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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太用力,农民幸福指数下降
1、生活状况堪忧。一是收入下降。土地被征用后,大部分失地农民收入来源主要是土地补偿款,部分来源于房产出租、外出务工、零星土地耕种等。土地被征用对原本以农业生产收入为主的农民的生活水平有很大影响,对个别农户特别是一些孤、老、病、残人员的基本生活影响更为严重。二是支出增加。农民失去土地后,以往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被迫终止,一切生活用品都要到市场上去购买,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及城市生活基本需求的不断增多,日常开支远远高于在农村生活时的水平。
2、就业处境艰难。一是自身素质偏低。失地农民大多只有初中文化,有的只有小学文化,思想相对保守,受文化程度、职业要求、择业观念、年龄、身体等因素影响,很难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二是缺乏就业技能。绝大多数失地农民没有技术专长,在人才竞争中处于劣势,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竞争需要,失去土地后,长期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三是就业积极性不高。由于长期处于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状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意识较差,积极性不高,过多寄希望于政府的安置,靠补偿度日。
3、矛盾纠纷不断。一是安置补偿不到位,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就业艰难,生活没有着落,容易引发各种社会矛盾。二是征地政策不够完善,大规模征地与规划安置滞后存在的冲突,使部分失地农民心存不满,导致阻工、闹事、上访等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成为当前最主要的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二、维权不着力,诸多因素造成困境
1、补偿价格偏低,补偿到位不及时。我国现行的土地征收制度从实质上看不是简单的买卖关系,而是对农民为公共利益做出的牺牲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各地按照征地用途均制定了各种补偿安置办法,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农民实际得到的远低于补偿标准,甚至在部分土地被征用后,还存在补偿款拖欠而不能及时到位的现象。土地是农民生活的安全保障,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后,征地补偿费如果不能公平、公正、及时补偿到位,势必对失地农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2、对农民利益不重视,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是各级地方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利用现行征地制度的不足和掌管的征地主动权,采取低征高卖、增加税费名目、土地换投资等方式,大肆“寻租”,使失地农民利益受损。二是征地工作透明度不高,缺乏规范的预告、公示、听证等工作制度,不少农民是在被动状态下失地,且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导致许多农民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征地工作,甚至引发过激行为,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3、优惠政策被取消,社会保障无享受。土地征用前,农民种田收益虽然不高,但这部分收入相对比较稳定,同时,可以完全享受农村计划生育、低保、义务教育等优惠政策,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但在失去土地后,原本可以享受的一些农村优惠政策都不再继续享受,社会保障困难重重:一是失去了国家对粮农补贴等优惠政策,没有了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二是养老、医疗保障等更为突出,不能享受城镇低保、合作医疗、大病统筹等各项待遇。
三、各方应给力,解决失地农民问题
1、完善征地制度,规范补偿程序。一是要做到征地拆迁规范化、合法化、人性化,根据市场行情,以重置价、土地出让用途等因素来合理确定不同时期、不同地段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制定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的相应方案,建立相对统一、适时调整的征地拆迁补偿制度规定。二是建立健全土地征用中的宣传、预告、公示、听证等制度,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征地前的知情权和咨询权、征地中的参与权和话语权、征地后的受益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征地的透明度,防止政府借“公共利益”之名滥用征地权而损害农民利益。
