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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预验收方案

建筑工程竣工预验收方案

建筑工程竣工预验收方案范文第1篇

为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档案收集管理,切实解决档案流失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收集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农村危房建设与房屋改造项目工程档案收集工程的通知》、《关于做好建筑节能工程档案收集整理的通知》、《关于调整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应提交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建设工程档案收集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建设工程档案收集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档案是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信息,是住房工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是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执行政策、实施行政管理、进行市场调控和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运营养护、维修改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城市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应对突出事件,对于实现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档案收集的范围及内容

工建、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住宅小区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房屋、产权登记;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项目工程;各类建筑节能工程;机关文书、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等,在建设过程中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电子、声像,包括建设项目从提出立项、规划、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形成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三、档案收集的步骤要求

从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制的《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为更好落实“两书一证”制度,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村镇规划区内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其工程档案收集按以下步骤要求办理。

(一)建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须有建设单位与档案管理部门签订的《省建设建设档案移交合同书》,未签订合同书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二)城建部门在核发城市道路工程及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证前,除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外,还应要求建设单位报送管线现状资料和电子文件,并提供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管线查询证明,同时还需要建设单位提交既有地下管线的安全监护方案。

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城建部门还应责成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报告》进行竣工测量,管线测量成果作为工程档案预验收的必查资料,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三)质监、开发办、村镇处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必须把《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作为必要条件,未出具预验收意见书的不预进行竣工验收,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配合质监部门在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建设单位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在接到建设单位申请档案预验收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出具《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验收不合格的,必须将整改意见一次性明确告知建设单位,限期补充完善资料。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完整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并发放《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五)园林、市政环卫、人防、供热、风景名胜局等部门,在各自承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完整档案资料。

(六)房管部门在办理产权登记证时,必须把《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作为必要条件,建设单位未出具《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建筑工程竣工预验收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项目工程;验收;标准;依据;程序

对建筑企业而言,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时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呢?建筑施工又如何做好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使承建施工的项目工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呢,下面根据自己多年的项目工程验收做一简单介绍。

1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主要存在问题

(1)室内外配套工程与分包工程未施工完,影响工程顺利验收,如高层建筑电梯安装分包工程、室外管网与道路绿化工程。

(2)工程相关检测未进行完,检测滞后。如工程进入收尾阶段时,相关水电检测未遂工程进度及时进行检测,如相间电阻测试、给水管道打压检测试验、屋面避雷检测等。

(3)施工技术资料未进行汇总、整理、装订成册,竣工图纸未加盖竣工图章,施工技术资料整理不规范,资料未通过质量监督部门审查或验收。

(4)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尚未编制或编制的验收方案不符合当地质量监督部门要求;验收方案未上报监理单位与业主或方案通过业主或监理单位同意;验收组成员名单未确定或及竣工验收程序未认定且执行。

(5)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缺,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未进行评估,未提高质量评估报告。

(6)工程承建单位未对承建施工的项目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或竣工验收时检查发现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与施工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未进行落实或整改。

(7)质量监督部门下发的质量监督卡未遂工程进度及时回复,质量监督部门不予同意进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2 竣工验收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针对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面易出现的上述问题,承建单位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面应做好哪些工作呢?

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工程师作好下列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2.1 重视收尾工程且认真完成

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承建项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认真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按时保质地完成收尾工程。

2.2 竣工验收资料准备到位

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之前安排专人对项目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认真进行核查,对核查时发现的问题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星期整理到位,资料达到填写规范、书写正确、完整、手续齐全,并编制可查询检索的资料目录。

2.3 认真做好工程竣工预验收

项目工程承建单位在工程基本竣工后,应及时项目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单,并上报监理单位,督促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进行预验收,并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项目工程竣工预验收,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项目工程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或存在问题,在项目工程正式竣工预验收前将工程实体与施工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为项目工程顺利竣工验收奠定坚持。

3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有哪些与要求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管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内外装修、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

4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如何执行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门类很多,一般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等的验收标准。

4.1 土建工程验收标准

凡生产性工程、辅助公用设施及生活设施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各项要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对生产性工程要求室内全部做完,室外明沟勒脚、踏步斜道全部做,内外粉刷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m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畅通。对生活设施和职工住宅除上述要求外,还要求水通、电通、道路通。

