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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游景区规划中,保护和开发的协调是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旅游开发战略不当或缺乏系统规划的开发会导致自然生态和社会环境的破坏,影响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我国一些旅游景区的规划中,或多或少的存在着过度开发和不合理规划的问题,给旅游景区带来了冲击和威胁。澳大利亚海湾地区的规划开发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但位于澳大利亚东北海岸的拜伦海岬保护区规划却体现了旅游开发与保护之间少见的协调。其建立在可持续发展基础上的景区规划,使得拜伦海岬成为一个可持续保护区域,同时也成为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的一个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一、拜伦海岬保护区概述
拜伦海岬保护区位于澳大利亚东北海岸,面积为95.5平方公里。这个地区有丰富的自然和文化资源,以海洋性亚热带雨林气候为主,为动物提供了舒适的环境,并有宜人的风光。沿着海湾和太平洋海岸,环绕着美丽的沙滩,可以在此举办各种各样的海上活动。
这个地区拥有着关系到旅游和居民生活质量的几个非常重要的资源,其中最重要的是自然资源。这些资源包括居民居住用地外的缓冲区域、海岸地区视野辽阔的景观、观景台和小径、热带雨林溪谷、岩石峭壁、沙滩、海洋生物以及日月的升落等美妙景象。另外,在该地区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上还生活着100多种鸟类、驼背鲸、考拉、东澳灰袋鼠和蛙类。在文化资源方面,既有欧洲人在该地区的开发、殖民、冲突、贸易和土地利用留下了丰富的文化资源;也有数千年以前土著居民创造的文化遗产,包括生活遗迹和他们的手工艺品等。在研究和教育价值方面,该地区为研究多种类型的资源提供了机会,同时通过对各种资源的解说可以起到教育的目的,具有较高的研究和教育价值。如该地区对学校团体、研究者和观光游客开放,为他们提供了研究和教育的机会。除此之外,该地区还具有重要的旅游和经济价值,最明显的就是自然观光和游憩市场刺激了住宿、交通、游览、餐饮服务、通讯和旅游纪念品等领域的就业。
土著居民已经在这个地区生活了几千年,其中Arakwal部落在该区的规划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最初的海岬保护区是1903年划分确定的。到1933年,该保护区的很多土地被分割作为居民住宅、采矿和放牧之用。成立于1997年的拜伦海岬信托组织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性的实体。该组织成立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环境恶化,职责是管理该区域。拜伦海岬旅游保护区在Cape Byron信托组织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方针的指引下迅速发展其旅游业。
二、拜伦海岬保护区规划的成功因素
拜伦海岬保护区规划在自然资源管理规划、文化资源管理规划、周边地区管理规划以及游憩、旅游和访问者的使用规划等几个方面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注重协调资源、环境的保护与开发,使得景区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最大化,减少了景区在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具体分析,其成功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资源管理规划
自然资源管理规划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丰富的植被和野生动物资源。无计划地随意践踏、驱车以及无组织的游憩活动,已经对这些自然资源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保护100多种鸟类的生活家园显得尤为急迫和重要。规划中禁止在该地区内牧羊、禁止家中喂养狗、猫。规划还对防火管理进行修订,防止采砂活动以及不规范的游客使用、破坏和侵蚀天然的沙丘地带、海岸和其它地形景观。设计方案时,设施、标志、停车区和帐篷的设置,要考虑视觉景观,不能干扰和破坏景观的美学价值。规划指出,要出台新的污水管理办法,要重新规范和控制各类噪音污染源,如轻便的交通工具、发动机和摩托车等器械的使用。
(二)文化资源管理规划
规划中重点强调了土著居民的遗迹、遗址和典礼场地的保护。信托组织和Arakwal部落自治组织协调合作,共同提出保护、管理和解说的战略。通过改善解说中心来减少进入遗址等场地的游客的数量。另外,对历史资源的保护、恢复和解说也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对意义重大的遗址进行系统的调查。规划对重要的附属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保护,对历史建筑进行适当的修复,以及禁止那些有争议的游憩用途。
(三)游憩、旅游和访问者的管理规划
如何平衡资源保护和游客使用之间的矛盾是一个相当大的挑战。由于距保护区1小时车程范围内居住着约50万人口,所以需要计算景区的容量,以便进行游客的管理。实现这一目标的第一步就是开展一系列的信息活动,以提高大众对该保护区资源价值的认识,以及促使公众认同游客控制措施的必要性。行动计划中包括建立一个网站,建立新的解说标识系统,以及建立游客道德规范和使用指南手册。对当地居民来说,保护该地区的地方感是极为重要的,只有通过低密度的开发和使用才能保护这一重要价值。建立信托组织的目的在于鼓励当地居民全程参与到规划、管理政策的制定与行动过程之中。拜伦海岬友好自愿者组织是促进这种合作关系的要素之一。
游客控制措施包括公路安全车距、车速限制、对私人车辆征收费用从而鼓励游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规划还提出了新的游客废弃物控制措施。该地区的资源保护政策要优先于商业游憩的发展,信托组织要负责对经营许可和促销活动进行控制。
(四)对周边地区的管理规划
一个地区的利用方式会受到其邻近地区的影响,因而进行整合性的规划是十分必要的。信托组织的主要目的是要加强拜伦郡和其边界上的Wakeegos、灯塔路社区之间的合作。信托组织和国家公园与野生动物管理局之间正在建立新的合作关系,即提议建立的Arakwal国家公园和Arakwal原著民自治组织之间的合作。信托组织和拜伦县县政委员会提出了一项新的计划,用于改善植被、水质、游客的安全性和道路可达性等方面的条件。改计划还鼓励在社区内开展各种活动和节事。
三、对我国景区规划中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几点建议
