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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考试总结

安检考试总结

安检考试总结范文第1篇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各市公安局政治部,军队各有关院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驻普通高等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227号)《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以及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省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报考军队院校(以下简称军校)和普通高校(以下简称高校)国防生考生政治考核、军事职业性检测(以下简称军检)和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2015年,军队和武警部队31所军校在我省招收1044人(男生1016人,女生28人,招生计划见附件1)。其中,解放军理工大学招收人防系统定向生6人,第二、三、四军医大学招收预备军官学员102人(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部队工作)。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65所高校招收国防生638人(男生627人、女生11人,招生计划见附件2)。均为本科层次。二、考生基本条件报考军校和高校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1998年8月31日前出生)、不超过20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和心理健康。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既可报考执行本科一、二批分数线的军校,也可报考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的招收国防生的高校或专业;高考成绩未达到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只能报考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的军校或专业。军校和高校国防生志愿在提前批填报。符合报考军校和高校国防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三、政治考核报考军校或高校国防生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的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及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1日至29日。凡报考军校和高校国防生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县级人民武装部报名参加政治考核,如实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见附件3)。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以及《政治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级人民武装部应当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考生须于6月29日前到县级人民武装部查询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军检及录取。对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县级人民武装部要按照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集中时间和人员按时完成任务,并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纸质和电子版)于6月29日前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考生所在中学、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政治考核实行责任制,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录取考生因政治考核原因退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四、军检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检测等内容,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予以配合。高考成绩公布后,集中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而后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区分招生院校按照男生1∶3、女生1∶5的比例确定参加军检人员名单,全省设济南1个军检站,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对军检站实施全面领导。军检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6日,军检地点为济南市鲁慈体检中心(花园路与七里河路交叉路口往北100米),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于6月30日前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一)考生参加军检时,须携带《政治考核表》《准考证》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报到时,将《政治考核表》交军检站,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见附件4)《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军事职业性检测表》(以下简称《军检表》)后,到面试组参加面试。面试工作人员按照《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式进行,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完毕,面试工作人员填写《面试表》、《军检表》中的“面试结论”意见,并由面试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面试结果当场通知考生本人。合格者取得参加体检资格,不合格者由面试工作人员向其说明理由后,收回《面试表》、《军检表》,并注明不合格理由。当日面试结束后,面试组要按照合格、不合格分类,将《面试表》统一交军检站。(二)面试合格考生,凭面试工作人员签发的《军检表》按规定程序参加体检和心理检测。体检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进行,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3种,考生如有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则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指挥专业合格者,同时取得非指挥专业合格资格。体检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各科检查项目结束后,由主检医师在“主检医师结论”栏内填写明确的体检结论。心理检测采取计算机答题测试与心理医生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心理检测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2种,不合格者军检结论总评不合格。(三)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军检点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组成。考生对军检各项目结论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逐级向上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诉。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自行查询军检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四)军检站实行封闭管理。除面试、体检工作人员和总政治部、济南军区、山东省军区及地方招生考试机构巡视员凭工作证在军检现场巡视、监督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现场。五、录取军校招收青年学生和高校招收国防生录取工作,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协助下,由军校(或高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共同实施。今年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派出联络员,在录取现场协助做好军校和高校国防生录取工作。招生军校(或高校)要做好录取前的准备工作,录取期间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联络畅通。录取过程中的问题一般应通过网络、电话或传真沟通交流,招生军校(或高校)也可通过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相关联络。军校和高校国防生在本科提前批录取,设置军校和国防生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区分性别及指挥类、非指挥类,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报考军校或高校国防生的考生,其政治考核、军检结论共享。招生军校(或高校)根据政治考核、军检情况、高考成绩及专业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军校(或高校)负责处理。当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对上线合格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提前批未被军校或高校国防生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提前批非军事类调剂录取。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通知规定,招生军校(或高校)严禁在全军统一的招生章程规定外附加录取条件,严禁借故淘汰高分考生,严禁点招和违规调整招生计划。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招生军校(或高校)在录取过程中应及时上传、下载相关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超过规定录取时间1个工作日的,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投档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招生军校(或高校)要填写《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3日内寄发给考生本人。与网上录取相适应,军校录取考生的《入学批准书》由军校所在大单位招生办,依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考生录取名册,加盖公章后寄发相关军校。被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由本人按相关规定自行携带。《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军检表》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录取名单,统一邮寄至相关院校。录取结束1周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教育部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军校和高校国防生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名册需加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章。新生入学3个月内,由招生军校(或高校)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完成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对因复审复查不合格而取消入学资格的,相关军校(或高校)要及时通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对院校身体复查结果有异议的,交由总后卫生部指定的院校驻地医院进行复检,按照《关于做好退兵复检终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参动〔2006〕153号)执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对政治复审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录取为军校的,排除弄虚作假的可能后,如符合高校录取条件,本人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有关高校同意后,安排改录高校;录取为高校国防生的,取消国防生资格,由相关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安排。被高校国防生录取的考生,经入校复审复查合格,签订国防生协议,确定为国防生。

