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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活动方案

医疗服务活动方案

医疗服务活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医院端正办院方向,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以下简称“医院管理年”)活动,以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健全医院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项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医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社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活动范围

全国各级各类公立医院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全部参加“医院管理年”活动,同时,指导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参加“医院管理年”活动。

三、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

(一)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保证和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重点要求:

1、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2、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3、严格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管理,强化“三基三严”训练。

4、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重点是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逐步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5、加强急诊科(室)能力建设,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急诊科(室)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实现急诊会诊迅速到位,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

6、加强临床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7、加强科学合理用血,保证血液安全,杜绝非法自采自供血液。

8、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9、医院领导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工作。

(二)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重点要求:

10、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布局合理并增加服务窗口,缩短病人等候时间。

11、科室标识规范、清楚、醒目。

12、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做到有导诊咨询台、有候诊椅,大中型医院要有饮水设施、有轮椅、有电话等。

13、缩短各种等候和各项检查预约、报告时间。创造条件,开展预约挂号服务。

14、提供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

(三)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服务。

重点要求:

15、自觉维护病人的权利,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16、服务态度良好,服务用语规范,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17、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18、建立、完善病人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号码,及时受理、处理病人投诉。 19、定期收集病人对医院服务中的意见,并及时改进。

(四)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规范经济活动,完善经济核算与分配办法,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药费用。

重点要求:

20、医院财务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医院的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21、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分清级次,责任到人。

22、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管理,严格实行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努力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

23、完善收入分配办法,既要打破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过分悬殊。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严禁科室承包。

(五)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重点要求:

24、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

25、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26、主动接受社会和病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减少医疗收费投诉。

27、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的单病种费用、单病种平均住院日。

(六)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

重点要求:

28、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坚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并在医务人员中开展评优、学习活动。

29、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制度教育,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并与执业医师考核、护士执业证书再次注册相结合。

30、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严禁医务人员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31、严禁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等办法,严禁医院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

32、严禁医疗机构使用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手段从其它医疗机构招揽病人。

33、严禁虚假医疗广告误导患者,欺骗群众。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坚决追查严肃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5年4月)

完成“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下发本方案,对“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同时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和《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作为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加强医院管理和评价工作的依据。

2、召开全国医院管理工作会议,对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背景、意义和总体要求进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5月-12月)

1、医院自查与改进工作。医院要以贯彻方案为重点,根据“医院管理年”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同时推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落实,要结合医院实际,提出各项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医院在自查与改进工作阶段,要注重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习先进做法和经验,通过自查和改进工作,逐步实现“医院管理年”活动目标。

2、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按照职能进行指导、评价和监督检查。在医院全面自查和改进工作的基础上,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要对医院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指导,对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检查。卫生、中医行政部门要注意收集和总结“医院管理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及时推广。各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将社会关注的医院服务信息向社会公示。

各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要将本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检查结果分别上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抽查。在医院自查和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指导、评价、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围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06年1-3月)

召开全国医院管理经验交流会议,交流各地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院制度建设,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进医疗服务的经验。同时,总结和树立一批管理好、服务好、社会反映好、效益好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导。同时,研究部署下一年推动医院管理深入开展的有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是医疗卫生系统贯彻“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的一项重大措施。各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抓好医院领导班子建设,明确院长为“医院管理年”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医院管理年”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先进性教育和“医院管理年”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二)地方负责,分级指导。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对辖区内医院的管理、指导与监督作用,并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分级指导的原则,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重点负责三级医院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市、县(区)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分别负责二级和一级医院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国“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卫生部部属、部管医院参加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属、局管医院参加所在地省级中医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院管理年”活动。

(三)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本方案提出的重点要求是对医院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的基本要求,各地、各医院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地、本医院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工作中要以方案为重点,同时推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和《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落实,尽可能制订一些操作性强的量化管理指标。卫生和中医行政部门不仅要抓好对综合医院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还要加强对专科医院的检查指导,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四)深入宣传,广泛动员。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注重患者、注重管理、注重质量、注重安全的舆论氛围。健康报、中国中医药报、医院报、《中国医院》等媒体要开辟专栏或专版充分报道,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在各自网站开辟专栏,对“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动态报导和评论。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期协调中央各主要媒体报导各地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动态信息,交流各地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的做法和经验。

