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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工作方案

妇女工作方案

妇女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主要目标

(一)促进妇女就业。

1拓宽妇女就业领域,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2调整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就业质量。逐步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行业就业的比例;提高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比例;

3落实男女平等的就业原则,用人单位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4加强妇女教育与培训,提高妇女劳动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二)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

1.实现男女同工同酬;

2.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规,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女性禁忌的劳动,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安全和健康。

(三)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1.建立生育保险制度,2010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

2.合理确定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促进生育保险向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二、政策措施

(一)拓宽妇女就业领域。

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持就业的稳定增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为妇女就业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特殊需要,努力开发适合女性特点的就业岗位。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采取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等灵活就业形式实现自主就业。加强妇女就业服务,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普遍开展针对女性特点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促进妇女实现充分就业。

(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将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调整纳入法制化轨道,指导企业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原则。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于违反《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招聘中随意提高女性录用标准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企业违反规定,强迫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劳动报酬、不与招用的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依法纠正和处理。

(三)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

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对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普及女职工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女职工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相关配套措施,将推进生育保险工作纳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制定生育保险覆盖面年度计划以及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实行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

(五)加强职业培训。

根据职业变化需求和妇女从业人员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转业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妇女终身培训体系。

(六)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

面向广大农村妇女开展各种适用技术培训,帮助其向非农产业转移;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小城镇建设,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为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纲要》是未来十年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将妇女劳动保障工作纳入劳动保障事业总体规划,加强对妇女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成立分级领导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我部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继续承担指导各地贯彻落实《纲要》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成立工作协调小组,推动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或计划。

将《纲要》的实施纳入劳动保障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或计划,实事求是地确定本地区未来十年促进劳动保障领域妇女发展的目标任务,提出具体的工作步骤和政策措施。

妇女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目的意义

实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是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殖保健意识的重要措施,是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是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育龄群众的具体体现,据统计全市妇女生殖道感染达65%以上,生殖道感染疾病表现特点是患病率高,病种多样,分布广泛,就诊治疗率低,导致妇女丧失劳动力,影响妇女家庭地位的提高,给家庭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导致贫困人口增加。同时,影响了计划生育措施落实和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实施该项目能够进一步掌握我市妇女生殖道感染类疾病的患病率,疾病种类,分布特证等方面的资料,为调查研究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为群众提供方便安全的优质服务,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妇女保健意识,增进生殖健康水平。

三、项目实施规划

根据省、市上安排,我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实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单位,从年元月份开始至年12月底结束。

四、任务要求

项目市应查对象的受检率达到80%以上,所有接受检查的妇女都要建立电子档案,通过建立技术服务信息平台,使接受检查的妇女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100%以上。

五、检查对象,方法及范围

采用物理检查、电子阴道镜、B超检查、乳腺诊断仪及流动服务车载等设备,对农村20周岁至49周岁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道和乳腺疾病的检查。

六、组织管理

该项目以市为单位开展全市统一协调,我市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领导小组及部分节育技术专家参与的专家指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以保障项目顺利开展,专家指导组主要职责是培训基层技术服务人员指导普查工作。

七、工作程序

查病地点设在乡镇服务站,也可在条件较好的村服务室,查病的程序为:

1、宣传告知。在活动开展前,印制宣传单页,利用各种方式,由基层计生干部预先宣传告知群众,免费检查活动的内容,查病的范围,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相关政策等。

2、健康教育。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观看VCD系列专题片及科普知识宣传栏,请妇科专家为他们开设“防治生殖道感染类疾病基本知识”讲座,讲解妇科病的临床表现,主要危害,形成原因及预防措施等。

3、免费检查。在查环查孕的同时,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登记造册,输入微机,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档案。

4、提出治疗或进一步确诊的建议。

5、效果随访。对筛查出有疾病的妇女,提出治疗建议,并在检查一个月后,技术服务人员要上门回访,根据不同情况具体指导。

6、市上以市站为龙头,成立两个检查小组,专家指导小组1个,全市分东、西两片,一个组负责一片。

小分队检查采取乡镇逐村过的办法,2千人以上的村每天一个村,2千人以下的每天二个村。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小分队进村前二天,必须填写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检查告知单(一式两份),并发放到每一育龄妇女手中,检查结束后将告知单存根交小分队核查带回。

八、有关要求

(一)宣传先导,知情同意。以宣传教育为先导,把科普宣传贯穿项目的始终,利用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健康检查的目的意义以及生殖道感染和乳腺类疾病防治知识,使群众知情同意,自愿参与,不能强制群众接受检查。

