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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贸易论文

商业贸易论文

商业贸易论文范文第1篇

王亥是商王朝开国帝王成汤的七世祖,是先商十四个部落首领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商朝的始祖叫契。据范文澜、郭沫若等人研究,商部落活动的中心在商丘。商部落开始是夏王朝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王亥是商契的第六世孙,甲骨卜辞中称之为“高且(祖)亥”、“王亥”、“高且(祖)王亥”,《山海经·大荒东经》中也作“王亥”,《竹书纪年》作王子亥或“侯子亥”,《楚辞·天问》作“该”或“眩”。王国维在《殷卜辞中所见先公王考》一文中说:“卜辞作王亥,正与《山海经》同,又祭王亥,皆以亥曰,则亥乃其正宗,《世本》作核,《古今人表》作垓,皆其通假字。《史记》作振,则因与核或垓二字形近而讹。”在商代王室世系中,最重要的有契、王亥、上甲微、成汤四位,王亥是卜辞中所称的三位高祖之一。在商朝的发展史上,契是商部落最早的首领,成汤是商王朝的建立者,而王亥、上甲微父子则是先商时期商族强大过程中的关键人物。

《尔雅·释古》说:“王,君也。”《说文》说:“王,天下所归往也。”这也就是说,商后代称亥为王亥,卜辞中多次称亥为高祖或高祖亥,说明了王亥为首领时所开创的事业及活动值得后人纪念,对商族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一点从甲骨文中多次出现“王亥崇我”的记载也可证明。当时,商朝人祭祀王亥所用的牲畜多达三十牛、四十牛,甚至五十牛、三百牛,有时还用祭天的礼节来祭祀王亥。

王亥为什么被殷商后人如此重视呢?这还要从王亥所生活的时代及所从事的事业谈起。

王亥大约生活在夏朝的中期,与少康同时。当时,夏朝正处于奴隶制社会阶段,奴隶制的生产关系已逐步确立,社会生产力得到较快的发展。这种情形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只有奴隶制才使农业与工业之间的更大规模的分工成为可能。”所以,商部落的经济在夏王朝时期应该是最发达的地区之一。郭沫若在《中国史稿》中说:传说相土作乘马,王亥作服牛,也就是驯养牛马,作为运载的工具。《管子·轻重戊》记载说:“殷人之王,立帛(皂字之误)牢,服牛马,以为民利。”“皂”以养马,“牢”以养牛。这说明,到王亥时代,商人已经驯用马牛。但王亥所处的时代还是奴隶制初期,农业生产水平虽有进步,但还比较低下,饲养家畜无疑是提高百姓生活水平的重要措施。商部落畜牧业的兴起,不仅提高了商族的生活水平,同时还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因此,胡厚宣等人在《殷商史》中认为:“王亥是中国畜牧业的创始人。”随着农业与畜牧业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就是商业的产生。随着商部落经济实力的增强与剩余农产品及畜牧产品数量的增加,王亥便开始了一项前所未有的事业,这就是开始从事商业贸易活动。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它创造了一个不从事生产,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也说:“商品交换过程最初不是在原始公社的内部出现的。而是在它的尽头,在它的境界上,在它与其它公社接触的少数地点。这里开始了物物交换,从此深入到公社的内部,对它起着破坏作用。”王亥作为商部落的首领,他率领部落成员同其他部落进行的贸易已不是简单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换,而是有一定规模的部落与部落之间的贸易活动。

王亥率领商部落,赶着牛羊到外部落进行交易,外部落的人把他们称为“商人”。王亥最后一次贸易是与黄河以北的有易氏。《山海经·大荒东经》记载:“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山海经·大荒东经》注引《竹书纪年》记载:帝泄,“十二年,殷侯王亥宾于有易,有易杀而放之。”还说“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王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这就是说王亥由于在贸易时在有易居住时间过长,引起对方不满,被对方杀死。在当时商族日益强大的情况下,王亥的这些商业贸易行为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王亥被杀除了商业贸易中双方发生分歧之外,也不排除政治方面的因素。但王亥被杀并未影响商部落的强大,商人所从事的贸易活动也并未因此停止。王亥死后其子上甲微借助于河伯的武力,打败有易氏,杀了有易氏国君绵臣,进一步扩大了自己的势力。商只所以能够取代夏朝,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商人所从事的商业贸易使其日益强大可以说是不争的事实,商人的商业贸易活动为商灭夏打下了坚实的物资基础。范文澜在《中国通史》中就说:“汤灭夏以前,商已是一个兴旺的小国。《诗经·商颂·玄鸟》载‘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茫茫。’也说明了当时的商国已是房屋成片、人口众多的状况。随着商业的发展,交易的货物必需增加其数量,夏后氏早已利用奴隶,商应有更多的奴隶从事生产。商国的农业、手工业、商业都比夏朝进步。因此造成代替兴起的形势。”在中国商业史上,殷人“肇牵车牛远服贾”和王亥从事商业贸易并因此被杀害的记载是中国古代文献关于商业和贸易行为的最早记载,王亥又是当时商部落的首领,所以,王亥可谓是中国商业第一人,即中国商业的鼻祖。因此,王亥受到殷商后代的隆重祭祀就决非偶然。王国维在《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中说:“然则王亥祀典之隆,亦以其为制作之圣人,非徒以其为先祖。”在《殷墟卜辞综类》所收祭祀王亥的卜辞,就多达96条。殷人有时用祭天的礼节来祭祀王亥,可见王亥在商朝人心中具有极高的威信。正是王亥所开创的畜牧业和所开始的商业贸易活动给当时的商部落注入了新的活力,使商部落迅速壮大起来。《管子·轻重甲》记载,商汤时,夏王朝的统治者骄奢淫逸,挥霍无度,夏桀仅女乐就有三万人,而且“无不服文绣衣裳”。商汤则采用宰相伊尹的策略,命令自己部落的妇女赶织“文绣纂组”,换取夏朝大量的粮食,通过这些商业贸易活动,为灭夏准备物资基础。由此也可见,商国的强大应是从王亥所进行的商业贸易这场经济革命开始的。通过持续不断的商业活动,使商族的粮食日益增加,国力日渐强盛,商国终于在汤时取代夏朝,建立起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商王朝。

