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新媒体运营标准化

新媒体运营标准化

新媒体运营标准化

新媒体运营标准化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媒体;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一、传媒产业的升级转型对新媒体人才培养提出新的要求

现阶段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与普及促使媒体格局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是传媒形态呈现多样化。数字创意、数字出版、网络视听、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形式多样的融媒体、新媒体先后涌现,一批具有强大传播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呈现,新的传播体系与媒体矩阵形成,新媒体传播机制推陈出新,媒体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发生显著变化;二是顺应新媒体的发展特点,陆续产生首席内容官、直播视频记者、微信微博运营、新媒体编辑、产品经理、数据分析师、自媒体推广等众多新的职位。新兴的新媒体岗位标准既需要掌握传统媒体的采写、编制、剪辑等基本专业技能,还要熟悉新媒体的传播特性,懂用户会互动、懂数据会信息整合、懂内容会产品运营、能策划会短视频制作,并熟练进行可视化新闻报道等新技能。高等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强调职业性与实践性,面对新媒体产业的迅猛发展,专业人才的职业内涵需求的变化,高职新闻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也需对应调整,而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基于新媒体发展的大环境下,构建符合市场需求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也是最重要的改革突破口。

二、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对传统的报刊、广播、电视媒体产生巨大冲击,新媒体的传播影响力、受众粘性、信息整合、内容形态、传播渠道等对传统媒体产生深刻影响,传统媒体已走上融合媒体的发展道路。目前高职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的人才培养还存在几个问题:一是“互联网+”式跨媒体型人才培养特征薄弱。融合媒体已向纵深发展,全媒体传播体系已成为趋势,“互联网思维”的核心是以用户为中心,对用户的诉求准确分析的能力也是新媒体时代的重要技能,当前数字内容管理、数字信息存储等新媒体技术的使用能力也是“互联网+”式人才需求的特征,而高职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人才的培养还局限在传统的报纸、电视、广播媒介岗位的采编、播制、拍摄技能,缺少融媒体需求的具有复合型的“互联网+”式人才培养的特点。二是“专业+”式复合型技能特点不显著。现阶段,高职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还不能体现新媒体传播分众化、窄播化的特点,仍然以传统新闻写作、拍摄、视频制作为主的技能培养,对学生缺少用户分析能力、新媒体产品内容整合、策划与运营能力、新媒体小程序、微视频、微传播等产品的策划与设计能力、创意剪辑合成能力、网络能力的训练,实践教学观念滞后于产业发展态势,课程体系与新媒体市场需求的职业能力有很大差距,课程内容也缺乏与新媒体工作内容相关的项目实训,职业技能培养不能有效对接新媒体岗位的需求。

三、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构建思路

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同于理论教学体系,是与知识理论体系相对应的一项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实训体系,包涵实践教学目标、实践教学内容、师资队伍、实践教学保障、实践教学评价等多个方面。既要体现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素质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的统一性,又要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践性、应用性、职业性。为此,高职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应当主要从下以几个方面进行构建:1.构建基于新媒体职业需求的实践教学目标。实践教学目标构建的出发点是市场需求、社会需求和岗位需求,通过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职业岗位群能力需求分析而构建。现阶段,智能化、数字化的技术深刻变革传媒产业,新媒体内容生产与传播已呈现数字化、网络化、碎片化、渠道化、可视化、多媒体形态化的发展,媒体生产内容以多元的形式展示,内容融合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混合传播形式,内容报道丰富,尤其短视频、H5、VR可视化形态报道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对新媒体相关岗位需求较多的领域主要分布在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文化娱乐、教育、生活服务等方面,新媒体岗位职责集中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多渠道与平台的内容更新、策划运营、产品推广等,尤其对用户、内容数据分析、线上活动组织、与用户互动的能力需求日渐明显。高职新闻专业实践教学目标应聚焦现阶段新媒体产业的变革与发展,围绕融合媒体、新媒体领域职业岗位的新变化、新需求,确定新媒体人才的职业能力、职业素养的培养目标,根据新媒体内容制作、数据分析、媒体技术、内容策划、新媒体运营等核心岗位技能,分析融媒体、新媒体就业岗位群的专业基础能力、行业通用能力、职业核心能力,设计知识、能力、素质目标,构建高职新闻专业的实践教学目标。新媒体人才需求呈现“专业+”复合型,策划能力、写作能力、采编能力、摄制剪辑能力已成为专业通用能力,新媒体技术、融媒体内容整合编辑、文案策划、融媒体内容运营等能力为专业核心能力,数据挖掘与分析、融媒体产品设计、品牌策划、互联网市场运营等能力逐步发展为专业的拓展能力,高职新闻专业实践教学目标应遵循“产业需求调研—行业人才需求分析—主要职业岗位群—职业能力分析(专业通用能力、专业核心能力、专业拓展能力)—确定实训课程领域与目标—确定专业能力培养课程实训模块—开发实训项目及任务—开发单项、综合、顶岗实训项目”的流程,构建以教学内容与生产任务相结合,实训项目与职业技能相结合,实习平台与生产平台相结合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才能培养出适应媒体快速发展的复合型技能人才。2.构建“层次递进化”职业能力培养的实践课程模块。实践教学体系的核心是实践课程体系的构建,每个实践课程不是独立割裂的,而是依据岗位能力、工作任务设计的体系化课程。从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等网站对新媒体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需求分析,递进的职级岗位主要涵盖新媒体内容编辑、运营主管、新媒体总监。新媒体内容编辑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内容、用户、活动、推广”四个模块,工作内容为资讯的收集与整理,素材信息、数据的收集,文章的编排与排版,根据主题、活动等撰写新媒体文案;与用户互动并解答问题,建立粉丝交流群,策划与组织线上活动;撰写活动推广方案,对各新媒体平台、渠道进行信息推广与管理。新媒体运营工作内容主要有“分析、团队、运营、市场”四个模块,对行业网站或新媒体各平台进行市场分析定位;通过数据分析、用户访谈确定用户画像;对内容、活动数据分析,优化运营方案,对项目进行规划,确定每期内容选题,制定项目整体计划,制定管理团队并绩效考核;聚拢媒体资源,商务谈判等。新媒体总监的工作内容主要有“运营、管理、市场”三个模块,具体为制定项目战略目标,对行业市场预判,整合行业渠道、媒介等资源;独立带领团队,协调内外部资源,运营栏目或平台;开展市场、商务谈判等。基于新媒体职业岗位的工作内容变化,高职新闻专业要培养具备复合专业能力的人才,就需要以岗位职业能力分析为基础,引入岗位技术标准,对接新媒体内容生产、文案创意与策划、新媒体数据分析、运营推广、数字产品制作等核心职业能力的需求,开发与新媒体工作岗位对接的专业通用能力、专业核心能力、专业拓展能力的模块化课程,每个模块化课程可采用三级化实践教学,即课程实训、专项技能实训、专业综合实训、暑期社会实践、毕业顶岗实习的方式,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综合“层次递进化”能力培养,才能切实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核心竞争力。3.打造校企联动的实践教学平台。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是高职院校推动校企协同育人培养模式的重要途径。高职新闻专业要培养具有新媒体思维,具备新媒体复合专业能力的人才,就需要持续结合传媒产业发展,联合行业优质融媒体企业,建立校企融合多元化的实训教学平台。校企协同开发专业实践课程,引入企业真实项目,构建虚实仿真工作情景,训练学生适应复杂化的新媒体实践任务;引入新媒体行业资深人士,成立“大师工作室”,协同开展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复合式新闻实践能力;以教室、仿真室、实训室“三室”为基础,以识岗、习岗、顶岗“三岗”为途径,拓展课堂的内涵外延,通过仿真、模拟、实践能力训练、新媒体技术培训、社会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功能,深度融合课内、课外、企业“三课堂”,学生通过校内校外实训基地的“仿真”或真实的生产项目的教学实践,切实感受职业标准,才能实现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全面提升的实践教学目标。4.建立多维度的实践教学评价。实践教学评价是对实践教学质量的衡量,也有益于提高实践课程的教学质量,实践教学评价主要面向专业、实践课程、教师、学生四个维度来设计评价指标。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是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保证,基于新媒体的岗位工作内容,高职新闻专业的实践类课程教学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尚需完善,需要以校企合作为抓手,联合新媒体行业、企业,建立校企协同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以新媒体岗位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开发新媒体系列岗位的职业能力标准,依据职业标准构建课程体系,系统设计实践类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在新媒体发展日新月异的大背景下,高职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的人才培养必须紧跟时代的变革,以职业能力的培养为核心,加强实践教学,推进课程改革,才能培养出满足新媒体行业所需求的人才。

参考文献

[1]魏胜宏,唐红雨,王琳.完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促进实践教学质量[J].镇江高专学报,2016.