2、建立保障制度,解除后顾之忧。一是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是一个公民应该享有的最基本权利,失地农民已经不再享有土地保障,应该将其转为城市居民,纳入城市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按照“分年龄、多层次、全覆盖”的原则,合理选择一次性货币补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给予基本生活补助等方式,实行养老保障,解除失地农民后顾之忧。三是建立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采取失地农民自愿缴纳医疗保障基金为主,村集体、政府、征地主体三方支持为辅的办法,解决失地农民的就医风险。
关键词:水芹;文昌市;生产基地;调查报告
中图分类号:S6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3547(2014)18-0073-02
水芹[Oenanthe javanica (Bl.) DC.]属伞形科水芹属多年生宿根水生蔬菜,原产中国及东南亚地区,是我国主要的水生蔬菜之一,其主产区分布于长江流域及南方各省[1]。水芹营养价值较高,且有清热、利尿、降压降脂等食疗功效[2,3],市场需求逐年增加。在海南,水芹与莲藕同为主要水生蔬菜,二者年种植面积约667 hm2,其中,水芹主要分布于文昌市东路镇、海口市长流镇与旧州镇、屯昌县及琼海市部分地区。相比较而言,东路镇水芹生产技术较高,基本达到终年生产(其他地方仅在冬春生产上市)。2013年8月、12月以及2014年3月、5月对海南文昌市东路镇水芹生产基地进行调查,掌握了文昌水芹产业发展现状,并针对现存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1 文昌市东路镇水芹生产基地现状及优势
1.1 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
①水源充沛 该基地水源来自凤谭水库,可终年不间断供应水芹生产用水。
②基地地理条件良好 该基地地势平坦、宽阔,133.3 hm2以上连片生产,四周开阔无山丘树林遮挡,通风良好。
③基地基础建设较好 该基地排灌系统已基本建成,基地具有硬化灌溉渠道及硬化道路,能保证水芹收获、清洗及外运销售。
1.2 是海南省最大的水芹生产基地和唯一的终年产品供应基地
该基地全年种植,产量较高,每茬单产4 000~ 5 000 kg/667 m2,年总产量16~20 t/667 m2。
1.3 效益较好
水芹为该基地农户的主要经济来源,每667 m2年产值约6万元。
1.4 政府重视程度较高
各级政府除为该基地投资建设道路及排灌系统外,还建有荫棚,133.3 hm2以上农田连片建设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1.5 农民种植技术及积极性较高
该基地农民已掌握张网搭架栽培技术,基地架材均为农户自购的耐浸水进口柚木。
2 存在的问题
2.1 种苗退化
该基地所用品种为当地传统的农家种,长期无性繁殖,加之未采用科学的提纯复壮技术,甚至缺乏最基本的催芽、育苗、选苗技术[4,5],导致生产中出现较多弱苗,且斑枯病严重。另外,海南全省水芹品种趋于单一化,夏季极易枯死或开花衰败,缺少遮光降温条件则无法获取产量,甚至难以安全越夏。
2.2 遮阳技术欠妥
该基地遮阳大棚采用连片大面积覆盖,每张遮阳网覆盖大棚长达100 m以上,且每个连片遮阳区域内有多个农户,农户无法根据自家生产单独调整遮阳网开闭。而水芹为喜凉性蔬菜,在高温长日照条件下容易开花[3],除气温过高或软化及其他栽培需要外,应避免全天遮阳,以防徒长或分蘖少;另外,过度遮阳虽能降温,但是产量和品质均降低[6]。
2.3 病害严重
海南热带地区水芹生产主要病害为斑枯病[3],该基地品种退化及种植密度过高(农民为追求高产片面增加种植密度)是斑枯病高发的主要原因。
2.4 商品率相对较低
该基地因种植密度过大而造成初级产品弱苗、纤细苗过多,商品率低下[7]。
2.5 周年生产技术有待改进
该基地年生产4茬水芹,夏季栽培费时较长(约3个月)。笔者2013年在湖北进行水生蔬菜调研知悉,我国水芹生产技术较高的武汉市蔬菜研究所每年可生产6茬。对比海南东路水芹生产技术可发现,东路镇农户采用传统的扦插繁殖技术而非排开育苗移栽技术。再者,东路水芹基地未充分采用遮阳、喷水降温技术,没有完全克服水芹因夏季高温而产生的休眠、生长缓慢等生理障碍[8]。
2.6 水肥管理不合理
该基地肥料基本采用三元复合肥,水分控制技术中未采用控促根及提水软化技术[9]。
3 水芹生产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水芹有清热、利尿、降压降脂等功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富贵病”日趋严重,水芹的消费日益增加[2]。水芹既可作为我省主要的夏秋度淡蔬菜之一,又可作为冬季北运蔬菜。就水芹本身生理习性而言,该蔬菜既不耐热也不耐冷(其正常生长要求12~24℃)[3],但耐风雨(不可被雨水长时间淹没[10]),采用必要降温设施及适当选用耐热品种则可保证我省全年水芹生产。
4 建议
一是引进改良及提纯复壮当地品种。从国内外引进耐热抗病品种进行筛选,特别是与国家水生蔬菜研究中心合作,以及从东南亚热带地区引种,用作地方品种资源改良。二是建设育苗、种子繁殖基地。进行标准化育苗、培育壮苗。三是政府牵头,研究院所与基地共建。建议由政府牵头,联合海南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与东路水芹生产基地进行产研共建,在遮阳网覆盖(覆盖时间及遮光率等)、微喷降温、排开播种、肥水调控等技术层面共同研发,以提高水芹产量和品质,提高经济效益,创立地方品牌。四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政府应进一步扶持该基地农户改造水芹生产田块基础建设,提高田埂高度,有利于通过调控水位软化水芹、提高品质。
参考文献
[1] 柯卫东,刘义满,黄新芳.水生蔬菜安全生产技术指南[M].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2.
