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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前给儿子承诺

高考前给儿子承诺

高考前给儿子承诺范文第1篇

摘要: 医生为移植而摘取活人的器官,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根本理由是有供者的承诺。任何人不能为移植而摘取无承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器官,也不能以紧急避险为由,强行摘取不同意捐献器官者的器官,否则,就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医生为移植而摘取尸体器官,一般不构成盗窃、侮辱尸体罪,但如果无死者生前的承诺,也未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又无其他法定的特殊事由,则是非法行为,应受民事或行政处罚。器官移植诱发了买卖人体器官、非法摘取人体器官以及进行人体试验等新型犯罪。我国应尽快立法.增设这些新的罪名及其处罚规定。 

 

关键词: 器官移植 捐献 盗窃尸体 新型犯罪 

 

    医生为移植而摘取器官供者器官的行为,其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如何划分?若是非法摘取器官,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或盗窃、侮辱尸体罪?另外,器官移植会诱发哪些新型犯罪?对这些问题,国内学界研究尚缺乏。笔者拟作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活体器官移植与故意伤害罪

活体器官移植,是指医生摘取活人的器官,移植给其他急需救治的患者的情形。由于医生摘取某人的器官,不是为了治疗其自身的疾病,而是为了用来救治其他人,所以.不是刑法理论上所说的阻却违法性(或无社会危害性)的“治疗行为”,而是一种“治疗援助”行为。[1]那么,医生实施的这种摘取人的器官而使其身体受损伤的行为,是否构成伤害罪?如果不构成伤害罪而成为一种正当行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其理论根据何在?这是刑法理论上应该研究的问题。

在德日等国,刑法理论上的通说认为,为移植而摘取活体器官不构成犯罪的前提条件是:(1)必须向移植器官供者充分说明,摘取其器官可能对其身体健康带来危险性;(2)必须有移植器官供者基于真实意愿的承诺,即真诚同意捐献器官;(3)必须考虑移植器官供者自身的健康状况,只有在摘取器官对其不会有生命危险的条件下才能实行。[2]如果采用欺骗、胁迫手段,使移植器官供者作出承诺,或者没有移植器官供者的承诺而摘取其器官,或者在对移植器官供者有重大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摘取其器官,则有可能构成伤害罪或杀人罪。

医生实施的摘取器官供者器官的行为,表面上似乎符合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但其特殊性在于被摘取器官者事先承诺(同意)捐献器官,也就是存在“被害人承诺的伤害”(“同意伤害”)这一阻却违法性的事由,从而使行为正当化。[3]因为在器官供者承诺(同意)捐献器官的条件下,医生按规定摘取其器官移植给其他患者(受者),虽然会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但却可以救治其他危重病人,给受者带来的利益超过对供者所造成的损害,从社会整体而言,无疑是减少了损害,是有益的行为。为此,法律允许公民在不危及生命安全的条件下,有权作出捐献自己身体器官的处分决定。既然如此,当某人为救助他人作出捐献器官的真诚承诺,并甘愿承受被摘取器官而使自己身体健康遭受的损害时,医生摘取其器官的行为,就不存在侵害其人身权利的问题,从而也就无违法性或社会危害性可言。不过,由于任何人都无权处分自己的生命,即便是出于高尚动机,同意他人结束自己的生命,法律也是不允许的,因此,如果摘取器官明显会给移植器官供者带来生命危险,则其捐献器官的承诺无效,医生也不得为移植而冒险摘取其器官,否则,就有可能对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高考前给儿子承诺范文第2篇

关键词: 英国18-19世纪 财产继承法 简・奥斯丁

一、18-19世纪英国的财产继承法与简・奥斯丁的小说

英国,全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 Ireland),是西方比较发达和古老的资本主义国家。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英国的法律起源最早、历史最悠久。英国的继承法是其法律体系中的一枝独秀。18-19世纪的英国,受教会法的影响,财产继承分为动产继承和不动产继承两个部分。英国的动产一直奉行分割继承的原则,遗产分为三份:妻子、子女、教会各继承一份,其中交给教会的三分之一称为“死者的份额”。不动产继承是土地继承,实行长子继承制。当时人们的主要财产为不动产,动产在个人财产中一般只占很小比例。此外,当时英国社会还存在限定继承权。即对于没有儿子的家庭,其不动产由男性亲属继承。