4.2 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按照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各道工序全部保质保量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工艺、燃料、热力等各种管道已做好清洗、试压、吹扫、油漆、保温等工作,各项设备、电气、空调、仪表、通讯等工程项目全部安装结束,经过单机、联动无负穑及投料试车,全部符合安装技术的质量要求,具备形成设计能力的条件。

4.3 人防工程验收标准

凡有人防工程或结合建设的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人防工程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按工程等级安装好防护密闭门;室外通道在人防密闭门外的部位增设防护门进、排风等孔口,设备安装完毕。目前没有设备的,做好基础和预埋件,具备有设备以后即能安装的条件;应做到内部粉饰完工;内部照明设备安装完毕,并可通电;工程无漏水,回填土结束;通道畅通等。

4.4 大型管道工程验收标准

大型管道工程(包括铸铁管和钢管)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格、验收规范全部(或分段)按质量敷设施工完毕和竣工,泵验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达到合格,管道内部垃圾要清除,输油管道、自来水管道还要经过清洗和消毒,输气管道还要经过通气换气。在施工前,对管道材质用防腐层(内壁及外壁)要根据规定标准进行验收,钢管要注意焊接质量,并加以评定和验收。对设计中选定的闸阀产品质量要慎重检验。地下管道施工后,对覆地要求分层夯实,确保道路质量。

5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范围如何划分

凡列入固定资产计划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不论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性质,都要经业主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帐手续。

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产量,不能因此而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对已完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6 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哪些条件

6.1 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1)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要求。例如,生产、科研类建设项目、土建、给水排水、暖气通风、工艺管线等工程和属于厂房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控制室、操作室、烟囱、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均已完成,有关工艺或科研设备也已安装完毕。

(2)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符合要求,已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3)生产性建设项目中的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4)非生产性建设的项目,土建工程及房屋建筑附属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煤气及电梯已安装完毕,室外的各管线已施工完毕,可以向用户供水、供电、供暖气、供煤气,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如因建设条件和施工顺序所限,正式热源、水源、电源没有建成,则须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采取临时措施解决,使之达到使用要求,这样也可报竣工提请验收。

6.2 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但实际上有少数非主要设备及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或工程虽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完,但对投产、使用影响不大,可报请竣工验收。

6.3 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承建单位不能报请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因工艺或科研设备、工艺管道尚未安装,地面和主要装修未完成者。

(2)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但附属配套工程未完成影响投产使用。如:主厂房已经完成,但生活间、控制室、操作间尚未完成;车间、锅炉房工程已经完成,但烟囱尚未完成等。

(3)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已经竣工,但由本施工企业承担的室外管线没有完成,锅炉房、变电室、冷冻机房等配套工程的设备安装尚未完成,不具备使用条件。

(4)各类工程的最后一道喷浆、表面油漆活未做。

(5)房屋建筑工程已基本完成,但被施工企业临时占用,尚未完全腾出。

(6)房屋建筑工程已完成,但其周围的环境未清扫,仍有建筑垃圾。

7 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应由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项目单位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牵头,项目经理配合进行,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

7.1 承建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工作

竣工预验收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后,监理单位在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前要求由承建单位自行组织的内部模拟验收,内部预验是顺利通过正式验收可靠保证,为了不致使验收工作遇到麻烦,为此承建单位最好邀请现场监理工程师参加。

预验收工作一般可视工程重要程度及工程情况,分层次进行。通常有下述三层次:

(1)基层施工单位自验。基层施工单位,由施工队长组织施工队约有关职能人员,对拟报竣工工程的情况和条件,根据施工图要求、合同规定和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包括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及使用要求等。若有不足之处,及时组织力量,限期修理完成。

(2)项目经理组织自验。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队的报告,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预算等部门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及要求参照前条。经严格检验并确认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竣工标准后,可填报竣工验收通知单。

(3)公司级预验。根据项目经理部的申请,竣工工程可视其重要程度和性质,由公司组织检查验收,也可分部门(生产、技术、质量)分别检查预验,并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修补措施,由施工队定期完成,再进行检查,以决定是否提请正式验收。

7.2 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施工单位决定正式提请验收后应向监理单位送交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参照工程合同的要求、验收标准等进行仔细的审查。

7.3 根据申请报告作现场初验

监理工程师审查完验收申请报告后,若认为可以进行验收,则应由监理人员组成验收班子对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初验,在初验申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或以备忘录的形式告诉施工单位,并令其按有关的质量要求进行修理甚至返工。

