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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范文第1篇

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两者相辅相成。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而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的质量保障,只有核算就没有监督,就难以保证核算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本文拟在分析目前我国会计监督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会计监督的建议。

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凭借经授权的特殊地位和职权,依照特定主体制定各种合法制度,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过程及其引起的资金运行进行综合地、全面地、连续地、及时地监察和督促,以确保各项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保障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从而达到提高特定主体工作效益的目的。

一会计监督的变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使得经济活动日趋复杂,从而对会计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然而目前的会计监督现状却令人堪忧,大量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单位内部职务犯罪的案例等充分表明当前会计监督弱化的不利现状和加强会计监督紧迫性。

会计监督的地位越来越微妙化,因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不同,审计监督是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是建立在会计监督之上的。会计监督的地位决定了其必须从本企业经济利益出发,对每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事前、事中的控制、分析和审查。而审计监督往往是在企业外部,利用抽样等方法,来检查企业的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客观公允,并出具意见书。会计监督和行政管理监督也不同,同样道理,会计监督也不等同于财政监督、税务监督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要么把会计监督放大化,替代了上述的种种监督,有越俎代庖之嫌;要么完全放弃了监督,有名无实。

二企业会计监督的现状

企业不规范经济行为大量出现,经济违法犯罪方式多样;会计信息失真,侵害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会计控制方面,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不健全和执行不得力是导致会计监督弱化的重要原因。在会计人员自身素质方面,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的整体水平不高是会计监督弱化的内在原因;在外部监督方面,国家监督的乏力与社会监督的不到位是导致会计监督弱化的直接原因;对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不到位,也是导致会计监督弱化的一项重要因素。

(一)我国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使得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不能有效地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的经营机制、经营方式等在不断更新。在整个经济工作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以前没有的新情况、新问题,而与之配套的机制还未能建立和健全,针对所出现的经济活动,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办法。比如,新的《会计法》业已颁布,但相关配套法规没有跟上。在我国证券市场发生的诸多事件,严重损害了公众股东的利益。但却没有法律条款对当事责任人进行制裁,使会计监督形成虚设。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如果有针对性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体系还不健全,也就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活动。

(二)企业会计监督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已难以协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矛盾。

改革使企业自不断扩大,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要求按自己的意志支配其资产,决定其财务收支范围和标准;而企业会计监督只承认按国家财政利益制定的财务制度标准。当企业财务自要求下的行为与国家的规定差异较大时,原有监督体系在协调双方利益矛盾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

(三)企业会计监督已不能有效保护所有者权益不受侵犯。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会计监督作为企业财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主要听从经营者的指令,当经营者的指令与所有者的权益发生背离时,会计人员通常以经营者的指令为主,因而常常损害所有者的权益。

(四)内部控制制度失调。

主要体现在有的单位是根本就缺乏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以致会计制度混乱,循私舞弊现象经常发生。

(五)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有待加强。

企业虚假的会计信息也是出自于会计人员之手,因此,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职业道德观念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应有赖以运行的游戏规则,但仅仅有法律制度约束是不够的,当巨大的经济利益与严肃的道德规则发生碰撞时,只有进行诚信教育,才有助于使天平倾向于道德规范。前些年我国会计人员奇缺,而现阶段业解决了量方面的问题,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多数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而目有的还是无证上岗。再者,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制能力差、惟名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

三健全会计监督体系的建议

(一)健全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会计人员不能归属于多元利益主体,即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以及劳动者任何一方,也不能处于多元利益的边缘,只能以第三者的独立身份出现。他们只能受会计法律法规的约束,真正摆脱会计人员与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从而使会计人员可以排除干扰,依法办事,正确履行会计职能,更好的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二)必须给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以准确的定位。

由于会计人员不具备独立地位,从而使其监督软弱无力。从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机能和实际效用看,准确的定位应当是内部控制。以企业单位而言,会计监督应当是由会计人员行使的、对投资人负责的、以保证本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既定政策和目标的内部控制。从这一定位出发,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形式和要求应当是:一般单位由会计人员行使的会计监督主要对投资人负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经营者有制衡作用。对国有单位,政府部门可以投资者身份赋予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即由政府部门直接委派国有单位的会计负责人,以使会计人员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更好的起到控制作用。政府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管理者,对各经济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主要由各单位负责人来承担。会计人员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三)政府监督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

从现实情况看,对基层单位监督检复较多。财政、税务、审计部门要合理分工,建立责任感制,各负其责。税务监督应当是政府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监督的主要手段。税务监督的对象是纳税人依法纳税情况,财务会计资料是其监督的基本内容之一。因此,如果税务监督的职能到位,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财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财政监督应当以会计信息质量为主要对象。各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秩序。财政部门做为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担当起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审计监督主要承担国家投资项目的监督。在具体操作上,审计监督应当与财政部门有明确的分工,避免重复;财政、税务、审计监督应当加大处罚力度,树立监督权威。