[2] 黄凯丰,时政,欧腾,等.水芹的营养保健成分分析[J].江苏农业科学,2011,39(5):434-435.
[3] 夏月明,朱玉萍,吴明兴,等.夏季大棚水芹连作障碍防治技术研究[J].江苏农业科学,2012,40(1):158-160.
[4] 叶元英,黄新芳,柯卫东.水芹栽培技术简介[J].蔬菜,2008(11):34-35.
[5] 尹渝来,鲍忠洲,孙芳芳,等.早中熟水芹新品种苏芹杂5号的选育[J].长江蔬菜,2012(16):19-20.
[6] 陈晓红,江解增,徐媛,等.遮阳网覆盖对初夏湿栽水芹产量及品质的影响[J].江苏农业科学,2010,38(4):172-173.
[7] 彭惠蓉,程光忠,郭肖,等.不同移栽密度对水芹产量和品质的影响[J].广东农业科学,2012,39(22):40-41,57.
[8] 付平珍,雷玄肆.景德镇市发展水芹生产的气候条件分析[C]//全国农业气象与生态环境学术年会论文集.北京:中国气象学会,2006.
目前XX新城区规划面积33平方公里,人口3550万。行政中心搬过去后,加上高教园区、高档住宅区,一个大型新城区已初具雏形。通过引进比较成熟的商业版块来聚集人气、提升城市形象,房地产界也正是看中了其多种业态百花齐放、房多隆市的规模效应。以新城区为中心,中心镇、近郊镇共同发展的房地产建设新格局已形成。随着东湖花园、华泰剑桥、金湾华庭、格兰云天等大型高品质楼盘陆续交付,还将有不少楼盘先后开盘,伴之XX中心区生活配套设施和交通条件的不断完善,XX中心区即将成为XX的又一个居住中心。
二、城区规划背景(XX新城:未来XX的城市副中心)
XX新城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已累计投资近百亿元,完成了宁南北路、天童南北路、嵩江路、钱湖北路、鄞州大道等三纵三横的主要交通道路。其中,沿鄞州路以南河道的两岸布置的东西轴,为休闲文化商业景观轴,今后将建设高档酒店、单身公寓、艺术展览馆、酒吧区、中西式餐饮区、演艺中心、健身中心及适合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活动场地等。南北轴则沿平行于天童南路的河道设置,办公楼、入口广场和一批住宅小区将落户其间。在两轴的交会处,即鄞州路和天童北路交叉口西南的一个区块,是大型的城市公园。
根据规划,XX新城区空间环境特色可概括为:一心,即鄞州新城区的中心,为区行政办公大楼所在区域,它不仅在功能上是城市行政商业区,在空间景观上也是视觉中心,它的特殊性将通过控制建筑高度、建筑风貌及城市肌理、景观介质变化和视觉走廊设计体现;两轴,即新城区核心区域内的南北和东西向两条绿化轴;三环,即通过整合现状河流绿化,形成3道以核心区为核心的绿环;四廊,即利用现有4条主要河流,形成宽约100米的空间通廊;三十六点,即在绿环、绿廊相交点、城市出入口以及其他主要景观节点,布置城市公园。
三、已建成楼盘:
1、华泰剑桥:由XX华泰股份公司开发,北靠四明路,东临钱湖北路,建筑面积30余万平米。分多层、复式多层、高层、联体别墅和单体别墅,以120130㎡的三房两厅为主。内设高级会所、学校、超市、美容美发室等。在小区门口步行两分钟即可到达公交车站,交通比较便捷。
3、半岛名邸:由XX光大置业开发,位于天童北路与华裕路口,总建筑面积6万平米。东面和北面是自然河,由8幢多层和4幢小高层组成。小区内有喷泉,活动室,健身房等,需步行1015分钟方可到达公交车站。
4、东湖花园:由雅戈尔置业开发,位于中兴路与麦德龙交叉口,建筑面积70万平米。由多层、高层、小高层和别墅组成。以120㎡的三室二厅二卫为主。内有五星级会所、大型运动场、室内游泳池和东湖小学。离麦德龙超市三分钟步行路程,离市区十分钟车程,小区附近设有公交站点,是居住和休闲的首选地。
四、在建楼盘:
3、小城花园:由百隆房产开发,位于天童北路,杉杉工业城南面,总建筑面积7万平米。由8幢多层、4幢小高层、3幢高层组成,共828户。预计开盘价6200元/㎡左右。
4、四明春晓:由XX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筑面积8万平米,共700多户。由多层、小高层、高层和单身公寓组成。
一、酒店餐饮业现状:
1、经营业态多样化,品种丰富多彩:综合性高中档酒店、饭店、专业饭店、酒楼,以及大众快餐、自助餐、休闲餐、沙龙餐饮、娱乐餐饮、美食街、美食城、特色餐饮、地方小吃店,甚至庄户饭店等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经营格局。
过去,餐饮业经营是以地方菜和少数份额的北方菜为主,现在是鲁菜、川菜、京菜、沪菜、粤菜、东北菜等应有尽有;日本料理、韩国料理等外国餐饮,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快餐也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和青睐,形成了花样繁多、丰富多彩,南北菜系大合唱、中西餐饮大交流的局面。
