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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5、《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7、《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9、《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10、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编制计划的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坚持落实两个主体、两个责任的原则。通过监督检查促进生产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落实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监管责任。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的原则。根据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危化、船舶钢结构、重大危险源等的安全检查,有效重点领域的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四是坚持效能优先,服务至上的原则。借行政执法检查之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企业排查安全隐患,辅导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三、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经营资格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规程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设施及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6、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四、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综合科检查计划
督查、检查各镇政府(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安全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检查及上级规定的检查,全年不少于40家次;
(二)监督科检查计划
全年至少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00家。
1月份:⑴检查开发区重点企业;⑵检查非煤矿山企业;⑶组织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2月份:⑴检查金沙镇重点企业;⑵检查非煤矿山企业;
3月份:⑴检查平东、五接镇重点企业;⑵与市质监局联合对船舶修造、钢结构企业逐个进行检查,对船舶修造、钢结构企业外包队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收集填报安全状况表;⑶分别在平东、五接镇召开船舶修造、钢结构企业负责人及所在企业外包队负责人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专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作业务辅导;
4月份:⑴检查平潮、刘桥镇重点企业;⑵与市质监局联合对船舶修造、钢结构企业逐个进行检查,对船舶修造、钢结构企业外包队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个外包队收集填报安全状况表;⑶分别在平潮、刘桥镇召开船舶修造、钢结构企业负责人及所在企业外包队负责人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专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作业务辅导;⑷组织“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5月份:⑴检查兴东、兴仁镇重点企业;⑵与建管局联合检点建筑企业;
6月份:⑴检查张芝山镇、港区重点企业;对钢丝绳企业进行逐个检查;⑶召开钢丝绳企业负责人会议,专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作业务辅导;⑷一次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会议,专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7月份:
⑴检查先锋、川姜镇重点企业;⑵与建管局联合检点建筑企业;
8月份:⑴检查十总、东社镇重点企业;⑵与建管局联合检点建筑企业;
9月份:⑴重点检查骑岸、石港镇重点企业;⑵对冶金企业进行重点检查;⑶检查金沙镇城区部分餐饮、娱乐行业经营企业;
10月份:
⑴检查二甲、五甲镇重点企业;⑵对冶金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11月份:⑴检查三余镇、环本农场重点企业;⑵与建管局联合检点建筑企业;
12月份:⑴检查四安、西亭镇重点企业;⑵检查非煤矿山企业;⑶组织元旦前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开发区部分餐饮、娱乐行业经营企业;
(三)危化科检查计划
全年监管、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不少于300家(次),危化品零售单位检查面不低于60%,处理违法行为不少于10次,发出《整改通知书》不少于50份,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案件办结率100%。
1月份:对七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部分烟花爆竹专卖店进行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对三家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对没有停产、在正常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节前安全检查;检查不少于20家。
2月份:继续对全市七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部分烟花爆竹专卖店进行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不少于15家。
3月份:对复工的化工企业和危化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不少于20家。
4月份: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普遍进行一次现场检查,聘请专家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记录》,逐项对照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检查不少于22家。
5月份:对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不少于30家。
6月份:对化工企业和危化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不少于20家,并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月份:组织相关单位,对化工企业进行夏季安全大检查;检查不少于40家。
8月份:对危化品经营单位(加油站、储存企业、危化品批发单位和油漆店)进行检查,检查不少于35家。
9月份:对危化品经营单位(加油站、危化品批发单位和油漆店)进行检查;检查不少于35家。
10月份:同时对前一阶段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复查,特别是对开出“整改通告书”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不少于30家。对有违法形为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11月份:组织专家对危化品红色重点企业和重点单位,进行第二次安全大检查;检查不少于20家。
12月份: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对一般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不少于30家。同时做好台帐、迎查、被考核的准备工作。
(三)宣教培训管理科计划
2009年宣教培训管理科将以船舶钢结构、机械制造行业为重点,突出特种作业人员、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检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全年将检查企业不少于60家。
2月份:南通江华机械有限公司、南通美维机电有限公司、江苏四方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星维油泵油嘴有限公司;
3月份:江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东源协力电器有限公司、南通华新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南通新三维棉业有限公司;