(四)加强管理,督促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职责到位。

近几年,财政部门在理顺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培训会计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这是非常必要的。但我认为对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监管,关键是靠规则和约束力。注册会计师再多,水平再高,执业中不守规则,只会起负作用。因此,要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监督中的作用,必须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监管抓起,刹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歪风。在操作上,可以由财政部门会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逐一进行审查,一经发现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的,即予以重罚,以树立注册会计师执业的信誉。

(五)改善会计监督的外部环境。

会计监督范文第2篇

人们都把会计的职能之一监督经济活动,称之为"会计监督"。新修订的《会计法》第四章专门讲¨会计监督",但从其主要内容来看,所讲的则是对会计工作的监督,虽然二者有一定的联系,但其监督的主体与客体均不同,是两回事。对两种不同的事,运用同一个概念进行表达,在讨论问题时容易产生"问花答瓜"的现象。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笔者把对会计工作的监督称之为"监督会计",以便讨论问题。当然,最好的办法是运用不同的概念进行表述。

回顾历史,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曾经出现过"要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和"三年不算帐,钱也不会跑到国外去"的局面,会计监督荡然无存;对照现实,改革以来,则出现了会计工作基础薄弱、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历史与现实均告诉我们,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无论是会计监督还是监督会计问题始终存在,付出了难以估量的"学费",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特别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们以后,又对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提出了许多新课题。这就要求我们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回答这样一些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不要加强会计监督?如果要,它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会计监督在内容和要求上有没有变化?如何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监督?更为重要的是为什么当前必须强化监督财务会计工作,其原因何在?应当怎样进行?要做好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工作,有哪些会计理论问题需要我们重新加以认识和明确?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既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也将对今后会计工作产生积极影响。基于此,本文想就这些问题提出粗浅的意见。

二、关于会计监督

新修订的《会计法》没有明确提到会计监督职能的问题。目前,有的同志也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已不具有监督的职能。对这个问题应如何看?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是否具有监督职能的问题,既是理论问题又是实际问题,应持慎重的态度。否则,可能重犯大跃迸和时期那样低级的错误。实际上,会计自诞生之日起,就同简单管理监督(为富有家庭和有关组织记录、监督财富以及纳税情况)联系在一起。在今天,也就是在市场经济所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环境下,会计监督不仅存在,而且它所要履行

的是一种现代管理所需要的监督。

《决定》中指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核心。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于是有人会问,为什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

何以才能做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并便公司朝着既定的目标发展?会计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会计要不要和怎样发挥其监督的职能?

公司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中一种普遍又有效的组织形式,它最大的特征是"两权分离"。历史与现实均表明,任何经营管理体制的设计与运行都有利有弊,公司制也是如此。在当前生产力水平及其所决定的思想意识水平和行为上,公司制企业就存在着这样一些矛

盾或问题,一是所谓的问题;二是合约的不完善问题;三是人的机会主义行为问题;四是信息不对称问题,等等。如何解决上述矛盾与问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就应运而生。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按照一般说法,是指公司内外部的一种契约或制度安排,即指一组联结并规范所有者(股东)、支配者或经营者(董事会)、管理者(经理)、使用者(1人)相互权力和利益制度的安排。通过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它能使资产在诸方面的权利分离的状态之下,严格受到资产责任的制约,从而达到诸方面利益的均衡,以保证效率的提高和交易成本降低(经营制度的运行成本)。关于公司法人治理是公司制的核心问题,从这里得到了解释。

怎样才能便公司治理结构安排达到预期目标?关键问题是公司治理结构中各有关方面的责权利的安排,除了进行定性的描述,也就是通过有关的制度(合约)进行安排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数量的规定性,从质与量的统一中进行把握。否则,就难以操作,更难以进行考核与评价。实际上,企业作为一个契约的结合体,它包括签约、履约、计量和评价、再签约等一系列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的计量、评价与监督工作都离不开会计。会计作为二个控制信息系统,它在减少信息不对称,以使所有者及债权人掌握更多信息起着至关重要作用,它是企业得以运行的重要一环。这样,会计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作用也就凸现出来。完全可以这样认为,没有现代会计在反映基础上所进行的监督,也就不可能有现代企业制度,二者共生共长。

那么,会计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应监督些什么?具体地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在反映基础上进行监督。公司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而利润的多寡是被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各方面情况所决定的。针对国有企业的现实状况,《决定》要求每个企业必须重点抓好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这是切中时弊的。上述的各种管理都离不开会计,因为企业会计系统的每个环节均是一个控制过程。此外,会计还可以对公司的损益进行独立衡量。会计上的利润指标及其占有资产百分比指标等等,虽不是十全十美,却具有"独立性"和可加以证实,是比较客观的。

(二)对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进行考核、监督与评价。经营管理人员是受雇用的,要使公司能够有效地运行,管理者必须尽心尽责,因而对管理者进行必要的监督,这是公司治理结构中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应用什么方法和手段对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十分重要的是要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如果不对经营者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我们所说的对经营者的监督也往往会流于形式。

为此,应当建立科学的企业经营者评估机制,并应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评价指标,即以什么标准进行评价;二是评价体系,即由谁对企业家进行评价,等等。