简・奥斯丁是英国十八世纪末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她以幽默讽刺的笔法,无比丰富地刻画出当时英国中产阶级的生活和思想。在短短的四十一年的生命中,她一共创作了六部小说,部部精品。奥斯丁由于自身的生活范围有限,她的取材面积较小,但作者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其作品轻松诙谐、精雕细琢,宛若“三英寸大小的象牙雕刻品”。她高度成熟的现实主义的手法,在英国的小说发展史上有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被誉为“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作家。她的作品主要描述中产阶级的生活和婚姻,处处折射出18-19世纪时期,英国财产继承法对人们生活及婚姻的影响。下面笔者将以《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为例阐述财产继承对当时社会活动的影响。

二、财产继承法与《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者通过讲述班纳特姐妹的爱情纠葛,整部作品精雕细琢,风趣诙谐,将当时的整个社会形态和人情世故表现得淋漓尽致,无时无刻不渗透出财产继承法对英国中产阶级生活方式、婚姻观的影响。

在文章第七章作者描述到“班纳特先生的全部家当几乎都在一宗产业(不动产)上,每年可以借此获得两千镑的收入。说起这宗产业,真是他女儿们的不幸。他因为没有儿子,产业得由一个远亲来继承,至于他们母亲的家私,在这样的人家,本来也算得上一笔大数目,事实上却还不够补偿他的损失。班纳特太太的父亲曾经在麦里屯当过律师,给了她四千镑遗产”[1],为了让女儿们将来衣食无忧,班纳特太太生平最大的事就是给女儿们找个有钱人家。从以上描述中,我们可得知在当时的英国社会,不动产继承实行长子继承法,由于班纳特先生没有儿子,遵循限定继承法的原则,其不动产只能由他一生都没有见过面的表侄柯林斯来继承。因此,班纳特太太特别痛苦,认为“自己的产业不能由自己的孩子继承,却要让别人来继承,这是世界上最难堪的事”[2]。按照限定继承法,班纳特先生因无儿子,其不动产继承人是限定的,由其家族中其他男性亲属继承(其表侄柯林斯先生)。柯林斯先生古板平庸又善于趋炎附势,巴结上了一位有钱的女施主咖苔琳夫人,便自以为了不起,以为像伊丽莎白这样的姑娘(班纳特先生的二女儿),“尽管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不幸财产太少,把可爱、优美的条件都抵消了”[3]肯定会答应他的求婚,以便他在继承班纳特先生的财产心安理得,因此他对求婚十拿九稳。在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后,他既不解又气愤,但并不伤心。他要结婚并不是出于爱情,而是为了完成一项任务。好像什么女人都可以当他的妻子。因此就出现了三天之内,他又向另外一位女性求婚这种啼笑皆非的场面,而第二位被求婚者是伊丽莎白的好朋友――夏洛蒂,竟然答应他的求婚,也令人感到吃惊。夏洛蒂财产很少,长得又不标致,嫁人是她唯一体面的出路,“总算给她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3]。达西和彬格莱都是依靠继承祖辈的不动产成为富有的中产阶级――人们竞相争取的“金龟婿”。