医疗服务活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一、2011年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范围

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其他卫生机构可以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三、2011年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全国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诊疗。到2011年底,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12号),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国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全国三级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三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4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2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在医疗机构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医疗机构;同时,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7.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 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重点临床专业部级医疗质量与控制中心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要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要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制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医疗卫生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研究制定《执业医师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中有关罚则条款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继续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

3. 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四、活动步骤和安排

按照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2011年活动总体分为学习宣传、查找问题、整改提高3个环节,一方面要有所侧重,集中时间解决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另一方面,三个环节要有机结合,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统筹兼顾、有序推进,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宣传环节。卫生部召开“三好一满意”活动视频会议,对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组织行动,明确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要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查找问题环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医疗机构要摸清行风建设现状,深入了解和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征询群众意见建议,找准群众对医疗服务中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主要问题。

医疗服务活动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整治违规医疗广告、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清理违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立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内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督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广告监测及查处情况。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活动的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要以确保血液安全和献血者身体健康为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行为,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献血者管理情况、偏远地区医疗机构血液来源等进行核查,严肃查处冒名顶替、超采频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坚决取缔无证行医。

第三阶段为总结上报阶段。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按照《20xx年云南省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早部署落实。

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和深化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作为关心群众、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

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严肃查办案件是确保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也是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要高度重视,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继续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重点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两类案件的查处。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保证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加大督查和稽查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的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要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向城乡结合部、向城市社区延伸,实现监督重心下移。对未履行职责,疏于、怠于监管,当地医疗服务市场混乱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

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在加大打击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同时,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途径和办法,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医疗服务市场违法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把医疗

nn40.com 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规范审批行为紧密结合起来,把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医院管理年活动和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审批管理与监督的衔接机制,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逐步实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保持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

重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就医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批、注册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定期公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对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查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吊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证书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执业行为。

医疗服务活动方案范文第4篇

一、强化“三到位”,开启阳光行动“引擎”

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既是一项专项行动,也是一项惠民行动,只有领导高度重视,群众积极参与,措施得当有效,才能保证行动的顺利开展。

1、组织领导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动员大会,制定下发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县长、县纪委书记多次对行动开展作出重要指示,对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要求,并亲自到各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实地指导。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行动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利用多种机会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保证行动顺利开展。

2、舆论宣传到位。利用县内各大媒体连续滚动播出活动公告、举报电话、行动目标;在各主要路口悬挂横幅61条、粘贴标语320余条,收集到意见建议400余条;利用乡镇圩日、流动宣传车发放阳光行动宣传单5000多份;同时积极开展送医送药下乡活动,不断扩大阳光行动的影响力,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极大提高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3、工作措施到位。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全县各级医疗服务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医护人员全部签订了廉洁从医承诺书,并邀请患者代表、群众代表、老干部代表、卫生主管部门代表等人员进行了现场监督,县纠风办对承诺书当场形成档案材料进行备案,建立起“医院对主管部门负责,科室对医院负责、个人对科室负责”的责任体系。一旦出现问题,则按照承诺书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召开见面会、座谈会。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医患见面会,让医生与患者“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让医护人员真正听到患者“心声”;召开患者代表座谈会,让患者对医疗机构进行评判,及时了解、发现、处理医疗服务行业的不正之风。三是不定期进行典型案件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及时通报发生在医务人员身边的违反医药医务管理规定的案件,深刻剖析案情及发案原因,加强警示教育。

二、紧扣“三结合”,架设阳光行动“助推器”