5月份:*市四安球墨铸铁有限公司、南通通达矽钢冲压有限公司、*市星光机械有限公司、南通海平电子有限公司、南通富华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南通金润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6月份:*市金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通恒信铸锻有限公司、*市金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通艺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通虹波机械有限公司、南通四方冷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南通全通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7月份:*大通钢业有限公司、*新联电容器配件厂、南通阀门厂、*世发船舶机械有限公司、南通哈维斯特阀门有限公司、南通天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通一品机械电子有限公司、南通沪航船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8月份:*市三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美亚热电有限公司、*振华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山姆机械制造(南通)有限公司、*兴隆拉丝模具厂
9月份: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南通环宇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江苏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南通华耐特石墨设备有限公司、*市润通铜业有限公司、*市锦峰船舶劳务有限公司、南通昌龙金属构件有限公司、南通华鼎防腐材料有限公司、*市正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通金德钢结构有限公司、南通文汇重工有限公司、*市环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10月份:南通蛟龙机械有限公司、南通长江设备安装工程公司、南通吉尔达集团公司、*市通洋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市新宇钢结构有限公司、江苏久泰电缆有限公司、南通蛟龙重工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格雷特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华亚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南通博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通中瑞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11月份:*海通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南通尧盛钢结构有限公司、南通华铮隆钢业制造有限公司、南通吉尔达钣焊有限公司、南通东德钢业有限公司、南通吉尔达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市顺祥钢结构有限公司。
六、监管执法、检查要求
1、各业务科室按照检查计划,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和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灵活安排检查;
2、进行安全检查时至少要有两个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与镇安监所取得联系共同开展检查;
3、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出示证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见附件),既要记录存在的问题,又要提出整改的要求,对于存在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若不能当场整改的,应当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在期限内整改完毕;
4、现场监管执法中,如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安监案件,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或落实整改责任;
一、遵循的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必须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内,依照法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和程序进行。要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检查依据公开、检查程序公开、处罚决定公开、不得越权和滥用权力。
二、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的方式
区政府法制办对全区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进行统筹安排,以实行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检查为主,防止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同一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的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对同一事项由几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检查的,确定一个行政执法部门检查或由几个部门联合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的检查,不得重复进行。行政执法部门每年度对企业进行的检查,年初应拟定检查计划,报送区政府法制办批准后实施。
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的日常执法活动及国家统一组织的检查活动不在其列,其在计划外自行组织实施的执法检查,也应从严掌握,并经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实施。
三、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
1、提前向企业下达《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经区政府法制办批准的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应在三日前下达《通知书》,同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通知书》的格式应统一,内容应包括检查理由、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和依据、实施检查的人员、联系电话和负责人。
对企业检查时,行政执法部门要向企业出示《通知书》,没有《通知书》的检查活动,企业有权拒绝检查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2、行政执法检查以书面形式为主
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一般以书面形式为主。行政执法部门向被检查企业送达《通知书》并提出书面检查的要求,且可根据企业的书面检查材料及其他情况,对被检查企业进行抽查,抽查率一般不超过15%。对突发事件,制假贩假等违法行为以及接到举报的,可以采取突击、实地检查。
3、严格遵循“三步式”执法原则。
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遵循“三步式”执法的四项原则,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依法检查,文明执法。
(1)对在制定检查计划或检查中弄虚作假的,区政府法制办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进行查处,并追究实施检查的行政执法部门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2)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做到过罚相当,罚款一律开具合法票据,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截留、挪用、私分。严禁借检查之机,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或者要求企业参加带有强制性的收费培训。
(3)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必须持市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严格执法纪律,树立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严禁临时工、协勤人员混同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严禁越权执法、徇私枉法、野蛮执法;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由法制机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误区二是档案行政执法工作重视行政奖励,行政制裁却不到位。当前社会普遍重视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并会给予奖励。而对于档案违法案件的查处却微乎其微,就连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这一预警行为,也做得相当谨慎,既怕伤“山神”又怕伤“土地”,《档案法》颁布20年来,全市处理档案违法案件屈指可数,而我区只制发了三次“限期整改通知书”。
