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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决算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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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决算时间要求

工程竣工决算时间要求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工程竣工 财务 决算审计

一、前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工程建设项目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这些工程的建设涉及到很多部门,工程复杂。当工程快要竣工时,财务决算审计方面就会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审计需要的资料不完全,会计核算不够规范,这样难以满足财务决算审计的要求等诸多问题,这样使得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进度缓慢,效率低下。由此可见,做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资料务必要完整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资料通常较多,包括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审批手续、概算、资金、合同等诸多方面的资料。具体而言,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资料主要包括:

(一)工程是否可行的研究报告,工程的初步设计,需要的资金、设备等;

(二)工程每次审计的财务报表,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三)工程项目涉及到的图纸,以及图纸的会审情况;

(四)工程中设计改变的情况的记录;

(五)工程需要的相关材料设备等一些的采购,出入库资料;

(六)工程如果存在停工、复工,那么就需要报告资料;

(七)与工程施工方面有关的费用记录资料;

(八)工程涉及到的承包商需要相关的合同和协议书;

(九)工程中财务会计报表等一些会计资料;

(十)项目财产移交清单;

(十一)工程中涉及到的材料,设备等的增加减少的批复资料;

(十二)工程投标价与结算价报表;

(十三)工程需要的资金审核报告和资金定案表;

(十四)关于招标的文件,以及中标的通知书等一些资料;

(十五)工程的施工图、竣工图等

(十六)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

(十七)其他与竣工决算相关资料;

三、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步骤

(一)收集竣工工程的相关资料,比如工程量,工程建设地点,资金的来源,承包商,开工竣工时间等。

(二)对工程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分类整理,然后进行审查。查看工程审批资料是否完整,承包商情况,各种资料是否齐全。

(三)审查工程相关的财务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归类整理保管好。涉及到审查的财务方面的资料有:工程是否有专门的银行账户,账户上每笔资金的记录;工程建设所报的资金方面是否符合真实性要求;资金工资支出是否有相关的凭据,凭据是否真实可靠;工程各种债权债务是不是真的,是否存在违法挪用资金等问题;工程的审查单位的制度和管理是否完善,是否执行了相关的规定;财务会计是否对相关资料装订好,并且专门保管好。

(四)对于工程资金的来源,以及使用情况严格审查,防止不合理的支出等情况。资金的去向是不是合理的,是不是因为工程建设需要而支出的。工程款是不是在规定的合同款内,是不是存在乱用的情况。

(五)审查工程款是否存在高估情况,工程在施工中的变更手续是否真实。有没有因为决策的问题导致资金的浪费,合同中工程款的支付,预付等情况。

(六)资产的交付情况,工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损失,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交接是否真实合法。

四、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所需要注意的方面

要做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还有很多其他方面需要注意的。

(一)在审计前,首先要确定这项工程是否已经满足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条件。比如:工程验收是否合格,工程竣工报告是否真实可靠等。

(二)审计中,对发现的问题都要有所依据,不能只凭主观的判断。对于出现的问题,收集相关资料,报告给相关的单位,听取他们的建议。

(三)审计人员必须具有专业的知识以及严谨的作风,只用这样才能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专业性。不能随意安排人员进行审计。

(四)在审计中,审计人员要与被审计单位人员良好的沟通,是他们积极配合工作,这样能够是审计工作进行起来比较容易,也能得到比较多的资料,提高审计的效率。

(五)审计的目的就是要真实的反映工程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审计机关一定要监督施工单位整改工程,解决问题。

(六)在审计中,审计的真实性,有一些需要了解的情况,没法送达审计,那么审计人员就要到达现场亲自审查,比如不动产等一些在工程中交付的资产是否真实,必须要掌握真实资料。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是工程竣工前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提供的资料完整、真实才能保证审计的真实,才能完成工程竣工。

参考文献

[1]王斌.浅析建设工程造价预决算审核的方法及措施[J].中华民居.2012,23(01):130-133.

[2]李锦华.浅析如何提高部门决算编制质量[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22(02):102-104.

[3]林桂朋.浅谈公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问题[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2,19(02):178-182.