附件:1.

安检考试总结范文第2篇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12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2〕120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的通知》(政干〔2012〕1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除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人民军队。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

3.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4.应届高中毕业,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2年8月31日后出生)。

5.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考生,应具备强健的体魄,良好的气质和吃苦精神,热爱军事指挥专业,适合培养为初级指挥军官。

二、政治考核

拟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应在6月25日前进行政治考核。高考结束后,考生到县(区)招办指定地点领取《陕西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附件1)。考生填写基本情况部分;所在中学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区)人民武装部汇总考查情况,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其中结论合格的考核表直接交考生本人;结论不合格的考核表由各县(区)人民武装部保管备查。不合格考生名单由各市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汇总后上报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三、志愿填报

军队院校及国防生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时间为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24∶00。高考成绩达到院校对应录取批次分数线以上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sneac.com)填报志愿。

四、面试军检

面试、军检分市(区)集中进行。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考生由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负责组织,在第四军医大学校直门诊部参加面试、军检;其它市考生的面试、军检由本市军分区政治部负责组织,地点分别如下:

榆林:榆林市第四医院(星元医院);

延安:延安市人民医院;

汉中:汉中市三二一医院;

安康:安康市中心医院。

面试、军检时间定于6月29日至7月1日,上午7∶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携带本人条形码、准考证、政治考核表、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按时参加面试、军检。

面试、军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工作由总政治部指定的军队院校及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派人组织实施,混合编组,每组2—3人。面试组按照《陕西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附件2)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通过目测和交谈,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面试结束后,要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论。如考生对面试结论有异议,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面试合格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军检。军检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主检医师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体格要求作出体检结论,签名负责。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3种,由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分县(区)整理,7月3日前报送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

各面试、军检单位要充分认识面试、军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对错检、漏检、结论错误等影响考生录取或在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由省军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安排在提前批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院校招生计划的120%。录取时省招办提供军检表等军队院校录取所需信息,各院校录取分数线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政干发〔2008〕19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得低于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国防生录取分数线执行院校在普通本科对应专业所在批次的分数线,即被普通高校列在一批本科的专业,执行一批本科线;列在二批本科的专业,执行二批本科线;国防生所报专业在陕无普通本科专业招生计划的,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执行。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对统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政治考核、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安检考试总结范文第3篇