同我们有关的是评价指标问题。在指标设计上应当注意规模评价与效益评价相结合、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宏观评价与微观评价相结合、短期效益评价与长期效益评价相结合等原则。但现实上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与评价指标一般应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会计所提供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动信息等指标,均是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会计可以通过提出这些指标,反映情况,回答是否完成任务。这就是会计的监督。

(三)对物质利益分配的执行进行监督。谈到这个问题,有一点必须进行全面认识,也就是如何准确地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现在有些学者巳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计划经济体制相比较,它不仅是一种分散决策、通过价格实现资源配置的机制,更为本质的东西是激励和约束机制在资源配置的背后起根本性作用。

市场经济的确是一种分散决策的过程,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地利用自己所观察到的信息,把从一个脑袋的决策变为千百万个脑袋的决策,这是同计划经济一大根本的区别。但人们为什么愿意发现、获得并利用信息(这里所说的信息,除了专家这一重要知识外,还包

含在经济活动中那种分散在大众的、非专业的本地化的知识"本地信息",它们是创造财富的重要源泉),是因为它可以从中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回报,这就是市场经济背后的激励。

约束指的是权力要受到约束。具体到市场经济里,决策者必须对自己经济决策的后果负责。约束问题在生产活动中是非常明确的,你只能花你有的钱,亏了自己要负责。经济学里所研究的"道德风险"就包含了正激励和负激励,后者指的是经济约柬。

要把市场经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变为现实,涉及到方方面面。也就是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给予广大人民对生产和创新提供非常有力的激励,同时它又对经济决策者有约束。现在看来,这个事情并非我们所想象的那样简单,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有着

很多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要突破。

按照国外经验,激励与约束机制,主要是要处理好管理者的报酬问题。一般做法是通过同管理者订立管理报酬契约,其核心是通过赋予经理一定的剩余索取权,以控制等方面的问题。管理报酬契约在实际中由许多具体形式所构成,一般有:(1)固定工资,事先在

契约中规定,一般同企业实际业绩不挂钩叫)年底分红,股票认购权、股票升值权、限制性股利计划、业绩单位以及业绩股票等这些依经理的实际表现如何而定的报酬形式。经理的业绩越好,则这些报酬形式对经理的价值越高。这些报酬的形式各有利弊,只能取长补短,

结合运用。现在全国比较关心并在讨论的是股票期权制问题,它能否为我所用?它同会计的监督有无关系?

股票期权制作为一种外来品,有无借鉴的意义,这需要在把握股票期权使用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迸行具体分析。股票朔权这种特别的安排,它被称之为"金手铸",按照有关资料说,其优点是多方面的。首先,股票期权这种安排授予经理人员按照既定价格在规定

的期限内购买公司股票权力(除特殊原因外,这期权本身不能转让)。朔权被授予时的价格称为"施权价",这个价格通常就是股票价格,也可以是另行约定价格。道理很明白,对于股票期权的受益者来说,当然希望股票上涨,这样他们就可以以较低的施权价购买股票,再以较高的价格出售,从中获益,从而迫使企业经营者努力改善经营,提高效益,通过企业的持续发展来实现本身利益的最大化。这就是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一面。还由于这种期权计划至少要在一年后才能实现,而公司股价又是长期盈利能力的反映,因此,股票期权计划还具有长期激励的特点,能引导经理将公司经营目标定位于中长期,而不仅仅是追求短期效果。这就将企业经营者的利益和企业利益牢牢地锗在一起,起到了激励和约束的双重作用。此外,股票期权还有其他优点,如公司无需提供现金就能起到激励作用;将企业经营者的薪酬"镑"在公司业绩上,这有利于克服"内部人控制"现象;有利于国家生产要素产权的明晰(能使企业家作为生产要素迸人分配),真正"拷"出企业家的价值,等等。总之,通过股票期权这个"金手烤"才能做到用一流待遇吸引一流的人才,用一流人才建设一流的企业,从而实现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双赢,企业效益和企业家权益双赢,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股票期权不是一项孤立的制度创新,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政策。最主要的有:要实行股票期权,就需要对企业职工持股制度,尤其是对内部职工股流通和转让、股票回购问题进行必要政策调整;股权激励是从成本中列支,还是来自税后利润,现行税法中本明确规定,因而必须明确说明。所有这些,都必须按中国的国情进行改革。从会计的角度来说,怎样有效地对企业的期权计划实行有效监督,特别是在我国证券市场还极不完善,股票价格与公司业绩并不高度相关等的情况下,会计核算与监督肩负着重任,有着许多问题需要重点加以研究。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会计监督仍然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而且同以往的简单管理监督对比,其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是一种现代管理所需要的监督。基于会计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重要作用,有的学者提出,现存的企业理论是一种狭义的企业理论,应当构建一个包括会计理论在内的广义企业理论,这是非常重要的意见。