[2]杨静民,纪惠军等.基于“双高计划”建设背景下的高职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与实践,[J].陕西教育(高教),2020.

新媒体运营标准化范文第2篇

[摘要]:

市场、技术、政策及其三者之间的博弈进程推进了我国广电数字新媒体的发展,在发展中各种矛盾的冲突演变成就了现实的数字新媒体发展的状况,而且正是这些冲突演变构成了产业政策不断调整的基础。因此本文分析和研究我国广电数字新媒体,是从其发展动因和现状入手,进而剖析其发展演变进程中的冲突,最后的落脚点是对我国广电数字新媒体产业政策不断调整创新的解析。

一、推进

环境是事物发展的背景,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推手。对于数字新媒体而言亦是如此。只是由于中国特色的广电现实处境,凸显了诸多因素中的政府力量、市场力量和技术力量对其发展和形成的左右。

(一)三种力量分析

1、政府力量的主导

在特殊的中国国情下,广电产业跟其它产业一样,由于带有一定的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现实,政府是很大的主导势力,政府中的高层领导对新兴产业的态度和批示,以及政府中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了新兴产业的发展规模和方向。此外在广电产业内部亦是如此,广电总局和各级广电局是行业的行政管理机构,尤其是广电局具有主导地位,基本上决定了广电的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等作为广电的新兴产业,也在广电总局的规划之中。广电总局关于这些新媒体的发展政策,从局部数字化到全行业数字化,从卫星数字化到有线数字化,从区域试点到全国推广,从点播业务到资讯平台,都对数字电视的发展起着关键的引导作用。

2、市场力量的左右

市场因素在政策因素的影响下不仅推动着产业的发展,同时也相当积极地自觉地回应着自身发展对政策修正的需求。市场是灵活和自主的,而且市场包含的因素诸如资本、运营商、商业模式等,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数字新媒体产业发展起着启蒙和实验作用。

市场因素的综合驱动,启蒙了各个产业链的苏醒,驱使它们不断实验着适应市场需求的规则、机制、模式等。我国数字新媒体发展亦是如此,产业链条的各个角色,内容提供商、技术服务商、平台运营商、集成商等,在市场中不仅争权夺利,确立各自的势力范围,同时也懂得妥协,议价策略、联盟战略等策略手段的应用在运营中比比皆是。因此也正是市场的作用,使得政府管理者在平衡和取舍中成熟,政策在反复和修订中成熟,

3、技术创新的推进

技术创新[1]是推进我国广电数字新媒体获得发展的基本动力。技术创新是指“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产品,提供新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价值”[2]。数字新媒体本身就是建立在技术进步基础之上,是我国广电媒体顺应国际广电技术发展趋势而自发的一次技术创新实践。作为数字化的新媒体,正是得益于一系列以数字化为核心的技术研发以及和其它相关技术的结合支持,在这个大的技术背景下,国际广电技术环境发展和国内广电技术环境的成熟,在某种程度上也推动了我国数字新媒体产业的发展。

技术力量对中国媒介发展的影响非常明晰,而且由于技术力量本身对中央级和地方级媒介都能在某种程度上带来的对其宣传的提升和经营空间的拓展,使得传媒各方力量站在发展这个大目的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认同,各级媒介不论是上星、移动电视领域的热情,还是在有线数字电视,和一起步就占领产业先机的移动多媒体广播领域的迅速布局,都表明技术在推动我国传媒进程中受到制约力量的影响最弱,成为我国媒介产业化的最终推手。

(二)三种力量的博弈影响了我国广电行业新媒体的形成与发展

由于现实的国际和中国特色的广电产业环境,中国数字新媒体产业发展的技术环境、市场表现、以及政府力量构成了研究和分析我国数字新媒体发展的基本线索。也正是这几种主要力量的博弈,使得我国数字新媒体产业发展在标准选择、传输通路的发展顺序、新媒体的发展层次、业务与内容规划、营销推广模式、服务收费策略等各个方面表现出了探索-修正-成型-再修正的复杂过程。在技术路径的选择、业务与内容规划、终端的推广模式、对用户的服务和收费策略等各个方面的发展上表现出了推进冲突调整创新的复杂过程。

二、发展

自2007年以来我国广电媒体数字化发展速度更快,力度更强,整体战略布局也日渐清晰,通过优化其数字化服务的传输通路,多元开拓基于家庭和个人的新媒体业务,深度延展区域广电数字版图,从而最终实现全部人口的数字化接收。

(一)数字新媒体的战略布局构架基本完成

经过多年探索,我国广电在数字新媒体领域的战略布局构架基本完成,(如下图所示)其核心特点有二:

1、多种数字新媒体形态的数字化

从广电的新媒体布局图可以看出,广电正在构架一个多种形态的发展蓝图,包括数字电视、直播卫星、移动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IPTV和DAB/DMB数字广播业务等多种数字新媒体形态的综合发展。

2、涵盖所有人群的数字化

以涵盖所有人群的数字化和以家庭为核心的信息化为目标,实现广电从模拟到数字的全面转型。在城市,通过有线电视实现固定家庭用户的数字化,通过地面移动电视和移动多媒体广播实现移动人群的数字化;在农村,通过地面数字电视实现固定家庭用户的数字,通过移动多媒体广播实现移动人群的数字化;由此实现所有人口、所有状态下,广电的全面数字化。

中国广电数字化战略布局图

(二)广电数字新媒体发展现状

1、有线数字电视

自2001年广电布局有线网络的数字电视技术试验开始,有线的数字化就已经开始初露端倪,2003年被国家广电总局确定为“网络发展年”和“广播发展年”。在这一年我国启动了有线电视数字化试点工作,之后由于逐步确定了“四大平台[3]”和“整体转换[4]”的战略,有线数字电视开始进入较快的发展阶段。

至2007年底,我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数超过2500万户,已经有六十多个城市完成了整体转换,[5]有线数字化已经势不可挡。与此同时,有线数字化的发展方向也从单向转移到双向、互动、多功能上来,以杭州、深圳、青岛等地为代表的一批有线数字电视运营商已经开展了诸如VOD、信息查询、在线游戏、远程教育等多种多样的增值业务,有线数字电视带来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付费频道数量越来越多,商业化运作程度有所提高。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开始了基于市场的自主联合。所有这一切都表明,我国的有线数字电视发展的各方面条件均已具备,市场已经比较成熟。

2、地面数字电视

地面数字电视有两种接收方式:固定接收和移动接收。

其中移动接收方式通常被称作“移动电视”。自从2002年上海开始启动移动电视运营以来,以广告经营为盈利模式的移动电视在全国遍地开花,各地广电机构纷纷开展移动电视业务,并且出现了全国性的以移动电视为平台的系统外运营公司,如江西巴士在线、厦门世通华纳、华视传媒等。

而固定接收方式因为牵扯面广、影响大,国家的政策规划是以无偿提供义务性的公益服务为主,因此虽然在湖南株洲、上海崇明、河南安阳等地出现了一些技术和运营试验,符合国标的芯片、终端等设备也已经生产出来,但总体来看仍属于技术试验阶段。只有香港自2007年12月31日起开始全面应用,以及深圳、北京等地进行了高清地面数字电视的试播。

在这几年的地面数字电视发展历程中,传输国标的出台[6]可谓是对整个产业影响最为深远的事件了。国标出台为地面数字电视的推进扫除了最大障碍,标志着我国的地面数字电视进入全新发展阶段。

3、卫星数字电视

相比较于有线的蓬勃发展和地面无线的有序推进,卫星数字电视目前最大的应用仍然是在“村村通”工程上,其发展尚处在等待观望过程中,其中最大的等待就是直播星何时才能发射成功[7]。只有等到直播星发射成功之后,整个产业才有可能启动。

