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车险培训心得

车险培训心得

车险培训心得

车险培训心得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从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国家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取得从业资格的比例分别是相关经营者依法获取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运输经理人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两次考试。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权限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条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员

1.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检验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

4.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第*条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六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七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三)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第十八条申请参加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3),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申请参加技术负责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也可以提供技术职称证明及复印件。

申请质量检验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同时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和维修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第十九条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4),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或者技术职称证明及复印件;

(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五)相应车型驾驶经历证明;

(六)申请参加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教学经历证明。

第二十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安排考试。

第二十一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在从业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第二十四条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件记录,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违章、事故及诚信考核、继续教育记录等。

第二*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关从业信息的查询服务。

第三章从业资格证件管理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证件式样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的规定执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式样见附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统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八条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交通部统一印制并编号。具体工作委托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负责。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和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证件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发放和管理权限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第三十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使用全国统一的管理软件核发从业资格证件,并逐步采用电子存取和防伪技术,确保有关信息实时输入、输出和存储。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和动态资格管理。

第三十一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续,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式样见附件6)。

第三十三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申请予以办理。

申请人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罚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其接受处罚后换发、补发、变更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三十四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在发证机关所在地以外从业,且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到服务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第三十六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该记录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的依据,并存入管理档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违章记录直接记入教练员档案,并作为诚信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超过规定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阅。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从业行为规定

第三十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以驾驶原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或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第四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十一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四十二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式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第四十三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积极进行救护。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第四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作业规程对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卸安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应当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全程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所在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和特性,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应急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第五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四)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被吊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组织从业资格考试的;

车险培训心得范文第2篇

关键词:职业能力;工作任务;汽车保险与理赔;项目化;教学设计

0引言

高职教育已进入创新发展阶段,项目化课程体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型高职教育课程体系,是培养创新型高职人才的有效途径[1]。项目化课程体系的构建包括项目化课程模块的具体化开发与设计。作为授课一线的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现代化职业教育的要求,围绕本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在明确课程能力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对课程内容进行重构,强调知识以够用为准,注重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能力培养是高职教育的核心。授课过程要坚持以职业活动为导向,突出课程的能力目标,以学生为主体,强化教学、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行项目化教学[2]。本文探讨高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项目化教学开发与设计,切实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核心能力。

1 课程定位

《汽车保险与理赔》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的核心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课程内容知识面广,横跨工科、金融、法律等知识,涉及汽车结构、汽车诊断检测、车身修复等汽车专业知识。既有理论深度,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需要理论与实践并重。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初步具备风险管理的知识,能掌握汽车保险展业、汽车保险险种、汽车保险合同、汽车保险承保和汽车保险理赔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精通汽车保险法律法规方面的相关知识;培养学生熟知汽车保险与理赔业务环节,能针对客户风险特点和保险标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车险投保方案;能掌握分析客户需求进行客户异议处理、保险谈判及促成交易的技巧与方法;能够从事汽车保险销售、汽车保险承保出单工作,能从事车险查勘定损及车险理赔等工作。

2 项目化课程开发思路

基于能力培养的汽车保险与理赔项目化课程开发基本思路是,首先分析岗位群和核心岗位,然后分析其工作过程,提炼岗位职业能力,形成能力需求集合,再将能力进行分解并详细描述,从典型工作任务的角度进行能力重组,有针对性重构课程教学体系,更新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活动方案。

2.1开展企业调研,确定车险岗位群

坚持走“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召集企业相关专家进校进行深度访谈,了解企业对汽车保险人才的需求状况;走访杭州区域的保险公司或保险机构、汽车4S企业等进行调研,同时结合对往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统计,明确学生初次就业主要有车险出单员、续保员、保险客服、查勘员、定损员、理赔员等岗位群。

2.2分析工作过程,提炼岗位职业能力

经过邀请企业技术专家和校内骨干教师、授课教师,共同分析各岗位工作过程,提炼完成每个“小型”工作任务需要的职业能力,形成汽车保险岗位职业能力分析表[2,3],见表1。

