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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范文第1篇

(1)首先是由于企业教育培训对象的基本素质参差不齐[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对象是针对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企业职工人员大部分是项目管理人员,这类人员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较高,接受能力较强。这类人群大部分都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按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获得相应岗位资格,也能够在施工现场作业时自觉遵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但是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农民工人数越来越多,这些人受教育程度较低,综合素质较差,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相对薄弱,已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和易发的主要原因。

(2)其次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受到建筑劳务市场的流动性制约。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用工形式是多元化、多样化的[3],人员流动性较大,各个建筑工地的劳务人员紧缺,在这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很难留住劳务人员,造成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无法严格落实。

(3)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方式老化。我国大部分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方式都采用指定培训或者集中培训的方式[4]。这种培训方式造成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不能根据自身的需要来提高安全生产技术和意识。这是造成企业人员素质和安全意识无法整体提升的关键,也是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目前所面临的最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方式

(1)传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方式

传统的安全教育培训一般是指培训者与受教育者在特定的时间、空间里所进行的面对面的交流,培训者通过自身的经验和书本上的内容将其所理解的安全生产知识准确地传达给受教育者。这种培训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人-人”模式[5],它不但在时间和空间上有局限性,而且也不能满足各个层次人员的需求。而建筑施工行业最大的特点就是农民工过多,而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程度各不相同。这就使得培训者在传授知识时必须以多数人的需求为主,而忽略了一部分员工的需求,从而使得培训合格率不高,人员安全意识提升缓慢。

(2)在线安全教育培训方式

在线教育培训方式是指受教育者以网络为媒介,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合理选择培训课程。如图2所示,这种培训方式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受教育者可以自主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也可以根据自身所缺乏的知识来选择培训课程,有利于实现企业员工的个性化学习,从而大大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安全意识与水平。这种培训方式与传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方式的最大区别是借助于互联网络这种传播媒介,即采用“人-机-人”的方式,受教育者可以自主选择培训课程,自主进行学习成果检测,不需要施工企业或者学习者有过多的资金投入以及时间和空间上的固定投入。打破了传统安全教育培训方式的局限性,从而提高了安全教育培训的时效性。

(3)传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方式与在线安全教育培训方式相结合

企业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之前必须对员工的受教育水平、学习能力、学习偏好进行充分的了解,才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达到理想的效果。在线安全教育培训虽然在时间、空间和资源利用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对于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综合素质较差、自觉意识较弱、习惯于“人-人”模式的农民工来说,应该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培训方式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因此,在线安全教育培训方式与传统安全教育培训方式相结合将是未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趋势。

3.结论

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培训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古人云:“凡为治之大本,莫善于抑莫而务本”。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治本之举就在于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如何“抑末务本”,紧紧抓住安全教育培训这个重要环节,是我们需要思考和讨论的问题。

一、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特征和管理现状

结合建筑施工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组成,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具有以下特征:

1、专业性:安全生产既有管理性又有知识性的要求,不同工种,不同施工内容所要求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有很大差异,使得安全教育培训具有专业性的要求。

2、普遍性: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作业人员,无论是特种作业人员还是一般作业人员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3、时效性: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一个过程管理,一方面不同时间和阶段的教育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有差别;另一方面其贯穿于施工工作、工程施工、企业管理的安全工作始终。

目前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1、教育培训文化理念建设不到位,部分企业及相关人员认识不足。安全教育培训缺乏安全文化支撑,往往不能持之以恒,形成长效循环的工作机制。

2、教育培训制度建立、执行不到位,项目在开展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时,往往缺乏责任落实,投入实施,考核奖罚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或者因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

3、教育培训基础建设不到位,教育资源缺乏、教学设施不齐备,教育培训师资力量缺乏、教育培训内容空洞陈旧、使得施工作业人员不能得到很好的组织。

4、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不到位,组织开展形式枯燥,内容单一,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没有针对性和及时性,不能满足各类作业人员多样化的要求。

5、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各级人员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中流于形式,在对目标考核,过程管理和效果评价过程中缺乏监督管理。

6、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建设不到位,对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开展和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明确没有形成标化的管理流程,使得其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有效管理。