工程竣工决算时间要求范文第2篇

【关键词】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措施

一、引言

竣工决算审计是竣工验收前的重要环节,主要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财务状况和工程建设情况加以反映,体现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支出,对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的价值核定,可确保工程顺利竣工。竣工环节的财务决算是监督工程竣工决算的经济效益,保障其合法性和真实性有效手段,能起到正确评价投资收益,提高决算质量等促进作用。

二、相关概念综述

工程竣工决算是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经过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设计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多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由法人根据工程收支情况,进行计算并编制反映该项工程在建设中的资金使用情况的经济文件,是该项工程的全面经济反映。工程竣工决算包括财务决算说明书、财务决算报表、竣工图和工程造价分析四个部分。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审计机构对工程竣工的财务决算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监督的过程。通过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展开,确认该项建设资金来源情况、资金支出情况、资金结余情况等,并将工程项目的财务核算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最终确认资产投资及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工程竣工环节的财务审计工作不仅可帮助建设单位减少违规现象,还可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三、_展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注意事项

第一,必须确保审计人员的专业性。由于工程项目投资金额大、项目周期较长、投资成本费多类杂,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足够的专业判断能力,锁定审计重点,以此保障财务决算工作要达到的效果。第二,关注收集整理项目前期资料,对工程是否满足审计的条件进行确认,检查项目建设是否合法合规,工程验收环节是否满足规定等。第三,关注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体现工程投资的真实度。第四,审计人员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收集资料并进一步核实,与被审计单位人员进行沟通时,需注意记录、取证,确保审计评价准确真实。第五,审计人员有必要到工程现场进行盘点,以保障审计结果的真实性。

四、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具体审计程序

1.充分的审前调查

审前调查是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基础,充分的审前调查有助于选择合适的项目负责人,能降低审计风险,也是竣工决算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审前调查的方式很多,包括与被审计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沟通,通过网络搜查该项目有否有特殊报道等等。

2.审核项目竣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

工程竣工的财务决算审计主要针对的是审批手续、概算、合同履行情况等,确保该项资料与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对于竣工财务决算,资料的完整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的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水保评价报告、环保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价报告、文物调查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价报告等。(2)投资计划,资金计划下达文件等资料。(3)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占用耕地林地批准文件、施工许可文件、质量监督手续、项目开工报告、质量检测报告、质量监督报告、环境和消防单项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清单或工程竣工报告等。(4)招投标资料,如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5)设计图纸的会审和设计图纸的变更记录,工程竣工图和施工图的现场设计变更情况。(6)业主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及中介机构等签订的合同。(7)项目法人资格申报批准文件、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岗位职责、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财务管理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等。(8)工程财务的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资产盘点和移交情况等。

3.清理账目及合同,编制工作底稿

在实际工作中,多数建设单位都不能依据《基本建设会计师制度》专户专账规范的对项目进行账务管理,因此审计人员要加强对投资成本的审核,避免多记或者漏记投资成本。(1)关注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完整,内部控制程序是否健全,这决定了工程项目的审计风险。建设单位支付过程审批手续健全,能发挥内控制度的制衡性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投资成本的真实程度。(2)逐笔清理项目支出,审查会计凭证,审核每张票据的真实性,编制账面清理表,是审计工作最基础、最原始的工作底稿。(3)清理所有工程相关的合同,根据合同,明确投资成本的金额及类型,编制合同类工作底稿。(4)审减待摊投资中不合理的支出,测算待摊投资中建设管理费、业务招待费所占的比例是否合规合法。(5)根据合同约定及工程师审定的工程结算定案表,审定各科目余额,编制工作底稿。

4.审定竣工决算报表,编制审计报告

在实际工作中,多数建设单位财务人员不具备编制竣工决算报表的能力,往往审计人员需要代替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1)根据上述工作底稿中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资金平衡表,检查调整分录是否准确。(2)根据资金平衡表编制竣工决算套表,在合同类工作底稿的基础上,整理出该项目债权债务的情况。(3)在上述审计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审计报告,对工程项目进行客观的审计评价,真实的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