此外,需要通过教学活动要培养车险岗位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法律意识、与客户沟通的能力、团队合作的能力。

2.3_定典型工作任务,整合教学内容

根据岗位工作任务,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遵循知识够用为度,确定若干具有代表性和可操作性的典型工作任务。以工作任务为载体,整合教学内容。将课程原来按照学科知识结构编排的教学内容项目化。

3汽车保险与理赔项目化课程设计

“职场化”是职业教育的内核,根据汽车保险与理赔知识架构,按照汽车保险投保出险报案调度查勘调度定损核损理赔核赔赔款结案的流程以及学生毕业初次就业岗位分析,并结合高职学生的认知规律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了构建,序化课程教学内容,把汽车保险与理赔项目化设计为四大项目:车险投保方案的设计、汽车保险承保实务、事故车的查勘与定损、汽车保险理赔实务。

以就业领域的工作过程为导向,把每个项目细分为工作任务,“项目引领、任务驱动”,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采取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等教学模式。

教学活动设计至关重要,始终遵循“岗位――能力――课程”的原则,以能力为本位,以教学项目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根据车险出单员、查勘员、定损员、理赔员等职业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把课程整合成若干项目,下设任务,创设情境,按照汽车保险与理赔、定损与查勘工作流程来组织教学活动,让企业业务转化为教学,实现课堂教学职场化[4]。

教学活动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起着控制和引领作用。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确保学生相应岗位适应能力和岗位迁移能力得以提升,教学活动过程的设计应能引导学生的“学习过程”,并将“学习过程”升级为“工作过程”,将《汽车保险与理赔》学习领域规划为四个项目,下设17个子任务,具体学习时间的安排见表2。

表2 《汽车保险与理赔》任务重构情形

学习领域 汽车保险与理赔(66学时) 学时

工作任务

项目 任务1 任务2 任务3 任务4 任务5 任务6

项目

一 车险投保方案的设计 交强险的认知 车损险的认知 三者险的认知 其他险种及附加险的认知 车险投保方案的设计 10

项目

二 汽车保险承保实务 车险保费的计算 车险合同的签订 投保、退保、续保业务操作 6

项目

三 事故车查勘与定损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查勘照片的拍摄 查勘草图的绘制 轻微单方事故定损 简易双方事故定损 维修方案的制定 14

项目

四 汽车保险理赔实务 保险原则运用理赔案例辨识 赔款理算 保险欺诈案件辨识 6

实训周 综合项目 模拟投保实训 模拟承保实训 轻微事故模拟查勘实训 简易事故模拟定损实训 模拟理赔和综合考核 30

具体实施通过课堂教学与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课堂教学采用理实一体化模式,共36学时;实训为一周综合项目训练,共30学时。

项目一至项目四实施阶段采用引导文教学法、典型案例教学法、课题讨论教学法、可视化教学法等多方法手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强调自主性学习;综合项目实训阶段以连贯性训练为主,模拟进入真实工作情境,采用分组分角色教学法,巩固、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培养学生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团队协作能力,提升岗位适应能力,为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4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项目化教学实施

项目化课程的实施注重工作过程的系统化和完整化,注重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在教师指导下,将一个相对独立的项目交由学生自己处理,信息收集、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及最终评价,都由学生自己负责,学生通过该项目的进行,了解并把握整个过程及每一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一般按照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价六步法来实施。

以综合项目任务1“模拟投保”为例。给定学习情境,包含客户具体背景资料、车辆基本信息、上年出险情况等,要求结合客户特点设计车险投保方案,并并陈述理由。

第一步资讯。由小组成员交流讨论,明确要完成的工作任务,为客户设计投保方案,并在仿真模拟软件上完成投保业务操作。由小组成员自己查询资料,自己理论学习准备,通过手机、电脑网络等途径获取信息,尽可能充分地掌握信息。由教师协助完成此任务的细节解读。

