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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意见建议范文精选

村干部意见建议

村干部意见建议范文第1篇

一、建立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首先要树立一个好的发展思路

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组织、经济相对薄弱村驻村任职,是目前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选派干部肩负重托、扎根山区,克服困难、转变作风,全心投入、扎实工作,认真摸村情、看村貌、察民情,理清发展思路,突出发展重点,落实发展举措,有力地促进了选派村的新农村建设,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那么如何能更好的建立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呢?首先我们要树立一个好的发展思路。

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新创业。农村工作是最基层、最具体的工作,农民群众是最注重实际、最讲眼见为实。在驻村工作中,要真正做到发展为先,既要力求多办几件有利农村发展的实事,解决几件群众反映强烈的难事,做成几件社会效益显著的好事,赢得农村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当前特别树立一个好的发展思路,就要下功夫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农村家底,掌握社情民意,在广泛征求党员、村民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照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的要求,先易后难、脚踏实地,强化责任、下狠措施,一件件抓好落实。

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凡事多与当地干部群众商量,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民主法制的办法处理矛盾和纠纷,共谋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农村干部群众,充分调动农民主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建立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寻找一个好的发展路子

建立建立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是推动各级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解决农村突出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的有力举措;是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有效手段;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造就熟悉国情民情、执政为民的干部的重要途径;也是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良好氛围的重要保证。建立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除了要树立一个好的发展思路外,还要寻找一个好的发展路子。

好的发展路子,就是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村财增收。坚持“一村一品”、“一村一策”,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产业,造福一方、致富百姓,展示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形象。

三、建立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关键是建立一个好的运行机制

一个好的运行机制,首先要整合乡镇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力量,建立乡镇“三农”服务中心,成立村级综合服务站,形成联网互动的工作格局。二是“挂钩联系、结对帮扶”长效机制,组织领导、干部、部门、企业与新农村建设的试点示范村镇开展联系、挂钩、对口支援活动,形成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制度,创新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机制,开展选派单位与选派村结对共建活动,使更多的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四是“上下联动、党组织带动”长效机制,指导帮促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发挥好作用

四、建设一支好的干部队伍,是建立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基础

建设一支优秀的、百姓称颂的干部队伍,是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的基石所在。派驻农村党员干部要求坚持从严要求的原则,造就了解农村、熟悉农业、对农民有深厚感情的工作作风,广大选派干部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机遇意识,按照“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在农村艰苦的环境中接受考验,成就一番事业。

五、建立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重点是完善一个好的共建机制

一个好的共建机制,要求各地要加强对驻村干部的严格管理,要求驻村干部认真执行工作制度和有关纪律。当地党组织、基层干部与群众的联合起来进行监督,共同管理。

村干部意见建议范文第2篇

一、严格政策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任村“两委”成员和其他从事村务管理工作、误工较多的人员,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固定补贴或误工补贴;村干部离任后,就不再享受补贴。而现行的补贴发放政策与这些规定不相适应,迫切需要改革完善。为确保补贴发放改革平稳过渡,各地原有的补贴、退养政策要于20*年底前全部兑现和落实完。从20*年1月1日起,全市的村干部补贴发放一律执行新规定,即任职时有补贴,离任后停发补贴。

二、明确补贴范围。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文件规定,村级享受固定补贴的人数,1000口人以下的村,一般不超过3人;1000口人至2000口人的村,一般不超过4人;2000口人以上的村,一般不超过5人。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应从严控制,每村每年误工补贴总额一般不得超过本村固定补贴总额的60%。各地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核编定岗,合理确定享受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的人数。乡镇(含街道,下同)党委、政府要认真进行审查把关。

三、规范补贴标准。固定补贴的计算以年度为单位,一般由岗位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组成。岗位补贴与工作量挂钩,根据村庄规模大小、村级事务多少等因素确定;绩效补贴与工作实绩挂钩,根据本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状况以及年终考核结果确定。固定补贴的确定应充分体现绩效挂钩、优绩优酬的原则,一般可高于本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村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可适当再高一些,但不能与本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悬殊太大。固定补贴发放采取年终统一结算、一次性集中发放的办法。误工补贴的计算,要根据临时或阶段性工作的完成时效,年底统一结算补贴数额。各区县、乡镇要坚持因村制宜,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合理划分补贴档次,既要避免补贴差距过大,又要防止“一刀切”。

四、落实养老保险。对农村干部退养,提倡实行养老保险金制度,鼓励享受固定补贴的村干部在职期间交纳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所需费用由集体和个人分担,以村干部年补贴总额为基数,集体代为缴纳基数的比例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个人承担部分自愿缴纳。集体代缴的期限同村干部任期一致。各区县、乡镇要在充分尊重村干部意愿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为农村干部养老保险搞好服务。