除了不动产继承外,从作品中还可以了解到当时动产继承的情况。班纳特夫妇的婚约上规定:班纳特太太及其女儿们可享有五千镑的遗产。彬格莱的妹妹有两万镑的财产,达西的妹妹有三万镑的财产都是属于动产。可见当时的长子继承制和限定继承法只体现在不动产继承方面,而动产方面则可以考虑次子和妻女的利益。当时,女性无权继承不动产,但在出嫁时可以得到一笔现金作为嫁妆。但是当时人们的财产主要是不动产,因此女性要想改善生活状况,就必须觅得一个有钱有势的“金龟婿”,这就可以解释达西、彬格莱为什么这么受女性欢迎了。对于男子来说,同样需要通过和门当户对的女性联姻巩固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文中韦翰放弃伊丽莎白(班纳特的二女儿,聪明优雅、美貌动人,但只有一千镑的财产)而转而追求金小姐(长相普通、一脸雀斑,有一万镑的财产)也就解释得通了。现状催生了人们畸形的婚姻观:婚姻不以爱情为基础而以经济为基础。许多人的婚姻根本没有幸福可言。

三、财产继承法与《理智与情感》

《理智与情感》讲述的是埃利诺和玛丽安俩各自缠绵曲折的爱情故事,这部小说通过人物的悲欢离合、情节的跌宕起伏,展示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同时也揭示了当时英国中产阶级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小说开篇便反映了当时的财产继承法对中产阶级生活的影响。本中是这样描述的:诺兰庄园的老主人终身未婚,因此他把家业(不动产)传给了陪伴他的侄儿亨利・达什伍德先生。亨利・达什伍德先生的前妻给他生了一个儿子,现在的太太则生了三个女儿。老绅士死后,人们宣读了他的遗嘱,他把家业传给侄子的同时,限定要将财产提供给他的儿子还有他儿子的儿子――一个才四岁大的小孩子。这样,亨利・达什伍德先生便“无权动用田庄的资产,或者变卖田庄的珍贵林木,来赡养那些最亲近、最需要赡养的家眷,为了那个孩子,全盘家业都冻结了”[4]。作为对陪伴他的侄媳及其女儿们的补偿,老人留给她们每人一千镑(动产)。亨利・达什伍德先生的儿子,诺兰财产的合法继承人,靠生母的财产,得到宽裕的抚养。以后不久,由于结婚的缘故(他娶了有一万镑嫁妆的范妮),他又增加了一笔财富。因此,对于他来说,继承诺兰庄园的财产就不像对于他同父异母的妹妹那么重要。起初,亨利・达什伍德先生想通过勤俭持家,留下一笔可观的财产给他的妻女,可惜一年以后他也病逝,留下孤儿寡母,靠一万镑的利息勉强度日。他的儿子本来想给同父异母的妹妹们每人一千镑兑现对父亲的承诺,可在他精明自私的妻子的说服下,他最终决定对继母和妹妹们“像邻居式帮帮忙就足够了,比如不定期的送点野味啊,帮他们找一处比较理想的小房子啊”[5]。

在这部小说中,动产和不动产继承法始终影响着中产阶级的生活。诺兰庄园的老庄主终身未娶,没有儿子,因此他的不动产只能限定继承给家族的男性继承人(其侄子),然后由侄子再传给他的儿子和他儿子的儿子。动产继承则可考虑其他人的利益,如妻子、次子或女儿。不动产只有在没有任何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由女性继承。达什伍德太太及女儿靠着五百镑每年的利息勉强度日,还被迫使他们从诺兰庄园搬到简陋很多的巴顿庄园,她的三个女儿每人只有一千镑的财产。因此,找到合适的女婿也成了当务之急。财产继承法的规定处处渗透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在男婚女嫁时,双方首先要考虑的是对方的财产。达什伍德的女儿埃诺利和玛丽安每人各有一千镑的财产,因此她们本该找个有钱人作丈夫。可是埃诺利和玛丽安都受过良好的教育,向往美好的爱情,不把经济因素放在首位,因此在恋爱中屡屡受挫。小说中约翰・达什伍德的妻弟爱德华爱上了姐夫同父异母的大妹妹埃诺利,但由于年轻时曾私下和露西订婚,只能忍痛割爱,信守承诺违抗母亲和露西结婚,其母震怒之下,剥夺了他的继承权,改由其弟罗伯特继承,于是露西转投罗伯特的怀抱,成了他的弟媳,他因此终于可以和埃诺利有情人终成眷属,他的母亲最终原谅了儿子,并给了他一万镑的财产。玛丽安的爱人威洛比由于财产少但想要享受奢华的生活放弃了玛丽安,最终和身价五万英镑的格雷小姐结了婚。玛丽安极其伤心,在挫折中也成熟了,最后嫁给一直爱着她的布兰顿上校(每年有两千镑的进项)。可见当时英国社会是多么重视经济因素对婚姻的影响。奥斯丁在作品中指出婚姻必须建立在真挚的爱情和共同的爱好的基础之上,但同时必须考虑金钱和地位等现实因素。