商业贸易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

一、引言

国际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围绕贸易商的资金需求与资金流动规律,并结合国际结算的各个环节,为满足贸易商资金需求的各种服务的总和。目前,商业银行从事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主要类型包括:减免保证金进口开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信托收据、进口代收垫款,出口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国际保理、福费廷业务融资、进出口保函等。但随着世界金融危机的进一步的加深和贸易融资业务的扩大,融资风险也逐渐显露。文章在对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及其成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防范提出若干对策与建议。

二、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分析

(一)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发展信用证业务及其他融资业务时,未对其操作实行严格的管理,或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就会出现许多制度不严、监察不力、管理不够等操作失当现象,从而造成资金损失,形成操作风险。银行内部操作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贷款审查不严,二是缺乏信贷监控系统。三是缺乏贷款自身保障机制。

(二)金融诈骗风险

出口方及时收汇的前提是在出运货物后必须在有效时间内完成票据提示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单据,而犯罪分子却常常在国际贸易结算过程中利用假票据、假银行信用证骗取银行资金进行金融诈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利用假信用证欺诈;(2)利用假票据欺诈;(3)利用软条款信用证欺诈。

(三)内部管理失控风险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管理需要建立完备的管理体系,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整个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管理,并协调银行相关部门之间及各分行之间的协同配合。而目前我国银行在外汇业务的处理程序方面较为落后,不同的分支行之间、不同的部门之间业务互相独立运行,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缺少网络资源共享,缺乏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没有各项业务比较明细的统计资料,以至无法达到共享资源、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具体来说:首先是对客户和市场了解程度不深,风险预警不及时,风险控制能力差。其次是一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进出口业务比例严重失衡,融资业务缺乏风险补偿保障。某些行开证和收汇保障不足;同时,部分开证保证金收取比例过低,甚至对一般素质客户免收保证金开证,有的行打包放款额度占信用证金额比例不断提高,个别的甚至高达100,并且缺乏有效担保,仅凭一纸信用证就放款,加剧了融资业务的风险。第三是一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内部考核有失偏颇,基层银行面临的国际结算业务量年末考核压力过大,而对国际贸易融资资产质量监控不严。

(四)进出口企业资信风险

我国进出口企业总体效益不佳,普遍多头开户、结算、贷款和融资押汇,其资信状况不甚理想。但是,迫于资金需求,常常铤而走险,利用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等国际贸易融资手段,套取银行资金后或挪作他用,或将出口单证提交其他外汇指定银行议付,致使贷款资金体外循环,银行贸易融资虽然在名义上保留有追索权,但实际上与银行信贷部门实行依法收息一样难度很大,收效甚微。

三、防范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对策

针对国际贸易融资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商业银行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及时采取减少或降低融资风险程度的对策,在积极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同时,不断提高识别融资风险能力和防范风险的管理能力。

(一)建立科学的贸易融资风险管理体系

第一,银行内部组织机构的合理设置是保证贸易融资业务顺利进行,抵御各种风险的载体。建立科学的贸易融资风险管理体系,明确部门和重要岗位职责,真正做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相互约束。

第二,根据我国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管理的现实情况,要想构建上述贸易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打破“行中行”的管理体制,实现本外币业务的共同发展,应从横向、纵向两个层次进行。其次完善统一授权授信制度是建立科学管理体制的关键。同时商业银行还应统一对客户授信。寻找设立符合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标准的客户群体,并且要建立各级授信审批审查委员会,成立信用审批中心和贸易融资服务中心,最后要建立高度集中的信用证业务经营模式。:

(二)审查进出口企业的资信状况

首先要审查进出口双方贸易的真实性,应深入调查借款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落实信用证项下贸易的真实性,是防范贷款风险的基础。其次,要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主要应审查:一是客户在银行的授信及业务记录和信用标准。二是客户的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及发展前景。三是审查客户的管理水平、尤其是主要领导人的管理水平,道德品质及业务素质;审查主要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首先,做好融资前的贷前调查,建立贷前风险分析制度,严格审查和核定融资授信额度,控制操作风险。其次,加强贷时审查和管理,建立风险监控制度。

(四)提高商业银行融资业务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贸易融资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已成为当务之急。首先要严把进人关,引进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其次要抓好岗位培训,必须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外汇政策和外汇业务管理的培训,以提高业务经办人员和管理层的业务素质、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减少操作失误和违规行为。三是开办新的贸易结算融资业务品种前,应本着稳健经营、管理在先的原则。四是强化风险意识,对高风险的国际结算项下融资持谨慎态度,不断提高员工识伪、防伪能力。

商业贸易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我国加入WTO之后,我国的进出口企业得到更加繁荣的发展,国际贸易的局势也越来越复杂,所以各商业银行需要做好风险管理,减少在融资货款中的损失。如何在日益剧烈的竞争中发展好我国商业银行,减少风险是当前的一个话题。详细分析了国际贸易融资常见的风险,并根据当前的情况提出预防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 国际贸易融资 风险管理 1前言 中国在加人WTO宣布外资银行准人的政策之后,外资银行各种投资大量涌人,国内商业银行在多个业务领域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和竞争;特别是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上,外资银行具有强烈优势.国际贸易融资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都把它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分析研究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目前的状况并认识到其中存在的风险,为客户提供应对变化趋势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在当前就显得尤为重要。 2国际贸易融资概念 根据《巴塞尔协议》条约第244条可知: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中,银行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广义而言,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国际贸易下的资金融通,是银行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进行的融资,是银行对进出口商提供与国际结算相关的营运资金支持,用以进出口商完成相关国际贸易运作,其还款资金来源于相关国际贸易运作之后的所收货款。国际贸易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国际保理融资、福费廷、打包放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提货担保、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等等。 3国际贸易融资的常见风险 3.1进出口商资信风险 进出口商资信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如果参加交易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约,就会导致另一方有可能遭受风险,进而使对进出口商提供融资的银行遭受风险。我国很多进出口企业存在管理混乱、普遍多头开户、结算、贷款和融资押汇等现象,其资信状况欠;常因资金短缺导致利用押汇、打包贷款等信用手段套取银行资金后挪作他用。甚至还有一部分企业与外商勾结,向银行申请开立无贸易背景的信用证,利用汇率变动撤证后赚取汇价差润,严重影响银行经营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3. 2贸易风险 进出口贸易从谈判、签约到合同的履行都是一种商业信用,不仅要考虑到进出口商的资信能力,还要考虑到贸易商品的质量、交货、市场行情、汇率变动等因素,贸易过程中又会出现贸易纠纷和索赔,出现贸易风险。因此,进出口企业双方的经营能力,进出口货物的质量、价格、交货期限、市场行情和汇率变动情况以及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等诸多因素均会影响到贸易是否顺利完成。这期间,任何一个不利因素的出现,都有可能导致经营失败,产生贸易纠纷,出现贸易风险,导致风险贷款。 3. 3金融诈骗风险 在贸易融资诈骗中,信用证诈骗最多最为典型。信用证是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有机结合,在其给国际贸易带来极大便利之时,也可能诱发欺诈的产生。为客户提供贸易融资的银行有时会面对企业盗取银行密押或校验码,伪冒通知银行印鉴和密押用假信用证诈骗;伪造提单或主要议付单据,真实单据中加人虚假资料诈骗银行融资;利用软条款信用证诈骗银行打包贷款,相互开立信用证诈骗,滚动开立信用证诈骗等等。