7.4 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正式验收

在监理工程师初验合格的基础上,便可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在规定时司内进行正式验收。

7.5 竣工验收的步骤

竣工验收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单项工程验收。是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且施工单位已预验,现场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在此条件下进行的正式验收。

由几个建筑安装企业负责施工的单项工程,当其中某一个企业所负责的部分已按设计完成,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交工时应请总包施工单位参加,以免相互耽误时司。

(2)全部验收。是指整个建设项目己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施工单位预验通过,现场监理工程师初验认可,由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组织以建设单位为主,有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的正式验收。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正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竣工验收签证书必须有相关方的签字方可予以生效。

建筑工程竣工预验收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安全监理

中图分类号: 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0) 08-019-01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业发展迅速。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事关生命安全,做好这项工作是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工作重点。随着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也对建筑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监理担负着重大的管理责任,是工程中的重要一环,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有效保证。本文就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探讨,以期共同提高监理水平。

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应该放在第一位。而做好预防、抓好施工准备是关键点。施工准备阶段工作千头万绪、十分复杂,因此,更应该尽一切可能抓好安全监理,为施工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

(1)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这其中包括编制安全监理规划、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勘察这些设计文件时,如发现不符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或在施工中存在施工风险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

(2)检查相关手续。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进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同时要检查进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以及备案相关手续。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确保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是否建立了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3)审查从业人员的作业资格。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查个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包括(电焊工、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爆破工、塔吊司机以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对施工承包单位提供的特殊工种名册进行核对备案。

(4)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监理师要督促检查施工方建立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安全体系。还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施工前提条件,做好安全生产总交底工作,并办好相关签字手续,保存相关交底记录;并按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严格检查办公、宿舍、道路、食堂等临时设施的排水和防火措施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2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是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及时和有效的监管,监理工程师要以监理标准规范为指导,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有效依据,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影响因素,及时检查和检验,保证施工正常安全顺利进行。

(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已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 要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以及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勒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2)监理工程师要对进场各类建筑机械的验收合格牌经核查后方可使用。并及时经常性的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对未定期检查以及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要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并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如施工用电检查,包括(外电防护、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和用电档案等)。同时还要不定期抽查现场各类专业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4)如有安全事故发生或出现突发性事件,监理人员要及时上报给总监理工程师,并由其签发暂时停工指令。同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安全监督机构以及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的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妥善合理进行事故处理。

(5)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安全检查的评价工作,准确掌握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并掌握好汇总表的总得分计算,熟悉并懂得现行的安全的等级确定等。现行安全等级评价要考虑安全管理资料的符合性,这样才能使监理评价工作更加完善。

3工程竣工后的监理验收

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递送竣工报告,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工程验收。工程的验收工作分工程预验和工程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1)工程预验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递送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参建各方和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预验,在工程的预验过程当中,有关单位必须对工程进行严格的全面检查,并对有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相关部门要督促其整改完成。整改完成后,要提交《工程预验整改报告》,经监理单位全面复查合格后,作出复查意见并签字生效。

(2)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竣工预验收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住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分户验收

中图分类号:F2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11-0112-02

商品住宅建设量大面广,涉及的人、财、物要素和工作环节繁多,要确保商品住宅的质量,就需要对工程建设的不同层面、各种要素、各个环节都实施有效的监督。因此建立系统的长沙市住宅质量监督体系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在对长沙市商品住宅质量分析和国外经验借鉴的基础上,构建政府宏观监督控制以及全面质量管理即“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的质量监督体系,具体内容如图1所示: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监督管理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建设前期的可行性研究的质量监督非常重视。比如,在美国,一个可行性研究工作一般要花1~2年的时间,花费总投资的3%~5%,对于大型公共工程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还须通过议会的审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长沙市有关主管部门对住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应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相关发展计划、计划文件对项目进行鼓励、特许、限制和禁止。

2.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关于建设的法令、法规的要求。

3.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要求请示的批复。其中,主要针对建设规模的控制以及投资效益是否显著和规划布局是否合理的审批。

二、设计阶段的监督管理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龙头,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反映出现阶段人们的对住房功能的需求,符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经济政策。设计水平首先决定工程水平,设计院的一点一线之差都会导致工程的灭顶之灾。住宅的使用功能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感受最深的一个方面,如果建筑的开间布局,管道、管线布置等不合理,必然影响使用,渗、漏、堵、空、裂等工程质量通病,也必然引发使用者的抱怨。