规划中的鑫诺二号卫星将直接服务于国家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广播电视卫星直播领域,一方面为实现广播电视全人口的数字化覆盖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为广电数字新媒体多业务发展战略提供优质的传输通道保障。这颗卫星预计将于2008年上半年正式发射,市场已经对直播星业务市场投入了极大的热情。

2007年12月25日,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完成重组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中国卫星通信广播电视运营的“国家队”开始面向公众提供服务,此举可以看作是中国直播卫星数字电视市场开始启动的一个信号。

4、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

从技术角度来看,用手机等便携终端接收多媒体服务(即通常所说的“手机电视”)有两种技术实现方式。一种是通信方式,利用移动通信技术、通过无线通信网(如3G、GPRS、CDMA 1X等)向手机点对点提供多媒体服务,由电信业主导;一种是广播方式,利用数字广播电视技术向手机、PDA、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以及各种小屏幕终端提供广播电视节目,由广电系统主导,在中国被称作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China Mobile Multimedia Broadcasting,简称“CMMB”)[8]。

2006年10月24日,国家广电总局正式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China Mobile Multimedia Broadcasting,简称“CMMB”)行业标准,结束了在标准领域与电信系统的争执,自此CMMB加快了发展步伐,在标准体系建立、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推进、覆盖网络建设、业务需求开发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标准体系方面,截至2008年4月,移动多媒体广播已经制定并颁布了信道、复用、电子业务指南、紧急广播、数据广播等五项行业标准,[9]目前只剩下加密授权和终端方面的标准有待。

关键技术及其产业化推进方面,广电也在有条不紊地部署,从衡量一个标准是否成熟的首枚CMMB标准信道解调芯片IF101的诞生,[10] 到手机、MP3、MP4、USB等接收终端的相继面世和大规模商用,目前,CMMB产业链已经形成了从发射机、复用器、核心调制电路等前端设备到手机、MP4、USB等多样化的终端的完整产业链。

在技术产品开发的同时,广电也加快了覆盖网络的建设。自2007年8月以来,CMMB已在北京、青岛、沈阳、上海、秦皇岛、天津等6个奥运城市和深圳、广州城市开通了发射站,开展了地面网络覆盖工作,并于2007年底大规模覆盖计划,预计2008年初将实现37城市的覆盖[11]。

与此同时,广电也开始了CMMB业务规划。2007年5月29日,CMMB获得了信息产业部划分的2.5GHz频段的25M带宽资源,这就意味着CMMB的业务系统开始进入实际规划阶段。在目前规划的CMMB业务体系中,包括基本视频服务和付费增值业务。基本视频服务预计可以收看到二十多套电视频道,用户只需支付较少费用就可以使用;多媒体业务则包括紧急广播、电子节目指南,以及政务、新闻、天气、股市行情、交通路况、电子商务等信息服务,可进行个性化定制。目前CMMB在北京地面覆盖网络试验阶段可以接收到7套节目,包括中央电视台1套、4套、7套、12套以及北京的几套地面频道,未来正式运营后还将增加到二十几套,下一步即将在37个城市进行全业务试验。[12]

根据当前进展情况,广电系统已经承诺,在2008年奥运会期间,将采用CMMB技术对奥运会进行转播,届时用户就可以通过CMMB的便携接收终端随时随地收看奥运盛况,CMMB届时也将开始正式运营。

5、IPTV

IPTV面向的是电视机用户,其传播方式和运行模式上与有线数字电视完全相同,只是传输的物理网络不同。目前主要方式是利用城市电信网构建内容的集成播出技术平台,向与IP机顶盒连接的电视机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由于其特殊的技术平台和内容设置以及接受人群的个性化状况,使其在广电数字媒体布局中定位较为特殊,是区域性数字业务发展中满足个性化需求的一种手段。

截至2007年底,广电总局共向4家广电机构批准了IPTV的全国性运营牌照[13],分别是上海文广、央视国际网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获得牌照之后,各广电机构通过跟电信机构合作,开展IPTV业务。截至2007年底,上海文广通过跟上海电信部门合作,已经在上海开发了20多万的IPTV用户,上海成为中国IPTV商用用户数最多的城市。在哈尔滨地区,上海文广通过跟哈尔滨网通合作,拥有10多万户的IPTV用户。此外,广电总局还颁发了十多张地方性牌照,为IPTV的地方运营提供政策支持。

6、DAB/DMB数字广播业务

电视之外,广播的数字化也是广电系统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目前广播的数字化主要有DAB和DMB两种技术实现方式,DMB是在DAB技术上的升级,除了支持音频业务之外,还可以支持视频和数据类业务,使得数字化的广播也成为一个集音频、视频、数据等于一体的移动多媒体综合业务平台。

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规划,到我国广电总局开始规划建立DAB实验室,再到今天,我国广播的数字化历程已经有十多个年头。技术标准方面,2006年5月18日,国家广电总局正式颁布了《30MHz—3000MHz地面数字音频广播系统技术规范》行业标准,[14]该标准适用于在30MHz—3000MHz频段内,向移动、便携和固定接收机传送高质量数字音频节目和数据业务,为DAB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市场方面,“九五”期间,建成珠三角DAB先导网和京津塘DAB先导网,1999年,珠三角DAB先导网与欧共体合作开展DMB试验,截至2007年已经有上海、广州、北京、大连等地开始了DAB/DMB运营[15]。我国DAB/DMB在经历技术和政策准备之后,开始进入实质性运营阶段。

随着DAB/DMB业务的推广,广播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彻底改变广播低效、过时的论调。

三、冲突

诚如上面两个问题描述和展开的那样,正是在中国广电特殊的环境下,技术凸显非常明显,数字新媒体的发展取得了很大发展,只是这个发展中必然要跟市场磨合,也需要原有管理政策的调整,这个过程充满着各种各样的冲突,突出表现在主导权的冲突、市场行为与管理政策之间的冲突、技术标准的冲突、消费市场的冲突等,这些冲突的日益演变都将挑战广电现有的管理思维和管理体制。

这个部分我们就一些明显的冲突进行描述和分析。

(一)主导权的冲突

由于数字新媒体是以往所没有的全新的体系,因此在某些方面与原有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方式不相适应,破旧立新的过程中各利益集团都希望由自己主导该行业的发展。谁取得了一个新媒体行业的主导权,谁就会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取得最大化的利益,因此也就导致了主导权的冲突在数字新媒体发展过程中随处可见。一方面广电、电信等大部门之间会争夺行业的管理主导权,另一方面在广电行业内部各利益集团又在争夺对各种具体新媒体业务的运营主导权。

1、行业监管主导权的冲突

数字新媒体行业管理主导权的冲突主要发生在广电和电信之间。在数字新媒体产生之前,广电和电信分属不同领域,之间没有交集也就不存在冲突,而数字技术逐渐模糊了媒体之间的界限,使得原本分属不同行业的媒体具有了共通性,不同传输介质可以传输相同内容,从而使得数字新媒体具有了跨媒体的特征,这样的话无论是广电还是电信的主管机构,都会涉及到这种新媒体管制中的一部分,又都不能完全涵盖这种新媒体的所有内涵和外延,因此由谁来主导这个行业的管理就出现了争议。

以往的行业监管是按照机构和业务来监管的,如电视台、有线网属于广电监管,通信网和互联网属于通信部门监管,视频类业务属于广电行业监管,通话和网络接入服务属于广电部门监管。但是数字新媒体的业务中往往同时包含视频、通话和网络接入等多种业务类型,这就很难纳入以往的任何一个监管体系中,在对这些新媒体的行业监管方面,广电和电信就谁来主导这一问题发生了冲突,这种冲突突出表现在IPTV和手机电视的发展中。

(1)IPTV的主导权之争

IPTV的接收终端是电视机,使用的网络是通信网,传输的内容是广播电视节目,按照传统的行业监管分工,网络监管属于通信机构,内容属于广电机构,所以在运营时传输和内容的统合中广电和电信出现主导权争议,而且这种争议还蔓延到两大阵营的内部,彼此不相让,此类事件屡屡发生,例如福建泉州就曾经发生过广电机构叫停IPTV业务的事件[16]。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致使IPTV在发展中受到很大制约,目前只是广电总局开始颁发IPTV运营牌照,坚持自己在内容方面的监管权力;同时,电信网的运营还继续归属电信部门监管,但是双方的冲突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2)手机电视的主导权之争