四、18-19世纪英国的财产继承法

除了爱情和婚姻的这一永恒的主题外,奥斯丁的所有作品都折射出当时英国法律的财产继承法,即“家有长子不动产由长子继承,长子死亡或仵逆不从父母,父母有权取消其继承权,改由次子继承。没有儿子则需执行限定继承法男性亲属继承,女性无不动产的继承权,但可以得到嫁妆或少量遗产”[6]。这种财产继承制度必然会影响并支配着人们的经济生活,“金钱至上”的婚恋观便不足为奇了。此继承法直至1925年才被废除,遗嘱自由原则最终得以实施。

参考文献:

[1]-[3]简・奥斯丁,著.王科一,译.傲慢与偏见[M].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

高考前给儿子承诺范文第3篇

——无可奈何的父亲

家长您好!

诚信是美德,也是我们应该教给孩子的。但对于什么是诚信,为什么孩子会说话不算话,我们还需要分析一下。

孩子说话不算,就是不诚信吗?这就要我们先看看孩子所承诺的,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的。从您举出的事例,我们不难看出,孩子的承诺看起来是对父母的承诺——答应了父母的要求,实质却是孩子对自己的要求。这与我们通常所说的“信守承诺”是有所不同的。如果孩子答应了别人的要求,家长应该督促他信守承诺,如果做不到,可能会让别人有损失。但是这一类答应了父母的要求的承诺就不同了。说句实话,父母要求孩子说话算数,很多情况下不过是给孩子提要求,并便于管理的一种手段。这些事情即使做不到,一般说来对别人也没有损害,所以性质是根本不同的。那我们如何来看待这种“不诚信”呢?

有时是正常的

很多孩子一玩起来说话就不算数。他们喜欢玩了一次又一次,会说:再玩一会儿,最后再玩一次,最最后一次,最最最最最后一次……这是孩子的小伎俩。玩是孩子的天性,家长老是舍不得花时间陪他们玩个够,所以,好像也怪不得他们。

我们大人不也会如此吗?看到好吃的,会先告诉自己不要再吃了,之后又忍不住再吃几块;本来计划十点钟就睡,电影看得正高兴,就再看一会儿;计划第二天早上起来跑步,如果实在太瞌睡了,就改睡懒觉了......

有些情况下,“说话不算数”是人之常情,对别人信守诺言的大人自己也会这样,那孩子有什么好责备的呢?

有时是情况变了

情况变了,原来说好的事情有所变化,也是正常的。比如我原来计划今天写完文章,但由于有事没写完,就是很正常的事情。孩子其实也有这样的情况,所以,看到孩子说话没算数,先不要着急批评他,而是看看是不是情况变了,是不是有其他事情。

有时是城下之盟

孔子在周游列国的时候,离开陈国准备前往卫国,途经蒲地,被蒲人围困,阻止他们去卫国。孔子只好口头上答应不去。蒲人不干,要求孔子签下盟约。待蒲人解除了包围圈,孔子打了个转,又接着前往卫国。他的学生子贡就奇怪地问到:“先生不是一直都在说人要讲信誉吗?刚刚才与他人签订了盟约,怎么一转身就违背了呢?”孔子回答到:“要盟也,神不听。”意思是说刚才那个盟约是不平等条约,是强迫的、暴力的行为,这事根本就做不得数,当然也就没有执行的必要。看来就连孔夫子面对城下之盟,也不会傻到老老实实地去遵守。

所以,我们在责怪孩子之前要想一想,是否是在强迫孩子答应我们的要求呢?我们是否如此说道:“你必须要……如果不答应,就……”?