工程竣工决算时间要求范文第3篇

1.建设项目利息支出的资本化处理

无论从理论研究还是实务操作,建设项目的利息支出是计入建设成本,还是计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或企业的当期损益,都是一个需要明确规定的事项。《规则》第二十五条第(五)款明确了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应当计入建设成本,但没有进一步明确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的时点判断。这是《规定》中就存在的亟待细化的问题,有必要通过《规则》予以明确。笔者建议,停止将借款利息计入建设成本的时点,应当是建设项目通过工程验收之日。作为实行一次验收的建设项目,例如房屋建筑物建设项目,该工程验收可界定为竣工验收;对于实行二次验收的建设项目,例如公路、港口、航道等工程建设项目,可将工程验收界定为初步验收或交工验收。通过验收次日起发生的借款利息,不应当在计入建设成本,而是计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或企业的当期损益。这样进行财务处理,有助于与企事业单位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协调一致。笔者注意到一些通过交工验收或者初步验收后的交通建设项目并没有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工作,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往往也达到了概算投资的80%~90%,这意味着通过交工验收或者初步验收的只是主体工程而不是全部工程;剩下的工程还需要在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后到办理竣工验收的期间陆续完工并进行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对此笔者同意徐芳等人的看法,建议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如果还存在较多的其他工程尚未完工,则需要根据其他工程占用的建设借款,将其借款利息继续资本化处理,直至这些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为止[1]。需要明确的是,这些工程与《规程》第四十五条中规范的尾工工程并非同一概念。尾工工程应当是通过竣工验收后的剩余工程,而不是在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需要陆续完工的其他工程。

2.关于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支出

《规定》中明确了其他投资支出包括各种无形资产;但《规则》第二十七条中的其他投资支出中只涉及软件研发及不能计入设备投资的软件购置支出,没有涉及相关的无形资产。按此规定,一个重要的问题就需要明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用财政资金并采取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如何计入建设成本?《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设置的“在建工程”科目中不核算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而是将土地使用权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导致“在建工程”科目存在无法核算全部建设成本的局限性。这一问题在《规则》中不容忽略。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成本核算不存在这一问题,因为出资受让土地使用权发生的支出,按照规定是计入待摊投资支出的。

3.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规定

《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至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这与财建〔2003〕724号中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调整后的界定是一致的。在实务中,竣工财务决算不是一个时点行为,而是一个时期行为。竣工财务决算涉及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或审计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等行为过程。考虑到实际工作的需要,建议将项目建设管理费的界定调整为“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开始至竣工财务决算获得批准之日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竣工财务决算获得批复,意味着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以后发生的相关开支,应当分别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两次验收的工程项目,由于经批准的竣工财务决算是编制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并非说明工程验收阶段(从开始交工验收到竣工验收全部完成)的全部工作都已经完成。在此阶段还有可能发生建设单位管理费。这部分管理费应当采取预计的方式计入竣工财务决算。

二、对进一步明确对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思考

《规则》中明确对工程价款结算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但有一点需要明确,这就是财政部曾联合原建设部在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其中具有对工程价款结算的专门规定。如果《规则》中的规定与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不一致,建设单位应当执行何规定?如果《规则》采取部门规章的形式,则按照下位法从属上位法的要求,应当执行《规则》的规定,如果《规则》也属于规范性文件,则按照一般法从属于特别法的原则,建设单位则应当执行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最好的做法,就是保持两项规定之间的协调,或者对此作出专门说明。《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一般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与《规定》的规定是一致的;但财建〔2004〕369号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在管理实务中,某单位在建造合同中约定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为4%,结果被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认为违反了《规定》中“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要求整改;但如果按照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则属于合规行为。对此,《规则》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或对协调事项作出专门说明是必要的。理想的做法是,如果认为财建〔2004〕369号文的相关规定无需进一步修改,则《规程》中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条款,只要求执行财建〔2004〕369号文的规定即可。

三、进一步完善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思考

《规则》中对竣工财务决算的规范,除了增加了对尾工工程的规范以外,基本上与《规定》中的内容是一致的。这意味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规则》中并未予以解决。不可否认,不同的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提出的概念具有不同的界定和相互交叉的矛盾。例如《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第九条规定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邮部〔1996〕54号)规定:竣工验收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通信建设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和建设项目总决算。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将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应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账手续[2]。所以,从事不同领域的基本建设(例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物建设、冶金工业建设、邮电通信建设等)财务管理需要执行相应的管理规定;财政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各行业之间的协调问题;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行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之间的协调问题。