二、加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措施与对策

1、树立安全教育培训文化理念,助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树立“教育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管理理念,要强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员参与”和“一票否决”的思想观念。尤其是在管理人员意识当中树立这种理念,使每个人认识到教育培训工作是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的一项工序,从而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文化落地的重要手段,是安全文化软实力的体现和保障。所以,树立正确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文化理念,是在思想上和根源上解决安全教育培训所面临的难题。

2、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肃教育培训的执行落实。

这里所强调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明确项目部如何组织开展各项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是严肃安全教育培训执行的制度。例如我们如何保障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如何将班前安全的责任层层下沉并有效开展?分包单位不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我们应当怎么办?安全工作不仅仅是安监部门的内部工作,更是一项全员参与的系统工程。在制度建设中必须要对责任人和组织形式加以明确,要严格制度执行的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是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执行的基本保证。

3、强化教育培训基础,育培训标准。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就是加大安全投入,在教学设施、人员组织,教材编制和具体实施过程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物质基础、人员基础和管理基础。作为生产场所不固定、生产设施具有临时性的建筑施工企业,教育培训基础建设更是我们管理的薄弱环节。强化教育培训基础,需要我们按照标准化和同质化的要求,制作研发出一批标准统一的、周转适用的,内容科学详实的培训设施和教学教材,需要我们培养出一批经验丰富,水平突出的师资力量,需要我们实践出一套规范适用、便于操作的教育培训方法,从而降低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难度,提升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

4、丰富安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延伸安全教育培训内涵。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具有丰富的载体和多样的形式,相较于传统的教条式的教育培训,潜移默化的氛围宣传、互动性强的操作实践和科技含量高的视频影像等都是较好的教育培训方式,不一而足。这里所要指出的是延伸安全教育培训的内涵,通过全员参与,全方位策划,全过程覆盖,借用不同的方式方法达到施工作业人员接受教育培训的目的,日本的KYT训练法和韩国的体验式培训都是很好的借鉴经验。针对接受教育培训人员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总结和创新适用的方法和手段,是我们更好的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途径。

5、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通过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一方面可规范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另一方面也可对教育培训工作的参与者的责任进行明确,从而保障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切实开展。建立考核机制就是要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和计划考核,逐级对拟定目标计划进行分解和监督;建立考核机制就是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过程的考核,对其采取的方式方法和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建立考核机制就是要强调对安全教育培训效果的考核,以确保达到实时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6、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梳理教育培训流程。

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是将各种安全教育方法和内容和培训实体结合起来实现其预定效果的一种架构,从系统工程的角度,PDCA循环能有效的提升系统运行的质量。我们要在培训对象的分类、培训内容的填充、培训时间的要求、培训经费的保障、培训师资和教材的准备和培训方式方法的研究等方面对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进行完善和流程梳理,通过检查评价形成以一个良好的循环体系来改进保障安全教育培新的效果。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教育培训是建筑施工人员本质安全的保证,是夯实建筑施工安全基础的一道根本安全防线,也是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我们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才能有效的扭转当前的严峻安全生产形势,守住企业的生命红线,实现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范文第3篇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其行业特点决定了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素质及水平偏低。由于是高危行业,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据有关资料统计,2004年1至6月,全国共发生建筑安全事故487起,死亡588人,其中80%以上事故都是因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广大职工都能按规定,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获得安全岗位资格。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大大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有效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人和发展,伴随着企业改制,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得投人,导致人员安全技术水平低下。一些建筑业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限于在开会时讲“要注意安全”,而怎样注意安全就讲不出所以然。一些安全员不明白自己在施工现场的地位和作用,对安全知识一知半解,有的甚至连常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都不了解,特别是新进场的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2加强教育培训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掌握运用安全生产科学的管理手段,需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了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才是安全生产的唯一保障。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具体措施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建筑施工企业更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教育培训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应作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3.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内部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分别设置安全教育培训部门,配备专、兼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2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分不同的层次,因人而异,分灶吃饭。(1)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重大伤亡事故分析;(2)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还要反复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掌握应用检查、评定、分析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方法。(3)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除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外,重点要学习安全常识和本工种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应急救援措施等。

