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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运营督导工作计划

药店运营督导工作计划

药店运营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围绕“十二五”药品安全任务,明确监管责任,加大药品流通监管力度,改善药品流通质量管理状况,运用药品流通电子信息化监管平台,规范流通各个环节的药品经营行为,加强基本药物、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疫苗、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加大药品分类管理和经营信用分类管理,建立流通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药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药品安全整治,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力求净化药品流通环境取得成效。

二、基本内容

(一)监管品种

疫苗、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品和、国家基本药物(包含中药饮片)、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妊娠药品、抗菌药品、体外诊断试剂、肽类激素蛋白同化制剂。

(二)信息化监管

1、流通药品冷链管理;2、药品电子监管码核注核销管理;3、药品储存温湿度在线监管;4、批发、医疗机构购进药品上传监管;5、精麻药品网上监管;6、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平台;7、批发、连锁、零售企业计算机管理。

(三)重点对象

1、批发、连锁企业、医保药店、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防疫站(所);

2、GSP管理存在严重缺陷的;

3、药品经营信用条款存在严重缺陷的,以及信用等级为C、D级的。

(四)检查要点

1、药师不在岗,许可的关键管理质量人员变更次数;

2、超范围经营;

3、挂靠、走票、出租、出借经营;

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经营管理;

5、非现金交易的药品管理;

6、计划生育药品销售管理;

7、批发企业实行药品现代物流基本要素管理;

8、冷藏药品的冷链系统无缝管理;

9、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销使用管理;

10、购销票据、物流票据、出入记录、增值税票、药品实物相一致。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按照省局有关“平安浙江”考核要求深入推进系统平安创建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各县(市、区)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要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的调研和工作指导,解决示范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新情况,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有成效的经验,加强宣传工作动态,地方政府将药品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部门和乡镇(街道)目标考核,专项经费逐年增长,力争60%的乡镇(街道)开展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并准备做好部级、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申报和验收工作,有序开展药品示范创建工作。

(二)开展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日常监管

国家局今年上半年即将颁布实施新版两个重要规章《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GSP,我们要准确把握新规定,配合做好零售企业许可、换证、GSP认证、GSP跟踪的工作衔接,规范日常流通监管行为。

1、巩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局制定本年度本辖区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落实职责,明确检查要点、工作要求和检查频次,药品批发企业每年平均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家(其中一次必须为全面检查),药品连锁、零售企业每年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家。为加大药品经营企业监管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渠道、随货票据和储存条件,市局对全市流通总体情况实行抽查性检查。大力促进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的发展,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双无村”设置药品供应网点,行政村供应点覆盖率达87%以上,全市零售药店连锁率达到38%以上。

2、巩固GSP和处方药管理工作。根据《温州市GSP飞行检查方案》,在总结去年飞行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构建市、县在飞行检查过程中的联动机制,进一步结合监管实际,继续做好信用不良企业的飞行检查工作,特别是参与基本药物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同时,要加强抗菌药物等零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的督查工作,对廉价基本药物的流通进行追踪、抽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3、巩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结合省政府238号令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11】442号)文件,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工作,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并积极探索实施诚信分级监管,逐步推进医疗机构诚信分级监管、药品电子监管和温湿度在线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完善规范药品使用长效监管机制。

(三)强化药品信息化监管

1、进一步做好各项药品流通信息化在线上网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批发、连锁企业温湿度在线监管系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的运用,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日常操作、维护等工作,要切实做好设备报停报修审核和《整改通知书》处理等工作,逐步推进零售和医疗机构温湿度在线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低温、冷藏药品流通环节全程冷链监管系统,指导批发、连锁企业开展冷库、冷藏箱、冷藏车等冷链验证工作,督促疫苗经营企业在6月前完成疫苗在途运输温度自动监测系统与省局监管系统对接工作。要进一步做好药品电子监管码实施工作,监督企业按规定做好电子监管码核注核销等工作,确保数据完整、可靠,并及时处理网上预警信息。目前具体,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的药品必须于2012年1月1日起,全部进行电子监管码的核注核销;对所有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于2012年3月1日起进行核注核销;督促企业于2013年2月底前完成各省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的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网上检查力度,对批发、医疗机构购进上传药品、精麻药品、疫苗、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品和、国家基本药物、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通过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省局药品电子码监管平台、省局特药电子监管平台、省局药品经营信用平台,采取定期上网检查等方式,每周对辖区内的批发、使用单位实行网络监控,对各单位购进、销售、使用、库存等情况进行核查,及时掌握其药品流向并及时做好记录,实现网上对药品流通和使用等各环节的有效监管。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信用体系。不断健全涉药单位的信用档案,经营企业严格实施信用分级监管制度,各县(市、区)局重点加大对低等级信用企业检查力度,及时做好检查信息录入、审核工作,并于本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零售等级评审。要充分发挥信用机制惩戒教育功能,督促企业经营行为自律,引导企业树立诚实守信的管理理念。同时,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实施诚信分级监管,建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监管信用档案。