为做好2011年度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和教育部、总政治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今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军区政治部、省招生办、省公安厅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军队院校(含武警院校,下同)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工作。今年考生的面试、体检工作,统一集中组织在兰州市进行。 二、工作程序与要求 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考生按照先政治考核、再面试、后体检的程序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体检。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标准按军队院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1、政治考核工作。由县(市、区)人武部会同当地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人武部1名领导任考核组组长。考核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主要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 考生所在中学要对考生在校表现做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察,提出考查意见;人武部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做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人武部通知考生本人或所在中学。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人武部应当组织复议。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人武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武部作出考核结论。人武部于6月10日前将合格人员名单、FOXPRO数据库(含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毕业中学、身份证号)上报军分区政治部汇总后,于6月15日前上报省军区。政治考核表由考生本人携带,面试时统一上交。 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1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必须是光面薄型)3张到县(市、区)招生办领取面试表、体格检查表,按时参加面试和体检。 2、面试工作。面试点设在兰州理工大学(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85号)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由省军区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组由总政治部指定的军队院校和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按照面试的内容、标准和要求,采取“问、看、考、做”等方法进行,并由面试工作组根据面试情况统一做出结论。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由招生面试工作组成员共同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上签字,省军区招生办盖章后有效。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议申请,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做出最终结论。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17日,嘉峪关市、酒泉市(含东风场区)、张掖市、武威市、金昌市考生;6月18日,定西市、平凉市、庆阳市考生;6月19日,天水市、陇南市和临夏州、甘南州考生;6月20至21日,白银市、兰州市考生。3、体检工作。面试合格的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医院面试时通知。考生体检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也合格。各州(市)考生体检具体时间为面试时间的次日。 4、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工作。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包括计算机检测和结构式心理访谈两部分。计算机检测一般需要40-60分钟,机检结束后,工作人员根据需要选择部分考生进行结构式心理访谈。心理检测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三、注意事项 考生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检表全部从县、市(区)招生办领取,填写各类表格必须字迹工整,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逐项认真填写。凡因考生填写不清或有误,致使考生资格无效的,由考生本人负责。除体检表外,其它各种表格上的印章均用红色印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不再补检。考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有关要求 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是提高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和有效措施,军地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对国家、院校和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把关,确保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检考试总结范文第4篇

中心小学

飘雪,是冬天的一种美丽。雪花片片随风舞,寒枝点点梅花香。纷纷扬漫天皆白,飘飘然行人匆匆。风门檐扰残梦,雪落窗台落闲花。风飘雪舞,犹是天女散花纷纷零乱,卷起来一些寒意。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检测工作伴随着冬日的飘雪已圆满结束,现将本次考试情况总结如下:

一:考务总结

1.19下午在参加完抽检工作会议后,我们立即利用周六周天两天按照抽检考务安排,进行了期末检测工作安排。我校三年级共83人,共设3个试场,按照学校上报教研室的学号依次安排试场,学生全部单人单桌,严肃强调考试纪律。

考务工作因天气原因调整后,我们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学校的检测方案进行了适当调整,确保期末检测工作不出任何纰漏,确保交出一个领导放心,让家长满意的期末答卷。

二:阅卷总结

   我校本次阅卷工作严格按照试卷的评分标准,任课教师不参加自己所任学科的阅卷工作,确保成绩真实有效,并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登分工作,教学副校长亲自监督。

三:质量分析:

按教研室的统一部署,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考务工作,根据《栖霞市小学教学质量联检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成立考务领导小组,教导处协调学校各部门,严格组织和有序安排,及时召开学校考务会,保证期末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

第二部分:考试成绩分析

一、学校基本情况分析

阅卷工作结束后,学校全体教师于周四下午对各学科平均成绩进行了分析,然后专门召开教研组长和3年级任课教师试卷分析会议,对试卷和学生进行了认真到位的分析。从考试巡视和监考教师以及阅卷教师反馈看,学生对答题纸已经初步适应,能够按部就班的进行答题。尽管我们在考前按照教研室提供的模板进行了数次模拟考试,但是答题卡的使用情况仍有一定问题,主要有:(1)个别学生铅笔不是答题卡专用的铅笔,涂一段时间后,涂的区域就会变窄,需来回涂几次;(2)个别学生竖着涂答案;(3)学生改错时,原答案擦得不干净;(4)学生涂卡速度较慢。尽管在以后的教学中,我们会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加强答题卡的使用练习。

二、各学科情况分析

各学科分析在单独文件夹(各学科期末质量分析)