旅游景区规划中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使旅游开发活动在空间、环境和经济方面达到平衡,需要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整合协作,共同规划旅游未来发展。结合澳大利亚拜伦海岬保护区规划的成功因素,对我国景区规划中旅游开发和保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在保护的前提下发展旅游。旅游规划中在充分利用好自然文化旅游资源的同时,要注意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自然文化资源。除了认真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外,地方管理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当地景区管理细则,并认真落实。
2.建立独立的非营利性的地方景区管理机构,鼓励当地居民全程参与到规划、管理政策的制定和行动过程之中。
3.计算景区容量,进行游客管理。实现资源保护和游客使用之间的平衡在旅游规划中极为重要,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公众认同游客控制措施的必要性,进行游客数量控制。
一、2010年工作成效:
(一)千家洞(黑岩)风景区续建项目持续推进。黑岩风景区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1.2亿元,2010年计划投资35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506万元。已经完成了景区广场、停车场建设、大门门楼、餐饮楼的装修和景区绿化及灯光工程,完成了小龙民俗村征地、小龙入口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对综合大楼进行装修,启动了小龙索道、小龙越野赛道建设及黑岩水上娱乐项目和枫黑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二)新上旅游项目进展顺利。完成了《广西桂林灌阳县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旅游基础建设项目》的总规、水保、用地、自然灾害矿藏评估、资金申请报告、环评及上报工作,目前该项目己由自治区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新圩阻击战旧址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工作已完成。
(三)完成多项项目申报和规划。完成了唐景崧故居保护及开发项目的申报工作。与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旅游规划所签订了编制《广西桂林灌阳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灌阳县月岭古村落保护和发展规划》、《灌阳县唐景崧故居保护与发展规划》、《灌阳县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合同。
(四)完成了枫黑公路入口处民房撤除搬迁工作。成功举办了2010年千家峒国际山地自行车赛。认真做好全区首届旅游产品评比的组织申报工作。
(五)招商引资及宣传促销工作成效明显。协助筹备“二月八”黑岩景区招商引资洽谈会,重点推介了旅游项目;借助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实验区的契机,推介灌阳旅游资源,已吸引了部分客商对灌阳独特旅游资源开发的兴趣,如开发文市的石林资源,客商已草拟了开发方案和协议;接待客商考察8起;利用网络和市旅游局的平台向外推介灌阳旅游资源。组织参加在深圳举办的广东自驾游旅游博览会宣传促销活动,确定千家峒景区为广东自驾游协会最佳旅游目的地:积极组织参加2010中国桂林国际旅游博览会,成功举办了桂林灌阳千家峒景区推介会“中华旅游沙龙”(广西)新产品采购会。
二、2011年旅游工作重点
(一)拟清全县旅游发展思路,进行全面布局及长效规划和安排:根据《灌阳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县域实际,灌阳旅游发展空间战略为“一体引爆、两园带动、双核辐射、串轴成链”。五到十年内,要“树立六大品牌”、开发“六大特色产品”、打造“十大精品”,构建五大内部精品旅游线路。抓好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盘活资产,整合资源,为旅游项目招商引资进一步创造条件。一是注入资金,盘活灌阳旅游开发总公司,开发灌阳旅游商品。二是对不具规模、档次、无序开发和尚未开发的灌阳特色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包装,为灌阳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搭建平台。打造旅游龙头企业:一是进一步抓好千家洞旅游休闲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以千家洞景区为核心,围绕景区的进一步发展,开发、小龙两村的乡村生态旅游,组建乡村旅游开发公司,整合土地资源,调整产业结构,建设景区观光、村庄感受、田园体验、公司保障的发展模式,使当地群众走上致富的道路,实现景区与百姓双赢。认真做好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和评审工作。
(一)旅游发展可以促进文物保护。首先,旅游发展有利于增强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通过对文物的参观及旅游景点的宣传,游客可以从中获得丰富的知识,受到深刻的教育,认识到文物的重要价值及对社会的重要意义,从而促使他们增强文物保护意识,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自觉保护文物。其次,吸引游客参观有利于文物保护。文物是许多地方吸引游客的看点,也是当地旅游经济的引爆点,少了这个点,旅游业发展必然受到重挫。加上文物独特性、稀缺性、不可再生性的特点,决定着文物一旦遭受损毁,就无法恢复。因此,无论是旅游主管部门、旅行社,还是文物景点单位,都不愿意出现这种局面,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永续利用这一宝贵资源,尽量完好无损地展现给游客。再次,旅游发展有利于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问题。我国文物古迹很多与国家地方财力有限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许多地方在文物保护经费支出方面总是捉襟见肘,导致许多文物由于缺乏经费保障而遭致损坏,甚至是毁灭。旅游发展可以为文物景区创造经济效益,进而提取部分资金对文物进行修缮和维护,通过市场化手段摆脱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困境。