(四)加大开展流通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局要结合本计划的基本内容,对照检查要点,开展流通领域各项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1、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要按照市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从2012年2月下旬至6月下旬,扎实开展为期四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药品批发企业“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以及零售药店进货来源、销售去向把关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检查举报投诉、受过行政处罚、人员变更频繁等企业,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开展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行动。根据国家局推进电子监管工作的要求,加强流通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效能,将电子监管工作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局要按国家局年2月底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对赋电子监管码的基本药物进行100%核注核销,保证药品流向数据上传链条的完整。通过国家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平台和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购进品种在线监管,逐步完善基本药物质量追溯体系。

3、开展抗菌药物监管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药师不在岗不得销售抗菌药物。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要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销售药师的处理,正确引导公共合理用药行为。

4、开展含麻黄碱类等复方制剂经营监管专项行动。各地要强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销行为。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不发生流弊现象。6月底前结合“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完成对企业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行为(包括票据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相关产品是否严格执行2012年1月1日起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的规定。

5、开展疫苗等高风险品种经营监管专项行动。7月份对经营疫苗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人员资质、冷链储运条件、冷链储运验证、运输温度在线上传等,凡不具备疫苗经营条件,尤其是不符合冷链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冷藏规定条件的储存、运输疫苗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

6、开展经营企业关键质量岗位在职在岗监管专项行动。对药品批发、连锁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机构负责人以及零售药店药师的在职在岗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各地组织人员对企业逐家进行核实检查,并要求企业关键质量岗位签《在职在岗承诺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清理后的人员零售药师名单将在各地网上向社会公示,批发、连锁企业质量岗位人员上报市局。

7、不断深化“小药店”整规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市局“小药店”整规后的规划部署,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整规工作成果,构筑长效监管机制。以规范化、信息化为手段,防止整规工作反潮;以暗查暗访和督查为主要检查形式,把小药店整规工作引向常态化、长效化;以药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抓手,实现“小药店”规范巩固率达100%,零售药店(乙类非处方药店除外)信息化监管覆盖率达90%以上。

8、开展药品流通“进村入企、助推发展、保障安全”大走访活动。深入企业、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居开展执法服务,实地了解企业状况和群众用药情况,每季组织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1次(除3.15活动外),排解企业困难,理清发展思路,促进药品流通环境有更好的发展。

四、工作要求

药店运营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这一根本目标,深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大力弘扬药监精神,坚持以打假治劣为中心,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开拓创新为突破,强化监管,切实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全县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县医药经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对餐饮环节、化妆品和保健食品得安全整顿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继续整顿规范药械市场,继续深入推进“两网”建设,继续保持行政执法零投诉、党风廉政建设零举报。圆满完成全县涉药涉械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投诉举报回复率100%。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实现平稳过渡。实现在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名次前移,在文明单位建设中再创特色和食品药品安全无重大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餐饮环节、化妆品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对全县餐饮服务企业的调查摸底,全面摸清餐饮服务企业的类别、规模、地址、从业人数等基本情况,建立全县餐饮服务企业基本情况的电子档案。

二是加强对餐饮服务的准入管理,严格资料的审核和现场检查,对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和从业人员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禁止其从事餐馆服务经营。

三是加强对餐饮服务企业的安全整顿和对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的安全监管,重点开展对小吃店、小餐馆和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督管理,对在检查中问题较严重的单位,实施重点跟踪,促其整改,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加强药品监管,确保全县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一是加强药械市场的监督管理。采取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稽查打假,特别是对农村药械市场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制售假劣药品的打击力度;全年对全县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是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治理。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

年将重点开展疫苗、生物制品、品、两非药品、盐酸克伦特罗药品等经营情况的专项检查,开展对非药品冒充药品、无证经营、挂靠、柜台租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店药师不在岗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确保全县药品市场规范有序。

三是抓好药械市场的培育发展。认真处理好行政许可事项,严把新开办零售药店和零售药店变更初审关。完成县以下零售药店的GSP认证及换证工作;切实抓好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的帮促和指导服务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做好GSP认证及跟踪检查的现场检查工作。

四是开展从药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对全县医疗机构从药人员开展基层临床用药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零售药店质量负责人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知识的培训。同时将进一步加大药事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使用药械的意识。认真组织做好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是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的作用,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ADR监测工作,全年完成药品不良反应上报151例,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5例,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早期发现、高效应对和及时处置。

(三)巩固成果,确保农村药品“两网”高效运转。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积极稳妥地在乡村一级发展零售药店,支持鼓励药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向农村发展;继续抓好“规范药房”的建设,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房(柜)的规范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协管员和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定期召开信息员和协管员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完善工作职责,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服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和协管员的激励保障机制,争取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解决协管员和信息员的补贴问题,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发挥其在“两网”建设中的作用,促进监督网络从形态建设向功能建设转变。

(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夯实药监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继续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按照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为重点,认真解决机关干部职工在党性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优良作风。

