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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工作计划

财政所工作计划

财政所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二五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 乡财政工作的任务将会更加艰巨,更为繁重,抓好全年的财政工作,对于完成“十五”计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步阶段的重要任务,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做大财政“蛋糕”,继续推进财政改革和体制创新,严格财政监督管理,促进全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⒈农业税尾欠征收工作。年初,乡财政所将制定

年度以前农业税尾欠征收实施方案,并将尾欠征收任务落实到人。通过广播、电视、标语等形式,加大农业税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纳税意识,争取做到应收尽收。

⒉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为了做好今年度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今年,乡财政所将采取“一卡制”。全乡户,一户一卡。粮食直补资金,水稻良种补贴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将全部上卡,确保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全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三、预算资金管理工作

今年.乡财政所通过制定《乡政府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确保资金集中统筹使用,以缓解财政困难,促进乡经济快速发展。

四、财政支持“三农”工作

财政所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加强思想和纪律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广泛开展党纪、政纪、法律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三、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在学习教育方法上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针对性教育相结合,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步入经常性、制度性轨道,使学习教育更加贴近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每周五下午为法定学习日,进行集中学习。要求写出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并组织专人不定期检查读书笔记及学习情况。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根据我所的具体职能和工作实际,所内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黄成鹏担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各组组长为成员。明确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并进行层层分解,形成从所领导到工作人员自上而下的责任体系。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全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重大问题亲自研究布署,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结合部门的工作实际,不断健全配套制度。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在实处。

1、结合一是结合村级财务,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

2、推行村级财务报告会制度。

3、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4、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5、狠抓乡、村两级的财务公开。版权所有

财政所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县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高举邓--理论的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改善思路、端正态度、积极创新、真抓实干,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财政税收工作

财政部门税收入员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不畏艰辛,克服重重困难,在群众纳税意识依然淡薄,依法征税的社会环境有待改善的情况下,在契税征收上做到应收尽收,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专款专用。

(二)坚持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极力推进乡财管工作。

2012年我们坚持按照年初人代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执行,坚决做到拨款有预算,支出有计划,在县财政局领导下,我们压缩一般消费性支出,确保人员经费,民政优抚等各项法定支出,确保正常的政府运转经费支出,严格限制、招待费入账。

规范镇财务支出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原始支出凭证审核工作,对于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健全,内容不真实,开支不明确的票据一律拒绝付款,从而规范了财务支出管理。

(三)继续做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

1 2 3 4(四)抓好财政所日常管理工作。

1、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我们积极参加县财政局党组、镇党委组织的各种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2、建立健全各种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制定了与财政业务有关各项工作、学习、考勤、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全所财政干部遵照执行。

(五)存在的问题。

1、财政所工作任务繁重与人员较少的矛盾日益尖锐。

近几年来财政所工作一项比一项多、每个同志都身兼几职,既加重了同志们的负担,又不利于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从事繁重的工作而物质和精神待遇偏低,这 很大程度上挫伤了财政干部工作积极性。

2、税收征管环境亟待治理。契税征管秩序不规范。

农民依法缴纳契税的思想观念还远未形成。这与农村房地产市场管理不使全有直接的关系。他们认为,只要有房住,购房后缴不缴契税,有没有合法的产权凭证无所谓。

3、依法理财的思想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有些部门和单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随意花钱、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现象。还没有树立“依法财政、精打细算、节俭过紧日子”思想观念。

二、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我们坚决在县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继续高举邓--理论的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改善思路、端正态度、积极创新,真抓实干,现将工作计划简要汇报如下:

1 2 3 4(一)加大财政税收工作力度,不断壮大镇财政实力。

1、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各项税收政策宣传力度,让依法纳税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

2、规范财政支出,确保财政增收。在日常支出时,加大对税务发票审核力度,以税务发票为支出要件,以支出促征收,加大对国税、地税部门支持力度。

3、关于契税。财政部门主动为集镇开发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献计献策,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促使我镇的集镇建设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合法、规范、健康地发展。同时在镇村领导的支持下,摸清税源,依法征收。

4、积极争取、计生、民政、公安等政府非税执收部门的支持,让所有收费都纳入大厅,大力组织政府非税收入,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专款专用。

(二)进一步做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工作。

1、强化便民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财政服务大厅的“窗口”效应,坚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耐心的服务。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建立来访群众接待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坚决做到“事有所办、办有所果”,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同志们舒心。

2、加强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存折卡到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村组干部或他人代领农民补贴存折,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代领补贴资金,实行取款有身份证明制度,确保财政补贴农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加强乡财县管工作。