三、关于监督会计问题

前面已提到,企业是所有者、经营者、政府、债权人以及消费者和公众之间一组契约的集合点。在这些契约中,会计数据及其监督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会计数据是由会计人员生成的,这里就存在着这样的前提,即会计必须以独立、客观的观察为基础,在不受其他管理人员控制的前提下提供客观、公正的会计信息,才能切实做好会计的监督工作。那么,难点在哪里呢?由于现代企业制度,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企业的所有者同企业经营者是分离的,从而出现了所谓两种控制主体。它们之间的物质利益既有一致的地方,又不会完全一致。就后者而言,它们之间的期望值和目标会产生重大差异。作为经营管理人员组成部分的会计人员,也是"经济人",也同样存在着动力激励和约束问题。由于利益驱动,任何环境中的会计人员总是会偏向于企业的利益,有时甚至会为企业的利益不择手段。具体地说,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会计人员总会选择有利于企业的会计方法,甚至会采用欺诈性手段。这就是当前会计工作中所存在问题的"症结"。应如何解决?我们认为,在公司制企业中,不是简单地实行会计委派制就能奏效的,重要的是要研究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问题,即我们本文前面提出的监督会计问题。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理论及历史的经验教训,监督会计的工作必须多管齐下、全方位地进行,要防止"真空地带"或是"监督的盲点"。从内容上来讲,既要包括会计人员行为的规范,又要有会计程序与方法的规范;从方法手段来看,既要有法律与行政的手段,又要有经济和道德的手段;从监督的主体来说,除了会计人员的自我约束外,又要有政府的监督、社会的监督和企业内部的监督,等等。新修订的《会计法》对监督会计已作了明确又具体的规定。不过,有些问题还可以进行深入的研究,以便落实《会计法》

(一)会计人员的自我监督(约束)问题。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生成的,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可靠性的关键一环在于会计工作人员的自身。会计人员如何才能做到自我监督?相当重要的方面必须加强会计行为的研究,而我们以往在这个方面是很薄弱的。它至少要回答的问题有:何谓会计行为、会计行为要素、会计行为主体、会计行为客体、会计行为优化目标,如何才能实现会计行为的优化,等等。这样才能有利于会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二)会计人员市场的培育问题。通过社会对会计监督是十分必要,但光靠社会审计是不够的,应有多种办法。比如说,我们还应当注意高级会计人员市场的培育。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劝说法及竞争机制对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

(三)企业内部监督会计问题。对于企业内部的监督会计问题,现实有一种说法,认为它就是内部控制。诚然,内部监督会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内部控制的内容丰富,它还包含内部管理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二者不是同一概念。在理论上必须搞清楚内部控制、内部会计监督、监督会计、内部审计等之间的关系。因为理论上的混乱必然会造成实践的盲目。更为重要的是,内部监督会计的工作还应该具体与制度化,以便利操作。

四、对相关会计问题的认识

现代企业制度对会计监督所提出的要求,它会涉及到对许多会计理论问题的认识,这里就相关的两个问题提出我们的一些看法。

(一)对传统的会计模式如何评价。传统财务会计模式在会计的程序方面的主要特征,是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特别在物价变动的情况下,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批评和指责,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条件,对此问题应当如何现实地辩证地看待?

在上面有关问题的讨论中,我们曾经指出,要解决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问题的各种措施之一,必须运用激励与约束机制。在激励机制方面,管理报酬契约不失为是一种调解股东与经营者利益冲突的一种契约。但管理报酬契约的激励作用离不开财务会计提供对经

营者的业绩计量的信息。如何提供这种信息?这一点对财务会计的程序,特别是计量与确认产生了重大影响。管理报酬契约,无论是年薪制还是股票期权,决定经理收入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会计收益的数字,这就要求会计所提供的收益信息能够实事求是地反映出经理的努力程度及其努力所形成的经营成果。因为会计收益的信息与实际经营成果的辆合程度越高,则报酬契约的效益也就越高,成本也就越低。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在这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可以避免会计操纵的现象。只要存在利益差别,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就不可动摇。当然,对有些会计项目,由于情况的变化也可采取现值作为计量属性,如有价证券的投资就是如此。

管理报酬契约除了必须选好计量属性,它对会计利润的计算方式也会有所要求。目前我们所选择的报酬契约是应计制(权责发生制),这可以避免收付实现制所造成的利润数字波动所引起的成本的提高。这里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制定管理报酬契约中,有关会计数字的计算程序与方式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谢德仁博士所提出的企业剩余计量规则契约安排的范式是:政府享有会计规则的制定权,企业经理享有剩余规则的的制定权。

这样看来,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及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的传统会计模式,还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当然,随着形式发展,以及人们对会计提出的新要求,会计模式会有所变化。

(二)怎样看待会计的国际化与本地化之间的矛盾。对会计国际化与本地化的问题,我们已经写过了文章,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不再详述o。这里主要想介绍一下外国学者,特别是西方会计学者对此问题的看法。去年在中国会计教授会的年会上,罗彻斯特大学的教授raybll训作了一个很好发言,他有一些观点应引起我们的思考。这位教授认为,到目前为止,中国会计界注意力在国际会计问题方面,尤其是中国的政策将会吸引国际投资,拓展国际贸易。也就是说,中国正在积极参与到已成为当代大趋势的世界市场的融合中。如同其他国家一样,中国的公司企业感觉到会计制度(准则)的国际化可以为它们参加国际贸易带来优势,因为这可以带来更多的"透明度",中国在这方面进展很大。但是,这位教授认为,中国会计改革所面临的更主要挑战是如何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过程