二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制订培训学习计划,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自学、函授等在职学历培训教育;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案例分析、案件点评、法规讲解等培训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实际操作演练等活动,提高队伍行政执法能力。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是健全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特别注重抓好制度的落实,完善约束机制,强化激励措施,在全局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文明机关的建设,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落实文明创建责任,积极组织开展有益干部身心健康的活动,倡导团队精神,增强团队凝聚力。

药店运营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另一方面,目前许多OTC企业在一个省区的OTC终端代表动则40、50人的规模,有的企业甚至高达70、80人之多。当与这些企业高层管理者沟通中,没有人能确定我的OTC代表在工作时间内是否在都在走访终端?我们的OTC代表现在在干什么?我们的管理者不是很清楚,或不能确定。众多OTC代表的工作成效在目前零售终端经营模式下,又很难体现出来,好像减掉部分OTC代表,对目前的销售也影响不大。但人员还不能减,当销售旺季或临时市场促销活动开展时,这些人员还不够用……我们能否深思一下,OTC终端代表的管理和市场布局是否有问题,是否能够真正适应目前已经变化了的零售终端经营模式?在与许多OTC企业管理者交谈中,我很惊讶他们依然在用传统的OTC营销管理模式思想指导OTC营销工作。

问题:成本高 效果差

你愿意增加成本吗?

这里先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传统OTC营销团队的管理模式。

首先确定我们OTC营销团队终端工作准备覆盖的药店终端,我们称为目标终端,目前我们营销团队暂时还不能工作覆盖到的终端称为非目标终端。其次,将目标终端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分类管理,传统终端药店的分级管理模式是以药店营业额、营业面积、营业员人数、地理位置等综合因素将区域内的药店终端划分为A、B、C三级(有的分得更细还有D级终端),分类的重要指标是药店终端的销售量。其分类的目的主要是将药店终端按A、B、C三级划分出重点、次重点和非重点药店终端,按照终端产出量的重要性来对OTC代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最后,依据以上指导思想和原则对OTC代表工作进行区域定编管理,其管理的精髓是针对OTC代表不同重点终端工作时间的不同,按照区域位置规划OTC代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对OTC代表工作时间管理主要表现在针对不同级别的药店终端拜访时耗时长短的规定和指导。一般要求OTC代表针对A级终端要进行高频次的拜访,如一周一巡回,每次拜访耗时最长,如时间要求在20-30分钟之间;对B级药店终端进行一定频次的拜访,如两周一巡回,拜访耗时中等,如停留时间在10-20分钟之间;对C级药店终端进行一个低频次的拜访,如一月一巡回,每次拜访时间也较短,如5-10分钟。 并由此计算出OTC代表管理终端药店的数量,例如,按每天工作时间确定每天拜访终端数量。例如公司上班时间为8:30AM-12:00AM,2:00PM-5:30PM。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7个小时,按车程和拜访时间为30分钟/一个零售终端计算,每天有效拜访14家。 每月按4周工作日,每周拜访工作日为4.5天(周末下午例会)。合计每位OTC代表月拜访频次不能低于252次。设定拜访频次标准(根据不同的城市的具体情况确定):按A级药店拜访频次为a=2次/周,B级药店拜访频次为b=1次/周,C级药店拜访频次为c=1/2次/周;设定A、B、C药店比例标准(根据不同的城市的具体情况确定):A级药店占目标药店的A=10%,B级药店占目标药店的B=40%,C级药店占目标药店的C=50%。综合以上两个因素计算公式:目标药店数量(X)=252/(4×a×A+4×b×B+2×c×C) =74。OTC代表的工作内容根据企业终端工作要求来设定,如终端铺货上架情况、产品陈列情况、产品批号、产品安全库存、零售价格管理、产品知识宣教工作、店员客情维护、终端产品宣传等等。OTC代表终端拜访还进行了严格的拜访步骤的规定,并将日常工作内容融进了终端拜访步骤中去……

在目前医药零售企业经营模式变革的今天,这样的终端营销管理还有实效吗?零售药店的价格战、零售药店盈利模式危机、品牌产品的终端拦截、终端药店驻店店员的广泛使用、零售药店产品的出现、贴牌产品等高毛利产品的进入、药店店员的管理日趋规范、连锁药店总部掌控各门店能力的不断提升等等现象的出现,OTC代表的日常终端工作内容的成效在哪里?店员凭什么为你查库存?费了很大的精力拿到了产品库存又有多大的意义?销售量的提升重点工作在哪里?店员能否被你所左右?店员的推荐工作究竟有多大可实施的可能性?我们的投入代价是否值得?……OTC代表的每一次终端拜访所能达到的工作目的有多少?OTC代表终端工作的成效性在哪里?没有目标达成的终端拜访能激发人员的工作激情和积极性吗?