手机电视方面的冲突更为严重。

由于用手机接收视频内容的技术本身就有通信和广播两种方式,通信网和广播网均可实现信号传输,所传输的信号又同时包括视频、语音和数据三重服务,因此双方在手机电视的监管主导权方面更是竞争激烈。电信部门延续以往对手机监管的思路,认为由自己负责监管顺理成章,强调的监管重点在“手机”;广电则认为接收终端可以多样化,手机不过是其中的一种形式,只要传输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就应该受到广电监管,强调的监管重点在“电视”。为了跟电信竞争主导权,广电了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CMMB),搭建了完整的CMMB技术和运营体系,使得广电系统完全具备了监管和经营手机电视的可能。与此同时,电信的基于3G技术标准的手机电视业务也开始推向市场,从而基本形成了当前的格局,即:广电总局行使CMMB的行业监管主导权,而电信部门行使通信类手机电视的行业监管主导权,同时所有以手机为终端的视频内容则都要受到广电总局的监管。

虽然如此,但随着两个模式在业务类型及消费群方面的竞争,或许相互之间的融合也会发生,比较可能的融合方式如:下传信号采用广播方式,而上传信号、实现互动利用通信方式,内容则打通上传和下传的界限。如果这种方式实现的话,当前貌似清晰度监管权限划分将再次面临现实冲突。

2、运营机构主导权的冲突

(1)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冲突

数字新媒体的发展在不同级别广电机构之间也引发冲突。“四级办台”的政策虽然扩大了广电行业的规模,但同时也衍生出中央和地方两级势力,这两种势力在发展中一直在内容资源、经营资源、受众资源等方面存在难以回避的矛盾,矛盾的双方都在竭力优化自己的资源配置,从而形成了当今的中国媒体格局。进入数字化之后,新媒体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广电行业的格局,给各级广电提供了一个利益重新分配、格局重新构建的可能,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级别广电机构之间的冲突在所难免。

在数字新媒体发展过程中,中央级广电一直试图通过其优质内容直接控制各区域用户,以弥补自身在模拟时代不能直接面向用户的不足,从而主导新媒体行业的发展。为此中央级广电也积极尝试了各种可能,这一点在有线数字电视推广初期关于终端如何推和内容加密方式等方面表现得最为突出[17]。

省级广电跟市级广电之间的冲突也随着数字新媒体的发展而进一步突显出来。以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历程为例,有线网自身从下而上的属性使得大多数的省级网络公司并不拥有用户,省网于是希望能够通过以省为单位的网络整合,实现对用户的控制,从而主导本省有线数字电视产业运营。但地市网络的发展并不平衡,有些经济条件优越、发展态势良好的市级网络就不会同意被整合,在这个过程中如何保障地市网络的利益就成为重要焦点问题,很多整合因此而陷入僵局,进而阻碍数字化进程[18]。

除了有线数字电视之外,无线数字电视、卫星数字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媒体形式都将面临与有线数字电视类似的情景,其中,中央和地方,省级和地市级广电之间的利益分配都是冲突的焦点,而且这种冲突还会随着这些新媒体日益发展利益越来越显现而更加激烈。

(2)台、网之间的冲突

在不同级别之间发生冲突的同时,不同角色广电机构之间也存在明显冲突,网、台的冲突表现不仅表现在一种数字新媒体内部的角色地位、业务经营方面,甚至在每一种数字新媒体行业的发展中都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

在有线数字电视发展过程中,电视台和网络公司有矛盾。谁来主导有线数字电视发展,电视台希望提供内容来控制数字化发展,而网络公司则希望通过用户来控制,最终广电总局提出了“四大平台”的体系来平衡彼此之间的矛盾,电视台是节目平台,负责内容提供;地方网络公司是服务平台,负责面向用户的业务推广及运营。由此双方的角色地位得以确立。但是在数字电视业务运营的过程中,双方又发生了冲突,如付费频道、VOD等视频类业务的经营主导权问题,电视台提供内容参与到业务运营中,网络公司则提供传输网络来参与运营,同时参与的情况下,谁是主导者?另一方面,这些业务直接冲击了电视台的原有频道经营,电视台如果不能在业务经营中处于积极地位的话,就会反过来抵制这些业务的开展,台网矛盾继续存在。

在地面无线数字电视领域,广泛出现了对无线数字电视经营主导权的争夺,电视台、有线网、无线网、无线局都是这场冲突的参与者。因为无线网的覆盖人口要远远超过有线网,是当前我国用户数最多的网络,而且牵扯进来的角色更为复杂多样,冲突也就更为激烈。模拟无线电视中,传输网由专门的无线局负责监督、管理、使用,但有的地方无线局会委托给电视台经营,因为无线发射的主要使用者就是电视台,有的地方则会委托给有线网来负责,因为都是进行网络传输,有的地方则是无线局自己直接负责,这就使得数字化转换过程中有多种力量角色参与,每种机构都有充足的理由来主导该行业发展。电视台因为错失了有线数字电视的主导权,因此更迫切的希望能够控制无线的数字电视,为自己赢得市场;而有线网络公司也希望能够扩大覆盖面积,能够通过对无线网的控制来控制市场,同时也通过自己控制无线网来避免跟自身有线网经营的竞争与冲突;还有的地方在模拟网时代就已经存在独立的无线网运营机构,而这个机构顺理成章的希望能够由自己来负责数字无线网的运营。

(3)中央和地方,网和台的交叉冲突

在数字新媒体发展中,有的时候则出现中央和地方,网络和台交叉冲突的现象,其根源还是在于对于运营主导权的争夺。这一点在直播星和移动多媒体广播领域表现最为突出。

在直播星领域,行业主导权的冲突突出表现在对地面段运营主体资格的争夺上。空间段的主导权已经明确,属于卫星运营公司,但地面段的运营主体却迟迟不能确定。因为卫星是覆盖全国的,所以中央级广电希望能有一个全国统一的运营主体,由自己负责,如中数传媒;具体到地方,由于之前并不存在直播星相关业务运营机构,所以无论是电视台、有线网还是无线网,都没有直播星的运营经验,这是一个空白,充满变数。从当前态势来看,可能会成立独立的直播星运营机构,但这一机构不可能脱离广电系统,到底由哪一个广电机构来负责成立则是个问题,现在来看局势来还很不明朗。

移动多媒体广播对广电系统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产业,完全没有可参考的先例,更是不知道由谁来主导了,于是各种力量角色将再次进入角逐场,电视台、无线发射机构、有线网、卫星运营商都可能成为新的行业主导。从目前的规划态势来看,广电总局希望成立一个全国性的运营公司来全面负责移动多媒体广播的运营,地方广电作为分公司,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类似目前电信企业的运营机制[19],但是这个全国性运营公司有谁来成立将成为下一个冲突焦点,而如果按照此规划来布局的话,这将是与传统广电管理体制完全不同的方式,中央和地方广电之间的利益冲突将成为影响移动多媒体广播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市场行为与监管政策的冲突

新媒体的发展还带来了市场与政策的冲突,这是由广电系统事业与产业的双重属性所决定的。产业属性希望市场竞争开放、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事业属性要求则要求传输和内容安全、公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最终演变为运营机构的市场行为与主管机关的监管政策之间的冲突,几乎各种新媒体行业都多多少少的存在此种冲突。

1、直播星

直播卫星电视是相对于分配式卫星电视而言的、可以直接到户的、一种全新的卫星电视形态,用户只需使用小型卫星接收天线(俗称“小锅”)和卫星接收机即可直接接收到来自卫星上的节目。直播卫星电视近年来在国际上发展非常迅速,其海量的内容、清晰的声像、便捷的收视和优良的性价比等优势使其逐步成为卫星通信广播和相关电视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在世界许多国家都获得了广泛应用。而我国的卫星电视市场则是在中国特殊意识形态管制下形成了的星网结合的格局,个人接收来自卫星的节目信号被明令禁止(即129号令)[20],卫星产业一直带着紧箍咒,这就无法启动直播卫星电视业务,为此多年来市场一直呼吁希望能够放开个人接收市场,但是政策层面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一直没有撤销或修改129号令,个人接收卫星电视节目一直处于被禁止状态,直播星业务由此受到严重阻碍。近年曾有政府官员表明国家129号令正在修订中,[21]但是却没有明确信息,直播星产业能否顺利推进还需等待政策层面的调整。

