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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区申报材料

和谐社区申报材料

和谐社区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报告明确指出,要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落实精神,也进一步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的实施意见》,加强劳动关系矛盾的源头治理。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是企联、市工商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本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试行)》明确的试点要求,我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与各方面积极联动,密切配合,创建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项任务扎实有效推进。2016年创建31家企业,2017年1月至今创建了16家企业,并且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还在加速推进。在这样的特殊时期,我镇为更好的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主要做法有以下三方面。

一、合理安排,有效整合

普陀区被纳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试点区之一,**镇也被列入试点的街(镇),对此我镇高度重视,去年镇领导亲自牵头,社发办、商会、工会组织的三方工作小组开展了试点工作推进会,会上明确了镇三方工作小组的成员名单,并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工会与商户开展初期排摸,劳动监察负责政策推广,将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比较优秀的企业进行预申报,中心成立专项办公室进行协调、沟通和评审最初预申报企业为68家。之后通过与村公司,园区的多次工作会议,深入了解各企业的实际情况,最终锁定31家企业。在为期一个多月的推广期中,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加强协调、整合资源,有效完成了申报工作的初期目标。

二、

积极走访,多元服务

此次申报的企业中,不乏已经是市级文明单位或区和谐企业劳动关系的优秀单位如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效公司、上海大众佐川急便物流有限公司、上海金环工业有限公司等,但还有不少是企业资质优良,却从未参加过类似的申报,所以在理解及准备材料中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这都对工作小组的评测和初审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企业准备材料中我们多次通过电话,微信或邮件的方式及时联系询问情况,走访企业看他们的材料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对于不确定的内容及时与区级负责人联系并告知企业做到不拖沓不懈怠不松动,很好的把握住了全局的步伐。

三、

面对苦难你,勇于突破

在今年的创建工作中,普遍存在以下困难与问题:

1、

如果让企业积极主动的申报,因为参与企业大多反映准备的材料过多过于复杂(五大类型64项指标),能享受到的优惠政策不够明确,因此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

2、

发展性指标中企业年金、补充公积金和补充医疗部分,基本只有国企会有,很多私企这4分基本不可能取得。

3、

减分指标部分,工伤认定减分上不封顶不够人性。如企业员工工作中受伤,企业只是希望多帮员工争取医药费报销而做了工伤处理,完全达不到等级标准,而减分不设上限使得企业在这项中失分不少,特别是制造和物流类企业。

一个优秀企业的存在,是一条不断战胜对手和自我,不断创新和发展的道路。只有善于、敢于和谐创新,企业才能赢得市场,创造成功。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其和谐与否,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企业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们也会在新的一年中发挥自己的优势,在16家十点达标企业中选出几家作为优秀示范企业进行多元化的宣传,让他们起到积极抬头的作用,为我镇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不懈的努力。

**镇社区事业发展科

和谐社区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一、“活力和谐企业”的内涵特征及评选意义

“活力和谐企业”建设既反映了政治要求和时代特色,又体现了党、企业主、职工三者所追求的目标要求。“活力和谐企业”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发展充满活力,人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得到合理匹配,发挥出最大的整体效益;二是内部关系融洽,企业内部人员之间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和谐融洽;三是外部环境友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企业与自然环境、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使企业具有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开展评选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实践。对于合理配置资源,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久,促进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的优秀企业,优化投资环境,推进“三个**”建设、实现“三次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凡是我市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所有非公有制企业均可参加评选。集团企业的数据填报均以本市范围内的为准。

评选活动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首届评选活动拟于20**年6月底前结束,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活力和谐企业”20家、“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30家。

三、评选条件

评选“活力和谐企业”不单纯以经济指标衡量,同时强调一些企业发展所需的社会指标、民生指标。评选出的“活力和谐企业”和“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应当符合以下七个方面标准和要求:

(一)生产经营管理好。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内部管理科学,生产安全,资源利用效率高,自主创新能力强。

(二)企业发展潜力好。企业实力强,赢利能力好,竞争优势明显,企业排名相对靠前;企业资产、纳税、产业导向等状况良好;企业品牌得到国家及行业认证、认可,品牌等商誉价值明显提升。