这里本人提出OTC营销团队的终端管理应该从区域性人员定编向营销系统性管理演变,OTC终端推广模式更加注重区域化、差异化的营销理念,终端管理更加注重终端项目的有效性管理,依据不同终端零售业态,进行更加适合目前医药零售市场环境的系统分类,按照工作项目和内容进行人员配置和管理,人员工作目标达成为最终的考核标准。营销系统化管理模式在零售终端推广上的思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零售终端属性层级分类:

按照目前医药零售市场的业态,依据终端推广营销模式的不同,将终端进行更加细致的分类。随着医药零售行业的发展,连锁药店越来越成为我们零售终端的主流,目前各地级甚至县级城市都出现了区域性的主流连锁,以中心城市为主全省或跨省的大型主流连锁也在逐步形成,全国性的大型连锁也在不断发展和壮大,因此,首先我们需要将所辖区域中各地主流连锁药店分为一类,其他社会药店为一类。其次,按照地理位置,我们OTC终端营销团队可以经济地、合理地跑到的终端设定为我们工作的目标终端,他包括连锁药店的部分门店和社会药店(含连锁药店松散性管理的加盟店),其他营销团队无法直接工作到的药店为非目标终端。最后,按照终端性质进行目标终端属性分类,如平价超市型药店、区域中销售量巨大的KA终端、多元化经营的药店、药妆店、闹市区药店、社区药店(分为高档社区和普通社区)、社会小药店、部分城市中的诊所、社区医院等。将目标终端进行层级属性附注,利用系统筛选功能(最简单的就是excel表格筛选和透视功能)进行终端药店的层级分级和分类管理。

二、 根据营销模式不同进行合理人员配置:

1、 组织人员进行非目标终端的开发:

利用商务功能组织人员进行非目标终端的开发。

针对非目标终端,主要是指大部分第三终端市场,我们营销采取得方式主要是依托商业资源来拓展和推进市场。开拓非目标终端市场,首先需要针对终端客户群进行细分,其次是按照区域化、差异化的营销原则总结出区域中主要的营销模式。最后针对第三终端客户群进行重点筛选,工作突出重点。开发非目标终端客户群的主要营销模式的核心是依托医药商业平台进行一对多的产品销售模式,特点是依托医药商业渠道开拓非目标终端,主要营销模式是医药推广分销会议。营销模式主要包括:1、医药渠道组织的第三终端会议营销;2、单一和多个企业联合组织第三终端推广会议,依托一个商业公司配送。3、利用专业第三终端推广公司完成产品销售。4、其他:商业卖场促销,商业业务人员激励促销工作,商业开票员促销工作等等。

2、 配备专业人员跟进服务项目:

利用企业与连锁药店终端推广合作项目,配备专业推广人员跟进和服务项目。

认真研究和分析零售连锁药店的经营模式,换位思考,从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角度入手,寻求与连锁药店可以合作共赢之处。厂商与零售连锁公司的整体合作主要还是体现在产品的终端推广方面,根据双方合作项目内容,进行人员终端工作的安排,使OTC代表终端工作的目的性更强,工作内容和成效更加明确,避免含糊其词的工作内容和目标。这些OTC代表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随着合作项目的不同进行着不同重点内容的工作,阶段性和实效性工作内容突现。OTC代表工作肩负着更多的商业分销职能,以及充分利用连锁公司优势资源服务于与连锁药店合作的终端项目。

3、 根据阶段性重点进行人员配置:

企业产品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终端市场工作内容和重点要求是不一样的。例如,新产品上市,产品终端铺货率就是首要的终端工作内容之一;新产品开始媒体投放宣传,终端与之相配合的终端拉动就是当前终端工作的重点内容,如KA终端的促销活动、终端药店产品宣传、为建立客情关系的店员活动等等。我们根据产品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制定市场终端推广策略,根据不同时期的终端工作重心不同进行人员的合理安排。使终端推广人员能够高效运转,并充分调配人员布局,发挥现有人员的最大市场潜力,最终实现高效低成本运作。

以上营销系统化管理模式在终端推广方面的核心思想就是,盘活目前终端市场的OTC代表资源,让每一位终端OTC代表都能动起来,能够有效性地进行工作。OTC终端代表不能按照区域终端数量进行固定式的配置,应该按照终端属性不同、零售连锁经营状况不同和厂商合作状态、企业和产品发展不同阶段性的需求,根据终端营销模式的不同进行OTC终端代表有针对性的人员配置。

结论:切入点+合作

药店运营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连锁药店;自有品牌;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7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9-0007-04

1何谓零售连锁企业的自有品牌

零售连锁企业的自有品牌(Private Brand,PB)是零售连锁企业自己创意并用于所经营的商品的品牌。连锁自有品牌战略是零售连锁企业通过收集、整理、分析消费者对某类商品需求特点的信息,提出新产品的开发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生产企业进行开发生产或自行设厂生产制造,最终在本企业内进行销售的战略。零售业自有品牌是竞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零售企业为了突出自身形象,维护竞争地位,充分利用无形资产而采取的一种竞争战略,它的核心是商品以企业名称或企业自己确定的名称作为品牌,在本企业销售,而不是使用制造商品牌销售。

