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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财务制度管理制度

村财务制度管理制度

村财务制度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一、会人员管理及职责

1、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村级财务实行以会计委托制为核心的“五统一”管理工作。“五统一”即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财务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委会的委托,以镇为单位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审核记账、统一票据、统一财务公布的内容和时间、统一建档管理。同时逐步推进村级会计电算化工作。

2、镇设立村帐镇代管办公室,隶属经管站管理,配备专职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各村的票据审核和会计核算等工作。会计核算范围包括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支情况,村下属公司的收支情况。各村必须配备一名报账员,村报账员接受镇经管站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3、镇代管会计工作职责:按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业务,把好财务审核关,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单,对村报账员实行业务指导,协助各村做好财务工作。

4、报账员职责:村报账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支、财物管理、村级统计、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结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财务上墙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5、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处理账务,定期核对现金、盘点物资,做到账实、账款、账证、账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同时要保持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换。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镇经管站提出意见,村两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同时将讨论结果报经管站备案,并按规定办理交结手续,编制交结清单,并由经管站和村财务主任现场监交,在未办清交接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7、会计核算制度应按照《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册账及各项登记簿,做到记账规范及时。各村报账员设在现金、存款记账、债权债务备查簿和各种经济合同账。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各村报账员向经管站核报收支账目,同时盘点现金、存款余额。

二、财务预决算

1、村级财务活动实行预决算管理。各村在编制预决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经济情况,并进行财务分析。

2、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财务预决算由村两委会讨论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开栏中公布。预算实施过程要在公开栏中一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根据预算实施情况,可按编制程序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决算必须向村民公开。

3、财务预决算必须报经管站备案。镇经管站要在每月审核的同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和分析,年终对决算进行审核。

三、原始凭证管理和使用

1、各类票据要有专人保管,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保管和使用过程中,不得遗失,谁遗失谁负责。

2、村级收据统一使用“**经济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购买收款收据。严格实行收据领购制度,做到限量领购,原则上各村每次收据领购数量不得超过一本。村报账员使用收据向经管站领取,收据用完后,采用以旧换新的办法,收据存根由经管站统一存档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须取得合法的、规范的原始凭证。自制凭证统一使用付款单,工资报销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各种付出发票必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会计不得入账,对不符合规定手续的付出发票,会计、报账员有权要求补充更正,另外对所有开支能取得正式发票的一律凭正式发票报账,不得以便条(收据)报账,严禁各村记账。

上述各项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况(如:发展集体经济等)确需超额开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据自身集体经济年收入情况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额开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处理,即先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蹲点领导以及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资金中列支。

四、货币资金及资金账号管理

1、严格执行权、账、钱分管制度。财务审批人只管审批,不管钱、账。会计只管账不管钱,报账员管钱不管账,非报账员不得保管集体现金。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金。

3、村要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超额应及时对存入银行,如出现失窃或短款,报账员要负赔偿责任。报账员严禁私自出借现金,严禁挪用公款,各村(场)禁止另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借资金时,须经财务审批人审批。公务完毕后预借款必须在七天内结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集体不得为个人或单位作贷款经济担保。对公款私借及担保的,应由谁批准谁收回,收不回的由审批人偿还。

6、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内部往来等款项。对各项拖欠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并对账外拖欠款及时纳入账内管理。对一时无法收回的,应订立还款协议限期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集体提书面意见,报经管站备案。对各种应付款项要定期清理,按时偿还并及时化解不良债务。村集体不得擅自举债、借债搞公益事业或建设新项目,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加强资金账号管理,各村(场)原则上只允许开设一至两个银行帐户,银行账号仅为本单位经济业务服务,不得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如需特殊情况需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需收取一定管理费(按资金额的2%收取)

五、财务审批

1、村(场)书记主持重大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把握村(场)财务收支情况,按月集中村(场)干部审查一次财务收支,负责审批村(场长)主任经手的开支发票。