(三)企业文化建设好。提炼符合企业发展实际、具有时代特征的企业价值目标,培育凝聚人心、催人奋进的企业精神,采取适当的形式加强企业文化阵地建设,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营造健康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为职工创造良好的成长空间。

(四)人才队伍培养好。将人力资源战略贯穿于企业经营过程的方方面面,旗帜鲜明地发挥党管人才、党育人才、党聚人才的作用,建立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团队,遵循严格的招聘和选拔程序,注重职工培训及其职业生涯规划,激发人才工作热情。

(五)职工利益维护好。企业用工合法,职工薪酬得到落实,按规定积极为职工办理各种保险,不断改善职工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无劳资矛盾和未了结的涉法纠纷。

(六)社会责任履行好。企业合法经营,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主动参与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和村企共建、扶贫帮困、回报社会等活动,具备较高的信用评价等级,与企业外部关系融洽。

(七)党的自身建设好。企业重视党建工作,从经费、时间、场地等方面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有力保障;有效赋予企业党组织在调动全体职工积极性、加强文化建设、培育团队精神、开发人力资源、理顺内外关系和维护管理秩序等方面发挥作用的功能;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的工作规范,党的组织、工作制度健全,群团组织建设配套。

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企业不能参加评选:①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②偷、逃、抗、骗税和虚开、代开发票的;③发生重大性安全生产事故的;④发生重大性环境污染事故的;⑤扣压、拖欠职工工资的;⑥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的;⑦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⑧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有关上述评选标准和要求的具体指标,详见附件《**市“活力和谐企业”评价细则》。

四、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和县(市、区)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有关“活力和谐企业”的申报、受理、评审程序如下:

(一)按照统一申报安排和要求,参选企业负责撰写2000字以上的申报材料,填写《“活力和谐企业”自评表》、《企业(集团)基本情况表》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经县(市、区)或企业主管单位初选后,向**市“活力和谐企业”评选办公室推荐。

(二)评选办公室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所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受理。

(三)办公室对所报材料进行分类,送交经贸委、财政(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统计局、劳动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局、环保局、工商局、计生委等专业部门进行核对、校验、确认。

(四)根据申报人所在行业、企业性质和评价内容的不同,评选办公室组织由各方面专家(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就评审情况提出意见。

(五)在企业申报(县级推荐)、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由评选办公室负责确定初步入选的企业名单和材料,提交市“活力和谐企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评定。

(六)由市“活力和谐企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方意见,选定最终入围50家企业(其中“**市活力和谐企业”20家、“**市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30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七)将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活力和谐企业”名单公示7天。

五、奖励方式

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来的20家“**市活力和谐企业”和30家“**市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评选出的20家“**市活力和谐企业”,享受企业改革、资金信贷、能源利用、规划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有关部门评先评优、安排社会职务时,对这些企业和负责人予以优先考虑和安排。

被评为“**市活力和谐企业”的单位享受期限为一年,从命名之日算起。在享受期限内,企业若出现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即时取消“**市活力和谐企业”待遇。若要继续参加下一届评选,仅需提交材料报评选办公室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保留荣誉称号;被评为“**市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则列为下一届“**市活力和谐企业”重点培育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扶持。

和谐社区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年1月1日起施行,为树立和宣传我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决定今年共同开展“深圳市千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和推动更多的企业在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劳动合同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从而在全市建立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积极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贡献力量。

二、组织机构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三方共同举办。三方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

(一)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

曾平(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维权部部长)

(二)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工作人员:*

三、参评范围

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四、评选标准

1、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

2、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认真贯彻落实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及未违反有关禁止招用童工的规定;

4、遵守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5、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6、注重安全生产,近1年内没有发生四级以上工伤伤残事故;

7、企业内劳动关系和谐,近1年内没有发生因劳资纠纷导致的集体上访、罢工、游行、停产事件;

8、依法成立工会组织。

五、评选表彰企业数量

全市共评选和谐企业1000家,候选和谐企业名额1200家。综合考虑市、区企业的情况,将候选名额分配给各区和市有关部门(见附件1)。

六、评选表彰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荐(8月22日—9月20日)

由企业比照评选标准先行自荐,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交和谐企业先进事迹汇报材料(主要内容围绕本通知的评选标准,字数限于3000字以内)。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分别报送市、区三方协商机构(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和区劳动局)。