2、餐饮企业经济成分和网点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酒店餐饮市场发展的需要,行业的经济成分发生了深刻变化。以国有经济为主的时代已成为历史。社会上各种经济成分的酒店餐饮企业,诸如多种形式的股份制、私有制酒店、饭店迅速发展。据调查,现有的全部餐饮业网点中,非公有经济性质的企业都占80%以上,但在餐饮大店中国有经济仍占较高的比重。
酒店餐饮业的网点结构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过去是以中、小规模为主,大规模、高档次的酒店很少。现在是新建、扩建的大型、豪华、多功能、高档次和具有品牌特色的饭店、酒店不断增加;各种方便大众消费、具有经营特色的小餐馆、小吃店更是雨后春笋般的发展。与此相反,中等规模、档次的餐饮企业发展缓慢,有的甚至逐步减少。
3、市场竞争激烈,酒店餐饮企业盈利能力减弱:该行业已成为市场化程度极高的行业,竞争激烈,优胜劣汰,重新“洗牌”的程度加大。竞争促进了餐饮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推动了行业的发展。但多数酒店餐饮企业盈利水平偏低。从调查情况来看,淡旺季节明显,甚至在某些时候呈现供过于求的局面,部分酒店的客房入住率不足30%,加剧了市场的竞争,企业的盈利能力减弱。
二、餐饮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业自律和行业协调服务:没有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特别是一些私营小企业缺乏诚信,违规违法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影响了行业形象。
2、经营观念转变慢,研发创新不够:随着餐饮业发展,大部分酒店、饭店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相当数量的酒店、饭店在经营理念、经营模式、管理技术等方面还没有摆脱传统的影响,企业经营管理落后,科学技术应用程度不高,软硬件不配套,经营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还比较低。
三、本单位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及现状:
很遗憾,我们迄今仍不能获得全面反映京郊农民失地问题与失地农民方面情况的数据和资料,只能主要就调查点上(朝阳区、丰台区、朝阳区来广营乡和丰台区卢沟桥乡)的调查资料以及其他来自媒体的二手资料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1993年以来,北京市失地农民累计达33万
根据《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1993]1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首都规划委办公室关于实施市区规划绿化隔离地区绿化请示的通知》(京政发[1994]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0]12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提高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请示的通知》(京政办发[1995]113号)等文件精神,针对失地农民,北京市政府主要采取了四种安置方式:一是招工安置“农转工人员” 二是货币安置“农转居自谋职业人员”,农民一次性全额领取安置补助费(1993年规定的安置补偿费标准为每人3万元人民币)后,自主择业,自行解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三是留地安置“农转居人员”;四是“社会保障安置”超转人员。具体政策措施包括:市民政局负责超转人员的管理,(村)居委会负责具体联络;市财政按年度向区、县,区、县按季度向街道、乡镇拨付经费,街道、乡镇按月将补助发至本人。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从1995年开始,在1995年标准基础上每年递增10%(暂定以10年为限),且每人每月增发医疗补助30元。截至2001年底,北京市超转人员人均月补标准为398元。
同时,政府对1995年以后征地的单位按每亩300至400元收取特别备用金,专门用于解决过去已转居人员因提高生活补助标准而造成的经费缺口问题。
北京市失地农民遭遇就业难题
对于四类不同的政策对象,北京市采取了不同的政策措施。现在来看,有一些问题十分突出。