1 2 3 41、加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力度。2011年财政预算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不再调整,确保人员工资,及民政、救灾、优抚等法定支出。压缩一般消费性支出,限制招待费入帐,确保上级各项专项支出,坚持做到拨款有预算,支出有计划。

2、规范财政支出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借款备用全审核制度,对于无计划、无明确内容的借款,拒绝付款;继续加强对支出原据的审核工作,对于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健全、开支不明确、内容不真实的凭证,一律拒付。

3、强化对前期借款冲帐工作,对于前期借款未冲账的,应先行冲帐后,才能付款。以后开支尽量减少借款,严禁白条入帐,坚决做到支出有据,报帐及时。

(四)从财政部门本职业务出发,全心全意,力所能及地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

(五)规范财政所日常管理工作。

1、争取县财政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支持,逐步改善办公条件,提高福利待遇,调动全体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岗位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加班补助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财政所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资金管理方面。全年共发生资金往来***万元,发生资金支付业务近万笔。对于支付的财政资金到实现了笔笔有记录、件件有对账,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

(二)账务处理方面。账务处理做到了日清月结、账实相符。按照财政、审计、巡察等上级新形势下的新要求,认真对以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清理和整改。一年来共清理往来资金***余万元,先后两次为***人办理了公务卡,基本实现了公务卡全覆盖,共整改各类问题**余条,完善账务程序3条,每月粘贴会计原始凭证**张左右,打印记账凭证和装订会计凭证**张左右,年均**张左右。

(三)人事工资方面。全年共分***次分别为**人办理了调资手续,为10人办理了调动增编核编手续,为**人办理了退休手续,为12人办理了乡镇补贴、交通补贴的调整手续,每月固定为不在编同志按时缴纳各类保险和公积金,维护了不在编同志的切身利益。涉及的各类手续,按照人均需要填写打印5张表格计算,仅人事工资调整手续纸质材料就达**余张。

(四)往来票据管理工作。及时维护票据系统,按时领票、核销。今年以来共计开具往来票据98份,直接解缴**份,作废**份,直接解缴金额***元。

(五)每月固定月报上报工作。全年认真完成了固定资产月报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月报、政府债务系统月报工作、银行余额对账月报工作、与上级往来对账月报工作、公务卡使用情况月报工作、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月报工作。

(六)其他重点工作。完成了统计民政资金发放、统计及记账工作,共涉及农村低保金*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元,临时补贴*万元,优抚*万元,特困供养支出*万元,死亡抚恤*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82万元。完成逯王村整体拆迁补偿款的保管、发放、统计工作。累计发放。完成小麦补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等惠农资金发放工作,共发放小麦补贴,发放棉花补贴。完成全镇*个行政村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费代收工作。累计代收金额万元。完成2018年度5个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做好5个镇属事业单位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按时更新数字证书、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做好事业单位变更、设立、注销登记等工作。完成3个事业单位设立登记,2个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手续,3个单位注销手续;完成2019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做好政府采购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管理工作,配合相关站所及采购公司,先后完成了12个招标项目的网上招标采购程序。

二、2020年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组织税源,为全镇爬坡过坎上山做好资金储备。加强与税务、财政等部门联系,总结在税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整体经济形势越来越严峻的情况下,实现我镇财政指标超常规的逆势上涨。2020年,我镇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暂订为*万元,待县政府公布2019年完成情况后再确定是否调整。

二是严格控制财政资金使用渠道,实现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将各类财政资金实行分类管理,及时将资金储备情况、使用情况和预期效益上报领导,为领导的及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财政所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与监督,规范财政资金支付业务流程,配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参照《*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区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的管理,以及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非试点单位)财政性资金授权支付的管理。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其授权支付资金按照《*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财政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区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及统发工资个人等)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包括工资统发、政府采购、其他直接支付等。

非试点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区财政将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再由预算单位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非试点单位的授权支付指未列入财政直接支付范畴的财政性支出。

第四条预算经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第五条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局汇总报送本级及其下属的分月用款计划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的本级开支,视为基层预算单位管理。

第六条预算单位按规定程序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用款计划申请、使用财政性资金。

第七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坚持按财政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支付的原则。

第二章用款计划

第八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

第九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项目进度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分月编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额度在年度内可累加使用。

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按季分月填报(即于12月、3月、6月、9月分别编制下季度的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其中纳入工资统发的资金由区工资统发系统自动生成用款计划。