让孩子“轻诺”,是陷孩子于不义

“君子不轻诺,既诺之,则不悔。”这说明遵守诺言还有一条原则:不轻诺。

但是我们父母却经常让孩子轻易许下诺言。我们经常对孩子提这样、那样的要求,而不考虑孩子是否喜欢、是否能做到,就强迫孩子答应,不允许孩子说:我试试看吧。让孩子轻易许下可能做不到的诺言,那么父母不就是“陷孩子于不义”吗?比如父母要求孩子考试一定要前五名,孩子不得不答应了,结果没考好,这算是孩子说话不算数吗?

如果你真想让孩子遵守诺言,不要忘了告诉他:不要轻易答应我的要求啊。

如果父母真想让孩子说话算数,遵守对我们的承诺,那么我们要先尊重孩子的想法,少提出那些他可能做不到、或者很不喜欢的要求;也别强迫他答应你的要求。这样,再去要求孩子守信,会容易得多。

高考前给儿子承诺范文第4篇

何秘为 整理

张伟是川西一县城重点中学的高三学生。一直以来对于儿子取得的优异成绩,母亲都是重重有奖。高考前,母亲向儿子许下物质承诺:如果考上名牌大学,就送给儿子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DV数码摄像机,然而,令母亲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这样的物质诱惑,让儿子在考前迷失了方向……

决战高三:我向儿子许下了高考物质奖励

2000年夏天,我和丈夫离婚了。离婚之后,儿子张伟便成了我全部的寄托和希望。我是县里一家大医药公司的会计师,虽然收入不多,却从来没有委屈过儿子。我有一种愧疚心理:他没有父亲疼爱,我就应该给他加倍的母爱,宁愿自己苦一些,也绝不能让儿子受委屈。

2005年9月,在县重点中学就读的儿子升高三了,即将面临的高考成了我和儿子生活的重心――我希望他考上名牌大学。目前的就业形势这么严峻,即便身在小城,也已经感受到了其中的压力。儿子只有考上名牌大学才能为未来的求职增添筹码。因此,我给儿子许诺说:“先辛苦这一年时间,等高考结束后,你想怎么玩都可以,想要什么我都满足你。”

我记得,对儿子进行物质奖励是从他小学四年级开始的。儿子从小就聪明,但有些马虎,做数学题老是不细心。有一天,他父亲对他说:“你要是下次数学测验得满分,爸爸给你买一艘你最喜欢的航海模型。”

儿子果然得了满分!事后他对爸爸说:“我时刻记着你的话,所以学习更专心了,做题也不敢再马虎。”我们听了,笑得合不拢嘴。从此,每学期给他确定一个目标并相应设置物质奖励。儿子也争气,几乎每学期都能拿到奖励。后来,始终保持着优异的学习成绩。

为了和儿子一起奋战高三,我把我的博客改名为“决战高考:母子一起博”。我对儿子说:“让我们一起用博客的形式,记录下这段艰难、奋斗、拼搏的时光,以后回头看看也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毕竟这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儿子心动了,答应在此期间和我一起写博客。

开通这个博客后,儿子便爱上了这块“自留地”,每天学习之余,就在上面书写一下自己的心情,而我呢,根据儿子的留言,也更多地了解他的内心想法,然后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配合他,帮助他。没想到,我们的“母子博客”也引来了他的同学、老师和其他家长在上面留言,大家共同探讨学习得失,相互鼓舞志气,老师还在上面点对点地答疑解惑,形成了很好的课外交流风气。

但到了2005年10月,儿子流露出越来越多的烦躁和抱怨情绪。正当我有些不明所以的时候,儿子在博客上说:“这些天来,我看见同学仍然学习得很投入,就有些惊讶地问了几个好朋友:连续学习两个月了,难道不疲倦吗?同学说:‘再疲倦也得学啊,我爸说了,等我考上了四川大学,就奖励我1万元现金,让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想到这个我就来劲!’我问了好多同学,他们都有具体的‘学习目标’:电脑、DV机、高档手机……怪不得他们学习劲头那么大!”