1.关于工程验收

不同行业的建设项目验收,有不同的规定。《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8年第1号)中均规定将工程验收划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和《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将工程验收划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工程试运转期;试运转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1990年9月11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曾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但建设部出台的有关房屋建筑物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中没有涉及交工验收和初步验收的工作规范,这意味着这些规定中是将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房屋建筑物项目不存在试运营期的划定,只有质量保证期,从固定资产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开始计算。2000年1月30日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中,也只规范了竣工验收事项。

2.关于工程验收与竣工财务决算的关系

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行业部门,采取了竣工财务决算、竣工决算、工程决算等不同表述。如果不考虑之间的差异,建议在《规则》中将其视为同义语并按照“竣工财务决算”的表述统一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应当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基础上进行。既然《规程》允许大型项目的竣工价款结算在办理竣工验收三个月内进行,这意味着再按照《规定》第三十七条中的要求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就不现实。一般来说,如果工程项目采取一次验收方式,即只组织竣工验收,则竣工财务决算需要在竣工验收后办理。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范的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不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文件。但是实行分次验收的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中往往要求将竣工财务决算文件作为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例如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交工验收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将经过审计的竣工财务决算作为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

3.规范竣工财务决算的有关建议

可以认为,不同行业的业务特点影响着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竣工验收的不同要求。如果存在交工验收或者初步竣工验收环节的工作规范,由于交工验收或者初步竣工验收合格意味着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则应当在此基础上办理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工程竣工结算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并将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作为最终竣工验收的前提之一;如果不存在初步竣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的工作环节规范,则竣工验收是检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依据,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四、进一步完善对资产移交的管理

工程竣工决算时间要求范文第4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经验;

一、工程项目概况

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于2005年12月30日通车营运后,该司于2008年下半年完成全线28个标段的结算工作,并于2008年10月向省造价站提交工程竣工决算报告,造价站于2008年年底对主线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初步审查,于2009年2月至5月期间对该司审查资料进行第二次查询。2009年10月,省审计厅授权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与某建设工程咨询公司组成联合体,对该项目进行社会(中介)审计,为期两个月,经该司积极、主动的配合,社会(中介)审计工作按原定计划顺利完成,并于2009年12月30日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审计厅提交了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省造价站亦于2009年12月16日在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会议上宣读通过造价审查报告,该工程造价审查工作全面完成。

二、该项目审计过程中我们有以下一些经验总结:

(一)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公司在筹建期间制定了《X项目管理手册》,在管理手册中规定各种章制度,如招标计量与支付管理、资金管理、材料管理等,使各项业务都有章可循。

(二)重视项目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为竣工资料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该司包括上级主管单位都十分重视竣工资料管理工作,始终把档案工作作为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从筹建开始,该司就将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列入工作议程,配备了专职档案员,落实了资料管理专人负责制。该司从项目筹备开始就注意收集、整理内业资料,制定了《X项目竣工文件编制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参建单位竣工资料管理职责和资料编制要求,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为竣工资料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为结算、竣工决算审查和审计提供依据、充分发挥了档案在工程竣工决算审查和审计中的作用。

(三)重视合同管理,为结算提供充分依据

合同是结算的依据,结算的结果常常取决于合同的完善程度和表达方式。这方面该司的做法是,首先依法制定合同,严格按合同办事;制定严密的合同审批程序,使合同条款不断趋于完善,减少和避免了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工程实施和结算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有效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最后的结算提供合法的依据和基础。

同时,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台帐,制定了合同执行情况动态表,并配套制定了合同付款单,明确了合同执行程序。由于层层把关,严格按合同条款进度来执行款项的支付,在工程实施期间,保证了工程顺利进行。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在工程结算时,上述原始资料可保证结算编制内容的完备性、真实性,可作为辅证资料,证明合同双方的合同执行情况,避免在今后竣工决算审查和审计时产生不必要的疑问。

(四)处理好财务和工程技术专业协调和配合问题

竣工决算审计是综合性审计项目,既涉及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做出评价,又涉及对工程管理、结算以及概算投资进行监督和分析。一方面对专业技术人员驾御财务和工程两个专业知识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做好两个专业的配合,协调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工程实施期间,计划合同部、工程管理部和财务部要充分沟通、合作,为会计核算人员及时提供详细全面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主动让财务人员参加工程的过程管理。在会计科目设置上严格按照《集团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进行,避免在编制决算报表时,财务出现大量调账现象,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确保工程经费核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具体情况是: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重大的事项均需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才能实施;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的各项经营方针,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各项资金的使用均需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公司费用开支的执行分级审批制度,根据费用的性质和金额由部门或公司领导审批后再报财务部门报销。有了这些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单位对该司提供的决算资料能够充分信任,从而节约了审计时间和成本。