(二)文物保护可以促进旅游发展。文物保护和文物利用是一个辩证关系,文物保护是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文物开发与利用的前提。反过来讲,保护文物资源,最终的目的是进行文物利用,否则,就进入一个为保护而保护的怪圈,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挥文物的效用。文物利用一个重要的方式是旅游开发。要牢固树立合理利用是对文物的最好保护的理念,通过科学管理、适度旅游开发,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反哺文物保护,形成文物保护-利用-再保护-再利用的良性循环,进而推进文物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二、旅游发展也会给文物保护增添困扰和压力
(一)过度开发利用损坏文物。一些文物景区鼠目寸光,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对文物进行掠夺式开发利用,景区超负荷运转,致使文物老化、破坏甚至是毁灭,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二)随意改造破坏文物。有的文物景区在文物维修和保护方面不遵循科学规律,相关维护人员缺乏专业素质,不是按照维持原样、符合历史时代特点的要求对文物进行维护,而是对一厢情愿的对文物古迹进行随意改造,从而破坏了文物的原真性。
(三)配套设施建设威胁文物。许多文物景区为增强承载力,加大道路、宾馆、饭店等配套旅游设施建设力度,甚至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大兴土木,恶化了文物原有的保存环境,以致直接威胁着文物保护。
(四)游客不文明行为损毁文物。一些游客在观赏文物的时候举止不文明,有的在文物上乱写乱画,有的随意踩踏、攀爬、抚摸文物,有的甚至打砸盗取文物部件,致使一些文物严重损坏,有的甚至流落他乡,损失无法挽回。
三、找准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契合点
(一)牢固树立文物保护和旅游事业协调发展理念。首先,树立以文物保护为主,旅游开发为辅的理念,推动文物保护和旅游事业可持续发展。其次,树立文物既是我们的财富,也是子孙后代的财富的思想,注重长远发展,兼顾眼前利益,不能急功近利,吃祖宗饭,断子孙粮。再次,树立统筹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理念,注重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造成金钱无法衡量的损失。
(二)将文物保护规划纳入本地区旅游发展规划当中。按照摸清家底、科学规划、注重衔接的思路,统筹编制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规划。“摸清家底”,就是地方文物及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专家,结合全国文物普查,启动本地区文物全面普查、分级分类认定和登录工作,建立文物清单和数据库。科学规划,就是要按照科学性、前瞻性、系统性的要求,抓紧编制本地区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规划,统筹处理这两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的关系,科学描绘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路线图”。注重衔接,就是要抓好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规划的上下对应衔接,使文物布局更加合理,旅游发展更加有序。
(三)增强文物部门和旅游部门的工作合力。文物部门与旅游部门应加强合作、密切配合,推进文物保护和旅游事业协调发展。文物部门要主动作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文物资源,挖掘文物的历史文化内涵,带动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要争取本级政府和旅游部门支持,在当地旅游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文物维护基金,在开发利用中保护文物;要加强对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特别是游客文物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遵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旅游部门在文物开发利用上要加强同文物部门的协商,无论是文物修缮,还是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线路安排,要主动征求文物部门意见;要在文物景区和旅游线路上中,对游客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对游客破坏文物并造成不良后果行为,应采取相应手段给予制裁。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实施"工业强县、开放兴县、生态立县、旅游富县"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我县旅游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旅游经济,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浙委〔2004〕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我县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1、总体思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旅游富县"发展战略,以温泉为龙头,以古建筑和丹霞生态景观为主要特色,全力打造温泉生态旅游品牌,把*建设成为著名的温泉养生休闲度假胜地。
2、工作目标:到2011年实现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年旅游总收入15亿元,占全县GDP比重达10%以上。
二、强化规划,整合资源,提高旅游经济发展水平
3、科学编制旅游规划。把旅游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要强化旅游功能;农业、林业、交通、水利、文化等产业规划,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要,与旅游发展规划相协调。按照旅游规划要求,优先整治风景旅游区内及沿线村庄的环境。