2、村(场)财务实行村主任(场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实行村(场长)主任一支笔限额审批书记核准制度,实行先审后批,对不合理开支有权拒绝审批。

3、审批权限: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村(场)两委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谈论通过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

六、收支报账

1、村收支票据每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经管站审核后,由代管会计入账,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作出妥善处理。

2、支出票据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报账。凡支出发生后二个月不报账的,无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审批报销。

3、非报账员代收各种款项的,应在收款后三天内向报账员结清。

4、各村的一切建设项目资金支付都必须有合同,预决算单、竣工验收报告单、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否则不得入账。

七、财产物资管理

1、会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逐项登记管理。

2、固定资产的更新购置,应根据财务计划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更等重要事项须报经管站审核备案;作价转让的要合理估价并公开转让,并及时收回价款。

3、村集体的固定资产的承包或租赁,应经村集体讨论决定,由村合作经济组织办理承包、租赁手续、签订书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收缴承包费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资产承包或租赁实行公开招标。合同期满,应对承包租赁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验收,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赁者负责修复或赔偿,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4、要确保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各村(场)不得团集体财产抵押贷款,为他人担保。

八、经济承包合同管理

1、村(场)要严格按照《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好集体资产发包和租赁工作。

2、村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及工程建设项目等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经管站备案。其中数额较大的工程发包建设项目必须按镇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

3、村报账员应根据合同设立承包合同台账,明细登记合同的兑现情况。对年终合同兑现有困难的要求其办好欠交承包款或减免手续,并及时入账。年终各项承包合同兑现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九、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1、村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民理财小组的成员一般3-5人,村两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要认真听取和反映全体村民对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期每月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切实履行职责,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进行财务审查。

2、各村(场)要实行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布表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签名,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方可公开。

3、各村(场)的财务按季上墙公布。村(场)的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各季财务收支明细、村干部工资补贴、基建项目和固定资产购置、承包办法及指标等项目要逐项及时公开。

4、各村(场)的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财务收支明细、重大基建投资和大型资产购置计划开支,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镇备案后方可实施。

5、财务公开除上墙公布外,并可采取会议、广播等多种形式,其公布内容须保留十五天以上,公开栏旁须设置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十、审计监督

经管站汇同镇纪检、财政部门每年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全面审计,一经发现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违纪金额全额上缴镇财政,对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财务报表及档案管理

1、镇代管会计、村报账员应按有关规定登记各种账簿,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力争数据准确,并分类编号、装订、归档保管。村财务档案,如账册、凭证、报表、各类合同、土地承包资料、有关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上级档案保管年限规定执行。对装订成册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镇经管站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实行统一归档管理,一村一柜。村级会计资料集中保管为十年,期满后逐年返还给各村(场),由村(场)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落实专人管理。

3、严格档案查阅使用手续。除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履行公务需要查阅档案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凡要查阅村级会计档案,须经经管站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将查阅情况作书面记录。

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5、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簿册,报镇经管站批准,并派人监销。

十二、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村级财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报镇政府和镇经管站:

1、发现贪污挪用公款现象。

2、发现报账员现金、有价证券或财务档案等被窃事件。

3、发现对外进行经济担保现象。

4、被有关部门查封银行账户的。

5、其他须报告的重大财务事项。

村财务制度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村会计于每月1-7日组织好上月发生的财务业务单据,由村主任负责组织审接与服务中心主管会计联系后依照程序审接。以下八种单据不准核销:

1、所反映的财务业务不真实或经过变通的票据;

2、不能完整反映财务业务的发生情况,需要有详细说明的票据;

3、填写不规范的票据;

4、村级大项开支没有经过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票据;

5、无经手人、审批人、民主理财小组签字、盖章的票据;

6、发生的行政招待费票据;

7、没有加盖税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监制的外来票据;