农转工人员就业安置难且下岗、失业问题突出。据市政协常委张嘉兴统计,截止到2001年底,北京近郊区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农转非”人员共计20.5万人,其中劳动年龄人口11.4万人,获得就业安置的为5.3万人,仅占46.49%。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企业为减少冗员实行下岗分流,使得“农转工人员”首先受到冲击。丰台区卢沟桥乡太平桥村,1993年土地被征用时,实行招工安置的有3个队、1100余人,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除少数安排在环卫、公交和房管部门的人员外,其他农转工人员90%以上都已下岗、失业。
北京市因征地农转居自谋职业人员大概在l0万左右,目前绝大部分处于失业状态。朝阳区来广营乡新生村,以前在集体企业工作的村民大约在50人左右,现在已经达到260人,近年来平均每年增加40余人,其中相当部分是以前领取过一次性安置补偿费的农转居自谋职业人员。
农转居劳动力由本乡、本村就地安置,从表面看,他们的失业问题并不严重。如丰台区卢沟桥乡现有农村劳动力24770人,登记失业人员只有460人,失业率仅为1.9%。太平桥村干部更是坦言,由于都是乡里乡亲,只要有就业意愿,村里都尽量安排,所以不存在失业问题。然而,实际情况是,乡村企业隐性失业现象极为普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目前无业或待工人员较多。卢沟桥乡待工人员4700多人,占全乡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9%。有一个村1200多农村劳动力,目前全部在家里呆着,仅靠村集体每月发给465元生活。二是单位或企业冗员颇多。以乡村绿化队、卫生队、治安队为例,截止到2004年4月底,来广营乡已就业的4693人中,从事绿化工作的有1037人、从事卫生保洁工作的有427人、从事治安联防工作的有355人,三者合计1819人,将近全部就业人员四成。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也成问题
农转工人员社会保险“接续”问题已经突显。征地农转工人员的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由接收单位基本负责,基本纳入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目前,这部分人只是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时会受到一些影响(政策规定,农转工人员的工龄或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按其到安置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然而,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单位精减分流时,他们往往又首当其冲。按踵而来的问题是,因为脱离了单位,其社会保险缴费必然中断,往后的社会保险缴费如何“接续”,是一个普遍关心的问题。
目前,农转居自谋职业人员基本被排斥在城镇社会保障制度范围之外。这集中反映在自谋职业人员的“三险”(养老、医疗和失业)问题上。调查表明,“三险”问题是自谋职业人员最为忧心的,也是他们频繁上访的焦点所在。虽然政策规定,自谋职业人员一次性全额领收安置补助费后,养老、医疗和失业的问题应该自行解决。但是,调查资料显示,在自谋职业者人员中,自己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的尚不到1/3,而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参保率更低。
进一步分析表明,导致上述问题的一个最直接的原因是征地补偿标准过低,难以满足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需要。据测算,若按每年3600元(每月300元),领取15年计算,仅养老保险一项的费用就需要4~5万元。而1993年规定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人3万元,缺额2~4万元。另据海淀区海淀乡介绍,他们若要为每个自谋职业者上“三险”,需要近亿元资金,解决问题的难度可见一斑。