3.3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注意培训的“全员性”。培训要覆盖所有与现场施工安全相关的各方人员,对内要涵盖全体员工,对外要包括可能进人现场的相关人员。避免职工因不懂职业安全常识与技能而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管理人员因忽视职业安全而违章指挥,削减甚至取消安全防护投人,简化安全管理制度,淡化安全检查与整改;外来人员因缺乏安全意识而误人危险区域,误动设备操作系统或电器装置的开关或按钮等不安全行为而导致事故发生。

二是要注意培训的“全面性”。施工现场是一个具体的工作范围,各种因素相互关联、制约,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既要使职工懂得安全常识“会安全”、能够识别危险“懂安全”,又要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要安全”。

三是要注意培训的“针对性”。建筑产品的单一性决定了具体施工现场的特定性,安全教育培训也必须适应这个特性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培训的内容必须紧密结合现场、现实生产特性来选择,让职工通过培训能够“及时、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意识到在工作中忽视安全的后果和重视安全生产所带来的效益。

四是要注意培训的“连续性”。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在时间上是没有固定规律的,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忽视安全,就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施工现场的所有状态时时处在变化之中的特点,要求安全教育在时间上要保持连续性。

五是注意培训的“经常性”。要达到使职工时时处于“警钟常鸣”、具有“遵章守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应有的与作业性质相适应的操作技能。

六是要注意培训的“规范性”。安全生产是国家和企业的头等大事,安全生产必须以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和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为依据进行,同时安全生产是在改造自然过程中的保障措施,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所有现场安全培训必须以国家法规、方针、政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标准、规范为依据,紧密结合现场施工实际进行,不得随心所欲、信口开河,要达到使员工知晓工作程序、明白操作要点、掌握作业标准,用技术促进安全、用标准、规范保障安全的目的。

七是注意培训的“综合性”,从宏观上来看,影响安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物的不安全状态因素,又有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既有自然环境的不利因素,也有心理、生理、社会经济的社会因素,既有单位、个人的内因,更有外来多方面的诱因等等,所以,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灵活运用多种多样的教育培训方式和手段,综合教育、综合分析评价。

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教学机制,培训机构

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的行业。从当前事故统计分析的结果表明,绝大多数事故发生的原因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而从当前建筑业的从业人员来看,在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80%以上来自农村,其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作为施工企业基层的管理者应该有耐心、有恒心、有创新,需要平时做多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以人为本,提高人员素质是关键。而素质的提高,教育与培训是最有效的途径。因此,如何抓好企业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工作,使所有员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预防事故、控制职业病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就成为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

1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状

随着我国建筑安全方面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实施,特别是随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逐步推进,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逐渐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特别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极端重要性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所接受、所认同,各个企业都在采取不同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为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保障。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与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化,部分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及专职培训机构受建筑市场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影响,片面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方面,经济支持不足,时间投入不够,直接导致不少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实践中职工就缺乏了安全技术知识,影响了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的提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1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对教育培训工作重视程度低当下,不论在《建筑法》《安全生产法》,还是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强调,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安全教育培训应该是各施工企业必须落实的规定,主要领导的安全意识、安全文明行为、安全管理思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否能很好的进行。但是,部分现行建筑施工企业缺乏对杜邦事故主因理论的研究与归纳,一味受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企业主要领导的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不明确,其惯有的思想仍然认为自己不需要接受安全生产培训,认为参与或组织培训只是为了应付当前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因而会怕受到处罚,被动派员培训,尽量避免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的支出。在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中,主要领导也是说的多,做的少,就是对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也呈现出应付差事现象。1.2职工知识水平较低,安全意识差目前,我国建筑施工的从业人员中,一少部分为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的企业管理者,而施工现场的从业者多数是农民工。这些农民工普遍来自农村,知识水平相对较低,且未经过基本的专业知识培训与教育,缺乏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防范意识。1.3培训机构自身行为不规范目前,国家现有的部分培训机构为了减少开支,不按规定授课,随意减少培训课程、课时,出现理论短程教学,照本宣科,不生动、不吸引人的教学方式。现实中由于管理层与作业层的分工不同,则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也不同,但是现在的安全教育培训却没能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一概而论,教学针对性不强,缺乏对受训者实际操作的培养,失去了教育培训的意义,起不到应有的培训效果,也为安全生产埋下了人为的隐患。