2连锁药店发展自有品牌的困境

连锁药店自有品牌作为零售商经营品牌大家族中的一员,目前已在欧美国家零售商中普遍存在。寻找高毛利品种、开发自有品牌也成为国内药品零售企业渐趋一致的行为,其覆盖了药品、保健品、日化品、医疗器械类、中药饮片、保健凉茶等品类。原因就在于国内药品生产商产量过剩和同质化,零售终端同质化的产品线不可避免地带来激烈的价格竞争、利润持续走低。为了强化竞争地位,“卖出不同”,越来越多零售连锁药店,突出自身差异,发展自有品牌。然而,10多年时间,却一直不温不火,难现国外商超自有品牌占半壁江山的红火局面。连锁药店自有品牌要将其扩展到集生产功能、品牌经营管理等功能,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会通过组织能力、经验、资本运作、品牌管理和企业之间的OEM订单业务关系反映出来,这些对企业的营销整体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2.1质量问题频出

近年来,一些连锁药店接连曝出自有品牌的矿泉水与水晶肴肉菌落超标、玩具不合格等“质量门”事件,更有连锁药店的自有品牌由于“假冒伪劣的胶囊问题”还上了工商部门的“黑榜”,引起消费者对连锁药店OTC药品疗效质量投诉的案例也不时见诸报端。产品质量隐患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连锁药店自有品牌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连锁药店自有品牌为何质量问题频出?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目前连锁药店的自有品牌大多是贴牌生产,代工企业多为小企业。调查小组人员走访健之佳、一心堂、东骏的自有品牌商品,发现生产厂家多数都是昆明、佛山、大理等地一些不知名的小厂。健之佳的店长说:“药店为了节约成本,往往把代工费压得极低。大的品牌生产商不是要价底线太高,就是大到一定程度就不愿意为他人‘做嫁衣裳’。往往是小的生产商才肯压低成本来代工,价格过于便宜自然无法保证质量。”在渠道为王的市场条件下,大批小企业是很难凭实力挤进连锁超市掘金,而自有品牌则为他们提供了一条OEM的进场捷径。无须创建品牌,也不用进场费用,小厂家通过贴牌的方式把自己的产品摆上连锁超市货架,还可获取稳定的加工收入。而小厂在生产设备、员工技术、卫生条件等方面,要比大厂逊色许多。二是连锁药店缺乏对代工企业综合的质量监督。尽管很多连锁药店宣称自己有着严格的标准,但连锁药店擅长的是招商和品牌资源整合方面,对于生产技术及生产流程方面基本上是厂家说了算。药店对生产企业的监管能力,既受限于生产商的加工能力、管理要求、物流能力等,还受制于连锁药店自身缺乏懂生产、懂技术、懂药品经营的人才对制造商的监督,发展自有品牌的整个社会供应链基础还比较差。三是在药店这个行业,由于“看病难,看病贵”,顾客在选择药品时,既要疗效、安心、放心,也要价格便宜、舒心、公道。所以,连锁药店多会选择小药企来贴牌生产,小的生产商才肯压低成本来代工,价格才能过于便宜。四是大多数跨小地区、跨小区域的连锁药店选择制造商的“余地小”。因为规模小,影响力小,在寻找自营品种时遇到的困难也要多一些,多抱怨“好厂家、好品种难找”。深圳一致和北京金象这样的跨大地区、跨大区域的大企业在这方面遇到的困难就要小很多。因为拥有大量的终端资源,每天都会有不少厂家主动找他们谈合作。多数连锁药店企业确定制造商时“差不多就行了”,这就为自有品牌的生产埋下了质量隐患。

2.2遭品牌商反击不够便宜,价格并非真正“最平”

由于省去了物流配送、包装设计、广告推广等中间环节,大大节省了交易费用。所以,低价又是药店自有品牌竞争的生命力。自有品牌商品价格平均比生产品牌商的商品低10%~20%,甚至更高。但也不是所有自有品牌都能便宜20%以上,云南健之佳由佛山南海长城日化厂代工生产,标明百佳自有品牌“千悦”的鲜果美白沐浴露2L,售价是18.9元,而在旁边一条街日化专卖店的滋采“3合1”珍珠美白沐浴露2.008L才售15.8元;同样地,由江门晨采纸业代工的百佳“超值牌”迷你纸巾10包装售价3.5元,而周围各种大小日用店的维达快乐四季10包装也是售3.5元,但无论从包装还是叠纸巾厚度都要好于“超值牌”;同样的情况还有一心堂“简约组合”自有品牌奶茶150克售价9.99元,而其他家店的立顿柠檬奶茶180克才售9.99元。此外,东骏的“TOPVALU”系列的食品、日用品均要比同类品牌商品要贵些。调查小组在这些连锁药店调查得知,以上这些自有品牌销量都在下降。显然,药店自有品牌抢走了不少品牌商的市场份额,一些品牌商产品价格就低于药店自有品牌,表面上是为了促销,实则是阻止消费者购买连锁店的自有品牌。