五、统筹资金来源。发放村干部补贴的资金来源,按照“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一部分、县乡财政配套一部分、村级收入承担一部分”和“逐步减轻村级负担”的原则,统筹安排,妥善解决。各地在安排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时,要重点向人均财力低和税费改革减收幅度大的乡村倾斜,确定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发放村干部补贴,确保每个村都能按时足额发放村干部补贴。有条件的区县、乡镇要从本级财政中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加大对村干部补贴发放工作的保障力度。

六、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村干部补贴发放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充分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要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赢得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做好现任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他们识大体,顾大局,自觉服从和支持改革。各级组织、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确保改革扎实稳妥地推进。各区县要加强对乡镇改革完善补贴工作的指导、把关。各乡镇要逐村审查把关各村补贴发放方案。

村干部意见建议范文第3篇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不准隐瞒真相。深入开展村干部集中走访活动。实事求是地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农民增收等课题,及时了解掌握村情民意。严禁夸大事实、隐瞒真相。同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135条,做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二是坚持深入群众、不准强迫命令。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实现了由群众上访干部下访转变。推行村干部为民办事服务制,建立村干部联系农户的结对联户制度。听民声、访民意、解民困、帮民富。今年来全县759名村干部为群众代办身份证、户口本等各类证件3800多份,代领汇款10多万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村低保提标扩面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中,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多方听取意见,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包办代替,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三是坚持依法办事、不准违法乱纪。多渠道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他自觉遵纪守法。同时,依托县乡党校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提高村干部法制意识。针对村干部工作中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2条,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用制度约束、规范村干部的行为,使他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四是坚持艰苦奋斗、不准奢侈浪费。工作中精打细算。所有经费支出均由村民理财小组集体决定并定期公布,引导广大村干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生活中从小事做起,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贪图享乐,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五是坚持公道正派、不准以权谋私。开展村干部廉政承诺活动。督促他自觉严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健全村干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组织群众对其履诺践诺情况进行公开评议。惠农政策落实、矛盾纠纷调处等农村事务中坚持一碗水端平不以权谋私,不优亲厚友,说公道话、办公道事,用公心凝聚人心,用行动取信于民。

村干部意见建议范文第4篇

一、加强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加强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着眼于夯实基础、强化基层,进一步创新选拔任用办法、优化教育培训方式、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富有时代精神、具有现代意识、具备发展潜质、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型村干部队伍,为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目标要求:经过3~5年的努力,使全市村干部队伍建设总体上达到以下5个方面的发展要求,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带头人。

一是思想观念新。思想解放、思路开阔、思维活跃,具有科学发展意识和市场经济理念。善于接受新观念和新事物,勇于突破陈规旧习,积极探索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是发展思路清。坚持立足现有基础,切合本村实情,扬长避短,因地制宜,认真谋划村级经济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不断拓展、创新村级经济经营模式,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三是工作能力强。善于把握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和规律,自觉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推进村级经济发展。善于体察民情、集中民智、发扬民主,团结和带领广大农民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善于把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与本村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自觉运用法律、政策等手段解决“三农”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运用启发教育、平等协商的方法妥善处理农村复杂事务,不断提高社会和谐程度。

四是作风形象好。积极进取,具有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切实为农民群众谋利益。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善于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廉洁自律,注意形象,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五是整体结构优。在全市1800多个行政村,建成一支总量不少于1万人,年龄以45岁左右为主体,女性占比不低于20%,学历普遍在大专以上的村干部队伍。同时,确保每村至少配备一名2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

二、加强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创新选拔任用办法,大力优化村干部队伍整体结构。

1.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内选、下派、外调等途径,拓宽渠道,选拔各类优秀人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积极探索村企联建、村村联建党组织及村干部跨村任职等多种方式选配村党组织书记的有效办法。认真推行“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方式产生村党组织书记,提高群众公认度。

2.认真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年起,每年选聘一批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到村任职,2010年前实现每村配备1名大学生村干部的目标。要重点选聘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中共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用。对于此前已经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通过组织考察推荐,也可作为选聘对象。加快建立完善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机制,确保大学生村干部“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上得去”。

3.大力加强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45岁以上现职村干部与后备干部不低于1︰1的比例,采用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相结合,将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返乡知识青年等对象中的优秀年轻人才列入村后备干部人才库。坚持备用结合,加强对后备干部的跟踪考察、动态管理和培养锻炼。村干部出现缺额时,优先从村后备干部中选拔。

(二)优化教育培训方式,努力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健全培训机制。将村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按每人每年不少于300元的标准,将培训经费列入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预算。建立村干部分级定期轮训制度。县(市)区负责所有村干部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中培训工作,确保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一般村干部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市抓好重点示范村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培训中,要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的原则,重点抓好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和提高。

2.加强学历培训。鼓励现职村干部通过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等多种途径,积极参加各类学历教育,不断改善村干部文化素质结构。通过联合办学、办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选送年纪轻、素质好、有潜力的村干部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村干部学历教育的经费由县(市)区、乡(镇)和个人共同负担。

3.强化实践锻炼。有计划地组织村干部特别是大学生村干部参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为他们创设工作平台,帮助他们在实践锻炼中适应形势、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建立村干部实践锻炼基地,选派村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学习等多种方式,使他们更好地开拓视野、提升素质。