从调查情况看,农转居人员得到的保障待遇有正式和非正式的区别,因此他们所面临的问题也有所不同:就正式的保障待遇而言,一是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据统计,丰台区目前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仅占36%,而将近2/3的农民没有参加。在已经参保的人中,也有一部分只是象征性地缴费,到领取时每月只有几十元乃至几元。据介绍,现领取养老金最少的每人每月只有16元。由于近年来这项制度受到各方面的质疑,对制度实施的影响颇大,目前大量出现“断保”现象。二是发展不平衡,标准不统一。农转居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和对象范围在区与区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差异较大。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保障范围而言,多数村把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劳动力作为投保对象,有的村则把18~59岁劳动年龄阶段的人作为投保对象,个别村只给干部投保:就保障标准而言,有的村按将来每月领取600元的较高标准投保,有的村则按每年几十元的低标准投保;就缴费的分担比例而言,有的村是个人拿大头,有的村是集体拿大头,有的村是全部由集体包揽。在合作医疗方面,报销办法也是千差万别。
农转居人员享受集体福利同样面临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且稳定性差。农村集体福利的水平完全视集体经济实力而定,难免造成保障水平和范围的差别。二是集体福利的刚性使集体经济组织不堪重负。集体福利个人无需缴费,全部由集体经济承担。老龄化的发展和下岗、失业问题的突现,使集体经济日益难以承受,长此以往必然难以为继。更极端的是,为了保证农转居人员的退休金,一些乡、村及企业只得通过银行贷款发放。
超转人员社会保障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完全暴露出来,但可以预见,若现行政策不改变,必然会出问题:一是现行政策对财政的压力很大。政策规定,超转人员的补助金应该由征地单位进行补偿,但实际情况是,征地单位的补偿十分有限。加上政府规定,超转人员的养老金要每年递增10%,十年翻一番。这笔开支将成为各级政府的一大负担。二是超转人员的医疗得不到有效保障。政策规定,超转人员的医疗实行包干制,每人每月发给医疗补助30元,其他概不负责。现在的问题是:超转人员大多年龄偏大,疾病较多,医疗补助如此之少根本无法保障医疗所需,超转人员的反映强烈。
不成问题的问题
通常认为,北京市的失地农民不应该形成一个问题,然而,客观上这个问题已经存在。究其原委,问题形成的影响因素有四:
①建设征地或变相征地过多过急造成了很大的就业压力。以北京市两道绿化隔离带地区为例,位于北京市三环路与四环路内外的第一道绿化隔离带,启动于2000年,2003年基本建成,绿化总面积102.3平方公里,涉及6个区,26个乡镇,91个行政村,339个自然村和3个农场,总人口88.5万。根据最新调整的规划,位于北京市五环路和六环路之间的第二道绿化隔离带于2003年启动,预计2006年完成,规划新增绿化面积163平方公里,涉及l0个区县,49个乡镇,l0个农场和6个卫星城及空港城,总人口90多万。
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征用土地范围之大,涉及人数之多,征用地时间之短,前所未有,由此带来的就业压力可想而知。据统计,目前丰台全区共有1.8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其中l0404人是因为绿化造成的。
②乡村企业受到冲击。除了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外(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显现出“资金密集和吸纳就业能力减弱”的趋势),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绿化隔离地区的建设。这是因为,绿化隔离地建设导致大批乡村企业被迫关闭、搬迁和拆除。有资料显示,截止到2003年底,北京市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累计关闭、搬迁、拆除各类企业3238家,涉及职工9.1万人,本地职工4.9万人。
大批乡村企业被迫关闭、搬迁和拆除,在就业方面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直接后果至少有二:大量已安置就业的转非劳动力集中下岗待业;以往安置转非劳动力的主渠道变窄甚至堵塞。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随着乡村企业就业岗位的减少或消失,现在各乡镇政府已经很不情愿接收转正留用人员了。尤为严重的是,被迫关闭、搬迁和拆除的乡村企业,在人员、时间、区域分布的相对集中的特点,更加剧了转非劳动力的就业难度。