加人WTO后,各家商业银行之间以及我国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之间在贸易结算领域中的竞争将日趋激烈,信用证贸易融资的比重会不断增加,融资的风险也会随之扩大。 3. 4货币风险 货币风险也称为外汇风险,指在一定时间内的经济交往中,以外币计价的债权债务、资产,由于利率和汇率的变动,而引起有关货币价值的 上升和下降,致使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任何一方有可能遭受的风险。外汇风险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交易风险、经济风险和折算风险。交易风险是指以由于以外币计值的未来应收款、应付款在以本币进行结算时,其成本或收益因汇率波动而面临风险,是一种流量风险;经济风险是指预测之外的汇率变动通过影响企业的生产数量、价格、成本而使企业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益和现金流量减少的一种潜在损失;折算风险是指在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以外币记值的会计报表以母国货币进行折算过程中所产生的外汇风险。 3.5操作风险 信用证贸易融资越来越多地应用到各家商业银行拓展国际结算业务,加强竞争能力、提高经营效益的一种手段,但是由于各家银行在发展这项业务初期,未对其操作实行严格的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因而出现了许多制度不严、监察不力、管理失常等操作失当造成资金损失的操作风险。 4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防范措施 4. 1审查进出口商家的资信状况 (1)甄别进出口双方贸易的真实性,应深人调查借款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落实信用证项下贸易的真实性,是防范贷款风险的基础。 <2)要审查开证行的资信,应当认真了解开证行的资本结构、资本实力、经营作风等,来证金额是在银行控制的授证额度内,在开证行的资本实力与来证金额明显不符的情况下,要求知名的大银行保兑。 (3)认真审核可转让信用证。无论在进口业务,还是出口业务中,有关银行和进出口商对这种信用证都要十分小心,尤其是国外银行转来的信用证,在出口信用证交易中,我国银行和出口商对可转让信用证应严格审查开证行和转让行的资信,并对信用证条款逐条进行审核,同时要加强同出口商联系,帮助其分析其中的风险,配合公司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4. 2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 国际贸易融资是一种高风险的业务,所以必须实施全过程的风险监管。 (1)需要做好融资前的调查。一方面了解申请企业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企业负责人品行、经营能力以及该单业务的盈利情况;另一方面严格审查开证申请人、开证行的资信及信用证条款。 (2)建立进出口企业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对进出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营运状况,全部财务指标变动状况,转机建制发展情况的动态资料信息库,实行动态监测;要特别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资金管理,应收款管理,定期与企业共同分析往来帐,及时发现有关帐款,组织力量清收。 (3)需要加强事后跟踪及时编制有关报表,分析考核各企业各种额度的使用情况及时催收逾期资金,并对各融资的额度、比例和期限实行事后检查。 <4)完善贷款客户资信评估制度。科学、客观地评定企业信用等级,是正确执行扶优限劣信贷政策的基础,从信贷投人上降低风险,抑制风险。 4. 3完善国际贸易融资相关的法律制度 <1)我国的立法部门必须加强对国际贸易融资的政策法律的研究。 (2)从现有的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出发,分析国际惯例与中国现行法律之间的问题,,为科学立法提供依据,制订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并与国际惯例接轨,进一步促进中国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 4, 4执行授信额度管理 各商业银行应明确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台受理、操作部门为国际业务部,审批部门则是信贷审批委员会,信贷委员会应对该行的贸易融资基本客户进行资信状况、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的评估并以此核定其年度授信额度、开证额度、付款额度及打包、押汇额度,同时对任何一笔贸易融资,都要严格落实抵押、担保手续。 4. 5提高从业人员素 质,构筑防范风险大堤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是一项知识而较广、技术性强,操作复杂的业务,对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很高。我国目前急需既懂国际惯例、既懂操作技术又精通信贷业务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因此各商业银行须加强人才培训,想方设法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 <1>严把进人关,可以引进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 (2>要抓好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道德修养。 <3)强化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员工识伪、防伪能力,努力防范和化解国际贸易融资风险。 5结语 随着贸易迅猛发展和银行业竞争的加剧,进出口企业对贸易融资的需求更加迫切,然而现实的贸易融资无论在方式上、业务数量上还是法律的健全上都无法满足国际贸易的需要。现实迫使各商业银行必须认真而对和正视风险,在有效规避和控制贸易融资风险的前提下要大力发展贸易融资业务。