(二)便民惠民,免费检测。项目开展的各个环节都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检查的所有费用都要免费,不得借项目搭车收费。

妇女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基本情况

全盟20xx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77件,民事援助案件4952件,刑事援助案件120件,行政案件5件。

1、民事案件情况。20xx年全盟妇女、未成年人民事维权案件xx08人次(女性受援人1565人,未成年受援人43人),占民事案件总数的32.47%。

2、刑事案件情况。20xx年全盟妇女、未成年人刑事维权案件26人次(女性受援人9人,未成年受援人17人),妇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占刑事受援总数为21.67%。

3、咨询情况。20xx年全盟共受理咨询19120人次(通过“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6375人次),其中涉及妇女、未成年人共2205人次(其中妇女2115人次,未成年人90人次),咨询事项主要涉及婚姻家庭、请求给付抚养费、请求给付扶养费、请求给付赡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占咨询总数11.53%。

二、盟级及各旗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20xx年,xx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妇女、未成年人248件,占受援总数xx%,较上年同期增长14.11%;

锡林浩特市176件,占受援总数11%,同比增长77.27%;

二连6件,占受援总数的0.37%同比下降50%;

阿巴嘎旗、正蓝旗均为12件,均占受援总数1%;

正镶白旗93件,占受援总数6%,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6.7%;

太仆寺旗38件,占受援总数2%,同比增长44.73%;

黄旗8件,较上年同期下降46.7%;

多伦县23件,占受援总数2%,较上年同期下降52%;

东乌旗66件,占受援总数4%,较上年同期下降54.54%;

西乌旗648件,占受援总数42%,较上年同期下降46.6%;

东苏旗45件,占受援总数3%,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8.89%;

西苏旗178件,占受援总数11%,同比增加90.4%;

乌拉盖管理区55件,占受援总数3%。

三、我盟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

1、刑事案件中妇女、未成年所占比例逐渐降低

20xx年全盟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0件,涉及妇女、未成年人共26件,占刑事受援总数的21.67%,较2015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

围绕妇女、未成年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重点帮扶对象,一是全盟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提高妇女、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加大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妇女、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降低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扎实做好妇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及时高效做好妇女、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监督工作,为妇女、未成年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

2、婚姻家庭案件中妇女为受援主体

20xx年,全盟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婚姻家庭维权法律援助案件336件,涉及妇女维权共328件(妇女人身保护令共12件,盟中心2件,西乌旗3件,乌拉盖7件),占婚姻家庭纠纷总数的97.6%,主要涉及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及离婚涉及家庭暴力案件;

由上可见,涉及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法律援助案件比重较大。

3、劳动纠纷案中女性劳动者比例较大。

20xx年民事受援案件共4952件,其中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类劳动纠纷共2999件,女性劳动纠纷案约占半数,而且,低端行业女性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现象比较严重,集中在餐饮、零售、保洁等服务业以及畜牧加工、纸制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如20xx年年初142名农民工以追索劳动报酬为由起诉某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大部分申请人为女性。造成女性劳动者权益受侵害原因主要有:一是劳动者法律意识不足,当合法利益遭受侵害时,不能很好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产品以及服务附加值低,多数企业采取的首选方法是盘剥工人,利用低价的劳动力。三是企业管理水平低,制度不完善,法律意识淡薄。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害妇女举证不力。由于“家庭暴力”涉及隐私,且部分妇女维权意识不强,当受害妇女起诉要求与配偶离婚并诉称遭到对方家庭暴力时,往往只能提供最近一次遭殴打的证据,却无法证明“一定”的伤害后果。

二是作为援助条件的经济困难这一要求不好认定,很多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基于女性的生理和社会性别,妇女怀孕、生小孩、带孩子(尤其是农村生养的孩子比较多),受害妇女自身没有经济能力,更掌控不了家庭经济大权。

五、对策

加快发展妇女、未成年人法律维权工作势在必行,结合“2011—2020年锡林郭勒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高度重视,把加快发展农村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加强部门协调,构筑农村牧区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加强援助力度,拓宽援助渠道,放宽援助条件,真正做到“应援必援,能援尽援”,切实做好维护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进一步提高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广大妇女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全盟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做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为建设“法治xx”做出积极贡献。

2、进一步畅通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渠道。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利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的便民特点,切实发挥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创造条件,方便妇女儿童就近寻求法律帮助。同时,切实加强同妇联、教育部门的联动,针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多与妇联、社区、教育等部门交流和讨论,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开辟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绿色通道。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重点服务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工等群体中的妇女及偏远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对于她们的法律援助申请,要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制度,对于追讨工资、工伤赔偿等案件,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家庭暴力案件界定经济困难以申请人个人的经济困难状况为准。