三、该项目审计过程中我们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

经过审计,我们认为合同管理在竣工决算中占有重要地位,合同台账是编制竣工决算报表的基础,是工程决算数据和财务账套数据进行核对的有效载体。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认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工程决算有关的计量及支付等所有业务,都纳入到合同台账管理中来进行管理,对竣工决算有积极的作用。在会计科目设置中,也可以考虑在建工程科目中设置合同编号为项目辅助核算。

(二)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期间的会计核算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我们认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都能够以标段为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对“待摊基建支出”,设置客商辅助核算,这样能够使会计核算明晰,利于工程与财务之间的账目核对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

由于工程竣工决算建设时间长,跨度大,因此竣工决算审计对相关信息要进行充分沟通,这包括计划合同部与财务部、公司与事务所、事务所与施工单位、事务所内部主审所与合作所之间都要有充分的沟通,为这些沟通提供一个必要的平台,让相关问题能得到充分解决,对提高竣工决算审计有积极的作用。

(四)配备必要的熟悉项目的人员

在工程完工后,由于人员调动比较大。在竣工审计时,由于竣工审计经常要咨询多年以前的工程事项,因此,配备熟悉工程建设过程的人员,对提高竣工决算效率有积极的作用。此外,在聘请审计事务所时,聘请熟悉交通行业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的事务所对提高审计效率也具有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工程竣工决算时间要求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竣工决算是基建会计一项基础性的工作,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基建项目投资日益增加,但建设项目竣工后存在没有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因而影响了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和学校对资产的管理,本文就竣工决算滞后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反映了工程项目从筹建到验收时实际发生的全部建设费用,是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基本建设拨款核销文件的依据,也是基建会计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根据财政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基建工程项目在完工后的三个月内应编制竣工决算报表,但事实上,随着近年来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基建项目投资也日益增加,一些高校的竣工决算却经常被长时间的搁置,导致竣工决算严重滞后,进而影响了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和学校对资产的管理。因此对高校基建工程竣工决算滞后问题加以分析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对于今后正确的基建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法的选择以及工程建设经验的积累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高校基建工程竣工决算滞后的现状及影响

高校自98年扩招以来,招生人数从108万人到2005年招生人数的504万人,随之而来的是高校各项设施建设的迅猛发展,基建投资日益增大。如某省教育厅的数据显示,05年省属高校的在建工程是25.4亿,拨款是32.05亿,多数高校工程竣工后虽已交付使用多年,但仍以在建工程的形式存在的有9.7亿,占总在建工程的38.2%。竣工决算的滞后与基建工程的特点有关联,但多数还是其他的原因引起的,因为多数高校基建面临的是繁重的项目管理任务,为了学生能够如期入学,工程项目要赶工期,赶进度,学校注重的是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施工阶段的控制管理,管理的目标是按期交付使用,却忽视了工程项目竣工的后期工作,造成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滞后,进而出现了一系列的影响。

1、竣工决算滞后影响了办理固定资产财产帐的管理。建设项目在竣工后多年没有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只能先交付使用造成固定资产已使用,但没有资产帐。而且长期不进行竣工决算,时间一长,资料提供不全,更难以进行竣工决算,进一步影响了工程项目结转为固定资产财产帐,易造成学校资产的流失。

2、竣工决算滞后导致资产管理与使用脱节。建设项目没有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相关手续不齐,国资部门不能办产权证书,未纳入学校资产的核算管理。而使用部门管理的重心是教学,缺乏资产管理方面的经验,这容易使资产的管理出现“真空”现象。特别是在一些教学设施及设备的管理上,由于管理的缺位,影响了学校对资产的正常管理与合理使用。