商业贸易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实证;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江西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从表面上直观地来看,江西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呈现着较强的相关性,但是它们之间是否又存在着因果关系?本文将利用过去20多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对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的现状进行实证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相关研究回顾

贸易投资一体化是指对外贸易与直接投资同时存在或融为一体,微观上两者有分工又有共同的行为目标,宏观上二者高度融合、相互依赖、共生发展(陈阳和王延明,2007)。国内外对贸易投资一体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两者之间的关系方面。由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建立在新古典主义的分析框架之中,而早期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则以市场不完全性作为分析问题的前提。因此,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是相互独立的,国际贸易理论通常不分析国际直接投资问题,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也不研究国际贸易问题。现代的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都试图扩大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出现了贸易理论与投资理论的融合与交叉(张天桂,2004)。美国哈佛大学教授vernon(1966)的产品周期理论较早地把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纳入同一分析框架,但真正尝试建立一种将二者有机地联系起来的是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它使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与国际贸易理论得到进一步的融合。迄今为止,理论上已经形成了mundell(1957)的替代论、k.kojima(1977)的互补论、patrie(1994)的不确定论三种关于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的不同观点。

国内外学者对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经验检验。除早期的实证研究和部分行业研究证明了贸易和投资的替代关系以外(adler and stevens,1974;gopinath eta1.,1999),大多数实证研究都支持投资与贸易的互补关系。r.e.lipsey and m.y.weiss(1981)、g.c.hufbauer(1994)、gramham(1996)等学者分别对美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的对外直接投资总量与出口总量作比较,结果发现,在整个时间跨度中,出口总量与对外直接投资总量一直保持着正相关关系。gokdberg and klein(1998)、eaton and tamura(1994)分别采用引力模型、回归模型进行研究,都证实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商品进出口起到了促进作用。blomstrom、brenton、narula and wakelin等分别用发达国家的数据对fdi与东道国对外贸易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都认为外商直接投资与东道国的出口竞争力高度相关。nakamura等和maryamiti等分别于1998年和2000年对fdi与国际商品贸易间的关系进行了经济计量检验,也均认为两者呈互补关系。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者对中国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普遍认为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对外贸易呈现出相关关系,fdi对我国的进出口规模及结构优化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如江小涓(2002)首次对fdi与我国产品出口竞争力的关系进行的定量研究认为,fdi有利于优化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陈继勇和秦臻(2006)对1992年至2004年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对中国商品进出口、出口、进口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对中国商品进出口、出口、进口的增长均存在长期且显著的促进作用。当然,学者们的研究结果也并非完全一致,如goldberg and klein于1998年的另一实证研究发现,美国在拉丁美洲的直接投资减少了双边贸易额,两者呈替代关系;史小农(2004)采用协整分析方法认为长期内fdi流入对我国商品进出口都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但短期内对出口的影响不显著。

综观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大多数学者都是从国家宏观层面来对贸易与投资关系进行研究,而就我国各地区的相关研究较少,虽然有部分学者对江西开放型经济发展进行了一些探讨,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对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的深入研究。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对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的相关研究能给学者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二、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的实证分析

(一)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的实证分析

1.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直接效应。尽管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占总贸易的比重还较小,但是这一比重呈现上升趋势,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直接带动江西的进出口贸易的扩大,回归分析也证明了这一点。

(1)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在对外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将直接带动江西对外贸易的发展。从图1可以看出:第一,近些年来,江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从1995-2007年,江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从2.0亿美元增加到49.7亿美元,增加了24倍,年均增长率为30%;尤其是近几年发展较快,从2002年到2007年6年时间增加了45.6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62.5%。第二,江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占全部进出口额的比重有所上升。江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占全部进出口额的比重由1995年的11.9%增加到2007年的52.6%,13年增加了40.7个百分点。从1999年开始,这一比重大多维持在1/5以上,1999-2007年年均比重为25.5%。因此,江西不断增长的外资企业进出口总额及其所占比重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推动了对外贸易的发展。

(2)回归分析显示,江西外商直接投资能够直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为了进一步考察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外贸的直接作用,本文利用江西1987-2007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以进出口总额(tr)、出口额(ex)、进口额(im)为被解释变量,以外商直接投资(fdi)为解释变量,分不同的二个阶段进行回归分析。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从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

第一,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西对外贸易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且对进口的作用大于对出口的作用。从1987-2007年,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出口、出口、进口之间有着密切的线性关系。外商直接投资的边际贸易倾向、边际出口倾向和边际进口倾向分别为0.34、0.28和0.51,即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1%平均导致对外贸易、出口和进口分别增加0.34%、0.28%和0.51%。可见,外商直接投资对进口的作用大于对出口的作用。

第二,外商直接投资促进江西对外贸易的作用有不断加强的趋势。通过分别对1987-2007和1987-1999两个不同时期的外商直接投资对外贸的回归可以看出,无论是进出口总额,还是单独就出口和进口而言,1987-2007年的边际倾向都要大于1987-1999年的边际倾向。1987-1999年外商直接投资边际进出口倾向、出口倾向和进口倾向分别为0.25、0.24和0.30,都明显小于1987-2007的边际倾向,说明近几年(2000-2007)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进出口、出口和进口的作用有所加强。

2.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间接效应。为了考察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外贸的间接效应即对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本文依据江西1987-2007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分别以初级产品出口额(exp)、工业制成品出口额(exi)、初级产品进口额(imp)、工业制成品进口额(imi)为被解释变量,以外商直接投资额(fdi)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从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江西外商直接投资有利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对进口商品结构影响不大。

(1)从出口商品结构来看,江西的外商直接投资(fdi)与工业制成品出口(exi)之间有着密切的线性关系,江西工业品出口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平均弹性为0.29,说明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1%,平均导致工业品出口约增加0.29%;而江西的外商直接投资与初级产品出口(exp)之间的回归系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江西外商直接直接投资还不能促进初级产品的出口。因此,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制成品出口的作用明显大于对初级品的作用,有利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2)从进口商品结构来看,江西的外商直接投资(fdi)与初级产品进口(imp)、工业制成品进口(imi)之间都有着密切的线性关系,初级品进口和工业品进口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平均弹性分别为0.41和0.49,说明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1%,平均导致初级产品进口和工业品进口分别增加0.41%和0.49%,两者相差不大,说明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进口商品结构影响不大。

(二)对外贸易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实证分析

为了进一步考察江西对外贸易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促进作用,本文同样依据江西1987-2007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以外商直接投资(fdi)为被解释变量,分别以外贸总额(tr)、出口(ex)、进口(im)为解释变量,分不同的二个阶段进行回归分析。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从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各回归结果的r2值、f检验值和t检验值都比较显著,说明回归效果较好。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1)江西对外贸易对外商直接投资有较大的促进作用。(2)江西对外贸易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作用有不断下降的趋势。