8、其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票据。

二、现金管理制度

村民委员会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由会计统一收取交服务中心专户管理,村主要领导不得直接进行收款、存款、支款业务,村不得坐支现金。到中心支款时村首先提出申请,由村书记、主任、农经站站长、镇长共同签字,由会计开支款收据,注明支款事由后中心付款并监督使用。下次支款时必须将上次支款的单据交代管中心,否则一律不予支款。对坐支现金、挪用或转借他人及另设两本或私设小金库者,一经查出,除追回全部款项外,依据《村级财务管理条例》,对责任人处以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开支审批制度

村财务收支业务由村主任一支笔审批、无经手人、审批人和理财组织专用章的单据,中心不予入账核销。

开支权限:100元以下由村主任审批;100—500元由支部书记、村主任共同审批;500—1000元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研究审批;1000元以上生产性和建设性项目开支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审批。

四、差旅费、电话费及会计职称补助制度

1、差旅费补助制度:村干部因公外出,报销往返车费和住宿费。宿费标准每人每宿不得超过50元。出差补助乡镇范围内不补;县内每人每天补5元;县外、省内每人每天补10元;省外每人每天补15元,不再报销饭费。

2、电话补助制度: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会计、妇女主任、治保主任每人每月补助60元。

3、会计职称补助制度:会计员每人每月补助5元,助理会计师每人每月补助10元,会计师每人每月补助15元。

五、招待费审批制度

各村组一律取消行政招待费,确因业务需要招待来客的,提前向镇纪委请示备案,并由纪委审批后中心入账核销。

六、财务公开制度

每年的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村务公开日。财务公开主要内容,各村必须严格执行,重大经济项目要随时公开,公开的内容要提前报农经等部门审核,每次公开后,各村要在3日内将公开档案整理一式三份,报服务中心两份,村留存一份。

七、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各村集体的资产、资源要逐一登记建账,定期盘点。人为造成损毁的要照价赔偿,属正常损耗的集体资产,经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后,从有关科目中核销。

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前,要由村两委班子研究,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采取公开竞标方式进行,签订书面合同一式四份,由农经站鉴证或司法机关公证。

村财务制度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制度 1、挂号核算室财务人员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工作, 以确保基金使用的安全性、连续性。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与支付,要设有专人专账 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财务收支账目,并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3、财务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各种凭证要装订成册、归 档有序,并严格按照《会计法》、《现金管理条例》必得会 计监督职责。 4、财务人员要按规定做好预算、决算,定期向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关各种报表,接受财政、审计和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向社 会公示财务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有关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要坚持原则、按 章办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实行财务监督制度,按规定严 格审核,不徇私情,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一律不予支付。 6、医院实行逐级申请审批报销,并将当月发生的财务收 支执行情况以报表形式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 告。

村财务制度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账务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0010902

1 国内外研究现状

1.1 国外的研究现状

通过合作社进行管理是国外农村大多数采用的方法,于1995年在国际合作社联盟大会上制定的“合作社七原则”是此方法的理论基础。韩国主要通过实行“造村运动”,建立村民会馆,通过提高人民的道德来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的管理;日本通过“新村运动”由地方到中央改革农村财务,政府支持村民寻找大家关心的财务管理的议题,提出新的方案,激发村民的管理意识,寻求农村的自身发展;美国主要通过遵照规范、民主、科学的管理原则形成的“合作社”,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管理,保证农民既可以取得很高的经济利益,又可以行使民利。无论是韩国的“造村运动”、日本的“新村运动”,还是美国的“合作社”,在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问题上都体现了自身治理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特征,都为我们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了许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1.2 国内的研究现状

农村财务管理问题一直是我党和许多农民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由于管理方面的缺陷和制度上的漏洞,我们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丁康耕和陈彩庆(2009)在《论我国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中指出: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农村财务管理监督不力是我国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而完善我国农村财务管理的措施则是努力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素质、积极实施村账委托乡(镇、街)代管模式和健全农村财务管理监督等。于楠楠(2007)在《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指出:我国农村财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财务工作重视不够、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民主理财落实不到位、财务公开效果不佳和农村财务队伍不稳定。而解决的对策主要有提高基层领导干部对财务的重视水平、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民主理财的落实、提高农村财务人员的稳定性等。