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并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我县在推进行动的过程中,充分与当前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与纠风治乱的工作职能相结合,切实保证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与风险防控相结合。紧密结合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管权、管钱、管物、管人”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采取自己找、领导提、集体议、群众评、组织审等方法,从领导岗位(班子成员或院党委成员)、中层岗位(科股长)、重点岗位和一般岗位四个层次的岗位职责中全面查找本单位、本医院容易诱发腐败的风险点,明确每名医护人员(包括班子成员或院党委成员)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履职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制作岗位职责表,建立以“动态查找风险点”、“预警管控风险点”、“全方位化解风险点”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化”风险点防范管理体系。全县4个涉医主管行政部门和27家医疗机构共排查出人、财、物管理使用等方面廉政风险点76个,制定防控措施17条,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3个。

2、与行风评议相结合。一方面,在医疗机构之间积极开展“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和“医德医风标兵”、“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评选活动,加强评选结果的运用,将评选结果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通过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塑造形象,以先进促后进,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面向社会开展医德医风评议活动,接受群众满意度调查并进行公开评议。8月上旬,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以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出院患者、患者家属为主要测评对象,分别对4家涉医行政部门和2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民主评议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表明群众对医疗服务机构的满意度正在逐步上升。

3、与惩处腐败相结合。在行动中,我县内外发力,既注重内部职能部门的监督,又注重外部患者群众的举报,不断加大对不正之风、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县纠风办联合领导小组成员组成3个机动督查组,采取“看、听、问、谈”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全县4家涉医行政部门和27家医疗机构进行明查暗访,了解阳光行动开展情况,发现腐败案件线索,部署整改查处行动方案。同时,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和纠风监督员的情况反映。截止目前,查找并纠正了药品购销、医疗服务等方面问题33个;清查违规收费36万余元,处理涉及相关问题医生3人。

三、立足“一加强”,打造阳光运行“稳压器”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我县以药品采购、临床诊疗、用药收费、医疗服务、医务管理等五大制度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医药医务行业制度建设,逐步构建起医药医务阳光运行的长效机制。

1、推行药品采购阳光配送。严格落实《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依托省级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全面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实行统一进药价格、统一销售价格、统一集中配送、统一组织管理的“四统一”目标管理制度。采取同一产品比质量,同一品种比价格,同一价格比配送服务,切实让利群众。

2、推行临床路径阳光诊疗。县城医院及部分条件好的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电子化管理,挂号、诊治、开药、划价,以及临床医生的各种诊疗行为全部纳入电脑系统,由电脑进行实时监控;推行“大处方”点评公示制度,建立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杜绝医生滥用“三素一糖”和开大处方现象发生。

3、推行检查用药阳光收费。县纠风办联合涉医行政部门强化医药价格监管,加强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实行“四公开一征求两清单”,即:药品价格、耗材价格、检查费用、诊疗费用向患者公开,大型诊断检查征求患者意见,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门诊病人“费用清单”反馈制度。

医疗服务活动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医保档案 民生档案

中图分类号:G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20-0279-02

生老病死是人生无法逃避的成本,如何让自己对未来的身体和未来的生活更安心?医疗保险走进了我们的生活。山海关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起于1997年初,迄今已有15个年头,经历了职工医保、特殊人群医保、居民医保三个阶段的政策完善,服务对象已突破16000人,年基金收支1800万元以上。因为它记载着医疗保险基金的主要流向,是记录参保职工就医、购药、结算的第一手资科,同时还直接涉及到广大参保人员的福利和健康保障。所以建立原始性、真实性、全面性、可查询性兼具的医保档案工作体系,是保证医保工作有效推进的客观要求,对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

一、立足实际,做好档案管理基础工作

(一)研究医保特点,增强档案意识

1、医保档案涉及单位和人员多

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覆盖范围最广,涉及的人员类别也最多,既有在职和退休人员,又有灵活就业人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等特殊人群。

2、医保档案内容复杂

医疗保险主要涉及“医、保、患、药”四个大的方面,“医”是指定点医疗机构,主要包括资格认证资料、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各种医疗费用清单和结算凭证,门诊慢性病认定资料,转诊、转院审批备案表等。“保”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除了一般的综合档案外,业务方面主要包括参保单位基本情况、基金征缴及基金支付档案等。“患”是指参保病人,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帐户每月划入金额明细单、医疗保险关系接续与基金转移等。“药”指定点零售药店,档案主要包括资格认证资料、服务协议、药费清单及结算凭证等。可看出医保档案涉及内容多且专业性强。