看到这里我恍然大悟:儿子是在善意地提醒我,该明确高考结束后的物质奖励了。我才想起来,自从上次奖励儿子暑假旅行之后,尽管我早就对儿子许诺“只要考上大学,你想要什么都可以”,但没有明确实物,或许这就是和同学相比儿子没有学习动力的缘故吧!当天晚上,与儿子推心置腹地恳谈之后,我答应儿子,只要考上全国排名前10位的任何一所大学,就奖励一台笔记本电脑。

得到这个承诺,我明显感到儿子的学习兴趣大大增加了。但我在欣慰之余,也感觉到很大的经济压力。儿子的成绩,考上大学应该没问题,因此我必须给他准备学费。而现在又承诺了价值万元的电脑,这样,我面临的压力就更大。这些年来,我的大部分收入都用在了儿子的开销上,家里积蓄不多,事后我才估计到可能难以实现这个承诺,不觉有些后悔。但儿子的舅舅得知后,恳切地说:“伟伟上大学后,没有电脑也不方便,这个要求应该满足。姐姐你放心,还有我呢,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尽管我天天都在为钱焦虑,但我觉得,只要儿子争气,能够考上理想的大学,我为此受的一切苦都是值得的。白天,我在公司上班。晚上,我四处寻找兼职的机会。为了挣钱,我搞过产品推销、售后服务,每天忙得跟陀螺似的。但在我们这个小县城,每天拼死累活,能挣到的钱并不多。

2005年11月初,我们单位要在成都筹建一个分公司开拓市场。前期过去的人,除了正常的工资,还有额外的补贴。我立即向单位争取到了这个挣钱的机会。然而这意味着在儿子最关键的考前阶段我必须离开几个月,但我别无选择。把儿子托付给他的舅舅、外婆之后,我去了成都。

走的那天,我在博客上给儿子留言:“现在我们母子真的要一起搏了,你为学习拼搏,我为你的学费拼搏。我们共同努力,你考上理想的大学,我保证你上大学的学费。其实,妈妈多想留在你身边,见证你每天的努力和收获。但是,我不得不去外地挣更多的钱。不过,目前的状况给你一个启示:要想得到就必须付出。幸好,我们有母子博客,这个博客就像我在你身边一样。儿子,加油啊!”到成都之后,由于一切都在筹建之中,简直让人没有喘息的机会。但是,每天无论多忙多累,我都没有忘记看儿子写的博客、给儿子写博客。

到成都后没几天,儿子就打来电话,嗫嗫嚅嚅地说:“妈妈,我想换一辆好车。”儿子的那辆车是高一的一次考试后我奖励他的,500多元呢。他平时很少骑,现在起码七成新,怎么突然想着要换一辆车呢?再说,还有几个月就要高考了,儿子去外地上大学,买新车岂不是敖在家里做摆设?

当我稍微迟疑了一下,儿子就挂了电话。直到晚上我看博客,才了解事情原委:学校为了让孩子适当放松,于是组织了一次郊游,没想到绝大多数孩子骑的都是父母在他们进入高三后才买的新车。跟着伙伴们一同出去,他的那辆旧车受到了同学的嘲讽。特别是当他带着心里暗暗喜欢的那个女同学时,被一些好事者喝倒彩,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伤害。

看了博客,我哭笑不得。青春期的儿子,对于同伴和异性之间的敏感,让我无法介入。想到马上就要高考了,这些事情一时又说不清,我急忙给儿子打电话:“你想要新车就去买吧,你去找你舅舅拿钱,我会给他打电话的。”儿子在阴那端惊喜地叫着“妈妈真好”,我只能苦涩一笑,叮嘱他千万别耽误学习。儿子调皮地说:“有了你的奖励,学习成绩肯定会进―步的。这是惯例!”