2.3规模小、难以实现规模效应,运营效率低、品牌影响力小

我国连锁药店业如海王星辰、北京金象、云南健之佳、云白药、老百姓大药房、石家庄新兴药房等由于起步晚、发展时间短、融资渠道少、专业人才匮乏等原因,仍然处于群雄逐鹿的完全市场竞争阶段,真正具有跨全国、跨国外运作能力和影响力的连锁药店企业不多。连锁只有具备一定的规模才能以大订单吸引生产企业的合作,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和经营费用,并利用自身庞大的销售网络加以推广,最终实现规模经济效益。而较低的平均利润率水平也削弱了连锁药店企业的赢利能力。经营规模阻碍着我国连锁药店企业自有品牌的开发。

2.4品牌名称上分不清谁是“真假李逵”

2010年,笔者在无锡的SPTO会议上,有一位老百姓大药房的负责人发言。她有两家连锁药店,一家在杭州,一家在常熟。等她发言完之后,我们才发现此老百姓非湖南老百姓也。去年,在江西南昌做药店商圈调查时,又发现一家与湖南老百姓完全重名的南昌老百姓大药房。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是因为我国目前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与商标注册保护之间存在着分隔状态。1991年实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要求,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商号(字号)+行业特征+组织形式等几部分组成。药店向当地工商局登记成立后,就表明在登记所在地具有法律效应了。一些知名连锁药店的名称在源发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甚至也经过了商标注册,但是有的外地连锁药店(如不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分属于不同区划的工商管理部门)把其他地方的连锁药店名称用来自己注册,或把已经注册过的连锁药店商标当做自己药店的名称来进行注册。这几年国内的大多数知名连锁药店,湖南老百姓、江西开心人、北京金象、上海华氏、安徽百姓缘等,都遭遇过此类情况。与此相类似,江西开心人与上海开心人在产权上完全切割以后,当江西开心人到上海开出开心人大药房时,不仅是顾客,甚至媒体也无法分清谁是“真假李逵”了。药店都分不清,又怎能让顾客分得清药店的自有品牌,“认牌购买”,这些极不利于药店自有品牌的发展。

2.5人才缺失

一方面,目前连锁药店的自有品牌OTC大多是贴牌生产,在药品的生产过程中较难进行监测,产品的加工制造方很可能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而减少加工程序或者卫生条件不达标等。药店对生产企业的监管能力又不高,既受限于生产商的加工能力、管理要求、物流能力等,还受制于连锁药店缺乏懂生产、懂技术、懂药品经营的人才对制造商的监督。如果连锁药店自有品牌想突出制造商的重围,需要一批对药品品质负责的高水平的质检和技术人员,利用其信息领先优势获得一手资料,来设计差异化的产品把好自有品牌产品的质量关。连锁药店药品开发人员和品质检验人员人才比较匮乏,就很难进行市场调查预测,根据市场反馈信息进行新产品开发和品质检验、控制。药店、高校这方面人才的培养也较为滞后,未能培养出既懂营销,又懂药品,还懂生产的技术人才。人才的缺失是制约自有品牌发展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目前连锁药店发展自有品牌缺少专业运作团队。20世纪90年代初,商超是采取商品买断自营,而随后盛行联营模式,招入专柜和品牌,把从生产到消费终端一系列问题统统抛给供应商,“这样连锁商超的买手市场敏感度和把控度就不如以前了。”自有品牌经理其实就是一个“小总经理”,对一个产品或一个系列产品负责:从开发到推广,从市场到销售,要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从企划营销、产品规划、产品设计、定价等这些环节,需要专业团队来运作。而目前连锁超市的组长、课长、部门经理到店长,一切的工作都是围绕招商、陈列和销售,缺乏自有品牌整体运作经验与能力。

2.6消费者对自有品牌认知度不高、药店的宣传盛行“潜规则”

目前连锁药店的自有品牌很少在电视等媒体上做广告,代工企业又多为小企业,知名度低,导致消费者对自有品牌的认知度不高。现在的工作、生活节奏加快,又一定程度地减少了上班族细细比对各家商品尤其是实体店商品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对自有品牌注意力。加之,在药店这个行业,由于“看病难,看病贵”,顾客在选择药品时,既要便宜,又要疗效、安心、舒心、放心。所以,顾客多会选择知名药企所生产的,对于不熟悉的制药企业,多会产生质量和功效方面的疑问。调查表明:购买过连锁药店自有品牌经历的消费者比较少,这既与连锁药店发展自有品牌处于起步阶段缺少宣传密切相关,反过来又削弱了连锁药店开发自有品牌的热情。

另外,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也发现,在柜台式的传统药店里,顾客购买药品时,店内推销员都会“热情”地忙着帮顾客“拿主意”;在开架式的药品超市,无论走到哪个货架,都有店员“热情”地追着顾客推荐药品。大多受推荐的药品不是价格过高,就是出自不知名的小厂。对此现象,业内人士透露,药店推销员之所以乐于推荐此类药品,是因为他们能够从中获取到更高的提成,这已经成为整个药店行业的经营潜规则。