光明新区、市保税区管理局辖区、市大工业区内的企业向光明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办、市保税区管理局、市大工业区管委会劳动管理部门报送。

(二)推荐(9月21日—9月30日)

1.各区参评企业由所在区三方协商机构按候选名额分配表推荐出本区劳动关系和谐候选企业,签署意见后报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处1213室)。

2.市辖企业由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并签署意见。

3.光明新区管委会、市保税区管理局和市大工业区管委会推荐的候选和谐企业,经签署意见后报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三)评选(10月1日—10月15日)

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被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选,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且同时符合各项评选标准的企业优先评选。

(四)公示(10月16日—10月23日)

对于评选出的“千家劳动关系和谐候选企业”名单通过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公示。对于经过公示发现确有问题并查实的,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可以行使否决权。

(五)审定、表彰(10月24日—11月20日)

公示后,深圳市千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由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审定并表彰。

七、表彰方式

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深圳市千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

和谐社区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16号)的要求,本市于年设立了56个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在各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的努力下,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大部分实验街镇都成立了社区教育委员会,组建了一支社区教育队伍,投入一定社区教育经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中开展社区教育示范街道(乡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及实验项目名单的通知》(沪教委职成〔〕33号)所设立的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各区县一般可按照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数的30%进行推荐,最多不超过2个。

二、评选程序

由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市教委。我委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在推荐、评估、评审、公示的基础上,经我委批准后公布。

三、评选条件

近三年来,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

1.对社区教育实验工作指导思想明确,有明确具体的实验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有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领导和办事机构,有专人负责,基本形成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社区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年定期对社区教育工作进行检查。

2.形成街镇社区学校(成人学校)、居民区教学点组成的社区教育培训实体网络。社区学校(成人学校)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基本满足社区居民对教育的需求,居民区教学点做到全覆盖。

3.能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类机构、团体、单位的资源为社区教育服务,实现资源共享。社区内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含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及文化、体育、科技等场所、设施面向社区开放。

4.街镇社区学校(成人学校)和各教学点都能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有线电视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有较好的培训效果。

5.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社区居民的教育培训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社区内各类人群的总体培训率达到70%,并且逐年稳步增长。

6.积极开展各种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形成一定工作与创建制度,区域内参与创建工作的单位达到比例较高。积极组织与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形成一定的特色和品牌。

7.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超过所在区县街道(乡镇)的平均水平,落实到位,努力做到逐年有所增长,并建立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有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兼职相结合,能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人员队伍和师资队伍,有一支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

8.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取得一定突破与成果并形成特色。重视开展社区教育的探索与研究,积极参与市、区有关课题的研究。

9.社区教育工作成效显著,提升了街道(乡镇)市民文明程度,促进了和谐社区的建设。

四、报送材料

1.报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每个推荐社区教育示范街镇的推荐意见。

2.报送所推荐的社区教育示范街镇年的工作总结及其相关材料。

3.《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道(乡镇)申报表》(见附件二)。

以上申报材料书面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五、报送时间

和谐社区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根据团浙联〔*〕17号《关于开展“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的通知》精神,结合“青春*”首届青少年文化节的总体安排,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团市委、*日报社决定在全市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创建和谐社会,人民群众是主体,青年更是生力军;和谐社会的创建成果,人人都是惠及者,青年更是受益者。开展“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内容,以创意实践活动为基本途径,以报纸网络宣传为展示平台,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按照党的要求树立正确理想、勇于承担责任,服务广大青年学习实践、就业创业、身心和谐发展等根本需求,引导广大青年自觉把个人的成长和祖国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奋发成才,以实际行动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七大的召开。

二、活动时间

*年4月至6月

三、主承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共青团*市委、*日报社主办,浙江正达集团协办,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团委、市共青团共建委各成员单位共同承办。

四、参赛对象和方式

1、参赛对象:各基层团支部(总支)、14岁-35岁的青年个人或团队。申报方案的同时,必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参赛方式:参赛者于*年5月30日前,登陆省组委会投递平台(/toudi),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活动创意实践方案,并在深入开展实践的基础上,于*年8月30日前,向该投递平台提交活动实践成果材料。不具备上网条件或不能上网的参赛者,则以传真或书信形式,分别在以上的两个截止时间前,向所属的地区或系统〔即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市共青团共建委各成员单位〕提交创意实践活动竞赛参赛申报表(见附件3、附件4)和活动实践成果材料。