此后,儿子又变着花样向我要了几样东西,MP3、复读机,甚至手机,都是在跟同学攀比之后向我开口的。进入高三之后,所有的家长都变得格外大方。看着身边的同学过得风光,儿子坐不住了。面对各种要求,我有些疲惫、担心。我想,儿子不会贪图享受而忘了好好读书吧?

心存担忧的我,给儿子的班主任打

电话,讲了儿子不停向我要东西的事。班主任说:“张伟确实每天都在进步。孩子有进步,要点东西,能满足的话还是尽量满足,一切以高考为重。不要为此造成孩子情绪波动,学习因此退步就得不偿失。”听了老师的话,我便毫无怨言地――满足了他的要求。尽管这又让我额外背上了很重的经济负担。

2006年春节前夕,我就要回家休假了,回家之前,我问儿子需要买什么,儿子没有理会,反而问我:“妈妈,你在成都工资是不是比以前高很多?”以前,儿子从来没有具体关心过我的收入,现在他突然问起,我也就如实说了:“是的,几乎高一倍。”然后我还开玩笑地说:“妈妈可没敢乱花,全都给你存着,供你读大学用。”儿子没再说什么。

等我回到家中,得知儿子在最近的一次全县统―测验中,成绩又有了很大的进步,排在全县第19名。我高兴坏了。这时儿子主动说,“妈妈,等我考上名牌大学,你能不能再奖给我一部DV机。”

我这才想起,原来儿子问我收入状况是有目的的。面对儿子的要求,我不禁有些为难。一部DV机,最便宜的也得几千元。如此一来,光是给他的奖励就得1.5万元――而这段时间,我已经杂七杂八地为他花了几千元,对于我这样的单亲母亲来说,这确实有些吃不消。我只好含糊地对儿子说:“等考好了再说。你要真考好了,妈妈不会亏待你的。”

利诱惹祸:不满足的儿子考前突然崩溃

但我明显从儿子眼中看见了失落。当天,儿子在博客中写道:“随着高考的临近,我们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同学们在学习之余谈得最多的就是考后如何放松的事情。班长张明的父母许诺,只要他考上省内重点大学,就奖励他一辆5万元的轿车!真让我羡慕呀!更多同学的父母是让他们暑假去国外旅游增长见闻,这也是我最向往的。所以,我想要―部DV机,外出游玩时好拍下我所经历的一切,但是,今天妈妈并没有明确答应我……”

我看着儿子写的博客想了老半天,当天没有给他回复。毕竟,我目前的收入还没有把握满足他这个要求。春节之后,我要回成都上班。走之前,我才在博客上开诚布公地谈了我目前真正的处境:“不是妈妈不想满足你,是妈妈确实没有这个能力。妈妈保证尽最大努力挣钱,尽量满足你。你也要尽最大努力考上满意的大学。”

那天,我没有看见儿子对这件事的回复。但2006年3月初的一天,儿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他已经转到成都的一所中学读书了。我大吃一惊,急忙问是怎么回事。儿子吞吞吐吐地说:“没什么!春节前这所学校就联系我了,叫我来成都读书,我想到这样离你更近,所以就答应了。”

“那你也得跟我商量一下啊,你这不是胡闹吗?原来的学校知道吗?”儿子低着头不作声。我急忙给原来学校的校长打电话,校长怨愤的声音听起来都有些发抖:“我正四处联系你,你儿子被成都一所中学挖走了!”在校长的讲述中,我才知道,这所学校这次过去,想把我们县前20名都挖走!他们开出的条件很诱人,只要在他们学校复习并参考,一旦考上大学,就有1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由于学校及时识破了这个“阴谋”,绝大多数同学都“挽救”下来了,而我的儿子为了自己挣到那部DV机,没跟学校、家长商量,自作主张地到这所学校读书来了。