(三)对外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的相互关系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而对外贸易对外商直接投资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它们之间能够相互促进是不是就意味着两者具有因果关系呢?本节将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来考察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1.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1)granger因果检验是检验经济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一种常用方法。因果检验认为,如果x是y的granger原因,但y并不是x的granger原因,则x的过去值应该能够帮助预测y的未来值,但y的过去值不应该能够帮助预测x的未来值。因此,granger因果性检验一个变量在多大程度上可由一个变量自身的过去值来解释以及加入其它解释变量的过去值,能否增加解释力度。根据granger因果分析的假设前提,所分析的数据要求是平稳的时间序列,因此在进行因果关系检验之前先要进行平稳性检验即单位根检验。

(2)本文的样本区间为1987年至2007年,所有数据来自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及《国家商务年鉴定》(1988-2008)。由于4个变量大体上都具有指数特征,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

2.实证结果分析。

(1)变量的平稳性检验。本文采取扩充迪基-富勒检验即adf检验来进行平稳性检验,原始序列的adf值均大于临界值,说明原始序列都是非平稳序列;而一阶差分以后的adf值均小于5%、10%显著水平的临界值,说明序列经过差分后达到平稳,因此,可用其一阶差分进行因果关系检验。

(2)因果关系检验。由于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的前提是序列必须是平稳的,因此我们用4个变量的平稳序列即一阶差分序列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法来进行检验。从检验结果看出,江西外商直接投资无论是与进出口贸易总额,还是单独与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之间都不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这说明尽管江西外商直接投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对外贸易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但是由于江西的对外贸易与外

商直接投资的总量毕竟相对还较小,并不能构成彼此发展的主要原因。

三、结论与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实证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第一,江西对外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关系,能够相互促进。一方面,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不但可以直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而且回归分析显示,这种作用正在不断加强;同时,江西外商直接投资能够改善出口贸易结构,但对进口贸易结构影响不大。另一方面,江西无论是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还是进出口贸易总额都对外商直接投资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作用正在不断减弱。

第二,尽管江西对外贸易与外商之间有相互促进作用,但它们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果检验告诉我们,江西对外贸易与外商投资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这说明:一方面,江西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还太小,而且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出口额占江西进出口额的比例也较小,其对江西对外贸易的直接作用并不是很大;同时由于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质量不高,其外溢效应也没有充分的显现出来。另一方面,江西的对外贸易发展也相对落后,外商直接投资进入考虑更多的是江西的软硬环境、优惠政策、市场规模等等,而不是其对外贸易的发展程度,因此对外贸易也不是江西外商直接投资进入的主要动力,不能构成其granger原因。

第三,要努力协调外贸与外资政策,促进江西外贸外资共同发展。在目前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日益密切的形势下,对外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最为重要的两个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实施对外开放和发展开放型经济时不可仅仅偏爱于任何一个方面,而要两者并举。要努力克服外贸与外资发展过程中的不协调因素,使其同步发展,逐渐实现一体化。因此,江西在制定经贸政策时,就必须要使外资政策和外贸政策协调一致,这样才能发挥政策的合力,才能实现外资政策与外贸政策的高度结合。目前主要通过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具体可以包括:第一,由于外资企业的进出口是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可以通过扩大外商直接投资规模来提高江西外贸的规模。第二,由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加工贸易所占的比例要大于一般贸易所占比重,而且要远远高于内资企业的加工贸易比重,因此可以通过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来提高江西加工贸易的比重,改善贸易方式结构。第三,引导外商直接投资更多地进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也将会提升江西产业结构,从而提高国内企业的出口竞争力,改善出口商品结构。第四,逐渐实现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多元化,可以扩大江西的外贸渠道,有利于推动江西的出口市场多元化。

参考文献:

[1] 陈阳,王延明.我国贸易投资一体化的实证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7(12):24-29.

[2] 陈继勇,秦臻.2006.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商品进出口影响实证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6(5):62-68.