(三)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推进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

1.完善考核办法。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小康目标,结合村干部职责分工,科学制定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优化考核体系。全面推进村干部任期工作目标承诺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建立村干部定期述职制度,加强对村干部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的全面考核和日常监督,并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研究探索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着力形成村干部队伍新老更替、优胜劣汰的正常机制。

2.提高政治经济待遇。拓宽村干部使用渠道,定期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工作。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对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要大胆提拔到乡(镇)领导岗位。加大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人选名额以及其他社会职务安排向村干部倾斜的力度。大力开展优秀村干部评比表彰工作,加强对村干部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市、县(市、区)两级每3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村干部。建立村干部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村干部平均年报酬不低于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并随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

3.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社会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所需经费,其中个人出资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村干部投保标准,力争****年底前为所有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要进一步扩大参保范围,积极创造条件为村干部办理医疗、人身等保险,切实解决村干部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三、切实加强对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村干部意见建议范文第5篇

一、定补对象

(一)定补对象的范围

*年10月1日以来,担任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正职(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长、大队党组织书记、大队长、高级社书记、高级社社长、大队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农会主任等职务,不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委员)累计5周年以上,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离任村干部。

(二)定补对象的条件

1、没有受过开除党籍、党内除名或刑事处罚,或虽曾受开除党籍、党内除名或刑事处罚,但已经平反的。

2、已享受市级或市级以上部门所发固定工资或其他定期补助,如高于本补助标准的,不再享受本项补助;如低于本补助标准的,补足至本项补助标准。

3、已享受市统一出台的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且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三)定补对象任职及任职时间的认定

1、任职及任职时间的认定以任免文件、调查情况公示结果为依据。

2、受过开除党籍、党内除名或刑事处罚后,又重新担任正职的,其任职时间自重新任职之日算起,开除党籍、党内除名或刑事处罚前的任职时间不予累计。

3、在本市其他单位任职的,其任职时间不能统计在内。

二、定补标准

累计任村级正职5周年以上的,按每任职1周年每月补助1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如目前一些村的离任干部的实际生活补助已超过上述标准的,可由所在乡镇(街道)指导村两委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参照原补助标准,讨论确定村离任干部的补助标准。

今后,将根据物价上涨因素和全市工资水平,对离任村干部定期补助标准适时进行调整。

三、资金筹措

离任村干部补助资金,由市、乡镇(街道)两级财政各承担50%。

对离任村干部的定补,实行按季补助。市财政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于当年年底统一下拨到乡镇(街道),平时应由市财政支付的补助资金由乡镇(街道)先行垫付。乡镇(街道)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补助经费。

四、发放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定补条件的离任村干部提出要求定期补助的报告,由村党组织负责汇总。

2、村两委会初审。村两委会召开联席会议(可邀请村老干部等了解情况的同志列席),对申报人员的任职时间,有无受过何种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有无享受固定工资或其他定期补助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后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

3、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党(工)委对上报的离任村干部名单及其履历进行严格审查,通过后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10天。公示无误后,乡镇(街道)将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名单、《*阳市离任村干部定期补助审批表》、《*阳市离任村干部定期补助汇总表》一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审核。

4、市和乡镇(街道)核拨。经市有关部门审核后,市财政局将市财政补助资金统一下拨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每季补助一次的办法统一发放,通知各补助对象凭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阳市离任村干部定期补助证》和本人身份证、私章到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领取。

五、补助终止

各乡镇(街道)每年应组织力量,对定补对象进行复核。补助对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立即报告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及时办理终止补助手续。

1、补助对象亡故的;

2、在领取定补期间,又重新担任村级正职职务的;

3、在领取定补期间,由于其他原因又享受市级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所发固定工资或其他定期补助(最低定期保障除外)的;

4、在领取定补期间,受开除党籍、党内除名或刑事处罚的;

5、在领取定补期间,违反《信访条例》,参与群体性事件的;

6、在领取定补期间,不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干扰市、乡镇(街道)、村正常工作,群众意见较大的;

7、在领取定补期间,在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8、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并经查明的。

六、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实行离任村干部定期补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由党(工)委书记挂帅,组织、民政、农经、财政和村帐乡镇委托服务中心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落实村干部报酬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负责抓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的调查审核、资金发放、政策解释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要严把政策界限,特别要把好定补对象的审核关,做到不漏报、不瞒报。要管好用好市、乡镇(街道)两级财政补助资金,设立村干部报酬补助金专户,单独建帐发放,做到专款专用。市委组织部要牵头负责,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各方关系,并会同市民政局把好定补对象的审核关。市财政局要将定期补助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定期补助经费及时到位。市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确保离任村干部补助金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落实离任村干部定期补助政策,是党和政府落实“三真”要求、关爱基层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离任村干部定期补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同时积极做好任职时间较长但又不属于补助对象的离任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离任村干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的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

3、严肃纪律。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办事,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对伪造证据、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各乡镇(街道)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本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