事已至此,我只好同意他在成都读书。毕竟儿子禁不起折腾,一切都得以高考为重。可是,不过半个月时间,儿子又突然悄悄回了原来的学校!原来,到这所学校后,儿子发现大都市里的学生穿着打扮、生活习惯都和他不一样,他常常成为同学议论的对象,敏感的他为此感到很难受,而每次上英语课,儿子有些乡音的发音,也常常引起全班同学的哄堂大笑。这些对称子打击特别大,他开始变得自卑自闭,一上课就紧张,老师讲什么完全听不进去。这样一来,儿子已经没有精力学习,最后只有选择逃离。

而这些,我也是在儿子回到原来学校后,通过他写的博客才详细了解到的。看了之后,对儿子的任性做法我很恼火,这一趟来回虽然“单纯”就为DV机,可耽误了多少时间、精力啊!但是,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又在考前的关键时期,我09说什么呢?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博客里反复叮嘱他:“就当这是一个小插曲,不要放在心上,回去继续努力,考上理想大学!妈妈答应你,一定给你买―部DV机。”

然而,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儿子回到原来学校后情况变得更糟糕了。“你怎么回来了?成都那所学校不是许诺给你钱吗?”他们的教学水平肯定比我们好啊,更适合你这样的尖子生去‘更上―层楼’嘛!”一回到学校,周围的同学就对他冷嘲热讽,“为了―部DV机就‘背叛学校’,你还好意思回来啊?”“班主任就是心太好了,要是我的话,肯定不再收留你!”从儿子的博客中得知这个情况,我心急如焚,急忙联系他的班主任。但老师无奈地说:“唉,同学之间是有些议论,我都在尽力做工作。但张伟这一次回来,变得格外自卑、敏感,他甚至觉得连老师都对他另眼看待!我们对他还是一如既往,甚至更关心,但我们越是关心他越是警惕,每天像一只受惊的兔子,惶惶不可终日的样子,上课根本就没有专心听讲。这样下去,他还能学好吗?”

“妈妈!怎么办?我现在无法集中精力学习!”妈妈!我头疼!今天又在课桌上趴了一天!“今天同桌又笑话我!我和他打了一架,老师居然偏袒他……”看着他留在博客上―个个短促杂乱的句子,我心乱如麻。我只能不断地给他在博客上留言,给他打电话,给老师和同学打电话,想办法让他恢复到以前的学习状态。可是一天天过去,儿子的状况没有好转,在五一节前的一次模拟测试中,儿子的成绩居然降到全班第30名!

高考前给儿子承诺范文第5篇

原因何在?乃两国的文化传统与思想观念所造成的差异。

首先谈主人翁。《朱诺》女主角坚强而独立,在完全不需要男友协助的情况下一个人考虑解决方案,并逐步实施,充分体现了美国女性独立自主的完整人格。而相对的,《早熟》女主角就显得过份依赖男友,无论是在尝试堕胎或在怀孕的过程之中都离不开男友的支持。试想下,若是事发后男友不负责任或者根本就是一个不幸的意外,那么此女事主岂不是更加无助与被动?深究之,皆因中国教育对女性独立人格与处事能力的要求与培养不够。

再谈父母。《朱诺》中女主角的父母能够冷静地接受女儿怀孕的事实,并第一时间分析事发的前因后果,继而以轻松幽默的态度支持女儿的决定,将一件可能的悲剧化解于无形,也使即将来临的生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妥善的安排,使女儿可以正常而快乐地继续未完的青春期。这不得不令人叹服美国父母在孩子教育问题上的到位与处变不惊,这些都是中国父母望尘莫及的。《早熟》中身为律师受过高等教育处于上层社会的女主角父亲在知悉女儿怀孕的事实后,只会一味责打女儿,并将负责任的男主角以不法手段起诉,知法犯法。在迫使两人出走后又冰冻女儿存款,截断两孩子的经济支持,致使他们餐风露宿,辍学打工偷窃,使女主角在怀孕期间三餐不继而导致新生儿营养不良瘦弱不堪,严重影响下一代。在问题发生后,中国父母更多的只考虑自己的面子与利益问题,对后代的关心与支持不足,重现了中国传统观念的狭隘与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