③当前,以“市场就业”为取向的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产业结构调整,对求职者的年龄、知识、技能和市场竞争意识要求较高。失地农民在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调查显示,截止到2004年4月底,朝阳区来广营乡劳动年龄人口共计4943人,其中45岁以上的占24.7%,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8.5%;无技术人员占73.4%。上述三大就业弱势(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和缺乏非农就业技能),再加上农村就业信息服务渠道不畅等因素,严重制约了失地农民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失地农民多处北京市集体经济和“瓦片经济”较发达的城乡结合部,他们依靠房屋租赁收入和集体经济分红就能过上达到或接近“小康”水平的生活。这种相对优越的生活环境,致使部分农民在被征地后对于工作环境和工资待遇要求较高。另一方面,征用土地时,往往是“时间短、任务重、涉及广”,在此过程中,农民始终处于被动地位。这使为数不少的失地农民能够找到“理由”对政府和集体“等、靠、要”。
④社会保障资金难以确保。以农转居人员为例,基于现行征地安置政策,农转居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渠道有三:即用地补偿金,绿色产业项目收益和商品房出租收入。但是,以上资金筹集渠道并不通畅。一是绿化用地(变相征地)补偿过低。二是绿色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比例过低,限制过死,很难有经济效益。三是商品房出售收入因为各种风险因素存在而大打折扣。
许多城市政府在失地农民问题上采取的种种对策,基本上脱胎于甚至是“克隆”了近年来用于解决城镇下岗、失业问题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且不论这些政策在解决下岗、失业问题上效果究竟如何,失地农民的问题毕竟有其自己的规律性和特殊性,因此,在这些“正规”的政策思路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可行之策呢?一些看起来是“非正规”的政策建议,可能很解决问题。
把所有劳动力都赶到市场上去“竞争”是不负责任的
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本来是一种可持续生计,只要农民手中有土地,在通常情况下他们就可以自给自足。因此,当土地被征用以后,我们的政策着眼点应该以一种新的可持续生计来取代之。
现行政策中最主要的应对措施,无非是让失地农民去劳动力市场找工作。然而,对相当一部分失地农民,尤其是男40岁、女35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来说,他们在年龄、体力、文化、技术等几乎所有的“个人素质”方面,都不具备竞争优势。即使经过一定的培训,再给予优惠政策,实际上都不能根本改变这种现状。何况我们正处于劳动力绝对过剩的社会背景下,把所有的劳动力都赶到劳动力市场上去“竞争”一番,也许并不是一个明智的政策,实际上还可能是一种对政策对象不负责任的推托之词。
我们能不能设计一个因势利导的社会政策,使他们重新获得可持续生计呢?答案是肯定的。房屋出租现在已是京郊农民收入中的一个大项。如果京郊的失地农民在获得“上楼”实惠的同时,还能获得同样或更大面积的房屋可用于出租,那么他们的“可持续生计”实际上就已经有了基本的保障。
类似的政策在国内外其实都很普遍。在欧洲各国,城市中人多有私人房屋出租,政府对出租房的必要设施有统一的规定,房主们还建立自己的行业协会,以求行业自律。在香港,对“原住民”有特别的给予宅基地的政策,出租房屋也是他们的主要收入之一。在国内,杭州在制定对失地农民的政策中就规定,除了考虑住房,还特别给予失地农民与住房面积同样大小或更大的出租房,以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现在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总是把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屋与一些不良社会现象联系起来,政府常常把它们列为“消灭”的对象。实际上,问题在于对这些地区的管理不力而不在于这种需求和供给造成的“租房市场”本身。只要有流动人口存在,这种需要就会存在,出租房屋是不可能被“治理”掉的。所以,应该用积极的态度去引导它,加大管理的力度,这完全可以成为政府手中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一种明智的选择。
使农民持有集体经济股份也是一个可行之策
因为京郊的特殊地位,大部分乡村得以将集体经济保持至今,近年来,二、二产业,尤其是服务业的飞速发展使集体经济具备了相当可观的经济实力。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农民“身份变化”,逐渐转为城镇居民,村委会“性质变化”转为居委会,以往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再维持下去在政策上、法理上都站不住脚了,乡村企业必然进行股份制改造。将现有的集体经济量化再以股份的方式分配给农民,是当前一种通行的做法,也是使失地农民获得可持续生计的可行之策。