2相关对策及改进建议

2.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提高领导重视程度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是规范我国安全生产各方面工作的一部综合性和基础性法律,它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摆位为前提,以强化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为根本,以职工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府监管为关键,以行业自律为发展方向,以严厉的社会监督与责任追究为保障,要求企业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规划投入、应急管理和培训教育等五个方面均做到位,进而明确安全生产和考核的关系,以考核结果来提升企业领导的职业素质。具体到日常工作中,便是以法律要求来引领每一个管理层都具有较强的安全管理思想,在保证做好各阶各层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在安全文明行为上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2.2尊重实际需求,注重培训效果在安全教育培训中,要想取得提高建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效果,则安全教育就不能一个模式,不能新老职工“一锅煮”,不能不同层次“一起灌”。相反,则应根据施工企业或施工项目的实际需求,开展不同形式、不同规模与不同层次的安全教育与培训。首先,应根据施工现场因地制宜,采取黑板报、宣传栏、标牌、标识等形式对施工安全的基本常用知识进行栏目宣贯。其次,针对文化程度低、自律性较差的农民工来说,不论是集中组织的专业授课专家,还是日常工作安全宣贯的安全员、安全工程师,他们对工人教育与培训的语言便应富于趣味性和艺术性,穿插运用典型事故、安全警句、动画漫画等,做到内容丰富、语言幽默、寓意深刻,有效增加授课者生动的理论讲解与必要的操作说明,使农民工易于接受。同时根据施工特点,利用天气变化情况的雨雪天气和夏季夜间,项目管理者与农民工一起开展座谈会与安全知识问答,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的施工部位例举具有普遍性与代表性的案例,让所有参会人员发表自己的看法与体会,从而引起员工的警觉,使大家印象深刻。采用这种交流方式的教育不仅能告诉员工正确的或错误的做法,而且还能告知他们这样做最根本的具体原因,使他们不但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同时达到经验大家学,教训共同吸取,取长补短,互相提高的目的。另外,在日常工作中,企业管理者要随时随地与职工(包括农民工)交流,这样既可温暖职工的心,也使安全教育培训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学习,使得安全教育的效果更佳。再则,根据时代的发展,安全教育培训逐步实现远程教育,随着国家安全培训网和有关建筑行业网络学习平台的建立,可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农民工接受网络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实名制网络备案登记制度,施工企业用工要采用实名制农民工用工登记制度,从而在流动性相对较大的农民工群体中实现安全教育培训的连续性和统一性。2.3强化培训组织,完善教学机制建设,发挥协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主导职能为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更具有组织性和规范性,可以学习先进国家,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可从施工企业转到一定的单位组织,但施工企业必须按年度(或工程)用工来支付一定的费用进行教育培训。培训机构应与时俱进,在管理队伍、师资管理、学员管理、教学管理、培训质量、办学条件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不断加强和完善各项制度建设,重视教学器材、设备、设施,场地的投入,提高培训质量。作为建筑行业协会或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充分发挥其对建筑安全教育培训的主导作用,可积极调动社会资源,注重企业与高等院校的联系与合作,提升或扩大高等院校的资质,特别是对建筑行业三类人员及特殊工种的周期性继续教育与培训,可委托校方权威专家定期授课,逐步形成企业安全教育与教学教育的紧密联系。

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安全;培训;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类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建筑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建筑安全生产培训是对建筑业从业人员进行短期安全教育,帮助从业人员迅速掌握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各种技能和知识,强化从业人员在建筑生产过程中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态度和观念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因此,政府应把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建筑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作为其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好。

一、政府在建筑安全生产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建筑安全生产最高管理者的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在实际的建筑安全生产培训过程中,政府所做的工作并没有真正到位,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1、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重视不够。一些政府领导,特别是地方政府领导,没有将建筑安全生产培训纳入部门或企业发展计划,缺乏对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致使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在自己的行政区域内开展迟缓,严重滞后于蓬勃发展的建筑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