中,运用会计信息解决国内问题,因为大部分的交易都是国内的而不是国际性的。人们经常说我们生活在一个"地球村"里,虽然对很多公司和人来说,这是正确的,但当我们考虑决定一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制度时,这种看法却是片面的。会计的主要运用在于国内

而不是国际。虽然来自国际的信息需求相对明了而且得到大量关注,但会计信息在国内应用却是完全不同的。

这位教授的观点明确且辩证。当前我国的会计改革应更多地关注国内问题。特别是要研究在现代企业中如何运用会计进行监督,以及如何实现对监督者的监督问题。

注释:

1、吴东辉、胡冰冰川问题、管理报酬契约与财务会计信息汇《闽西财会恤000年第1期。

2、参阅拙作《论我国会计的国际化与本土化问题》,《财会通讯汕998年第5期。

会计监督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会计法;会计监督;会计信息失真;治理对策

一、会计监督主体及现状

会计监督是在会计工作中,通过记录、计算、分析和检查,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和督促的一项管理活动。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同时又是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计监督的主体是指由谁来实行会计监督,根据200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5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第31条“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第33条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规定,《会计法》从不同层面确定了会计监督的主体,把会计监督分为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越来越严重,会计监督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会计界在讨论会计监督职能时存在多种观点,有的认为,单位内部监督不属于会计监督体系,仅是单位内部核算和控制,起不到会计监督的作用;有的认为社会监督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执业水平低下和缺少足够的专业队伍,需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水平和培养更多的专业人员才能加强社会监督;有的认为,要加强国家监督就必须定期开展各部门行业的大检查,维护国家财经法律法规。

因本人从事会计信息质量财政检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为,单位内部监督是会计监督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社会监督除了提高专业水平和加强队伍建设外,还需加强执业道德和监督机制的约束;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必须有机结合,构成完整的会计监督体系,才能更好地发挥会计监督应有的作用。因此,在本文中将结合实际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和完善的方法和对策,论述如何使会计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提高会计监督力度。

二、目前会计监督存在的不足

(一)单位内部监督形同虚设

一方面,会计人员是国家财经法规的维护者;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又是本单位的经济管理人员,要维护本单位的经济利益。会计人员的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会计监督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会计人员在企业所处的地位来分析。其一,会计人员属企业的普通员工,他的各种利益均受制于企业,若要会计人员监督厂长经理,实际是一种“虚拟”监督,原因在于厂长经理与会计人员的利益关系要比国家与会计人员的利益关系具有更大的“趋同性”。况且要一个命运都攥在他人手中的会计人员去监督他人,岂非儿戏?其二,要会计人员按法规要求对企业经营施行监督是一种外部强制力,问题在于,会计部门是否执法部门,会计人员是否执法人员?谁来保障他们的执法力度和弥补他们因执法而遭受的利益损失?实际上把这种超负荷的监督职能强加于无职无权的会计人员身上,其结果只能导致法规效力的弱化,而会计人员的唯一选择就是为自身利益所驱使,站在企业一方。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的会计人员片面理解厂长经理负责制,认为领导说怎么办自己就怎么办;有些单位领导人认为自己对单位的一切工作负责,会计监督也是“我怎么说,你们就怎么办”,有许多单位领导人认为,会计人员对领导批办的财务收支进行抵制是“与自己过不去”、“不支持领导工作”,甚至采取不法手段对在监督中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等等。这些认识在当前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是导致会计监督普遍弱化的重要原因。

在对南平市的一家事业单位的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发现:单位公款60万元以会计人员个人的名义作定期存款,存期达二年。究其原因是单位领导为帮在银行工作的朋友完成存款任务和为了区区6 000元的协储费,竟然不顾国家财经法规规定公款私存,而且相关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挪用公款达三个月以上的,可视同贪污公款。由此可见,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单位内部监督的难度可想而知。

(二)社会监督流于形式

社会监督主要是依靠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中的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依法审计,并据实作出客观评价的一种监督形式。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执行社会监督的中介机构是靠收费来生存,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成为了中介机构的经营目标,而且中介机构之间的竞争同样十分强烈。为争取更多的客户中介机构往往不惜对委托方的需求进行曲意逢迎,丧失了社会监督的客观公正性。

典型的例子有众所周知的原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在对安然、世通等企业的社会监督中迎合委托方的需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等舞弊行为,导致了一场波及全球的对社会监督的信任危机。