2、地面数字电视

地面数字电视行业中市场与政策的冲突集中表现在国标、频率资源分配及服务类型等问题上。

我国地面数字电视传输国家标准于2006年8月正式颁布,该标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所有的广播电视机构在开展地面数字电视业务时都必须采用该标准,如果已经开展而没有采用该标准的,必须在一年之内转换到国标上。此举从国家政策层面来说是为了采用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全国市场,但对于那些已经采用非国标开展业务的运营商来说,却是要面临重大损失。而在国标正式颁布之后,由于国标本身采用的是单载波和多载波融合的方案,所以对市场上实际运营商而言,在两种方案中如何选择又如何融合还是难以取舍的冲突所在。

频率资源方面的冲突更为激烈。没有频率资源就没有办法开展地面数字电视业务,一些地方为了开展业务需要出现了随意占用无线频率资源的现象,对此政策层面给予了严格控制,2006年规定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频率规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广播电视频率、通过卫星或地面无线覆盖网传输数字多媒体广播业务。”[22] 2007年2月1日再次下发通知,要求“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进行地面数字电视技术试验[23]”,不久后再次通知,要求清理和规范地面数字电视技术试验,“对于擅自进行地面数字电视技术试验和非法使用电视频道的情况要坚决予以制止”[24] ,如此密集的管理规定,正是市场行为与政策管理发生激烈冲突的表征。

服务类型方面,政策层面把地面数字电视定性为“义务性公益服务”,要求免费提供给广大用户,并认为这种情况至少需要持续10年,但是对于负责直接运营的运营主体而言,这种性质显然就没有盈利可能,损害了自身利益,加之一些区域市场上由于地理环境,或当地有线发展较为弱势等因素,运营商已经在实际运营中采取了收费方式,市场行为的逐利本性与国家公益服务的性质发生正面冲突。

可以说,地面数字电视领域的冲突是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冲突,国家利益和部门利益的冲突。在相当长时间内,政策层面还会继续强化对地面数字电视标准和频率资源的监控力度,市场行为必须要在此范围内向前推进。

3、IPTV和手机电视

IPTV和手机电视行业中市场与政策的冲突集中体现为融合经营与分立管理的冲突。

如前所述,IPTV采用通信网传输、用电视机接收,手机电视具有通信和广播两种技术实现方式,通信网便于实现信号回传和互动业务,广播网便于实现下传和单向广播业务,接收终端包括手机、MP4、笔记本电脑等多种小屏幕终端,二者提供的都是以广播电视内容为主的多媒体服务。这两种数字新媒体天然具有跨媒体、跨行业的融合经营特点,只有两个行业进行合作才能顺利推进。但是就目前我国的监管制度来看,对IPTV 和手机电视的监管在内容和传输上是分而治之,广电和电信都具有一部分的监管职责,双方在各自的范围内对相应部分进行监管,缺乏专门的、集中的管理制度。由此引发了两个阵营和阵营外的运营商在市场运作中矛盾重重,要不就是为了市场利益打得你死我活,要不就是为了各自发展而利用监管的争执适时变化,市场行为与政策监管的冲突的存在,阻碍了这两个数字新媒体产业的健康发展。(待续)

[注释]

[1]关于技术创新最早是由经济学家熊彼特在1911年《经济发展理论》著作中提出,技术创新理论提供了分析了经济组织借助技术手段获得经济利益的范式。

[2]史忠良主编:《产业经济学》,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年第二版 P195

[3]“四大平台”指的是节目平台、传输平台、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它们共同构成了有线数字电视的完整体系。在广电总局2003年6月颁布的《建立有线数字电视技术新体系的实施意见》中对此有完整论述。

[4]“整体转换”指的是在同一时间内、统一完成一定范围内有线电视用户的数字化,是我国有线电视数字化的过渡办法,见广电总局2003年5月颁发的《我国有线电视向数字化过渡时间表》。

[5]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媒介》杂志2008年1月。

[6]2006年8月30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正式公布《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标准,该标准是基于清华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所提出的两个标准的融合标准。按照规定,要求在一年转换期之后,所有开展地面数字电视服务的运营机构,必须全部强制性的转换为国家标准,但是事实上,到2007年8月时,这一计划并没能顺利实施。参见黄升民等主编《中国数字新媒体发展战略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8年1月,第9-10页。

[7]2006年10月29日,中国发射了第一颗直播卫星“鑫诺二号”,但是由于技术故障该卫星并未能投入使用,因此业界把希望寄托在了其备用卫星“中星九号”身上。如果“鑫诺二号”不出现技术问题的话,中国卫星数字电视产业在2008年就可以启动了。

[8]黄升民等编著,《中国数字新媒体发展战略研究》,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第195页。

[9]这五个标准分为是2006年10月24日颁布的GY/T220.1-2006 《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1部分:广播信道编码、调制和帧结构》;2006年11月29日颁布的GY/T220.2-2006 《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2部分:复用》;2007年8月10日颁布的GY/T220.3-2006 《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3部分:电子节目指南》;2007年11月16日颁布的GY/T220.4-2006 《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4部分:紧急广播》;2008年1月23日颁布的GY/T220.3-2006 《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5部分:数据广播》。见国家广电总局网站。

[10]2007年3月,由北京创毅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CMMB关键芯片“IF101”面世,随后被广泛应用于手机、MP4、PMP、SD卡接收器等接收终端中。该公司表示,2008年预计将销售芯片500万枚左右。

[11]2007年底,广电总局启动了CMMB第二批“27+2”城市网络覆盖建设工作,其中27为除去奥运城市的全国其它部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2为拉萨和贵阳,再加上已经建设的8个城市,总计37个城市。

[12]马丽婕,《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现状》,《媒介》杂志,2008年3月刊,第27页。

[13]即《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该许可证由国家广电总局颁发,从事IPTV、手机电视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都应该取得该许可证。

[14]见国家广电总局网站chinasarft.gov.cn/articles/2006/09/08/20070908221605440959.html

[15]2005年,上海东方明珠集团在上海启动DAB运营试验。广东地区的DMB运营由广东粤广数字多媒体广播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2003年正式成立,2006年启动DMB运营试验。北京悦龙数字广播传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北京地区的DAB/DMB业务推广,2005年4月18日,开始试播DAB业务,2006年9月开始推广DMB业务。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大连地区的DAB/DMB运营,2007年9月正式推向市场。

[16]2005年12月26日,泉州广电局对外了一则公告,称“百视通”IPTV不具备运营资格,“未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运营商所推介的‘百视通’网络电视(IPTV)业务,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由此泉州IPTV发展受阻。这一事件突出反映了广电和电信对IPTV主导权的激烈争夺。见邵芳卿,《IPTV泉州被阻事件调查:地方广电错位竞争障碍共赢路》,《第一财经日报》,2006年4月5日。

[17]在有线数字电视推广初期,曾希望通过跟机顶盒加密系统捆绑的方式来控制内容,后来在付费频道推广过程中,又通过双加密的方式控制内容,这种方式从一开始推出就受到了地方网络公司的强烈反对,因为它直接触动了地方网的利益。用户是直接跟地方网络公司联系的,对用户的推广、服务、收费、管理等均在地方网手中,网络公司也要通过向用户收费来获利,如果中央级广电一直坚持用内容控制用户的话,跟地方网之间的矛盾将不可调和。

[18]陕西省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陕西省网最早于2003年就启动了网络整合,但是直到2007年才开始推广数字电视,而2003年启动数字电视的青岛、杭州等地早就已经完成了整体转换,开始大规模的增值业务运营了。

[19]马丽婕,《中国CMMB发展现状》,《媒介》杂志,2008年3月,第34页。

[20]1993年10月5号国务院正式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即129号令),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第十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无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历经十多年此条规定还在生效。

[21]2005年8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2005中国数字电视产业高峰论坛上,广电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王联的演讲报告中表示国家正在进行“129”条例的修订。参见初一,《129号令的前世今生》,《卫星与网络》杂志,2006年5月。

[22]2006年4月26日,《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移动数字多媒体广播技术试验的通知》

[23]2007年2月1日,《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面数字电视系统技术试验的通知》