2 调查设计

2.1 调查问卷的设计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想更好的进行实践,工具是必不可少的装备,制作调查问卷,为了可以深入的了解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把调查表分成了四个部分――观念意识层面、技术操作层面、人员素质层面与外部环境层面,每个部分设置了大约5~6个问题,总共23个问题,全部为单项选择题。

2.2 调查地区的选择

我国农村地区地域广大,为了更具体的了解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本文把河北省XX市作为调查的对象。选择XX作为研究对象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第一,XX市地处华北平原与东北平原的过渡带,地理位置非常重要,把它作为样本有实际价值。XX地区面积较大,南北差异明显。南部经济相对发达,北部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第二,本论文的研究课题组部分成员来自XX,又来自农村,对XX地区的农村相对比较熟悉,也容易接触到农村的财务人员,选择XX调查数据相对简单也更能了解到实际情况。这些条件表明,本文选择XX地区作为调查对象是非常可行的。

2.3 调查问卷的分发、收集与整理

把制作好的调查问卷复印了200份。通过个人分发、走访、找人等方式把调查问卷发到了XX地区的农村中。调查的范围以双桥区的六个镇为主,其他区县也有涉及,共70个村子,包括双桥区的48个村子,其他各县的22个村子。让各个村里的财务人员真实的不记名填写,在半个月内陆续共收回了157份完整问卷,对这些问卷的答案进行了整理,对这些数据进行了百分比的统计。并且把四个部分中有代表性的问题单独整理,汇集成表格作为本文研究结论的重要依据。

3 数据的调查、来源和分析

为了准确地了解XX地区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本文把制作的名为“农村财务制度存在的问题”调查表发给了XX各区、县200个村子中的财务人员,让他们在没有任何干扰的情况下真实、正确的填写了问卷,最后共收回了157份完整的调查表。根据统计和分析本文把数据总结成了以下四个表:

a:其中“自我满意度”是指财务人员对自己的评价。

在收回的农村财务管理调查表中,本文找出三个代表观念意识调查的问题。表1反映了农村财务制度在观念意识调查中的情况,从表中三个指标分别来看一下农村财务制度的现状。上级部门对农村财务制度重视程度还算可以,虽然有45.54%的人对其不满意,只有7.25%的人对上级部门的重视程度很满意,但是超过半数的人对上级部门的重视程度表示认可。自我满意度调查结果不错,有29.65%的人认为非常满意自己的管理,从这个指标可以看出财务人员的自信,可仍然有大部分的人对自己表现感到一般甚至有10.43%的人很诚实的表现出对自己管理的不满意。从村民的满意度调查来看,只有9.36%的人很满意现在的管理状况,32.52%的人都不满意,可见村民对农村财务管理有很大的成见,58.12%人持中立态度,可见他们有些顾虑,村民没有真正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表2反映了农村财务制度中技术操作存在的问题。总体来看,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是在逐渐完善的,因为调查结果显示只有9.37%的村子还经常存在“白条抵库”的现象,而62.51%的村子已经完全杜绝了这种严重不符合规定的做法。会计账簿是否完整的调查暴露出现在还有31.26%的村子还存在会计账簿不完整的情况,这个漏洞也是这四个指标中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出纳与会计不分开也是农村财务管理中常见的问题,目前为止17.74%的村子还存在这样的现象,看来这个问题较棘手。现在22.66%的村子还存在报销发票不规范的情况,而只有39.19%的村子没有这种情况,说明这一方面的问题还需要加强控制。