[3] 江小涓.中国的外资经济——对增长、结构升级和竞争力的贡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商业贸易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江西的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利用最新时间序列数据,通过回归分析和Granger因果检验方法,对江西对外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实证分析,认为江西对外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尽管能够相互促进,但它们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关键词: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实证;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江西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从表面上直观地来看,江西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呈现着较强的相关性,但是它们之间是否又存在着因果关系?本文将利用过去20多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对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的现状进行实证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相关研究回顾 贸易投资一体化是指对外贸易与直接投资同时存在或融为一体,微观上两者有分工又有共同的行为目标,宏观上二者高度融合、相互依赖、共生发展(陈阳和王延明,2007)。国内外对贸易投资一体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两者之间的关系方面。由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建立在新古典主义的分析框架之中,而早期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则以市场不完全性作为分析问题的前提。因此,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是相互独立的,国际贸易理论通常不分析国际直接投资问题,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也不研究国际贸易问题。现代的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都试图扩大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出现了贸易理论与投资理论的融合与交叉(张天桂,2004)。美国哈佛大学教授Vernon(1966)的产品周期理论较早地把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纳入同一分析框架,但真正尝试建立一种将二者有机地联系起来的是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它使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与国际贸易理论得到进一步的融合。迄今为止,理论上已经形成了Mundell(1957)的替代论、K.Kojima(1977)的互补论、Patrie(1994)的不确定论三种关于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的不同观点。 国内外学者对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经验检验。除早期的实证研究和部分行业研究证明了贸易和投资的替代关系以外(Adler and Stevens,1974;Gopinath eta1.,1999),大多数实证研究都支持投资与贸易的互补关系。R.E.Lipsey and M.Y.Weiss(1981)、G.C.Hufbauer(1994)、Gramham(1996)等学者分别对美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的对外直接投资总量与出口总量作比较,结果发现,在整个时间跨度中,出口总量与对外直接投资总量一直保持着正相关关系。Gokdberg and Klein(1998)、Eaton and Tamura(1994)分别采用引力模型、回归模型进行研究,都证实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商品进出口起到了促进作用。Blomstrom、Brenton、Narula and Wakelin等分别用发达国家的数据对FDI与东道国对外贸易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都认为外商直接投资与东道国的出口竞争力高度相关。Nakamura等和Maryamiti等分别于1998年和2000年对FDI与国际商品贸易间的关系进行了经济计量检验,也均认为两者呈互补关系。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者对中国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普遍认为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对外贸易呈现出相关关系,FDI对我国的进出口规模及结构优化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如江小涓(2002)首次对FDI与我国产品出口竞争力的关系进行的定量研究认为,FDI有利于优化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陈继勇和秦臻(2006)对1992年至2011年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对中国商品进出口、出口、进口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对中国商品进出口、出口、进口的增长均存在长期且显著的促进作用。当然,学者们的研究结果也并非完全一致,如Goldberg and Klein于1998年的另一实证研究发现,美国在拉丁美洲的直接投资减少了双边贸易额,两者呈替代关系;史小农(2004)采用协整分析方法认为长期内FDI流入对我国商品进出口都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但短期内对出口的影响不显著。 综观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大多数学者都是从国家宏观层面来对贸易与投资关系进行研究,而就我国各地区的相关研究较少,虽然有部分学者对江西开放型经济发展进行了一些探讨,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对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的深 入研究。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对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的相关研究能给学者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二、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的实证分析 (一)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的实证分析 1.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直接效应。尽管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占总贸易的比重还较小,但是这一比重呈现上升趋势,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直接带动江西的进出口贸易的扩大,回归分析也证明了这一点。 (1)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在对外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将直接带动江西对外贸易的发展。从图1可以看出:第一,近些年来,江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从1995-2007年,江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从2.0亿美元增加到49.7亿美元,增加了24倍,年均增长率为30%;尤其是近几年发展较快,从2002年到2007年6年时间增加了45.6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62.5%。第二,江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占全部进出口额的比重有所上升。江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占全部进出口额的比重由1995年的11.9%增加到2007年的52.6%,13年增加了40.7个百分点。从1999年开始,这一比重大多维持在1/5以上,1999-2007年年均比重为25.5%。因此,江西不断增长的外资企业进出口总额及其所占比重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推动了对外贸易的发展。 (2)回归分析显示,江西外商直接投资能够直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为了进一步考察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外贸的直接作用,本文利用江西1987-2007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以进出口总额(TR)、出口额(EX)、进口额(IM)为被解释变量,以外商直接投资(FDI)为解释变量,分不同的二个阶段进行回归分析。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从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 第一,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西对外贸易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且对进口的作用大于对出口的作用。从1987-2007年,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出口、出口、进口之间有着密切的线性关系。外商直接投资的边际贸易倾向、边际出口倾向和边际进口倾向分别为0.34、0.28和0.51,即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1%平均导致对外贸易、出口和进口分别增加0.34%、0.28%和0.51%。可见,外商直接投资对进口的作用大于对出口的作用。 第二,外商直接投资促进江西对外贸易的作用有不断加强的趋势。