在实际工作中,这样的例子却数不胜数,例如在2008年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发现:2007年3月南平市某单位把2003年购进的房产按账面净值转让给关联企业,未实施资产评估。而在检查结束后征求被查单位反馈意见时,该单位又补充了转让资产时的评估价和转让价基本相符的资产评估报告,解释说检查时经办人员一时找不到评估报告。检查人员随即调取了资产评估事务所的2007年的评估档案,发现在该项目的评估目录上有涂改痕迹,再调取该所的评估收费发票存根,发现该项目的收费时间为检查组撤离被查单位之后。在事实面前,资产评估人员承认了评估作假的行为:(1)虚假补充评估报告;(2)按委托方要求将转让价核定为评估价,严重低估资产。

(三)国家监督不到位

国家监督虽较为客观,但由于力量薄弱,监督面十分有限。国家监督主要依靠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履行对单位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然而,在当前条件下,各级的国家监督部门人员编制少、机构规格低和经费短缺的限制,无法对本级的会计单位实施全面的监督检查,更谈不上对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只能象征性地抽样监督,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监督手段的落后,信息化建设水平低,信息交流平台没有构建,无法实现与工商、税务、审计、银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流,导致各监督部门各自为政,出现重复检查或会计监督的空白;有关会计监督操作实务的办法在法律效力上比较低,无法满足实际会计监督的需要;与《会计法》衔接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使监督的结果难以执行和落到实处。

众所周知,近年审计署轰轰烈烈开展的“审计风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因“雷声大雨点小”、“发现的多处理的少”又成为其诟病。

三、加强会计监督职能的对策

(一)会计监督环境的优化

1.法律环境的优化。(1)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研究制定与《会计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或实施办法,以保证《会计法》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例如将财政部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在合适的时候,升格为国务院的《会计国家监督条例》,提高会计国家监督的权威性。(2)促进《会计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修订后的《会计法》虽然在治理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上有所加大,但存在对违纪单位的经济处罚弹性较大,无威慑力;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主体不明,无法落实;《刑法》对会计违法的制裁力度较小,使违法犯罪的成本过低,知法犯法的几率增大。建议修订《刑法》时,要加大对会计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在其他经济法律法规中也要对会计违法做出相应的规定,扩大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辐射面,增强各法律之间的相容性和互补性。(3)规范《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关系。中国目前是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并行,在这种情况下要处理好《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关系。由于会计制度比《会计法》的规定具体详细,《会计法》和会计准则较为原则抽象,会计制度成为会计操作和会计监督的标准。这样不利于全面贯彻《会计法》。今后对会计制度要逐步弱化,将有关会计确认计量问题转移到会计准则中,将有关纳税问题转移到税法中,使《会计法》成为会计管理真正意义上的根本性法律,使会计准则成为会计操作的根本性技术标准。

2.会计职业道德环境的优化。当单位利益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会计人员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往往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有很高的独立、客观、公正的精神境界。

英美会计界基本上不受政府的影响,法律没有授权会计人员监督的特权,也没有强加会计人员监督的义务,会计监督主要通过外部监管及市场基本经济法律来实现。内部会计监督则是在所有权监督体系下实现的,这一过程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要求很高。在中国当前的环境下,会计人员还不能做到完全行业自制,尽管主要依赖法律制度,但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仍然是十分重要的。

会计人员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完全是对单位领导人负责,避免单位领导人因不了解会计法规制度而触犯法律。一方面,单位领导人要支持、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为会计人员撑腰,帮助解决会计人员在监督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单位内部为会计人员进行有效地会计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单位领导人自己要以身作则,支持会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责,尤其不应对会计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进行干扰、阻挠。

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它同样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诚实的品格,公平、不偏不倚地对待利益各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既查错防弊、又要对鉴证报表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必然对注册会计师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职业道德标准要求。

要严格行业准入制度,严格退出机制,建立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等,提倡公平竞争,防止违规违纪的无序竞争,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其客观、公正执业。

(二)减少会计监督中的利益冲突的负面影响

1.企业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的利益冲突。企业经营者关注的是自身的收入、声望、地位、提升机会等,与企业所有者企业可持续发展和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不一致。正是由于这种利益冲突,需要设计有效的约束机制来保证所有者权益的实现,建立由第三方委托的社会长效监督机制,由政府监管部门或监管行业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确保审计报告的客观、公正;建立职业经理人的评估机制,目前中国职业经理人少之又少,很多企业的负责人不是具备行政身份就是家族式经营,对职业经理人的长效评估机制尚未建立,不能从市场角度客观地体现企业家的价值。

2.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原则。受雇者为雇主服务获取报酬,为雇主负责,这是市场经济中的基本规则。但本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保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也认同了此项规则,在实际工作中为争取客户而迎合委托方的需求不惜造假舞弊,严重影响了社会监督的客观公正性。

要让注册会计师行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必须把其从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解脱出来,让委托方成为独立于企业的第三方,可以是政府或行业监管部门,还可以在有资质的事务所中随机抽取选择,把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和企业选择权分离。