从表3的数据可以看出,XX地区农村财务人员的学历比较低,初中水平占到了84.54%,高中水平10.34%,大学学历只有5.12%,比例很低而且很多从业人员的大学学历基本上都是在职考取的。在农村会计人员中有38.75%的财务人员没有从业资格证书,这种现状非常糟糕,对于农村财务制度非常不利。应该对这些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同时依靠政府出台一些强制措施双管齐下改变这种现状。不过,从统计的数据可以看出XX地区农村会计人员变动情况不是太频繁只有8.49%的村子出现会计人员经常变动的情况,这个结果是很可喜的。这说明了我国近年来对农村财务制度的关注和治理起到一定的作用,会计人员随选举变化而变化的现状有所好转。

在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外部环境调查中,本人认为以上三点问题很具有代表性。从法规数量的各个比例来看,大部分人认为现在关于农村财务管理的法规数量偏少,由此可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关于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立法。同时有26.47%的人认为上级部门监管程度太松,而认为上级部门监管程度很紧的人只占了11.97%,大部分人持中立态度。我认为以此来看,上级部门也需要加强对农村财政的监管,必要的时候记账也不失为改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一个好办法。表中第三项数据显示,村民参与管理的意识也很弱,有39.23%的人都这样认为,只有5.98%的人认为村民有很强的参与管理的意识。由此看出村民参与管理的意识真的有待于提高,我相信如果农民的意识提高了,对农村财务管理将会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4 结论及展望

4.1 结论

通过以上数据的分析,本人认为当今农村在财务管理方面确实有很多问题。由于人员素质不够高、技术操作的不规范和外部环境的不够重视,我国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已经相当混乱。要想解决以上问题,有以下几个方法:

(1)做好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

由于当前许多农村财会人员素质较低,培训工作是提高农村财会人员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上级财务部门应该坚持定期对下属农村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逐渐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规范财会人员的会计操作。

(2)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把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当今我国农村财务制度还存在很多漏洞,政府应该及时立法弥补这些政策上的不足。各级单位也应该加强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的把新规章制度传递给下级部门,让各项制度能够真正的发挥作用。

(3)推行财务公开,加强群众监督。

群众上访数量不断增加的主要原因就是农村财务状况不公开,推行财务公开可以交给群众一本明白账,减少农民对农村干部的不满有利于增进党群关系,也有利于群众对财务的监督,使农村财务的许多弊端暴漏无疑。

4.2 展望

本文顺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对我国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简单易懂的研究。本人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农村基层进行调查,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研究和分析。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及实践与统计方法相结合的方式,真实的了解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这对以后怎样去它起到了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相信随着政策的不断落实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财务制度一定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进步。

参考文献

[1]段志伟.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农业会计,2006,(6):1719.

[2]王秀琴.当前农村会计管理的对策思考[J].农村财务会计,2005,(4):2324.

村财务制度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第二,一个流程运行。凡村级实现的各项收入、财政部门核拨的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上级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一律缴纳或拨付到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在信用社开设的专户上,实行专户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村级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坐收坐支及其它违纪违规问题。对村级正常运行的资金,如村组干部工资发放、订阅报刊等开支,一律通过“一本通”或收款方提供的银行账户直达单位或个人账户;对用于公益性建设或其他项目的必要支出,先由村委会提出用款申请,然后报经财经所审批,通过县国库集中收付局或镇信用社直达收款单位与个人账户,确保专款专用,进而遏制截留挪用、乱支乱补或举债办事的行为发生。

    第三,一份预算管全年。为帮助村级组织理好财,用好财,增强财务收支计划与增收节支意识,每年年初,分村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计划包括五保供养经费统筹、村组干部工资与干部补助、订阅报刊费用及公益建设开支等。执行计划时,按收入进度拨付,按村级可用财力办理业务,年终进行总决算,实现村村预算平衡目标并保证工资兑现得到保障。

    第四,一种信誉理财。镇财经所建立农村财务核算中心之后,仍然坚持村级组织核算主题不变、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村级债权债务清偿权不变的原则,尊重村级组织享有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决策权,做到代管而不越权,而不包揽,处理好与村级组织委托和的业务关系,保障村级资金能够随时缴进来与拨付出去,以诚信赢得基层干群的支持与信任。