2、安全生产培训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政府关于建筑安全生产培训的立法迟缓,导致一些急需的法规空缺,而一些已颁布的法规又重复和交叉,可操作性差。安全生产培训标准不健全,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3、安全生产培训机制不完善。我国各层次的建筑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在资格审定、任务分配、质量监督等方面没有建立起有机联系,形不成一个系统化的网络。各种培训机构遍地开花,管理混乱,甚至出现以办班为名,“主办单位为赚钱,参加人员为观光”的不正常现象。建筑安全生产培训所涉及的安全监管、劳动保障、质量监督、建设管理等多个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不够,没有按各自的职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甚至相互纠葛争利,给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带来了诸多不必要的阻碍。

4、安全生产培训投入不足。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有的还没有树立“培训育人”的观念,在建筑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上投入严重不足。目前,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培训经费分担机制还不健全,如果建筑企业不肯对安全生产培训加大投入,安全培训工作很容易变成无米之炊。

5、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发证把关不严。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往往都是由培训部门自编教材、自己组织培训、自己出题考试、自己组织批卷,不管培训效果如何,只要参加培训,人人都可以过关。至于培训上岗后效果如何,培训部门很少进行回访或跟踪调查。由于对培训质量缺乏严格的考核认证,对培训机构和受训人员缺乏有效的双向制约机制,使培训中“宽进宽出”、“高分低能”、甚至“只要交了钱就能拿到证”的现象难以杜绝,这也是造成培训流于形式的症结所在。

6、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问题严重。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大压力。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伤亡事故,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在建筑安全生产培训中,由于农民工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短、流动性大,企业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减小企业的经济压力,一般不愿花费成本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再加上大部分农民工安全意识差,维权意识薄弱,对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甚至不愿参加培训,这就为施工企业搪塞和草率应付安全生产培训提供了可乘之机。目前,国家还没有建立一个完善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农民工培训保障体系也还很不健全,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投入渠道尚未建立,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政府尽快加以解决和改善。

此外,建筑安全生产培训还存在培训规划流于形式,培训内容单调、枯燥,缺乏针对性和趣味性;建筑安全生产培训覆盖面不足,众多中小企业的培训能力有限,培训工作十分薄弱等问题,这些都有待于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去解决和改善。

二、政府解决建筑安全生产培训问题的政策建议

针对上述政府在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现有针对性地提出如下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1、全面增强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改变安全状况不稳定、事故频繁的被动安全状况,必须建立全新的培训观念,明确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建筑企业在安全生产培训中所应当承担的职责,使各级政府、部门及企业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科学、认真地组织和指导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培训业务,并促使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要求,组织各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保证经费投入。

2、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法规、标准,依法严格进行安全培训。要完善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必须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标准和规定,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教师资格标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质量评估标准、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标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标准、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办法等。必须运用法律、法规、标准和行政手段,强制建筑企业依法对其各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接受过安全培训并经考核获得资格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具有操作资格的人员来担任。否则,一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查获,将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3、健全培训机制,优化管理模式。在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必须采取“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严格考核”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培训保障机制,优化一切可供利用的培训资源,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对各级政府公务人员、安全生产监察员、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般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师资、注册安全工程师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认真落实建设部(现已改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实行分级培训,统一管理。省级培训机构重点负责施工企业、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各地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地市有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市一级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可以对本企业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并接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由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4、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纠正各部门和单位乱培训、乱收费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规范培训市场的相关规定及制度,实现培训市场的有序运行。政府要千方百计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特别要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上下功夫,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真正能使参加培训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有所提高。为此,政府安全生产培训部门应该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培训师资队伍。可以从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中选择一批专业对口、专业基础功底深厚的教师作为安全生产培训的专业基础课的师资;也可以从科研院所、建筑企业单位聘请一批科研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安全生产培训的专业、技术师资;还可以直接从政府部门中聘请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师资。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建设一批优秀的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加快认定确立一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形成一个覆盖范围广、力量雄厚、分布合理、层次科学的培训机构体系。应以现有一些基础较好的大中专、职业技术学校为依托,确立一批骨干培训机构;同时,选择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好、管理基础好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培训的实践基地。

5、大力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政府应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地方安全生产培训总体规划。各相关部门应当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相应的规划内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把农民工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对象提出明确的目标,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培训主体的责任,将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纳入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专项督查,督促建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员安全培训。对积极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的建筑施工企业,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鼓励,尽快建立起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农民工培训投入机制。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张平远.我国安全生产培训现状与对策[J].中国煤炭,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