(三)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和单位内部监督的有机结合

1.充分发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基础作用。会计资料直接出自于单位会计人员之手,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的直接对象都是单位的会计资料,没有单位内部监督,其他监督均无从谈起。单位内部监督虽然属管理者的行为,但《会计法》从中国实际出发,仍然对单位内部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了内部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监督内容、监督方法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促使单位内部监督功能的有效发挥。外部监督部门即使可以发现会计的造假现象,但毕竟是一种事后的行为。单位内部监督是一种实时的监督,能及时防止会计造假现象的出现。且外部监督不能面面俱到,很难对所有的单位进行审查,只有以单位内部监督为基础开展再监督,但并不是完全依赖单位内部监督,而是对单位内部监督进行再监督和有控制的利用。

2.充分利用社会监督的资源。尽管现实中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注册会计师事业是市场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在不断改进独立审计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监督和服务作用。注册会计师队伍是社会监督的主要力量,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项目,其他会计监督主体也要充分利用这一宝贵资源。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必须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的企业,其所有者可以要求注册会计师行使监督权,将其作为内部审计的深化,或作为解除经营者受托责任的正式手续。

目前财政部门已实施国有企业年报委托审计,其他监管部门也应积极借鉴这一做法。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政府监督部门不再直接面对各式各样的单位,而是通过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结果的监督来达到监督单位会计的目的,这样不仅可以提高监督的效率,还可以提高监督的质量。

3.协调政府各部门监督行为。政府会计监督部门虽多,但是各部门之间是各司其职,因此各部门在会计监督过程中要明确各自的监督权限,应当依照法定的范围实施监督检查,不能超越范围和权限,以免扰乱正常的监督秩序,造成该管的没人管,不该管的谁都管的混乱局面;理顺财政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再监督职能,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监督部门应对检查出具检查结论,并对结论负相应的责任,不能光检查而没有结果,同时应将检查结论按程序在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再监督,以约束监督管理部门的行为;监督部门应构建信息交流平台,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财政、工商、税务、审计、银监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流,尽可能利用已有的结论,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同开展会计监督,避免重复检查,突出监督重点,实行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种专业监督的作用,提高会计监督的力度。

总之,完善会计监督体系是实施有效会计监督的必备条件。既要具备系统本身运作所必需的环境,还要使会计监督系统的各个构成要素之间遵循一定的作用机制,完善会计监督系统的外部环境优化和内在作用机制,才能进一步提高会计监督力度,维护国家财经法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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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吴水澎.对会计教育改革与发展几个问题的再认识[J].财会通讯,2005,(2).

[6]陈绍新.强化会计监督的五项措施[J].财政监督,2007,(10).

会计监督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会计监督;内部控制;社会监督

一、会计监督的定义

会计监督既是内部监督又是外部监督。它在企业管理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监督是一种权力机制,会计监督的客体即监督的对象是企业内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会计监督可以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经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会计监督的主体是经过授权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监督是经济管理的一种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促进各单位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在今天也就是在市场经济所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环境下,会计监督不仅存在,而且它所要履行的是一种现代管理所需要的监督。会计监督是实施《会计法》唯一具体、有效的执业环节。

二、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观念淡薄,执法不严

这是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关键原因。虽然新的《会计法》已颁布,但相关的配套的法律、法规没有跟上,使得即使出现违法违规事件,仍没有相应的法律进行处罚。在我国证券市场发生诸多事件,从“深圳原野”到“云南红塔”,从“郑白文”到“银广厦”等等,都严重损害了公众股东的利益,但没有相关的法律对负责人进行制裁。在会计监督过程中有些概念很模糊,如会计监督、审计监督概念模糊,执法机构职责、权限有待明确。会计监督制度多年来一直表现出“重制定、轻落实”的倾向,检查中往往是查找违法违纪问题,忽视了监督体制本身的预测、防范职能和不断完善规范。

(二)企业单位负责人缺乏监督意识

尽管对会计人员赋予会计监督的权力,但由于受到企业管理当局的控制,不能正常运行。一些单位负责人,往往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搞账外账,极大地遏制了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经营者独揽大权,这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法人治理不够合理有关,会计人员由单位聘用和任职,命运全都掌握在单位领导人手中,会计人员担心遭受他们的打击、报复,以致不敢坚持原则,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同流合污”。

(三)会计人员的素质不高

在企业当中,有些会计人员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压力,而做出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挪用公款等,而导致了会计信息失真。有些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为个人利益而不顾国家利益。会计人员提供不真实的会计信息,在账簿上做文章,不按规事实上设置账簿或设置多套账等,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这些“制作过程”都是经过会计人员之手的。前些年我国会计人员奇缺,而现阶段虽解决了量方面的问题,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目前,我国有些会计人员的政治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加上不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影响了会计管理。因此,会计人员的素质对会计监督的影响不容忽视。

(四)社会监督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会计受政府监督指导的程度比较高,社会监督体制总的来说是好的,有效的,并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而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社会监督体制不强也是客观存在的,这是导致会计监督弱化的重要原因。我国注册会计师专业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注册会计执法不规范做虚假报告,被审计单位强求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当审计报告,这一举动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用。积极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作用的呼声一度很高,这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但我国会计事务所由于体制原因、注册会计师监督不力等原因,使社会监督作用并没有正常发挥出来。