3对策

3.1谨慎选择制造商,完善质量监控体系,保证产品质量

品牌商对代工企业的监督已经成为了一个世界性难题。国外零售企业在确定自有品牌制造商之前,往往会对该行业的制造企业进行广泛深入的实地调研,从中筛选出优秀企业作为自己的代工伙伴;同时,向制造商提出一整套原料、工艺、设备与人员标准,对产品生产过程加以全程监督,对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提出具体要求。因此,连锁药店要提高自有品牌的质量水平,增强自有品牌的竞争力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谨慎选择制造商,零售商进行贴牌生产时,应该选择那些ISO 9000质量标准开展较好的制造商结成战略联盟,共同制定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技术标准,一定要通过国家强制认证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

二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监控的手段和能力,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起自身的质量控制部门,配备高素质的质检人员和技术人员专门人员从事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并加强与制造商的沟通和协调,从供应商资质判断、产品检验、产品生产工艺和配方、包装和标识规范以及产品运输和收货标准方面进行控制,从源头减少质量事故发生的可能。

三是要贯彻以顾客需要为导向,以自有品牌经理为领导,企业全体员工参加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全方位的提高产品品质。自有品牌商品是以连锁药店这一品牌名称主体开发出来的,其开发和销售最终完全由连锁药店本身来承担,这就对零售企业在产品开发及设计能力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连锁药店品牌经理要了解包括制造相关的技术知识、法律法规及物流配送、顾客的需求及其变化等相关专业知识设计出深受消费者喜爱的商品。在实施自有品牌策略的过程中,由熟悉市场的连锁药店品牌经理提出新产品的开发设计要求,这样的产品设计开发具有产品项目开发周期短、风险小、产品开发成本低等特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越来越具个性化,在这种情况下,品牌经理首先要选择最合适的服务群体,然后根据这个服务群体,确定其目标市场,并适时地推出针对目标市场的自由品牌商品。对于大型零售商来说,自有品牌销售规模很大,可以自行建厂生产。

3.2发展跨大地区、跨大区域的“集团连锁经营”模式

扩大经营规模,形成覆盖全国的零售药店网络是我国零售连锁药店企业实现自有品牌发展的必由之路。一般来说,自有品牌的商品大多只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售卖,使得企业规模与商品的零售规模呈现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企业规模越大,自有品牌商品销售额也就越大。自有品牌商品是在零售业日益集团化、连锁化的大趋势下而产生的,规模经济对自有品牌的创建和发展有决定性的作用。“打铁靠本身”,要有实力让大小代工企业依赖于本企业,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针对我国连锁药店规模化程度低的劣势,一方面,应充分利用国家支持企业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的优惠政策,以参股、控股、租赁托管、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加速资本的扩张,扩大资本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联合制造商和供应商,助推连锁药店快速扩张规模,我国许多连锁企业为了能够实现快速扩张,总是想方设法占用制造商和供应商的货款,拖延付款时间,设立名目繁多的通道费。连锁药店一旦出现经营困难,往往会发生供应商挤兑货款,并最终导致连锁药店企业瞬间崩盘的情况。联合制造商共同生产自有品牌商品无疑是一剂改善双方关系的良方。通过这种方式,制造商可以获得稳定的订单专心生产,连锁企业可以获得稳定的货源快速进行规模扩张,从而形成规模化生产、规模化销售、规模化效益,迅速增加连锁店的数量,努力拓展销售渠道以及经营网络,为自有品牌的商品开辟更广的市场。

3.3加强广告对消费者的诱导,更新观念、把自有品牌的宣传提升到战略高度

连锁药店应选择合适的媒体,迅速提高消费者对自有品牌的熟悉程度。零售商在选择广告媒体上,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除广播、电视、报纸等非常规媒体外,可借助连锁药店常规的销售渠道,其中店内外POP广告就是一种最直接和有效的方式。店内POP广告包括室内广告、货架陈列广告、广告栏、空气悬挂广告、室内电子广告、灯箱广告等,店外POP广告包括门面装修、招牌、橱窗展示、推销、电子显示屏广告、灯箱、广告牌、广告传单、霓虹灯、活人广告。连锁药店可以利用POP广告的优势,促进其自有品牌商品的认知度,增加客户的认识。

同时,药店要发展自有品牌必须转变观念,要克服“一手买一手卖”传统观念的束缚,重视并增强自有品牌经营意识,实事求是地宣传,变“被动零售”为“主动营销”,只有自己的品牌资产提升了,本企业才能“走得远,活得长”,把创建和发展自有品牌提升到连锁药店经营战略的高度。

3.4应健全发展连锁药店自有品牌的管理机制

药品是特殊商品,顾客在选购时对牌子尤为慎重。连锁药店的品牌名称雷同让顾客“谁是谁”都搞不清,“自有品牌是谁的自有品牌”,就更是“一头雾水”,从而难以产生对药店的感情,对药店药品的购买欲望。应健全发展连锁药店自有品牌的管理机制,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与商标注册保护之间的管理制度应统一、配套,不应存在着分隔状态,否则极大影响自有品牌的发展尤其是连锁企业自有品牌的拓展。