在现阶段,长沙市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素质不过关,专业资格认证亟待更有成效地展开;设计单位内部分工协作不够合理,很容易造成错、漏、碰、缺,影响工程设计的优质完成;长沙市至今还没有一个专门的质量监督机构来监督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这样无异于忽略了质量控制的源头,所以,政府对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本身的自我监督就变得十分重要而迫切了。

工程设计的目标是使项目建成后达到技术性能好、工艺水平高、经济效益优、设备功能配套、结构安全可靠。国内外的建设实践证明,没有高的质量设计,就不会有高的质量工程。以往的经验表明,由于设计单位质保体系不健全或设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疏忽等原因,极有可能在工程设计中,给工程建设留下产生质量问题的隐患。有时由于设计的构造不合理,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精心选用建筑构配件(生搬硬套标准定型图集),也是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因此,设计任务书的编制至关重大,应广泛地征求使用者的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产生设计任务书。在交设计单位设计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也是一个共同探讨、协商的过程,设计的质量包括建筑物的功能是否满足用户的要求,形状是否美观、大方,色彩是否与周围的建筑物相协调。

三、建设准备阶段的监督管理

建设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电、路等工程;组织设备、材料订货;组织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委托工程质量监督等。其中,对于工程质量影响最大的要数建设单位严格组织好施工、监理的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工作。

长沙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更加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及资质复查制度,根据建筑企业、监理企业年内所完成工程的业绩优劣,决定其是否能够保持原有等级或进行等级升降,实施资质等级动态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工程项目法人不依法委托质量监督和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弄虚作假骗取施工许可证的行为,严格实行商品住宅质量强制监督和施工许可证制度。

四、施工阶段的监督管理

建设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阶段。在这个阶段,应该奉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质量标准、严格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实施阶段实体质量监督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纲要,实体质量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地基及基础工程抽查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检测报告和地基验槽记录;抽查基础砌体、硅和防水等施工质量。主体结构工程抽查主要内容有: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结构安全重点部位的砌体、混凝土、钢筋施工质量抽查情况和检测;硅构件、钢结构构件制作和安装质量。

(二)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资料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本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通过这些活动的监督,促进其质量体系健全,实现高层次的体系监督管理,以体系有效运作保证各个环节的必要投入、良好转化,合乎标准的产出。

(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对现场抽查的主要内容有:现场各种原材料、产品供应单位的资格和产品质量;搅拌站及计量设备的设置及计量措施能否保证工程质量;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工艺操作规程施工及有无违章和偷工减料行为;检查参与建筑活动的各方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的抽查检查

抽样检查是一种概率性统计经验,这种经验判断产品不合格比较有力,可信度较高,这正适合监督检验着重暴露问题的需要。

(五)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质量监督人员应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应适时、适度地签发整改通知,暂停施工或局部暂停施工。同时,应尤其对隐蔽工程的质量监督,需要行政处罚的由工程质监机构报委托的政府部门查处。

五、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应按照国家和长沙市的规定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等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一)住宅工程符合以下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土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3.有消防、室内环境检测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1.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依照有关规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内容执行情况、工程管理及竣工质量验收情况,质量总体评价等;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意见;配套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抽测资料;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

3.备案管理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应审查备案文件是否齐全并对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予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同意备案意见。对违反有关规定程序、文件不全、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要求建设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重新申请备案。

4.备案管理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六、使用阶段的监督管理

任何商品都有售后服务,住宅也不应例外。应该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制度。保修范围应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该按照保证建筑物在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加以确定。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开发商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由责任单位承担维修费用。

七、分户验收

分户验收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一种延伸。分户验收是住宅工程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分户验收应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竣工预验收之前完成。《实施意见》规定,住宅工程竣工预验收,施工、监理单位报送的预验收监督申报资料应包括《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与竣工验收内容不同,分户验收仅限于住宅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验收。在检查数量上,分户验收要求逐户验收,全数检查。

单位工程分户验收监督所抽查的户、公共部分及地下室防火分区中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分户验收结果有效。存在一个检查项目不合格的,责令其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对该项目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存在二个以上(含二个)检查项目不合格的,责令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重新组织单位工程分户验收。

参考文献

[1]毕文彪.工程质量百年大计必须坚持质量第一[J].建筑经济,2000,3(3).