(五)单位内部控制度不健全

我国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有的单位是根本缺乏内部监督的控制制度,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以致会计秩序混乱、循私舞弊现象经常发生。虽然有关法律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但政府部门实际上不能解决会计人员因实施会计监督而出现的诸如被打击报复等后顾之忧,从而严重挫伤了会计人员坚持原则的积极性。

三、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与对策

(一)加强法律体系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应加强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必依、执法严格、违法必究。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了包括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的完整的会计监督体系,会计工作基本做了有法可依。强化了处罚力度,树立了监督权威,纯洁了监督队伍。国家颁布的有关财经工作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等是实施会计监督的依据。因此,会计人员首先要学好有关的法规及政策,以便依法监督,加强立法工作,改变过去传统的监督模式,建立起科学规范的会计监督方法体系。

(二)强化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会计责任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师》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间、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还必须要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会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法律负责。

(三)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首先要建立财会人员的考核选拔机制,严把选人、进人和用人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应高于其他行业,这是由会计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的,然后应加强法制教育,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律意识。会计监管人员素质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监管职能的发挥。《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这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会计人员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可以通过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进行约束,并由会计人员的自律性职业组织负责检查和监督。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观念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人员应该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职业道德知识。

(四)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督促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职责到位

社会监督以其特有的中介性和公正性而得到法律的认可,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是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者。要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不仅应注重培养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队伍,还应加强注册会计师自身的素质。作为注册会计师本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更要注重本身职业道德、修养的培养,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这是真正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所在,也是走向自律的标志。注册会计师应客观、公平、全面地进行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内部控制是指一单位内部的管理控制系统,即为保证单位经济活动正常进行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从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机能和实际效用看,准确的定位应当是内部控制,需求取决于两点:一是企业决策是否依赖于会计信息,二是企业是否通过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以取信于社会。会计检查人员应定期检查凭证、账簿、报表等是否合理、合法、真实。在日常的会计核算监督中,做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可以从以下几个要点进行:一是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二是加强对财务收支的审核和监督;三是加强对会计账 簿的监督;四是加强对物资、款项的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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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范文第5篇

1会计监督的概念

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各单位的法定义务。会计监督可以定义为"经授权的会计人员按照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使用特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单位内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监督和督促,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为管理和决策服务,从而达到提高单位经济效益的目的"。由此可以看出,会计监督的主体应该是经授权的会计人员而不是会计机构。监督是一种权力机制,会计监督的客体即监督的对象是企业内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会计人员通过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手段全面反映企业活动,监督的依据是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对企业和会计人员的外部约束力量,监督的直接目的是为企业管理者做出决策服务,最终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计监督的内容

当前经济管理处于新旧体制交替阶段,新的规章制度尚未健全和完善,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和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的会计法规制度体系正在建立。随着改革不断深化,企业经营范围在不断扩展,经营方式也在不断改变,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要求,但现行的核算制度与这些变化了的情况还不相适应。笔者认为,由于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因此,监督的内容应从核算工作开始。

一是要对单位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原始凭证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最基本证据,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也是保证会计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关键。因此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是各单位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的重要环节。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否有账外设账的违法行为,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费用、成本、利润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只有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对单位收支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才能堵塞漏洞,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是要看会计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监督各单位的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三是要实现会计电算化。实现会计工作手段的现代化,是推行会计改革,充分发挥会计管理职能的重要保证。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要检查其使用的会计软件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

四是要监督检查各单位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持证上岗,这是我国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创新。因此要坚决制止不懂业务的无证人员上岗。

3会计监督的方法

3.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作用。

要加强对各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宣传,使之人人懂法,人人守法,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制,《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应以身作则,带头执法,不得干预、阻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更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切实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不断提高执行财经法纪法规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完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理顺会计工作关系,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确保《会计法》和各项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

3.2实行会计监督,建立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根据当前会计工作状况,很有必要由财政部门配备专职的会计检查人员,对所属会计单位进行常年的循环往复的检查,促进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保证检查制度的正确执行。在内容上要侧重对会计资料和财产的检查,主要检查凭证、账簿、报表等,核查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真实。在方法上应侧重于凭证所反映的内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查对,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处理。

4如何更好地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4.1正视会计的地位,积极改善会计履行职能的环境。

从现代企业制度的构成来看,会计监督应该是企业内部控制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管理者合法有效地完成受托责任,并利用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向社会有关职能部门及利益相关者证明企业的经营活动及成果分配的合法有效性。但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真正发挥会计监督职能,除了需要来自企业内部的监督,还需要财政税务部门、政府审计部门、民间中介机构甚至司法监督部门对企业行为的监督与控制,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促使会计监督职能的正常运转。

4.2实现会计职业管理社会化。

会计人员职业化管理指会计人员从业前必须通过财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会计法》已经作了明确规定,还对因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会计人员重申了处罚决定。由于会计人员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特殊从业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应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职业道德,受法规制度和职业纪律的约束。不具备条件的人员,不允许从事会计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工作从业人员的管理,并对每个会计人员的从业成绩、执业执行情况做出完整记录并定期进行考核。

4.3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监督检查,培养高素质的财务主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