政府对该村(社区)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二)开展“两无”活动(6分)

严格执行“一孩上环,二孩结扎,政策外怀孕及早落实补救措施”的节育规定,继续完善“两无”活动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孕前型管理,实现无政策外出生村(社区)。(6分)

(三)实现综合改革工作目标(6分)

建立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并在工作中具体推广应用:①村(社区)党政领导分片包干,村(社区)干部包干到户,实行季度目标管理;②村(社区)建立层级责任的奖罚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完成层级动态管理任务的村(社区)干部实行经济奖励,对层级动态管理任务没能完成的村(社区)、村(社区)相关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③建立工厂企业法定代表人人口计生管理责任制,工厂企业安排专人协助属地人口计生部门开展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四)依法行政(8分)

1.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主体合格,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分)

2.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建立有效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征、管、用规范,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率95%以上。(4分)

3.做好计生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登记完整,资料齐备,案件回复及时率达100%。(2分)

(五)利益导向(8分)

1.落实计生养老保险政策,参保领保对象资格界定清楚,按时兑现奖励,参保领保档案管理规范。(2分)

2.坚决按政策办事,严格执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人员停发股东分红的处理年限,按市镇规定的办法处理完结后算起,属抢生的四周年内不得分红,属超生的十周年内不得分红。(5分)

3.在制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时,按照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原则,从就业、就学、就医、住房、培训等方面给予照顾。(1分)

(六)宣传教育(9分)

1.把新型生育文化纳入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和计生养老保险及节育奖励制度的宣传活动;加强宣传环境和精品工程建设,创作婚育文艺作品融入广场文艺表演,创作婚育文化雕塑融入广场或公园景观,创作生育节育政策警示广告,营造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氛围。(2分)

2.依托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载体,宣传“一法四规”、《决定》和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教育。(2分)

3.加强宣教阵地建设,按省、市要求巩固完善“三栏一校”的规范化管理;“五期教育”和党员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参学率、知晓率达92%。(2分)

4.人口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100%。(3分)

(七)技术服务(16分)

1.认真开展查环、查孕、查病和提供计生技术服务的“三查一服务”,协助做好生殖健康信息化管理,已婚育龄妇女年度查环查孕率98%以上,普查普治率80%以上,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知情选择协议书签订率80%以上。(8分)

2.落实有效避孕节育措施,年度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95%以上,及时率达93%,避孕节育统计误差率2.0%以下,意外妊娠率控制在1.5%以下。(4分)

3.建立当年施行计生手术随访档案,建档率达100%;认真落实回访制度,术后三个月内回访率达98%。(2分)

4.村委会(社区)计生服务室建设达标,布局合理,配合做好生殖保健咨询服务、“三查一服务”工作和药具发放工作。(2分)

(八)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12分)

1.村(社区)重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的领导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专项治理活动;完善孕情检查监测、终止妊娠手术前查验计生证明、终止妊娠手术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2分)

2.建立孕情跟踪服务档案,落实孕情跟踪管理制度。对怀孕3个月以上的育龄妇女(含流动人口)100%建立跟踪服务档案,每3个月上门随访。(2分)

3.查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案件1例以上。(5分)

4.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水平。(2分)

(九)流动人口管理(25分)

1.建立“属地管理、市民化服务”的管理机制,常住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登记建档率达100%,当年出生登记率达100%,查环查孕率达100%,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85%。(16分)

2.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质量,落实责任合同管理,定期开展查验证活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规范。(3分)

3.将封闭住宅区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城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开展封闭住宅区人口计生管理服务试点工作。(3分)

4.村(社区)计生协会的组建率达100%,常住人口500人以上的工厂企业80%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成立协会项目教育宣传小组,具体指导“青春健康”教育与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等项目活动。(3分)

三、奖罚分

(一)查处“两非”案件超过1例的,每例奖5分。

(二)无政策外多孩出生,计生率达93.8%以上,奖5分。

(三)当年完成纯女户结扎的,奖5分。

(四)政策外多孩率高于全镇平均水平的,每高出5个百分点扣5分。

(五)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每例扣5分。

(六)当年有党员、干部(含村小组干部)及其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抢生的每例扣5分,超生的每例扣10分。

(七)村卫生站私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扣10分。

四、考核组织

(一)平时考核。镇计生办组织成立考核小组,每月对村(社区)实行业务考核,成绩按40%计入年终总评成绩。

(二)年终考核。镇计生办按村(社区)的实际工作进行考核,成绩按60%计入年终总评成绩。

五、奖惩办法

(一)考核结果提交镇政府,作为村(社区)年度量化考核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成绩。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范文第5篇

一、建立提高村干部经济待遇机制,切实解决村干部“报酬低”的难题

一是推行村干部工资结构管理。实行村干部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结构制度,确保行政村书记、主任年基本工资不低于300元每年,其他村干部基本工资不低于正职的50%-80%。城镇居委会正职干部的基本工资不低于4000元每年,副职基本工资为正职的50-90%。对村(居)委会干部按基本工资的30%左右的比例设定绩效工资,使村干部获得酬薪相当的价值认同。二是改革村干部工资发放方式.推行村级财务“村有乡管”,由乡镇统筹,按季度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待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三是建立村干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任职年限,参照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建立村(居)委会正职干部工资逐年增长制度,任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基本工资从第二年元月份开始增加10-20元/月,鼓励正职积极工作,争取连续任职。四是鼓励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村(居)委会新办工业企业、农业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集体资产等,村级集体从中获得的比上年度新增纯收入,经乡镇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可按20%的比例奖励给村干部.