4、整合资源,着力打造旅游品牌。加快温泉度假区开发建设,提升开发建设的规模和档次,打造温泉旅游品牌。严格保护"温泉"品牌,促进温泉资源有序开发,确保温泉旅游持续健康发展。以郭洞和俞源历史文化名村、丹霞景区、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为重点,加强景区整合,争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4A级旅游区。
5、完善城市功能,努力打造温泉名城。以创建温泉名城为目标,完善城市旅游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扶持旅游集散(咨询)中心的发展,积极培育旅游商品市场、特色街区,促进旅游购物。加快建设各种档次的旅游饭店,提高旅游接待能力。
三、政府主导,政策推动,加大旅游产业扶持力度
6、建立旅游产业发展资金。从2007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旅游产业发展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旅游规划编制、从业人员培训、温泉品牌保护、旅游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旅游重点建设项目扶持、旅游品牌整体形象宣传、旅游产品促销、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客源市场开发及扶持旅游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奖励。
7、加大旅游项目用地政策扶持力度。对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旅游建设项目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应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
8、扶持旅游服务企业发展。对星级饭店实行与一般工矿企业同等的用水价格,用电按浙价电[20*]45、49号文件实行。旅游企业广告促销费税前列支比例可按规定的上限执行。旅游景区新评上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一次性奖励,省级30万元,国家级50万元;旅游景区新评上国家3A级以上旅游区的一次性奖励,3A级10万元,4A级30万元,5A级50万元;旅游饭店新上三星级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星级10万元,四星级20万元,五星级40万元;星级饭店引进国际知名品牌管理公司管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新评为绿色饭店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旅游企业被市级以上旅游部门评为最佳(优秀)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的奖励为省级3万元,市级1万元;旅行社进入省五十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全国百强的奖励10万元;被评为国家级乡村旅游点的奖励5万元。年引进县外来武过夜游客达到一定数量的旅行社给予相应奖励:0.5至1万人·天(含0.5万),每人每天奖励2元;1至1.5万人·天(含1万),每人每天奖励3元;1.5至2万人·天(含1.5万),每人每天奖励4元;2万人·天(含2万)以上的,每人每天奖励5元;每个旅行社奖额最高可达10万元。旅行社接待海外游客来武旅游住宿,每人每天奖励20元。建立特色旅游商品开发、生产的奖励机制。
开展全县优秀旅游商品征集、评比和展销活动,对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旅游商品称号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9、加快发展工农业旅游。鼓励工农业旅游项目开发,对被评为市级以上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和引导"农家乐"旅游区(点)建设、农业旅游商品开发等旅游服务产业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强领导,协调配合,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10、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旅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研究和协调解决旅游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旅游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聘请业界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学者组成县旅游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关于我县旅游开发建设的意见建议。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将旅游经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假日旅游协调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黄金周旅游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
11、改善旅游交通环境。交通主管部门要优先安排通往重点旅游景区的道路建设,将规范的景区交通指示牌设置列入道路规划和建设内容。合理安排景区客运班车,为游客提供交通方便,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为旅游车辆提供良好服务。
12、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加快旅游景区停车场、旅游公厕等配套设施建设,适应游客量增长的需要。抓好旅游购物中心规划和建设。规范设置旅游景区标识牌,完善游览休闲设施。禁止在旅游景区范围内从事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生态的生产经营活动,旅游景区内严禁开矿采石、取土挖砂,严禁乱搭乱建,严格控制林木砍伐,防止人为破坏景观。