[24]2007年6月12日,《广电总局关于清理和规范地面数字电视技术试验的通知》

[25]正式申报的手机电视标准有四个,分别是北京新岸线提交的T-MMB方案(新岸线方案),清华大学提交的DMB-T/H方案(清华方案),中国标准化协会提交的CDMB方案(中标协方案)和尚视互动公司提出的IMMB方案(尚视方案)。这四个提案并不属于一个技术系统的标准范畴,有的是信道传输技术,有的是信道上的业务应用协议,有的含有大量国外专利,在国外标准的基础上作了一些改进,通过各种技术术语,包装成自主专利的标准,还有的就是在地面标准的基础上作了一些修改,根本不适合小终端的快速移动接收。这就充分表明了国标方案征集的混乱。参见黄升民周艳等编著,《中国数字新媒体发展战略研究》,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2008年1月出版。

[26]2007年2月2日,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表示:“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用户至上、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实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地区,必须保留至少六套模拟频道,转播中央、省和当地电视台的主要节目,供没有机顶盒的用户接收”;“制定价格标准,必须充分考虑到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充分考虑社会各阶层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特别要照顾到低收入家庭。要对包括低保户在内的低收入家庭,给予相应的资费减免优惠政策,保证低收入人群能够享受到有线数字电视服务。” 参见国家广电总局网站chinasarft.gov.cn/articles/2007/07/26/20070914162110700748.html

[27]出自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在2008年3月CCBN2008主题报告会上的讲话,她同时还表示,广电总局将力促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服务的规范化,将会量化一些服务指标,包括:各种业务受理的响应时间;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服务厅、营业厅的功能和服务的指标;呼叫中心、客服中心的服务指标等。广电总局还会制定有线数字电视质量与服务监督的管理办法,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见《王效杰:广播电视数字化技术政策解读》,《媒介》杂志,2008年5月,第51页。

[28]政策出自《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号,简称“1号文”),该文件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和广电总局联名具署,国务院办公厅同意印发的正式公布,2008年2月1日正式实施。

[29]2004年10月11日,国家广电总局颁布《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第39号令),规定从事IPTV、手机电视等业务必须获得由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将予以查处。2005年5月13日,国家广电总局又《广电总局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规定从即日起对全国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单位进行清查,符合申请审批条件的要在5月20日前报送国家广电总局;未获批准的,责令其于6月15日前停止违规开办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

新媒体运营标准化范文第3篇

在以往的奥运会等重大赛事中,广告客户往往会追逐单一曝光率,因此更愿意选择热点栏目的冠名广告或具有视觉冲击力的首页广告。

但是今年的奥运会在伦敦,因地域、时差等诸多客观因素,坐在电视机前看完整的奥运几乎成了一件很难实现的事情。同时,由于媒体环境变化,大众获取信息的习惯也悄然发生着改变,不仅有传统的电视,还有互联网、3G手机门户等多种新兴的媒体端。

于是,以往自说自话式的表达方式,并没有太强精准性的投放已经逐渐落伍,已经越来越难以打中消费者痒处,这些正印证了那句“我知道有一半的广告浪费了,但不知道是哪一半”。

而社会化营销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方案。通过社交网络平台等数字化媒体,促进消费者与品牌的实时、多维互动,通过标签化定向和社交关系链的渗透,精准覆盖目标群体,实现品牌价值的极大提升。

对于广告主而言,品牌曝光是一个标准指标,除此之外,有多少目标及潜在消费者与自身的品牌有效互动,是衡量体育网络营销成功的关键。可口可乐的“中国节拍一起响,助威2012伦敦奥运”汇聚超过1.9亿个“中国节拍”;361°的“伦敦行动-全民记者团”有近4千万网友加入“记者团”,产生的微博奥运报道超1500万;宝洁“加油接力赛”则吸引1600万网友加入中国助威团;BMW“亿人助力,悦享奥运”已有超过上亿用户关注和互动;贵人鸟的“腾讯体育奥运竞猜”,吸引了6700万网友参加,打造互联网体育竞猜参与人数最多的神话。同时,贵人鸟发起了“快乐开跑完美路线”的互动活动,与网民一起用快乐为奥运喝彩。

决战SNS平台

在本次伦敦奥运会的营销中,本土品牌表现突出,丝毫不逊于跨国巨头,尤其是晋江的一批运动品牌,以361°为例,打造了全新的国民参与奥运的新形式。

“361°在奥运期间实行统一的传播主线〈伦敦行动〉,而社会化营销活动‘全民记者团’是其中一部分,是充分利用‘361°央视记者团服装’资源衍生出的线上互动活动。”361°数字营销总监丘欣明告诉《广告主》杂志记者。

361°一直秉承着“多一度热爱”的品牌理念,基于这一理念,想整合国内互联网的自媒体用户,打造全新的国民参与奥运的新形式,于是就有了首度打通5大SNS平台的“全民记者团”这样的大型线上互动活动。该活动贯穿奥运前中后期,与奥运契合度紧密,并由361°签约孙杨、凯文乐福等几位当红的奥运明星专门拍摄活动页面海报,让活动持续升温。

5大SNS平台都有各自不同的用户群,核心平台腾讯微博和新浪微博作为中国目前最具影响力的两大微博平台,也都各具特点。该活动自7月12日上线以来,受到了广大网友的热捧,截止到8月7日,已经有5000多万用户成为了361°全民记者团的成员,奥运报道产出了1800多万条,这一数字还在持续增加。

不得不承认,微博在互动营销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微博因其特有的及时性、传播性、自媒体性等要素,给予了网民新的交流和互动体验,逐渐成为舆情热点的首发媒体,可以为品牌的互动营销活动创造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口碑效应。361°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应奥运之势推出了“全民记者团”活动,联合国内最具影响力的5大SNS平台,让其用户拥有自行新闻的特别身份,以“361°伦敦行动”为主题,海纳万千网友对奥运的热爱,还打破平台界限,首创微博墙将用户观点统一集中到一面墙,加强各平台间的联动,不仅完美诠释了“热爱无界限”的理念,还让网友乐于参与到活动中来,与品牌一起传播奥运,参与奥运。

在多终端上网、时间碎片化、微博用户高涨的当下,利用微博等自媒体与受众群体接触沟通,已成为企业营销的必修课。此次活动以奥运为契机,不仅充分利用奥运明星扩大活动知名度,还巧妙运用了网友热衷于互动的特点,推出了“上头条”、“记者团”等活动,增加了互动性与趣味性。

社会化营销营销ROI

一直以来,虽然广告主对社会化营销的价值有口皆碑,但是难以衡量营销效果是备受诟病的方面。几乎每个人在谈及ROI的时候,思想往往会不自觉地首先聚焦在R上,急功近利的心态明显。

这种潜意识的心理过程将会伴随着互动营销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令营销人员不断追问自己:为什么ROI没有达到预期?ROI怎么这么低?ROI为什么不稳定?ROI的指标合理吗?为什么无法计算ROI?

其实,营销人员应该摆在心态,对于社会化媒体营销来说,没有ROI,只有IOR :Invest On right,Return will come。预期回报的多与少取决于你在正确事情上投入资源的多与少,有什么样的投入,就有什么样的回报。

作为民族体育用品的领先品牌,361°一直都在这样做。“我们认为长远的品牌战略布局和深挖运动精神的本源,是体育营销的根本。体育比赛本身就是一场释放热爱的赛场,运动员和观众在这里释放自己对运动所有的热爱,而‘热爱’恰巧又是361°的企业理念。”丘欣明强调说。

361°通过持续的体育营销,积淀了品牌的专业属性,借助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等国际大型综合性赛事平台,加快了国际化步伐。奥运期间,361°不仅在央视上联合出品了“361°伦敦行动”的新营销方式,在社会化媒体上更是投入了史无前例的重磅资源,开幕式富媒体实现了门户媒体间的跨转,4大微博联合打造的线上互动活动,SNS媒体配合传播,体育垂直媒体的深度合作,视频媒体的联合打造,成就了奥运期间361°品牌的连续声音及品牌态度。

“奥运不是一场孤立的战役,重磅投入也不是追求立竿见影的回报,361°看重的是在消费者心中建立一个值得信赖的国际化专业体育品牌形象。”丘欣明告诉记者。

此外,社会化营销也不是孤立的线上活动,只有与线下互动相配合,才能使营销效果得以落地。

361°在此次社会化营销进行的同时,在线下还主办了“361°DAY全民热爱之星”活动。这个活动是为城市运动爱好者倾力打造的运动升级体验项目。该活动从4月开始,每月两场,在全国10座城市的运动爱好者分别开设篮球、足球、羽毛球专属城市运动课。为运动爱好者提供免费场馆,专业驻场教练指导,组织现场对抗比赛,参与者还能获得伦敦旅游基金等丰厚的大奖。