二、推行村干部退养保险和扶贫解困机制,切实解决村干部“退无保”的难题

一是实行村(居)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年开始实行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凡是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城镇社区居委会干部,均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由县乡村个人按4:2:2:2比例负担。二是建立农村“三老”定额补贴制度。农村老干部、老党员的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60元和25元每月。省级劳模每月生活补贴60元;全国劳模每月生活补贴80元。农村“三老”生活补贴经费由县、乡、村按6:2:2比例负担,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在年底一次性发放。(对转移支付不足3万元的村,村级负担由县财政负担)据统计,县财政每年要拿出240万元左右资金用于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和农村“三老”定额补贴。三是继续实行卸任村干部一次性退职补助制度。对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居)委会其他干部,在其离任时继续给予一次性退职补助。四是建立农村贫困党员干部扶贫解困和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各级党组织及时了解其思想和生活情况,倾听意见,从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扶持,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实现脱贫致富。在“五一”、“七一”、“十一”、重阳节和春节等节日和遭遇突发事件时,各级党组织及时走访慰问贫困党员干部、农村“三老”,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同时对那些身体尚好,威信较高的农村“三老”,积极推荐参加新农村建设理事会、道德新风理事会、农村社区志愿者协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为他们设岗定责搭建平台,发挥余热。

三、建立村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切实解决村干部“进无路”的难题

一是实行政治激励。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的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村党组织书记,经乡镇党委推荐,县委组织部考察认定,可享受副科级政治待遇,可列席乡镇党政班子联席会或乡镇长办公会,阅看有关文件,出席县乡有关会议。同时给予副科级相应的职级补助,但原有身份不变,继续兼任村党组织书记。职级补助标准为50元/月,从上级下文之日起领取,经费由乡镇财政负担。年度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或离任的,即免除副科级待遇并取消副科级职级补助。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如果带头引进发展一项新兴产业,工业产业带动农民创业的面在全村达到50%以上,农业产业带动农民创业的面在全乡达到80%以上的,经过考察合格的,可以破格提拔到县乡事业单位任职。二是由乡镇党委统一建立村干部人事档案。实行村党支部书记任前向县委组织部申报备案制度。提高村干部政治地位。三是建立村干部年度考评考核制度。年度考评考核由各乡镇党委制定具体考评考核方案。每年由乡镇党委组织对村干部进行一次考评考核。考核内容分“工作绩效”和“综合评价”两大类,“工作绩效”考核等次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综合评价”考核等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工作绩效”的考评,由各乡镇党委年初根据年内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以及各村的工作实际,制定业务工作目标考评方案,年终组织考评。综合评价”的考评考核采取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工作绩效”和“综合评价”考评考核可以一并进行。“工作绩效”和“综合评价”的等次记入村干部档案,并与村干部使用、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增长和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挂钩。业务工作目标考评方案实行百分制,凡考核分95分以上的,“工作绩效”的考核等次可评定为“好”,凡考核分85-94分的,“工作绩效”的考核等次可评定为“较好”,凡考核分75-84分以上的,“工作绩效”的考核等次可评定为“一般”,凡考核分74分以下的,“工作绩效”的考核等次可评定为“差。”。对“工作绩效”评定为“好”等次的村干部,绩效工资为乡镇党委确定的绩效工资的100%,评定为“较好、一般、差”等次的村干部,其绩效工资分别为优秀等次的70%,40%和20%。“综合评价”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当年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以奖励的形式由乡镇支付;从第二年元月份开始执行。考评考核的内容突出支持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优秀”等次评定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社会治安一票否决、工作一票否决;凡参与组织宗族活动挑起社矛盾带头闹事的,有违法违纪事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致使群众集体重复赴县访、越级赴省、赴京访的责任村(居)干部,年度“工作绩效”和“综合评价”考核等次一律定为“差”和“不称职”。综合评价”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县乡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全部由本人承担。连续两年完不成工作目标任务、失职渎职、群众意见大、考核“不称职”等次的村干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撤换或罢免。四是建立村干部定期评比表彰制度。乡镇党委每年一次、县委每两年一次对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进行评比表彰,并给予500-1000元左右的经济鼓励,从而不断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