安检考试总结范文第5篇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是国家和军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基础工程。军队院校招生在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和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生军检主要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一、军检地点及时间山西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在达到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有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志愿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原则上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3倍掌握)确定参加军检的考生名单,考生注意及时上网查看相关通知,按时参加军检。军检地点:山西省军区教导大队(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红沟靶场路69号)。乘车路线:从太原火车站(太原长途汽车站)乘1路(859路),或从太原火车南站乘813路(824路)、建南汽车站乘52路公共汽车,至下元转乘7路(16路、17路、875路)公共汽车,到红沟路口站下车,按路标指引步行往南沿红沟靶场路至山西省军区教导大队。军检时间:军检共安排3天时间(6月29至7月1日),每天军检时间为7时30分至16时。6月29日:全省女生和太原、晋中、阳泉三市男生;6月30日:临汾、长治、晋城、运城四市男生;7月1日:大同、朔州、忻州、吕梁四市男生;7月3日、4日:在省招生考试网公布当场未告知体检项目检查结论,并组织对检查结论有异议的考生进行复议,每天受理复议时间为8时至16时,截止7月4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复议。联系电话:0351-2756858 4986967军检将按照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的顺序“一站式”完成,全程封闭管理,封闭区内由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协调,封闭区由所在地公安部门负责治安管理、交通管制和突发事件应对。注意:考生家长一律到指定地点(军检出口)休息等候,不得在军检现场观。二、面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1寸免冠照片4张和黑色中性笔1支,严禁携带任何通信设备,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生面试由总政治部统一派人担任面试考官。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面试考官统一编组,围绕考生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对考生进行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区后,首先查看军检流程图和面试分组单,尔后到面试待考区在相应的小组就座等候面试。面试合格者,发给《面试合格证》,考生凭《面试合格证》先领取体格检查表,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后,统一编号参加体格检查。对面试不合格的考生,面试考官将现场说明不合格原因。考生若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向设在现场的面试复议组申请复议,由复议组做出最终结论。三、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考生体格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和心理检测(以下简称心检)与考生面试为同一时间、地点。考生体检由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实施,执行新调整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考生参加体检将打乱面试分组重新划分小组,每组15人,由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导医带领考生逐项进行检查,体检项目中外科、内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除妊娠)、B超、心电图检查、X胸片检查项目结论将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如有异议,可向体检医生提出复议,是否可复议由主检医师确定,对可复议的项目由主检医师填写《复议单》交给考生,考生可在军检最后一项内容结束后,向设在现场的体检复议组(地点设在心测区一楼大厅)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组现场组织复议,需复检的考生将于当天16时左右由复议组统一编号组织复检。对当场不能做出结论的血常规、尿常规、妊娠、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肌酐、血清尿素、空腹血糖、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毒品、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项目,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省招生考试网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对结论(仅限不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省军区教导大队申请复议。体检工作结束后,医院根据体检情况做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或不合格的总结论,由负责体检工作的医院领导在考生体检表上签字负责,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同时将所有考生体检结果在省招生考试网公布,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考生体检结束后,须按编组到体检结果签字确认处对当场已告知体检项目结论签字确认,尔后到心检区参加检测。考生心检由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业人员负责,采取计算机检测和结构性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大约1小时。心检结束后,由现场负责人员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写入考生体检表并签字负责。注意:考生参加军检前一日饮食要清淡,23时后禁食,军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考生参加血液、尿液、B超等项目检查后,经体检医生同意可到设在现场的食品销售点购买食品,防止因较长时间空腹造成身体不适。四、军检举报电话军检现场设有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351-2756858。注意:近几年,社会上有些不法人员,谎称掌握有军队院校或国防生“内部招生指标”、可以协调确保体检合格等,向考生家长诈取钱财,公安部门已破获多起诈骗案件。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从来没有所谓的“内部招生指标”,且不向考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在组织考生体检中更是公平公正,考生和家长要引起注意。特别是考生家长在军检等候区休息时,如遇有人散播可办理军校录取、体检等诈骗信息,考生和家长应及时向军检现场入口处工作人员反映、拨打军检监督电话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山西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