[2]陆汉洲.我眼中的IS09000[J].建筑,2006,6(13).

建筑工程竣工预验收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竣工阶段 成本控制 重要性 要点 内容 问题 对策措施

在建筑企业竣工阶段,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往来结算等问题更加集中,处理起来更加棘手,建筑企业竣工阶段的项目成本控制正如围棋决战中的“收官”,在工程款尚未收完之前同样影响着整个项目的成败。可见,要使项目顺利地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必须加强收尾阶段的成本控制管理,及时解决因工程后期人员异动带来的内部控制薄弱问题,严格控制收尾阶段的超合同支出、越权行事和财务失控现象。

1. 工程竣工阶段成本控制的重要性

竣工验收是竣工结算的基础,只有完成了工程的验收,竣工结算才是一个完整的结算,建设单位才会拨付工程款。但很多施工项目经常是工程完工,竣工资料完不成,以致使许多工程若干年都没有结算,制约了施工企业的发展。因此,工程完工后应尽快编制工程竣工文档,履行验收手续。

工程价款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也是检验项目成本过程控制的标准,工程竣工后应尽快结算,与建设单位办理结算手续,尽早结回工程款,这样有利于偿还债务和资金回笼,减少内部运营成本,从而避免经营风险,获得相应利润,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这是我们搞项目成本过程控制的目的。

具体看来,在竣工阶段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可以促使企业节约竣工阶段费用,降低成本支出;可以分析和考核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计划消耗情况,挖掘降低竣工阶段施工成本的潜力;可以为建筑企业提供决策和预测的依据,提高建筑企业经济效益。

2. 工程竣工阶段成本控制的要点

2.1竣工验收

2.1.1工程资料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是使用、维修、扩建和改建的重要指导依据。由工程部组织竣工验收工作,预测面积,提供销售所需要的数据和图纸。由审计处对工程资料详细检查,再将合格的工程资料提交给合约部。由合约部根据最后的合同变更情况、工程量变化情况,做出最后审查资料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审核结算表后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包括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工程综合资料验收,工程财务资料验收。

2.1.2工程内容验收。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工程部对现场进行中间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验收依据为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设计文件,图纸,以及施工和验收规范。审计处对比施工方提交的工程资料进行验收,包括:建筑工程验收内容和安装工程验收内容。

2.2 竣工决算

竣工决算报表包括: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等;由财务部详细审查。

合约部的预结算工程师在竣工结算报告中必须对控制工程造价所采取的措施、效果及其动态进行比较分析,批准的概算是考核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在分析时,可将决算报表中所提供的实际数据和相关资料与批准的概算、预算指标进行对比,以确定竣工项目总造价是节约还是超支。

2.3 保修费用的处理

为了保证施工单位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实行工程预扣保修抵押金(占工程造价1%~5%)的办法。可由合约部签定相关合同。

3. 工程竣工阶段成本控制的内容

工程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中,不但要承担或参与对收尾工程成本的控制,而且参与对遗留的工程变更和工程搜配问题的处理,与设备、工器具供应商往来结算的全面清理,对建安工程款结算回收及对合同、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

3.1 竣工阶段的验收

竣工阶段的验收工作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并与项目经理配合完成。具体过程是:①施工单位作竣工预验;②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③根据申请报告作现场初验;④由监理工程师带头,组织业主、勘察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参与正式验收。

3.2 竣工阶段的结算

3.2.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竣工阶段的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应当按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进行竣工阶段的结算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

3.2.2发包人的核实和支付。发包人自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28天之内要对其内容进行认真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准确无误后,应及时办理相应的竣工结算款支付手续。

3.2.3收到价款已交工程。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之内,将已竣工的工程交付发包人,施工合同即告终止。

3.3 竣工阶段的成本费用

竣工阶段的成本费用包括审查费、维修费、坏账损失费、人员费、赔款等。

4. 工程竣工阶段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4.1竣工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竣工资料包括验收报告和涉及变更、工程签证等材料,应要求工作人员注意收集、归类存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不规范,资料的收集归类工作存在遗漏。相关资料的缺少给竣工阶段的验收和项目结算带来不必要的困难。

4.2 汇报工程量和工程价款计量中的问题

基建工程工期长,一般由两个施工单位一同承建,所以存在混淆工期界限、重复计算交叉工程量的现象。有的项目变更减少了工程量,在编制时又没有及时调整,给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提供了空间。