误区三是档案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条块分割,没有形成统一战线。就拿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与行政指导来说,当前就普遍存在执法检查与指导的脱钩现象,有些单位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形成了检查与被检查的对立局面。对于基层立档单位的工作薄弱环节,甚至是违法现象不能及时发现处理。存在你指导你的,我检查我的,检查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不强,有时因怕伤人而回避工作上存在的问题。然而档案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区、县的档案事业,依法对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且《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00年国家档案局制发)中规定:“指导科负责调查案件事实、收集证据。保证查处的档案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业务监督指导工作中发现档案违法行为”。这就规定了档案监督指导与执法检查必须形成统一战线,共同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误区四是业内人士抱怨与《档案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如认为档案法规条款建议性的多一些,强制性的少一些,在现实中可操作性较差,造成档案行政执法对一些违法行为无从下手,处理起来有较大困难,等等。但我认为,这些认识想法是片面的、不客观的。《档案法》、《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等十五种档案违法行为应该追究法律责任;明确了“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等五种行为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明确了“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等六种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等等。从中可以看出档案法律法规不是可操作性不强,也不是追究法律责任的手段不健全,实际上是人“软”,一是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偏低,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把档案法律条款合理、灵活地运用到执法中的能力不强;二是执法力度不强,没有对违法现象进行严肃查处。
以上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误区,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档案行政执法职权效力,制约了档案事业的快速发展。要走出档案行政执法工作误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和改进。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在宣传内容上,一是要在加强档案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加大对开发利用的宣传力度,增强人们利用档案的自觉性。二是要加强档案工作形势的宣传,使社会各界,尤其是档案工作者,能够正确认识档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高把握局面和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自觉性;在宣传方式方法上,一是注重系统性和多样性的统一。把宣传工作贯穿到档案执法、指导、培训等各个环节之中。二是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搞好多种形式的宣传。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窗口、广播电台、电视等多媒体搞好档案宣传。三是注重“借力”,联合搞宣传。与宣传部、文联、教委、司法局、信息中心等单位合作,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期刊杂志、电脑网络等阵地,搞好档案的多形式、系列化宣传。通过宣传,在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头脑中树立牢固的档案法律意识和观念,在全体档案工作人员中进一步树立法律的权威,逐步营造出有利于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素质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国务院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为了落实《实施纲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相继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制”规定,既要依法行使职权,又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即不作为是违法,作为不正确同样也是违法。因此,科学规范的档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有一支精通业务、熟悉专业法律、敢于执法、不怕得罪人的队伍。同时要建立一整套工作考核机制,制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奖励制度,以督促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实现奖优罚劣,提高执法水平。
一、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内容
所谓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档案法律、法规、规章,对相对人采取的具体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相对人的档案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
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存在的问题
《档案法》颁布、实施二十多年来,得到了较好地贯彻、执行,社会档案意识普遍提高,档案工作进入了黄金发展时期。但是,也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否则势必影响和制约档案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1.社会组织和个人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仍然比较淡薄
目前,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虽然都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对档案工作的投入,但是相对于招商引资、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来说,对档案工作的重视往往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实际情况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对档案工作不重视、敷衍了事、管理混乱甚至违反档案法规的现象在各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其次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档案法律法规的了解还不够,依法治档的观念还没有真正形成。主要原因:一是对档案工作和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老百姓对档案工作知之甚少。二是社会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出现轻视档案,甚至损毁档案的现象。三是由于档案发挥作用具有间接性特点,容易被人忽视和遗忘。四是多数地区档案部门设备简陋,手段陈旧,服务水平一般,使档案难以发挥作用,档案事业在社会上不易造成较大影响。另外,档案部门自身社会意识的薄弱也严重阻碍了档案法规贯彻实施的深入。
2.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缺乏力度和深度
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找出缺点、不足,以利于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形式轰轰烈烈,但实际力度和深度却明显不足,在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中,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小组只能通过听领导汇报、到档案室走马观花看一看,对于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也只能是“雾里看花”,很少发现问题,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力度无形当中也就被削弱了。
3.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偏低
大多数档案执法人员是多年从事业务指导工作,但对法律知识却了解不多。部分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存在着不敢执法、不会执法、不懂执法程序、不会填写执法文书等问题。