3.5改善组织,重视零售企业人力资源建设

针对连锁药店在组织结构和人员素质方面的不足:一方面,借鉴品牌经理制度的经验,专设一名品牌经理负责自有品牌的创建和发展工作,让其全权承担起自有品牌管理与运营责任;另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应重视药品营销专业人力资源的规划与建设。财经院校应以医科院校、药厂、连锁药店联合办学,把培养研发、质检、销售、品牌管理的人才作为“重点专业,特色专业,质量工程”来建设,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订单培养,定制培养”,为连锁药店迅速建立一支高水平的自有品牌运作队伍。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无商不活。名牌就是效益,就是竞争力,就是生命力。在当今国际化欧亚危机的竞争态势下,要着力“拉动内需,产业升级,稳增长”,我国连锁零售药店需努力振兴民族商业,做强做大企业,积极推进自主品牌战略,“做好自己的事”培育更多的、响当当的、受广大消费者欢迎的自有品牌,为繁荣经济,改善民生作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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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文绪.浅析零售商发展自有品牌的优势及问题[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商场现代化,2011(7).

药店运营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注重餐饮服务监管,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及亟需加强的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更有保障。

一是主动履职,顺利交接,稳步推进。月份,局与县卫生局进行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与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交接。职责顺利交接完成后,局积极适应角色转换,派出100多人次对县城480多家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并印发《致全县餐饮企业和全体食堂业主的公开信》,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餐饮食堂监管工作。局承担了县“两会”、高考、广东省()龙舟锦标赛三个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出动车辆100多台次,监管工作人员280多人次,深入开展餐饮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活动期间,没有出现一例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事件,得到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是积极开展各项食品专项整治。局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巩固安全基础,提升安全水平,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首先,开展罗丹明B火锅底料的清查工作。分别于“元旦”、“春节”期间及四月中旬在餐饮服务环节开展罗丹明B火锅底料清查工作,共检查了88家以火锅为特色的餐饮单位,未发现含罗丹明B的火锅底料。其次,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以黄志明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大型餐馆、集体食堂、经营火锅、麻辣为主的餐饮店、饮品店及含凉菜、烧卤熟肉、糕点制作项目的单位进行检查,对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进行登记备案。签订承诺书180多份,收缴各种过期变质调味料、添加剂、着色剂约25公斤。此次行动,共发放画报1000余份、有400余家餐饮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不非法使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查处餐饮违规行为2宗。第三,开展清查清缴问题乳粉整治。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共出动387人次,检查396家餐饮单位,未发现有使用问题乳粉的违法行为。第四,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2010]36号)文件精神,局成立了餐饮服务环节打击“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托幼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等集体食堂、中小餐馆、火锅店、快餐店、小吃店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食用油等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采购记录制度的落实情况为重点内容,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13人次,全面检查了县城及周边的学校食堂共90余家,宝龙工业园、南山工业园厂矿食堂7家,餐饮服务单位267家,现场查封无标签标识、无有效购进票据的散装食用油大约1000公斤及其他过期食品一批。

三是严把行政许可关,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切实把好行业准入关,增加透明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截止目前已受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90余家,选址项目审查75余家,已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65家。根据《关于开展更换<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通知》要求,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部署我县400多个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统一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工作,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换证工作。同时,为提高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餐饮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不断更新知识,促进我县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7月下旬,局对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参加人员共1200余人。10月22日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共有500多人参加,培训结束后进行相关知识考核,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注重保健食品监管,让百姓用的放心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它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保健食品的需求持续增加,虽然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十分重视,但在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为净化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让百姓用上放心保健食品,局积极做好保健品发证、换证工作,加强日常监管。按程序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保健品市场准入关,有序开展保健品发证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程序,逐一做好企业换证申报材料关、验收关和审批关。共核发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9家,换发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3家,变更6家。制定了日常检查工作计划,对经营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9人次,出动车辆35车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0家,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25家,发出整改通知21份,进一步提高了保健品企业管理水平。

同时,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化妆品非法添加和化妆品违规标识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组织人力,深入到经营企业进行监督专项检查,查处有关非法添加药物的“e脂果俏妹牌减肥胶囊”等假冒保健食品,依法查处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抽查化妆品89种,不符合要求的产品9种,已按相关规定责令整改。另外,努力做好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级管理建设工作,加强节日前后、大学生运动会、龙舟赛期间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注重药械监管,提高药械安全保障水平

局多措并举,努力提高药械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尽最大努力避免药品安全隐患演变为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药品安全事故,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优质高效的就医环境。

一是严格实施GSP认证,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为切实做好《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GSP重新认证工作,局起草印发《县年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和GSP重新认证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及时告知各药品经营企业按规定要求提交认证和换证材料,做到早计划、早动员、早部署。深入经营企业认真开展现场帮促指导工作,解决企业在认证换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动员经营企业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申请GSP认证和换证,严格对规范GSP申报材料的初审上报,遵循“帮促到位,坚持标准”的原则,有15家药品零售企业顺利通过了GSP认证并取得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规定办理相关药品行政审批事项,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服务群众,新开办4家零售药店,领取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已全部通过了GSP认证。另外,局对全县84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GSP认证后跟踪检查,有效规范了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