3、医保档案实用价值大

医疗保险档案是参保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唯一凭证,一个参保人从办理参保手续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以及费用报销结果要经过诸多环节,有时还要调整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及报销范围和标准等。所有这些都需根据每个人来完整、详细的信息资料,依照医保政策规定才能完成待遇支付,档案的准确完整与否,直接关系到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

(二)加大宣传力度,保证监督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政府为民办的实事之一。其本意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享受医疗保障,满足就医看病的基本需求。但有人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所以我们要做好积极的宣传工作,让全体市民成为积极的社会保障参与者,使“基本保障人人有责、量入为出逐步积累、效益优先维护公平、社会服务公众监督”等医保理念深入人心。同时还建立监督机制,要严把档案审定关,对参保人员的审核,通过保障中心初审和医保办复审两道关,对其参保资料进行逐一审查核实,保证真实,把虚假,骗保等杜绝于最初阶段。

(三)完善建档制度, 规范档案管理

结合医保工作特点,加强医保档案的形成、收集、保管、利用等各工作环节的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医保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做到收集齐全、分类科学、保管安全、利用方便。

医保档案是指医保经办机构在扩面、征缴、基金管理业务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数据、报表等资料的总和。其构成主要为医保经办部门收集保管的档案为一级医保档案;由医保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负责保管的医保患者诊疗凭证为二级医保档案;由社区保存的居民参保相关资料为三级医保档案;由参保人员个人保存的参保和就诊记录为四级医保档案。

医保档案的归档范围,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文件标准类。文件和标准是医疗保险启动运行的依据和纲领。主要是国家和省、市下发的有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城镇居民保险的政策文件,如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和经办部门研究制定的相关实施方案、细则及操作程序等等。这些资料,医保中心必须妥善保存,为以后研究分析医保改革和发展提供历史素材。2、基础信息类。由于医疗保险业务的特殊性,医保档案的内容主要由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和基金管理等三大要素构成。这样,就决定了它的基础信息容量大、项目多,既对缴费单位又对参保个人,这是医保档案的中心部分。

医保档案的整理规范:按不同人员类别清理归档,包括①重度残疾人 ②低保家庭成员 ③60岁及以上低收入老人 ④在校学生 ⑤其他18周岁以下居民 ⑥18周岁以上居民等六大类,打印居民医保档案资料目录,内容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医保号、备注。两种身份以上人员归类,取序号在前的类别,例如一名18周岁以下的居民,为低保家庭成员,又是重残,则归在“重度残疾人”类别。对档案内容不清楚,不完善的要进行调查,增补完善,同时,为便于管理和联系,应增加参保人员住址变更;健康状况、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

(四)建立网络体系,实现资源共享

全民医保档案覆盖全民,数量大,内容广,立卷归档范围宽,给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带来相当大的繁琐复杂的工作量,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医保档案的网络体系,以档案网络建设为基础,以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促进公共服务为目的,建成医保档案数据库,形成互动网络,这样既可节省时间、便捷工作、提高效率,又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发挥医保档案的服务功能,实现资源共享,为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医保活动提供参谋意见。

二、建立一支有专业水准的档案管理队伍

医疗保险是一个新生事物,它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工作环节多,业务管理繁杂,而且医疗保险档案是参保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唯一凭证,一个参保人从办理参保手续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以及费用报销结算要经过诸多环节,有时还要调整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以及报销范围和标准等,所有这些都需要根据每个人完整、详细的信息资料,依照医保政策规定才能完成待遇支付。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支有专业知识、有文化素质、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好的档案干部队伍可靠、高效的档案管理队伍,即要了解和掌握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还要结合医保工作的实际,保证产生于不同部门、不同门类、不同载体的归档材料齐全完整,保证各类归档信息能被有效利用。做好医保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