    第五,一副监管重担系在肩。财政干部在行使记账的同时,积极履行财政监督与财务审计职责,确保村级财政资金在保证五保供养、村组干部工资发放、正常办公支出与应急支出、公益事业发展的前提下运行,为防止村级组织出现新增债务、招待费开支、截留挪用及不合理开支。财政干部在履行财政监管职责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及检查机关查处村组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将财政监督与财务审计融于服务之中,促使村级组织依法理财,节约财力,提高效益。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维护和农村社会的稳定。2005年1月1日起,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已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新《制度》针对目前村级财务混乱的现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和规定,对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推进村集体财务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许多财务人员在理解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时存在误区。笔者结合实际情况,对权责发生制在现实中的应用进行思考。

    一、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

    在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中,经济业务的发生和货币的收支是不完全一致的,即存在着现金流动与经济活动的分离,由此而产生两个确定和记录会计要素的标准,一个标准是权责发生制;另一个标准则是收付实现制。因此,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互关联。

    (一)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亦称应计基础,是指以实质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凡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此,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在权责发生制下,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仅包括本期实际收到的收入和实际支出的费用,也包括下期收到的收入和支付的费用,或包括在上期已经取得的收入和付出的费用。所以,在会计期末要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必须根据账簿记录按照归属原则进行调整。(二)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在现金收付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以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因此,在处理经济业务时不考虑预收收人、预付费用、以及应计收入和应计费用的问题,会计期末也不需要进行账项调整。

    (三)两种核算基础的评价及应用范围一是权责发生制的评价及应用范围。该方法认为,只要交易发生即使没有收到款也可确认为收入;凡当期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或开票,都视为当期费用,任何预期费用包括各种税收都确认为当期费用。所以,它是从本质上对收入或费用加以确定,具有真正的经济含义。其优点在于:收入和费用在同一时期是匹配的,很容易做出准确的损益表,能更加真实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时,权责发生制使管理层了解所有的财务变化,并在需要的时候进行更正。权责发生制在反映其财务状况时也存在其局限性: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村集体,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一般情况下,只有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才采用权责发生制。二是收付实现制的评价及应用范围。该方法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即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该核算方法比较简单,收付实现制提供的信息有其优越性:用收付实现制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费用及利润具有客观性和可比性;收付实现制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拥有的现金,而村集体能否按期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年终分红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集体所实际拥有的现金。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是长期投资的决策目标。投资者注重现金的实际流入或流出,只有投资期限内现金总流入量超过现金流出量,投资方案才是能够被接受的。其局限性在于:收付实现制所描述的只是收入的收取行为或费用的支出行为已发生,它只是表面形式上的确认,并没有收入或费用的真正经济含义,难以全面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状况,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按照这种方法计算的盈亏不准确,对各 期收益和费用水平的反映不合理。因此,收付实现制不适合核算经营性收支业务,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收支业务的核算则可采用收付实现制。

    村集体经济组织除了是一个经济实体,具有经营性功能外,还具有行政、事业的职能,这一特点使得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在农村会计核算中共同存在、相互补充。财务人员在根据具体的会计事项和特定的环境、条件选择较为合理的核算基础时,需要把握的一个原则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收入和支出的核算,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其他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

    二、权责发生制的实际应用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是属于可以抵偿当年支出,纳入当年收益分配的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与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一般情况下,经营性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等,以及部分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其他收入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但更多的情况是,由于种种原因(如承包人无故拖欠或破产或其他原因)导致村集体无法按期收到款,许多村财务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不挂账。这样不仅违背了权责发生制,还可能使村集体蒙受损失。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到,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处理。在确认收入的同时,按债务人(即欠款人)设明细在“应收款”账户中反映。这样做既合理确认了收入,又可提醒村集体尚有钱未收回,促使村集体积极追款,避免受损,确实收不回来,再按要求转作坏账。因此,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收而未收的各种经营性往来款项应遵循权责发生制来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