积少成多,这样长期坚持IOR,量变可以产生质变,有朝一日必能看到不错的ROI。

重视而非偏废

社会化营销虽然威力强大,但毕竟只能覆盖一部分人群,对于企业来说,在充分利用社会化媒体的同时,传统媒体也不能偏废。

此次伦敦奥运会上,361°创新推出了整合营销理念,史无前例地整合了触媒体终端、互联网门户、SNS平台等,从受众群体能收到信息的各个方位全力解读361°的品牌理念,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本土企业的实力。

在媒体资源方面,不管是赛前为奥运预热的央视版和视频门户网站版的《361°伦敦行动》,还是专门为奥运会开幕式、为中国健儿加油,联合5大网站共同打造的开幕式富媒体广告,均是开启了我国媒体资源整合的先河。

361°伦敦行动中的全民记者团,最大化地为全民参与奥运提供了平台,在内容方面整合了5大SNS平台,为用户打造了微博墙,集合众多网友的观点,使其互动性大大提高。

新媒体运营标准化范文第4篇

2008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信产部、税务总局和广电总局联合署名的《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1号文”),1号文以7章25项条款的详细规定从国家层面正式明确了积极推进中国电视数字化改革进程的决心。文件从业务融合的角度出发,对涉及新媒体切身利益和传统广电发展的问题进行了以下描述: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在符合国家有关融资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包括国有电信企业在内的国有资本参与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终端数字化改造。伴随着1号文件的下发,新技术条件下的“三网融合”问题以及新媒体自身的产业发展问题也再次成为业界和理论界探讨的焦点。

从媒介融合尤其是从传统广电媒体与新媒体的业务融合着眼,江苏广电总台副台长徐敢峰认为,新媒体的高科技、市场化属性与广电媒体的“四级办”特质和行业进入壁垒已经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冲突。徘徊在宣传与经营之间的传统广电媒体在目前的约束机制下,无法打破自身的生产模式与发展惯性,向新媒体运作的联合化、标准化、集约化等新型模式过渡并轨。广电媒体在凭借着视听牌证发放权垄断整个节目运营市场的同时,也在无形中形成并培养了行业运作过程中固步自封的弊病和僵化惰性的思考习惯,“做熟了垄断媒体的广电人进入生疏的新媒体市场,既担心丢弃市场,又担心被市场丢弃,在犹豫和迟疑中难以举步”。①这一现状的存在既制约着新媒体业务经营的大规模开展,也窄化了传统广播电视业自身的发展路径,要实现二者间的真正融合和共同发展,徐敢峰认为现行的广电媒体管理体制必须进行一次大的改变:变“行政化管理、企业化经营”为“企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

顺延着这一思路,张志君也认为在新媒体作为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应该让来自市场的力量发挥出自己的关键性作用,在新媒体的资源配置和运作模式建设上,形成可以影响生产和销售的根本性动力。然而,在目前的新媒体产业运营市场上,无论是从价格、供求等竞争机制的建设上,还是从产业链打造、利益再分配以及人员激励制度的完善上,市场配置资源的运作环境都还没有形成。问题集中体现在:一方面是政府介入了太多的市场化细节管理问题,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另一方面却是公平合理竞争环境的打造与监管制度的严重缺失,以致出现很多新媒体机构“常常以‘无知者无畏’的精神肆意地对约定俗成且行之有效的‘游戏规则’进行解构与颠覆”等非正常现象。针对这一产业发展监管困境,作者在提出了让政府力量以“超然介入”姿态管理新媒体运作的观点,并对制度创新中如何摆脱“路径依赖”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②与此观点近似,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广播电视研究中心主任胡正荣,《现代传播》主编、中国传媒大学教授胡智锋,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总经理沈向军,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院长孙启明,天柏公司董事长吕品等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重新聚合”和布局重构的旗帜下,无论是作为理论界的代表,还是作为实践一线的精英,都普遍认为广电媒体和新媒体都正在走向一条“从竞合到聚合、再到融合”的螺旋式发展道路。③2008年3月,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行的CCBN年会上,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也代表国家广电总局对这一走向做出了明确表示。他认为在现有条件下,尤其是在新媒体的业务运营上,广电媒体还需要向电信网络等积极借鉴、学习,包括电信部门的思想观念、端到端服务的技术体制、服务的质量、服务的态度、服务的方式等,“……合作是必须的,在这点上我们坚定不移”。④

除去媒介融合和资源配置问题,就新媒体运作中的行业监管问题,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的董年初先生认为,由新媒体发展所带来的媒体格局多元化、内容生产复杂化、市场竞争国际化问题已经越来越多地向传统媒体管理体制和其惯性思维提出了挑战。在多变的语境下,传统媒体的管理体制在监管思路、调控手段、规约力量等各个方面,都显示出了与新媒体产业发展明显不相适应的情况。在对现有制度进行逐一分析的基础上,他认为在现有体制下,广电媒体管理部门依然应该作为新媒体行业发展的指导和主控部门承担起主要责任,而这就要求广电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做到:一、延伸行业管理职能,在做好媒体分类的基础上,建立起准入、年审、退出的良性循环机制;二、加强与其他部门间的协同机制建设,依照中央相关文件的精神同国务院新闻办、文化部、公安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形成联动和衔接体系,以增强多部门联建监管的有效性和持续性;三、在相关法律建设上尽快制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办法》,并建立起相应的适时的部门性规章制度;四、在提高技术监管、行业自律和政策研究上,设立专项课题和行业协会,通力形成适应新媒体管理、运营的具体对策和理论体系。⑤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郑保卫在《顺应媒体格局变化促进媒体协调发展》、陕西师范大学教授高有祥在《新媒体环境下的电视新闻传播》、北京师范大学周雯/王文渊在《媒体联动趋势下的电视媒体发展思维》、浙江传媒学院赵渊在《传媒生态系统的构建》等文章中,也都表示出了与此有关或相类似的看法。

对新媒体作为产业发展路径的另一个理论探析焦点,则来自对新媒体商业化运营模式的讨论。根据艾瑞市场调查公司的《中国网络视频研究报告》的预测数据,到2010年前后中国网络视频市场的规模将达到34亿元人民币,其复合增长率高达60%左右。结合了广播式运营模式和点播式运营模式的手机电视市场,其市场潜力也有望在2011年达到360亿元之巨。针对新媒体所呈现出的巨大市场发展潜力,2008年1月23日,国家广电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推出了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标准体系中的又一项重要标准――《移动多媒体广播第5部分:数据广播》,并随后在全国37个城市展开大规模的CMMB网络建设工程。利用北京奥运会的转播契机,中央电视台也在2008年强力推出了手机奥运电视频道,并利用电视与网络媒体的互动,先后为28大类奥运赛事提供了音视频直播、轮播服务。在此背景下,北京大兴广电中心主任李岭涛研究员甚至认为,专门服务于手机电视节目的“手机记者时代”已经基本到来,而通过手机媒体,传播的封闭式单向电视节目传播也会很快过渡到开放性、互动性兼具的新电视时代,这些都形成了对传统电视产业运营形态的巨大挑战与改写。⑥IBM咨询总监张旭则在具体分析新媒体采用开放式运营模式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建立新媒体开放性业务模式的十点理论构想。他认为:一、要理顺数字化环境,以创新或将原有内容转化为数字化格式;二、要加强内容管理,以优化灵活性及其资产价值;三、要开放发行方式;四、要开放交付方式;五、要开放数字化大门,以让更多的个性创作者参与其中;六、要创新新产品窗口和业务模式;七、要通过数字化业务基础平台实现开放式管理与实时沟通;八、要借助新的业务智能发展提高新媒体运营的整体收益;九、要采用合作伙伴制;十、要建立起随机应变的业务体系。⑦针对中国新媒体尤其是移动新媒体的发展情况及以上问题,在2008年3月举行的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年会(CCBN)上,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代表管理机构明确表示“对于CMMB产业链上的企业,我们在2009年内将免收专利费,2010~2012年,将象征性地收取1元专利费”。这一表态,无疑在市场管理政策上对新媒体业务的发展和运营做出了郑重的支持承诺。