4.3 费用分配和成本计算中的问题

不合理的费用分配造成企业成本计算的不正确,粗放型管理导致工程干的越多、亏损越大。

4.4 坏账损失问题

由于建筑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工程款少收或收不回来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建筑企业运营困难。

5. 工程竣工阶段成本控制的对策措施

5.1合理分配费用,准确计算工程成本。成本核算是成本控制的基础,不同的成本核算导致不同的成本控制效果。费用分配方法有约当产量法、定额成本法等,建筑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施工生产费用,首先应按确定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和规定的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和分配,其次计算出各项工程的实际成本。工程实际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工程竣工后,首先必须及时根据施工图预算和工程变更资料,对工程成本和预算造价进行调整;其次盘点剩余材料,办理退料手续,冲减工程成本;最后审查、核实成本核算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编制竣工工程成本决算。

5.2加强工程实体保护和人员管理,控制修理费用。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工程到了工程收尾阶段,就会把主要施工力量调到其他在建工程中去,导致收尾工作很难顺利进行,项目无法按期竣工。机械、设备无法转移,成本费用照常发生,导致部分项目在建阶段取得的经济效益流失。在工程收尾阶段,部分零星的工程多,各工种多,各工种交叉施工,应及时完工,尽可能减少收尾阶段的费用。如这时把参与主体工程的施工人员调走,调配其他人员进行收尾,就会大量增加人工费用。工程收尾阶段要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同时加强人员管理和费用控制,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和人员、资源的浪费。

在工程修理期间,由项目经理制定修理工作的负责人,并让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理计划(包括费用计划),以此作为控制修理费用的依据。

5.3重视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与最后阶段的工程结算是否完整、正确编制具有紧密联系。在编制结算时,不能遗漏任何一张联系单,要把签证联系单和支票、现金一样重点保管。重视工程结算档案资料的分类保管,如果这些档案丢失,特别是经过建设方代表或监理签字确认后的文件丢失,补办相当困难,会影响工程的最后结算。

施工过程中,有些按实结算的经济业务是由财务部门直接支付的,项目预算员并不掌握相关资料,在工程结算时存在遗漏。因此,在办理工程结算以前,必须要求项目预算员进行全面的核对,确保取得足额的结算收入。正确及时办理结算,能够有效防止建设方对工程结算的拖欠,利于工程款回收。

5.4加大对工程款等款项的回收力度,正确处理工程结算款纠纷。为了保证工程款和各项垫资、保证金及时回收,在竣工阶段要随时通过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以及合作伙伴、媒体报道等,了解欠款单位的信誉、实力等。对于一些不了解的业主,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催收措施,如要求业主提供第三方充分、适当的担保(如银行保函、抵押等)。

行政主要领导亲自管理和分管领导对行政主要领导的配合,是竣工工程款结算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对已竣工未结算项目的应收工程款,需要逐项检查核实,同时安排结算计划,做到时间、内容、对象、内部控制制度四落实。

正确处理建筑工程决算款纠纷,必须以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合同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协商解决。对无法协商解决的工程款,可以运用谈判、仲裁或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5重视工程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工程竣工阶段要防止工程款被挪用或被套取。特别是项目经理内部承包的项目,必须将工程款打入公司账户,不能在扣除管理费后由项目经理随意支配。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资金使用的详情资料。

对于支付的材料款、分包工程款,建设单位或业主应提供合同和支付依据。施工企业应当向建设单位或业主进行书面提示:未经承包单位书面授权同意,绝不允许项目部私设银行账户或变相的项目账户,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自负。这些措施能够有效减少项目经理与他人勾结,通过材料款、工程款的名义施工企业的情况发生。

加强审计监督,遏制腐败行为。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会对腐败分子产生强大的威慑作用,从而遏制建筑行业的腐败行为,降低腐败成本。

5.6重视竣工成本分析,总结成本控制经验。竣工阶段建筑企业业务繁忙,人员变动频繁,很少开展竣工成本分析、成本控制经验总结。重视竣工成本分析,总结成本控制经验,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开展评价工程绩效的工作。

结束语

成本控制关系到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所有的项目都要进行成本控制,关键是要把成本控制贯穿施工项目全过程。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有获取最大利润的保证,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贺敬然,关于工程竣工结算问题的几点思考[J].经济视角(中旬),2011.04.

[2] 洪五一,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方法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