13、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加强和改善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旅游企业要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游客接待水平。进一步规范对旅游企业的收费,公开收费的项目、标准及依据。杜绝对星级饭店的多头、无序检查,公安部门履行日常管理检查应事先通知饭店负责人,并须持治安检查证或工作证,坚持文明执勤。简化境外旅游团队入住手续,尊重境外游客的不同生活方式和习惯。对重点星级饭店,有关部门要通过共建方式积极予以帮助指导,为其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五、其他事项
14、本意见规定的奖励、扶持政策,由企业申报,经县旅游局和财政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兑现。对同一项目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确定。
一、优化发展环境,在营造发展氛围上实现新突破
1.优化政策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等文件,发挥政府主导发展旅游产业的作用。举办旅游产业发展专题报告会,进一步强化大旅游和综合性产业观念,将旅游业作为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认真落实旅游奖励政策,积极鼓励旅行社组织招徕游客来我市旅游。落实国民休闲计划、带薪休假制度,积极扩大旅游消费。出台《全市旅游资源管理办法》,加强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各类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推进融合发展。紧紧抓住转方式、调结构的机遇,将旅游业融入全市经济发展大格局。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旅游发展的措施,深入推进旅游与文化、文物、农业、工业、林业、水利、地质等相关行业的融合,打破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实现共同发展。与文化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切实加强文化与旅游的相互促进,与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委员会、农业局等联合推进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与水利局联合推进水利风景区开发建设,与渔业局联合推进休闲渔业示范点创建工作。
3.加强舆论宣传。认真总结推广汶上、微山等县党政主导、齐抓共管、全社会重视,以发展旅游带动相关产业,提升整体形象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大政府主导发展旅游业的力度。继续办好《济宁日报》旅游专版,在济宁电视台开辟旅游栏目。出台《济宁市旅游政务信息考评奖励办法》,加强旅游信息工作。办好济宁旅游政务网,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二、推进资源整合,在项目开发上实现新突破
4.加强旅游规划工作。开展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科学编制《环城游憩带旅游发展规划》、《乡村旅游规划》等专项规划,发展城乡互动旅游。认真编制《济宁市旅游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着力将旅游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完成《济宁城区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指导曲阜、金乡、梁山等县市完成县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好专家论证、评审工作。注重旅游规划同相关规划的衔接,争取市县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村镇规划时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要。加大规划贯彻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开发建设严格按照规划进行。
5.加大项目建设力度。认真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切实抓好大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宝相寺、梁山水浒文化旅游主题公园、南阳古镇、微山岛等过亿元的大项目。积极推进尼山景区开发建设;完成中都佛苑旅游区三期工程;启动以兴隆寺为主体的兖州佛教文化主题公园项目;加快微山岛和南阳古镇综合开发,发展生态休闲和体验旅游;积极推动金乡羊山风景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梁山水浒文化主题公园项目建设,形成一批高端旅游产品。认真发挥重点旅游项目进度数据库作用,加强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调度和动态管理,建立定期公布项目进度制度。
6.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高标准搞好项目策划包装工作,对重点项目编制招商专案。以纳入“全市开放招商百个过10亿元的重大项目”的10个旅游项目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推介,吸引投资者关注。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采取网上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专业招商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资本,开创社会办旅游的新局面。组织全市大企业到青岛、烟台等地参观考察,学企业投资旅游的经验做法,吸引本地大企业向旅游业进军。举办旅游项目和大企业对接会,为投资者和项目搭建交流平台。
7.推进景区标准化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旅游景区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鼓励更多的景区加入a级景区行列。切实加强指导,积极推进尼山、颜庙、羊山等景区创建a级旅游景区,全市新增3a级以上景区8处。积极推进微山湖旅游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
三、开拓客源市场,在客源地开发上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