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照项目明细及实施进度分月填报。

预算外资金支出用款计划须按项目明细及实施进度在预算外收入上缴额度内编制。

政府采购项目在填报用款计划时要选择政府采购类别(立项、定点会议、定点货物)。

第十条基层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指标填报用款计划,并上报一级预算单位。

第十一条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审核基层单位用款计划,并于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上报至区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

无基层预算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视同基层预算单位管理,填报审核用款计划之后直接上报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

第十二条区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审核并批复下达预算单位次月项目支出用款计划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用款计划由区财政分别于12月25日、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审核并批复下达至一级预算单位。

第十三条一级预算单位接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后,须及时下达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十四条批复之后的用款计划原则上不做调整,因特殊情况必须调整的,预算单位上报调整申请至各主管业务科室,经审批后,由区财政局注销用款计划,预算单位重新上报调整后的用款计划。

第十五条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涉及预算指标发生追加的,预算单位提出指标调整申请,经审批后区财政局办理指标,系统自动生成用款计划并同时向一级预算单位批复。其中直接支付资金由基层预算单位按本办法第三章要求办理,授权支付资金由区财政批复用款计划后及时拨至一级预算单位账户。

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发生预算指标追减或收回的,区财政局在系统中注销已批未支的用款计划后,相应调减预算单位指标,并向预算单位下达指标调整通知单。

第三章财政直接支付

第一节工资统发

第十六条基层预算单位于每月10日前向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以下简称“收付中心”)上报工资统发电子数据和纸制的《工资统发明细表》(附件一)。单位上报数据由收付中心导入财政支付系统生成用款计划。

第十七条基层预算单位上报的工资数据经区组织部、编办、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系统生成《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二)。

第十八条银行根据区财政局提供工资数据将资金分解至个人账户,同时向预算单位出具《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附件三)、工资统发入账明细表和个人工资条。一级预算单位以《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和工资明细表等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十九条纳入工资统发单位的人员增减情况,须每月将区组织部、编办、人事局的相关批件按规定程序上报收付中心作为调整预算的依据。

第二节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账户信息库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维护。立项采购供应商账户信息库由基层预算单位自行维护。

第二十一条基层预算单位在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额度内,根据实际支出进度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按照项目类别分别填报《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四)、《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五)或《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六),打印并签章后,由基层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报收付中心审核拨款。

第二十二条基层预算单位须在系统内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打印、签章;在系统内根据项目类别分别打印《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或《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各一式三份(基层预算单位、收付中心、供应商分别留存),并根据执行情况据实补充填写相关内容,与供应商共同签章后由基层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报收付中心。两者中的结算内容必须一致。

第二十三条收付中心拨款后,分别向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附件七)。一级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供应商出具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二十四条基层预算单位上交自筹资金至政府采购专户时,须在支付系统中单独填列用款计划报收付中心,同时填写《资金证明》报区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经审批后,将款项和《资金证明》交至收付中心确认。基层预算单位使用自筹资金时,分别按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相应项目类别的《政府采购结算确认书》。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资金年终结账日为12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年终结账后区财政局与预算单位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已完工项目节资额根据资金来源同比例分别返还区财政、预算单位,未完工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第二十六条2006年以前年度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仍按原有流程操作。结算依据为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供的《*区政府采购实物调拨单》、《*区会议类定点采购审批通知单》和《以前年度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八)、《以前年度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九)或《以前年度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十)。

第三节其他直接支付

第二十七条其他直接支付是指在部门预算中其支付方式为“其他直接支付”的项目支出。

第二十八条基层预算单位负责维护本单位其他直接支付资金收款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保证所填报的收款方账户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十九条基层预算单位根据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在系统内填报《财政(其他)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十一),打印、签章后附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报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转收付中心拨款。

第三十条收付中心拨款后分别向一级预算单位、基层预算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一级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供应商出具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三十一条其他直接支付资金年终结账日为12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年终结账后区财政局与预算单位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已完工项目节资额收回区财政,未完工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第四章财政授权支付

第三十二条非试点单位纳入财政授权支付的基本支出(公用定额、非工资统发资金)由区财政批复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后于每月26日前拨付一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及时转拨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三十三条非试点单位纳入财政授权支付的项目支出由基层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按实际进度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十二),打印、签章并附相关资料报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资金拨入一级预算单位账户,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及时转拨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五章预算单位职责

第三十四条一级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

负责按部门预算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审核、申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支付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及时转拨所属基层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配合财政局对本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预算执行、资金申请与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情况进行指导、管理;及时与区财政局及所属基层单位核对账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