省组委会投递平台为各地分别设置了账户和密码(另发),市直各单位统一使用市级的账户和密码(另发),并对上报材料按各地各系统进行自动分类。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团委要积极运用省组委会投递平台,了解掌握本地本系统活动进展情况,并做好活动创意方案和活动实践成果材料的收集、筛选、推荐、典型宣传等工作。

3、竞赛组织:比赛分地市、系统开展,采取层层选拔、宣传展示、逐级推进的方式进行,评选出优秀创意实践活动。团市委将于6月上旬开展市级评选活动。每个县(市、区)优秀方案选送不少于50件,市直各单位不少于10件。

五、优秀创意实践活动方案标准

优秀创意实践活动不仅要在活动方案的创意上有思想,更要在活动实践上有收获。评选的基本标准如下:

1、在创意思考上有独特的视角,在行动表达上有正确的目标,在实践体验上有切实的收获,在责任承担上有实际的作为。

2、活动创意内容翔实,导向正确,思想健康,时代特色鲜明,富有现实意义。

3、活动方式新颖,贴近青少年实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实效性和较好的长效性,青少年自主参与性强。

4、团队实践要求团队名称鲜明,分工明确,方案合理,能体现团队特色;个人实践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彰显个性特点。

六、活动推进步骤

竞赛围绕“共创和谐,从我做起”主题,以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和重大节庆日为契机,开展各种创意实践活动,力求取得实效。

1、宣传动员阶段(4月至5月底):工作重点是深刻阐明构建和谐社会赋予当代青年的神圣使命和广阔舞台,引导青年深入思考“共创和谐,从我做起”这一时代课题,动员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创意和提交“共创和谐,从我做起”活动实践方案,力争在“五四”前后,形成宣传动员、创意提交高潮。

抓住纪念“五四”运动88周年、建团85周年、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等契机,立足基层、深入动员,以团支部(总支)为单位精心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围绕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人的和谐与社会和谐、自然和谐等内容,重点结合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实际,认真探讨、深入思考“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同时,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引导基层青年个人和团队,通过和谐创意博客、和谐创意投递平台、媒体专栏等多种形式,表达如何从我做起、投身和谐社会创建的愿望和想法,积极进行方案创意和提交。各地各系统团委要对纸质形式的创意方案和实践活动成果材料进行电子化,统一提交到省组委会投递平台本地本系统目录下,并积极运用该投递平台,做好活动创意方案和活动实践成果材料的收集、筛选、推荐、典型宣传等工作。同时,于5月20日前将本级的活动组织方案以及挑选出的优秀创意方案上报团市委。

2、组织评选阶段(6月上旬):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深入思考“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和积极提交活动创意方案的基础上,团市委将组织专家团对上报的方案进行评选,根据各地上报优秀方案的比例评选出市级优秀方案若干个。

3、方案实践及上报阶段(6-9月):团市委在评选出优秀方案的基础上,确定各地的重点实施方案。对入选重点实施的方案进行重点的指导,帮助各级团组织和团队进行创意方案的实践,并将实践的成果进行汇总,及时推荐上报省组委会进行省级评选。

七、工作要求

各级团组织对“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团市委将专门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本次活动的实施推进。各县(市、区)也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团县(市、区)委书记要担任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好创意实践活动。各县(市、区)组织机构具体名单、联系方式及推进计划于4月26日前上报团市委。团市委将对各地各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作为团市委*年度各类先进评比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在组织参加好市级评选活动的同时,按照省组委会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在全面广泛组织动员的基础上,各团县(市、区)委和市直各委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抓好示范,确保基层团支部(总支)参与比例不少于各地各系统*年组织年报数的30%,并各确定5-10家重点参与单位。要认真抓好抓实重点参与单位的工作,确保日常工作信息报送和活动创意方案的及时提交和实践开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级各类网站、电视台、电台、报刊和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体平台,加强整体策划,有序开展调查走访、话题讨论、配套活动、典型挖掘、成果展示等工作,形成良好导向,营造浓厚氛围。各团属网站、青少年宫、青年中心等青少年活动阵地要发挥各自优势,整合教育资源,结合实际开展相应工作,在活动的组织实施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