然而,这样的政策安排是否有效,取决于这些企业改制后在市场上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如果把握住这样一个明晰所有权以及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契机,运作得当,这些股份制企业就有可能向现代企业的方向发展,作为股东的农民,包括失地农民,也就有了经济上的保障。
但是,这样的政策设计受外部环境的影响比较大。除了市场风险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外,京郊集体企业受到的行政干预也是显而易见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能还大于国有企业。调查中发现,普遍存在基层政府把征地或变相征地的不良后果强加给集体经济的倾向,经济负担、就业压力最终都要集体来背负。如前所述,使乡村企业出现了类似国企的冗员过多和隐性失业的现象,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此发展下去,集体经济如何负担得起,有些乡村现在已经处于负债经营的尴尬局面。
建立专门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
在征用农民的土地时,要从“最后的保障”的角度来审慎地处理这个问题。要留足资金,对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和失业问题应该有个说得过去的政策安排。
目前,政府给予农民的征地补偿实在太少,特别是对于因公共工程或公益性项目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如果是变相征地,农民只能得到“政策”和很少的现金补偿。从保障生存权或基本生活权力的角度考虑,这意味着相对确定的可持续的“土地保障”被以市场为着眼点的不确定的“政策”取代了,这对失地农民是不公平的。
建议政府从土地差价中以一定的比例提出一笔特别的基金,用于解决所有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要考虑现在和以后的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的问题,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被征用土地农民也要有相应的对策。这部分失地农民距离老龄阶段更近或已经进入老龄阶段,需求也更迫切。对于他们中的大多数,用鼓励自谋“可持续生计”的方式来解决当前的生活问题,可能是最切实际的。
为失地农民而设立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不要直接与现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衔接。应推广浙江省的经验,设计一种“少缴费、少得益”的新制度。参保者得益“少”的下限,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为准。
需要说明的是,这样的政策选择不是权宜之计。因为现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是一个有很大缺陷的制度,这些缺陷就包括保障的标准过高,超过了各方(政府、企业、个人)的负担能力,因此,企业和个人参保积极性都受到影响(近年来扩面受阻便是一明证)。因此,在东部沿海一些发达地区,已经考虑使这项“低进低出”的制度发展成为主要的制度,以让企业自由选择,给予它更大的发展空间。将现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局限于“体制内”,使之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民营经济的壮大而自生自灭。
至于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这类纯粹的储蓄积累式的制度在当前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条件下是没有发展潜力的。
要解决失地农民的问题,“可持续生计”也许是一个比现在常用的“就业”或“弹性就业”内涵更深、外延更广因而更具生命力的概念。生计是否可持续,要问市场,我们千万不要用行政权力去破坏有生命力的市场。而维持生计和参与社会,在现代社会中完全可以分开而成为两条平行的人生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