第二步计划。由学生制定项目的工作计划,确定项目的工作步骤,做好小组分工,准备好纸质投保单等任务工单,并得到教师的认可。

第三步决策。由学生给教师介绍计划和搜集的成果,教师只听学生说准备怎么做。小组成员根据客户信息背景及车辆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对要投保的保险险种有各自的理由,即每成员都有各自的保险方案设计,相互交流讨论,由小组综合大家的意见,得出一个最优的设计投保方案。教师可以提出建议,并不过多干预。

第四步实施。根据小组方案和内部分工实施。对要购买的险种包括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险种,分别利用工具查费率,计算保费,再由学生完成车辆保险承保系统承保平台上进行投保人、被保险人、车辆、约定驾驶员、投保险种等投保单相关信息的录入操作,形成最终投保单,并打印。

第五步检查。学生检查投保单的完整性与合理性,进行自评。教师则检查任务进度和目标的实现程度,在各个阶段教师随时巡视,监控学生的活动情况,及时发现学生在线软件模拟的困难,参与学生的问题讨论或提供适当帮助、指导,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六步评价。收集各小组的投保单,由小组交叉评阅,并组织汇报演讲,由小组派代表说明投保方案的设计理由,由小组互评,相互学习并指出不足。教师对投保方案的设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点评,引导和鼓励,使学生在下一任务的工作中更积极参与。

5 考核评价设计

教学评价采用发展性教学评价,实施阶段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阶段性评价指完成一个项目后安排一次阶段性的任务考核,而综合性评价是在学生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用一个设计性或综合性项目来验收和评估学习效果。

评价系统的构建,注重结合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的评价。评价指标包括学生在活动参与过程中的情绪情感、参与程度以及完成任务的贡献值。同时引入行业、企业标准对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实施评价,弱化终结性评价,更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学习效果。

6 结论

基于能力培养开发设计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将学习过程任务化,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借鉴车险一线岗位群的实际工作内容,设计各教学环节的内容,依托具体工单形式检验实践教学。极大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提升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保证职业能力的培养,形成特色化创新教学。同时,实现与企业岗位的零对接,最终实现高职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也对其他课程的建设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高峰.高职教育项目化课程体系的构建策略探究.江苏高教[J].2016,(1);145-147.

[2]常兴华,温军.高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项目化教学改革探索[J].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13,29(3):109-112.

[3]常兴华.优化高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内容探讨与实践[J].湖南农机,2013,(5):226-227.

车险培训心得范文第3篇

一、法律保障,组织严明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面积为35万平方公里,拥(中国教育资源网)有8240多万人口,辖16个州,是世界第三经济大国。全国有2400个医院,病床有66.5万多张,每1491人拥有一张病床,3.5万多名医生,约有420万名从事卫生工作的人员,卫生资金投入占国民总产值10.9%,而急救资金投入占国民总产值1%。

1、急救法律政府对急救医疗和救护服务尤为重视,联邦制订急救医疗法律,每个州根据自己州的情况制订州的急救医疗法律。以石荷州为例法律规定:

⑴组织形式:规定市政府第13厅负责急救医疗领导工作;消防队为责任方,有急救医疗培训学校、救护车、救护医师、调度中心等;协会、私人结构也可参与救护工作;医院负责后续抢救(急救门诊icu康复医院)。

⑵救护链:第一环节:第一救助者:所有公民负担,每个有执照的驾驶员都必须进行救护培训;

第二环节:拨救护电话:112,全德统一,只有一个号码;

第三环节:调度中心根据情况派救护车或急救医师,接到电话时间与车到事故地点时间规定在10分钟内;

第四环节:医院救护。

⑶公民在急救医疗上的权利与义务:每个公民都可以义务参与救护工作,德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人当义务兵或参加7年的急救义务工作,两者必选一;每个公民也可得到急救服务。