4.档案依法行政水平不高,行政处罚不作为现象比较普遍
档案行政执法走过场、一般违法不下达整改通知书、严重违法不进行行政处罚或照顾人情关系等现象还普遍存在。
5.档案执法机构有名无实
有些单位虽然设有档案执法机构,配备了档案执法人员,但并不从事档案执法工作,不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搜集档案违法线索,而是将其作为档案业务工作的预备队,哪里忙,去哪里挡,从事的都是与档案执法无关的其他业务工作。
三、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常态化的对策
1.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常态执法制度化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为了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的一种层级监督工作制度。将档案常态执法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可以保障常态执法制度化,促进档案行政执法走向规范化。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以明确执法责任制为前提,以档案执法行为合理、适当、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以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为监督保障的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度。推行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的必要保障,是规范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档案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迫切要求。
2.加强队伍建设,保证常态执法优质化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贯彻实施《档案法》的主体,打铁先要自身硬。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通晓《档案法》,熟悉档案业务、刚正无私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档案执法队伍。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实践培养等多种途径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不仅要认真学习档案法律、法规、规章,而且还要努力学习国家的基本法律及和档案工作有密切联系的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真正成为集调查、取证等法律程序的办案高手,真正成为使用法律手段维护档案安全和档案工作健康发展的忠诚卫士。
3.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档案执法常态化
监督检查是行政执法工作最主要,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可由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督组成,以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为主,以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上级政府和其他行政机关监督为辅,对档案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及基层单位贯彻档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察。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也应主动接受监督,在执法过程中将执法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下,使档案行政执法正规化、规范化。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利用和创造一切宣传机会,运用各种宣传工具,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力争使与档案工作有关的公民、档案的利用者都能了解档案法规。档案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更多的人了解档案法规,特别是档案的作用,突出强调公民在档案事务中的权利、义务,为依法治档打下广泛的社会基础。营造档案行政执法良好的社会氛围,提升档案部门的形象和社会地位。
5.落实档案执法工作的物质保障体系,确保档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解决必要的办案经费,配备必需的办公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使档案执法工作能做到信息灵、行动快、效率高。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__市和__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坚持突出属地监管的原则。市政科、公用科和各事业单位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时,应将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围,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行使管辖权。
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在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时,要做到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合理、适当地行使自由[:请记住我站域名/]裁量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主要包括:桥梁加固维修整治管理工作、高空游乐设施防止人员高处坠落,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建立等情况。
严厉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建设的行为;(2)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开展“三级教育”情况;(3)关闭取缔或注销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行为;(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行为;(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1—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执法检查,检查__人行天桥、__桥、__桥加固维修整治情况,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二期工程建设情况,检查__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3月份:检查__人行天桥、__桥、__桥加固维修整治情况,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二期工程建设情况,检查__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4月份:检查__人行天桥、__桥、__桥加固维修整治情况,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二期工程建设情况,检查__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5月份:检查__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6月份:检查__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7月份:检查__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8月份:检查__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9月份:检查__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10月份:检查__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11月份:检查__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12月份:检查__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科、公用科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本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执法检查对促进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的重要性,加大对执法检查工作的人员、经费倾斜力度,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计划,务求实效。市政科、公用科和各事业单位要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着重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