4、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妇女儿童的水平,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知识专题培训,加大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监督指导力度。同时,通过旁听案件、卷宗评查、回访当事人和等方式,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妇女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政府主导,做到妇女权益保障“三纳入”。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以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切实履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注重从源头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到“三个纳入”。第一,将妇女发展纲要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落实妇女儿童两个纲要”、“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内容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保《妇女权益保障法》得到贯彻落实。第二,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妇女合法权益保障重难点问题。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五项工程”,解决两纲重难点问题的意见》;协调解决了“两纲”数据库建设、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第三,将妇女权益保障重点问题纳入民生工程。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免费婚检等涉及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和发展的重难点问题纳入民生工程,出台了配套实施方案,确保这些具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举市而为,构建妇女权益保障“五张网”。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社会化维权是维权工作的发展方向。我市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机制,加强横向联系、纵向衔接,形成了完整的组织网络。一是党政维权网。市政府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监测评估,协调和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认真解决妇女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作为政府专门工作机构,在妇女维权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了“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维权协调和联动机制,推动侵害妇女权益典型案件和重难点问题的解决。二是法律援助网。司法部门加大涉及妇女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做到优先指派、应援尽援,2005年以来受理涉及妇女法律援助案件1200多件;市法律援助中心及4个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市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站,为全市妇女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广泛建立妇女维权站和社区律师联系制度,将妇女的维权服务延伸到基层,全市共建立社区妇女维权站228个。三是投诉网。强化维权网络功能,逐步完善了市、县、乡(街道)三级网络;建立首问负责制、主席接待日、数据分析和信息反馈等制度。拓宽投诉渠道,在原有的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基础上,将妇女维权热线纳入“12345”市长热线,三县开通了全国统一的“12338”妇女维权热线,使维权方式更多样、更便捷。四是反家暴网。2003年,市公安局与市妇联联合成立了“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坚持做到优先接警、优先出警、优先救助的三优先原则,中心成立以来共接警9830次。在社区普遍设立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点,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了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五是社会救助网。积极寻求社会力量参与妇女权益的维护,招募志愿者队伍组建“市妇女维权律师团”,全市共有妇女维权志愿者1237人。依托医院和心理咨询机构,建立了妇女健康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家庭暴力案件中受伤害的妇女和特困妇女提供免费服务和紧急救助。

三、优化环境,落实妇女权益保障“四个坚持”。

妇女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宗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年)》为要求,以农村和社区妇女健康为重点,以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为目的,不断完善妇女保健服务体系,建立妇女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健全保障的工作机制,切实为全县广大妇女提供安全、优质的卫生保健服务。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内容

通过免费普查,切实掌握我县农村妇女疾病发病情况,探索农村妇女病防治方法,降低妇科疾病尤其是乳腺癌、宫颈癌的发病率,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

1、免费普查对象:20—65岁已婚妇女,重点对35—59岁已婚妇女,年只普点对象。

2、免费普查项目:一般妇科检查、阴式B超检查、电子阴道镜检查、白带常规检查、宫颈巴氏涂片检查、乳腺红外线检查。

3、普查方式:以乡镇(场、区)为单位,组织普查对象到乡镇(场、区)中心卫生院集中检查,普查率达到65%以上。

4、妇科疾病的治疗:对普查出的妇女病要实施治疗的(包括门诊和住院治疗),参加新农合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妇女,其治疗费用按新农合和其它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4—6月。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并下发《县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印制宣传册及各种表格,培训人员,建立各项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7—12月。全面落实妇女病普查工作,定期上报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

(三)总结分析阶段:年1—3月。全面总结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

四、工作职责

各乡镇(场、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检查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乡镇卫生院集中检查,普查率达65%以上;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妇女病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力量调配与指导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妇女病免费普查项目经费的落实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贫困妇女患重大疾病落实相关补助政策;县计生局负责协助做好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县广电局负责做好妇女病免费普查的宣传工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医保的按规定纳入报销范畴;县总工会负责协助做好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的普查工作;县妇联负责做好妇女病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负责做好妇女病免费普查的检查、治疗工作,为妇女病普查做好技术支撑工作;各乡镇(场、区)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做好辖区内检查对象的调查摸底、建档、宣传和与村委会、计生站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场、区)长为成员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全县妇女病普查工作。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妇女病普查活动,同时,通过《致全县广大妇女一封信》,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