3、竣工决算滞后导致资产成本人为增加。在工程交付使用过程中,会发生一些维修费、配套设施等支出,由于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该工程的这些费用会被摊入工程成本。而且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随意地将非本项目的维修费、更换配件等摊入工程成本,人为地增大建设项目的成本。另外,工程结算取费系数每年都在发生变化,迟报工程决算,会引起工程成本的增加,使资产的成本与实际成本不相符,造成资产计价的不实。

二、基建项目竣工决算滞后的原因分析

1、校领导对竣工决算管理意识淡薄,管理不完善。(1)校领导对投资资金管理经济效益的意识不强,且学校管理的重点是教学科研,因此校领导更关心的是工程的进度、完工日期以及学生能否按期入学等问题,却忽视了对竣工决算的办理,学校认为欠缺的只是竣工决算的手续问题,并不影响建设工程项目的交付使用。因而,基建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就被搁置,若遇上领导换任,易造成基建历史遗留问题。(2)各职能部门缺乏沟通与协调。基建、国资、财务、院系等部门之间由于缺乏沟通,相互配合不够,在工程项目完工后,基建部门对竣工决算所需的材料或程序不了解,使基建材料提供不完整,竣工决算不及时,最后国资部门按小于基建工程项目帐面数给予入帐,导致帐面数与实际资产数严重不相符。而工程后期所发生的费用是以资产入帐还是使用部门以修缮费用入帐,这些费用在财务管理上分得清,但在部门之间因涉及局部利益却较难分清。如某高校的基建部门,工程项目食堂在98年初已完工,食堂附属设备在98年购买,由于该项目超投资且手续不完整,食堂及锅炉的竣工决算至今没有办理,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未入学校资产帐,造成实际资产与帐目严重不符。在今年使用部门已多次要求对该设备进行报废,但国资部门因锅炉设备目前为止还未办理资产入库手续,因而其设备即使报废年限已到期也无法办理报废手续。由此可见,部门之间协调与否,影响着竣工决算的及时性。

2、基建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素质问题影响竣工决算的及时性。(1)高校基本建设工程由于工期紧、任务重,以致于一人多岗、超工作量地工作,及管理人员队伍的不稳定性,造成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缺乏制度的制约,而且还很难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的效果进行有效的监督。比如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既要对现场检查、隐蔽工程进行现场签证,又要进行工程造价的审核,还要负责保管工程的有关资料。在人员超负荷工作以及岗位职责不清、岗位职能交叉的情况下,一旦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出现哪一环节的问题,管理人员之间容易出现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使竣工决算所需的前期工作断层,造成竣工决算不能如期进行。另外在实际工作中管理人员对竣工决算知识的缺乏、工作经验等职业素质方面的欠缺以及法律意识的淡薄等,也会造成竣工决算的滞后。(2)基建财务人员问题。多数高校基建财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更新慢等方面的问题,造成新时期的基建财务人员衔接不上,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专业知识跟不上经济时代的发展。基建财务人员对项目建设经常停留于表面的工作,如某高校的基建财务人员,在退休时,所移交的帐面显示基建项目已完工,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业已送达,财务人员却没有向主管部门申请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报告。基建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实践经验的丰富与否、良好的职业道德等也影响着竣工决算的及时性。

3、对财政性资金结余的操纵导致竣工决算滞后。高校的基本建设资金应严格控制在工程预算之内。但高校基本建设对工程项目常常是贪大攀比,盲目扩张,脱离实际,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更改设计,使得在建工程经常是超预算进行,而在超预算缺口的资金不能落实时,就容易造成竣工决算的滞后。同时高校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不是单项的专户专用,由于在实际操作中可以自行调剂建设项目资金,学校在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基建财务报表时,隐瞒了建设资金结余的情况,而主管部门在竣工决算方面的监管乏力也潜在的助长了学校的这种做法。因此,高校在工程完工后,并不急于进行竣工决算。

4、承建商存在工程质量问题。一般情况下承建商在工程完工后,应提供竣工决算的材料,但承建商在竣工决算时,对工程量的计算、工程定额的套用、材料差价的确定等高估冒算,以赚取更多的利润,这与高校建设方的工程质量要保证,要节省资金、降低工程成本方面,两者财务管理的目的不同。另外承建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质量问题,建设方认为应对承包商进行经济上的处罚,而承建商反过来则认为这是因设计缺陷而导致的技术问题,在质量问题的责任认定上,承建方与建设方会产生较大的差异。因此,双方在质量、定额套用、取费问题上存在比较大的歧义,导致了竣工决算无法按正常程序进行。