⑷质量标准:对救护工具、人员、情况记录、救护站布局、急救车装备等都作了统一规定。

⑸资金来源:州负担一半资金;其余由保险公司、医院负担。

⑹法律执行:是否达到规定标准由州政府来检查管理,如达不到质量标准要进行罚款。

2、分工明确联邦制订全国急救医疗法律;州作法律规定,并由第13厅负责法律的执行与落实;消防队为具体责任方,负责救护工作的协调与落实,并与其他急救组织承担方签署有关急救协议;承担方作具体的病人救治工作,承担方一般由市级医院、(中国教育资源网)大学附属医院承担,负责后续抢救;其他承担方如红十字会、意外事故援救组织等都有具体的合同规定。

二、划一有序,设备先进

1、配置先进所有的救护直升机上、救护车、救护艇均配有呼吸机、心电监测仪、自动除颤仪、氧气瓶、输氧管道、插管器械、急救药品箱、担架、真空固定垫等,这些急救运输工具相当于一间流动的icu。车内还有灵敏度很高的通讯装置。由于救护车的“标准化”,急救医护人员在车内能及时为病伤者做各种急救服务。

2、划一有序所有救护运输工具上的配置统一,放置有序,标志醒目,使用方便。

⑴设备配置统一,放置统一。

⑵急救药品箱统一:统一厂家;统一大小尺寸;箱内药品统一编号。

⑶计算机记录软件程序统一,便于记录与质控。

三、统一调度,高效运作

我们参观了石荷州elmshorn急救调度中心,这个调度中心负责石荷州三个县的急救调度任务,管辖面积3156平方公里,人口60万,有18个救护站,总有50辆救护车,2002年救护达56130人次。elmshorn急救调度中心装备一流的通讯设备,每个接线台前有五台电脑,调度员能从电脑上对报警地点、每辆救护车使用情况、急救站的车辆等了如指掌。还建立了特殊调度室,以便在特殊的情况,如袭击、核电站事故等调度使用。急救调度中心不但可以调度管辖下的急救站,还可以调度空中部队、海上救护艇、以及其他地区的急救力量,实行地面、空中、水中、高山等立体救护。在观摩以救护交通事故中被夹人员为例的急救措施操作事例过程中,我们真正体会到德国在处理紧急事故的效率之高,在出现事故报警2分钟后,救护车、救护医师车、消防车、汽车切割车、事故保障车等五辆车到达现场,首先急救医师评估伤员情况,其他人员一切听从急救医师安排,一切的过程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四、培训工作,常抓不懈

急救人员有急救助理和急救医师。有专门培训急救助理和急救医师的培训中心。

1、急救助理每辆救护车配备一名急救医师无必要,且费用高,一般配备急救助理,急救助理要经过2~3年的专业培训,协助急救一定数量的病人,具备识别异常心电图、除颤、体外起搏、气管插管、静脉输液、常用药物使用、急症识别等,获得急救助理参加急救后,每年集中培训一次,以更新知识。

2、急救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年以上医院工作经验,1年icu工作经验,有足够能力应付急救,通过考核,可取得急救医师证书,以后还需每年参加一次急救培训,如不参加培训将取消资格。

3、培训学校人体模型、插管模型、监护设备、异常心电图、除颤等仪器设备,一应具全,操作是否得当,一目了然。师资力量雄厚,考核标准科学,量化分数得当。

五、医疗保险,保障运作

德国制订了一系列的社会福利法,从对生病、事故以及年老时的保障直到子女补助,住房补贴或失业金。医疗保险是三大(养老、事故、医疗)保险之一,法律规定90%以上的公民都必须参加一般医疗保险,10-15%的公务员、教师等人员由政府进行特殊的医疗保险。所有参加一般医疗保险的投保者(指收入在6500马克以下的人员)的保险费由投保者和雇主各付一半,人均缴纳保险费占总收入的11-15%。一家户主医疗保险,全家(无职业者)可以享受在被允许的医疗保险医生和牙科医生中自由选择医疗保健服务。收入在6500马克以上的高收入人员,还可以参加私人医疗保险,并享受到医院指定医生的医疗卫生服务待遇。

医疗急救费用均由保险公司支付,个人不与急救站、医院发生经济来往,收费标准为:救护车200欧元/次,急救医师400欧元/次,飞机1100欧元/次(或35欧元/分钟,海军飞机6000欧元/小时)。保险公司统一支付,解除个人费用的顾虑。