通过分别对1987-2007和1987-1999两个不同时期的外商直接投资对外贸的回归可以看出,无论是进出口总额,还是单独就出口和进口而言,1987-2007年的边际倾向都要大于1987-1999年的边际倾向。1987-1999年外商直接投资边际进出口倾向、出口倾向和进口倾向分别为0.25、0.24和0.30,都明显小于1987-2007的边际倾向,说明近几年(2000-2007)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进出口、出口和进口的作用有所加强。 2.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间接效应。为了考察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外贸的间接效应即对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本文依据江西1987-2007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分别以初级产品出口额(EXP)、工业制成品出口额(EXI)、初级产品进口额(IMP)、工业制成品进口额(IMI)为被解释变量,以外商直接投资额(FDI)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从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江西外商直接投资有利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对进口商品结构影响不大。 (1)从出口商品结构来看,江西的外商直接投资(FDI)与工业制成品出口(EXI)之间有着密切的线性关系,江西工业品出口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平均弹性为0.29,说明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1%,平均导致工业品出口约增加0.29%;而江西的外商直接投资与初级产品出口(EXP)之间的回归系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江西外商直接直接投资还不能促进初级产品的出口。因此,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制成品出口的作用明显大于对初级品的作用,有利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2)从进口商品结构来看,江西的外商直接投资(FDI)与初级产品进口(IMP)、工业制成品进口(IMI)之间都有着密切的线性关系,初级品进口和工业品进口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平均弹性分别为0.41和0.49,说明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1%,平均导致初级产品进口和工业品进口分别增加0.41%和0.49%, 两者相差不大,说明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进口商品结构影响不大。 (二)对外贸易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实证分析 为了进一步考察江西对外贸易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促进作用,本文同样依据江西1987-2007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以外商直接投资(FDI)为被解释变量,分别以外贸总额(TR)、出口(EX)、进口(IM)为解释变量,分不同的二个阶段进行回归分析。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从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各回归结果的R2值、F检验值和T检验值都比较显著,说明回归效果较好。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1)江西对外贸易对外商直接投资有较大的促进作用。(2)江西对外贸易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作用有不断下降的趋势。 (三)对外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的相互关系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而对外贸易对外商直接投资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它们之间能够相互促进是不是就意味着两者具有因果关系呢?本节将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来考察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1.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1)Granger因果检验是检验经济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一种常用方法。因果检验认为,如果X是Y的Granger原因,但Y并不是X的Granger原因,则X的过去值应该能够帮助预测Y的未来值,但Y的过去值不应该能够帮助预测X的未来值。因此,Granger因果性检验一个变量在多大程度上可由一个变量自身的过去值来解释以及加入其它解释变量的过去值,能否增加解释力度。根据Granger因果分析的假设前提,所分析的数据要求是平稳的时间序列,因此在进行因果关系检验之前先要进行平稳性检验即单位根检验。 (2)本文的样本区间为1987年至2007年,所有数据来自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及《国家商务年鉴定》(1988-2008)。由于4个变量大体上都具有指数特征,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 2.实证结果分析。 (1)变量的平稳性检验。本文采取扩充迪基-富勒检验即ADF检验来进行平稳性检验,原始序列的ADF值均大于临界值,说明原始序列都是非平稳序列;而一阶差分以后的ADF值均小于5%、10%显著水平的临界值,说明序列经过差分后达到平稳,因此,可用其一阶差分进行因果关系检验。 (2)因果关系检验。由于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的前提是序列必须是平稳的,因此我们用4个变量的平稳序列即一阶差分序列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法来进行检验。从检验结果看出,江西外商直接投资无论是与进出口贸易总额,还是单独与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之间都不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这说明尽管江西外商直接投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对外贸易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但是由于江西的对外贸易与外 商直接投资的总量毕竟相对还较小,并不能构成彼此发展的主要原因。 三、结论与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实证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第一,江西对外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关系,能够相互促进。一方面,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不但可以直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而且回归分析显示,这种作用正在不断加强;同时,江西外商直接投资能够改善出口贸易结构,但对进口贸易结构影响不大。另一方面,江西无论是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还是进出口贸易总额都对外商直接投资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作用正在不断减弱。 第二,尽管江西对外贸易与外商之间有相互促进作用,但它们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果检验告诉我们,江西对外贸易与外商投资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这说明:一方面,江西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还太小,而且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出口额占江西进出口额的比例也较小,其对江西对外贸易的直接作用并不是很大;同时由于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质量不高,其外溢效应也没有充分的显现出来。另一方面,江西的对外贸易发展也相对落后,外商直接投资进入考虑更多的是江西的软硬环境、优惠政策、市场规模等等,而不是其对外贸易的发展程度,因此对外贸易也不是江西外商直接投资进入的主要动力,不能构成其Granger原因。 第三,要努力协调外贸与外资政策,促进江西外贸外资共同发展。在目前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日益密切的形势下,对外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最为重要的两个密不可分的组成部 分。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实施对外开放和发展开放型经济时不可仅仅偏爱于任何一个方面,而要两者并举。要努力克服外贸与外资发展过程中的不协调因素,使其同步发展,逐渐实现一体化。因此,江西在制定经贸政策时,就必须要使外资政策和外贸政策协调一致,这样才能发挥政策的合力,才能实现外资政策与外贸政策的高度结合。目前主要通过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具体可以包括:第一,由于外资企业的进出口是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可以通过扩大外商直接投资规模来提高江西外贸的规模。第二,由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加工贸易所占的比例要大于一般贸易所占比重,而且要远远高于内资企业的加工贸易比重,因此可以通过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来提高江西加工贸易的比重,改善贸易方式结构。第三,引导外商直接投资更多地进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也将会提升江西产业结构,从而提高国内企业的出口竞争力,改善出口商品结构。第四,逐渐实现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多元化,可以扩大江西的外贸渠道,有利于推动江西的出口市场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