三、竣工决算滞后的防范措施

1、校领导重视竣工决算,加强和完善管理。(1)校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创造竣工决算的良好外部环境。领导要高度重视基建工程项目的后期工作即竣工决算,强化项目管理意识,认清竣工决算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经济意义与作用。成立以校领导为主,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组成成员的基建竣工验收会,负责基建的竣工决算工作,校领导要在关键问题、重要环节如验收环节要亲自参与,以使基建的最后环节竣工决算能够顺利开展。(2)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作关系,提高管理效率。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应相互沟通,相互协调,提高部门间相互配合的工作效率,做好各项基建材料的基础性收集工作,档案收集与项目管理同步进行、实时同步地检查,不断补充,避免因文件的缺失而造成竣工决算的滞后。校领导对基建的历史遗留问题确实是建设方责任的,要责成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办人把该补办的材料补齐全,办理清楚,确保竣工决算的顺利进行。

2、加强人员素质管理。(1)制定岗位规章制度。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应制定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职责范围等规定,并对基建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确定“谁负责的项目,谁负责竣工决算”的原则,实行负责到底的办法规范工程项目的办事流程,形成管理人员照章办事的自觉性,有效地规范基建管理人员的行为,使基建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2)提高人员素质。首先,基建部门平常应加强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与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大家参加社会上的专业知识考试,在提高理论的同时积累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把职称评定、提拔任用与平常的工作表现、工作效率相结合,切实提高基建管理人员的待遇,既能体现学校对管理人员辛勤工作的肯定,又能对其管理行为的效果进行奖惩。学校应避免管理人员的频繁流动,以保证基建工程项目工作的连续性。其次,基本建设工程的周期长、跨度大,财务人员在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初期,就应开始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资料,着手准备竣工决算的各项事前工作。财务人员除了业务素质强之外,还要经常随基建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加强了解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学校应对基建会计设置A岗、B岗,两岗人员相互互补,相互补充,避免由于人员的流动、退休等外在的原因造成竣工决算的滞后。基建财务人员因基建的特殊性,接触社会上的人杂,在工作要求上对财务人员比较苛刻,财务人员复合型的知识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在很大程度上会决定着竣工决算的及时性与准确性。(3)设立内部档案管理员。基建部门要单独设立一个内部档案管理员,管理员既要懂基建专业知识又要熟悉档案知识,负责保管和收集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对资料系统整理、分类归档,以使每个项目的资料文件得到保全,为竣工决算提供完整、齐全的数据资料,确保竣工决算的及时性。

3、加强工程预算的控制,监督基建投资管理。构建主管部门—高校事业单位—财务部门的三级管理模式,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图纸施工,不能随意的进行变更和修改设计中的技术要求,基建部门与财务部门要相互协作,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投资进行控制,要严格按工程的预算执行。基建项目完工时,财务部门在接到基建部门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上报竣工决算资料,使审计机构能及时地对竣工决算工程款进行审核,为工程竣工决算的及时性打下基础。主管部门通过财务部门利用网络上传的财务信息,对基建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及时了解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高校基建项目资金的串户使用,防止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可预定使用状态时,为了继续超期使用预算拨款资金,而迟迟不办理竣工决算。

4、选择信誉良好的承建商。学校确定承建商后,在与对方签定合同时,对较容易产生经济纠纷的事项应在合同中事先规定。如基建工程量计量由监理公司、现场管理科进行监督审核,工程定额的选用应结合本地区建委所编制的费用定额进行套算。而材料差价的补差则与施工时的市场价格相挂钩。因设计而变更的部分由双方在现场进行签证。签订的合同条款经法律顾问审核,减少合同中的纰漏。在工程完工后,工程中的确存在质量缺陷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及期限,基建管理人员负责督促和协调施工单位的后补事项,为工程竣工决算的及时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总之,竣工决算不仅关系着固定资产的帐面与实物的数字问题,还关系着学校的资产管理水平以及学校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因此,准确、及时地做好竣工决算工作既是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也是符合国家与社会对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王春华.高校基建工程竣工决算中的问题及影响[J].上海审计,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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