六、流程通畅,突出急字

德国城市急救的特点:德国居民的汽车拥有量为世界之首,高速公路没有时速限制,交通事故伤员是急救的主要对象;近年来,心脑血管病症越来越多,如冠心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等病员的抢救量仅次于交通事故;现代社会由于工作压力日益增强,导致不少人心理失衡,因抑郁而轻生者、伤害他人者增多;滥用药物导致急性中毒以及宠物传播感染如狂犬病、猫抓病也为数不少。面对这种情况医院急救部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德国一个危重病人,调度中心接到报警后,马上派急救医师到现场,急救医师在现场进行处理,病人病情稳定后,由救护车送到有条件的医院,并且在报警的同时,调度中心已通知医院做好一切的急救准备。柏林夏里特(charite)大医院急诊部、基尔(keil)大学附属医院急救门诊设备更为齐全,武装到“牙齿”,伤病员能够在“白金时间”和“黄金时间”内得到救治,成功的希望很大。院前急救急诊处理icu康复,流程通畅,高效运作。可用一句话来概括德国急救:“先进的抢救设备、温馨的就医环境和以人为本、救助生命的精神”。

七、几点建议

1、制订《浙江省急救医疗工作条例》,对急救资金来源、急救车配备、急救药品编号、急救医师技术、医院急诊室、icu、急救质量质控等,作详细规定。

2、全省统一急救电话号码为120,立即停止或废除其他急救电话号码。

3、整顿全省急救医疗秩序,遏制急救医疗市场无序竞争。

4、县、市级建立急救调度中心,合理设置急救站,使危重病人能在10分钟内得到救护。

5、急救工作是城市文明进程的标志,与抗sars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业相关,政府部门应把急救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范畴。

6、多渠道集资,如慈善结构、个人捐资、私人营业、医院集资等,解决政府部门对急救医疗的投入不足。

7、统一全省急救站、急诊室设备配置;统一急救药品编号;统一急救箱。

车险培训心得范文第4篇

(一)车险条款较为模糊

在车险理赔过程中,车险条款是理赔的重要依据。但是,我国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在制定车险条款时存在严重的模糊性,因此,在理赔金额和范围方面具有严重的宽松性,客户跟保险公司都站在自身的角度,为自己的利益着想,导致极其容易发生矛盾,从而增加了车险理赔的难度。近年来,各大保险公司也开始重视对车险条款的制定,进一步详细明确了车险的定损范围、配件价格标准以及修理厂的选择等等。然而由于我国车辆数量十分之多,加上车辆品牌也特别多,导致在制定车险条款的标准上出现很多的争议,从而理赔纠纷事件是经常发生,已经形成司空见惯的现象。

(二)理赔流程繁琐,理赔人员素质低下

相比较于国外,我国的车险理赔过程相当的繁琐,由于保险公司的制定不恰当,导致在车险条款中并没有涉及较为全面的理赔流程,但是在实际理赔过程中,又需要客户必须出示相关证明。投保人在理赔流程中来回跑,理所当然会到保险公司产生一些不好的意见。借用这种繁琐的理赔流程,保险公司恰好可以故意拖延理赔。另外,对于理赔人员的自身素质而言,大多数保险公司虽然具备较多的理赔人员,但是这些人员并不是专业人员,不具备理赔专业知识,缺乏相应的业务能力,经验又不足,没有能力处理好理赔结果,导致理赔时间延长,理赔结果也往往不会令人满意,降低了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印象。

二、改善车险理赔服务质量的有效策略

目前,由于保险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再加上车险理赔业务已然成为大部分保险公司的主流业务,为了占据较大的份额,保险公司都开始逐渐重视对投保人的车险理赔服务,尽可能提高自身的车险理赔效率。同时,投保人也应该多了解保险条款以及车险理赔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矛盾,树立正确的投保意识,维护好自身的利益。另外,保险监管部门也要积极做好监管工作,加强对保险市场的有效管理,提升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质量,促进我国保险行业的长远发展。