作为一种产业发展建议,新媒体增值业务探索也是新媒体理论探讨中的焦点话题之一。北京四达时代软件技术公司市场总经理曹标提出了新媒体业务运营的三种业务增值服务类型:“一是集成付费频道、视频点播等业务的开放的‘视频超市’;二是充分挖掘广告运营商在增值系统中灵活多变的赢利策略定位,引入多家节目提供商、广告运营商进行互动平台的建设,建立灵活的增值业务拓展模式以及分成模式;三是充分利用广电运营商的实体单位的可信性和视频的冲击力,开展‘电视商务’,建立并利用数字电视的展示平台、交易平台以及后台的物流系统,真正实现变‘看电视’为‘用电视’”。⑧在有线数字新媒体的业务运营上,上海蓝信技术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向忠、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徐江山、思华科技副总裁钱明也都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并从准入和约束制度建设、时移电视业务开发、规模化产业经营以及开发统一架构的业务调配系统等层面,提出了自己的理论和实践建议。⑨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栏目责编:陈道生

参考文献

①徐敢峰:《从文化产业角度看广电新媒体发展》,载《现代传播》,2008(3)。

②张志君,张婧莹:《多重视阈 多种力量 多维创新――转型期本土新媒体资源配置的几个问题》,载《现代传播》,2008(2)。

③以上观点均取自各方代表在第四届中国传媒经济年会(中国传媒大学、新加坡新传集团主办,北京/2007.12)和中国新媒体高峰论坛(国务院新闻办、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研究所、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环球活动网等主办,北京/2008.5)上的发言。

④张海涛在“北京・CCBN2008”(CCBN组委会主办,《广播电视信息》杂志承办)主题报告会上的讲话。

⑤董年初,熊艳红,范 洁:《视听新媒体与广电管理体制改革》,载《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7(12)。

⑥周建新:《新媒体:竞合与共赢――第四届中国传媒经济年会综述》,载《现代传播》,2008(1)。

⑦张旭在第四届中国传媒经济年会上的发言。

新媒体运营标准化范文第5篇

随着大众生活习惯的变迁,那个在电视台投一个标王广告就人尽皆知的年代一去不复返了。新媒体营销方式也在面临着日新月异的挑战,移动媒体、流媒体等已经悄然占据了市场空间。传统媒体时代营销的重点是用怎样的内容告知消费者,新媒体营销时代首先要解决的是采用怎样的方式告知消费者。

(一)全媒体整合营销

美国西北大学麦迪尔新闻学院教授唐舒尔茨(DonSchultz)在20世纪就已经提出整合营销传播的概念,并对于世界的营销领域产生着巨大的影响。随着媒体社会的不断发展,全媒体整合营销将是营销的新趋势。首先要构建新的营销平台,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平台和新媒体的交互性来辅助营销目标;其次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将营销信息推送到比较准确的受众群体中,也就是做有针对性的精准式营销;最后要通过内容营销等方式将被动输送信息转化为受众想要主动获取信息电影的营销也不例外,随着中国电影市场的繁荣发展,国外电影人纷纷把目光聚集在中国市场。与此同时,国产大片之争也愈演愈烈。在拼投资制作拼特效技术的同时,大家也越来越看重对电影的营销。从明星首映礼到影迷见面会,从记者会到网上的电影上映档期公投。这些活动的目的归根结底是想在观众中产生一定的影响力,效果又如何呢?多数还是通过相关报纸杂志的报道和电视媒体的采访转播等途径让观众知道有关电影的信息。换句话说,人们还没有从传统的电影营销观念中走出来,宣传效果往往低于预期。即使加入互联网营销的思维模式,使信息传播的渠道在增加,但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怎样有效的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呢?这时候整合营销就成了电影营销过程中重要的核心。

(二)新媒介环境与受众分类标准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我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也日益丰富。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手中能够接触并使用的媒介样式越来越多元化。因此,学者们在受众研究的过程中,越发地注重将受众按照其使用媒介的偏好进行划分。研究表明,基于媒介拥有和使用的受众分类与其他基于人口统计学特征的受众类型相比,在互联网参与、社交媒体使用等方面,具有更好的预测价值。此外,越来越多的研究指出,不同媒介的使用对受众会产生交互影响。在一项关于不同媒介形式间的交互作用的研究中,有学者认为,媒介的使用在受众获取政治知识的时候,不同的媒介使用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尤其是当媒介内容大体相同的时候。比如,同时收看有线电视新闻和电视网新闻的受众,会出现回报递减效应。而如果同时使用纸媒和广电媒体,则会出现附加效应。

二、微电影营销人才培养的策略

(一)适应新媒介环境下的新教学理念

电影营销课程在我国高校相关专业课程中属于新兴课程,但它的开设意义和作用却日显重要。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繁荣与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影视产业的发展情况。中国电影已经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以其日新月异的发展影响着国际影坛。这些发现也与近年来中国媒体的变迁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我们所处的新媒体环境让中国电影工作者随时可以同国际接轨,随时可以同大众保持联系和互动。一部票房成功的电影,可能取决于很多因素共同作用;一部票房惨淡的电影,一部分原因则是营销的失败。微电影的传播渠道、观看方式和受众都表现出新的特点。根据近几年发展情况来看,原来越多的微电影已经开始尝试性地进入院线。人们也越来越关注到微电影这样一种艺术形式。微电影的发展也给了微电影相关行业人才创造了机会,同时微电影营销人才的培养也面临着时代的挑战。微电影营销人才培养方法将随之进行调整,无论是课程的理论架构还是授课的理念方法都要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调整。在课堂理论内容中引入精准营销,互联网搜索引擎营销等新模式探究。传统意义上的电影营销仅停留在对电影进行全面宣传的浅层次营销,新媒体环境下的电影营销应该是精准营销、互动式营销——与受众建立个性化营销服务。通过与受众的互动和沟通,进一步的了解他们的喜好和需求,并分析、总结他们的观影喜好和观影后的反馈,从而与目标受众建立起良好的关系。近些年来,通过参加一些微电影大赛和微电影征集活动涌现出很多优秀的作品,但更多的微电影作品还仅仅停留在小范围内观赏的阶段。虽然相比传统电影微电影制作的成本低门槛低,但是相比传统电影的营销,微电影对于营销的策划同网络推广所需的技巧要求更高。所以这也要求从事微电影营销学习的学生对于媒介环境市场发展趋势和受众目标定位等有深入的研究。

(二)微电影营销人才应具备的能力

微电影营销人才应当具备较强的创意能力、媒介传播的运用能力、个性化营销能力等。在具有媒介素养的同时也要提升对网络事件策划和处理的敏锐度,时刻把握互联网最新动向。互联网时代亦是发挥创意的低成本时代,微电影的传播和发展的主要途径也是网络,所以互联网思维对于微电影营销人才来讲是必不可少的技能。微电影是一种创造性的表达方式,微电影的核心是内容表现形式即影像,加入商业元素就是有故事的品牌符号。微电影营销人才的培养过程,也应是培养学生从理论知识的学习到实践运营操作的过程。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在教授微电影营销知识的同时,还要通过操作练习提升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真正的体验到微电影营销的实践运用。以本人授课经验为例,《微电影营销》是课程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并重的课程。课程主要分为微电影理论学习与研究、微电影作品策划、电影市场的环境分析、微电影营销等部分。最终结合学院的资源优势,将我校编导专业国际电影班的微电影作品让学生根据每部作品的具体特点制定营销方案并推广实施。最终的成绩评定也打破了由教师一人作主的传统方式。转变为教师评分占40%,组内成员互相评分20%,营销效果评分40%。就是说微电影宣传的效果如何将直接影响到这门课程的最终成绩。在真实任务驱动下,学生想让自己负责营销的作品有更高的关注度和点击率就要开动脑筋,发挥自己的创意。这时学生开始回顾之前所学习的新媒体营销知识,并找出自己所需要的营销技巧运用其中。给理论知识找到了实践的平台,给实际操作融入了理论指导。在营销效果反馈后,学生也可以更深层次的了解受众对于微电影的态度和评价,同时反思自己在营销过程中的成功之处和还可以继续改进的部分。

三、总结