(一)确保车险从业人员达到专业水平

目前,我国保险行业在车险定损管理缺少行业标准,许多公司在录用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对从业人员也没有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加上保险公司内容管控不严格,这些原因都导致保险行业的服务水平急剧下降,因此,保险行业的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车险从业人员的水平进行规范和管理。比如,在浙江保监局的管理下,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家财产保险公司共同商讨制定了《浙江车险查勘定损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方案》,其中包含了从业人员的录用要求,制定了严格的培训内容,颁发了相应的惩戒制度,并且严格规定了保险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具备专业的岗位证书,同时,对于定损人员每年都必须进行继续教育,接受一定时间的在岗培训,从而全面提升车险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准。

(二)提高车险查勘定损工作效率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在对投保人进行车险理赔前都会对车险案件进行详细的查勘环节,其主要流程包括接报案、现场查勘、车辆定损、材料收集等方面。客户出险后,接触到的保险公司的第一个人便是理赔查勘人员。因此,这对勘查人员提出较高的专业要求,勘查人员在现场处理时将材料一次性收集全面的话,会显著提高理赔服务的效率。比如,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账户信息等等。因此,查勘人员在处理的过程中,考虑问题要周到,工作时带着较强的责任心,弄清案件的疑点,高效对案件进行处理,提高工作的效率,增加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信心,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三)简化理赔流程,加强理赔人员培训活动

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都存在复杂繁琐的理赔流程,促使投保人觉得保险公司这是惯用的拖延理赔的伎俩,严重危害了保险公司的良好形象,降低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心。因此,保险公司首先要简化理赔的流程,分担投保者的负担。保险公司应该建立专业的理赔责任部门,对理赔流程进行专业高效的规范和管理。同时,加强对理赔人员的专业培训,全方面提高理赔人员的业务处理能力。另外,对于理赔人员也要引导他们树立责任意识和工作意识,将保险公司的利益与名誉放在首位,也要积极帮助投保者进行经济分担,提升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质量。

三、结语

车险培训心得范文第5篇

汽车保险与理赔项目化课程设计的思路是本着校企共建原则,按照汽车保险的业务流程来组织教学,将企业的业务要求转化为教学要求。具体的设计思路为:1.开展企业行业调研,分析与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相关的职业岗位通过对本省内的汽车销售、保险企业和保险中介等相关企业的调研,对现行职业工作的人才需求和实际工作任务进行分析,获取汽车保险与理赔各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2.归纳总结,整合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典型工作任务针对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对实际工作任务的分析,以知识够用为度,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按照岗位职责能力要求选取教学内容。所选取的工作任务涵盖了完成该类任务所需的主要操作技能,使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覆盖面。3.以汽车保险与理赔岗位为载体,序化工作任务,转化设计为学习情境根据典型工作任务和为完成任务所需掌握的知识,及实际业务种类,转化为本课程的学习情境,学习情境的设计体现了汽车保险业务由简单到复杂、由易到难的工作任务。4.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培养为中心,实施学习情境教学按照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价六步工作法开展学习情境的实施,注重工作过程系统化、完整化;注重专业能力、方法能力与社会能力的培养。在课程教学阶段,教师将实际工作中的合同、凭证带进课堂,把真实的产品交给学生进行模拟的操作,在此过程中专业老师再将这些内容充实到教材之中,更新教学内容。在实训阶段行业专家直接进入汽车保险实训室,指导学生设计方案、填写保单。最后,通过保险销售业务中心,由行业专家用真实的保险销售任务将学生推向市场。5.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促进学生自主学习,验证学习效果以检验学生职业能力为目标的多元化考核方式。课程的考核采用过程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教师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学生自评与互评相结合、作品设计与答辩相结合的多种考核方式,全方位评价学生的专业能力、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6.全面培养学生职业能力,适合工作岗位的需要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相关职业能力,以满足汽车保险相关就业岗位的职业能力要求,提高本专业学生就业率。

二、项目化课程内容设计

汽车保险与理赔项目化课程的开发坚持以汽车服务企业为依托,以培养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职业岗位人才为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汽车保险销售、承保和理赔等职业能力为课程核心,以汽车销售、汽车保险、事故车辆查勘与定损等职业岗位要求为课程内容,以汽车保险与理赔业务流程为主线,以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为目的的课程考核模式,以项目的设计和操练为主要方式开展教学。根据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和为完成任务所需掌握的知识及实际汽车保险的业务种类,整合选取教学内容,设计具体的学习项目。经整合归纳典型工作任务得出汽车保险的主要工作任务,分别是汽车保险销售(主要的岗位工作是为客户设计汽车投保方案)、汽车保险承保和汽车保险理赔(事故车理赔)。由此设计了三个学习项目,而每个学习项目又按照不同的载体设计学习任务。项目一:汽车投保方案设计这个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客户进行风险分析,选择风险管理方法,最后设计汽车保险投保方案。学生根据要求,通过上网查询信息和教师的帮助,对客户的保险标的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学习掌握各险种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等相关的知识,最后设计合理的汽车保险投保方案。项目二:汽车保险承保通过这个项目的学习:学生掌握汽车保险投保单的主要内容和填写时的注意事项;汽车保险的核保程序和各流程的工作内容;掌握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和续保方面的内容。能够指导投保人填写汽车保险投保单;计算保险费;准确地审核投保单、查验车辆,能够准确地审核保险费率;学生能够独立签单。同时培养学生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工作作风及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项目三:事故车理赔通过本项目的学习:学生熟知汽车保险理赔的含义;掌握汽车保险理赔的原则。学生能够处理单方事故理赔、多方事故理赔及非交通事故车的保险理赔业务。同时培养学生独立分析、思考和解决问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培养学生的责任心、法律意识、诚信观与职业道德观。通过三个学习项目的学习任务后,学生不仅掌握了汽车保险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而且完全具备了汽车保险与理赔相关岗位的工作能力。

三、项目化课程内容教学实施

在教学过程中,先把课程各个项目间的结构和关系展示给学生,让学生明白各项目之间的关系及每个项目的目标,然后选择汽车保险与理赔各工作岗位中真实发生的、具有典型性的汽车保险业务为例,根据汽车保险与理赔业务的实际流程,逐步地分项目讲解、实操和实训,让学生在仿真或真实的环境中理解和掌握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实际流程及有关知识,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以能力目标的培养为主线,教学内容与真实的汽车保险产品营销、承保和理赔业务相结合,科学设计教学实施环节。在教学内容的组织安排中,充分体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三个学习项目的教学实施环节设计表现为:企业实习认知学习——课堂多媒体课件学习——模拟环境下实训学习——企业真实实践学习。按照这样的真实的逻辑顺序实现教学向岗位的迁移。具体的四个学习环节为:第一个环节是实习认知学习环节,即在学习每一个学习情境时,先到汽车销售和维修企业及保险公司进行认知实训,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第一个飞跃;第二个环节是课堂多媒体课件学习,在此学习阶段学生完成资讯活动,在课堂上教师通过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帮助学生掌握汽车保险与理赔的相关知识;第三个环节是模拟环境下实训学习,“模拟”是指在以实训室为课堂进行的课程教学中,通过模拟教学软件将每一个学习情境的工作过程转移到课堂,保证教学与工作的一致性,此阶段学生是通过模拟实际的工作任务来完成教学内容的学习;第四个环节是真实的业务训练,在学习完每一个学习情境后,学生可以利用每周两天的实习时间到与汽车保险相关的企业进行实践学习,在企业指导教师的带领下进行实践学习,直接接触实际的汽车保险与理赔业务,这样真正实现了课程教学与岗位的零距离对接。

四、选用与项目化教学相适应的考核方式

通过评价结果的反馈能对学生的学习起积极的调控作用,使他们能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不断反思,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行为。同时评价结果的反馈也是教师与学生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并促进学生积极参与评价的关键环节。具体的考核方法、内容和手段见表1。

五、项目化教学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